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知,毕业以后,我到万寿寺里工作。起初,我严守着这两条戒律:不要修理任何东西,不要暴露自己是袋鼠妈妈。所以我无事可做,只能端坐在配殿里写小说。因为一连好几年交不出一篇像样的论文,领导对我的憎恶与日俱增。夜里,在万寿寺前的小花坛里,一谈到这些憎恶,她就赞叹不止:袋鼠妈妈,好硬呀。然后我就谈到让我软一些的事:别人给我介绍对象。他们说,女孩很漂亮,和我很般配。就在我们所里工作,和我又是同学。假如我乐意,他们就和女方去说。她马上大叫一声,从大衣底下钻了出来,赤条条地跑到花坛里去穿衣服,嘴里叫着:讨厌,真讨厌!这样大呼小叫,招来了一些人,手扶着自行车站在灯光明亮的马路上,看她白色的脊背,但她对来自背后的目光无动于衷。我木然坐在花坛的水泥沿上,她又跑了回来,在我背上踢了一脚说,还坐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滚?而我则低沉地说道:可你也得把我放开呀……后来,我和她一起走进黑暗的小胡同,还穿着那件黑大衣,推着一辆自行车,车座上夹着我的衣服。我微微感到伤感,但不像她那样痛心疾首。但她后来又恢复了平静,说道:既然如此,那就结婚罢。这就是说,如果不是有人发现我和她般配,我到现在还是袋鼠妈妈。
…… 那一天她不停地磕瓜子,从早上磕到了午夜,所到之处,到处留下了瓜子皮。那一天她穿了一件红缎子旗袍和一双高跟鞋,这在她是很少有的装束。除此之外,她还在读安加沙·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我的丈母娘对此感到愤怒,就去抢她的书,抢掉一本她又拿出一本,好像在变古彩戏法。但是变古彩戏法的人身上总是很臃肿的,而这位新娘子则十分苗条,简直苗条得古怪;衣服也十分单薄,连乳头的印子都从胸前的衣服上凸了出来──我的丈母娘老想把印子抚平,并且用身体挡住我的视线,她说:妈,别挑逗我好不好──把老太太气得两眼翻白。时至今日,我也不知这戏法是怎么变的,唯一可行的解释是:我丈母娘和她通同作弊,明里抢走一本,暗里又送回来,用这种把戏来恫吓新女婿,让他以为自己未来的妻子有某种魔力。但我又觉得不像:我丈母娘是个很严肃的人,鼓着肥胖的双腮,不停地唠叨。我很讨厌别人唠叨,如果不是要娶她女儿,我绝不会和她打任何交道……
我记得这是我们结婚的日子,这一天俗不可耐。所有的婚礼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因此她把自己对准了一本侦探小说,鼻梁上架了一副白边眼镜──她有四百度的近视。等到眼镜被抢走之后,她就眯起眼睛来,好像一只守宫(一种变色龙)在端详蚊子。到酒宴临近结束时,大家要求新娘子给男宾点烟。她把书收好站了起来。此时大家才看到,这位新娘子长了两只硕大的白眼珠,上面各有一个针尖大小的黑色瞳孔──都是没眼镜看书看的。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支大号手枪,把所有的男宾一一枪毙掉。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她用手枪式的打火机给大家点烟。每点一位,就扭过头去闻闻自己的腋窝说:天热,有味了。这当然是说所有的宾客都早已死掉,已经有味了。
喜宴过后,到了新房里,这位新娘子又歪在了床上看克里斯蒂。我无事可干,只好抽烟。把身上带的四盒烟都抽完以后,很想再去买一盒。当时午夜时分,要买烟就得去北京站,那地方实在远了一点,所以我没有去。这些事说明她很能沉得住气。这好像也是我的长处。但我很不想往这方面来想。假如我们俩也可以贯通,那就要变成一个人。这样人数就更少了。那天晚上我把烟抽完后,就开始磕瓜籽。假如是葵花籽,我磕起来就没有问题。不幸是些西瓜籽,籽皮又滑又硬,我不会磕,磕来磕去,磕不到籽仁,只是吐出些黑白相间、鸡屎也似的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