从市里赶过来最快也要半小时,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傅明承选择在车上眯一会儿,容眠没上去,她不怎么喜欢逼仄空间,索性留在外面逗大鹅。
嘎着嘎着,一个晃眼间,容眠余光捕捉到了一丝袅袅升起的黑烟。
愤怒的大鹅抻着脖子过来啄人,突然一只手怼了过来牢牢掐住了它的鹅喙,一声嘎被迫咽回肚子里,咕的一声相当没有面子。
一手捏着鹅喙的容眠抬目眺望着黑烟升起的方向,估算了一下距离,眉心蓦的一紧。
车窗砸的咚咚响,闭目假寐的傅明承刷的睁开眼,黑眸之中满是锋芒,不见一丝初醒时的迷茫。
“干——”
刚降下车窗,什么两字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实习生来了一句“狗粮作坊着火了。”
傅明承心脏一跳,推开门下了车,抬头看了一眼,迈开腿朝着狗粮作坊狂奔而去。
去那边的路七拐八拐大大小小的走不了车,奔跑是最快的方式。
作坊出现在视线之内时,两人距离那处还有几百米,不过漆黑的浓烟已然足够告诉他们结果。
确定火情之后傅明承丢下一句打119,狂奔的步伐未曾停歇,十几秒的功夫近了前,才发现火势已经完全窜开了。
容眠停下脚步给消防打电话,打完之后才跑过来在傅明承身侧站定。
前方浓烟滚滚,火光漫天。
这把火烧的太蹊跷,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对方是不是在毁灭证据,但火烧的太旺太凶,谁也不敢直接往里冲。
消防来的很快,但私家车都过不来的地方,消防车就更过不来了,等消防员紧赶慢赶接好水管灭完火,里头该没的东西也差不多已经没了。
从市里一路狂飙到此的姜磊和弟兄们就只来得及欣赏到一片乌漆嘛黑的残骸。
刑侦支队诸位“……”
消防员灭完外面的明火又到里面转了一圈,确认所有火情清理完毕之后,刑侦支队的几个人才走了进去。
作坊里除了那些中大型的制作工具还勉强有个轮廓之外,其余的啥也没剩,存放原材料的地方更是重点区,里面的东西因为加了大量助燃剂的缘故全都成了灰,不是糊墙上就是粘地上,遍地狼藉。
狗粮厂建的偏,附近没什么人,屋子里也没有尸体,一圈走下来,什么有用的线索都没有发现,明晃晃的人为纵火。
傅明承停下脚步,犀利的鹰目盯着那台碎骨机良久,开口“丛瀚容眠,你们俩去村里走一圈。”
群众走访,繁琐但安全的活计,非常适合新人。
在村里转了一圈,走访二人组回到市局已经下午五点二十几了。
偌大的支队办公室里,就剩一个花旭正准备走,其余的都已经下班了。
丛瀚作为三年老油条一枚,压根儿就没上来,容眠跟离开的花旭说了声再见,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开始整理下午从南联村村民嘴里询问出来的线索。
她的速度很快,不到十分钟就把走访记录整理完毕。离开的时候,禁毒和经侦依旧人声鼎沸……
二十分钟后,珠海西郊,琅山庄园别墅区。
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停在了山脚下。
容眠付钱下了车,走到哨卡边上扫了辆公用小电驴,慢悠悠的顺着山道往上开。
小电驴溜到家时整好六点,刚好赶上晚饭。
“妈~”
惯性进门一声妈,换了拖鞋往里走了两步又见到了她“爸。”
容淮屿正将手里端的菜放在餐桌上,听见声音直起身体看着女儿问了一句“能适应吗?”
一线警察可不比其它,危险的紧,也累的紧,他虽然一直支持容眠的想法,但做父母的终归有操不完的心。
容眠弯起嘴角:“我这么厉害,就算去扫厕所也能适应的好吧。”
那个在傅明承眼中冷静成熟又独立的女孩儿,在家里,在父母的面前,仍旧像个长不大的小公举。
这就是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美好温馨家庭氛围下所带来的底气。
“是是是,区区厕所如何能掩盖你的光芒万丈,哈哈哈哈哈哈。”
容爸爸被直接逗笑,那双在外人眼里高深莫测、深藏不露的眼睛,现在笑成了一条缝,这让他看起来特别不值钱。
“怎么回事,吃饭时间厕所厕所的,想换个地方开饭啊。”
一个穿着围裙的美貌妇人端着汤走出来,一点不客气的吐槽自己老公和女儿,只是她的脸上却带着和语气不符的灿烂的笑意。
这个面上看着就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是容眠的母亲,言韵。
“没有没有。”
容爸爸一边否认一边接过自己媳妇手里的汤,轻轻地放在桌上。动作熟练无比,显然不是头一回这么做。
言韵手里空了,就转身进了厨房拿碗筷。
容眠在一旁拉凳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
每天早上七点到九点,是整个珠淮市最堵的时间。
第一天的二轮由于水土不服直接报废,今天容眠学乖了换上了四轮,因为怕堵在路上,她还特意起了个大早,六点半就出门了,到市局的时候才不过七点十分。
相较于忙碌了一夜的禁毒支队,刑侦闲的连鬼影都没有。
肉肠虽然检出了大问题,但消息目前只在刑侦内部流传,在不会引起社会恐慌的前提下,破案时间也就没有那么急,再加上线索不够,上班时间没到见不到人也是正常。
还有四十几分钟才到上班时间,没什么事情做的容眠打开电脑,浏览起了昨天的走访记录。
实习警察在没有前辈的带领下是不可以单独行动的,昨天她跟在丛瀚身边,前者问问题,她拿着小本本在后面记。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丛瀚有没有察觉到不对她不知道,她反正是觉得哪里有点子违和。
一行行看下来,容眠眉头微微蹙了起来,拉到顶上再一次一行行往下翻,然后视线定格在某一行,死死的盯着那一行字眼。
【陈老板人很好的。时不时就会送点边角料给村里养狗的人家。】
送边角料。
淘汰下来的边角料不贵,拿来做人情很正常。
让容眠觉得不对的是,南联村里那群狗。
田园犬对外来的陌生人警惕性极高,但不至于一直没完没了的追着嚎。如果没有傅明承那一嗓子,那群小家伙看起来似乎是想把他们围死。
容眠沉默了一会儿,起身下楼。
那辆黑色的捷达正安安静静的停在市局门口。
市局外头还有个大门,停在建筑门口的车辆也算停在市局内部,所以开完之后车钥匙一般都会放在车上不会带走。
容眠绕着车走了一圈,又猫着身体半垫着脚尖挪了一圈,仔仔细细观察了一遍车外观。这才直起身体打开了后备箱,躬身凑过去嗅了嗅。
极淡的血腥味儿。
容眠往里凑了凑,眼睛跟X光一样扫描着后备箱的角角落落,然后定格在某处。
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对准了血腥味儿的源头处。
一小片拇指大的干涸血迹,看颜色应该没超过三天,血迹边上还附着了一些皮肤组织。
应该是伤口剐蹭之后留下的。
容眠退出来,站在车后面思索了起来。
犬的嗅觉很灵敏,但对于某种东西的灵敏度高低得取决于日常训练或是接触。就像排爆犬缉毒犬等等。
刑侦和禁毒不太一样,前者抓捕犯人数量一般不会太多,但后者有时候一撸就是一窝,人太多没地方呆,委屈委屈坐后备箱也是有的。
昨天中午那群狗追着他们的车追了一路,大概率就是因为这么一点点血迹和组织。
人肉和牲畜肉的气味不一样,人血和动物血的气味也不一样。
狗追着车跑,大概率就是为了这一滴人类的血渍和皮组,毕竟车上也没其他能让它们注意力的东西。那么同理反推可证,村里那群狗子对这类东西极其敏感。
敏感的原因很简单,无非就是闻过或者吃过,前者不至于印象如此深刻,后者可能性自然也就大了。
猪身上有不能吃的淋巴肉,人身上自然也有不能吃的部位,而这带着暴露风险无法加工出售的部分,喂狗就是一个极好的去处。
【时不时就会送……】
习惯一次两次是养不成的。如果她的猜测没错,那就意味着被这么处理掉的人并不只有一个。
容眠眉心渐渐皱紧,神色肉眼可见的沉了下去。
如果只是单纯的销毁尸体,顶多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心理变态,但若是个产业链——事情可就严重了。
不怪容眠会想到这个,实在是那场火来的太过蹊跷和及时了。
他们去的时候,唯一有可能暴露的地方就只有傅明承那突如其来的一手。如果这狗粮作坊没有问题,傅明承的行为在正常人看来顶多也就是脑子有问题,不可能如此决绝的连厂子都给烧了。
能如此及时且果决的把后患烧干净,这样的行为不像是一个初次犯罪的人或团伙能够做到的。
回办公室的时候,容眠特意去审讯室那边绕了一圈,里面空空荡荡半个人影都没有。
也就是说,傅明承他们昨天下午没有逮到人。
那个陈老板,还有狗粮作坊里的那两个员工,一个都没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