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柏尽管乔装技术精湛,仍然有个地方是他无法遮掩的,就是他那独特的身高。
无论他乔装成高大的卖苹果女、高壮的禁卫兵,或甚至异常高大的女公爵,
只要让瓦伦丁的锐利眼睛瞥见,就能立刻将他逮捕。
可是这整列火车没有任何人可能是弗朗柏乔装成的,就像长颈鹿无法乔装成小猫一样。
——G.K.切斯特顿:《蓝色十字架》
派翠克·高尔(原名约翰·芳雷)致基甸·菲尔博士的一封信
某月某日,远赴他国途中
亲爱的博士:
没错,我正是罪犯。是我独自杀死了那个冒牌货,所有让你伤神的那一切装神弄鬼也都是出自我手。
我写这封信给你有几个理由。首先:我个人对你怀着(尽管愚蠢)真挚的喜爱和敬意。再者:你表现得实在出色极了。你逼迫我一步步退出每个房间、退出每一道门、终至不得不离开家园去逃亡,你的手法让我对你萌生无比崇敬,因此很想印证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完全符合你的推论。容我向你奉承一句:你是惟一和我斗智斗赢了的人;不过话说回来,我向来就不善于和教师辈对抗。第三:我原以为我找到了完美的乔装方式,如今既然已经无用了,那么就让我来吹嘘一下它的优越吧。
我期待你能回我的信。等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和我挚爱的茉莉应该已经到了某个和大不列颠没有犯人引渡条约的国家。这国家相当燠热,不过茉莉和我都很喜爱燠热的国家。等我们在新家安顿下来之后我会捎个信给你,让你知道我们的地址。
我有个请求。我们逃亡之后,在一连串难堪的流言当中,我势必会被报纸、法官以及其他擅长扭曲真相的大众媒体描写成撒旦、怪物或者狼人之流。但是,你很清楚我不是这样的人。我对谋杀这种事没有偏好;不过,倘若说我对那畜生的死感觉不到一丝懊悔,那是因为——希望如此——我不是伪君子。有些人天生异于常人,就像茉莉和我这种人。倘若我们立志借着研究学问和白日梦来让这个世界变成更有趣的地方,那么我得说这会是凡夫俗子的福气以及世界迈向光明的起点。因此,万一你听见有谁大肆发表关于撒旦和他的女巫新娘的言论时,请你告诉那位人士,你曾经和我们两个喝过茶,知道我们身上并没有长角或者圣痕。
但现在我必须把我的秘密告诉你,这同时也是这桩你所热心进行调查的案子的秘密。这秘密十分单纯,用4个字就能充分表达:
我没有腿。
我没有腿。我的两条腿是1912年在泰坦尼克号船难的一个小插曲当中被那个畜生给截断的。它的过程我稍后再述。从那以后我所穿戴的这双了不得的义肢,我想,恐怕是没能够成功掩饰我的缺陷吧。我知道你注意到我走路的样子——也不能说是跛行,但总是有些笨拙甚至怪异,当我想加快脚步的时候往往力不从心。事实上我无法走得很快,关于这点我稍后也会提到。
你可曾想过,人工义肢可以让人在乔装的时候拥有何等优势?我们有假发、假胡须和油彩这些个华丽的道具;我们可以用黏土改变相貌,用填充垫改变体形;我们可以将各种细微的乔装技巧发挥到无比高妙的境地。但是,有个惊人的事实我必须指出来,就是我们从来不曾使用最容易骗过眼睛的一项乔装方式——改变身高。常听人这么说:“人可以改变这改变那,可是有样东西人乔装不来:身高。”容我更正,我可以随心所欲变化我的身高,实际上我已经这样做了好多年了。
我不是高个子。说得更精确些,假设我有办法可以测量我原来应有的身高的话,我应该不会是个高个子。让我们这么说吧,假若没有泰坦尼克号上那位小同伴从中阻挠的话,我应该有约莫5呎5吋高。
下肢(注意我的含蓄措词)遭到截除以后,我的实际身高只剩3呎不到。如果你有所疑惑,只要贴着墙壁测量你自己的身高,观察一下我们称之为腿的这对神秘的附属物所占的比例。
订制几对义肢——这是我到马戏班头一件做的事——然后拿这些道具苦练一番,我便可以任意选择自己的身高了。很有趣的是,你会发现人的眼睛是多么容易受骗。例如,想像你某个身材瘦小的朋友突然变成个6呎大个子出现在你眼前;你的理性会拒绝接受这事实,若是再加上一点其他的乔装技巧,你就完全认不出他来了。
我曾经变换过好几种身高。我一度是6呎1吋。当我扮演著名的算命师角色“阿力曼”的时候,我几乎是个侏儒;我乔装得如此成功,当我后来以派翠克·高尔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好心的海洛·魏凯先生面前的时候,他完全被我瞒了过去。
还是从泰坦尼克号船上发生的事情开始说起吧。几天前我回来申诉我的继承权,那时我在书房里当着众人所说的都是事实——只有一点稍稍扭曲以及明显的省略。
如同我说过的,当时我们的确互换了身份。如同我所说,那个软心肠的小东西也的确试图要我的命。只是他用的方式是把我勒毙,因为那时候他比我高壮。这出小小的悲喜剧是在悲怆至极的殿柱之间上演的;而你猜中了这个背景。这背景就是一道巨大的白漆不锈钢门,防水舱壁门,可以把一艘客轮变成许多密闭室,以它那数百磅重的金属门抵挡不断渗入的海水。可是当船身突然倾斜时,门上的铰链被挤压、裂解的情形,我想是我从未见过的恐怖景象;那感觉就像世闻一切秩序瞬间溃决,或者旧约圣经里的迦特城门崩塌了。
其实我这位小友伴要求的并不多。他把我掐到几近昏迷以后,就想要将我关进那间防水密室里头然后逃走。我反抗着寻找手边任何够得着的东西——发现门上挂着支木槌。我敲了他多少次,我不记得了,可是这舞蛇女的儿子好像一点都不在意。我努力想挤出门外——很不幸的,这时舞蛇女的儿子拿身体去撞门,加上船只的摇摆,门铰链脱落了。结果可想而知,我的身体——两条腿除外——就这么被整个截断。
那是个英雄充斥的年代,博士,任何英雄事迹很少被拿来赞颂或者表扬。是谁救了我——不管是旅客或船员——我不知道。我只记得像只小狗似的被抱起然后送上一条小船。至于那位两手血腥、眼神飘忽的舞蛇女的儿子,我猜想他大概罹难了。我自己之所以能够活了下来,我想应该得归功于咸海水,不过那段时间十分难熬,直到一周以后我才记起这些事来。
几天前我在芳雷宅园当众所陈述的故事当中,我提到我的名字“派翠克·高尔”,是过世的马戏班负责人波里·叶尔德里区取的。我也稍微解释了我当时的心态。若说我没有完整说明我的心态,你该明白原因所在。波里很快就替我找到在马戏班的用处,因为我是个(别误会我在自我宣扬)畸形怪物,又具备以前在家乡阅读所得来的算命技能。那实在是一段极其痛苦又充满羞辱的日子。尤其是得学习只用双手“走路”。我不想花时间描述这部分,因为我不希望你认为我在乞求怜悯或同情:光是想起这念头就让我气愤莫名。我可以接受你的尊重,或者杀了你。至于你的怜悯?去死吧!
这也突然让我想到,我似乎一直在装腔作势,借着些我遗忘已久的往事把自己塑造成悲剧人物。那么,让我们轻松点看待事情,也对无法改变的事实一笑置之吧。你知道我的职业:我曾经是个算命师、假灵学家、占星学家以及魔术师。我初抵芳雷宅园的那一晚不经意地给了暗示。然而我扮演过太多角色,有过太多个方便的化名,对于是否被识破我倒并不怎么担忧。
我很雀跃地向你保证,少了双腿对于我的事业其实是个恩赐。虽说我别无选择。但是义肢总是一项阻碍;我想我从来就没真正学会适当的操作。早先我学会用双手来移动身体,我敢说,速度极快而且灵活。不必我说你也想得到,这对于我的假灵媒事业相当有帮助,同时也让我能够为观众制造种种奇幻的效果。想一想,你会明白的。
每当我使用这类技巧时,我习惯在义肢和长裤里头穿戴塞有橡皮垫的闭口短裤,这可以充当我的腿,而且无论在哪一种地面都不会留下痕迹。由于快速换装是非常必要的,我也练就了在35秒钟之内取下或者装上义肢的功夫。
当然,这也正是我能够操作那个机器人偶的一项单纯却又无比难堪的秘密。
话说,历史总是不断重演。这类事情不只可能曾经发生过,它的确曾经发生过。你可知道,博士,这就是坎普林和马杰尔所发明的下棋机器人偶的操作方式?只要找个像我这样的人作为助手,进入人偶的底座盒子里头,就能让这些玩意儿风靡欧洲和美洲长达50年之久。既然这骗术连拿破仑和菲尼亚士·巴纳姆这些大人物都无法识破,那么倘若它也骗过了你,你也不必觉得难过。事实上,它并没有能瞒过你,听你在阁楼上给的暗语,我就明白了。
我非常确定这就是17世纪黄金女巫的秘密。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我那可敬的祖先汤玛斯·芳雷以天价买下它并且发现这秘密之后,这个机器人偶会被冷落至此了吧?他们把这东西的内部秘密告诉了他,而就像所有发现了这秘密的人一样,他惟有震怒。他以为他得到的是个宝贝。谁想到他花钱换来的只是个精巧的骗人玩意儿,除非他能够找个身材特殊的人来操作,否则根本无法拿来唬他的朋友。
它的原始操作方式是这样的:如同你看过的,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它内部的空间够大了。你进入人偶的“沙发”或者底座盒子之后,关上门,随着门的关闭,控制着人偶操作的盒子顶端会开启一扇小窗。这盒子里——只是简单的机械原理——有十几支连接着人偶手臂和身体的连杆。机器人偶的膝盖有隐藏式小孔,可从内部打开来的,让操作者看见外面。马杰尔的人偶就是因为这原理所以懂得下棋;100多年前的黄金女巫也是由于这原理因此能够弹奏西塔琴。
不过黄金女巫的引人之处还是在于,藏在它盒子里头的操作者能够隐身不被看见。我想这是黄金女巫的发明人比坎普林高明的地方。在表演开始的时候,魔术师会打开盒子,让观众观察它的内部,见证它的确是空的。那么,操作者是用什么方法钻进去的呢?
我不需要告诉你。就凭案发隔天你在阁楼上所说关于表演者服装的那番话——谨慎地针对我而来——我已明白你非常清楚;这让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众所皆知,魔术师的传统服装包括一大件画满象形文字的长袍。黄金女巫的发明人只是借用了它的原理——这原理后来也被拙劣的印度魔术师沿用——就是拿这长袍来掩入耳目。就印度魔术师而言,是让一个小孩爬进一只隐藏的篮子里去;就黄金人偶而言,是让操作者趁着魔术师在灯光昏暗中舞弄长袍的瞬间钻进机器里头。我自己就曾经在许多次表演当中成功地使用这项技巧。
说到这里我必须再回溯一下我的生涯。
我最成功的角色是在伦敦扮演的“阿力曼”——希望你能原谅我拿一个祅教恶魔的名字来为一个埃及人命名。可怜的魏凯,你绝不可以怀疑他和我这桩丑事有所沾染,因为他直到今天都还不知道我就是那个曾经受他悉心照料的长胡子侏儒。他在那件诽谤案当中庄重地为我辩护;他真心相信我拥有超灵能力;当我以失踪爵士的身份再度出现的时候,我想,聘他担任我的法律代理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推事先生,那桩诽谤案至今仍让我耿耿于怀呢。我热切期待我有机会在法庭上展现一下我的超灵能力。要知道,我的父亲和法官曾经是同学;我准备在证人席上进入神迷状态,然后向庭上道出有关他的种种真相。我父亲在90年代的伦敦社交界颇负声望:这对阿力曼在顾客面前展现洞察力的贡献事小,对于他想要揭露的争议性话题影响事大。不过我的性格弱点之一就是无法抗拒戏剧效果的引诱。)
我的故事也就是从阿力曼这个角色开始的。
我本来不知道“约翰·芳雷”竟然还活着,更别说他还摇身一变成了准男爵——约翰·芳雷爵士,直到有一天他走进我在半月街的咨询室,对我说出他的烦恼。我没有当着他的面嘲笑他,这是事实。这种巧合就连基度山都不敢奢想会发生吧。但是我想,我是说我想,在替他的躁热心灵涂抹香膏的同时,那阵子我也着实让他过得相当忐忑不安吧。
无论如何,我和他巧遇这件事的重要性还不及我和茉莉的重逢。关于这个话题我的心神恐怕是过于动荡,以致无法谱出温柔的诗篇来。你看不出我们俩是同类吗?你看不出茉莉和我一旦找到了彼此,就会厮守直到世界的尽头?这种爱是一触即发、彻底而且令人目盲的;蕴含着一种炽烈的调性;借用美国一种叫做“红狗”的消遣游戏的说法:“喊高、喊低、非赢即输。”我必须大笑两声,否则我恐怕会开始忘情地吟唱起情诗来了。她并不觉得(当她发现时)我的身体缺陷是可笑或者可憎的。我没有在她面前重弹钟楼怪人或者野兽悲歌的滥调。提醒你,不可以为那些灵魂阴暗者的爱情不如那些高尚纯洁的爱。冥府之王哈得斯的爱不仅和奥林帕斯山之王宙斯的爱一样真诚,而且滋育着大地;然而宙斯这可怜虫却只能化身为天鹅或者一阵黄金雨才能到处出巡。我很感谢你对于这个部分付出了关注。
当然,这整件事情是我和茉莉策划的。(你不觉得有些诧异吗,我和她在宅园的那场厮杀略嫌过火了些?她对我的屈辱说得太急,而我的嘲讽也刻意了点?)
讽刺的是,我是真爵士,然而我们除了这么做之外别无选择。那个畜生发现了你所谓她的秘密恶魔崇拜嗜好;他利用这点来进行理直气壮的要挟,好让他继续占据爵位;如果她拆穿了他,他也会拆穿她。倘若我想争回爵衔——而这正是我的决心——倘若我想赢回她做我的合法妻子,过着坦荡的两情相悦生活——这也是我决心去做的——那么我就得杀了他并且把它设计成自杀。
你也发现了,茉莉动不了手去杀人;而我呢,只要足够的专注力几乎无所不能。我并不认为我亏欠了他什么,而当我看见他在伪善的过往之后所呈现的面目,我明白了清教徒是如何造就的,以及这些人为何会从地球上消失。
我们的行动非得在当晚的那段时间之内完成不可,我的计划不能在那以外的时间进行。自杀不能发生在那之前,因为我不能贸然出现在宅园,冒着太早暴露身份的危险;而那家伙也必须在知道存在着对他不利的证据之后才能自杀。你知道,他在进行指纹比对的期间走进花园,真是给了我绝佳的机会。
好了,我的朋友,我要恭喜你。你接手了一件不可能的犯罪;而且,为了逼使柯诺斯吐露真言,你编了一整套全然合乎逻辑、极其合理的说辞来解释这桩不可能的谋杀案。就美感层次而言我很高兴你这么做,因为没有了这些说辞,你的听众肯定会感觉受到欺骗而且震怒不已。
然而真相是——就如你所深刻了解的——这世上绝无所谓不可能的犯罪。
我只是跳上去抓住那家伙;我把他往下拉;我在水池边用那把你们后来在树篱里头找到的折叠小刀杀了他。就只是这样。
不知是幸或不幸,柯诺斯从绿室的窗口看见了整个过程。即使是如此,要不是当时我犯下了大错而把整件事给弄拧了,这计划仍是无比安全的。柯诺斯不但站出来发誓那是自杀,他甚至超乎寻常慷慨给了我一个不在场证明,让我十分意外。这是因为,你也察觉到了,他一向不喜欢而且不信任他那位过世的雇主;他从来就没采信过那人是芳雷家的人;他宁可上绞刑台,也不会供出那个窃取爵街的冒牌货是被真正的约翰·芳雷爵士所杀吧。
当然,我杀掉那家伙的时候是没有穿戴义肢的。这是可想而知的,因为我穿橡皮垫的时候可以非常快速地行动;戴着义肢的话,我无法蹲下来藏在只有腰部高的树篱后面。那些树篱是非常理想的屏障,情况紧急的时候还可以提供无数逃脱的管道。我还随身带了阁楼那只恐怖的雅努斯面具,以防万一被人发现时使用。
我是从屋子北边向他靠过去的,也就是从新厢房的方向。我想当时他必定觉得我是个极为骇人的景象吧。我们这位冒牌爵士吓得瘫软,我在他还没来得及行动或者说话之前就把他给拉扯下来。经过这些年来的锻炼,博士,我的手臂和肩膀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
之后,关于这部分攻击情节,纳塔奈·巴罗的证词让我不安了好一阵子。当时巴罗站在距离我大约30来呎远的花园入口那里;就如他自己所说,他在黑暗中的视力很弱。他说他看见难以解释的不寻常现象。他看不见我,因为被腰部高的树篱挡住了;然而死者的动作却令他困惑。再看一遍他的证词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他的结论是:“我也不敢确定他究竟做了些什么动作。他的脚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拖住似的。”
事实的确如此。
然而比起事发之后魏凯在餐室里几乎看见的,这又不算什么了。无疑的,你也知道魏凯透过落地窗下面的玻璃格所看见的,正是在下我。我太鲁莽了竟然让人瞥见我的行踪,不过当时(我会说明的)我正因为自己坏了计划而气愤不已;所幸我戴上了面具。
其实,他看见了我还不如次日大伙儿集会讨论这案子时某人所说的一句话——某种印象——所蕴含的暗示意义来得危险。我的老教师墨瑞,这位永远的文字掮客,就是他得罪了我。听了魏凯叙述他的所见之后,墨瑞抓住了魏凯词不达意却极力想要表达的意象。当时墨瑞对我说:“你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就在花园里遇见一个没腿的匍匐怪物。”
这真是要命的一句话。这是绝不能让人起疑的一点,绝不能在任何人脑中留下印象。当时我感觉脸一缩,我知道我的脸色发白,就像只空水罐一样,我看见你注视着我。我太傻了,竟然对墨瑞发火,这让大伙儿费解,当然你除外。
但无论如何,反正我已经完了。我的意思是,我一开始就犯了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
我用错了刀子。
我原本想使用一支我特地买来的普通折叠小刀。次日我曾经从口袋里掏出来让你看,假装是我随身携带的刀子。我想把他的指纹印在这把刀子上然后遗留在现场,就这样完成自杀的场景。
但是我发现我手上拿的——发现时已经太迟了——竟是我自己的折叠小刀;从我幼年保存至今的刀子,在美国有无数人看过我使用的刀子,刀锋上还刻着玛德琳·丹的名字。无论如何推想,它都不可能属于那位冒名者所有。你很快就知道它是我的。
更糟的是,就在我计划采取行动的那个晚上,我竟然忘形地在书房向所有人提起这把刀子。提到我在泰坦尼克号上发生的事故时,我叙述着我如何遇见了派翠克·高尔,我们如何开始打斗,还有我是如何强忍着不拿我的折叠小刀去对付他。只要当时我对那把刀子再多说几句,恐怕就真的难以自圆其说了。这都是因为我试图把谎言说得漂亮,也因为我说的全是事实,除了必须隐藏的这部分。我警告你千万别练习说谎。
就这样,在将他的指纹印在刀上之后,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拿着这罪恶的工具,立在水池边;这时大批人涌了过来,我不得不马上决定,我不敢留下刀子,于是用手帕包好放进口袋里。当我到屋子北边取回行头时,魏凯看见了我,我心想最好是声称我在屋子南边。我不敢拿着刀子四处跑,因此我必须把它藏起来,等有机会时再处理掉它。于是我根据这想法找了个极为稳当的隐秘地点。你们那位柏顿警佐若不是有计划地将花园里所有树篱全部连根翻起,他应该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可以找到这把刀子吧。
你认为命运之神是否让我的计划起了些棘手的变化?噢,我不知道。的确我必须将最初的计划做个更动,并且对外表示我相信那是谋杀。然而柯诺斯凭着直觉作了高贵的牺牲,立刻为我举出了不在场证明;那晚我离开屋子前他给了点暗示;次日面对你的时候我已有了心理准备。
至于其他情节再明白不过了。茉莉坚持要让计划更圆满些,当我私下表示那必须当谋杀案处理时,她便提议偷走指纹记录;因为,你了解的,我没有理由偷走用来证明自己身份的指纹记录。反正我们会把它归还,就在同时他们会发现那是假的。
茉莉这一路表现得真好,你不觉得吗?尸体被发现之后她在花园里演出的那场戏是经过悉心排演的。原本是要传达我在众人面前所说的,她从来就没爱过她的丈夫(那是另一场经过排演的戏),她爱的一直是我这件事。你知道,我们不能让寡妇表现得太过悲怆。我们不能让寡妇沉溺在伤痛之中,而让别人觉得她会对我怀着恒久的敌意。这是一项久远的计划,目标是让我和她在未来仇恨褪去的时候能够相守——然而我们毁了这计划!
因为次日很不巧的发生一件不幸的插曲,贝蒂·哈波陶在阁楼上逮到我在拨弄那个机器人偶。我一定又在那里喃喃自语了。事情经过十分单纯。我上楼去拿那本指纹记录。但是当我瞥见机器人偶的时候,突然想到,我终于能够让她活起来了。我小时候就知道她的秘密,但那时候的我不够矮小,无法钻进盒子里。但是我必须先将她稍作修补,就像个可敬的丈夫在可敬的阁楼上钻研着可敬的时钟。
茉莉发现我上楼时间长了点,就上去找我。她碰巧看见贝蒂·哈波陶在研究那只书柜。这时候我已经进到机器里面了。
我由衷相信,当时茉莉认为我必然会妥善应付这个小女孩,就像我应付那个祸害一般。于是当莱莉看见贝蒂走进房间时便立刻把门给上了锁。可是我并不想伤害她。这女孩根本看不见我,不过我很担心她会发现我那对靠在机器人偶后面墙角的义肢。接着发生的事你很清楚。所幸我不需要伤害她,只要动几下就够了,但是我知道她透过人偶的窥视孔看见了我的眼睛。在那之后我和茉莉并没有立即的危险。万一你坚持逼问我们在那个时间之内的行踪,我们只要互相为对方制造一个充满恶意以及不情愿的不在场证明就结了。只是,我们错在事后不该把那女孩的围裙——在那场哑剧当中人偶的爪子不慎把它钩下——遗忘在阁楼上。
总之,我真傻得可以;而你赢了。简单地说,在案发的次日我就有这感觉。你们找到了刀子。尽管我辩说刀子是多年前被那个冒牌货偷走的,尽管墨瑞试图伸出援手,给了许多提示,有意引导你怀疑这刀子是否真是凶器,但我明白你的思维,我知道你看穿了我腿部的缺憾。
你提起埃及人阿力曼的话题。艾略特巡官接着开始陈述魏凯看见花园里有东西的笔录。然后你逼问了些关于巫法的问题,只差没说出茉莉的名字。我以问代答;你则提了几个暗示。接着你点出这些事情之间的关联,从维多利亚·戴丽的死开始,谈到过世的派翠克·高尔在案发当晚的行踪,最后衔接到贝蒂·哈波陶对阁楼上那只书柜感兴趣这点。
你看见机器人偶时所说的话则是另一个泄漏你想法的线索。你暗指凶手曾经在阁楼里对机器人偶做了些他会后悔的事,不过贝蒂·哈波陶并未看见他,因此凶手不需要杀她灭口。那时候我向你挑衅,要你解释人偶是怎么操作的。你不予理会,只淡淡提到你猜想最早的人偶表演者可能穿着传统的魔术师服装。你的结论是茉莉的秘密恶魔崇拜嗜好即使还未被揭发,也隐藏不了太久了。我就是在这时候把机器人偶推下楼的。相信我,朋友,我真的无意伤害你个人。但我决心要彻底毁了人偶,让它的操作方式永远成谜。
次日的审问庭有两点值得注意。柯诺斯很明显地在说谎,而你也知道。还有,玛德琳对茉莉的了解之深入很令我们意外。
恐怕茉莉是不太喜欢玛德琳。她的计策是用恫吓的方式来让后者闭嘴,必要时也不排除使用狠手段。茉莉并不全然赞同打那通冒玛德琳之名要求送人偶到蒙布雷吉的假电话,她知道玛德琳怕死了那个人偶,要求我让那东西活起来吓吓她。我没那么做;我有更好的计策。
对于茉莉和我很幸运的一点是,当你和巡官到蒙布雷吉和玛德琳、沛基共进晚餐的时候,我就在她家花园里。我听见了你们的谈话,知道大势已去,因为你们已经掌握一切,问题在于你们能证明多少。你和巡官离开那里之后,我心想最好是跟踪你们往树林方向走,听听你们说些什么。
我先把那个无害的老女巫人偶推到花园里,然后跟随着你们。你们的谈话,简单地说,印证了我对你们调查成果的担忧并非多余。我完全了解你们的做法,不过当时我还抱持着一丝希望。我知道你们的目标是柯诺斯。我知道我的弱点正是柯诺斯。我知道有个证人能够把我送上绞刑台:柯诺斯。我知道他在普通的压力之下宁可百般挣扎也绝不会招出谁是凶手。但是有个人他无论如何不能忍受看见她受到丝毫冒犯:茉莉。也只有这个办法能让他招供了。就是把套颈铁环架在她脖子上然后慢慢锁紧螺丝,直到他再也无法忍受那景象。这就是你的计策;我和你一样有足够智慧研判证据;我很实际地开始考虑下一步。
我们只有一个退路,就是脱逃。倘若我是你所听闻的那种没心肠、不可信赖的人,我无疑应该决定像剥洋葱那样利落地杀了柯诺斯。可是谁动得了手杀掉柯诺斯?谁动得了手杀掉玛德琳·丹?谁动得了手杀掉贝蒂·哈波陶?他们都是我所认识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用来填补故事空隙的傀儡角色;他们不能被当成像游乐会里的填充猫玩偶似的对待。老实说,我累了而且有点不舒服,仿佛闯进一个迷宫里,再也走不出来。
我跟踪你和巡官回到宅园,和茉莉见了面。我告诉她我们惟一的出路就是逃走。我们认为时间还很充裕,因为你和巡官打算当晚回伦敦一趟,我们不介意暂时隐身个几小时。茉莉也赞成这是惟一的办法——据我所知,你从绿室窗口看见了她拎着皮箱离开宅园。不过我认为这很不聪明,蓄意让我们逃走,好让我们为此自责。除非你有把握逮住你要追捕的猎物,博士,否则这就不算是个明智的策略。
最后以这件事来结束我的说明。在某个方面,我真是拿茉莉没办法。她觉得在离开以前必须对玛德琳表示一点心意。我们一路开着车,她脑海里充满各式古怪的奇想(我会这么说是因为那女人知道我爱她),准备到蒙布雷吉去对付那个“狠心女人”。
我阻挡不了她。几分钟后我们就到了那里,在马戴上校的旧房子后面那条巷子下了车。我们立刻来到她的屋子前——停下来聆听。我们从餐室半掩的窗口听见一席明了的谈话,关于维多利亚·戴丽的死以及那位该为此负责的热中于恶魔崇拜祭仪的女士;这话是沛基先生说的。当时机器人偶还在花园里,我把它推回煤炭房里,因为茉莉想拿它从窗口砸向玛德琳。这种行为当然幼稚;然而我女人和玛德琳的争端是人性之常,就像我和过世的派翠克·高尔之间一样;我得告诉你,这案子发展至此,再也没有什么比餐室这席谈话更让茉莉气愤的了。
这时候我还不知道她从芳雷宅园带了把手枪来。当她从手提袋掏出枪来敲了下窗户时我才发现。就在这一瞬间我了解到,博士,基于两个理由我有必要立即采取行动:第一,在这节骨眼上我们不想看女性争吵;第二,有辆车子(巴罗的车)刚停在屋子前院。于是我用一只手臂夹着茉莉,匆匆把她给架走。幸运的是屋内的收音机正响着,让我们得以顺利回避。我深信,当我们离去之前她趁我不注意朝餐室开了一枪,全然只是由于被窗内虚幻旖旎的恋爱场景所激发的。我的女人枪法极准,她根本不想朝任何人开枪;她希望我明白那只是象征着她对可怜玛德琳的美德的一种评价,她会很乐意再做一次的。
总之,我之所以强调这些个无关紧要甚至可笑的事件,有一个极佳的理由,也就是我写这封信的理由。我不希望你认为我们是受了上天的黑暗诅咒而在极度悲剧性的气氛当中逃走的;我不希望你认为上天对于我们邪恶的过往嗤之以鼻。因为,博士,我是这么想的,为了让柯诺斯招供,你势必得在茉莉的人格上刻意地涂抹几笔莫须有的邪恶色彩吧。
她不狡猾;她一点都称不上狡猾。她的恶魔崇拜嗜好也不是属于女性那种喜欢坐视别人灵魂腐化的冷酷心智活动;她的心性绝不冷酷,这点你非常清楚。她从事那些活动是因为她喜欢。我相信她会永远喜欢。把事情说得好像是她杀害了维多利亚·戴丽实在是荒谬;这位住在汤布里奇威尔斯附近的女子的生活是那么神秘难测,根本无从加以证实或追诉。她的天性当中有着较低层次的面向,这我承认;我自己也一样;但除此之外呢?我们远离肯特郡和英国并不是一出道德剧的落幕。这比较像是一个平凡家庭在混乱中迁居到了海畔,父亲忘了他把车票丢在哪里,母亲则担心着旧家浴室的油灯忘了熄掉。我猜想,亚当夏娃夫妇便是在同样的仓皇倾覆气氛当中离开了那个宽广的花园吧;而这点,就像爱丽丝也会无异议赞同,国王所说的乃是书中的至高定律。
约翰·芳雷(又名派翠克·高尔) 敬启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