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史”、“法国史”:在这两个词组中,定语不同,但历史的概念具有同一意义。“人类史”、“技术史”、“科学史”、“某某艺术史”:不仅定语不同,甚至历史一词每次都代表不同的意义。
伟大的医生甲发明了一种治疗某种疾病的天才方法。但在十年后,医生乙又创立了另一种方法,更为有效,以至于前面的方法(而它并不失其天才的一面)被摈弃和遗忘。科学的历史具有进步的特点。
一旦用于艺术,历史的概念就跟进步没有任何关系;它并不意味着一种完善,一种改进,一种提高;它像是一次探索未知的土地、并将它们标识在地图上的旅行。小说家的雄心不在于比前人做得好,而是要看到他们未曾看到的,说出他们未曾说出的。福楼拜的诗学并不让巴尔扎克的显得无用,正如发现北极并不让美洲的发现变得过时。
技术的历史在很小的程度上取决于人,取决于他的自由;它遵从自己的逻辑,之前或之后不可能有什么不同;从这一角度来看,它是非人性的;假如爱迪生没有发明电灯,会有另一个人去发明。但假如劳伦斯·斯特恩没有突发奇想,去写一部没有任何“故事”的小说,那没有人会替他写,而小说的历史就不是我们所了解的了。
“一种文学的历史,与纯粹的历史相反,只能包括那些胜利的名字,因为在那里,失败对任何人来说,均非一种胜利。”于连·格拉克的这句闪亮的话正是切中了这样一个事实:文学的历史,“与纯粹的历史相反”,并非一系列事件的历史,而是价值的历史。如果没有滑铁卢,法国的历史就无法理解。但一些小作家甚至大作家的滑铁卢,就只能被人遗忘。
“纯粹的”历史,也即人类的历史,是不复存在的、并不直接参与我们生活的事物的历史。艺术史,由于是价值的历史,也就是对我们来说必要的事物的历史,永远是现时的,永远与我们在一起;在同一个音乐会上,我们同时听蒙特威尔地和斯特拉文斯基的音乐。
既然一直跟我们在一起,艺术作品的价值就总是在被人质疑,被人维护、评判、再评判。但如何评判它们呢?在艺术的领域内,对此没有确切的标准。每一个美学评判都是个人的赌博;但这种赌博并不囿于它的主观性,它在与别的评判相撞击,试图被人承认,企望达到客观性。在集体意识中,小说的历史,包括从拉伯雷到今天的漫长过程,就这样一直处于一种恒久的变化之中,参与其中的,有明智者与愚蠢者,有识者与无识者,而在这一历史之上,遗忘在不断扩展它那巨大的坟墓。在巨大的遗忘的坟墓里,与非价值一起,躺着那些未被足够评价、未被人认识或被遗忘了的价值。这一不可避免的不公平使得艺术的历史具有深刻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