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记下侦查当局发给全国警察署的《“帝国银行事件”侦查纲要》。读了它,大家就可以弄清侦查当局初所假定的帝国银行犯人的形象了。
“刑事侦查壹第一五四号之六。昭和二十三年二月七日。
“刑事部长
“帝国银行毒杀案件侦查纲要总指示:
“根据屡次指示,各警察署对帝国银行毒杀案件谅必正在积极侦查中。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情况,使案情得以水落石出,兹将侦查纲要开列并加以补充如下:
“一、须向东京都厅、区公所卫生科、防疫科(或防疫股)、各保健所、医院、医生、药剂师,以及其他医疗、防疫有关方面进行骑查,有没有人收到过松井蔚或山口二郞的名片。
“二、从以下各种人员中物色面貌与凶犯相似的人:
“1.医生、牙科医生、兽医、人寿保险公司的医生、药剂师,或医学、化学、药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和学校师生、制造或贩卖药品者,以及药品经纪或曾经从事过这种职业的人。
“2.占领军的翻译员、事务员、勤杂工或曾经从事过这种职业的人。
“3.银行职员,或曾经在银行供过职的人。
“4.在水灾地区从事过防疫工作的人。
“5.战后由海外归国的人员和军官士兵中有医疗经验者。
“6.曾经由医院、医疗所、药局等处将氰酸盐类弄到手、或企图弄到手的人,因职务关系经手这些物品的人,以及在制造这些物品的大小工厂出入的人。”
这些侦查纲要和指示是经常发出的,侦查当局又进一步研究了这些案件,找出它们的“共同点”,并发出下面这样一个通告:
“对以上三个案件研究的结果,发现有下列几点共同之处,因而推测为同一个犯人所干的:
“一、犯罪地点:三个案件都发生在远离市中心、在空袭中烧剩下的住宅,或坐落在商店街上的小银行。
“二、犯罪吋间:第一次在星期二,第二、三次在星期一。凶犯选择星期一,恐怕是看中了头一天休假,银行的业务必然繁忙这一点。每次都是选择业务对外停止后结账的时候,一则没有一般顾客出入,二则现款也比较多,正是下手的大好时机。
“三、凶犯的装束:左臂上公然缠着白布臂章,上面用墨笔苍劲有力地写着‘东京都防疫班’、‘消毒班’等字样,印着‘东京都’的标志或盖着方印,以便赢得对方的信任。
“四、使用印有头衔的名片:曾使用上述印有厚生省技师头衔的松井蔚及山口二郞的名片,因而赢得了对方的信任。
“五、凶犯言谈、动作的共同处:A.自己是在水灾地区做完防疫工作回来的。B.银行附近发生了流行性赤痢。C.占领军收到了报告,按照帕克中尉(或马卡、赫奈特、柯特列中尉)的命令,消毒班乘汽车来了。D.调查患者的结果,查明那家曾有人拿钱到这个银行里来。E.因此,这个银行里的东西必须全部消毒。F.消毒班不久就要来了,一切东西都不要挪动。G.今天有没有现金外运?H.消毒班到来之前全体人员必须服预防剂。I.要喝两种药,喝完第一种,隔一分钟再喝第二种。J.药沾到牙齿上会损坏珐琅质,必须如此这般地喝。K.凶犯吩咐把大家的杯子收来,用玻璃吸管把药水从他带来的药瓶里滴进杯子,凶犯自己拿起一杯先喝给大家看。”
但是自从“帝国银行事件”造成死亡后,已过了五十七天,市井开始传说这一案件的侦查工作已陷入迷津。侦查当局鼓舞总部和各警察署的士气说,本案“数据丰富”,案情必可大白,不必悬念。从这时起,就开始看得出本案与旧军部有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