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回现场

陈奇没想到,强薇会等在门口。虽然他早该想到,现场就在她家,她应该会在那里,但是乍一看到她,他还是吃了一惊,接着就觉得心里一紧,她明显瘦了,脸色不好,头发也有点乱,眼圈还红红的,好像刚刚哭过。你怎么了?他很想问她,但一接触到她焦虑的眼神,他就赶紧把目光移开了。她站在大门口望着他,像要走上前来跟他说话,但等他走近时,她没开口,直到他越过她,她才在他背后叫了一声:

“阿奇!”

他情不自禁地转过头。

可她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嘴唇蠕动着,隔了会儿才轻声问:

“你……你好吗?”

“还可以。”他朝她笑笑。

“他们说你今天要来,让我回避,但我还是……”她的眼睛在他脸上搜索着,忽然停顿下来,又轻声问道,“你好吗?”

他避开了她的目光,她的神情让他心痛。

“没什么不好的。我都坦白了,心就定了。”他道。

其实他还想告诉她,他已经能安然入睡了。一开始他觉得心慌,总是整夜整夜想象着子弹穿过脑壳的感觉,那速度,那声音,那强度都让他感到恐惧至极。但后来,他慢慢说服了自己,死亡肯定是一瞬间的事,或迟或早,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天,而且被汽车压成肉饼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感觉肯定比他更难受。他很想告诉她,他一切都很好,但就在这时,他身后的警察推了他一下。

“快走!”那个警察催促道。

于是他没再说话,朝楼里走去。

她追了上来。

“你……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她喘着粗气问道。

她曾经把身边的积蓄全部交到他手里叫他逃走,还曾经为他设计了一条逃跑路线,但在她说完自己的提议后,他对她说:

“我做惯少爷了,不习惯逃亡。”

“阿奇,只要你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你还可以继续做你的少爷,因为我会过来陪你,我会伺候你,就算伺候你一辈子我也愿意。但你必须得走。你听我一句,快走好不好?”那时的她焦急地扯着他的衣服,哀求道。

但他还是拒绝了。他不想毁了她,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保护她,他不想事情发生后又把她扯进来。

“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你怎么会……”她跟在他身后唠叨,见他们登上了楼梯,她忽然快步跑到了他前面。

“喂!你想干什么?不是让你等在楼下吗?!”他身后的警察大声道。

她假装没听见这声呵斥,急急地对他说:“我知道你要来,特意买了你喜欢的软饮料,就放在冰箱里,我可以……”她望向他身后的警察,“我可以给他喝点什么吗?他一定渴了,就一点冰的橙汁……”

“不行!”警察硬邦邦地答道。

“那……那喝杯水呢?喝杯水总可以吧?”她说着话,忽然握住了他的手,他心一动,她的手真暖和,他真想念这种跟她肌肤相亲的感觉,但是……他忽然感到有一个小小的坚硬的东西被塞进了他的手里。那应该是个小小的锉刀。他一惊,不敢低头去看,只是抬头瞪着她。蔷薇,你想让我干吗?越狱吗?他用眼神问她。

她快速放开他的手。

“阿奇,我只想让你舒服点。”她温柔地注视着他,接着又不动声色地对他身后的警察说,“我只想给他喝杯水,一杯水而已。”

“什么喝水不喝水的!等上去问过我们头儿再说!快让开!”那个警察不耐烦地朝她挥挥手。

她躲到了一边。

直到他们爬上三楼的楼梯,他还感觉她在仰头看他。他知道她会的,他也知道她的心意,但是他恐怕又要辜负她了。即便手里有锉刀,他也没能力挫开手铐的锁,他没那个本事,他不是专业罪犯,他是个少爷。祖母在世时,连盛饭他都很少自己动手,更别说干这种需要使用锉刀之类工具的粗活了。

像上次一样,杜森在房间里等他。

“你好。”看见他进来,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西装的中年男子转过身子跟他客气地打了个招呼。

他“嗯”了一声。这些天来,杜森是对他最客气的警察,但这种礼遇反而让他感到不安,他不明白他已经全都坦白了,杜森为什么还要问个不休。

“刚刚我听到你们说话了。你跟那个女孩。”杜森温和地注视着他,“她很关心你啊。”

“是的。”他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他想到了手心里的那把小锉刀,刚刚进门时,他已经把它悄悄丢在了墙角里。

“你对她的过去了解吗?”杜森走到他跟前问道。

“她的过去是个噩梦。”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对,我当然了解……但是没什么好说的。”

杜森朝他身后的警察作了个手势,那人为杜森倒来了杯茶。

“我刚刚又看了一遍你的口供记录。呵呵,我发现你说话真的很爽快。”杜森喝了口茶,道,“在杀人嫌犯中,你是我见过的最爽快的一个。”

“我不想给任何人带来麻烦。”他平静地说。

“谢谢你的合作。”

他很惊讶杜森会这么说,但他马上反应过来,这只是这个老狐狸的惺惺作态,后面肯定还有不少难题等着他,今天他被叫到这儿来可不是来闲聊的。所以,他没说话。

“好吧,我们言归正传。”就像上次那样,杜森翻开了他的谈话记录,他等待着,“你曾经说,你带了钥匙打开了李教授家的门,是不是?”

“是。”

“钥匙呢?”

这个问题他也回答过。但他不介意再回答一遍。

“我交出了我的钥匙,就在他们抓住我的时候。”

“对,据说你拿出一把钥匙交给他们,以此证明,你是用钥匙进的门。”

“我是用钥匙进的门。”他道,忽然看见杜森拿出一把钥匙来。

“这就是你交给警方的钥匙,请你示范一遍你是怎么进的门。”杜森把钥匙交给他,同时命令他身后的警察道,“把他带出去。”

他忐忑不安地跟着那个警察走出了门。

如他所料,他把钥匙插进锁孔,但没能打开门。

“你能肯定这是这扇门的钥匙吗?”他被再度带进屋后,杜森问他。

那把钥匙当然不是。但那又怎么样?他不是已经认罪了吗?

“你说你反锁了你女朋友的房门,为的是不想让她受牵连。她也的确被反锁在房间里,早上是钟点工给她开的门。”杜森指了指他手里的钥匙说,“我今天试过这把钥匙,它的确可以反锁你女朋友的房门。我想至少,在这一点上,你没撒谎。”

他抬头望着杜森,没说话。他没想到还会有人费心思去研究那把钥匙。

“我想知道,既然这把是你女朋友房门的钥匙,那么,那天晚上你是怎么进的大门?如果是用钥匙,那钥匙在哪里?”杜森注视着他问道,但还没等他开口,又连忙补充了一句,“我已经看过你女朋友的口供记录了,她说她没给过你任何钥匙。那好,你提供给警方的钥匙是从哪儿来的?”

“她撒谎!她给过我钥匙!”他几乎脱口而出,他很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说,她是想保护他,她不愿意承认他曾经有机会在那天晚上反锁她的房门。但是,他不需要她这么做。

“她给过你钥匙?几把?”杜森问。

“两把。一把是大门,一把是她的房间。你想想,如果她没给我钥匙,我哪儿来的钥匙?我可不会去偷偷刻她家的钥匙,没那必要!”

“那把房门钥匙在哪里?”

“不见了。”

“不见了?什么时候?”杜森皱皱眉。

“不清楚,但肯定是在出事后。那天从她家回来后,我把那两把钥匙都放在书桌抽屉里,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一连好几天我都只看见一把。他们样子不一样,一把是普通钥匙,一把是十字的。所以我一看就知道丢失的是房门钥匙,我不知道它到哪里去了。”这件事,他自己也说不清,也许他从来没觉得这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他从来没细想过,“我也找过但没找到,我的抽屉很乱,常常会有东西不翼而飞,但有的东西,过不多久又会自己出现,所以我也没特别在意……。总之,她给过我两把钥匙,我也是真的用钥匙进的大门。”

“你的抽屉的确很乱。”杜森点了点头。

他翻过我的抽屉?

看到他露出惊讶的表情,杜森笑着解释道:“我刚刚翻过你的抽屉。所有的。”

好吧,用警方的话说,那应该叫做“彻底搜查”。

“找到了吗?”他问。

“找到了。”杜森说。

他真想对这个胖子怒吼,既然找到了,还啰嗦什么!现在他觉得他们前面说的一切都是废话。

杜森似乎看出了他的情绪,用戏弄的口吻说:“就在你的书桌抽屉里,第一格,最显眼的地方。”

“这不就对了?我提供给警方的是强薇房间的钥匙,而你刚刚找到的是他们家的房门钥匙。”他有点不耐烦了,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废话。

“是啊……呵呵,理论上讲,应该是这样。”杜森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把钥匙,他一看就觉得非常眼熟。

“没错,应该就是这把。”

“那么请你再试试。”杜森笑着说。

看人家用钥匙开门,有那么好玩吗?他很想问问这个无聊的胖子。

他拿着那把钥匙,在一个警察的押送下走到房门外面,把钥匙插入了锁孔。他满以为钥匙会很畅快地转动起来,但不知为何,它就是死死地卡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他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怎么搞的?难道这不是原来那把房门钥匙?……

“怎么样?”他回到房间后,杜森问他。

他摇摇头。

“打不开。”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记得原先的那把钥匙非常灵活,“会不会是他们家换了锁?”他猜测。

“呵呵,他们没有。”杜森走到他身边,接过他手里的那把钥匙,“你觉得这把钥匙跟你原来的那把像吗?”

“很像。”他低头看着那把钥匙说道,“都是十字的。”

“案发后有谁到过你家?”杜森问。

“都来过。”他想了想,才回答,“先是她的母亲,就是那个白板。”

“白板?”

“她是我祖母的牌友,以前常来我家打麻将,因为她老是把脸擦得雪白,所以我祖母叫她白板。”他笑了笑。

“有趣。”杜森也笑了笑,又问,“还有谁?”

“方智闻和思慧也来过。”

“他们来干什么?”

“没什么,闲聊。智闻是我的死党,思慧又是个爽快人,我们经常一起吃饭。当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也有点紧张,想问问情况。”

“他们在你那里呆了多久?”

“几小时吧。智闻比较忙,每次都叫思慧自己先来,反正我也认识她,就跟她先聊几句。思慧性格很开朗,跟她聊天非常愉快。”不知为什么,每次提到钟思慧,他的心情总会好许多,“别看她表面粗枝大叶的,其实她很细心。有一次,她来的时候带了瓶四川辣酱,原来是我有一次提到我去四川玩的时候,吃到过那个牌子的辣酱,觉得特别好吃,可惜在S市买不到,没想到这话她倒记住了,那是她让她同学的家人特意从四川寄来的。你说她是不是很有意思?”

“嗯,你说的对,她很细心。”杜森笑着点头,又问,“还有谁?”

“还有……嗯……”他不想说强薇的名字,但他也明白,想隐瞒是不可能的,“还有,强薇也来过。”

“听说她每天都来找你。”

他躲开了杜森锐利的目光。

“那当然,我们是情侣。”

“强薇的母亲凌素芬来找你干什么?她是什么时候来找你的?”

“警察发现尸体后的那天晚上,其实她不是来找我,她是来找强薇的。那天她有点神经质,到处在找强薇。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找强薇,但我知道她们的母女关系一直很紧张。尤其是近一年。”

“蔷薇小姐那天晚上去了哪里?”

他低头沉吟片刻才说:“她去长途汽车站了。她是去买车票,她希望我走。”

他想到了当时的情景。她急匆匆从外面进来,一进屋就赶紧把门关上,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车票和一张皱巴巴的纸。

“我把路线都写在这上面了,你照着转车就行。我相信,你只要照我写的转车,他们暂时不会发现你。还有,做假证件的曾经往我家信箱塞过名片,我留了下来,现在正好能用上,我已经问过了,做一张假身份证300元,再加两百,还可以做得更精细一点。”她说完又从她的小皮包里拿出一个小塑料包来,里面都是人民币,既有百元大钞,也有一元的硬币。

“这里是6734元,你拿着,虽然不多,但节省点还可以挡一阵。你现在去银行提款,会引起怀疑的,这钱是我平时存在身边的,有打工挣来的,也有我妈给的零花钱,我没存银行,所以别人不知道。你带着路上花吧……”她把那个脏兮兮的塑料包塞在他手里,抬头一接触到他的眼神,眼圈就红了,“阿奇,我会来陪你的。你放心。”她道。

但是仅隔了两天,她就向警方承认,是她自己杀了人。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弃之不顾?

“你说,她们的母女关系近一年特别紧张,为什么?”杜森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还不是因为那个死老头。”他道。

“那件事——好像是从强薇13岁就开始了吧。那她们的母女关系应该一直都很紧张,不是吗?”杜森盯住他的眼睛。

“是,但最初白板对她很好,给她很多零花钱,也经常带她出去玩。”他摇头叹息,“我不知道她那时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她完全是为了取悦母亲才忍受那一切的。那个老头一开始对她只是猥亵,后来见老婆没太大反感,她又这么软弱可欺,于是就得寸进尺。她16岁那年还怀孕过,白板带她去打了胎。蔷薇告诉过我,那时候她曾经想告发老头和她老妈的,但白板跪在地上求她,于是她就又心软了。她后来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钉一个插销,这样老头就不能随便开门进她的房间了,确实,从那以后老头是收敛了不少。但这个混蛋死性不改,没过半年,就又开始对她毛手毛脚了,后来还开始向她求爱,说她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灵感,他叫她——洛莉塔,给她写过很多情书。强薇给我看过两封,文采倒真不错。毕竟是作家手笔,很动人,至少我是写不出来。”

他发现杜森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一年前,李继文提出想跟白板离婚,跟强薇结婚。白板当然很生气,她揍了强薇。还威胁说要杀了强薇和老头。后来可能是害怕她真的会这么做吧,那个老头就没再提那件事了,但从那以后,他们两人的感情就没以前那么好了。”说到这里,他不禁笑了起来,“很奇怪,白板好像硬是认为强薇爱上了那个老头,不管强薇怎么解释,她都不听。后来,强薇把我带到了她面前,你猜她对强薇说什么?”

“什么?”杜森饶有兴趣地问。

“她说,你不要随便带个男人来给我看,就以为可以骗倒我!李继文这样的男人,有哪个女人不喜欢?我从小看着你长大,我知道你早就憋着想取代我了!”他笑了起来,现在想想都觉得他当时听到的话非常荒谬,“虽然李继文长得英俊,学问口才都很出众,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他毕竟六十多了。强薇告诉她老妈,她爱我,只要我要她,她要跟我结婚,但那个白板好像没听见一样,恶狠狠地瞪着她说,你是在逼他是不是?你看我不同意,就找个男人来逼他是不是?告诉你!李继文这辈子都是我的,你耍什么花招都没用!”

他看见杜森的眉毛向上跳了跳。

“在我眼里,白板就是个神经病。根本不配作母亲。”他冷冷地说。

杜森温和地笑了笑,问道:“之前你说那钥匙是你自己配的。你为什么这么说?”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强薇给过我钥匙。”他停顿了一下,“其实,那两把钥匙是我向她要的。我对她说,我想随时来看她,如果看见老家伙欺负她,我会保护她。当然这理由不够充分,但她受了感动,还是给了我钥匙。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其实我早就想干掉那个老头了。自从,他找过我之后。”

“他找过你?”杜森感兴趣地看着他。

“你说什么?”陈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这个六十四岁的知识分子,大学教授,强薇的继父,让他放弃强薇,而理由居然是,这个混蛋自己想跟强薇结婚。“你说什么?!”他又问了一遍,这一次不是没听清,而是想威慑对方,你有种给我再说一遍!你这道貌岸然的混蛋!

可是李继文丝毫没被他的恶声恶气吓倒。

“不要意气用事。小陈,现在是两个男人在谈话。”李继文高大的身材在公园的亭子前面投下了一个狭长的阴影,他背对着阳光,脸孔模糊,但声音却依旧清晰,“我爱她,她给了我创作的灵感,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你爱她?”这句话让陈奇既想挥拳过去,又想笑。60岁的男人奢谈爱情本来就够恶心的了,更何况对方还是自己的继女,一个长期遭受他性骚扰的弱小女孩,那简直是恶心到了极点。

“爱情不需要隐瞒。其实在很多年前,我就喜欢她了,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跟她那个可怕的母亲结婚?”李继文歪头看着他,目光慢慢移向路边的一株小野花,“我第一次看见她,就惊艳于她的美貌,我知道她以后一定会长成一朵娇艳的蔷薇,其实那时候,她已经是了,非常美……小陈,你是无法理解那种在夕阳下欣赏一朵花慢慢盛开的心境的。你太普通了。”李继文轻蔑地扫了他一眼。

“你跟她之间那也叫爱情?你一直在骚扰她!你干扰了她的成长!你还有脸说什么爱情!爱情至少应该是两厢情愿的!你向她动手的时候,你有没有问过她,她要不要?!就算她说要,那也不算数,那时候她才几岁!”他大声回敬这个欠揍的衣冠禽兽。

李继文温和地笑了笑,下意识地摸了下腕上的手表。

“小陈,我对爱情的看法跟你不同。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是滋生在征服之后的。当你明白征服的乐趣,你就会对爱情产生新的想法,啊……那简直是妙透了。”李继文得意地笑了,接着又低声说,“如果你想得到她,何妨等一等?”

“等一等?”

“等我死了。也许10年,也许20年后,等你成了一个有经验的男人再来找她。我保证,我会把她教得很出色。她会成为一个跟你旗鼓相当的女人。”

陈奇冷笑一声。

“我从来没觉得白板很出色。她可是跟了你十几年的女人。”

“白板?”李继文很疑惑。

“她擦的粉。”陈奇不耐烦地指指自己的脸。

“哈哈,原来是这样!”李继文居然大笑。

“你也觉得她不够出色吧。”陈奇讽刺道。

“她以前也很漂亮。她跟蔷薇最大的不同是,她从小生长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她为生计打算得太多,慢慢把她的性格磨坏了。也就是说,她太爱算计了,爱算计的女人是美不起来的。所以我给蔷薇很多零花钱,可惜,很多时候都让她妈妈搜走了。”李继文对此似乎也很无奈,“看见她被素芬欺负,我也很难受。当然,女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因为男人。所以,我想结束这一切,从中作个选择。我选择蔷薇。”

“你不觉得你的年龄大了点?”陈奇真想问他行不行。

李继文漠然地注视着他,平静地说:“年龄不是问题。我曾经让她怀过孕。”

什么!怀孕!陈奇觉得自己像被重重打了一拳。他听到李继文继续在说话。

“……我没让那孩子出生,虽然我也很希望有个我跟她的孩子,但我觉得她那个年龄不该生孩子,而且我没心情照顾小孩。所以,小陈,我会保护她的美貌,我会给她幸福、快乐和终身难忘的刺激。跟我在一起,蔷薇得到的,一定比她失去的多得多。”李继文望着远方,仿佛在自言自语,陈奇听到他说,“以前是我征服她,现在就轮到她来征服我了。我等着她。”

征服,是不是就是指一方让另一方倒下?陈奇想。好吧,那就成全你。

“我就是从那时起下决心要杀了李继文的。”陈奇回过头,平静地望着杜森,“其实,在这次之前,我还干过三次,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天帮忙,每次都被他逃脱了。”

“你干过三次?”杜森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并示意屋子里的警察搬了张椅子放在他面前,“请坐。”杜森指指那张椅子对陈奇说。

陈奇慢慢踱过去坐了下来。

“你怎么干的?”杜森感兴趣地问道。

“就在他跟我谈话后的第三天,我跟他在马路上有一次巧遇。那天下午我没课,一点左右就从学校往家走。我看到他在马路对面走,我们两人分别在马路的两边,我在这边,他在那边,但是他的位置稍微靠前,就像这样,”陈奇一边说一边用戴着手铐的手打着手势,“我们的位置如果用线划出来的话,应该就像一个平行四边形。”

杜森明白了他的意思。

“也就是说,你在他身后,并且在马路对面,所以他看不见你。”

“是的。”陈奇望着杜森背后的那幅山水画,点了点头,“我看见他走进一家私人牙科诊所。诊所很小,但灯光很亮,透过玻璃门,我可以把里面看得一清二楚。诊所里就他一个病人,他在跟医生说话。我预计他会在那里呆上一阵,因为我看见他在床上躺了下来。顺便说一句,我是躲在一个公用电话亭后面朝那边看的,因为诊所前面很干净,我怕他们一抬头就会注意到我……呵呵,其实那次完全是巧合。”陈奇禁不住笑了起来,“如果当时我没看见电话亭上的小广告,我就不会想出那个计划。”

“小广告?”

“那是一张私人出售汽油的小广告。私自搜集汽油,然后再非法倒卖,这是一种新的谋生方式。”陈奇解释道。

杜森点头表示能够理解。

“我打电话让他们带一桶汽油到牙医诊所门□交易,他们说六、七分钟后就能送到那里。于是,我就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个打火机,又到文具店买了一个整人玩具,还向他要了一个纸板箱。”

“整人玩具?”

“是近些年小孩子很喜欢的东西,我看见我的学生玩过。我买的那个是根据粪便的样子仿制的,简直可以以假乱真。”陈奇笑着说,“我买完该买的东西,汽油贩子也差不多到了。我让他到拐角的文具店取钱,从文具店可以看见汽油瓶所在的位置,我对他说,如果他不放心,怕人偷偷提走汽油瓶,可以打开瓶盖。因为偷汽油需要速度,如果还得先拧上瓶盖,这样就很容易因为耽搁时间而被抓住。汽油贩子听了我的意见,把汽油瓶放在我指定的位置后打开瓶盖,接着去了拐角的文具店。我在文具店放了个信封,汽油贩子拿到钱后马上就走了。”

“我观察过,在汽油瓶的前方,有一个正方形的坑,我不知道那个坑是作什么用的,但我估计它至少有二、三十公分的深度,对我来说,那已经够了。我走到马路对面假装不经意地踢翻汽油桶,汽油按照我预想的方向,流进了那个坑,我把纸板箱遮盖在那个坑上,然后把假粪便放在那个纸板箱的旁边。很幸运,我做的一切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李继文仍然在补牙。我知道李继文的路线,我知道他会朝那个方向走。我想他有很大可能会因为想躲避粪便而踩在那个薄薄的纸板箱上,而纸板箱无法承受一个人的体重,按照我预想的,他会一脚踩进那个满是汽油的坑,到时候只要他一掉进我设的陷阱,我就把打火机扔进去。当然,我承认我的计划不算周详……最后先走出诊所的是那个牙医,她好像要到隔壁的店铺换零钱,结果发现了地上的假粪便和纸板箱,我看见她用扫把去扫那个假粪便,后来就把它拿了起来……哈哈,她一定以为那是小孩子的恶作剧。”

“这个计划虽然用心险恶,但的确很孩子气,难怪会失败。”杜森温和地说,“好吧,说说你的第二次。”

“第二次是在他的车里动手脚。李继文有一辆车,但他很有意思,上下班不是打的就是坐公共汽车,从来不开车。我曾经租了辆车跟踪过他,我感觉他开车出门完全是自娱自乐。”

“怎么叫自娱自乐?”杜森问道。

“无论是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兜风,还是到郊区的山下静坐,或者是到红杉公园的河边喝茶,他都是一个人,我从来没见过,有别人跟他同坐那辆车。那辆车好像就是他的私人天地。”

“红杉公园?”

“就在E区。”

“我知道那个公园,他在河边喝茶?”

“是,除了热茶之外,他还会带点吃的,比如烤鸡、面包、色拉之类的,通常他会在河边坐好久。每次都至少半小时。”

杜森的眼珠在眼眶里左右移动了两下。

“你刚刚还说,他去郊区的山里静坐。你能记得那是什么地方吗?”

“我……大致能够记得。”陈奇觉得好像无意中踩进了水塘,又湿有凉的感觉从他的腿慢慢在身体内部弥漫开来。

“怎么啦?”杜森马上捕捉到他的情绪。

“我父母就死在那附近。”

“啊,你的父母。我记得好像是在F区的小教堂山下。”

“差不多。”

杜森瞥了他一眼,问道:“过几天带我去那里看看好不好?”

“好。如果需要的话。”陈奇漠然地点了点头。

杜森喝了口茶。

“接着说你的第二次谋杀。你说你在他的车上作了手脚?”他提醒道。

“有一次,他去公园喝茶回来,半路上下车去买东西,他忘了关车门,车窗也开着,我就乘机拉开他的车门,在他的茶杯里下了安眠药。”

“然后呢?”

“他在车上打了个很长时间的电话,打完后就差不多到家了,他没喝那杯茶,最后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家。”

“呵呵,这次的计划比上次像样一点,不过还是以巧合为基础。如果那天他没有下车买东西,你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你是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吗?”

“对,我是事先准备的。所以也不完全是巧合。我跟踪他后发现他经常会半路下车干点什么,几乎每次都忘记关车门,于是我事先买了安眠药,把它们调成了水,装在一个小瓶子里。这样操作起来更方便。……可惜还是没成功。”陈奇自我解嘲地笑了笑。

“那么第三次呢?你应该花了更多的心思吧?”

“是的,第三次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怎么设计的?”

“我在他必经的路上埋下了一个陷阱。他每天清晨6点都会到附近的公园去散步。从他家到公园,既有大路,也有小路。他习惯走那条僻静的小路。我在小路上事先扔了一张他自己的照片在地上。这可以保证,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会注意到那张照片,也不会有别人低头去捡那张照片。我在照片上钻了个小孔,在那个洞里穿了根线,这根线的另一头压在他身边一堆杂物上方的七八个箱子下面。那堆箱子当然是我放的。我把空箱子垒在一起,箱子和箱子之间都只接触很小的一部分,在最上面那个箱子上,我放了一个冻鸡。他拿起照片时,会牵动那根线,箱子本来就摇摇欲坠,按照我的预想,冻鸡就会正好砸在他头上。之所以用冻鸡,是因为,它很可能会被过路的家庭主妇捡回家,也容易让警方认为是从某个居民家里掉下来的。”

“呵呵,继续。”杜森道。

“那一次,我真的花了不少时间,无论是照片放置的位置,线的长短、箱子的大小和放置角度,还是冻鸡的重量,我都是精确计算过的,还做过很多次实验,按理说,冻鸡必然会砸在他头上,他即便不死,也来个脑震荡。可惜,最后还是失败了。”

“怎么失败了?”

“我看着他精神抖擞地穿过那条小路去了公园,就证明我失败了。但是……”陈奇始终觉得当时这件事有些蹊跷。

“但是什么?”

“一开始,我以为他是没注意到地上的照片,但等他去了公园后,我再走进那条小路,却发现我的陷阱不翼而飞。照片、冻鸡都不见了。那些箱子也被整理好了,放在地上。”

“那根线呢?”

“线被丢在了地上。”陈奇注视着杜森道,

“也许是李继文发现了那个陷阱。”杜森猜测道。

“我算过,他通过那条小路,只用了一分钟,他没时间做这些。而且,就算他发现那是个陷阱,他也不会有闲心把纸板箱收拾好。”陈奇注视着杜森,“我可以肯定我设计那个陷阱时周围没有人,我也没把这些告诉过任何人。那时候,蔷薇还没起床,白板也是,关于这点,我曾经向他家钟点工证实过。所以,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想,唯一的解释是,在李继文进那条小路前,有个好奇心很重的清洁工先中了招,她拿起照片的时候,被冻鸡砸到了,为了补偿自己,她拿走了冻鸡。那个时间,好像只有清洁工会路过那里。”

“关于这件事,你还作过其它的调查吗?”

“我没找到那个清洁工,也没打听到别的什么,因为在那个时间,的确很少有人经过那条小路。最后我只好放弃了。我准备进行下一次谋杀。”陈奇朝杜森笑了笑说,“别怪我狠毒,对李继文,我真的觉得对他怎么做都不过分。”

“这么说来,这次的筷子事件也是你经过精心策划的谋杀?”杜森皱着眉头笑。

“我的计划还没实施。”陈奇摇了摇头,把目光望向窗外,“我觉得谋杀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凶手如何全身而退,这就需要时间排练,我本来有另一个计划,预计在两周后实行。可是……”

“可是什么?”

陈奇感觉杜森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他低下了头。

“可是那天他在饭桌上,大肆宣扬他喜欢的一本书——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他说他也要写一本内容相似的书,他还说,他会写得更详细,更真实,也更有感情。其实,他就是要把他的真实经历写下来。”陈奇抬起眼睛直视着杜森,“当他说完这句话后,我就下了决心。我不能让他活过那天晚上。”

房间里安静了一秒钟。

“关于他要写书的事,你在上几次的讯问中没有提到。为什么?”隔了会儿,杜森道。

“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陈奇耸耸肩,“反正我的杀人动机是很明确的,只不过他的这几句话,让我把行动提前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很兴奋。”陈奇眯起了眼睛,“那天晚上,他好像喝多了,不断找话刺激我和蔷薇,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冷静的人,但是那天我最终还是没能冷下来,我真恨不得……”陈奇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拳头,那天晚上,他就是这样在饭桌下面紧紧攥着一把叉子,李继文低头喝汤的时候,他差点把叉子朝他的头顶扎过去。

“李继文除了提到这点,还说了什么?”杜森问道。

“他同意我跟蔷薇结婚,但是,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他让蔷薇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呵,你知道他接下去说什么吗?”陈奇望着前方,觉得自己的交谈对象好像不是眼前的人,而是墙上的画。

“他怎么说?”

“他说,蔷薇得陪他去一次欧洲。”说到这儿,陈奇把地板跺得咚咚响,“你说!我怎么能让他活下去?”他失去控制地大叫道。

杜森冷静地看着他问道:“他这么说,别人是什么反应?”

“白板当然很生气,马上就说他发神经,接着就开始抱怨菜没烧好,一会儿又说自己头痛浑身没力气。其他人么,方智闻没表态,在这种场合,他一般都会保持沉默,但思慧听了这些话很气愤,但她没说话,一直盯着蔷薇看,好像很担心蔷薇的情绪。但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了解蔷薇,她是不会跟他正面起冲突的。”

“强薇没发火吗?”陈奇平静了下来。

“当然没有。李继文说完,她就起身去上厕所了。”

“等她回来的时候,李继文有没有旧话重提?”

陈奇点了点头。

“哈,他还真的说了,他说他喜欢瑞士和奥地利,问蔷薇有没有兴趣。”

“她怎么回答?”

“她说,她以后会跟我一起去欧洲。”

“李继文怎么说?”

“他没生气,就是像条狼那样笑嘻嘻地看着她,看了好几秒钟,才大口开始喝葡萄酒,接着又抱怨自己的牙不好,说不能吃酸的,但葡萄酒对身体又很好,不能不吃,总之,他说了很多诸如此类的废话。没人想听他说这些,白板整个晚上一直在生气,方智闻则一直在拍他马屁,说了很多奉承话,什么李老师德高望重,才华横溢等等。虽然是老头的生日,但我们只是最后装模作样地吃了点他的生日蛋糕。除了老头自己大家都没什么情绪。”

杜森沉思片刻后,问道:“你们在说这些的时候,钟思慧在干什么?”

“思慧啊,”陈奇想了想道,“她一开始在跟蔷薇谈电影,后来蔷薇问起她妈妈的病,她们就开始聊化疗的事了。我也是那天才知道,原来思慧的妈妈得了乳腺癌,最近一直在做化疗。李继文后来也加入了她们的讨论,说了很多关于化疗啊,癌症治疗方面的事。本来思慧一直不理他的,后来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也渐渐被他的话吸引了,还请教了他一些问题。只是……”

“你想到了什么……”杜森盯着他的脸问道。

“没什么大不了的。无关紧要的小事。”

“你说说。”

“你不会感兴趣的。只是我的一个感觉。”陈奇觉得那感觉就像眼前飞过的小虫,根本不足以引起关注。

“说。”杜森命令道。

陈奇迟疑了片刻,最终无奈地点头。

“好吧。你听了也许会觉得很无聊……”他扫了一眼杜森,“按理说,李继文应该是不认识思慧的妈妈的,但那天听他的口气,他好像不仅认识她,还对她很熟悉。我有这样的感觉,但不能肯定。”

“是什么让你有这种感觉?”杜森似乎一点都不觉得无聊。

“他说话的口气,……他好像知道思慧的妈妈得了什么病。因为她们起初聊的时候,并没有明说思慧的妈妈是得了什么癌,只是说因为生病在做化疗,她的妈妈最近脱发很厉害,思慧想给她妈妈买瓶促进头发生长的洗发水,她在问蔷薇的意见。李继文在旁边听着,忽然就插了进去,说了很多乳腺癌患者的日常护理,又说了怎么养头发,怎么补充营养,等等,我觉得他好像很了解思慧妈妈的病情。但是,可能是他后来的话题把她们吸引住了,所以她们没注意这些……”

“你认识思慧的妈妈吗?”

陈奇摇头。

“我不认识。我只知道思慧也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她父亲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她是她妈妈一个人带大的,她们母女感情很好。所以思慧经常拿自己的母亲跟白板比,总是说白板不配做母亲。思慧很为蔷薇打抱不平。”

“钟思慧跟强薇小姐的关系怎么样?”

“她们的关系?”这个问题让陈奇有点意外。

“强薇小姐有没有在你面前说过钟思慧的坏话?我知道女人之间,即便关系再好,私底下也常常会对一些小事有所抱怨。”

“哦。没有。”陈奇立刻说,“她们是真正的好朋友,无话不谈。我从来没听到她们中的谁讲另一个的坏话。蔷薇常常说,幸好她上中学的时候有思慧这个朋友,否则她可能早就自杀了。她以前出走,都是思慧资助她的。”

“她以前出走过吗?”

“她15岁的时候出走过一次,还有一次是在高中毕业前夕。那个老头很希望她考大学,已经给她都计划好了,但她不想考大学,只想摆脱他,离开这个城市。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陈奇停顿了片刻,又纠正道,“不,应该说是她认识我,我不认识她。”

“我看过你的自白书,我明白。”杜森道。

“她跟思慧关系很好。”陈奇又把话题拉了回来,“互相关心,彼此照顾,无论什么事都会为对方着想。其实她们两人有很多不同点,蔷薇的性格软弱,有点悲观,有点敏感,思慧却很开朗,无论什么事都会往好处想。这可能跟她们从小的经历有关。听说思慧小时候得过一场大病,她父亲本来想不要她了,是她母亲坚持花钱给她治疗的,后来她的父母就是为此离的婚。……啊!”陈奇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怎么?是不是又想到了什么?”

“没什么……我想说,白板也可能认识思慧的母亲!”

杜森露出半是惊讶半是感兴趣的表情。

“为什么?”

“因为那天晚饭前思慧跟她母亲通电话,我听见李继文跟白板在离思慧不远的地方说话。李继文说,应该让她一起来吃饭。白板挥挥手说,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不能吃油腻的。他们说话时,脸朝着思慧的方向,思慧没看见他们,但我正好在他们身后,我听见了这两句。当时我觉得有点奇怪,但也没多想。”说到这儿,陈奇笑起来,“后来在里面一个人太无聊,胡思乱想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件事。当然,也许是我理解错了……”

“人的直觉有时候是很准的。”杜森鼓励道,“你还有什么困惑,干脆一起说出来吧。”

“现在,暂时没有了。”陈奇低头看着地板。

“你没有,我倒是有个问题想问你。”杜森的声音从他的脑袋前方传来,他不由地坐直了身体。“你说你离开的时候,曾经关过盥洗室的灯,是不是这样?”杜森问。

又是那盏灯。到底这个人为什么要揪住这个灯不放?

“是的。”他看着地板,皱了下眉。

“你可以肯定吗?”

“嗯。”

“好,现在让我看看,你是怎么关的灯。”

关灯有什么好试的?他心里不耐烦地想。但看见杜森站起了身,他也只得跟着站了起来。他们一起走进了盥洗室。

“关灯,是很容易。”杜森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笑着说。

他假装没听见。

杜森关上了门,命令道:“请你再说说,关灯之后你是怎么离开现场的。”

“嗯。”他懒洋洋地答应了一声,瞄了一眼墙上的开关。

“开始吧。”杜森道。

陈奇走到了那个开关前,把手指按在了那个开关上。

“我先关了灯,然后走到了窗口……”怎么回事?他按下开关后,亮起来的居然是抽水马桶上方的一盏紫色小灯。

“关灯,是不是很容易?”杜森好像在揶揄他。

“我发誓,我那天就是按的这个开关关了日光灯,它一定是坏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发抖,脸有点发烫。

杜森很宽容地拍了拍他的肩,好像让他不要介意。

“接着说,你关了灯之后干了什么?”

“这些我在前几次已经说过了。我关了灯,顺着空调架子爬了下去,因为穿了鞋套,爬墙的时候,鞋套掉在了隔壁家的院子里,我的腿则被楼下人家院子里种的一排月季花扎破了。幸亏楼下没人,我后来从底楼的围墙里翻了出来。”他站到窗前往下看,声音越来越低。

“你说的月季花在哪里?指给我看。”杜森走到他身边。

楼下的月季花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排茂盛的叫不出名字的绿色植物。

“这是什么?”他自言自语,

“你说的月季呢?”杜森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我不知道,之前那里是有月季,至少有十株……”

杜森慢慢在盥洗室踱了几步,又回头注视着他,问道:“你用筷子插入李继文喉咙的时候,有没有听过他的心跳或者查看他的脉搏?”

“没有。我怕这么做会吵醒他。他看上去……像是睡着了,不,他肯定是睡着了,我听见鼾声。还看见他的胡子在动。”陈奇莫名地紧张起来。

但杜森好像没听到他说的话。

“你知道怎么打开这个日光灯吗?”

“我不知道,原来的开关……就是这个。”陈奇指着之前按过的那个开关说道,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撒这个谎。

杜森走到盥洗室外面,“吧哒”一声按下了开关,陈奇头顶上立刻亮起一盏日光灯。

“这是……”

“你之所以无法用卫生间里的开关打开日光灯,是因为它在卫生间外面。”杜森又“吧哒”一声关了日光灯,“呵呵,设计有问题,但是,只有不住在这里,而且还是第一次进卫生间的人才会弄错。”

他呆立在那里。

“所以,陈奇。”杜森走到他身边,声音低沉地说,“你没有关灯。你连开关在哪里都不知道,但你坚持说,你自己关了灯,虽然我相信你是用钥匙开的门,但是,你的钥匙不对头,你说你爬墙到楼下的院子曾经被月季花刺到,但你也看见了,底楼的院子里没有月季花,其实,这个案子的疑点还不止这些,但我觉得单凭这些,就已经足够让我怀疑你的所有说词。而且,我有个感觉。”

“什么?”他紧张地问道。

“你的第四次谋杀可能也失败了。”

他瞪着杜森,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掺和进来,也许是因为你想保护某个人,也许是因为你真的很笨,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只想找到真相。我给你三天时间,你回去后再好好想一想。整理一下你的记忆,我下次再见你时,希望你能跟我说实话。”

他刚想说话,杜森又说了下去:“不要以为你坦白了,事情就结束了。你要明白,不管是你想包庇谁,还是谁想包庇你,都没用。我总会查出真相,而且很快。”杜森目光锐利地盯着他的眼睛。

附录:陈奇自白书(3)

父母死后,我便搬离原来的住处,跟祖母同住。我满以为我的失眠症会随着父母的离去而好转,结果却事与愿违,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仍然夜不能寐。祖母认为我是恶鬼缠身,为此她特地到寺庙给我求了一个护身符回来,命令我日日放在枕头下面,但收效甚微。于是,她又强迫我每天晚上喝一杯牛奶,后来又建议我多做运动,比如晚上到几条街之外为她和牌友买小馄饨和生煎包,或者整天陪她逛街。

有一次,她还强迫我喝下一种异常难吃的深棕色药水,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名叫“忘心茶”的东西,由一位隐居乡间的世外高人亲自调制,据说这位隐士从中国最南边过来,祖上曾出过御医,后来家族中逐渐也出过几个象样的人才,但时世弄人,传到他这一辈,就什么都不是了,如今只好在乡间种地为生,偶尔也替人治疗疑难杂症,据说屡有奇效。隐士对祖母说这剂药方曾经治愈过不少失宠后妃的失眠症。祖母对此深信不疑。

“那才是真正的失眠,你这算不了什么。”祖母对前尘往事有一种浪漫的迷信,因而她近乎迷恋地喜欢隐士的故事,对他为我配置的棕色药水更是视若珍宝。而我却觉得,这个所谓的隐士不过是个巧言令色的江湖骗子,他所说的话,我一句都不信,但我最后还是经不起祖母一再坚持,喝下了所谓的“忘心茶”。喝完之后,我大泻了一下午,随后就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才中午才醒来。以后的几天,我果然都睡得很好。祖母为此欢心鼓舞,马上提出要重重酬谢这位隐士。

一周后,祖母亲自带我去隐士的住处拜访他,我们换了两趟车,前后花了两小时才到达他的住所。这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农家院落,格局跟大部分郊区的农舍差不多,大院子,水泥房,院子的角落里有一口小井。

隐士大约六十多岁,身材肥胖,蛋形头上几乎没有头发,要不是只有一只眼睛,他看上去还是相当和善的。他朝祖母一个劲地笑,祖母把我介绍给他,他用那只异常独立的小眼睛好奇地看看我,说:“啊,你孙子?”祖母说是。“有没有好点?”他突兀地问我。我连忙说好多了。“有心结的人喝了才有效,你看来是有心事啊。”隐士和蔼地说。他可能也知道我父母的事,不过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开始跟祖母拉起家常来。他邀请祖母跟他一起坐在院落里喝茶。

“本来用井水泡碧螺春最好了。不过光有井水也没有用。我的茶叶都是去年留下的陈茶,吃不完,舍不得扔。”隐士略带歉意地说。

“把那些扔了,我以后送你好的。”祖母爽快地说。

“那些茶叶也是好的,只是时间放久了。”隐士遗憾地叹息道。

隐士原本也是城市人,读过一些书,后来因为娶了一个乡村教书先生的遗孀而离开城市。

据说那个女人一生体弱多病,要不是隐士有些祖传秘方,早就一命呜呼了。虽然隐士悉心照料,但终究争不过死神,5年前,那女人患心脏病去世,他们没有生育,因而从此就剩下隐士一个人生活了。

“你看我孙子的面相如何。”祖母问他。

隐士顺着祖母的目光朝我看过来。

“磨难总会有一些的,不过可以尽天年。”隐士低沉地说。

“女人那方面呢,有没有劫数?”祖母急切地问他。

“有是有,不过还是可以平安度过的。”隐士平静地说。

“那就好,我只怕他会像他爸一样。”祖母道。

一提起我父亲,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仿佛陷入到无边无际的幽思中,过了好一会儿,祖母才轻声说:“其实,我一直觉得他的死没那么简单。”

隐士目光柔和地注视着她。

“我以前说的,不必在意,也许……”

“我曾经让你算过他们的方位,可找到他们时,他们没在你说的地方。我起初觉得,也许你是错了,但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可能是你错,你从来没错过,所以一定是发生了别的事,想象不到的事。”祖母的声音悠远得像隧道另一头传来的笛声。

“人已离开,何必再多想?”隐士劝道。

可祖母好像完全没听见他说话,她继续说道:“我想是那个女人干的,一定是她,我儿子是个傻子,想拉住她,但她就是要走,后来她毒死了他,毒死之后,又发现自己闯了祸,于是畏罪自杀。”

隐士只是笑笑,没说话。

“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祖母眯起眼睛注视着前方,“后来我去找过那个女人的情人,那个男人比她小三岁,他一看见我就很紧张,说话颠三倒四的,一会儿说他根本不认识她,一会儿又说他想跟她一起走,但她没出现;一会儿又骂她是个自作主张的女人。哼!我敢肯定,他肯定是跟她约在某个地方私奔!结果她没去,因为她在另一个地方谋杀了她的丈夫。”

祖母冷笑道。

“如果有个男人在等她,按理说她不会自杀。我想她肯定是死在你儿子之前,所以,她才没办法去私奔。”隐士忽然冒出一句口气生硬的话,但说完,他马上又温和地笑了,他劝祖母,“算了,不要想了,都过去了。”

“你说得没道理。”祖母完全不同意隐士的判断,她口气严厉地说,“我很了解我儿子!他不会干伤天害理的事!他连鸡都不敢杀。他只会被人杀,不会去杀人!”

“那么也可能是那个男人干的,他们的死,都是他造成的。”隐士无意坚持自己的说法。

祖母摇了摇头。

“不,那个男人,我一看就知道他是什么东西。自私幼稚又软弱,但并不冲动。他不会为她杀人的。他只会跟她乱搞。”祖母神情落寞地说,“人家还说,女人会打小算盘,其实大部分男人都很会算计,只有女人才会傻兮兮地为男人做这做那。”

隐士笑了笑,语调柔和地说:“得了,孩子在这儿呢。她毕竟是孩子的妈。再说,一切都过去了。”

听了这句话,祖母才回过神来,又问起了我的病,隐士说失眠这种病完全是心病,治疗它最好的办法不是吃药,而是调理,他提议让我在家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当时我16岁,念高一,平时功课很忙,但祖母还是毫不犹豫地为我请了假,在那两个星期,我的日子过得很逍遥。每天早晨八点,祖母都会准时叫我起床,梳洗完毕之后,我就会坐到那张年代久远的红木圆桌前吃早餐。早餐是中式的,主食多是白粥,佐餐的小菜则较为丰富,最常见的有斜桥榨菜、肉松、皮蛋、雪菜、酱黄豆等,祖母是绍兴人,偏爱又咸又鲜的食物,她最中意的早餐是热粥配雪菜笋丝炒肉丝。由于祖母一直觉得西餐不对中国人的胃,所以在我的印象中,面包沙拉之类的东西从来都没有上过我们家的餐桌。

祖母是个相当老派的人,万事讲究规矩,用她的话说,多数家庭的不幸都源于两个原因,一是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家规,二是没有将家规执行到底。因此她对家里的大小事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她的论点是在家里,男人的主要的职责是赚钱,而女人的主要的职责是照顾男人。

她为了让我心悦诚服,拿我死去的父母举例,她说:“男人不能赚钱养家,就像女人不能生孩子一样,总有一天会遭殃,你看如果你爸爸能够多赚点钱给你妈用,你妈就不会到外面勾三搭四,也不会提出离婚,反过来如果你妈知道自己的职责,能够好好照顾你爸,你爸就不会整天疑神疑鬼,就会把心思都用在赚钱上。”祖母想说的是,家规的确立有利于获得长久的幸福,她很客观,可是谈及他们的死,她居然如此不动声色,我不禁为她的冷静而暗自心惊。

基于祖母严格的家规,我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是不必动手做任何家务的,即使是吃饭,也自有女人为我盛饭添菜,这个女人最开始是祖母本人或是钟点工赵阿姨,后来是女友小青。

“如果连这点小事都不肯为你做,她怎么配享受你给她的幸福。”祖母一再告诫我,“一个女人在饭桌上的样子,足可以说明一切。”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起母亲,我想她是绝对不会给我父亲盛饭的,不管什么时候,她都不会这么做的,我可以想像祖母和她是多么势不两立。在家修养的那段日子,我想的最多的其实是祖母跟隐士的那番对话。所以假期一过,我就抽空去那里游荡,我也去见过那个母亲的情人。我是通过母亲的好友找到这个男人的。对于我的到访,他很不高兴,但经不起我多次纠缠,他最后还是告诉了我一些事。

首先,他的确跟母亲有过一段情,他们也的确准备结婚。那天,他们约好下午一点在郊区的白云公园门口见面,但他等到三点,我母亲还没来。我母亲没有手机,那时候,多数人都没有手机。

其次,他是第二天得到消息的,等警察来找他,他才知道母亲出了事。他对母亲跟父亲为什么会一起死也非常困惑,但我看得出来,他有点怪母亲。因为母亲在早晨给他打过电话,说已经出门了,她没告诉他,她在见他之前,会跟我父亲碰头。我认为我母亲之所以会在那种情况下见我父亲,很可能是因为我。我母亲曾经表示,离婚后,她希望我跟她一起生活,她还说,离婚最大的困扰是会跟我分离,但我父亲说,如果她走,他会一辈子不让她见我,我想如果我父亲表示他会改变主意的话,母亲会跟他见面的。

第三,他后来去过我父母陈尸的地方。他还跟我说了件离奇的事。他在陈尸地点附近看到一张我跟母亲的合影。照片掉在一堆草里,他弯下身子去捡的时候,一脚踩进了一个大坑,他花了好大力气才从里面爬出来。他掉进坑里时,手里还提着一个装着两包中药的塑料袋,结果这一摔,把其中的一包摔了出来,还弄破了包药的纸,药都洒了出来,他只好胡乱地把掉在泥地里的中药捡回口袋里。有意思的是,回到家后,他发现他捡起来的那些中药里有几支冬虫夏草,而另一包里却没有。后来他核对过方子,那里面确实没有冬虫夏草这味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