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绯色记忆

温琰觉得还是要先找到柳莎莎要紧,她有心脏病,现在心脏移植手术安排在下周,她要是到夜店蹦迪,提前发病的话,一切将会不可挽回。

“是这样的,二十多岁的女生,瘦高个,半长发,长得漂亮,身材好,打扮也时髦。”温琰把手机录存的照片给对方看。

夜店经理看完,拿起对讲,说了这个人的外貌体征,要兴师动众的帮温琰找人。

等他说完,温琰礼貌的问:“对了,请问刚才谁给你打电话了?就你一开始很激动跟我说话的时候。”

“一个贵客。”夜店经理不愿意透露是接受了谁的指令,才忽然对她体贴至极。

后来夜店经理让人帮忙找了一圈,有个守后门的门童说,好像看到这个小太妹跟人去后巷吃烧烤了。

温琰循着那人说的方向找去,真的见到柳莎莎贴紧一个染银发的男人在烧烤摊坐着。

那男人眼神戾气,五官凶狠,一看就不是善类。

“柳莎莎,马上跟我回医院去。”温琰迈步走上去,要柳莎莎立刻跟她回病房里去好好休息,乖乖做术前准备。

柳莎莎不愿意,年少的她真没想到这个年轻女医生这么难缠,柳莎莎都挂她电话了,她还能一路追来。

瞧她焦急的样子,急得额头沁汗,柳莎莎猜到了,她肯定去他们刚出来的那间夜店里找过了。

她可真尽责,手术又不是她主刀,到时候进了手术室,她顶多是个打下手的副手,资历那么年轻,根本不够格,都在瞎激动什么呢。

“我不回去,我要在这里吃烧烤,吃完我们还要继续去蹦迪,温医生,怎么着,现在医生也有逮捕人的权力了?”柳莎莎冲温琰翻白眼。

她知道温琰老家不在北城,是个外地人,家境中等,在医院里上班全是硬靠表现跟能力,没有后台,反正就不是那种有背景的二代,是可以随便被人怼的类型。

柳莎莎的男朋友蓝征问:“莎莎,这大姐谁啊?”

“一个医生啰,要我回医院去,手术下个礼拜才做,现在他们要把我关在病房里等一周,他们才是有病,就是想多帮医院捞点钱。”柳莎莎很不屑的回答。

“是嘛,现在医院都流行这么圈钱的吗?病人不住院,专门逼人去住。”蓝征咬着烤串,招呼温琰走,“滚,别打扰老子吃烤串,我只说一次。”

“你女朋友有心脏病,你还要带她来蹦迪熬夜吃烧烤,你是不是想闹出人命?”温琰狠瞪打扮时髦却劣质的男人,厉声骂他道,“赶紧让她马上回医院去。”

“我操,你还挺呛。”蓝征龇牙咧嘴,目露凶光,把手里的啤酒望温琰身上一泼,“给老子滚,下一次,我不是只是说说而已。”

“柳莎莎,你到底跟不跟我走?”温琰掏手机,“不然我马上打110抓这帮流氓走。”

蓝征一听,火更大了,他最讨厌警察了,他在警局里有各种案底,到现在,身上都还有没有解决完的官司。

大晚上的,他趁今天赢了一场牌,带兄弟姐妹来蹦迪吃烧烤,这本来是个美妙的夜晚。

这个长得不错,但是说话做事却样样都错的女医生居然说要打110抓他。

“打你妈.逼啊。”蓝征站起来,揪住温琰的手腕,抢过她的手机,狠狠砸到地上,砸得粉碎。

坐在另外一张桌子的蓝征的小弟们,放下手里的啤酒瓶跟烤串,凶神恶煞的围上来。

“拖到看不见的地方收拾收拾。”蓝征冲他们扬扬下巴,吩咐道。

柳莎莎没想到蓝征会这样对待温琰,有些被吓到了,连忙劝道:“征哥别这样啦,好歹是我的医生。”

蓝征却不高兴了,他本来今天心情就不好,在夜店里是被人赶出来的。

夜店经理说今天有贵客在店里消费,嫌弃他们这帮小流氓太闹腾了会扰着贵客的耳朵,宁愿不做他们的生意,反正他们也消费不了多少。

“医生也弄,带走。”蓝征正想搞点事情发泄一下。

这话说完,温琰被两个小喽啰揪住裙领子,将她朝暗巷子里带。

温琰挣扎也没用,这个烧烤摊位置偏僻,她觉得明明她早就过了本命年,25岁的她今年怎么能这么倒霉,出来找个病人,都能这么戏剧化。

更戏剧化的是,就算倒霉,也总能有人来护着她。

“别碰我,我说了别碰。”

“就碰了,怎么着。”

温琰被三个小流氓逼到了墙角,退无可退,正感到绝望,

一个高大的影子里落进来,映到灯光幽暗的小巷地面上。

“别管闲事哈。老子们玩妞,不接受被打扰。”小流氓之一事先跟这个似乎碰是巧来到的主子打咋呼。

三分钟后,三个流氓应声倒地,一起叫爷爷。

“爷爷,警察爷爷,我们知错了。我们不想蹲局子,别抓我们行不行?”

伍明纬把双腿发软,惊魂未定的温琰抱起来,朝他车上带。

温琰觉得自己蠢死了,总是让警察前男友这样救她,可是她真的没想过,今晚出来找个病人也会闹成这样。

库里南的车厢里洋溢着洁净的薄荷跟冰雪的气息,还有一股浓重的烟味。

伍明纬把温琰抱到副驾驶座上,点开顶灯,仔细检查她有没有受伤,犀利视线一一扫过她全身,从头到脚。

她胸前被人拿啤酒泼湿了,牛奶白的洋装裙子露出黑色的蕾丝胸罩的轮廓,温琰用手挡住自己的关键部位。

入秋的北城秋天夜里刮过几道冷风。凉意扑面而来。

伍明纬拉开后车座的车门,拿起放在车座上的一件黑色冲锋衣外套,递给温琰。“穿上。”

温琰不接,软声拒绝:“不用了。”

伍明纬只好动手给她穿上,口气蛮横道:“羞什么,好像没穿过我外套似的。”

温琰本就发烧的耳朵烧得更厉害了。

不止外套,体恤,衬衫,球衣,她什么都穿过,有几次,还专门投其所好的,穿着他的衣服跟他做。

穿男人的衣服,跟男人亲热是一种暧昧到极致的情调。

伍明纬兴奋得停不下来,眸底一直染着浓重的欲色,瘦突喉头滚动,一边弄她,一边用痞气薄唇吮咬她跟现在这样相同发热的耳朵,坏得不行的说:“琰琰,你好会勾引老子。”

温琰挥散那绯色的令人感到羞耻记忆的这瞬,那件薄棉外套已经被男人披到她身上了。

尔后,并没有什么躁动的氛围产生。

因为他们早就分手了。

伍明纬合上车门,利落的上车,点燃引擎,送温琰回医院去。

“我那个病人,她有心脏病。不能那样扔下她不管。”临走,温琰还在担心那个跟着一群流氓厮混的小太妹。

“我叫了两个警察送她回医院去了。”伍明纬回答,“她那个男朋友被抓走了,手机他稍后也会赔你的。以后,你一个人别管这些事,有什么麻烦情况,先跟医院说,别那么傻。”

语毕,他将车开到她的医院里,问温琰住哪里。

温琰指了指她跟吴盈云住的宿舍楼。

伍明纬将她送过去,路上,手机不停的响,都是北城市分局跟棉石县边境派处所的人在找他,说一些查案的正经事。

温琰坐在车上,他没怎么提关键案情,一是为了避嫌,二是怕吓着她。

黑色库里南停到协力医院的宿舍楼下,温琰跟男人道谢:“谢谢。”

伍明纬没回应,擦燃火机,点了根烟,衔在嘴里,等温琰下车。

“我上楼去了。”温琰想即时把她身上套着的沾染了他这个人身上那股独特味道的外套脱下来,还给他。

“别脱了,到了宿舍里扔垃圾桶就行。不要了。”伍明纬却懒痞示意。

“……哦。”温琰说。嗓音闷闷的,带着委屈。

伍明纬领悟到了,嘴角衔着的烟抖了一下,是想说话,但是长脖颈上粗喉结滚动几下,也没有发出来声来。

他有一股不知道拿她如何是好的无奈感。

她身上被人泼酒了,北城秋天的昼夜温差很大,他怕她感冒,或者害羞,就给她穿他的外套。

要下车了,她要脱下来还给他,他的意思是想她穿着到宿舍,换她自己的衣服,免得在微凉的秋夜里着凉,所以才说不要了。

现在真的出口说了不要,又好像他在嫌弃她似的。

就挺复杂的,他干脆什么都不说。

今晚他在那家夜店见线人,她不知道,以为他在那里花天酒地,跟过去一样。

其实他早就没过那种日子了。现在的他是一个警察。

伍明纬的仰月唇松垮的衔着烟,最后深深吸烟雾进喉管里,顺过那口气,什么都没说。

“我先上去了。”温琰跟他告别。

“嗯。”男人只嗯了一声,像是不耐烦。

温琰速速下了车,走进宿舍楼。

宿舍楼一共有五楼,她跟吴盈云住五楼,没有电梯,是老房子,要慢慢爬。

一楼二楼住的是男住院医生,有时候见她们五楼的女医生路过,总要插科打诨的逗她们几句。

见到温琰走进来,披了件男款冲锋衣外套,几个在楼道里闲晃的男医生说:“哟,温医生,今天居然坐劳斯莱斯回来,这是傍到大款了啊。怪不得平时院里我们追你,你都不答应。原来你喜欢有钱男人啊。”

这人嗓门有点儿大,说的话让伍明纬听见了。

温琰没理,径直朝楼梯走。

这人又说:“今天你们五楼晒的内衣掉到我们阳台上了,是不是你的?薄荷绿的,衣架上挂了一整套,蕾丝绣花的。”

温琰当没听到,都习以为常了,学医的男生都挺荤腥不忌的,在医学院就开始研究女性身体部位了,平时总能找由头调戏住在楼顶的漂亮女医生。

在车上坐着没走的伍明纬听见了,眉头一皱,脸色一冷,把嘴角没抽完的烟摁熄了,立刻拿起手机,给孟渡发消息,吩咐孟渡做事。

孟渡立刻回复:【好,找到合适的房子就马上安排。】

作者有话要说:半夜起来好激动去看我九爷,点开站短,结果被锁的是我十爷>__<

十爷纬子(巨淡定):实力所致,没办法。

九爷阿宴(超不屑):不会的男人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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