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晨九点,菲尔博士来敲房门时,他的两名客人仍处于寤寐状态。昨晚兰波睡得不多。他和博士返家时已是一点半,但桃乐丝却迫不及待急于得知详情,而她的丈夫也乐于娓娓一道。他们准备了烟、酒,然后回到自己房间。桃乐丝学福尔摩斯一样在地板上堆了许多沙发枕头,手上拿着一杯酒坐在那里,一脸古灵精怪地听着丈夫边踱步、边叙述。他的观点灵活,但不太明确。她蛮喜欢叙述中的杜莫太太和德瑞曼,但对萝赛特·葛里莫却表露出强烈的反感,甚至兰波引述萝赛特在辩论会中那句他们夫妻俩已经奉行的箴言时,她的不满也未曾松口。
“都是一样的,你记下我的话,”桃乐丝脸露精明地以烟指着丈夫,“总之,那个五官奇特的金发女郎一定脱不了干系,老兄,她大有问题。我认为她想要脚踏两条船。呸!借用她的说法,我敢打赌她连一个称职的——嗯,妓女也做不来。如果我像她对波依德·曼根一样对待你,而你却没有往我的下巴狠狠揍上一拳的话,那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开口讲话了……你懂我的意思吗?”
“别管人家的私事了,”兰波说道,“何况,她对曼根怎么了?你该不会认为,如果她人没被锁在起居室,就真会跑去杀她父亲吧?”
“怎么会?我看不出她如何穿上那件奇特的大衣,还可以蒙骗杜莫太太的眼睛,”桃乐丝说道,她明亮的黑眼睛带着一股深邃神秘的意味。“我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杜莫太太和德瑞曼都是无辜的。而米尔斯……嗯,听起来米尔斯像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但是因为你一向不喜欢科学或是‘未来的希望’那类东西,所以可能会对他带有偏见。不过,你认为米尔斯讲的像是实话?”
“没错。”
她若有所思地抽着烟。
“我有好多很棒的想法。我心里最可疑的人选,而且说来也是最方便下手的人,就是你未曾谋面的——佩提斯和伯纳比。”
“什么?”
“你听我说嘛!排除佩提斯涉案的理由,是因为他太矮小,不是吗?我应该想到,菲尔博士如此博学多闻,他一定早就想到这一点。我刚刚正在回想一个故事……我忘了在哪里读到它,不过我还记得它是由好几个中世纪小故事所组成。你有印象吗?故事中有个厉害无比的角色,他用护面具盖住脸庞,在骑马剑术比赛里拔得头筹。尔后来了一位更加神勇的武士,立刻向这位优胜者挑战,他咻的一声蓦然跳上马,二话不说便往高个子优胜者的头盔迎面痛击,而且招招都向护面具中央猛攻。最后,在现场观众的惊呼声中,他一剑直捣黄龙,把优胜者的头盔击落。然后,一阵凯旋的歌声响起,众人才赫然发现,偌大的盔甲之中,竟然是一位瘦小的英俊少年郎……”
兰波看着她。
“亲爱的,”他的口气正经慎重,“你这是一派胡言,根本是在胡思乱想。听着,你不会真的认为佩提斯会戴着假面具、假肩膀,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吧?”
“你太死脑筋了,”她说道,鼻子皱了起来,“我倒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想法。你要我提出证据?行!米尔斯自己不是提到那个人的后脑勺闪着光,说面具像是混凝纸做的?这你怎么说?”
“简直是噩梦一场,我说。难道你没有比较实际点的想法?”
“有!”桃乐丝蠕动了一下身体。很明显地,这其实是她方才乍现的灵感,但她却假装是早有此想。“这是一桩不可能的犯罪。为什么凶手不想留下任何足迹?你们尽在追寻那种最复杂难解的理由,这样搞下去,最后你们当然只好以凶手想戏弄警方的理由来解释。全是垃圾!亲爱的,我们暂且先把谋杀这个想法摆在一旁。你想,当一个人刻意避免留下脚印时,他真正的理由,或我们第一个会想到的理由,是什么?因为——他的脚印太特别了嘛!特别到警方可以循线直接指证他!可能是因为他有残疾或什么毛病,如果留下了足迹,光凭这个证据就可以吊死他……”
“可是——”
“是你告诉我,”她说道,“伯纳比那家伙有畸形足的。”
近拂晓时分之时,兰波终于入睡了。在他脑海里,伯纳比的畸形足比起那副面具还让他觉得邪恶不祥。这简直是太荒谬了;但在他的梦中,这令人不安的荒谬感,却和三座墓穴的谜团纠缠不清。
这一睡,要到周日早晨约九点菲尔博士来敲房门的时候,他才从被窝里挣扎着爬出来;他急速地着衣刮胡须,然后摇摇晃晃地走下寂静无声的屋子。菲尔博士(或其他任何人)会在这种时间急着找人实在不寻常,但兰波料想,昨晚一定又发生什么新的怪事了。走廊通道内是一片寒气逼人;但即使是炉火熊熊的大读书室,也给人一种虚幻不实的印象,整个情境就像是为了赶火车,特地在黎明时分起床的感觉。可俯视阳台的凸窗小斜间里,摆着三份早餐。天气阴沉得叫人感到郁闷,天空则不断飘着雪。衣着盛装的菲尔博士坐在桌前,一边托着下巴,一边盯着报纸看。
“汉瑞兄弟……”他低沉而响亮地说道,并拍打着报纸,“喔,是的,他再度犯案了。哈德利刚刚打电话来透露了一些细节,待会儿他就会过来。先来看这个吧。如果说昨晚的案子是个大难题……哦,天哪,看看这个案子!我就像德瑞曼一样——简直不敢相信!头版完全没提及葛里莫被杀的任何讯息。幸好,他们没把这两件案子联想在一起,或是把哈德利吩咐他们不得走漏的消息写出来。看这个!”
兰波给自己倒了杯咖啡,然后瞄着报上的标题。
“魔术师命丧于魔术中!”报上这么写着。下此标题的人,一定获得莫大的快感。还有“卡格里史卓街之谜”、“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
“卡格里史卓街?”美国佬复述了这个字眼,“这卡格里史卓街到底是在哪里?我听过好几个有趣的街名,但这个——”
“你大概不可能听过它,”菲尔博士低语,“它是一条隐藏于街道中的街道,只有当你在找寻一条捷径时,才会无意间闯进去,然后你会惊讶地发现那里别有洞天,原来这里还有个社区被遗忘在伦敦之中……总之,卡格里史卓街距离葛里莫的府邸,还不到三分钟的步程。它位于罗素广场的另一边,是吉尔伏特街后面的一条小死巷。据我所知,那里有好几家从蓝伯康都街一路发展过来的零售商店,还有一些出租公寓……汉瑞兄弟开枪杀人后,离开葛里莫的住处,沿途走到那里,再晃了一下,便又完成了另一项任务。”
兰波继续读着这篇报道:
昨日晚间,一名男子被发现横尸于卡格里史卓街W.C.l,经由确认后,证实此名男子名为皮尔·佛雷。其身分是法籍魔术师暨幻术表演者。他在东中区商业大道上的音乐厅已演出数月之久,但两周前却住进卡格里史卓街的出租公寓。昨晚约莫十点三十分时,他被发现遭到枪杀,从现场情况研判,这名魔术师似乎死于不可思议的谋杀。现场并未遗留任何线索与足迹——三名目击者皆可作证——虽然他们都清楚听到有人说“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
卡格里史卓街全长两百码,街尾止于一片砖墙。街头的地方有几家商店,当时皆已打烊,但路灯仍散发着光芒,店面前的人行道上亦都打扫干净。此外,在街头数来二十码内的地方,街道与人行道已连成一片完整无缺、毫无足迹的雪地。
杰西·修特先生和R.C.布雷温先生,是从伯明翰来访伦敦的游客,当时他们正要去拜访在街尾寄宿的朋友。两人沿着右侧人行道行走,背后即是街道入口。正在核对门牌号码的布雷温先生,转身时注意到身后有一名男子,与他们相隔一段距离徒步而行。此人步伐缓慢、慌张,一面走一面环顾四周,像是在等待某人现身。他虽走在路中央,但因周围光线昏暗,除了能辨认他是高个子、头戴垂边软帽之外,修特先生和布雷温先生都没注意到其他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亨利·威瑟警官——他沿着蓝伯康都街一路巡逻过来——刚好走到卡格里史卓街的入口。他看到那个人走在雪地上,一眨眼间,人就消失不见。然后事情就发生了,前后只不过是三四秒钟光景而已。
修特先生和布雷温先生都听到身后传来近乎尖叫的呼喊声,接着又清楚听见有人说:“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然后那人大笑,紧跟着低闷的枪声响起。他们急忙转身,看到身后的男子步伐蹒跚、摇摇欲坠,而在尖叫了一声后,随即迎面倒地。
在他们视线所及的范围里,整条街从头到尾都没有其他人。此外,这名男子是走在路的中央,雪地上除了他的脚印,绝无其他人的足迹。此事已经由威瑟警官予以证实,案发时他立刻从街头跑到现场。借着珠宝店窗户所散发的微光,他们看到死者俯面躺下,双臂张开,鲜血从左肩胛骨下子弹穿过之处喷出。凶器是一把长管的点三八科尔特左轮手枪,属于三十年前的过时枪型,被扔在尸体后方十尺之处。
尽管他们都亲耳听到那句话,而且手枪也横卧在一旁,不过由于街上是空无一人,因此这些目击证人都认定他一定是举枪自戕。他们发觉此人还一息尚存,连忙将他送往街尾的M.R.坚金斯医师的诊所,警官则在现场检视,并确认了周遭没有遗留任何足迹。然而,受害人没撑多久就死了,一句遗言也没留下。
紧接着,最令人惊异的事情出现了。死者大衣被子弹射穿之处,有燃烧且呈焦黑状的迹象,这显示了凶器必定是紧压在他的背脊或者相隔不到几英寸之距射发的,然后,坚金斯医师提出他的看法——后来警方也证实此观点——这绝对不可能是自杀。他说没有人能够以这个角度从背后持枪射杀自己,尤其是使用这种长管枪械。这是谋杀,不过却是叫人难以置信的谋杀。如果此人是从一段距离之外被射杀,譬如说从窗户或门口,那么看不见凶手、甚至没发现其他人的足迹,就显得不足为奇了。不过,死者却是被某个紧跟在他身边、跟他说过话、而后又凭空消失的人所射杀的。
在死者的衣物上,找不到任何文件或识别的东西,似乎也没人认识他。耽搁了一阵子后,他被送至停尸间……
“哈德利不是派人去捉拿他?”兰波问,“那个警员也无法辩认死者吗?”
“那名警员的确认出死者的身份,不过那是后来!”菲尔博士咆哮道,“当警员赶到现场时,乱哄哄的场面已经结束。他遇上威瑟警官,哈德利转述说,他正在挨家挨户地打听。他于是根据现场情况作出推断。同一时间,被哈德利派去音乐厅找佛雷的警员回电报告,说佛雷已不在那里;佛雷曾简短地告诉剧场经理说他当晚无意演出,然后怪语呢喃地走出去。为了确定死者的身份,他们找来佛雷在卡格里史卓街寄宿的房东。而且为了确认他就是那个魔术师本人,他们也要求音乐厅的人来辨认。于是一个取了意大利艺名的爱尔兰人自愿前来认尸。他当晚原本也列名于节目单上,却因受了点伤,因此并未参与演出。哼,没错,那人的确是佛雷,而且已经死了。这下我们要人仰马翻了,呸!”
“那么,这件事,”兰波大声说道,“是千真万确的啰?”
哈德利亲自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位刑事主任按起门铃来,简直像是个即将上战场厮杀的毛躁大兵。他踏大步走进读书室,手上拎着状似战斧的公事包,嘴上嘀嘀咕咕抱怨个没完,而且碰都没碰那些火腿和煎蛋。
“是真的,对极了。”他厉声说道,啪嗒啪嗒的脚步声移至炉火前。“我让报纸把消息发布出去,以便我们可以公开呼吁认得皮尔·佛雷——或他的兄弟汉瑞——的人,提供线索给警方。我的天哪,菲尔,我完全昏了头!你随口取的那个死绰号,已经梗塞在我脑子里,挥都挥不掉。我发现自己一提及汉瑞,就好像已经当它是个如假包换的真名字,我发现自己开始想像他的长相容貌。至少,我们应该会很快知道他的真名。我已经发电报到布加勒斯特。汉瑞兄弟!汉瑞兄弟!我们原本已逮到他的狐狸尾巴,结果又让他溜了。汉——”
“看在上帝的分上,放轻松点吧!”菲尔博士不高兴地喘着气说,“别在那里语无伦次了,情况已经够糟了。我猜你昨晚都在忙这件事?有进一步的消息吗?嗯,有?现在先坐下来祭祭五脏庙吧。然后我们才可以进入一种——哼,泰然自若的心灵境界,嗯?”
哈德利说他什么都不想吃。然而最后,他还是吃了两份餐点,喝了好几杯咖啡,再点燃一枝雪茄,此时整个人才舒坦放松,回复至正常的身心状态。
“我们现在就开始吧。”他说完,便毅然挺直胸膛,并从公事包里取出一些报纸。“逐项来讨论这份报纸上所报道的——以及没报道的。嗯!首先,来看布雷温和修特这两人。他们俩很可靠;而且,可以肯定两人都不是汉瑞乔装的。我们拍电报到伯明翰去查证,发现他们在各自的生活领域中皆颇具盛名。他们事业成功、殷实可信,绝不会在这种事上失节做出伪证。至于警官威瑟,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人;事实上,他刻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已经到了不应该的地步。如果这些人宣称他们没看到任何人,除非是被蒙骗了,否则他们绝对是实话实说。”
“蒙骗……怎么说?”
“我不知道。”哈德利大吼,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颓丧地摇头。“我只知道他们一定被骗了。虽然没进入佛雷的房间,但我大略勘察过那条街。它没有皮卡地里圆环那么明亮,但也不致幽暗到让人丧失辨认能力。阴暗处……我不知道!至于足迹,假如威瑟发誓没有发现脚印,我绝对相信他。就这样。”
菲尔博士只是咕哝了一声,哈德利继续说道:
“再来,是关于那把凶器。使佛雷致命的那发子弹,是出自于科尔特的点三八手枪,和射杀葛里莫的是同一把。弹匣内有两个可拆卸的子弹套,总共只能装两颗子弹,而汉——凶手两颗都用了。新式的左轮手枪,你们知道,可以全自动地退出弹壳;但是这把凶器,是老型的左轮手枪,所以我们没有机会追查它的下落。它的性能很好,可以射出新式的钢铁弹药,不过有人把它偷藏了好几年。”
“这个汉瑞,他可真是深谋远虑啊!嗯。你查出佛雷的行踪了吗?”
“是的,他正要去找汉瑞。”
菲尔博士的双眼猛然迸出精光。
“哦?喂,你是说,你们已经查到——”
“这是我们手上惟一的线索。而且,”哈德利的语气中,流露出奸邪的满足感,“两小时过后,若没查出个东西,我就把这公事包吃下去。你还记得吧,我在电话中告诉过你,昨晚佛雷拒绝演出,然后离开剧场这件事?没错。我手下的便衣是从两方面得知此事,一个是剧院经理伊沙史丹,另一个是特技表演家欧洛奇,这个人算是和佛雷比较熟,而且后来去认尸的也是他。
“对莱姆屋那个地带而言,周末夜通常是他们的大日子。从中午一点开始,剧场推出各式的杂耍综艺节目,一个接一个的,一直表演至晚上十一点。剧场生意到了晚上最为热络兴隆,而佛雷的首轮表演,是排在八点十五分出场。昨晚大约在八点十五分时,欧洛奇因为日前摔断手腕而没上场表演,这时便偷偷溜到地窖抽烟。那里有个连接热水管的炭烧暖气炉。”
哈德利打开一张写满字的纸。
“这是由欧洛奇口述,桑玛斯抄写的笔录,后面还有欧洛奇的签名:
‘那时候,我正穿过石棉门往楼下走,忽然听到有些声响,像是有人在劈引火木柴。我蓦然吓了一跳,因为我发现暖气炉的阀门已被打开,而老路尼就站在一旁,手上拿着短柄小斧,朝着他的一些私人物品猛砍,然后再将它们全塞入火炉。我说:“我的妈啊,路尼,你在做什么?”他以一贯古怪的腔调回答:“帕格里奇先生,我正在摧毁我的道具。”(“帕格里奇大王”是我的艺名,你们知道的,但他就爱这么称呼我,我能怎么办!)嗯,他说:“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再也不需它们了。”然后,妈呀,他又把他橱子里的道具绳索、空心竹棒,全拿了出来。我说:“路尼,大魔术师啊,你清醒一下。再过几分钟就该你上场表演了,而你到现在连衣服都还没换上。”他说:“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要去见我的兄弟。他要出面了断我们俩过去的恩怨。”
唔,他走向楼梯,然后突然转身。此刻路尼的脸就像白垩丘陵上的白马雕塑一般死白——上帝请宽恕我这么说——再加上暖气炉的火光照在他脸上,特别显得怵目惊心。他说:“在事了之后,万一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不是真的住在那里,只是在那地方租了一个房间。”就在这时候,四处找人的老伊沙史丹刚好走下来。他听到路尼拒绝表演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两人便起了一场口角。伊沙史丹破口大骂:“如果你不演的话,你可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路尼像个发牌员似的平静说道:“是的,我清楚后果是什么。”接着他恭敬地举起帽子说:“晚安,先生们,我要重回我的墓穴去了。”语毕,这个疯子无言地走上楼梯离去。’”
哈德利把纸再折好,将它放回公事包。
“是的,他是一位杰出的艺人,”菲尔博士一边说,一边设法点燃烟斗,“有点遗憾汉瑞兄弟必须——然后呢?”
“就目前情况来看,不管在卡格里史卓街追捕汉瑞的行动有无成果,起码我们可以揪出他暂时的藏身之处,”哈德利说,“我纳闷的是,佛雷被枪杀当时,究竟要到哪里去?要前往什么地方?绝对不是要回他住的地方。他住在2B栋,是位于街头入口处,但他却往另一个方向走去。他被射击之时,已经走到约过街道一半了,差不多介于右侧门牌18号与左侧21号之间,但就在街道的正中央。这是个好线索,我已经派桑玛斯去案发现场。他的任务是查访街道后半段的每间屋子,希望能找出任何新搬来的、可疑的或值得注意的房客。女房东都是一样难缠,我们说不定得处理上好几十个,不过这不打紧。”
菲尔博士烦躁地弄皱头发,他弯着腰一屁股坐入大型座椅里,刚好把整个巨大的身躯塞进去。
“唉,没错,不过我不想让思绪过分专注在那条街上。我是说,先别管这个。你们想想看,可不可能佛雷被射杀时,其实是正在躲某个人、尝试摆脱某个人呢?”
“所以他逃往死巷?”
“错了!我告诉你,大错特错!”博士大叫,整个人也跟着离椅起身。“不是因为我找不出此事的理路何在(这我大方承认),而是这件事根本就是疯狂至极。这可不是发生于四面墙内的戏法。整个案件是:有一条街,有一个人沿着雪地走过,然后是惊叫声,一句耳语,砰!目击者转身,跟着凶手不见了。消失到哪里去了?那支手枪可不可能像掷飞刀一样在空中飞过,然后贴到佛雷的背部引射,最后又绕飞而去?”
“胡扯!”
“我知道是胡扯。不过我还是要提这个问题,”菲尔博士点点头,取下眼镜,双手在眼睛上方推压按摩。“案情的新发展,跟罗素广场的那班人有何关联?我是指,想想看,对警方来说,人人都有嫌疑,但难道我们不能先剔除某些人?就算那一屋子的人全都说谎,但他们也不可能跑到卡格里史卓街中央来丢手枪吧。”
刑事主任的脸上浮现恶毒的嘲讽。
“幸获高人再度指点,真是承蒙关照。我压根儿忘了这件事!我们可以排除一两位——如果卡格里史卓街案件晚一点发生,或是早一点也行,可惜天不从人愿。佛雷被射杀的时间,是在十点二十五分,换句话说,就发生在葛里莫被杀的十五分钟后。汉瑞兄弟绝对不敢冒险,他知道我们会怎么做,知道我们会十万火急地派人去抓佛雷。只有汉瑞或是某人,洞悉我们是双管齐下。他人就在那儿,使出隐身消失的把戏。”
“或是某人?”菲尔博士重复着这句话,“你的思考逻辑真有趣。为什么‘或是某人’?”
“这就是我正在着手调查的事——亦即,在葛里莫遭受谋杀后那倒霉、不知不觉的十五分钟,发生了什么事。在这个案子里,菲尔,我学到一个教训。如果你想要犯下两件精巧的谋杀案,执行第一件之后切勿悬宕在半途中,千万不要为了等待戏剧性良机的出现,才来完成第二件谋杀。必须一击中的,然后迅雷不及掩耳地再度出手,当所有当事人都还愣在第一个案件时,自然不会有人,包括警方在内,能够清楚记得什么时间谁在什么地方。我们能吗?”
“此时此刻,”菲尔博士大声吼道,以掩饰自己也无能为力,“现在要列出一个时间表应该很容易,试试看吧。我们抵达葛里莫的住处……是几点?”
哈德利在一张细长的纸片上做摘要。
“那时曼根正跳出窗外,顶多是枪响两分钟后的事,算是十点十二分好了。我们跑上楼,发现房门锁着,先去拿钳子,然后打开房门,就算花三分多钟吧。”
“这么短的时间够用吗?”兰波插嘴,“对我而言,感觉上我们似乎昏头转向了好一阵子。”
“一般都会这么以为。事实上,”哈德利说道,“我自己也是如此,直到解决了‘凯钠斯顿凶杀案’后(菲尔,记得吗?),我的想法才改观。在那桩案子里,那位狡猾至极的凶手,便是利用证人习惯多估时间的倾向,来建立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这是因为我们估算时间的单位,通常是分而不是秒。你自己试试,把表放在桌上,闭起眼睛,然后在你估计过了一分钟的时候睁眼看它。你会发现自己大约早估了三十秒。不行,没什么好讨价还价,就是三分钟整!”他的表情不悦,“曼根去打电话,接着救护车迅速抵达。菲尔,你知道疗养所的所在位置吗?”
“没有。这么无趣的问题就留给你自己想吧,”菲尔博士的口吻神气十足,“我记得,有人说它就在附近不远。”
“在吉尔伏特街,儿童医院旁边。事实上,”哈德利说道,“它背后就紧邻卡格里史卓街,所以疗养所的后院一定平行于……嗯,救护车冲到罗素广场的时间,算是五分钟好了。这时是十点二十。那么后来的五分钟呢?这刚好是第二件谋杀案发生前的五分钟。还有接下来那关键的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呢?萝赛特·葛里莫独自一人在救护车里陪伴父亲,过了一段时间才回来。曼根自己一个人下楼去帮我打电话,而且直等到萝赛特回来后才和她一起上楼来。我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两个人,不过为了避免产生争议,还是把他们算进去好了。德瑞曼呢?案发前后好长一段时间都没人看到他。至于米尔斯和杜莫太太……呃,好吧,恐怕这两人都没嫌疑。打一开始米尔斯就在和我们谈话,至少谈到十点三十分,而杜莫太太没多久也加入讨论;他们俩和我们在一起有好一阵子。没辄了。”
菲尔博士低声轻笑。
“搞了半天,”他回想道,“让我们给弄清楚的,也只是当时我们做了些什么事。它只是把我们原本就认定清白的人给挑出来,将谁真说了实话——还得看我们是否瞧出点门道才能判断——理明白。哈德利,这案子可是相当棘手麻烦,不由我不佩服。对了,昨晚在德瑞曼房间,你搜出什么东西了吗?那血迹是怎么回事?”
“喔,那是百分之百的人血,不过,我们没在德瑞曼房间找出可供参考的玩意。是有几个厚纸板面具,但都是那种有胡须、凸眼的精巧什物,是小孩子比较感兴趣的东西。总之,没什么特别的,一切都很平常。还有一些给小孩子玩的魔术道具,譬如说旧的烟火、轮转焰火诸如此类的,还有一个玩具舞台……”
“好一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菲尔博士沉浸在往日欢乐中,说道,“童年的欢乐,一去不复返。哇!伟大的玩具舞台!在我纯真的童年时光里,哈德利,我总是追逐云彩美景而乐不思蜀(这么做,结果却和我双亲起了严重的争执);在我年少的岁月中,我拥有一个可变换十六种不同布景的舞台玩具,其中有一半——我欣然地告诉两位——都是监狱建筑的模拟。为什么我小小的脑袋瓜里,会幻想着这如许多的监狱场景,真令人不解:为什么——”
“你是怎么搞的?”哈德利睁大双眼质问他,“一下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因为我突然有个想法,”菲尔博士温和地说道,“喔,我那神圣的帽子,这个想法真是棒呆了!”他对着哈德利不断眨眼睛,“德瑞曼怎么样了?你要去逮捕他吗?”
“不。第一,我看不出他如何下手杀人,这样我拿不到拘捕令。第二——”
“你相信他无罪?”
“嗯,”哈德利吟哦一声,天生的警觉性,让他无法对人不怀疑。“我没这么说,但较之于其他人,他的可能性偏高。无论如何,我们总要有个开始。先是卡格里史卓街,然后再约几个人个别谈谈,最后——”
此时,他们听到门铃声响起,一个睡眼惺忪的女用人慌张地去应门。
“先生,楼下有位先生,”薇妲说道,她把头伸进读书室,“表示想要见你或主任。他的名字是安东尼·佩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