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门口不断有人进进出出,汤隽承站在屋檐的灯笼下,叶以蘅缓步走过去。
她这会眼睛红红的,为了避免尴尬,她先此地无银地解释道:“今天戴的美瞳不太舒服,眼睛都揉红了。”
汤隽承很配合地点头,没多问。
“怎么不进去,还站在这?”
汤隽承没回答她的问题,瞥见她手上拿着的东西,笑笑问她:“去买糖了?”
“嗯,”叶以蘅随口问,“你要吃吗?”
“要。”
汤隽承眼里亮晶晶的,点头,像小朋友一样伸出手来。
叶以蘅意外,眨了眨眼,抬头看他。
“后悔了?”汤隽承逗趣,“不想给我了?”
“我哪有那么小气,我以为你不爱吃甜食。”
这个糖果是铁盒抽拉式的包装,她小时候很爱吃,有好几种口味,叶以蘅拉开小铁盒,让他自己选,他有些犯难,迟迟没有下手。
“你推荐一个。”
“行,”叶以蘅看了眼他的衣服,“那你选黄色的吧。”
汤隽承很听话拿了个黄色的,刚放入口中,眉头就皱成一团。
“好酸,”他半是埋怨,“学姐,你是不是故意的?”
叶以蘅忍不住笑了出声,压抑的情绪短暂地得到了缓解。
“那你重新选一个。”她把那盒水果糖递到他面前。
正说着,一道低沉的声线突兀地落在头顶,声音带着点不耐烦:“借过。”
淡淡的烟草味糅杂着男士香水味萦绕鼻间,很熟悉,叶以蘅回过头——
陆嘉望站在身后,就在她和汤隽承的中间。
很快,叶以蘅就想明白了,不是陆嘉望故意找存在感,而是她和汤隽承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会是饭点,门口等位拿号的人很多,他只能从他们中间穿过去。
叶以蘅刚要让开,把手收回,汤隽承忽然伸手握着她的手臂,稍一用力,她被拉到他那边。
两人让出了一条道。
“好了。”汤隽承看着陆嘉望,礼貌地笑了笑。
陆嘉望目不斜视,立刻走了进门。
明明人已经离开了,但那股香水味却还没有散。
“我们也进去吧。”汤隽承提议。
“好。”
回到店里,这会大家吃饱喝足了正在玩游戏,很热闹,每个人轮流念数字,喊到“3”“6”以及相关的倍数就要站起来,规则很简单,叶以蘅一开始还不太上心,没想到玩了两轮都是她第一个出错,实在有点丢脸。
她迅速给自己找补,刚经历感情上的大挫折,她还能笑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没必要对自己这么严格。
自我安慰完毕,余诗彤已经把满杯的可乐递了过来。
按照规则,输的人要喝一杯可乐,游戏刚开始五分钟,她就两杯可乐下肚,确实撑得慌。为了待会少受点罪,她也只好打起精神来。
气氛越来越燥,她坐的位置背对着门口,她不知道陆嘉望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等她再次抬头望向楼上的包厢,那里已经换人了。
从火锅店出来,大家又去了隔壁的KTV唱歌,她和余诗彤被怂恿上去唱了好几首,这么一番折腾,等她回到寝室,已经十二点多了。
余诗彤去了浴室洗漱,其他人都睡了,骤然从热闹中抽离,她眼底的笑意逐渐消退,惆怅、失落和孤独像水草重新缠了上来,连空气都变得闷热难耐。
她走到阳台,戴上有线耳机,风拂过脸颊,她仰头望着天上的月亮。
这天晚上,她把手机里保存下来的录音听了二十多遍。
是一首诗,容温给她念的——
“冬天的蚂蚁抖动着翅膀
等待贫瘠的冬天结束。
我用迟钝的,笨拙的方式爱你,
几乎不说话,仅仅一言两语。
是什么让我们各自隐秘地生活?
一个伤口,风,一个词语,一个起源。
有时我们用一种无助的方式等待,
呆笨地,并非全部,也没有愈合。
当我们遮藏住伤口,
我们从一个人退化成一个有壳的生命。
此刻我们感受到了蚂蚁那坚硬的胸膛,
甲壳以及沉默的舌头。
这一定是蚂蚁的方式
冬天蚂蚁的方式,
那些被伤害之后还想继续生活的方式:
呼吸,感受他人,还有等待。”
她记得这首诗的名字——《冬天的诗》。
她在闷热的夏天听着冬天的诗。
她在一个不可能的人身上寻求另一种不可能。
录音的最后三秒,容温压低了声音对她说:“晚安啦,阿蘅,明天见”。
心脏又开始绞痛,杳茫的夜色里,叶以蘅蹲在走廊泣不成声。
——
陆嘉望从火锅店出来那会,叶以蘅正被人起哄喝可乐。
她玩游戏输了,右手拿着透明的玻璃杯有点骑虎难下,耳根子红得要滴血。
“最后一杯了,再喝我真的一辈子都不想再碰可乐了。”
“我都快喝吐了,你们就让让我吧。”
“好吧,你们这群没人性的人……”
她背对着门,陆嘉望看不清她的表情,不过似乎每次碰到她,她都是人群里活跃气氛的那一个,有她在的局,总是很热闹,话茬一个接着一个。
标准的老好人,难怪什么学弟学妹都爱贴上来。
车停在师大附近,陆嘉望送完陆新柔回校,准备去门口取车。
“今晚不回寝室了?”李砚磊问他。
“嗯,不回了。”
陆嘉望买的公寓离学校不远,平时有人专门过来打扫,有时第二天早上没课他就回公寓休息。
李砚磊跟在他身后,想到刚才的叶以蘅,忽然有感而发冒出一句:“我发现,喜欢你还真是一件挺辛苦的事。”
陆嘉望转头,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别对我说这么肉麻的话。”
“靠,你想到哪里去了?”李砚磊瞳孔地震,“我有女朋友!”
他简直直得不能再直了!
车门已经关上,李砚磊低头,看到车窗内陆嘉望嘴角的笑这才意识到他这是故意的,正想往车身踹上一脚,熟料陆嘉望油门一踩,扬起的烟尘糊了他一脸。
眼睛进了沙,李砚磊半挡着脸,看着车尾气骂骂咧咧。
“长得帅有什么用,一点素质都没有。”
陆嘉望回到公寓,推开门,感应灯亮了,一室昏黄,他没在客厅停留,立刻去了浴室洗澡,将那身沾满火锅味的衣物换下。
花洒打开,水沿着肩颈往下,一路划过漂亮的背肌线条,热水氤氲,眼睛笼上一层雾气,陆嘉望脑海里忽然记起一双湿漉漉的眼睛。
他闭上眼睛,仰头,水珠沿着喉结线滚落,很快,这个画面就被他抛之脑后。
次日,他睡到自然醒,窗棂处爬上阳光。
手机解锁,有几条新消息,都是同一个人发过来的。
Beryl:【早上好呀】
Beryl:【今天天气不错耶】
Beryl:【你还没醒么,我都吃完早餐了】
是半个小时前发的。
陆嘉望皱了皱眉。
他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点开聊天页面,是昨天晚上九点多添加的。
从床上起身,陆嘉望揉了揉太阳穴,站到落地窗前,看向高楼下如蚂蚁般缓慢挪动的车流,好一阵,他终于后知后觉地记了起来——Beryl,昨晚吃火锅时见过的,陆新柔的舍友。
昨晚走出火锅店时,她问他要微信,当着陆新柔的面,他不好拒绝,两人就这样加上了联系方式。
他不大记得她的样子了,印象中好像长得挺漂亮。
消息没回,聊天记录往下滑,翻了好几页,他看到了叶以蘅的名字,右手一顿。
以往每天早上一起床就能看到叶以蘅给他发的问候语“早上好[太阳]”,然后是她的食堂早餐图,豆浆油条、牛奶馒头、红豆薏米粥、蒸饺、黄金糕……吃得很杂。
自那天篮球馆见面后,她终于消停了,没再给他发消息过来。
今天好像是第八天了。
其实,拒绝的话他不是第一次和她说,但只要他没有恋爱,她就好像毫不在意,仍然跟在他身后。
他记得第一次叶以蘅向他告白的时候,她说:“我知道我长相上没什么优势,但是我人品好啊。”
“……”
谁找女朋友是只看人品的。
陆嘉望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由。
“而且我这人特别专一,特别长情,做事认真又负责,还有,你性格那么冷,又不爱说话,我刚好和你互补,还有咱俩的身高差也特别配,刚好20厘米。你说是不是很合适?”
陆嘉望又笑了,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然后下一秒就拒绝了她。
他看到叶以蘅沉默了,眼睛红了一圈,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原以为她听懂了他的意思,但第二天下午她又出现在篮球场最前排的位置,手里拿着两瓶矿泉水冲他挥手。
半年前,也就是大二那年的寒假,堂兄从国外回来了,陆嘉望也回了沪市过年。
叶以蘅在他的城市找了份实习,在一个工作室给人当摄影助理。
她没有告诉他,他是听李砚磊说起才知道。
李砚磊在街上遇到她了,那会她们团队正在给某个网红拍摄视频,路边围观的人很多,李砚磊开车路过看了一眼,没想到认出她了。
“她那会在给人拿反光板呢,应该没看到我,她还一个劲儿地夸那个小网红长得漂亮,那人笑得眼睛都瞧不见了。”
是她会做出来的事,陆嘉望嘴角勾了勾。
那家工作室的地址在奉贤区,陆嘉望开了一个小时的车从静安区过去。
不知她几点下班,他五点半就到了,六点一刻,叶以蘅才从楼上下来。
他的车停在对面马路,叶以蘅刚走出大厦就看到他了。
她背着白色的帆布袋,裹着燕麦色的羊绒围巾,搓着手哈气,看见他先是一愣,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了将近一分钟,隔着来往的车流,和他挥了挥手当做是打招呼,然后往旁边公交站的方向走。
她竟然没有主动过来找他,陆嘉望很意外。
他拿出手机,给她打了电话:“没看见我?”
“看见啦,我不是还和你打招呼了吗?”她的语气倒是轻快。
“那还不过来?”陆嘉望顿了顿,又说,“现在,过来。”
她握着手机有些手足无措,往马路对面这边看了过来,她难以相信地指了指自己。
风吹乱了心绪,她迟疑着开口:“陆嘉望,你、你是来找我的?”
他没回答,把电话挂了。
交通指示灯变绿,她一手拿着灰色的文件袋,一手挎着帆布包,从马路对面跑了过来。
围巾被风吹得往后倒,发丝凌乱,在频闪的指示灯里,她向他飞奔跑来。
她跑得很快,快到他以为她要直直地撞入他怀里,但在距离他还有不到十公分的时候,她停了下来。
站定,她仰头喘着气解释:“我以为你在等朋友,所以我打了声招呼就走了,我没想过……你会是来找我的。”
“你来这里多久了?”他问。
“一周。”
“做摄影助理?”
叶以蘅诧异:“你怎么知道的?”
“为什么来这里实习?”
“专门对口。”
“那为什么来沪市?”
她不说话了。
“是因为我吗?”陆嘉望把话说完整,“你是因为我才来沪市实习的吗?”
他声音太过严肃,听上去像是在审问,她好像想承认又不敢承认,低下了头。
“我没有想要打扰你哦,我就是想着寒假这么久,在一个城市说不定有机会在路上遇到你,”她磕磕绊绊地说完,又补充道,“而且这个工作室挺有名的,有个学姐也在这里实习,她推荐我来的。”
得到肯定的答案,陆嘉望竟有种意料之中的感觉,他没有停止那审视的目光,大概是因为他一直在看她,她耳朵渐渐红了,低着头把地面都快盯出个窟窿。
寒风骤起,远处电线杆上的飞鸟受惊,张开翅膀隐入暮色之中,陆嘉望开始思考,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不求回报的感情么,为了一个渺茫的在路上和他遇见的机会,这么冷的天气,她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工作,甚至并未告知他这一切。
即便他一贯冷血,对情感愚钝,此刻也难免动容。
那天晚上,他闲来无事,带她去逛了附近的夜市。
她兴致很高,嘴角一直没下来过,一会跑去排队买奶茶、小吃,一会又钻进人群听流浪歌手唱歌。
不到一个小时,他手里就拿了好几样东西,各式各样的垃圾食品。
恍惚中,他有种错觉——他在和她约会。
临近过年,路边都挂上了红色的灯笼,到了广场中心,人头攒动,几乎是人挤人,混乱中,她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
脸是在一霎那间变红的,身体也变得僵硬,本来在说话的叶以蘅已经忘了自己接下来要说的是什么。
接下来的半程,她都害羞得没说话,他手里还拿着她的热奶茶,递过去给她,她还愣了愣,不敢抬头。
“你脸很红。”他说。
“太热了。”
她装模作样地用手扇了扇风,又抹去额头根本不存在的汗。
这是冬天,怎么会热。陆嘉望嘴角弯了弯。
走到巷口,他喊她的名字:“叶以蘅。”
“嗯?”她回头看他。
“你就这么喜欢我?”他问。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的话,记得点收藏呦,收藏对本菜鸡作者来说是很重要滴。
注[1]:本章出现的诗歌为罗伯特·勃莱的《冬天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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