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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是遥远的过去了,细节已模糊不清。

最近我的脊背痛得厉害,有时甚至没法冷静地思考。我想是这阵子打零工干活太拼了,可是痛得坐到长椅上都很艰难,不管干什么事都集中不了注意力,也真是让人烦恼。

这种时候只要喝点小酒,整个人就会飘飘欲仙。几杯酒下肚,血液循环加快了,背上的疼痛立刻缓解,脑子晕晕乎乎的感觉也很不坏。

这时回想起儿时的事情,心头满是幸福。

本来喝了酒头脑应该变迟钝才对,但不知什么缘故,那些快乐的往事从记忆的迷雾里逐渐浮现,就连早已忘却的风景也能清晰记起,仿佛那段美好的时光一直延续到现在,真的好开心。

是的是的,我偏题了——正如优子所说,她就住在我和爸爸生活的公寓对面。不过实际上并不是正对面,中间还隔着几栋小屋,从我家稍微往右看,刚好可以看到她家公寓的楼顶。如果是打开窗子就能看到彼此的房间,当然很有趣,但也会时时绷着根弦,倒不如这样的距离正合适。

因为住得很近,自从在公园认识后,我几乎每天都和她见面。尤其是早晨,我会算准她上学的时间出门,小跑着赶上她打声招呼:“早上好!”这已经成了我每天的习惯。

如果我脸皮再厚一点,又很会撒娇,应该会和优子有更多的交集。等慢慢混熟了,她一定会同意和我肩并肩一起上学。

只可惜,我天生就不是这么机灵的人。

毕竟我有那样一个爸爸,所以我很不习惯向别人撒娇。前面我也提过,我时常要去派出所领人,去他惹了不少麻烦的店里低头道歉,难免会养成这种性格。

“小哥也真是不容易……你爸就像个小孩子,你反倒像他爸爸。”

每次我去为爸爸闯的祸道歉时,总会有人这样感叹。其实我也有我狡猾的盘算,因为只要我这个小孩子深深低头道歉,对方通常都不会把事情闹大。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喝醉酒的爸爸把电器店的橱窗玻璃砸得粉碎,当时还是小学生的我哭着跪地道歉后,店老板一副也要哭出来的表情,终于勉强原谅了我爸,而且连数万元的玻璃赔偿费也一笔勾销。但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是为了达到这个效果才下跪道歉的。我真的很狡猾。

确实,在我们家,爸爸和儿子的角色是颠倒的。所以我才比谁都需要快快长大。

同年级的同学在家里向父母撒娇的时候,我却得去酒馆接喝得烂醉的爸爸,为他闯出的祸事道歉。郊游的时候,其他同学都享受着妈妈亲手做的精美便当,而我只能视而不见,大口啃自己握的奇形怪状的饭团。衣服破了,我自己一针一线地缝补。爸爸除了去干挖坑的活计(他自己这么说,其实说白了就是修路),其他时间总是喝得醉醺醺的,我什么都只能靠自己。

我这样描述,你或许会觉得我在极力渲染自己的不幸吧?

不,我绝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表达,正因为我过着这样的生活,优子的存在,对我来说是多么耀眼。

不客气地说,优子不算很漂亮。

这完全是以社会的眼光来衡量。当时最受欢迎的,是有一双水灵灵大眼睛,符合“乖巧可爱”标准的明星,皮肤微黑、眉毛疏淡的优子,难免会被归为不起眼的一类。再加上她那有点肿的眼睑,和即使有心夸奖也很难用水汪汪来形容的眼睛,自然更不被欣赏。

可是我最喜欢优子的笑脸。那温柔的笑容,和去京都修学旅行时,我在寺院佛像脸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我真的好喜欢。

每次在家附近碰到优子时,不管之前发生了多么让人沮丧的事,我的心情都会瞬间开朗起来。再听她叫上一声“小和”,就更是耳根都会发烫。

我们俩没有相约去哪儿玩过,不过在路上遇到时,两次总有一次会停下来闲聊,常常一聊就聊上好久。

说到这里,那种花的名字也是优子告诉我的。那种仿佛在红色颜料里掺了一抹蓝色,又加了很多砂糖的花——波斯菊。

记得那是我们在公园认识后,又过了一年左右的时候。

想也知道,当时我已经升上二年级。可是我对常识的缺乏,到了自己都觉得好笑的程度,周围的人几次被我吓了一跳。

我最大的弱项,就是记花的名字。

直到今天,我也只晓得绣球花、郁金香这些有名的花,小时候更是一塌糊涂。就连樱花,我都没把握叫出它的名字。

尽管如此,我并不讨厌花。因为是男孩子,我当然不会在美丽的花坛前嬉闹,不过看到漂亮的花时,也会忍不住停下脚步。

那一天,我正从玩耍的公园往家跑。那时应该是十月中旬,离五点的门限还有一段时间,但周遭已经很暗了。

顺带一提,五点前必须回家是学校的规定。虽然没有人特意监督,不遵守应该也没事,但小孩子总是很认真的。所以我全力狂奔,好像晚一秒都会大事不妙。

经过家附近一片空地时,我却情不自禁地放慢了速度,因为那里盛开的红花太美了。路灯还没亮起的微暗中,红色的花朵从空地鲜明浮现。

(就好像发着光一样。)

那不是一株花,而是三十株左右的花丛。那片空地围着铁蒺藜,应该不是谁栽种的,但看上去又整齐有序。可能以前这一带盖过房屋,而这里正好是庭院。

被那丛红色所吸引,我终于停下了脚步。虽然惦记着门限,我却舍不得移开目光。

“小和!”

看了一会儿花,身边突然响起优子的声音。我吃惊地抬起头,发现她的脸凑得很近,正弯着腰打量我。她像是刚放学回来,穿着水手服,提着闪闪发亮的学生包。她已经升上了家附近的区立中学。

“你在呆呆地看什么呢?”

原来我看起来在发呆。

“没什么……我觉得那些花很好看。”

平常我会以一句“没事”敷衍过去,这时却脱口说了实话。

“噢,那是波斯菊,别名秋樱。”

优子说罢,轻快地唱起了山口百惠的《秋樱》。就是开头那段“淡红的秋樱,在秋日平淡的阳光中摇曳……”

“那首歌我也知道,原来歌里的秋樱就是这种花呀。”

“不过这种波斯菊不是淡红色。波斯菊的花有很多种色彩。”

站在我身旁,优子告诉我。

啊,你可知道,当我这样娓娓写来的时候,心里有多么幸福吗?

那只是日常生活中很平淡的一幕,两个偶然相遇的人,并肩望着同一种花。因为太平常了,恐怕很少有人会珍惜那样的时光。

可是对我来说,那真的是一个特别的瞬间。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时深印在我眼中的红色波斯菊,不仅丝毫没有褪色,反而愈加鲜明。我想,这已经足以说明一切。

可是,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她呢?

寻找理由是很愚蠢的事,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并不需要清楚明确的理由。反过来,如果能说得明明白白,那才是满嘴谎言。

所以我喜欢优子,并没有理由。一定要说理由的话,我只能回答说,因为她是我命中注定之人。

命中注定之人——多美妙的一个词,简直让我有点害羞。

可是每次想起她,我就会同时想起这个词。你也许会笑话我,过着那样朝不保夕的苦日子,还有心思想入非非。但是美妙的字眼,并不只为过得好的人而存在。

优子绝对是我的命中注定之人。只是,遇到得太早了些。

那时我八岁,优子十三岁。我们都是孩子,都有着无限可能的未来。但无论有多少变化的可能性,那条道路也绝非都通往光明的前方。

我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顺利成长为今天的我,可是优子却在成长的路上,走上了意想不到的方向。

或许,一切都源于那个夜晚,我看到一条大蛇在河上蜿蜒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