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逗我玩呢吧!”
雷布思精疲力竭,已经没有力气去发脾气了。可他言语之间藏不住的这股恼怒,还是吓到了电话那头的人,她是奉命通知雷布思去格拉斯哥的。
“这个案子应该是要等到下下周才开庭的。”
电话那头的人说:“可他们提前了。”
雷布思一声叹息。他躺在酒店的床上,电话听筒贴着耳朵,看了看手表:八点半了。昨天晚上他睡得很香,今天七点他才起来。他不想吵醒丽莎,于是轻轻地穿好衣服,给她留下一个便条,出了门。他凭着记忆,没走太多弯路就到了酒店,刚进来就接到了电话。
“他们提前了,”电话那头说,“今天开始审判,探长阁下,他们需要您到场做证。”
说得好像雷布思不知道庭审需要他做证似的。雷布思知道,其实他要做的就是坐到证人席上,然后说他在格兰杰默斯看到了莫里斯·杰拉尔德·卡弗蒂,他还接受了武器俱乐部的老板娘给的100英镑(为保护证人,他的名字叫作大杰),就这么简单,可他就是得到场说出来。这个案件的被告是卡弗蒂,在赌博圈子混。这个案子并不是完全没有漏洞的,事实上,漏洞比一个盲人裁缝大拇指上的针孔还多呢。
算了,他也听天由命了。一定要这样吗?一定要这样。可是交通时间很紧迫,这个问题还是存在的。
“一切都已经处理好了,”电话那头的那个声音说,“我们昨天晚上真的打过您的电话了,可是您没有接。请您搭乘到格拉斯哥的首发航班吧。检控官说他三点半给您打电话,所以时间还是很充裕。如果运气不坏,您今天晚上就能返回伦敦了。”
“天,谢谢。”雷布思说,声音浑厚有力,带着一些讽刺。这几个字说出来的时候仿佛并不会立即消失在空气里,而是余音袅袅。
他查到皮卡迪利大街专线可以去希斯罗机场,而且在他下榻的酒店外面,他就可以直接搭乘皮卡迪利环线地铁。所以开头一切还挺顺利,尽管坐地铁很闷,不透气,列车又运行缓慢。在希斯罗机场,他拿起机票看了看,时间刚刚够他飞奔到机场商店。雷布思拿起一份格拉斯哥《先锋早报》,还看到另一个架子上摆着一沓八卦小报,头条标题是《男同狼人的神秘生活;警方称变态杀手需被拯救;逮到这个疯子》。
凯西·法拉黛干得不错。他买了份《先锋早报》,那三份八卦小报他也每个要了一份,然后就准备去候机厅等候飞机起飞了。现在他的大脑开始运转,他看见他身边的人都在看着同样的头条标题和标题下面的报道。可是,是不是狼人也会看到这些报道?如果狼人可以看到,那么,他(她)会不会采取什么行动?妈的,整件案件仿佛就要拨云见日了,可是偏偏这个节骨眼上,他又要跑到四百英里以外的北部去了。该死的司法系统,那些法官还有律师和所有的人都该死。八成是某些人要腾出时间去打高尔夫球,或者要出席子女学校的运动会,才把卡弗蒂这个案子提前庭审。也许他自己这一路舟车劳顿、披星戴月地赶来出庭,只是因为某个被宠坏的小孩需要父母出席什么匙蛋赛跑比赛[1]。雷布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呼气。他并不喜欢坐飞机。他在英国特种空勤团(SAS)服役的时候,那些人就把他从飞机上丢下去。天啊。他可没有法子让自己冷静。
“搭乘英国航空特快专线的旅客,请注意……”
广播里的这个声音冷静无误,却引发了人潮涌动。人们站起来,检查随身行李,然后前往广播里面刚才提到的登机口。他的航班是不是这一班?也许他应该给那边打个电话提醒他们一下,这样就会有车在机场等他。他很讨厌飞行,这就是星期日他乘火车的原因。星期日?今天才星期三。可是感觉好像一个星期都已经过去了。事实上,他在伦敦才待了两个整天而已。
登机了。啊,上帝,机票去哪里了?他没随身带什么行李,不用担心把机票丢在行李里。雷布思腋下的报纸都折坏了,报纸想要挣脱他的控制,于是散落一地,一片狼藉。他又把报纸都捡起来,紧紧地夹在腋下。他必须冷静下来,他必须想想卡弗蒂这个案子,他必须在头脑里把这一切都梳理清楚,那么辩方律师在他的证词中就找不到漏洞。死咬事实,忘掉那个狼人的案子,忘掉丽莎、罗娜、萨米、肯尼、汤米·瓦特克斯、乔治·弗莱特……弗莱特!雷布思还没告诉弗莱特他自己跑到这里来了呢。他们肯定会纳闷,雷布思这个家伙跑到哪里去了。他应该着陆的时候就给他们打个电话的。现在也应该打电话通知他们一下,可是打个电话,他就赶不上机场大巴了。算了吧。全神贯注地思考卡弗蒂这个案子吧。控方应该在他到达之前已经准备好了给他过目的注意事项,所以在走上证人席之前,他还可以先自己浏览一遍。这里只有两名证人,是两名吧?除了雷布思本人,另外一个证人是一个受到了惊吓的警察。估计他们多多少少连哄带吓才把这个警察送上证人席的。所以雷布思自己应该内心强大,表现自信,证词确凿。他在前往登机口的路上,从一面大大的穿衣镜前看到自己。他的样子仿佛是趴在地板上睡了一夜。昨晚的一幕让他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他应该给丽莎打个电话的,告诉她……告诉她什么呢?谢谢吧,他想。过了面前这个狭窄的门道,就要上飞机的移动式舷梯了,舷梯两边站着列队欢迎的空姐和空少,笑容满面。
“早上好,先生。”
“早上好。”他看到飞机上的乘务人员旁边有一叠给乘客准备的免费报纸。哎呀,他本可以到飞机上看这些报纸的,还能省下些钱。
飞机上的过道也很狭窄,他只得从那些行囊沉重的商务人士之间穿行,他们把厚重的大衣、沉甸甸的公文包和箱子都塞在行李柜里。他找到了自己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系上安全带。外面地勤人员还在工作,远处一架飞机顺利起飞了,坐在这儿,雷布思都听得见那乏味的起飞声。他旁边坐着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摊开一张报纸正在阅读,可有一半报纸都搭在雷布思右边的大腿上了。她没有跟雷布思打招呼,完全无视雷布思的存在。
女士,你大爷的,他心里自言自语着,两眼还是看着窗外。可是此时,她发出很大的一声啧啧声,示意他转过头来。透过厚厚的镜片,她盯着他,一个手指敲着报纸。
“如今无论在哪,都没有谁是安全的。”她说。雷布思看了看报纸上的新闻报道,他发现那是一篇关于狼人的有趣的报道。“没有好人了啊,我可不会让我的女儿晚上在外面晃荡。我跟她说,宵禁九点就开始了。只要警方一天没抓住狼人,她就得遵守这个宵禁。即使到时候警方抓住了狼人,我说,事情也很难说啊,狼人可能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她看着雷布思,仿佛雷布思也是一名嫌疑人,也不能洗脱嫌疑。他很镇定自若地微笑着。
“我本来不想去的,”她继续说,“可是弗兰克,也就是我老公,他说一切都定好了,所以我应该去。”
“你也是去格拉斯哥旅行的,是不是?”
“严格说来不算旅行,我儿子住在这里,他是石油公司的会计。我儿子给我买好了机票,所以我就来看看他的近况。我担心他啊,隔着这么远,也不知道一切都还好不好。我是说,格拉斯哥是一个生活挺艰难的地方。你看了那些报纸上说的事儿,这里可是什么都可能发生。”
是的,这里可不比伦敦啊,雷布思心里也这么想。他的笑容变得僵硬,这时他听到一声类似电铃的声音,然后系好安全带的指示灯亮了,紧接着“不准吸烟”的灯也亮了。神啊,雷布思现在烟瘾难耐了,觉得一烟难求。他是在无烟舱还是吸烟舱呢?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了,也想不起在买票的前台自己订的是什么票。如今是不是飞机上也可以吸烟了呢?如果造物主想要人类在两万英尺的高空吸烟,那么他是不是应该给人类更长的脖子呢?他旁边坐着的这个女人看上去可是一点儿脖子都没有。他有点同情那个连环杀手了,如果连环杀手想要扭断这个喉咙,对着这么粗的脖子还是有点难度的。
天啊,我这个想法真是毫无人性,主啊,您一定要原谅我。为了表示忏悔,他开始专心致志地和这个女人交谈。这个时候,飞机正好起飞,所以她也不得不把嘴巴闭上几分钟。雷布思趁着耳根清净,把他的报纸放进前面座位的后部,然后把头靠在自己的位子上,马上就睡着了。
乔治· 弗莱特从老贝利给雷布思下榻的酒店又打了个电话,可是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今天早上雷布思“匆忙离开了”,走之前还询问了去希斯罗机场最快的路线怎么走。
“貌似他当了个逃兵啊,”莱姆警员说,“他应该是被我们无可挑剔的职业精神震撼了,我可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得了,莱姆,”弗莱特低吼着说,“你说话注意点。这事儿有点蹊跷,他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呢?”
“先生,我无意冒犯,可是我觉得他不辞而别,因为他就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也许之前还担心你会突然给他一笔钱呢。”
弗莱特礼节性地微笑着,可是他早就心猿意马了。昨天晚上雷布思还去见了心理学博士弗雷泽女士,现在他又匆匆离开伦敦,到底发生了什么?弗莱特抽了抽鼻子,他喜欢真真正正的蹊跷事儿。
弗莱特在法庭上跟马尔科姆·钱伯斯悄悄地咬耳朵。马尔科姆·钱伯斯曾经指控弗莱特手下的一个污点证人。那个污点证人非常愚蠢,被当场逮住过。弗莱特告诉这个证人,他也无能为力,不过还是会尽力帮忙。这个污点证人给弗莱特通风报信很多次。弗莱特能把几个穷凶极恶的罪犯绳之以法,这个污点证人是功不可没的。弗莱特觉得自己欠他一个人情。所以他想去找钱伯斯说说情,但是他不想影响控方,当然想要控方徇私这是想都不能想的。他想告诉钱伯斯的就是,这个污点证人提供的有利信息对警方的工作和整个社会都做出了贡献。如果法庭给他的判决是最大的量刑,那么他以后将不能为警方和社会做贡献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结局……
当污点证人不是什么光辉灿烂的工作,可是总得有人干啊,而且弗莱特还为自己的线人关系网感到自豪。如果这个庞大的网络突然分崩离析了,别,最好还是别乌鸦嘴,这事最好还是别去想吧。他并不期待走到钱伯斯面前苦苦哀求,跟要饭似的求情,尤其是经过汤米·瓦特克斯那档子破事之后。瓦特克斯被释放后,很可能在酒吧里对着一堆嘻嘻哈哈的醉酒鬼添油加醋地讲了一些内幕故事。瓦特克斯的段子都是关于有魅力的探长跟他说“汤米,你好呀,最近有什么情报?”弗莱特觉得钱伯斯根本不会忘了这破事,而且钱伯斯还会提醒弗莱特自己别忘了这事。管他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低声下气把事儿办了是上策。
“你好。”一个女声传来,就在他后面。他转过脸看见一双“猫眼”和明亮鲜艳的双唇,那是凯西·法拉黛。
“你好,凯西,你在这干什么呢?”
她约了一个有影响力的犯罪报道记者在老贝利见面,那个记者在一家高端日报社供职。
“有一个诈骗案,他已经跟了一大半了,”她解释说,“而且他的观点和法院的判决总差不了太多。”
弗莱特点点头,看到她在这儿,他觉得有点尴尬。他用余光扫视,发现莱姆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自在,此时正幸灾乐祸。所以弗莱特佯装镇定,鼓起勇气迎接她那有力的对视。
“今天的报纸上我看到了你的报道。”他说。
她双臂交叉,说:“我不能昧着良心说我认为侦破这个案子很有戏。”
“记者们知道我们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吗?”
“有一两个人有一点怀疑,不过很多读者如饥似渴地想看狼人的故事,他们也忙着要取悦读者们,”她把手放下来,伸手去翻肩包,“而且记者们背后还有不少猎奇心很重的编辑呢。我认为,只要我们丢给他们一点零星信息,他们就会照单全收。”她从包里拿出一盒香烟,没有询问他们要不要来一支,就自己点了一支烟,然后把那一盒又都放回包里,拉上拉链。
“嗯,我们还是祈祷进展顺利吧。”
“你说这虚晃一枪都是雷布思探长的点子?”
“没错。”
“我还是不大信,见过雷布思探长本人之后,我觉得玩心理战术不是他的强项啊。”
“不是吗?”弗莱特的语气显得很惊讶。
“他就没什么强项。”莱姆插嘴说。
“我可不会把他说得这么一无是处。”弗莱特还是力挺雷布思。可莱姆没有再搭腔,只是浅浅一笑,弗莱特觉得有些尴尬,又有些恼怒。他知道莱姆那笑容背后的潜台词: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跟他为什么这么亲密,为什么你们哥俩好。
凯西听到莱姆插嘴,笑了笑,但是她还是只和弗莱特交流,她不想和比自己级别低的人打成一片。“雷布思在这附近吧?”
弗莱特耸耸肩,“我也希望知道他的行踪,凯西。我听说最后一次有人看见他是他动身前往希斯罗机场,但是他没带任何随身行李。”
“噢。”听上去她并不感到失望。突然,弗莱特举起一只手,挥挥手示意,钱伯斯看到这个手势,朝着他俩走过来。钱伯斯脚步轻盈,看上去好像很轻松。
弗莱特觉得自己有必要给凯西和钱伯斯做个介绍。“钱伯斯先生,这是凯西探长,她是狼人一案的联络官。”
“啊,”钱伯斯说,短促地握了握手,“今天早晨令人震惊的头条是这位美女的作品吧?”
“是的”,凯西说,“如果不幸破坏了你吃早餐的食欲,我真抱歉。”她的声音听上去不同了,带着温柔和女性化的语调,这种语调是弗莱特印象里从来没有过的。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钱伯斯的脸上居然绽放了罕见的笑容。这些年以来,弗莱特从来没有在法庭以外的地方见过钱伯斯笑。今天早上真是充满意外和惊喜。“它们可没有让我食欲消退,”钱伯斯说,“我还觉得挺好玩的。”然后钱伯斯转向弗莱特,暗示凯西可以退下了。“弗莱特探长,我还有10分钟就要出庭了,你觉得午餐的时候再见面说会不会更好呢?”
“10分钟就够了。”
“很好,那跟我来吧。”他扫了一眼莱姆。莱姆这会儿还是为凯西的怠慢感到有点不悦。“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就带上这位帅哥吧。”
然后他就走了,大步流星地穿过宽敞的大厅,皮鞋蹭着地板作响。弗莱特对着凯西眨了下眼,跟钱伯斯走了。莱姆没有吭声,生气地紧随其后。凯西笑了,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莱姆的不爽和钱伯斯刚才的表现。对于钱伯斯她早有耳闻,他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被誉为最具雄辩力和说服力的。他甚至还拥有一批“粉丝”,那些粉丝不管案件多么复杂难懂或者多么枯燥无味,为了聆听钱伯斯的结案陈词,他们都会出庭观战。而凯西自己新闻圈的记者们与他相比自然就相形见绌了。
雷布思只怕已经两脚抹油往家里飞奔了,是吧?祝他一路顺风。
“不好意思。”一个矮小而模糊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她眯起的眼睛成了一条线,是一个穿黑色风衣的中年妇女。那个女人微笑着,“你应该不是八点要出庭的陪审员吧?”凯西笑了笑,摇摇头。“噢,这样啊。”这位法庭引座员叹了一口气,走了。
法庭上有一类陪审员叫作“骑墙陪审员”,但是也有一些法庭引座员就喜欢看到非主流陪审员和不听话的陪审员出现在法庭上。凯西看着她的高跟鞋,随后转身去做自己的事情了。她在想,不知吉姆·史蒂文斯是否记得跟她的约见。他是一个优秀的记者,但他记忆力有时候好比烂筛子,现在他当爹了,记性似乎更加每况愈下。
雷布思在格拉斯哥闲得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时间。是时候造访马蹄酒吧了,或者去开尔文赛德区转转,或者去克莱德河走走。是时候拜访拜访老朋友了,这样说好像他真的有什么朋友似的。格拉斯哥正在悄然变化,这几年,爱丁堡变得越来越“富裕”,而格拉斯哥却变得越来越“有型”。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格拉斯哥显得匀称又发达,仿佛趾高气扬地一步一步走过来。
当然,这里也不是完全春光明媚,整个城市的个性正在流逝。这里金光闪闪的店铺和酒吧,焕然一新的办公楼,看上去都缺乏个性,显得千篇一律。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你都会发现这样的楼房,一种统一的金色色调。不是雷布思在哀叹,可是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古老、破旧而拥挤的格拉斯哥的一切仿佛都胜今朝。然而,人们多多少少还是差不多:无礼,又没有多少幽默感。那些酒吧并没有多少改变,尽管酒吧内的顾客可能穿得更奢华和时尚,菜单上除了传统的菜肴之外或许还包括了胡椒意大利面。
在一个酒吧里,雷布思吃了两个派。他站在酒吧里,左脚放在椅子精致的黄铜横栏上。他只是在消磨时光,等待时机。飞机准点到达,车子也早就在等候,格拉斯哥之行很迅速。十二点二十分,他就到了格拉斯哥,可是他要下午三点左右才会被传召去出庭做证。
雷布思得打发打发时间。
他离开了酒吧,然后选了一条他自认为的捷径(尽管他头脑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这条路是一条布满卵石的小路,通往某些铁路的桥拱、一些破旧的仓库和堆满瓦砾的垃圾堆。有很多人在这里乱转,然后他意识到原来那些不是垃圾堆,而是待售的各种物品。他撞上了一个跳蚤市场,从顾客们的穿着打扮看,这个市场应该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光顾的地方。潮湿又肮脏的衣服成捆成捆地堆着,到处都是。一些商贩站在旁边,拖着脚步走路,什么都没说,一两个人生了一炉火。这炉火马马虎虎凑合着,其他人也凑过来取暖。氛围很肃穆,有人咳嗽,有人打喷嚏,但几乎没有什么言语交流。几个朋克范儿的年轻人,留着惹眼的摩西头,十分不和谐,那发型就好比几只鹦鹉误入了养麻雀的鸟笼。他们在这里乱晃荡,并不像是真的有心要买什么东西回去,当地人对他们有疑心。游客嘛,那千篇一律的傻样仿佛就是在说——我就是个游客。
这些拱门下面是狭窄的过道,过道两旁摆着摊子和用支架支撑的桌子。这里的味道就更难闻了,可是雷布思却因此而更加好奇。没有哪个穷乡僻壤的超级市场可以提供如此丰富的物品:破损的眼镜、陈旧的无线电装备(缺胳膊少腿的,不是丢了这个把手就是少了那个把手)、各种台灯、礼帽、锈蚀的餐具、小钱包和钱袋,还有不完整的多米诺骨牌和纸牌。其中有一个摊子好像只卖用过的肥皂,很多肥皂看上去都像是从公共厕所拿来的。还有一个摊子卖假牙齿。有一位老人,双手颤抖得厉害,几乎控制不了自己。他找到了一副自己喜欢的下牙床,可是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上牙床。雷布思皱了皱眉头,走开了。摩西头朋克小子们打开了一副棋盘游戏。
“嘿,伙计,”他们对着一个摊主说,“这里没有武器牌啊,匕首啊,手枪啊还有那个都去哪里了啊?”
那个摊主看着打开的盒子,说:“你们可以将就着用。”
雷布思笑了笑,继续往前走。伦敦和这里真是天壤之别。伦敦更加拥挤,生活节奏也更快,压力和紧张仿佛无处不在。从A地到B地,去杂货店买东西,晚上出去活动,都是让人疲倦无比的活动。在雷布思眼中,伦敦人都是一些脾气暴躁的家伙,仿佛吃了火药,燃点很低。而格拉斯哥这里的人们,更加恬淡寡欢。这里的人们用幽默筑起高墙来抵抗伦敦人拥有的一切,毫无怨言。两个地方,两个不同的世界,两种不同的文明啊。格拉斯哥在大不列颠帝国是一个二级城市。整个20世纪,它都是苏格兰的第一城市。
“来根香烟吧,先生?”
其中一个朋克小子说。现在,凑得更近了,雷布思看清了原来不是个朋克小子,是个朋克姑娘。他以为那些人全部都是男性。他们看上去是如此相似,雌雄难辨。
“不了,不好意思,我正在戒烟。”
可她等不及他的回答,已经到别处去找其他人了。她去找一个马上就要抽烟的人。雷布思看看手表,已经两点了,从这里去法庭,还要走上半个小时。那些朋克青年还在为丢失的牌而争论不休。
“我说,如果有一些牌不见了,你怎么能够玩牌呢?伙计,你懂我的意思吗?就像,黄上将[2]到哪里去了?顺便说一句,整个棋盘盘面已经破损了一大半,你想要我们出多少钱啊?”
这个好辩论的朋克小子很高,又特别瘦削,从头到脚,一身全黑,更加凸显了他的身材比例。雷布思的父亲如果看到这个人,会把他叫作“两块夹板”。狼人是肥胖还是瘦削?是高挑还是矮小?是年轻还是年迈?狼人有没有一份工作?狼人有没有妻子?有没有老公?是不是跟他交往亲密的身边人知道真相?而知情人是不是一直在保守秘密?什么时候他会发起下一次出击?又将在哪儿?对于这些问题,丽莎毫无头绪。也许弗莱特对心理学的认识是正确的。心理学很多都是猜测,就像一个棋牌游戏,很多牌都不见了,而没有谁知道怎么玩一盘丢了牌的游戏。有时候,你就得完全摒弃之前的游戏规则,而开始自己设计新的游戏规则。
这正是雷布思现在要做的:在与狼人斗智斗勇的游戏中,他需要制定新的游戏规则,新的规则对他有帮助。报纸上的报道是新规则的开始,但是如果狼人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那将是空谈。
也许卡弗蒂这次可以脱身,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总还会栽进去的。而棋盘上会准备一盘全新的游戏。
雷布思做证完毕后,四点就出了法庭。他把这个案子的文档交还给他的司机,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司机是一个秃顶的中年巡佐[3]。
“知道最后结果了告诉我一声。”他说。司机点点头。
“探长,是不是直接去机场?”好笑的是,司机的一口格拉斯哥口音听上去居然很讽刺。这位巡佐成功地让雷布思感到自卑。再一次,东海岸和西海岸互相之间的好感又少了一分。东西海岸之间仿佛隔着一道厚障壁,好比两地之间旷日持久的冷战。司机又把那个问题问了一遍,这次声音还大了点儿。
“没错,”雷布思也用同样响亮的声音回答,“洛锡安地区和边境警察过得可真是奢华的生活啊。”
雷布思回到皮卡迪利酒店后,脑袋还在嗡嗡作响,他需要一个安静的夜晚一个人独处。他还没有联系弗莱特和丽莎,反正他们可以等到明天再知道他的行踪。现在,他什么都不想了。
万籁俱寂,雷布思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任自己无边的思绪空荡荡地飘着。
这一周真是忙得够呛,而且才过了一半。他从药瓶里拿出两片扑热息痛[4],用一杯温水吞服了。这自来水的味道真恶心。据说伦敦的水都流过七副肾脏最终才到人的嘴巴里面,这是真的吗?这水入口后有油污感,并不是爱丁堡的水那种清洌的味道。唉,七副肾脏啊。他看着这些案子,想着自己带来的一些东西,真没用,带了一堆他甚至都不会去用的东西,那瓶威士忌甚至都没怎么喝啊。
房间里某个角落电话响起了。是他的电话,可是过了整整15秒他都没有去接。他沿着墙壁爬过去,终于拿起了听筒,然后放在耳边。
“最好告诉我好消息。”
“你他妈的去哪里了?”电话那头传来弗莱特的声音,焦虑又生气。
“晚上好,乔治。”
“又有一桩命案发生了。”
雷布思马上从床上坐起,摆动着两条腿,问:“什么时候的事?”
“尸体是一个小时之前发现的,还有一件事,”他停顿了下,说,“我们抓到了凶手。”
听到这句话,雷布思站起来了。
“什么?”
“他潜逃的时候,我们抓住他了。”
雷布思几乎腿发软了,但是还是站稳了,他的声音是反常的平静,“是他吗?”
“可能是。”
“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总部,我们把他带到这里来了。这桩谋杀案发生在布里克巷的一个房子里面,距离狼街不远。”
“在一个房子里面?这可真是意料之外啊。其他的谋杀案都是发生在户外。但就像丽莎说过的,凶手的作案手法一直在变化。”
“是的,在一个房子里,”弗莱特说,“可这不是故事的全部。我们抓到疑犯的时候,他身上有从事发地点偷来的赃款,还有一些珠宝和一个相机。”
作案手法又有变化了。雷布思重新坐回床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是这个作案手法——”
“相似,我肯定。菲利普·卡津斯正在路上,从他吃饭的地方往这边赶。”
“我要去案发现场,乔治,我等会儿就来找你。”
“好的。”弗莱特的语气听上去好像很期待雷布思。雷布思匆忙找纸笔,说:“地址是什么?”
“铜板大街,110号。”
雷布思赶紧把这个地址写在格拉斯哥的机票背面。
“约翰?”
“嗯,乔治?”
“别老不辞而别,行吗?”
“好的,乔治,”雷布思顿了顿,“我现在可以挂了吗?”
“挂了吧,去赶飞机,回头见。”
雷布思把电话放下,然后觉得脚都灌了铅,四肢瘫软,脑袋昏沉,全都不听使唤了,好像难以统一调度自己身体各个部位。他深呼吸几次,然后抬起脚,走到水槽旁边,往脸上拍了一些水,用湿手搓搓颈脖。他抬头看了一眼,几乎认不出墙上镜子里的自己。他叹了口气,然后把双手张开盖住自己的脸,就像罗伊·沙伊德尔[5]在电影里那样。
“好戏开场了。”
出租车司机滔滔不绝地讲述了克雷孪生兄弟、理查德森和开膛手杰克的故事。到了目的地布里克巷的时候,这位司机大哥就更加激动了,大声说着“老杰克”的故事。
“他干掉了在布里克巷上路过的第一个妓女。理查德森是个坏蛋,以前总在废品站虐待人,给人上刑。如果他对哪个倒霉蛋用电刑,你肯定会知道的,因为废品站的各个门上挂着的灯泡都会闪个不停,而且你还会听到低沉的笑声。电流迅速流过一边的大脑。克雷孪生兄弟以前就在角落里的那个酒吧喝酒,我最小的儿子以前也在那里喝酒,经常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所以后来我就下了禁令,不准他再去那个酒吧混了。他现在在城里上班,做快递员之类,你知道的,骑着电动摩托车满大街跑的那种。”
雷布思一直都无精打采地坐在后面,现在抓住前面乘客座椅上的椅背,把自己的身体往前面拽。
“开摩托车的快递员?”
“是啊,真是他妈的赚钱的行当啊。我跟你说啊,他比我挣得多一倍。这小子刚在多克兰买了一个公寓,还是现在人家说的那种临河公寓呢,真是笑话。我认识一些盖这种公寓的家伙,每个人都他妈的偷工减料,随便敲敲螺丝,根本就没认真拧紧。石膏灰泥板太薄了,隔着那一层板子,隔壁邻居的动静,甭说听了,你看都看得见。”
“我女儿的一个朋友在城里当快递员。”
“真的?没准我还认识他呢。他叫什么名字?”
“肯尼。”
“肯尼?”司机摇了摇头,雷布思看见司机脖子上有几根银发掉进了衣领里面。“我不认识叫肯尼的人,倒是知道叫凯文的,还有几个叫克里斯,就是没有肯尼。”
雷布思重新靠后坐了回去,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并不知道肯尼的全名是什么。“我们是不是快到目的地了?”雷布思问司机。
“再有两分钟就到了,伙计。前面是条小路,可以给咱们省点时间。我们从这条小路走,就正好经过理查德森以前常晃悠的地方。”
一群记者已经在路面狭窄的街上等候了。这群记者站在房屋正前面,还有些站在人行道和马路上,他们被穿着制服的警员挡在了外面。在伦敦,就没有哪家哪户门前有个花园吗?除了在肯辛顿他看到的百万富翁家之外,雷布思在这里还没有见过谁家有个花园。
记者们引发了一阵骚动,嘈杂中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约翰!”她挤过人群,想走到他面前。他示意那些穿制服的同事暂时让出了一条路,她才走了过来。
“你在这里做什么?”
丽莎看上去有点瑟瑟发抖,她喘着粗气说:“听到有消息,我就想赶过来看看。”
“我可不觉得你跑过来是个高明的主意,丽莎。”雷布思想着吉恩·库珀的尸体,如果尸体像……
“您有何评论?”一个记者高喊。雷布思总是很提防闪光枪,就是摄影机上那些光线强烈的自动搜索定位灯。现在其他的记者也在大声叫喊,他们都希望抢到第一手故事素材。
“快跟我来。”雷布思拉着丽莎往110号走去。
菲利普·卡津斯还是一身黑西装,打着黑色的领带,这身打扮参加葬礼倒是挺合适。伊索贝尔·佩妮也是一袭黑衣,齐脚踝的黑色连衣裙,又长又紧的袖子。但是她看上去并不像是出席葬礼,反倒显得很是可爱。雷布思走进这间拥挤的屋子,她向雷布思微笑示意。
“雷布思探长,”卡津斯说,“他们说您会过来的。”
“我可不愿意错过一具有故事的尸体。”雷布思干巴巴地回答。卡津斯蹲下去看那具尸体,然后抬头对雷布思说:
“故事还不少啊。”
尸体已经有尸臭了,那些味道塞住了雷布思的鼻孔和肺部。有的人根本就受不了这个味道,但是他总是可以忍受。这强烈、腥咸、丰富、刺鼻、结块又堵塞的味道,闻起来和地球上任何的味道都不一样。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股味道,更加平淡,就像动物脂肪的味道,像蜡烛的蜡味,像凉水的味道。生与死,这两种味道截然相反。雷布思敢打赌卡津斯也受得了这股味道,但是他觉得佩妮应该吃不消。
一个中年女人躺在地上,四肢笨拙地扭曲着。她的喉咙被割破了,还有争斗的痕迹,饰品都碎了,而且脱落了,狗日的指纹满墙都是。卡津斯站起来,然后叹了口气。
“手法太拙劣了,”雷布思边说边看了一眼佩妮。佩妮正在笔记笺上速写,“佩妮,”他说,“你今天晚上格外漂亮,我刚才跟你说了吗?”
她笑了,脸也红了,但是什么都没说。卡津斯转向雷布思,完全忽视了丽莎的存在。“这是个冒牌货,”他又叹了口气,接着说,“但是这个冒牌货没有一点头脑和智慧。显而易见,他就是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些关于作案手法的描述。报上说的那些都很详尽,但是不准确。我认为,这就是一起被打断的入室行窃。盗贼慌乱了,然后拿出刀子,接着他意识到如果栽赃给我们的老朋友狼人,那他自己就可以逍遥法外了。”看了看那具尸体,卡津斯说,“真是不聪明。是不是外面的狗仔队都来齐了?”
雷布思点点头,“我来的时候,外面就已经来了二十多个记者,现在外面的记者人数只怕已经又翻了一番。我们知道这些记者想要什么,是吧?”
“我想他们要失望了,”卡津斯看了下手表,“回去吃饭真是划不来了,我们已经错过了波尔多葡萄酒和奶酪。去他妈的好位子,真是可惜了。”他朝那具尸体挥挥手,“有没有什么你想吃的?要不我们就直接把这个包起来吧,可以吗?”
雷布思笑了笑,这幽默就像那西装一样黑得彻底。现在空气里的味道已经净化了一些,闻起来像生牛排加酱汁的味道。他摇摇头,待在这里也干不了什么。可出去呢,他准备出去制造一场骇人听闻的事件。弗莱特也许会恨他,事实上每个人都会恨他。恨就恨吧,没关系。仇恨原本就是一种感情,如果连感情都没有了,那世界上还剩下什么?丽莎已经走路不稳,踉踉跄跄地跑到外面去了,一个警官正笨拙地想安慰她。雷布思一出来,她摇摇头暗示没大碍,然后整理整理衣装,说:“我没事。”
“第一具尸体总是让你最不舒服,”雷布思说,“来吧,我得对狼人施以一点心理战术了。”
外面的记者越来越多,已经是很大一群人了,现在人群中还有一些对狼人感兴趣的、好奇的业余人士。穿制服的警察手扣着手,两步一人,形成一道不大却牢不可破的人墙。记者们开始提问,看这里,看这里,我们可不可以询问您的身份是什么?上一次的拖船道案发现场,你也在那儿吧?关于狼人,您有何评论?任何评论都可以,有没有声明?此案的凶手是不是狼人?只要寥寥数语就够了。雷布思向他们走近了几英寸,丽莎就站在他身边。其中一个记者拼命向丽莎靠近,问她叫什么名字。
“丽莎,丽莎·弗雷泽。”
“你也在为本案工作吗,丽莎?”
“我是一名心理学家。”
雷布思大声清了清嗓子。这群记者就像闯进宠物狗窝的杂种狗,当他们知道这是自己抢狗食的最后机会时,都不作声了。雷布思做了手势示意大家安静,于是他们便安静下来。
“各位,我就此案发布一个简单声明。”雷布思说。
“可不可以先介绍一下您的身份呢?”
可是雷布思摇了摇头。我是谁根本不重要啊,不是吗?他们马上就会知道我的身份了。有多少苏格兰警察在这儿帮忙侦破狼人一案呢?弗莱特会知道,凯西也会知道,而记者们也会找到答案,这都不重要。人群中的一位记者实在忍不住了,问雷布思:“你们已经抓住他了吗?”
雷布思试着捕捉这位提问记者的眼神,可是每一个人的眼神都在无声地询问同一个问题,“凶手是不是狼人?”
这一次,雷布思点头了。他断然再次强调:“是的,是狼人,我们抓住了他。”旁边的丽莎已经惊得呆若木鸡了。
记者们又提出了更多的问题,他们叫喊着,尖叫着,可是面前这堵人墙就是纹丝不动,可不知道怎么的,他们也没想到要另辟蹊径,绕过人墙,从别处进来。雷布思转身看见卡津斯和佩妮站在门后,神色凝重,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雷布思对他们眨眨眼,然后和丽莎一起去乘计程车。那位司机还一直在等着,他折起晚报,然后放到座椅底下。
“你还真有法子对付那群记者啊,伙计。你都说了啥啊?”
“没说什么,”雷布思说,“就是一些谎言。”他坐稳了,然后对着丽莎微笑。
“谎言!”
弗莱特惊呼一声。如果弗莱特发怒了,他就是这模样。
“谎言!”
弗莱特的耳朵似乎听不见了。“你觉得这就是谎言而已?凯西得去让那些狗日的记者冷静下来,她都暴怒了。那些人都是他妈的野兽。一半的记者都会把你刚才说的写到报纸上去的!你说这就是谎言?雷布思,你疯了!”
最后又说回了“雷布思”,都是雷布思的错,是吧?好吧,那就这样吧。雷布思记得他们答应大家一起吃晚饭的,可是现在,他有几分怀疑这份邀请已经不成立了。
乔治·弗莱特一直都在审问谋杀犯。他现在热血上涌,满脸通红,领带也散了,凌乱地搭在没有扣好的衬衫上。他在这间小房子中走来走去。雷布思很清楚,这间房子外面有人在又怕又乐地偷听。他们怕的是弗莱特发怒了,乐的是弗莱特的怒火只冲着雷布思。
“你是个他妈的蠢蛋。”弗莱特已经怒发冲冠了,声音降低了半个分贝,质问道,“你有什么权力?”
雷布思拍案而起,他已经忍无可忍了:“那我就告诉你谁给了我权力这么说,乔治。事实就是狼人给了我这个权力,去做任何我认为最合适的事情。”
“最合适的!”弗莱特又燃起了新一轮的怒火,“我真是听够了你的胡说八道。给媒体放出他妈的狗屎假消息就是最合适的?天啊,那我还真没胆子听你的最差方案了。”
现在雷布思的声音提到跟弗莱特同一个八度了,而且还一直在升调。“他现在还在逍遥法外,正看我们的笑话呢。因为他好像知道我们的一举一动,他把我们击得落花流水。”雷布思又不作声了。弗莱特在等着他说话,这正是雷布思想要的效果。“我们需要惹恼狼人,他就会从藏身的老巢出来,然后察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需要一个生气的狼人,乔治,不是对这个世界生气,而是对我们生气。只有他现身了,我们才能把他抓住。”
“我们把各项罪名都安在了狼人的头上,从同性恋到一个来自冥王星的食人怪。现在我们又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已经抓住了他。”雷布思在为自己辩护,说服弗莱特接受自己的观点。他把声音压低了,“我觉得,狼人一定受不了我们的栽赃,我真的觉得他会还击。我想,他会跟我们联系。也许通过媒体,也许直接跟我们联系,就只是让我们知道他的不满。”
“或者他会继续杀戮,”弗莱特回答说,“这次狼口下的冤魂就是我们了。”
雷布思摇摇头。“如果他又开始杀人了,我们就不作声,一点风声都不放给媒体。他没有任何关注度,每个人都认为狼人早就被抓住了。这样一来,迟早狼人都会自己找上门。”
雷布思现在完全冷静了,弗莱特的满腔怒火也烟消云散了。弗莱特用手搓了搓脸颊,一路搓到下巴。他瞪大眼睛,若有所思。雷布思坚信这个激将法会成功。可是这法子需要一些时间。英国特种空勤团一条基本的训练原则就是:如果你无法找到你的敌人,那就逼着敌人现身来找你。而且,目前他们也穷途末路了,只剩下这一招。
“约翰,如果关注度这一招对狼人根本就没用怎么办?满城风雨也好,无人知晓也好,如果狼人就完全不介意,怎么办?”
雷布思耸耸肩,他也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的判断全凭经验和直觉。
最后,弗莱特摇摇头。“回爱丁堡去吧,约翰,”弗莱特疲倦地说道,“去吧。”雷布思盯着他看,没有眨眼。雷布思乐于听到更多下文,可是弗莱特只是走到门口,开门出去,然后顺手把门关上了。
那就这样了。雷布思长喘了一口气,回爱丁堡去,这难道不是大家一直以来的想法?比如总督察莱恩,还有莱姆和其他人?也许还要算上弗莱特,甚至是雷布思自己。雷布思都告诉过自己,自己待在这里一无是处。嗯,既然他待在这里没有什么贡献,那为什么不回老家呢?
答案很简单:他已经没法放着这个案子不管了,他没法逃避这个案子。狼人,没有表情,没有人性的狼人,仿佛已经在雷布思的耳边放了一把刀。狼人拿着这把刀,准备切了雷布思的耳朵。而且还有伦敦这座城市本身,到处都是故事。罗娜、萨米和肯尼。雷布思不得不提醒自己,他对肯尼还是很有兴趣的。
还有一个人,丽莎。
压倒一切原因的就是丽莎,出租车司机把她送回公寓了。她之前脸色苍白,而且还嘴硬地说自己没事,他不用送她回家。他应该给她打电话的,看看她是不是一切都好。打什么电话?告诉她他要离开了吗?不,他还是要跟弗莱特再对峙一次。他打开门去凶杀组办公室,可是弗莱特不在里面。办公室里的人一个个好奇地看着他,坐在办公桌上,拿着电话的,站在信息贴纸墙旁边的,都这么看着他。而雷布思的眼光没有停留在办公室里的任何人身上,尤其对莱姆视而不见。莱姆躲在一个马尼拉文件夹后面,偷偷地看着雷布思乐。
弗莱特站在走廊外面。他正在跟值班巡佐仔细地研究着什么,值班巡佐点点头,然后离开了。雷布思看到弗莱特累了,他靠着墙壁,开始搓脸。雷布思慢慢走过来,让弗莱特再一个人安静安静。
“乔治。”雷布思打招呼。弗莱特抬头,虚弱地笑了笑。
“约翰,你真是不死啊,是吧?”
“抱歉,乔治,我做这件事儿之前应该先告诉你的。如果你觉得不妥,就封杀这个消息吧。”
弗莱特毫无幽默感地笑了下,说:“晚了。当地的电台新闻已经播了这条新闻,其他电台肯定也会做出相关报道。午夜之前,每家新闻报道都会提到这件事儿。约翰,这可是你一手制造的满城风雨啊。你弄了一个雪球,把它往山下推,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看着这个雪球越滚越大。”
弗莱特用手戳了戳雷布思的胸口,说:“凯西肯定想把你生吞活剥了,她现在就是众矢之的,你得跟她道歉。她今后还得争取媒体重新恢复对警方的信任啊。”现在弗莱特来来回回地晃动手指,然后笑了,说:“如果说有人能让媒体再信任警方,那个人就是凯西。”弗莱特看了下手表,说:“就这样吧,我已经让这个人渣等得够久了,是时候回审讯室了。”
“审讯进行得怎么样了?”
弗莱特耸耸肩,说:“顺风顺水,全盘托出了,想要他住嘴,他都不闭嘴。他以为我们会把所有狼人的罪行都安在他头上,所以就交代了一切,加上一些很可能是他编造的东西。”
“卡津斯说这个犯人就是个冒牌货,不过是一个小贼搞砸了一场入室行窃后伪造的,就想谎称是狼人所为。”
弗莱特点点头:“有时候我都会以为菲利普错了呢,这家伙就是一个小贼,并不是他妈的什么狼人。可我跟你说个有意思的事情啊,这家伙告诉我们,他有个顾客我们认识。”
“谁?”
“汤米·瓦特克斯。”
“噢,噢。”
“一起来?”弗莱特指着那边通往楼梯的过道问。雷布思摇摇头。
“我想去打几个电话,待会再跟你说。”
“随便你。”
雷布思看着弗莱特离开。有时候,当一个人已经体力不支,理智都告诉他要放弃的时候,支撑他坚持走下去的只有固执的性格。弗莱特就好比一个踢加时赛的足球运动员,雷布思希望他能看到比赛的胜负。
当雷布思往回走,经过审讯室的时候,他们都看着他,尤其是莱姆。他躲在一个报告夹后面偷窥,神情愉悦。他的办公室传来一些噪音,一种陌生的敲打声。他打开门,看到办公桌上有一个小玩具:两只大脚丫子上站着一个造型古怪的嘴。那个嘴是鲜艳的红色,牙齿闪着白色的光芒,两个脚丫子嗡嗡地做顺时针运动,而上下颔迅速地关闭又合上,关闭又合上,关闭又合上,啪,啪,啪……啪,啪,啪……
看到这个恶作剧,雷布思怒不可遏,走到桌子前面,拿起那个玩意儿,然后拉了一下,他自己的一口大白牙也恶狠狠地露了出来,他咬牙切齿地把那玩意儿拉成了两半。但是脚丫子还是动,直到弹簧都松了,不过雷布思也没心思看那个脚丫子。他看着那分分合合的上下颌,陷入了沉思。有时候,事情并不是看到的这番表象。在格拉斯哥跳蚤市场的朋克小子其实是个姑娘。就在那个跳蚤市场,还有人卖牙齿呢,假的塑料牙齿,就好像一个超市里面的自选混搭柜台。你想要什么尺码的,你就自己挑。天啊,他灵光一闪,顿悟了,自己应该早就想到这一点。
雷布思迅速往回走,去谋杀案办公室。不消多说,这场恶作剧准是莱姆干的,而且他好像一看到雷布思那张写着“十万火急,别惹我”的脸就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他从过道一路跑到楼梯,跑到审讯室。所谓审讯室,就是“某人通过接受警方审讯来帮助警方开展工作的地方”,他喜欢这些委婉语。审讯室里,一个警探正在给录音机器换磁带。弗莱特斜着身子把一根香烟隔着桌子递给一个衣冠不整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脸上还有瘀青,瘦得像皮包骨。
“乔治?”雷布思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波澜不惊,“可以借一步说话吗?”
弗莱特把椅子挪了回来,声音很大,他把那盒香烟都留给那个囚犯青年了。雷布思把门打开,暗示弗莱特出去跟他说话。可突然雷布思又想到什么事情,然后跟囚犯聊起来了,“你认识一个叫肯尼的人吗?”
“我认识无数个肯尼。”
“开摩托车的肯尼?”
那个年轻人耸耸肩,然后伸手去拿烟盒,取一根烟。他没有再回答那个问题,而弗莱特还在外面等着,所以雷布思开门出去了。
“到底什么事?”弗莱特问。
“也许什么事都不是,”雷布思说,“你还记得我们上次去老贝利吗?那时候,那个案子被撤销的时候,当时有人在大喊大叫,是不是?”
“公众旁听席上的人在喊叫。”
“没错。嗯,我听得出那个声音。那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叫作肯尼,那群摩托送信员之一。”
“那又怎么样?”
“他现在在跟我的女儿谈恋爱。”
“啊,你为这事烦恼?”雷布思点点头,说:“是有一点儿。”
“这就是你要我出来说几句的事儿。”
雷布思勉强挤出一丝淡淡的微笑,说:“不,不是这档子事,完全跟这个不沾边。”
“那你到底为了什么?”
“我今天在格拉斯哥出庭做证,出庭之前我还有点空闲时间,于是我就去逛了一个跳蚤市场,那种乞丐去做按摩的地方——”
“按摩?”
“就是买东西的意思。”雷布思解释了一下。
“然后呢?”
“有一个摊子是卖假牙的,那种零星物品。上牙和下牙,不一定是能配对的,”雷布思稍微停顿了一下,好让弗莱特完完全全听懂最后几个词语,然后接着问,“乔治,伦敦是不是也有这种类似的地方?”
弗莱特点点头:“布里克巷倒是有一个跳蚤市场,每个周日都会开放。主街道上面卖水果、蔬菜和衣服。但是附近也有一些街道,什么都卖,比如不太值钱的小摆设,废品什么的。去逛逛看看还挺有意思,但是你不会真的在那里买什么。”
“可那里是不是有假牙卖?”
“是的,有,”弗莱特想了想,回答道,“我确信那卖假牙。”
“狼人比我们想象的要聪明,是吧?”
“你的意思是,那些牙印不是真的?”
“我的意思是那些不是真正的狼人的牙齿。下牙比上牙小?那你的上下颌长得得多奇怪啊,就像莫里森医生给我们展示过的一样,记得吗?”
“我怎么会忘?可是我把那些照片给媒体了。”
“这很可能正是狼人想要的结果。他回到布里克巷的跳蚤市场,或者是某个类似这种市场的地方,买了一副假牙,有上下牙。上下牙并不配套,不过没有关系。然后他用这些假牙制造了一些假牙印。”
弗莱特看上去并不感冒,可雷布思清楚弗莱特已经被这个思路吸引了。“他不可能有那么聪明。”
“他就是有那么聪明,”雷布思坚称,“他把一切都策划好了,从头至尾……在作案之前就策划好了!乔治,狼人把我们当傻子,把我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那我们也等星期天去看看,”一番深思熟虑后,弗莱特说,“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跳蚤市场的任何一个摊子,去找那些卖假牙的摊子,数目应该不会太多,我们可以一个一个地问。”
“只要问摊主有没有一个人买了假牙却没戴上试大小就行了!”雷布思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真是荒谬,这绝对是疯狂之举。但是他确信,这是真的,而且他确信,卖假牙的摊主一定会记住有这么一位顾客,也能对这位顾客做出描述。当然,大部分来买假牙的顾客都要试试尺寸的。这是目前他们手上最好的一条线索了,可能这是他们需要的唯一线索。
弗莱特也笑了。他晃晃头,清醒清醒脑子,不敢相信这黑色幽默一样的戏剧化的现实。雷布思伸过一只拳头,弗莱特把自己的手放到雷布思的拳头下面。雷布思把手松开,一些咔嗒作响的塑料牙齿正好落在弗莱特的掌心。
“玩弄于股掌之中啊。”雷布思说。他心里暗暗寻思着,我们都得好好谢谢莱姆,不过我还是不想让他知道。
弗莱特点点头,“约翰,你说得对,你说得对。”
回到自己的办公桌,雷布思面前是一摞崭新的纸张。狼人太狡猾了,真是太狡猾了。他想到了丽莎,丽莎曾经提到过,凶手也许有犯罪记录。这是可能的,有可能狼人就是知道警方是怎么办案的。所以他可能是一位警察,或者在法医取证部门工作,或者是个报道罪案的记者,再不就是个民权倡导分子,在司法部门工作,或者是个给电视台写他妈的剧本的人。也许他看了大量的资料,阅读了很多谋杀犯的自传,然后追溯这些谋杀犯是怎么被警方抓住的。通过研究以前的犯人,一个人可以学到很多如何不坐大牢的伎俩。不管雷布思如何努力,他都没办法排除各种可能性,缩小范围。假牙也许又是一条死胡同,这也是他们要引蛇出洞的原因。
他把钢笔丢一边,然后拿起电话,拨打丽莎的号码。可是电话响了一遍又一遍,都没人接听。也许她吃了一些助眠药片,或者出去散步了,也许丽莎睡着了就雷打不动了。
“你这个傻瓜。”
他看见门开了,凯西站在那里。还是她最喜欢的站立姿势,靠着侧柱,双臂交叉。她站在那儿,仿佛是要告诉雷布思她已经在那里有一会儿了。
雷布思挤出一丝微笑,说:“晚上好,探长。有什么能为您效劳吗?”
“嗯,”她走进屋子里,说,“你可以首先闭上你的大嘴巴,然后把脑袋里松了的螺丝拧紧,永远也别再去跟媒体胡说八道了,永远别去!”她现在义正词严地指责他,看上去已经准备飞起一脚往他脸上踹了。他试图回避她的眼神,她眼神犀利,仿佛可以生吞活剥一个人。可能发现雷布思正盯着她的头发看,看她的头发上是不是冒烟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去你大爷。”雷布思不假思索地回答。
“什么?”
“明白,清清楚楚,”雷布思说,“清清楚楚。”
她慢慢地点点头,仿佛他的回答还不足以令人信服,然后她往桌上扔了一份报纸。他到现在都没有看报纸,于是快速扫了一眼。头版有一张照片,不是特别大,但是也够大了。照片是他在和记者说话,丽莎站在旁边。而标题就更醒目:狼人已经被抓住了?凯西敲了敲报纸上的照片,问:“这个美女是谁?”
雷布思感觉到自己脸颊已经泛红,说:“她是一个心理学家,来协助我们侦查狼人一案的。”
凯西看着雷布思,那眼神仿佛他已经愚蠢得不可救药。她摇摇头,准备转身离开了。“这份报纸你就留着吧,”她说,“印报纸的多的是,不缺这一份。”
*
她坐着,面前是一堆报纸,地上还堆了更多,她手里拿着剪刀。有一份报道提到了那位警官的名字:雷布思探长。那个报道把他称为侦破连环谋杀案的专家,还有一篇报道提到站在他左边的是警方的一名心理学家,叫作丽莎·弗雷泽。她沿着报纸把这张照片剪下来,然后在两人中间再来上一刀,把合照一分为二。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直到有了两摞照片,一摞是雷布思的,一摞是丽莎的。她拿起丽莎的一张照片,然后剪掉丽莎的脑袋。她笑了,坐下来,写一封信。这是一封很难写的信,可是没有关系,她有的是时间。
她有的是时间,慢慢耗。
[1]Egg-and-spoon race,参赛者手持内放鸡蛋的汤匙赛跑。
[2]Colonel Mustard,一款名叫“妙探寻凶”的图版游戏中的黄色棋子。
[3]在英国,级别低于巡官;在美国,级别低于队长或副队长。
[4]用于缓解轻度头痛及关节、肌肉疼痛和退烧的药物。
[5]罗伊·沙伊德尔(Roy Schedier,1932—2008),美国电影演员,曾经两次入围奥斯卡奖,最知名的作品是《大白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