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槲寄生

叶洗砚重新回来时,千岱兰正和田嘉回谈笑风生。

她偷偷观察叶洗砚神情,确定他目前处于普通愉悦的状况,自然地将田嘉回介绍给叶洗砚。叶洗砚微笑着和田嘉回握手,但不等田嘉回提出联名问题,他就转向千岱兰,问她要不要开始打羽毛球。

千岱兰在和叶洗砚的羽毛球对决中惨败。

无论羽毛球还是网球,身高的优势太大了,她又长时间不玩,次次被扣杀;好处是不用到处去捡球——还有田嘉回呢。

田嘉回捡了一次又一次的球,直到千岱兰两条胳膊酸痛到抬不起来了,叶洗砚才叫停。

休息时,田嘉回终于提出JW最近想同《四海逍遥》的联名问题,叶洗砚在用毛巾擦汗,沉静地听田嘉回说完后,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看了看岱兰。

“贵品牌在女装市场颇为强劲,但我对贵品牌了解不算多,”叶洗砚说,“这个么,我还想多听听岱兰的意见。”

他这样说,田嘉回已然明白。

“联名问题,田先生可以联系我们的营销部,”叶洗砚微笑,“这方面,我是外行,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来吧。”

千岱兰说:“哪里有,哥哥挑选女装的眼光也很好呀,先前给我选的衣服都很漂亮。”

田嘉回的注意力又回到千岱兰身上。

“要想选一件你穿着难看的衣服,也挺困难,”叶洗砚看手表,“时间不早了,田先生,我晚上还有事——下次再聊。”

田嘉回说好的好的,就不耽误您的时间了。

叶洗砚往男更衣室方向走,千岱兰追在他后面,叫了好几声哥哥。

“今晚还有会,就不要邀请你一起吃饭了,”叶洗砚继续走,“有什么事情,直接给我打电话。”

“哥哥,”千岱兰说,“其实我一开始不喜欢打网球。”

这句话成功让叶洗砚驻足。

他停下,意外地看千岱兰。

“什么?”叶洗砚问,“你是不是想说羽毛球?”

“网球,”千岱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打网球吗?”

“为什么?”

“因为去年,我和哥哥见的最后一面——也就是哥哥让杨全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听杨全说,哥哥要去取网球拍,”千岱兰看着他的眼睛,慢慢地说,“所以回去后,我就开始了解网球。”

叶洗砚没说话,眼神渐渐地变了。

“其实网球的课很贵,场地费也贵,也不好找一块打球的人,”千岱兰说,“刚开始学网球的时候,一个姿势要纠正好久,不像羽毛球,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那个时候,我也怀疑过,到底是不是给自己找罪受,甚至想过放弃……”

“为什么坚持下来了呢?”叶洗砚放缓声音,“因为从痛苦中找到乐趣了?”

“不……我一开始坚持,”千岱兰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全是为了你。”

全是为了你。

她知道,杨全说过,叶洗砚最喜欢别人对他用心。

他是高傲的孔雀,不肯让人随意碰触他的翎羽;

他也是傲慢的猫,把不愿听的话全藏在猫的小耳朵夹层里。

千岱兰最擅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其实开始还有些不确定,但现在说到这里,她隐约觉察到,此招对叶洗砚有效。

她说:“读职高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小城市里,爸爸妈妈都是普通人,家里面也普普通通甚至还有点小穷,没有当大官的亲戚,体制内的也没有,干大买卖的也没有。”

“铁岭也不算小城市,”叶洗砚说,右颊的酒窝在千岱兰眼中像即将通关的金闪闪曙光,若隐若现,他显然很享受她的恭维,说,“知名度很高。”

“听我说完,”千岱兰说,“你是我见过最成功的人,没有之一。”

她看到叶洗砚想笑,但谦虚低调的风度又让他控制住——可酒窝还是急躁地先于紧抿的唇角出现了。

“少拍马屁,”叶洗砚说,“让我猜猜,你对几个人说过这种话?”

千岱兰反问:“你见我和几个人打过网球?”

叶洗砚还真仔细数:“雷琳,王庭,我——”

“除教练外,就你一个,”千岱兰飞快地说,“不怕哥哥笑话,我一直都将哥哥当作我的榜样来崇拜。所以,我才会拼命地学习哥哥会的一切。我想,如果我能做得和你一样,像你一样努力,有朝一日,我会不会变得像哥哥一样成功呢?哥哥打网球,我也要学网球——这才是我真正坚持下来的动力。”

叶洗砚说:“每个人是不同的植物,各有长处,也未必这样亦步亦趋,别妄自菲薄——你对时尚的触觉很敏锐,了解许多服装类的知识,我不如你。”

“可是我真的从网球中体验到了乐趣,”千岱兰深深鞠躬,在叶洗砚看不到的时候,她终于能放松了表情,缓缓呼气,“和哥哥打网球也好,打羽毛球也好,我都能学到很多东西。”

“等你做完了想做的事情后,再给我打电话,”头顶传来叶洗砚的声音,“联名而已,我会告诉营销部的同事。”

千岱兰听懂他的暗示,惊喜抬头,这个时候,她发现表情管理真的非常困难,现在她也控制不住自己唇角了:“哥哥,谢谢你。”

“不用谢我,”叶洗砚说,“其实你不说这些,我也会这样告诉你。”

千岱兰说:“其实就算哥哥不说这些,我也会告诉哥哥。”

叶洗砚含笑看她。

一场羽毛球打得千岱兰马尾松了,前面的头发也乱了,现在的她看起来像个刚从阳光草地上打完滚的小狗。

“我刚刚说的都是真心话,”千岱兰说,“也谢谢哥哥,带我学到了这么多——”

“以你的学历,很难更进一步,”叶洗砚忽然打断她,“为别人工作,即使再勤奋,也未必能达成你的野心。”

千岱兰怔住。

“时代不同了,岱兰,”叶洗砚说,“你有头脑,有勇气,有能力,也有魄力——如今你在店里,着实有些屈才。在小池塘里,再怎么争夺,资源和机遇也有限度,为什么不跳出这一潭死水,去大海里搏一搏呢?”

千岱兰呆呆:“哥哥的意思是……?”

“你不会不明白我的意思,小机灵鬼,”叶洗砚微笑,忽又岔开话题,“不过,我还以为你用完就走——没想到小嘴一张一合,还能有这么多甜言蜜语。”

“哪里是甜言蜜语?”千岱兰反驳,“我说过了,都是真心实意。”

“嗯,真心实意,”叶洗砚又抬手腕,看表,“好了,不能再和你聊了。回去后泡个热水澡,好好热敷,免得明天抬不起胳膊、走不了路。”

千岱兰再一次清楚觉察两人之间存在的代沟。

不是年龄上的代沟,而是生活经验和阅历带来的代沟。

就像她和叶熙京——

叶熙京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不会用刀叉,为什么不会吃西餐呢?在他眼中,吃西餐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叶洗砚也是。

只是他不会犯这种低级的常识错误。

可他仍旧是没吃过苦的、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天之骄子。

且不说那神秘多金、常年在北京住一万多一晚套房的叶简荷女士,就连叶平西,他那个奢侈的别墅,千岱兰两个月的工资,也买不起一平米。

叶洗砚人生中吃过最大的苦头大约就是不加糖的黑咖啡,或者那种纯可可黑巧,就连苦涩,也都是丝滑如绸的。

先前打网球时,叶洗砚得知她去上海出差乘坐的是某航空飞机时,就笑着说,那个航空提供的饭菜味道一般,但冰激淋很好吃——

千岱兰却不记得飞机提供过什么冰激淋,她只记得腿也伸不开的窘迫空间,和一种三人座的狭窄、沉闷空气。

直到她意识到,叶洗砚所说的冰激淋,只提供给头等舱客人。

恐怕叶洗砚也没有坐过拥挤的经济舱,也没有过被旁边人挤到氧气稀薄的体验,不需要因为没有免费行李额度发愁,不需要将多余的衣服穿在身上来将所有物品压缩在唯一的登机包/箱;他的乘机体验是专属的贵宾休息室,是专属的登机通道,是舒舒服服地躺着睡一觉,舒缓的音乐,米其林餐食和特供冰激淋,还有会帮他拿行李的助理和司机。

有钱人为什么行程满满、飞来飞去还能保持旺盛的精力呢?

因为他们有无数可以舒适休息的地方,还有所到之处的处处尊敬、崇拜与讨好。

如果千岱兰也有同样的条件,她的精力会更旺盛,能做的事情会更多。

就像现在,叶洗砚也没意识到,一个陈旧、破损的老式小区,卫生间狭窄到站着洗澡时、脚都会碰到马桶,根本没有放置浴缸的空间。

——但那又如何?

千岱兰揉了揉笑僵的脸,自言自语。

“那又如何呢?”

她手中没有抓到所谓的“好牌”,但她牌技好,照样能逆风翻盘。

谁说富贵天注定?她信胜利靠打拼。

千岱兰会牢牢抓住、用好手中每一张牌。

打完羽毛球之后,她又和田嘉回见了两次;她很沉得住气,这两次,一次是田嘉回请她吃饭,另一次,则是田嘉回来JW店中调查私设积分账户事件。

没有查到千岱兰头上。

Luna则因为这件事,狠狠栽了个跟头,不仅被罚没了一季度的奖金,也同争夺的副店长之位失之交臂。

千岱兰遵守约定,给叶洗砚打去电话;一周后,田嘉回再度请千岱兰吃饭,直接了当地告诉她,那枚玻璃碎片因为保存不当,没办法进行指纹鉴定。

但是,JW已经在和折鹤公司洽谈《四海逍遥》的联名事宜了,近期就会签署合同。

他还给千岱兰带来了那枚保存好的玻璃碎片,以及一封匿名、打印后邮寄到JW总部的投诉信。

投诉信针对千岱兰,不仅仅是私自创建积分账户,还有殴打同事,学历问题,私自处理赠品……

千岱兰一一翻看完,抬眼看田嘉回。

“看来你们店里某个同事,的确很恨你,”田嘉回说,“这些信你留着,积分账户的事,我已经提交了调查报告,上面说你没有,那就是没有;殴打同事和学历问题,你们店长之前也提交过情况说明,不是大问题。至于赠品,我知道你们都会把它送给一些熟客,回去后拉个明细出来,也不是问题。”

千岱兰收好举报信,笑着说谢谢嘉回哥。

“哪里哪里,”田嘉回举杯,刻意压低酒杯,姿态放低,同千岱兰轻轻一碰,他说,“以后如果我遇到什么事,还得请你在叶总面前美言几句。”

……

2010的圣诞节之前,千岱兰顺利升职,成为JW大望路A类店的副店长。

她这段时间过得非常惬意。

工作,学习,打网球,吃饭,休息。

她从叶洗砚那边学到了更多东西。

千岱兰发现,大部分情况下,工作之余的叶洗砚,是精力充沛的,也是孤独的。

他的好友大多同样忙于事业,除却两人打网球外,叶洗砚的业余爱好,就是世界各地飞来飞去的旅行,有时一时兴起,就飞去冰岛冰川徒步冰河湖,十一月去阿尔卑斯高山滑雪,休息;十二月初,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看角马迁移。

还有吃。

千岱兰意识到,叶洗砚不仅会自己动手做饭,他对食材的要求也颇高,讲究吃菜要顺应节气。九到十一月的南瓜,八到十一月的冬笋,三到十月的芋头,四到十一月的秋葵,三到十月的苦瓜——以上蔬菜,但凡超过自然生长期,他几乎不会入口。

叶洗砚口中的少吃碳水,实际上是少吃米饭和小麦做的主食,不是不吃。

更多的,是花菜饭,西葫芦面,红薯吐司,各色谷物烤制的面包,杂粮做的主食——千岱兰试着吃过,感觉实在对不起艰苦奋斗这么多年的祖国前辈们,他们的努力让中国人终于过上了顿顿白米饭精细面的生活,但有人为了保持身材和健康,却执意地又开始“吃糠咽菜”,吃这些千岱兰奶奶姥姥“喂鸡喂狗”的杂粮。

千岱兰开始有意识地回请他常去的那种高档餐厅,而叶洗砚则带她去更隐蔽、更低调的私厨。

外表不那么光鲜亮丽的东南亚菜馆,烤海鲈鱼越南春卷配菠萝鱼露汁,用的鱼露产自越南美奈渔村;水晶盘中的鱼子酱,要用珍珠和木头做的汤匙,避免金属的味道影响鱼子酱的原本风味;法国的黑松露,意大利的白松露,生长到六个月的小牛,在断奶后喂养60天后就宰杀,从其肋骨部分切下大约30厘米的骨头和1公斤左右的连骨肉,用粗盐烹饪后端上餐桌……

千岱兰的眼界一开一开又一次大开。

她的野心也欲望也逐渐膨胀,发酵,它们在她的胃中生成一种野草般的狂妄,像轻飘飘的热气球,轻而易举地带她往更高处走、走、继续走。

为了知识储备,也是为了方便今后为客人选择合适礼物,千岱兰虚心地向叶洗砚请教,如何分辨酒的好坏。

叶洗砚不置可否:“这个没有具体的理论知识,不过我们可以一起积累经验。”

千岱兰开始跟他一起品鉴不同种类的酒,叶洗砚教她体验不同酒搭配不同的食物。

产自新西兰南岛马尔堡地区的长相思葡萄酒,经过陈年后有芦笋的香气,适合冰镇后搭配鱼和奶酪;具备着南非干燥高原植被风味的黄金谷白诗南,后味持久,适宜海鲜和贝类的佐餐;发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于瑞士和法国兴起的苦艾酒,曾因含有高量侧柏酮而致幻,深受梵·高等艺术家青睐(千岱兰只觉得它很苦,一股子茴香味)……

她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混淆“大哥”和“男人”的界线,譬如在第一次试龙舌兰的时候。

这种酒被誉为墨西哥的灵魂,用龙舌兰草的芯做原料酿造,最顶级的,则是用蓝色龙舌兰草作为原料酿造的Tequila——听闻,最正宗的Tequila,从原料种植到酿造成功,至少需要八年时间。

“还有传说,饮用龙舌兰酒,需要在酒杯里浸泡一只蝴蝶的幼虫,”叶洗砚端着酒杯,晃一晃,微笑着问千岱兰,“想要试试吗?”

千岱兰不可思议:“这里该不会真有虫子吧?”

她举起手中的酒杯,紧张不安地左看右看,担心真的从里面看到什么可疑东西。

要知道,她连蚂蚱酱都不吃,炸知了幼崽也不碰——千岱兰天不怕地不怕,就是吃不了虫子类的食物。

“只是个玩笑,”叶洗砚含笑,从一个透明的水晶罐中取出细细盐粒,均匀撒在手背上,垂首舔了一口,吸一口新鲜切开的柠檬汁,再端起装满冰的玻璃酒杯,浅浅饮了一口龙舌兰酒,“……现在流行这样喝,不过,在墨西哥,他们本地人喜欢先将龙舌兰冷藏,再调制一杯桑格利塔小口混合品尝。”

这样说着,叶洗砚用湿巾擦拭着手背上的盐粒,垂首,为千岱兰调制了一杯酒:“两种酒,你都试一试。”

他一直鼓励千岱兰多试试。

无论是好的,坏的,优秀的,糟糕的。

都先试一试。

不尝试,怎么知道呢?

今天是圣诞节,千岱兰其实早就给叶洗砚准备好圣诞礼物——其实是生日礼物,十一月十一日,叶洗砚还在悠闲滑雪看小鹿,她早准备好了,直到现在才送出。

是一条手工织的围巾,暂时放在杨全车上了。

千岱兰小心地将盐粒抹在手背上,快速舔一下后,才拿起一小块切好的柠檬,尝了口柠檬汁,酸到皱眉,后退一步,然后喝了一大口龙舌兰——

说不出的滋味,不坏,但也不是很妙。

“手背上盐太少了,”叶洗砚摇头,“我来。”

他自然地往前迈一步,俯身,亲自往千岱兰手背上放了盐。

现在的千岱兰她有点冷,还有点热,说不出的冷热交替,只盯着叶洗砚的手臂。

他今天穿了藏蓝色青果领的毛衣开衫,很儒雅温和的感觉,刚才喝酒喝到发热,他就将袖子随意地撸到手肘处,现在,千岱兰盯着他结实小臂的手肘内侧关节,发现他那里的皮肤是一种粉白色,青色凸起、有浅浅阴影的青筋交织,如大树蓬勃粗壮的根,而手肘内侧的皮肤又很薄,很嫩,浅浅绯红血色,还有一些细细的、紫色的血管。

她的手一抖,手背上的盐扑簌扑簌地落了下去。

“你的手背太小了……也太滑,别紧张,别发抖,是喝多了么?”叶洗砚说什么,她听不清,只觉他有些无奈,“我来。”

来什么?

千岱兰注视着随着他动作而跳动的狰狞青筋,感觉自己现在有点“着相”。

有点点被叶洗砚的身体蛊惑到了。

是酒精的作用吗?

她现在感觉叶洗砚……很好吃,很适合佐酒。

叶洗砚将盐均匀地洒在自己手背上,递到千岱兰唇边:“试试看。”

离得太近了,千岱兰不自觉后退一步;叶洗砚不躲不避,反倒又顺着她的方向,慢悠悠更进一步。

千岱兰意识到他是想让她舔他的手背。

她现在一定是着相了。

千岱兰想。

不然,怎么会,他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呢?

千岱兰俯身,飞快地舔了他的手背,他的手又瘦又长,手背宽厚温热,柔软的舌头,颤抖的舌尖,舔舐过布满青筋的纹路,他稳稳不动,只垂眼看她:“做得很不错,很棒。”

舔完盐粒,她快速地吸了鲜柠檬,又饮下一口龙舌兰酒:“嘶……”

叶洗砚将调配好的酒递给她,示意她尝尝这个。

千岱兰却垂着头,红着脸,一直不看他,她默默饮下那口酒,其实什么滋味呀风味呀……都尝不出,她的舌头似乎已经彻底地麻木掉了,味蕾全部失灵,只能尝到他跳动热切的青筋。

这样很不对劲,千岱兰提醒自己。

这是你前男友的哥哥。

一个很好、虽然有点傲慢傲娇但对她非常好的大好人。

她不能对前男友的哥哥有什么异样的想法——说出去也不太好听,就和她逮着这兄弟俩拼命地薅金羊毛似得。

“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酒吧门上会悬挂着冬青枝,”千岱兰低头看酒杯,问,“那是什么习俗吗?像南方会在端午节挂艾草?”

“是Mistletoe,槲寄生,”叶洗砚饮了一口酒,慢悠悠地说,“你读英文材料时应该见到过这个单词,也认识它;或许,现实中的槲寄生长得不符合你的想象,所以你没留意过它。”

“啊,”千岱兰努力回想,终于有印象,说,“我记起来了,我确实读过相关的材料。和平之神伯德被邪恶之神罗奇用槲寄生做的箭杀死,众神挽救了伯德,于是伯德的母亲——爱神傅丽佳很感激,承诺无论谁站在槲寄生下,都会赐给他一个吻——之后,圣诞节,站在槲寄生下的人一定要接吻,对不对?”

叶洗砚含笑:“不错。”

“啊,”千岱兰放下杯子,作势要离开,“那我得出门看看,仔仔细细地看,看看这个槲寄生到底长什么样子,以后圣诞节,我要躲着它点。”

她可不想随随便便地亲人。

但叶洗砚轻轻扯住她的衣袖。

“不用这么麻烦,”叶洗砚轻轻用手指指上方,轻描淡写,“抬头看看,我们头上现在就是槲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