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顿是个富饶且美丽的地区,它位于牙买加的北部。而距离该地仅有一百二十英里远的萨方莱姆则是一个与金斯顿完全不同的地方,那里的情人街可以说简直是名不符实。
这个情人街,简单一点就是“红灯区”。
而情人街三巷二号是一座拥有五十年历史的老建筑,它的一层是一个酒吧兼餐馆。邦德沿着酒吧门前的石梯走到酒吧门口,他掀开垂在门上的珠帘,走了进去。邦德走到柜台前,看见柜台上放着一碟看上去又松又干的姜饼、一小堆被包得很好的香蕉干和一些散装糖果。这个时候,邦德听见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是一个女人进来了。邦德刚进酒吧时就已经看见她正在酒吧前面的小花园里看杂志,当时邦德就觉得这个女人非常美,而且很会打扮。现在这个女人走进来,邦德发现这么近距离地看她,她更是娇美动人。她有一双迷人的棕色大眼睛,眼角向上翘着,而额头上的刘海儿就好像丝一样。
邦德觉得,这个女人是一位有东方血统的黑人。此刻,她身穿一件非常耀眼的粉红色衣服,整件衣服与她那咖啡色的皮肤十分协调。她微笑地望着邦德,温柔地说:“你好,先生。”
“你好。能给我来一瓶红牌啤酒吗?”
“好的。”她走到柜台后面,打开冰箱,从里面取出一瓶啤酒,然后很熟练地开了瓶盖,将酒放在柜台上的干净杯子旁:“一个半先令,先生。”
邦德从口袋里掏出钱递给她,她接过去,把钱放进了收银机。邦德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柜台前面。那个女人把胳膊搭在了柜台上,然后看着邦德,柔声问道:“你是路过的吗?”
“不是。我是在昨天的报纸上看到一条广告,说这屋子要卖掉,所以今天过来看看。没想到这屋子还是不错的,比我想象中的要大,这房子是你的吗?”
那个女人听到邦德这样说,就笑了起来。这一笑让邦德觉得非常遗憾,因为虽然她人长得非常美,但是牙齿却不好看,那两排牙齿一看就是因为经常啃甘蔗,现在已经变得又尖又细。“我要是这座房子的主人就好了。我现在顶多只能算是这儿的经理而已。我们是开酒吧的,当然也做别的生意,你明白的吧?也许你已经听说过了?”
邦德装作不明白地问:“别的?什么生意?”
“女人生意啊!楼上有六个房间,都是非常干净的。我们这每次只收一英镑。现在莎拉就在楼上。想见见她吗?”
“谢谢你,今天就算了吧,天气太热了。我说,你们这儿只有这一个女郎吗?”
“还有一个,是莲达姑娘,但是很不巧,她现在有客人。她是那种身材高大的姑娘,要是你喜欢高大女人,我可以告诉你,再过半个小时她就有空了。”女人转身朝身后墙上挂着的钟看了一眼,“大概六点钟的时候吧,到时候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热了。”
“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像你这样的姑娘。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她听到这,咯咯地笑了起来:“我刚才已经跟你说了,我是这家店的经理。你就叫我迪芬好了。”
“很好听,我喜欢这个名字。我叫麦克。”
女人又咯咯地笑起来说:“麦克好像是《圣经》上的名字,难道你也是圣人?”
“谢谢,还没有人像你这样恭维过我。我是替法郎姆公司到牙买加谈一笔生意。我非常喜欢这个岛,所以我想在这里租个地方住,我想找一个离海近的地方。我觉得你们这不错,这里有出租房间吗?”
她想了想,说:“当然有了,租给你可以,但是我想你可能会嫌这里太吵,因为这儿经常有客人喝醉酒闹事。”说完,她俯身向前,在邦德的耳边压低声音说:“不过我还是劝你最好不要租这儿的房子,你不知道,屋顶上的瓦都烂掉了,最少也要花五百到一千元才能把这些烂瓦片修好。”
接着她又向邦德解释了这地方要出售的原因,这是因为这座房子的主人白朗先生的太太最近刚刚皈依了天主教,他们认为开妓院是一件令上帝不能宽恕的罪行,他们是绝对不可以这么做的,但是要是将房子卖给别人去经营,那么就跟他们无关了。
正说着,她忽然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钟,此时,钟上的指针正好指向五点三刻。“唉,都怪你,老是引得我讲个没完没了,我连竹和梅都给忘了。它们早就该吃饭了。”说着,她走到窗前,把窗帘拉了起来。几乎就在她拉起窗帘的一瞬间,两只立在花园树上的大乌鸦飞进来了,它们在屋内绕了一圈,然后停在了离邦德不远的那个柜台上。
它们在柜台上来回走着,一点也不惧怕地用那双亮晶晶的眼珠盯着邦德,随后尖叫了几声。
迪芬从手提袋中取出了两个硬币,然后将它们放进了收银机,买了两块姜饼,她把饼细心地掰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最后将这些掰碎的饼放在了两只乌鸦的面前。而这两只鸟也并不客气地抓过来,用两只爪子压着,一下一下地把饼啄得再碎一些然后才吞下去。把爪子底下的饼都吃完后,它们还贪婪地看着玻璃柜里的那些饼。
邦德看见了这种情况,就掏出了两便士递给迪芬:“它们挺可爱的。就再让它们多吃几口吧。”
迪芬接过钱后把它放进了收银机,又从柜台里取出两块姜饼:“竹和梅,现在你们两个给我听好了,这位先生先是对迪芬非常好,现在他又对你们很好。所以,我告诉你们,这次可别再啄我的手指了,不然的话,这位先生以后可就不来了。”
饼喂到一半的时候,邦德听见天花板上传来了有人走路的吱吱声,紧接着这个脚步声的主人慢慢地从楼梯上下来。突然,迪芬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她的脸在瞬间沉了下来。迪芬对邦德很小声地说:“这个人就是莲达的客人,他可是个大人物,我们谁都不敢得罪他。他是我们这里的常客,但是他很不喜欢我,因为我总是不买他的账,所以他一直对我怀恨在心。而且他也非常讨厌竹和梅,他觉得它们吵得太厉害,影响到他了。”说到这里,迪芬走到柜台边想把两只乌鸦都赶到窗外去。可是这两只乌鸦吃饼只吃到一半,当然不肯离去,所以它们只是在迪芬的驱赶下飞到了半空中,然后又落回到原处。迪芬只好请求邦德,希望他能够配合自己:“做做好事吧,先生,一会儿别管他说什么,你都不要生气。他最喜欢捉弄我这里的客人了。”正说着,突然她改变了话题:“先生,请问您还想再来一瓶红牌吗?”
此时,邦德听见餐厅后面的珠帘被掀开了,发出了“沙沙”的声音。
邦德本来一直都是右手托腮坐在椅子上的,现在他不动声色地把手放在柜台上,身子尽量在向后靠。在外衣的遮挡下,有一把华尔达PPK手枪挂在他的左腰皮带上。他轻轻地微微弯曲右手手指,以便他能够随时伸进外衣里快速地把枪拔出来。他一边悄悄地将外衣的扣子用左手解开,一边将左脚稳稳地踩在地面上,说:“好吧,那就再来一瓶。”随即,邦德用左手从衣内把手帕拿了出来,擦去了脸上的汗水,“今天的天气真热啊,热得我都能闻到死神身上的气味了!”
“朋友,你说得对极了,死神现在就在你的后面。你闻到它的气味了吗?”
邦德慢慢地转过头来。此时,暮色已经完全笼罩着这个小店,所以邦德也只能依稀看见是一个高高的影子,在他的手里还拎着一只皮箱。只见那个影子把皮箱放到地上,然后朝着邦德走去。迪芬赶紧转身按了一下电灯的开关,四面墙上马上有十几只暗淡的灯泡闪亮起来。
而邦德此时也看清,这个人正是金枪人史科拉。
但是他还是很镇定地说:“嘿,老兄,你吓了我一跳!”
史科拉面无表情地走过来,他靠在柜台上。邦德此时心想:看来资料上对史科拉外貌的描述基本是属实的,只是资料里没有提到这个人有一种猫看老鼠一样的神气劲儿。他的上身是宽肩细腰,就像一个倒三角形。而他的眼神是高傲、冷酷的。他现在穿着一套剪裁相当考究的暗色西服,脚上穿着一双棕白相间的皮鞋。他的衬衫上没有系领带,只在上面草草地系了一条白色的丝质领巾,这个领巾是用一只类似于手枪状的金扣扣住的。这种打扮在邦德看来本来是有些奇怪的,但是因为这个史科拉身材高大,所以看上去也还不是很难看。
史科拉说:“我闲得没事的时候可能会教人跳跳舞,但是每次跳完后,我都要把他们的腿打断。”他的口音是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
邦德说:“太可怕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为什么?上一次好像是为了五千元吧。嗯,你是不是还不知道我是谁?她没告诉过你吗?”
邦德看了一眼迪芬,只见她呆呆地站着,两手下垂,脸色惨白。
邦德说:“她为什么要告诉我你是谁?我又有什么必要非知道?”
邦德正说着,突然,只见一道金光从他面前闪过,史科拉已经把那只金手枪的枪口正对着邦德的肚脐。“就因为这个,行吗?你到这里是干什么来的?不要告诉我你是警探或者是他们的朋友。”
“我投降,我投降!”邦德装作很轻松地举手表示投降,然后又放下手,转向迪芬,问道:“他到底是谁?是你们牙买加的天王吗?还是哪个马戏团的小丑?你问问他想喝点儿什么,我来请客。他刚才表演得太好了,真是吓到我了!”其实邦德知道自己的这句话是专刺史科拉的痛处,这样做搞不好就会惹怒他,也许这个金枪人一怒之下就会扳动枪机。他现在都可以想象自己被打中后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的场景,那时他的右手可能已经没有力气拔枪了。
而此时,迪芬的那张漂亮的脸蛋也已经没有了血色。她惊慌不安地看着邦德,她的嘴巴微微张开,但是却发不出声音。现在,她已经开始有点儿喜欢他了,她担心邦德会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柜台上的那两只乌鸦竹和梅似乎也感到了屋内的紧张气氛,于是它们哇哇地叫两声,然后拍拍翅膀,想要飞到屋子外面去。
突然“砰砰”两声巨响,瞬间那两只乌鸦就被炸开,它们的羽毛和粉红色的肉在空中四散飞舞着。
接下来就是死一般的安静。邦德坐在那里没有动,他等待着这种紧张的气氛慢慢地缓解下来。但是,并不是像他想的那样,气氛没有缓解。迪芬突然爆发了,她一边咒骂着一边大声疯狂地喊叫着,她抓起邦德随手放在柜台上的啤酒瓶,胡乱往地上一扔。瓶子在落地后哗啦一声破了。迪芬慢慢地跪倒在柜台的后面,她抱住自己的头,歇斯底里地哭起来。
邦德还是坐在那里没有动,他一口气喝完杯里的啤酒,然后才慢慢地站起来。向史科拉走去。当他经过史科拉的身边时,史科拉慢悠悠、懒洋洋地伸出手,动作很轻但很有力地拉住了他的胳膊,史科拉把枪拿到鼻子下,嗅了嗅枪口,眼中射出了一道高深莫测的寒光。他说:“朋友,死神的味道闻起来可真是与众不同,想闻闻吗?”说着,他举起那只金光闪闪的手枪,朝邦德脸上指过去。
邦德很镇静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他看着史科拉冷冷地说:“规矩点儿,老兄,把你的手拿开。”
史科拉似乎有些诧异,他扬起眉毛,好像刚刚才发现自己的面前还站着一个大活人。他把手从邦德的面前拿开了。
邦德从椅子上站起来,绕到了柜台的后面,站在那里,恰好与史科拉正面相对。邦德发现史科拉好像对他很好奇,现在他正若有所思地望着他。邦德看见迪芬蹲在屋子的一角,正伤心地哭泣着。
邦德调头看向史科拉,他望着史科拉的眼睛,说:“你说的那个死神的味道,我早就闻过了,那是1945年的柏林。”他嘲笑地看了看史科拉,又说,“不过说这些你也没什么兴趣,你那时还太年轻,不会听说过这些的。”
邦德走到迪芬旁边,然后蹲下,出人意料地在她的脸上扇了两巴掌,这时候,迪芬好像恢复了神志。她用手捧着微微有些发肿的脸,吃惊地看着邦德。邦德不疾不徐地站起来,在水池边拿起一块布,淋湿后,用布轻轻地为迪芬擦去脸上的泪水。接着他把迪芬从地上扶起来,然后把她的手袋拿来递给了她,说:“迪芬,快,打扮一下自己吧,弄得漂亮一点儿。要知道,马上要开始做生意了,作为女主人,你可不能太难看的呀。”
迪芬接过邦德手里的手袋,打开了它。她抬起头,迈步向邦德的身后看去,这是在开枪之后,她第一次看史科拉,她噘起她那美丽的嘴唇,恶狠狠地小声对邦德说:“等着瞧吧,我一定要收拾收拾他!我认识一个会巫术的婆婆,我明天收拾一下就去找她,我要让这个人连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她一边说着,一边从手袋里取出一面小镜子,开始对着镜子在脸上施粉。
邦德从钱夹里取出五英镑的钞票,然后塞进迪芬的手提袋里:“好了不要再难过了,干脆把刚才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忘掉算啦。这五英镑足够你再买一个鸟笼,你还可以买一只黄莺,把它们装在鸟笼里面。如果你还是想要乌鸦的话,只要在外面的花园里摆一些食物,它们就会自己飞来的。”邦德拍拍迪芬的肩膀,然后慢步走到史科拉的面前,说:“你刚才的那种把戏要是在马戏团里玩玩还是没问题的,可是在女人面前耍弄就未免太粗鲁了一点。怎么说,你也要赔给她一点儿钱吧。”
史科拉毫不在意地歪着嘴角,说:“你滚开!”接着又疑惑地问邦德:“你为什么老在我面前提马戏团?朋友,我劝你还是站着别动,乖乖地回答我几个问题。是警察局派你来的吗?我总是觉得你身上有一股警察的味道。如果不是警察局派你来的,那你又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
邦德说:“我劝你还是别在我这儿耀武扬威,我只命令别人,从来不接受别人的命令。”邦德边说着,边走到店中央,他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来,说:“嘿,老兄,坐到我这里来吧。我劝你还是别对我这个态度,因为我这个人向来是吃软不吃硬的。”
史科拉若无其事地耸耸肩,他慢慢地走过去,拿起桌子旁边的一把铁椅,把椅子转过来跨坐在上面,用椅背挡住自己的上半身。他把左手搭在椅背上,右手则放在自己的大腿上,而右手离插在裤头上的金枪枪柄只有几英寸的距离。邦德一眼就看出这是一流枪手的一贯作风,因为那把铁椅的椅背可以掩护他的要害部位。邦德不由在心里感叹:这个金枪人果然智勇双全啊。
邦德把自己的手搭在桌子上,平心静气地说:“你放心吧,我不是警察局派来的。实话告诉你吧,我叫麦克,这次来法郎姆,是到威斯哥糖厂完成一项工作的,那个地方你应该知道吧?”
“当然。那么你在那里都干什么工作呢?”
“别着急,老兄。你得先告诉我你是谁?是干什么的?”
“我叫史科拉,是工会交际组的。你难道没听说过我的名字吗?”
邦德皱皱眉:“好像没听说过。怎么,难道我应该听过吗?”
“你要知道,事实上,有很多没有听过我名字的人全部都死了。”
“很多没听说过我名字的人也都死了,”邦德说,“我觉得你说话最好不要那么狂妄。你要知道,在中国大陆生活着七亿人口,他们应该都没有听说过你的名字。我劝你还是不要做井底之蛙。”
很奇怪,这次史科拉并没有生气,他平静地说:“哦,我想你也许是想说加勒比海地区狭小得像井一样吧?但是,这狭小的区域对于一个人来说,已经是一片很大的天地了。我在这一狭小的区域内被人们称为‘金枪人’。”
“你的意思是说,你用你这把金枪解决劳工的纠纷,那我看我们法郎姆那边非常需要你这样的人。”
“你们那里有什么麻烦吗?”看上去史科拉对这件事一点也不感兴趣。
“经常有人在蔗田里放火。”
“你不会就是管这个的吧?”
“可以算是吧。我们公司也另外做一些保险赔偿的事故调查工作。”
“唔,原来你是保险公司的侦探。其实像你们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我见过不少,所以我能很准确地一下子从你身上闻出那股侦探的味道来。”史科拉显得有些得意,“那么,你干没干出什么名堂来?”
“我曾经抓到过几个在蔗田里放火的人。我原是想把他们全部都杀掉,但是没想到工会包庇他们,把他们全都给放了,于是不久之后,甘蔗田又开始大面积失火。所以我们那里非常需要纠察。我猜想你大概也是干这个的吧?”
但是,史科拉并没有正面回答邦德的问题,他只是自顾自地问道:“你平时带枪吗?”
“当然,要是没有枪,我怎么对付那些浑蛋呢?”
“你用的哪种枪?”
“华尔达PPK,0.65口径的。”
“果然是支难得的好枪!”史科拉走到柜台前,“喂,给我两瓶啤酒。”说完,他转回头看着邦德:“老兄,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吗?”
“目前我也不知道呢。我先要问问伦敦方面,看看他们在这附近还有没有需要我做的事。反正我也不着急。因为我是不受任何约束的,我帮他们干活是论件计酬的。呃,对了,你干吗要问我这些呢?是不是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呀?”
史科拉并没有回答邦德的问题,他看着迪芬拿着酒从柜台后走出来。她把两瓶啤酒放在桌上,转身就走,看都没看史科拉一眼。史科拉哈哈大笑起来,他伸手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鳄鱼皮钱夹,随手从里面抽出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丢在桌上:“好了,快别生气了,我的甜心。你要知道,我本来是非常喜欢你的,可是你老不肯分开大腿。你拿这些钱再去买几只鸟吧。我喜欢身边的人每天都笑口常开。”
迪芬拿起钞票,说:“谢谢你了,朋友。不过,要是你知道我打算用你这些钱来干什么,你肯定会追悔莫及的。”说完,她恨恨地瞪了一眼史科拉,随后转身走掉了。
史科拉若无其事地耸耸肩,他伸手拿了桌子上的一瓶酒,又从柜台上拿了一只杯子。就这样,他和邦德两个人竟然对饮起来。史科拉从上衣口袋中取出一只名贵的香烟匣,从里面拿了一根雪茄抽起来。他好像在玩一种游戏似的,把烟从嘴中喷出,又用鼻孔吸入。这样反反复复几次。他透过那层薄薄的烟雾凝视着坐在对面的邦德,好像在考虑着什么。最后,他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说:“你想赚一千美元吗?”
“当然了。”邦德显得很随便地说。
史科拉沉默地吸了一阵烟,目光停留在邦德身上,好想要从他身上看出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紧盯着邦德的眼睛说:“老兄,我现在手里有一块地皮,我已经制订了详细的发展计划,而且有些人也已经投了资。那块地皮就在血湾那一带,你知道那地方吧?”
“我曾经在地图上见到过。好像离祁岛港不算太远,对吗?”
“没错。我已经找来了投资人,准备兴建一座豪华的酒店。目前,酒店的第一层已经建好了,而且一层的酒店大堂和餐厅也已经完工了。可是,你也知道,现在旅游业突然一蹶不振,自从古巴的卡斯特罗一上台,美国人通通都认为这里离古巴太近了,他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所以都不来了。想一想,美国人一不来,无疑断绝了所有的客源。现在银行又收缩银根,拒绝给我们贷款。接下来会出现的情形你应该能想到了。”
“工程会停下来?”
“没错。其实我好几天以前就到这里了,就住在蓝鸟酒店。在来之前,我已经通知了其他六位股东到这里开会。为了能够让他们玩得尽兴一些,我还特地请来了一个在金斯顿很有名的乐队,还有很多漂亮的舞女。蓝鸟酒店里有个很大的游泳池,酒店的旁边还有一条小铁路,这条铁路是直通祁岛港的,以前是用来运甘蔗。在祁岛港内我还有一艘非常大的游艇。我原本是打算让他们坐火车到祁岛港上的游艇上去的,他们可以在那里来一次深海钓鱼。我可以让他们痛痛快快地玩,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这样做,是想让他们再追加一些资金,对吗?”
史科拉恼羞成怒地说:“我答应给你一千元,不是要你在这里乱猜的,你懂吗?”
“那你要我干什么呢?”
史科拉又开始像刚才那样把烟雾吐出来,再用鼻子吸进去,渐渐地,他那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他对邦德说:“这些人都是大老粗,整天不学无术。我也就是和他们做做生意,要是让我和他们做朋友,那就很难了,你明白吗?我终究是会和他们分开的,所以我要和他们分别见面,不能让他们有见面甚至串通一气的机会。但是,你要知道,剩下的那些人有可能会偷听我们的谈话,或者是强行来参加我们的谈话,到那个时候,你就有用武之地了。你的工作就是替我检查检查屋子里有没有被人安上窃听器,然后就是在门口守着,别让人闯进屋子里,你明白吗?”
邦德挑高眉毛,笑起来:“我明白了,你是想让我当你的私人保镖,对吧?”
史科拉刚刚舒展开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这很可笑吗?难道我让你赚这种钱很困难吗?你要是照我说的做了,不但可以在豪华的大酒店里住上三四天,还可以轻轻松松,不费吹灰之力地挣一千元,你上哪儿找这么好的事?”史科拉在桌子上蹭灭了快抽完的烟,一团火星掉在了地板上。
邦德挠挠头,认真地思考起来。他很清楚,这件事绝不像史科拉讲的那么简单,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作为一个神枪手,史科拉聘请一个陌生人当保镖,这本身就是非常不合乎常理的一点。现在,唯一能解释这一点的理由就是:史科拉不想让本地人当他的保镖,他害怕一不小心碰上警方的耳目。但是,邦德也知道,这是他接近史科拉的一个绝好的机会。当然,这很有可能是一个陷阱,但是,就算这是一个陷阱,他007号情报员也要踏进去,因为这个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
邦德慢条斯理地点燃了一根香烟。他说:“别误会,只是我没有想到像你这样的神枪手也需要聘请保镖,我以为你是在开玩笑,所以刚才我才会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但是说实话,我对你刚才的提议非常感兴趣。我想问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上任?我的车子可还停在路口。”
史科拉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他说:“现在是晚上六点三十二分。我叫的车子已经到了。”他站起来:“我们现在就走吧。对了,我还想提醒你,我这个人非常容易生气的,这你是知道的吧?”
“当然,从刚才那两只很无辜的乌鸦的下场就能看出来。”邦德边说边站了起来,“但是,我也保证,我不会让你有生气的理由。”
“这样最好。”史科拉说完,走到柜台前提起他刚才拎的那只箱子,走向门口,然后掀开珠帘跨了出去。
邦德也迅速地走到柜台前和迪芬告别:“再见了,迪芬。愿上天保佑我还有和你见面的机会。要是有人到这里找我,你就跟他说我在血湾的蓝鸟酒店,保重。”
迪芬伸出一只手,胆怯地拉住邦德的衣袖:“你千万要小心啊,麦克先生。那个蓝鸟酒店全都是黑社会的人出钱建的。”她朝门口张望了一下:“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坏的坏人。”说着又把头伸向邦德,低声说:“他拎着的那个箱子里装的全都是毒品,我猜最起码值一千英镑。是今天早上一个人拿来给他的,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闻过。”说完,她赶快又把头缩了回去。
邦德说:“迪芬,谢谢你。你不是要去找那个你熟悉的巫婆吗?让那个巫婆把他咒死吧。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告诉你为什么我也如此强烈地希望他能够死掉。再见!”
说完,他迅速跑到门口,此时,一部红色的蓝鸟敞篷车正停在街上。司机一看就是个牙买加本地人,他穿得非常整齐,头上还戴着顶帽子。在敞篷车前面的天线上还挂着一面小红旗,红旗上面写着“蓝鸟酒店”几个秀气的小金字。史科拉就坐在司机身边,他看到邦德从小店里出来,便不耐烦地说:“快到后座去吧。我们把你送到你停车的地方,然后你再开车跟我们一起回酒店。”
邦德二话没说就上了敞篷车,他坐在史科拉后面。他是真想学习一下盖世太保的手段,从背后把这个可恶的史科拉给干掉。但是想归想,邦德并没有真的动手,因为一旦他动手,那个黑人司机就得丧命,而且他非常想弄清楚史科拉和那些黑社会头目们的谈话究竟是怎么回事。要知道,作为世界头号杀手,史科拉并不缺少金钱,如果单单是为了找几个人来投资,他是不会费那么多心思的。
这时,车子已经驶出了情人街,正在向海边驶去。邦德知道他这么做违背了局长的命令,局长曾经说过,只要一有机会就立刻杀死史科拉。而且,他现在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宁可选择更冒险的做法,在局长的眼里一定觉得他愚蠢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