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农的世界里,只有三个人是真正重要的:奶妈、上帝跟格林先生。
当然,还有那些育婴室女仆。温妮是现任的,之前还有简、安妮、莎拉跟格拉迪丝等等,但弗农就只记得住这么多了。育婴室女仆永远待不久,因为她们跟奶妈合不来。她们在弗农的世界里几乎不算数。
除了上述三个人,还有个双生神祇叫“妈咪—爹地”,弗农会在祈祷词里提到他们,也会把他们跟下楼吃甜点这事儿连结在一起。他们是朦胧模糊的人物,相当漂亮又神奇,尤其是妈咪。可他们还是不属于这个真实的世界——弗农的世界。
弗农世界里的东西极其具象,例如育婴室地板上的厚地毯。地毯是绿白相间的条纹,对裸露的膝盖来说很粗糙磨人,地毯的其中一角有个破洞,弗农老是用手指戳弄它,偷偷地把洞弄得更大。还有育婴室的墙壁,上面有淡紫色的鸢尾花纹彼此交缠、无穷无尽地往上延伸绕成某种图案,有时候是钻石形状,而如果你注视得够久,就会是十字架形状。对弗农来说,这非常有趣,也相当神奇。
有只木马靠在墙边,不过弗农很少骑它;弗农常常拿来玩的是用柳条编的火车头跟几节载货车厢。有个矮柜里有满满的旧玩具,另一个比较高的架子上有更吸引人的东西,是湿答答的下雨天,或者奶妈心情好到不寻常的时候才能玩的,架上有画画盒、还有骆驼毛画笔跟一堆做剪贴用的纸,是奶妈口中“麻烦透了,受不了看它们到处乱放”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最棒的东西。
而在这个真实、具象的育婴室宇宙中主宰一切的,就是奶妈——弗农心目中最重要的第一人。奶妈十分高大、胖壮,上了浆的衣服总是非常挺拔,发出响亮的刮擦声。她是全知全能的,你不可能胜过奶妈。她知道的事情比小男生更多,她经常这么说。她整个人生都消耗在照顾小男生上面(偶尔也有小女生,不过弗农对她们不感兴趣),而他们个个都长成替她增光的人;她是这么说的,弗农也这么相信。毫无疑问地他也会长成替她增光的人,虽然有时候看似希望渺茫。奶妈身上有某种让人敬畏的成分,而同时她也让人觉得无比舒坦。她知道一切事物的答案,比方说,关于壁纸上那些钻石跟十字架的谜题。
“喔,是啊!”奶妈说道,“每样事物都有两种看法。你一定听说过这种话。”
某天弗农听到她跟温妮说了差不多一样的话,所以他确认事情真是如此。当时奶妈还加了句:问题总是有两个面向,以至于后来弗农总是把问题看成字母A,有一堆十字架从字母的一边往上爬,钻石则从另一边往上爬。
排在奶妈之后的是上帝。上帝对弗农来说也非常真实,主要是因为它在奶妈的谈话里显得无比重要。奶妈知道你做了哪些事,但是上帝知道所有的事情,而且如果硬要说的话,上帝比奶妈更特别。你看不见上帝,弗农总是觉得这一点让它掌握了相当不公平的优势,就算在黑暗中它也能看见你。有时在夜里,弗农躺在床上,一想到上帝穿透黑暗俯视着他,常常会让他的脊椎窜过一股不寒而栗的感觉。
然而整体看来,上帝比奶妈更无可捉摸。大多数时候你很容易就忘了它,直到奶妈刻意把它扯进对话里为止。
有一次弗农企图反抗。
“奶妈,你知道我死掉的时候会做什么吗?”
正在织长袜的奶妈说:“一,二,三,四,原来这里漏了一针。不,弗农少爷,我不知道。”
“我会到天堂去,然后跑到上帝面前。我会跑到它面前,然后说:‘你真是可怕,我恨你!’”
一阵静默。说完了。他已经说出口了。真教人难以置信,他竟做了如此大胆的行为!会发生什么事呢?有哪种来自天上或地下的惩罚会降临到他身上呢?他屏住呼吸等待着。
奶妈补上漏掉的那一针,从镜框上方注视着弗农。她很平静——波澜不兴。
“这不太可能,”她这么表示,“全能的神不太可能注意一个调皮的小男生说什么。温妮,麻烦把剪刀递给我。”
弗农气馁地撤退了。没有用,奶妈是不可能被击败的,他早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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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就是格林先生了。就跟看不到上帝一样,你也看不到格林先生。不过对弗农来说格林先生非常真实。比方说,他知道格林先生长什么样子——中等身材,身强体壮,有点像是在村庄唱诗班里唱类似男中音的杂货商,有着红润得发亮的双颊和络腮胡。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一种非常明亮的蓝色。格林先生最棒的一点是他会玩耍——他热爱玩耍。不管弗农想到什么游戏,格林先生都刚好想玩。他还有一些别的特点,举例来说,他有一百个孩子,还有三个别的。在弗农心中那一百个孩子总是完整的一群,这一大群快乐的孩子会跟在弗农与格林先生背后冲下紫杉小径,不过另外那三个就不太一样了,他们的名字是弗农所知道的、最美丽的名字:普多、史卡洛跟崔伊[1]。
弗农或许是个孤独的小男孩,不过他从来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呢,你看看,他有格林先生、普多、史卡洛跟崔伊可以陪他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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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长一段时间,弗农无法决定要让格林先生住在哪里。某天答案突如其来地出现在他心中:格林先生当然应该住在森林里[2]。森林对弗农来说真是魅力无穷。后院的其中一侧跟森林交界,那里有高大的绿色围篱,弗农常偷偷地沿着围篱走,希望找到一个能窥探的缝;沿路听得到耳语、叹息与窸窣声响,就像是树木正在彼此交谈。绿色围篱上有一道门,可惜的是那道门永远锁着,所以弗农一直不知道森林是什么样子。
当然,奶妈是不会带他到那里去的。她就像所有的奶妈一样,比较喜欢沿着马路稳当地散步,免得脏兮兮的潮湿树叶弄脏双脚。所以弗农从没得到进入森林的许可,这让他更渴望去那里。总有一天他会在那里跟格林先生一起喝茶,而且普多、史卡洛跟崔伊也会穿着新装出席这个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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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室让弗农觉得好无聊,这里太小,他已熟悉它所有的一切。花园就不一样了,那真的是个令人非常兴奋的花园;它分成很多区块:长长的步道两侧有修剪整齐的紫杉树篱,树篱上方还修剪成小鸟形状作为装饰;水景花园里有胖金鱼;用围墙围起来的果树花园,还有野生花园,春日里有杏树新绿,白桦树下长着蓝色风铃草。花园里最棒的地方是由栏杆围起来的老修道院废墟,弗农希望能照自己的意思去那里攀爬与探索,不过他从未有这种机会;然而废墟之外的其他地方他已随心所欲地尽情探索了。温妮总是被指派跟他一起出门,因为某个可疑的巧合——他们似乎总会遇到园丁助手,所以弗农能不受阻碍地自己玩,而不会得到温妮太多慈爱的照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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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农的世界渐渐扩大了。那对双生神祇“妈咪—爹地”分开来,变成了两个不同的人。爹地仍然朦胧模糊,但妈咪变成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她经常拜访育婴室,“来跟我亲爱的小男孩玩耍”,弗农以严肃而有礼的态度忍耐着她的来访,因为这通常表示要放弃他自己正在玩的游戏,去玩另一个在他看来没那么好的游戏。有时会有女性访客跟妈咪一起来,那时她就会紧紧抱着弗农(他很讨厌这样)大叫道:“身为人母真是太美妙了!有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宝宝!我永远不会对此习以为常。”
满脸通红的弗农会从她的拥抱中挣脱开来。他才不是宝宝,他已经三岁了。
有一天他在挣脱妈咪的怀抱时,看到父亲站在育婴室门口,用嘲弄的眼神注视着他。他们四目相望,两人之间似乎有某种交流:一种理解,一种亲近感。
他母亲的朋友在说话。
“他长得不像你真是可惜啊,迈拉。你的发色要是出现在孩子身上那就太可爱了。”
但是弗农突然间有一种骄傲的感觉,他像他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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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农总是记得那个美国女士来吃午餐的那一天。一开始,奶妈对于美国的解释显示她把美国跟澳洲混为一谈了,这是他后来才明白的。
他满心敬畏地下楼去吃甜点。如果这位女士在她祖国的家里,她会颠倒着走路,她的头会朝着地面,这就足以让他目瞪口呆了。而且,她也会用古怪的字眼称呼最简单的事物。
“他太可爱了,不是吗?看这边,甜心,我有一盒硬糖果要送给你。你要不要过来拿?”
弗农小心谨慎地走过去接受了这个礼物。这位女士显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盒子里的不是硬糖果,而是好吃的爱丁堡口含糖[3]。
在场的另两位绅士,其中一个是那位美国女士的丈夫,他说道:“好孩子,你看到‘半个皇冠’的时候,能认得出来吗?”
不久谜底就揭晓了,这“半个皇冠”是要给他的[4]。总的来说,这是很美好的一天。
弗农从没多想过自己家。他知道家里比牧师公馆大,因为他有时会去那儿喝午茶,不过他鲜少跟别的孩子玩或到他们家,所以那天对他来说是惊奇的震撼。访客们参观整栋房子,那位美国女士的声音不断传来。
“天啊,如果这还不算神奇,我就不知道什么才算了。你见过这种事吗?你是说五百年吗?弗兰克,你听听看,亨利八世!这简直像是在听英国历史。你说这个修道院比他更久远?”
他们到处都走遍了,还去参观长长的画廊,奇怪的是,画里的脸孔都跟弗农很像,有着生得很近的黝黑眼睛跟狭窄的头型,从画布里一脸自负或冷淡而忍耐地往外看。还有穿着襞襟[5]、或者发丝里别着珍珠的柔弱妇女——戴尔家族的女人显得柔弱时的表现最好,她们嫁给性情狂野、不知何谓恐惧也不知何谓怜悯的贵族。当迈拉·戴尔——她们之中的最后一位——从画像底下走过的时候,她们赞赏地看着她。客人从画廊里走进方形的大厅,然后从那里再走到祈祷厅去。
那时弗农早就被奶妈带开了。稍晚他们回来的时候,他正在花园里喂金鱼。弗农的父亲进屋里去拿修道院的钥匙,访客被单独留下来。
“天啊,弗兰克,”美国女士说道,“这不是太神奇了吗?这么多年了,从父亲传承给儿子,我觉得这样好浪漫,不管怎么说都太浪漫了。这么多年啊,真是奇妙!这是怎么办到的?”
然后另一位绅士说话了。他不太爱说话,在此之前弗农没听过他开口。不过他现在张开双唇讲出一个词汇——这个词汇这么让人着迷,这么神秘,又这么让人愉快,让弗农永远忘不了。
这位绅士说道:“布拉玛真[6]。”
而在弗农问他(他本来打算这么做)这个惊人的字眼是什么意思以前,有一件事让他分了心。
他母亲从屋里走出来,背后是西下的夕阳——仿佛画家笔下浓烈的金色与红色夕阳。弗农看见衬着那个背景的母亲——第一次真正看见她——一个雍容华贵的女人,有着白皙的皮肤和金红色的头发,就像是童话故事书里的人物,某种神奇又美丽的东西。
他永远忘不了那个神奇的时刻。她是他母亲,她很美丽,他爱她。他心里突然有某种感觉,像是一种疼痛,只是这并非身体上的痛感。而他脑袋里有一种隆隆作响的古怪噪音,一种打雷似的噪音,最后变得高亢而甜美,有如鸟鸣。总之,是非常神奇的时刻。
而跟这一切混合在一起的,是那个魔法般的字眼:布拉玛真。
[1]普多(Poodle)、史卡洛(Squirrel)、崔伊(Tree),原文意思分别为“鬈毛狗”、“松鼠”及“大树”。弗农用它们当作名字。
[2]因为格林(Green)也有“绿色”的意思。
[3]爱丁堡口含糖(Edinburgh Rock),一种英式甜食。
[4]半克朗(half-crown),英国币制,相当于二十五便士。弗农家的客人用谐音half a crown(半个皇冠)说了一个双关语逗他。
[5]襞襟,一种穿戴在领口的衣饰,是十六、十七世纪常见的欧洲贵族装扮。今日则常见于小丑的戏服。
[6]布拉玛真(Brumagem),是伯明翰(Birmingham)的别称;以前这个字也代表“便宜货”、“拙劣仿冒品”,因为十七世纪时伯明翰曾经一度出现大量四便士伪币。或作Brummag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