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充满了香烟的烟雾。烟雾如漩涡般旋转着四处飘移,形成一层薄薄的蓝色雾霾。有三个人的声音穿透了这层雾,他们正全神贯注谈论着如何促成人类的进步与艺术的改革——特别是那些传统艺术。
赛巴斯钦·莱文站在他母亲位于伦敦市的宅邸里,背靠在有纹饰的大理石壁炉架上提出种种想法,用拿着烟的修长黄色手指做着手势。大舌头的发音倾向还在,不过已经非常轻微。那黄色的蒙古利亚种脸庞、惊人的大耳朵,大致上跟十一岁时差不多。到了二十二岁,他还是那个赛巴斯钦:很有自信、眼光敏锐、对美有不变的热爱,以及同样不感情用事、不偏颇的价值观。
在他面前,斜倚在两张宽大皮面扶手椅里的是弗农和乔。这两人的性格非常相似,就像是用同一种对比鲜明的黑白模具铸造出来的。不过就像过去一样,乔有着比较好斗的性格,精力充沛又叛逆成性,容易激动。弗农则极为高挑,懒洋洋地往后躺在椅子上,一双长腿跷在另一张椅子的椅背上。他喷着烟圈,若有所思地暗自微笑,只偶尔在对话中咕哝几声,或者简短慵懒地说句话。
“那样不能回本。”赛巴斯钦正斩钉截铁地说着。
就像他半认真预期的一样,乔立刻情绪激动到近乎泼辣的程度。
“谁想要一个能回本的东西啊?这实在是很……很烂的观点!我讨厌这样从商业立场来看待每件事。”
赛巴斯钦冷静地说道:“那是因为你对人生有无可救药的浪漫观点。你喜欢让诗人在小阁楼里挨饿,让艺术家不受赏识地吃苦受难,让雕塑家在死后才得到掌声。”
“这个嘛……事情就是这样,一直都是这样!”
“不,并不是。这种事或许经常发生,但我认为它不必像现在这样如此近乎常态。这个世界从来就不喜欢新颖的东西——不过还是有方法可以让这个世界喜欢的;只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就可以让他们喜欢。不过你得先知道到底什么会受欢迎,什么不会。”
“那样是妥协。”弗农含糊不清地嘟囔着。
“这是常识!我何必违背自己的判断而损失金钱?”
“喔,赛巴斯钦,”乔喊道,“你……你真是……”
“真是犹太人!”赛巴斯钦平静地说,“你要说的是这个吧。嗯,我们犹太人有品位,知道东西的价值,不会只照流行走;我们自有定见,而且总是对的!常人只看到价值跟金钱有关,但其实不止于此。”
弗农咕哝了一声。
赛巴斯钦继续往下说:“我们现在谈的事情有两面:有人创造出新事物、找出新方法、发展出彻底崭新的思维——但就只因为这世界害怕新事物,使得这些人得不到施展的机会。
“而另外一些人——他们知道大众想要什么,也提供大众要的东西,因为这样很安全,而且肯定能获利。不过,还有第三条路:找到新颖而美丽的事物,然后拿它来碰运气。这就是我打算要做的事。我昨天签了约,准备在邦德街开画廊,还打算开几家戏院,再来准备经营周刊,内容会跟市面上的完全不同。不只这样,我还要让这一切都能获利。我所赞赏的事物堪称各式各样,那也是有文化修养的少数人会赞赏的,但我不会为那些事物出头,我所打算经营的事业全都瞄准大众市场。乔,你难道看不出来做这一切事情的乐趣,有一半在于让它变得值钱吗?这等于是用成功来证明你自己。”
乔摇摇头,她没有被说服。
“你真的准备要这么做了吗?”弗农说。
表兄妹两人都用略带羡慕的眼神望着赛巴斯钦。赛巴斯钦的处境很古怪,却又相当美妙。莱文先生几年前就过世了,年方二十二的赛巴斯钦成了好几百万家产的主人,光想象那些家产就足以让人喘不过气。
多年前赛巴斯钦和他们的友谊在普桑修道院起了头,之后日益加深。他跟弗农一起上伊顿公学,进剑桥大学时又同学院。放假时,他们三个人也总是腻在一起。
“雕塑怎么样?”乔突然问道,“那也包括在内吗?”
“当然啦。你还是很想去当模特儿吗?”
“很想,这是我唯一喜欢的事情。”
弗农发出一阵猫头鹰似的嘲弄笑声,说道:“对啦,不过明年的这个时候呢,你可能会变成一个狂热的诗人或之类的。”
“人总要花点时间才能找到真正的使命啊,”乔不失尊严地说,“我这次可是诚心诚意的。”
“你总是诚心诚意,”弗农说,“不过呢,感谢老天你放弃了那该死的小提琴。”
“弗农,你为什么那么讨厌音乐啊?”
“不晓得……我一直都这样。”
乔转头面对赛巴斯钦。她的声音不自觉地有了一种不同的调子;听起来有那么一点非常微弱的勉强克制。
“你对保罗·拉马尔的作品有什么看法?弗农跟我在上星期天去过他的工作室。”
“没种。”赛巴斯钦言简意赅地说。
乔的脸颊上扬起一片微微的红晕。
“这是因为你不了解他的作品。我认为他棒透了。”
“内涵贫弱。”赛巴斯钦完全不受干扰地继续说。
“赛巴斯钦,你有时候真是可恶透顶。拉马尔有勇气打破传统……”
“根本不是这样。”赛巴斯钦说,“一个人可以用一块起司做出雕塑,说他对宁芙仙子[1]入浴的想法就是这样,这的确是打破传统,但这个作品如果无法让人信服、让人印象深刻,那他就失败了。光是做跟别人不一样的事情,并不等于他就是天才。这样做的人十之八九只是为了获取喧腾一时的恶名,缺乏真正价值。”
门打开了,莱文太太往里面瞧。
“来喝茶吧,亲爱的。”她一边说,一边对他们露出和煦的笑。
黑玉在她宽阔的胸前晃荡闪烁,一顶点缀着羽毛的黑色大帽子戴在她精心打理的发型顶端,看起来彻底就是生活富裕的象征。她眼中满是溺爱地注视着赛巴斯钦。
他们站了起来准备跟莱文太太过去时,赛巴斯钦低声对乔说:“乔……你没生气吧?”
他的声音里突然有一种年轻又让人怜悯的成分,那里头的恳求之情,暴露出他既不成熟又易受伤害的那一面,而才不过几分钟前,他还那么有自信地主导着话题内容。
“我为什么要生气呢?”乔冷冰冰地回答。
她看都没看他一眼就朝门口走去,赛巴斯钦的双眼满是愁绪地注视着她。她有一种早熟的美,阴沉而有着磁石般的吸引力,皮肤苍白,两颊的匀称肤色使得她那浓密漆黑的眼睫毛看来有如黑玉。她的举手投足之中有一股魔力,某种不自觉的、既慵懒又热情的魅力。才刚过二十岁的她是三人之中最年轻的,却也是最老成的。对她来说,弗农跟赛巴斯钦还是小男生,而她鄙视小男生。赛巴斯钦那种小狗似的忠诚奉献让她恼怒,她喜欢世故的男人,能说出教人兴奋、却又教人懵懂事情的那种。有一会儿,她只是垂下白色的眼睑,回想着保罗·拉马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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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文太太的会客室装潢是种奇特的组合:彻底明目张胆的富丽堂皇,再加上近乎禁欲式的好品位。富丽堂皇的部分要归功于她——她喜欢天鹅绒挂帘,饱满的坐垫与大理石,还有镀金饰品;有品位的部分则属于赛巴斯钦。是他从墙上扯掉一堆风格混杂的画,换上他挑选的两张画。这些画作是花了大钱买的,所以他母亲只得忍受它们(平淡,她是这样说的)。西班牙古董皮革屏风是她儿子送的礼物;那个精致的景泰蓝花瓶也是。
摆在莱文太太面前的是一个十分沉重的银茶盘,她用两手举起茶壶,然后有点大舌头地跟他们聊了起来。
“你亲爱的母亲怎么样了?她最近都不进城来了。帮我跟她说,再这样下去她要生锈啦。”
她笑着,那是一种和善、浑厚、带点喘气声的笑声。
“我从来没后悔过同时拥有市区房子跟乡间住所。鹿野庄的一切都非常好,不过人就是想要多享受点生活。而且当然了,赛巴斯钦很快就会回来家里住了,他心里充满了各种计划!他父亲大致上也是这样:不听任何人的建议就进行交易,结果每次不但没有亏钱,还赚回两倍、三倍,我可怜的雅各布真是个聪明人。”
赛巴斯钦暗自想着:“真希望她别说这些,乔一向就讨厌那种话。现在乔老是跟我过不去。”
莱文太太继续往下说:“我订了星期三晚上《阿卡迪诸王》的包厢。亲爱的,你们觉得怎么样?要一起去看吗?”
“真是非常抱歉,莱文太太,”弗农说道,“我真希望我们可以去。不过我们明天要到伯明翰去。”
“喔!你们要回家。”
“对。”
为什么他没有说“回家”呢?为什么这种说法在他耳中听起来那么古怪?因为家只有一个,就是普桑修道院。家!一个古怪的字眼,包含了那么多的意义。这个字让他想起一首歌里的荒谬歌词,乔的某个男友常常大声吼着这首歌(音乐是多么该死的东西!)同时还用手指摸着衣领,很多愁善感地望着她:“爱人啊,家,就是心所在的地方,心所在的任何一个地方……”
照这么说,家应该是在他母亲所在的伯明翰才对。
他心神有点儿不宁,每当想起母亲时,这种感觉总会笼罩他。他当然喜欢她,可是做母亲的呢,说来都是些无可救药的人,你没办法跟她们解释事情的,她们永远不会懂。不过他是非常喜欢她的;如果不喜欢她,很不自然吧,就像她经常说的,他是她仅有的了。
突然间仿佛有个小恶魔跳进弗农脑中,还冷不防地说道:“你在说什么傻话啊!她有房子、有仆人可以差遣指使,还有一群朋友能说长道短,她娘家的人又都住在附近。她在意那一切远超过在意你。她爱你,不过每次你回剑桥的时候,她也松了一口气——而你比她更觉得如释重负!”
“弗农!”是乔的声音,她恼怒得口气都尖锐起来了。“你在想什么啊?莱文太太在问你普桑修道院的事——那里是不是还在出租?”
真是幸运啊,还好当别人说“你在想什么啊?”的时候,根本一点想知道的意思都没有!只要回答“没想什么啊”就好,就好像你小时候会说的,“没什么”。
他回答了莱文太太的问题,答应要把她的那些口信跟他母亲说。
赛巴斯钦送他们到门口,他们说了最后一次再见,然后往外走到伦敦的街道上。乔心醉神迷地嗅着空气。
“我好爱伦敦啊!你知道吗,弗农,我下定决心了。我要来伦敦读书。这次我要极力跟迈拉舅妈争取,我也不要跟埃塞尔舅妈住了,我要搬出来自立。”
“你不能这么做啦,乔,没有女生搬出来自立的。”
“有!我可以想办法跟其他女生合租房子,跟埃塞尔舅妈住的时候,她老问我去哪里、跟谁去,真教人受不了。而且反正她讨厌我这种女权分子。”
埃塞尔舅妈是卡丽舅妈的姊妹,他们现在跟她住在一起。
“喔,我想起来了,”乔继续说道,“弗农,你得帮我做某件事。”
“什么事?”
“明天下午卡特赖特太太要带我去参加泰坦尼克号纪念音乐会,算是特别招待。”
“然后呢?”
“然后呢,我不想去——就这样。”
“你编个理由给她就好啦。”
“没那么容易。你懂吗,必须让埃塞尔舅妈认为我去了音乐会。我不希望她知道我去了哪里。”
弗农吹了声口哨。“喔!原来是这样啊!乔,你打算去做什么?这回是谁?”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话……是拉马尔。”
“那个粗汉啊。”
“他不是粗汉。他棒极了——你不知道他有多了不起。”
弗农咧嘴一笑。“不,我真的不知道。我不喜欢法国人。”
“你真是心胸狭窄得可以。不过你喜不喜欢他都不重要,他要开车带我到乡间的一个朋友家去,他的chef d’oeuvre(杰作)摆在那里。我很想去,可是你也知道埃塞尔舅妈是不会答应的。”
“你不该跟那种人到乡间狂欢的。”
“弗农,别这么混账。你难道不知道我可以照顾自己吗?”
“喔,我想是啦。”
“我不是那种什么都一无所知的傻女孩。”
“说了半天,我还是不晓得我哪里帮得上忙。”
“啊,那个啊,”乔有点焦虑,“你得去参加音乐会。”
“不,我才不做这种事情。你知道我讨厌音乐。”
“喔,你去吧,弗农,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如果我说我不能去,她就会打电话给埃塞尔舅妈,提议让她的某个女儿代替我去,那个胖女人就要冒火了。可是如果你代替我去——我们约在阿尔伯特音乐厅碰面——然后随便找个借口给她,一切就稳稳当当了。她非常喜欢你,比喜欢我还要喜欢你。”
“可是我痛恨音乐啊。”
“我知道,但是你只要忍耐一下午而已。就只有一个半小时,音乐会就只有这么长。”
“喔,该死的。乔,我不想去啊。”
他的手恼怒地颤抖着,乔瞪着他看。
“弗农,你对音乐的态度真古怪!我还没看过有谁像你一样这么痛恨音乐。大多数人就只是觉得它无关痛痒。但我相信你会去——你知道,我帮你做了很多事。”
“好吧。”弗农很突然地说。
这不是什么好差事,他却非去不可。乔跟他总是同甘共苦,而且就像她说的,只有一个半小时。但为何他觉得自己做了某种重大决定呢?他的心脏像灌了铅一样沉重,直沉到底。他不想去……真的很不想去……
简直就像要去看牙医一样……最好别去想这档事……他逼自己把心思摆到别的事情上。听到他突然窃笑起来,乔眼神锐利地抬头看他。
“这是怎么了?”
“我想起你小时候的样子——讲得那么伟大,说你永远不要跟男人有瓜葛。现在跟你有瓜葛的总是男人,一个接着一个,你每个月大概会恋爱一次又失恋一次。”
“弗农,态度别那么差。那些只是傻女孩的空想而已。拉马尔说,要是你有任何血性可言,这种事总是会发生——不过真正伟大的激情来临时,状况会很不一样。”
“啊,那就别对拉马尔产生伟大的激情吧。”
乔没有回答。她很快说道:“我不像我母亲。我母亲她——她对男人太心软了,对他们处处让步,也愿意为他们做一切的事情。我不像那样。”
“嗯,”弗农思考了一会儿之后说道,“你的确不是那样,你不会用她那种方式搞砸人生,不过你可能会用别的方式搞砸。”
“哪种方式啊?”
“我还不知道。可能是嫁给某个大家都讨厌而你因此以为自己热爱他的对象,然后耗费生命跟他争执不休。或者决定去跟某个人同居,只因你认为‘自由性爱[2]’是个好主意。”
“它是啊。”
“我没说它不是——虽然我个人认为这种想法是反社会的。但你老是这样:如果被禁止做某件事,你就更想去做——根本不管你原本是不是想这样做。我没办法把它解释得很清楚,不过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我真正想要的是有所成就!做个伟大的雕塑家……”
“那只是因为你对拉马尔有一股热情……”
“才不是。喔!弗农,你为什么这么烦人哪?我想要有所成就——一直都是如此!我以前在普桑修道院就这么说了。”
“这真怪,”弗农若有所思地说,“赛巴斯钦那时候也常说他现在说的话。或许人的改变不像他们自己认为的那么多。”
“你要娶一个非常美丽的人,然后永远住在普桑修道院。”乔略带轻蔑地说道,“你不会到现在还认为自己毕生的野心就只是这样吧?”
“那样算是不错的啦。”弗农说。
“真懒惰——彻头彻尾的懒惰!”
乔一脸不耐烦地注视着他,她跟弗农在某些方面实在很像,在其他方面却又这么不同!
弗农正在想:“普桑修道院。再过几个月,我就满二十一岁了。”
此时他们正好经过一个救世军集会。乔停下脚步。有个瘦削、脸色苍白的男人站在箱子上说话,声音又高亢又粗野。
“为什么你不会被拯救?怎么不会?耶稣要你!耶稣要你!”他在“你”字上加重了语气。“没错,弟兄姊妹们,听好了,你也要耶稣。你不想承认这件事,因为你背弃他,而你害怕了……没错,你在害怕,因为你实在太想要他了……你想要他,却不自知!”他挥舞着手臂,苍白的脸闪耀着狂喜。“可是你会知道……你早晚会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永远逃避的。”他慢慢地,几乎语带威胁地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向你说,今夜必定要你的灵魂[3]……”
弗农微微哆嗦着避开了。人群外围有个女人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啜泣。
“恶心,”乔说道,态度非常傲慢,“不正派又歇斯底里!就我来说,我看不出有理性的生物除了成为无神论者以外,还能有什么选择。”
弗农只暗自微笑,什么都没说。他想起一年前乔每天早起做晨间礼拜,有点做作地坚持在星期五吃水煮蛋,着了魔似的聆听圣巴塞洛缪教堂英俊的卡思伯特神父讲道:有点无趣,却严守正统教条;该教堂以“严守教规”到连罗马教廷都比不上而闻名。
“我很好奇,”他大声说道,“被‘拯救’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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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六点半,乔从她偷得的一日游归来时,埃塞尔舅妈在客厅里等着她。
“弗农在哪里?”乔先提问,免得舅妈问她是否喜欢那场音乐会。
“他大概半小时以前回来了。虽然他说自己没事,但我总觉得他状况不太好。”
“喔!”乔目瞪口呆,“他在哪里?房间里吗?我上去瞧瞧。”
“亲爱的,我希望你去瞧瞧。说真的,他看起来有点不对劲。”
乔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梯,在弗农门上虚应故事地敲了一下就进去了。弗农坐在床上,脸上的神情让乔吃了一惊。她从来没见过像这样的弗农。
他一声不吭,看起来仿佛遭到了严重的惊吓,满脸昏沉呆滞、神思恍惚,似乎完全感受不到外界的动静。
“弗农,”她推推他的肩膀,“你怎么了?”
他这才注意到乔,“没什么。”
“一定有什么。你看起来……看起来……”她无法用言语形容自己眼前所见,就这样没把话说完。
“没什么。”他呆滞地重复说道。
她在他旁边的床沿上坐下来。
“告诉我吧。”她温柔却不失权威地说道。
弗农发出一声颤抖的漫长叹息。“乔,你还记得昨天那个男人吗?”
“哪个男人?”
“那个救世军男人,他用的那些宗教术语,还有那句出自《圣经》的话:‘今夜必定要你的灵魂。’我那时不是说,我很好奇被拯救是什么样的感觉?那时我只是随口讲讲。喔,我现在知道了!”
乔瞪着他看。弗农,喔,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呢?
“你的意思是……你是说……”要挤出那些话不知怎地很困难。“你的意思是说你突然‘得到神启’……就像其他人一样吗?”
话一出口她就觉得自己很荒谬。当他突然爆笑出声时,她松了一口气。
“宗教?老天爷啊,不是啦!对某些人来说是这样的吗?真的吗?……不,我说的……”他犹豫着停了下来,最后总算非常柔和地说出那个字眼,几乎就像是害怕似的,“我说的是,音乐……”
“音乐?”她还是完全摸不着头绪。
“是啊。乔,你还记得那个叫弗朗西丝的护士吗?”
“弗朗西丝?我不记得。她是谁?”
“对,你当然不记得。在你来普桑修道院之前,有一次我跌断了腿,我还记得她对我说过:在仔细看清楚某样东西以前,别急着逃开。啊,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就是这种事,我不能再逃了——我得去看个清楚。乔,音乐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
“可是……可是你总说……”
“我知道,那也就是为什么这次的冲击大得可怕。我并不是说现在的音乐有多美妙——但音乐有可能很美妙——如果你让它回复它该有的样子!它的某些零星片段是丑陋的,就像你贴近一幅画时只看得到一团灰扑扑、脏兮兮的颜料,可是只要站远些,那些颜料便各就各位,成了最美妙的影像。必须要整体来看才行;我还是认为小提琴很丑,钢琴像野兽……但我想,它们在某方面来说很有用。可是……喔!乔,音乐可以那么美妙……我知道它可以的。”
乔困惑得说不出话来。她了解弗农的开场白是什么意思,但心里仍然有点害怕,他脸上有那种让人联想到宗教狂热的狂喜表情,古怪而梦幻。弗农的脸平常总是鲜有表情,她想着,现在那张脸的表情却太丰富了。这样是比较糟糕,或者比较好呢?就取决于你怎么看了。
他继续说下去,几乎不像在对她说话,反倒像是自言自语。
“你知道吗,总共有九个交响乐团,全都混在一起。如果你能了解它们,声音是可以光耀夺目的——我指的不只是音量大而已……音量柔和的时候反而能有更多表现,不过还是要有足够的音量。我不知道他们演奏的是什么……我想这也没关系,真的。不过这表现出一件事……表现出一件事……”
他把亮得古怪的兴奋目光转向她。
“有这么多知识要学!我完全不想学习演奏乐器,不过我想认识每一种乐器。某个乐器能做什么、限制在哪里、有哪些可能性。还有音符,有些音符是他们不用的——那是他们该用的音符,我知道有那种音符。你知道现在的音乐像什么吗,乔?就像格洛斯特大教堂里那些小而扎实的诺曼式梁柱。音乐还在它的起步期,就是这样。”
他静默地坐着,身体往前倾,神情如在梦中。
“我觉得你疯疯癫癫的。”乔说道。
她刻意想让自己的声音听来很实际、很实事求是。可是她忍不住佩服他那种炽热的信念,她总以为弗农是个反应迟钝的人——极端保守、褊狭、缺乏想象力。
“我必须开始学习,能尽快就尽快。喔,这真可怕——我已经浪费掉二十年了!”
“瞎说,”乔说道,“当你还是小宝宝的时候,不可能学习音乐呀!”
他微笑起来,渐渐脱离那种迷醉状态。“你觉得我疯了吗?我刚才听起来一定疯疯癫癫的,不过我没疯。而且……喔!乔,这是最惊人的如释重负。就好像你多年来一直在假装,现在不必再装下去了。我过去怕音乐怕得要死,一直如此,可是现在呢……”
他坐直了,肩膀一挺。
“我要开始工作了……像个黑奴一样地拼命工作,我要详细了解每一种乐器。顺便一提,世界上一定还有其他乐器——更多更多的乐器。应该有一种像在哭泣的东西——我在某个地方听过。你会想要十个、十五个那样的乐器,还有大约五十架竖琴……”
他坐在那里,冷静地计划着在乔听来就只是胡扯的细节。然而很明显地,对他而言,他内心的展望是相当清楚的。
“再过十分钟就是晚餐时间了。”乔有点胆怯地提醒他。
“喔!是吗?真烦人。我想留在这里,思考跟聆听我脑袋里的东西。告诉埃塞尔舅妈说我头痛或者病得很厉害。老实说,我觉得我的确是快要生病了。”
不知怎么的,这一点比任何别的事情都更让乔印象深刻。这是个很常见、很熟悉的现象,要是有什么事让你情绪激动,不管是高兴还是别的,你总是会想生病!她自己常常就这样觉得。
她站在门口犹豫不决。弗农又陷入抽象思考之中了。他看起来多么古怪——变得很不一样了。就好像……就好像……乔寻觅着她想用的字眼——就好像他突然间活了过来。
她有点心生畏惧。
[1]宁芙仙子(Nymph),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指居住在山林水泽间的女神。
[2]自由性爱(Free Love),倡议此一理论者认为婚姻只不过是一种枷锁,人类应享有性爱自由。
[3]这一段仿《路加福音》第十二节,不过文字略有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