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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句话,叫做“射将先射马”。

不愧是流传后世的名言,一语道破世间的真理。而这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随随便便射了马,大将也有可能自己杀到门上,你要心里有数”。我切身体会到这句相反的真理,是在七月初的一个星期六。

那天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有人敲房间门。

当时我正在六叠间里看电视上的夜间棒球比赛,因为通常只有推销报纸的人登门,我坐着没动,只回了句“不需要订报纸”。反正从亲兄弟到以前的朋友,谁都不知道我住在这里,所以不可能是熟人。

但也许是没听到我的回话,敲门声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敲得更重,间隔也更短,似乎很着急。

(有完没完,都说了不用订报纸了!)

我终于忍耐不住,起身来到门口,没好气地用力打开门。我是想借此表示,如果对方要强行推销,那我也有我的打算。

“要敲几次门才够?听到了就快点出来啊!”

站在门外的不是推销报纸的人,而是穿着背心的铃松。他不悦地皱着眉,嘴巴也鼓了起来。

一看是他,我仿佛真切地听到了“唰”的一声,脸上血色尽褪的声音。

“莫非……是给您添了什么麻烦吗?”

我问道,感觉喉咙干渴得要命。

“什么麻烦也没有。先不说那个,一起去洗澡吧?我儿子死活想和你一起去。”

“哥,一块去洗澡吧!”

说到“我儿子”时,阿博从铃松腿后探出脑袋。

想也知道,我一时哑口无言。

我并不介意和阿博一起去洗澡,因为我们已经成了“伙伴”,就是一起洗澡也不妨,问题在于,同行的还有铃松。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最近我儿子似乎和你很要好。既然你这么照顾我家宝贝儿子,我做爸爸的也应该有点表示才对。回来我请你喝一杯,你快去收拾东西!”

仓促间我想不出该如何是好。虽然可以一口回绝,但我觉得这个选择相当危险。

“真是对不起……我正在看棒球比赛。”

我脱口说出这个自认为很好的借口。一直以来,日本人都很能理解别人对棒球如痴如狂的热爱。

可是我话还没说完,就被铃松的吼声盖过了。

“混蛋!那种东西过后看下结果不就得了!少啰唆,快去收拾一下!”

“是!”

我条件反射地乖乖答应。如果有谁笑话我的狼狈,这人准是个没脑子的粗人。从头顶传来焦雷似的一声吼,不管是谁都会这样反应,并不是因为完全被铃松的气势压倒,绝对不是。

(感觉有点怪怪的。)

几分钟后,我心里嘀咕着,和铃松父子一起前往附近的“福之汤”。我觉得突然间裸裎相对来得太快了,可是社会就是这么莫名其妙,没道理好讲。不管怎样,只求不要刺激到铃松,平平安安过去就谢天谢地——我怀着这种悲壮的心情,走在昏暗的小巷里。

如果说还有什么让我感到安慰,就是阿博的雀跃不已吧。

去往澡堂的路上,阿博一会儿在我前面,一会儿在我后面,开心得又蹦又跳。他还不时看一眼我的脸,露出意有所指的笑容。

“我脸上粘了什么东西吗?”我问。

没想到阿博忽然压低声音,反过来问我:

“其实我老早就想问了……哥你以前是不是上过电视?”

“我上电视?好奇怪,我又没干坏事。”

我笑着回答。

“不是上新闻,是歌曲节目。有一个组合叫什么名字来着……browns还是brassieres?他们在节目里唱过歌。”

“Brassieres”^[该词意为“胸罩”。]是什么鬼……我心里想着,并没有纠正。正确的名字是“Blowers”。

“没有,你认错人了。”

我干脆地否认。阿博却噼里啪啦地说个不停,似乎想强调他不可能认错。

“可是,前阵子电视上也说,Brassieres的一名主唱下落不明,迟迟没有找到……该不会这个人就是你吧?”

“怎么可能。”

我对这个可爱少年的话付之一笑。

“我是没听说过这个组合啦,不过既然连你都知道他们,应该多少有点名气吧?他们肯定很有钱,也很受女孩子追捧对不对?”

“嗯,他们有大把女歌迷。”

“换了阿博你,会脱离这样的组合吗?我反正是不会。在那里保准快活似神仙。”

“话是这么说……”

听了我的回答,阿博显得不太服气。

“可是电视上那个人的长相,跟哥简直一模一样,不过他是一头乱蓬蓬的长发。”

“所以不是一个人呀。我的头发从来没乱蓬蓬过。”

“可是……”

阿博还不肯罢休,走在前面的铃松制止了他。

“阿博,既然他说不是,那就不是,你不要一个劲儿打听别人的事。”

只有和阿博讲话时,铃松的口气才特别温柔。如果他平常也这样说话,生活想必会轻松许多。

被父亲告诫后,阿博终于闭上了嘴。老实说,我真是如释重负。

之后我们三人洗了澡,回来的路上去了一家挂着红灯笼的小酒馆。小酒馆有个莫名其妙的名字——“醉所独来”,似乎读成“すっとこどっこい”,但我觉得汉字和假名对应得很牵强。

在那里,我第一次和铃松对酌。这场酒喝得意外的安静。

铃松喝酒像喝水般痛快,但既不大声吆喝,也不手舞足蹈,没有丝毫失态。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明明是喝醉了大闹,现在的表现却判若两人。

(难道他喝多了就会耍酒疯?)

我也曾见过有人原本喝得自得其乐,超过一定量后就态度大变,闹得天翻地覆,说不定铃松也是这样。想到这里,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举动,但过了好久,铃松依然沉静如常,反倒是我先颓然醉倒,出尽洋相。

“搞什么,年纪轻轻的,这么不争气。”

我似乎一喝醉上半身就会顺时针方向晃个不住,当时一定也是那副德性。尽管坐在旁边铃松一再提醒我,我还是几次撞到他身上。不过也正是因为喝醉了,我才会问出那么大胆的问题。

“铃松先生……我搬过来那天,你痛打了三个男人,看上去气得不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问题只能用愚蠢来形容。

即使问了也没有任何意义,搞不好还会触怒铃松。直到二十五年后的今天,一想到自己当时竟然直截了当地问他这种事情,我的背上都会直冒冷汗。

“哦,很无聊的事,不值一提。”

铃松一度想敷衍过去,但不知他心里想了些什么,凝视了片刻在旁边看电视的阿博的背影后,终于漫不经心似的说道:

“那是因为……他们总是很起劲地一遍遍在我跟前说不中听的话。要是偶尔一次,我也就算了,可是有句话叫做‘事不过三’。”

“铃松先生不爱听的话是什么呢……应该不会告诉我的吧。”

我自言自语般地喃喃着,铃松瞥了我一眼,也自言自语般地回答:

“那些家伙几次三番地跟我说,我和阿博一点都不像。”

这个说法我也完全赞同。

“你还是单身,可能体会不到……听到这样的话,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会高兴。”

不等我老实说出感想,铃松已经抢先解释。

“不过,这孩子确实像他妈妈,没有那么像我。可是特地来说这件事,总是让人很恼火。”

铃松说得没错,当时的我,还没办法理解他的感受。

虽说孩子是夫妇爱情的结晶,但通常并不会完美地综合父母的相貌,而是乍一看就很像父亲或者母亲。

所以即使阿博长得不那么像父亲,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为阿博的将来着想,这甚至可说是一种幸运。

(原来如此……铃松先生太爱阿博了,没办法。)

醉醺醺的我得出这个结论。

或许铃松对独生子阿博长得不像自己感到很遗憾。由深厚亲情而来的独占欲,演变成了一种扭曲的感情,所以他才不容许别人说三道四。

也可能就如房东大婶的猜测,是阿博的母亲厌恶铃松,离他而去。出于对前妻的怨恨,他无法接受阿博长得不像自己,反而更像前妻的事实。

(总之最好别在这个人面前提起前妻的事,还有阿博长得不像父亲的事。)

铃松之所以愿意告诉我前些日子打架的原因,大概也是想提前给我一个忠告:“如果想和睦相处,就要理解我的苦衷。”

我晃悠着上半身,把这两件事牢牢记在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