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并不是法则的实现;爱只是在于认识自己的人生之法则。
神并不是爱,爱只不过是神的一种表现。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我们就知道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约翰一书5:2~3
有一个学者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得好,就问他说,诫命中哪个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
马可福音12:28~31
享乐主义终究会把人导向绝望。讲义务的哲学才能真正带给人喜悦。人的得救在于义务与幸福的一致,在于个人的意志与神的意志之合而为一,在于借着爱把人导向那最高意志。
爱弥尔
只有在博爱之中才可能有正义存在。
沃维纳格
圣人说:“我教给大家的东西是很单纯的,它的意义是很容易把握的:以仁心待人——这就是全部。”
中国圣人的话
当我们爱神,遵守神的教诲时,我们也爱着神之子;神之子也就是对神的爱,同时也是遵守神的教诲;而这时候,神的教诲对人绝不是痛苦的。
人生的目的是在让一切现象沉浸于爱之中;那是慢慢地而且不断地将恶转变为善,也就是创造真正的生活(因为真正的生活乃爱的生活),或产生真正的生活。
善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人因为有善,才有真正的生命。认识这个根本法则,将使得我们心中的某种感情觉醒;这种感情我称之为宗教情怀;而这种感情将形成我们最高的幸福。
爱默生
要自己幸福,有一件事情是必要的,那就是爱;亦即牺牲自我的一种爱;爱万物的一种爱。或具体的说,在四面八方结爱之网,扶助跌倒的人。
任何人应该都体验过下面那种喜悦的感情,尤其是在少年时代:亦即有爱邻人、父母、兄弟、坏人、敌人、狗、马、花草等等的愿望,有想让所有的人都美满、幸福的愿望。而且有更进一步的愿望,也就是愿意以自己的力量去让所有的人过得好,过得幸福。或者为了让所有的人幸福,愿意把全副生命奉献出去——这就是爱,此中才有人的真正的生活。
假如你内在里有完成某种东西的力量,那么让它成为爱。假如你缺乏力量,你是脆弱的,那么也让它成为爱。
爱的大小是一个分数的大小;它的分子是自己对别人的同情和共鸣,其分母是自私的爱。这个分母可以是无限大,也可以很小,这要看自己加给自己肉欲上的自我多少意义来决定。对爱的程度之判断,和判断分数的大小是一样的,亦即考虑的不是分母,而是分子。
净化自己的灵魂,不让它为任何东西所闭塞,如此所留下的便只是爱;而爱是要寻求对象的,它不会仅仅满足于你自己,爱会选择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为对象,而其中最高的生命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