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9点左右,珍·坦纳特把车驶入海滨饭店旁的停车场。
华丽的海滨饭店是个旅游胜地,位于海滨人行道成列的路灯与内陆的红色山丘间。这家饭店有座著名的地下游泳池,池边就有提供鸡尾酒与茶的吧台,能在寒冷的冬天与这样的漫漫夏日提供加温海水的奢侈享受。能勇敢下海游泳也不会得到肺炎的,就只有爱斯基摩人了吧。珍·坦纳特以后都会记得这座游泳池。
此刻,珍想的只是要到饭店找菲尔博士。现在是淡季,尽管海滨人行道上人来人往,饭店的房客并不多。饭店的职员告诉珍,虽然菲尔博士并不认识她,但他随时乐于见客,问珍愿不愿意直接到他的房间。
珍在二楼一个过分讲究的房间见到菲尔博士。他穿着拖鞋和一件大如帐篷的紫色睡袍,坐在一架携带型的打字机前,肘边摆着一杯啤酒,正滴滴答答地打着字。
“你不认识我,”珍说,“可是你的事我全晓得。”
菲尔一回头,看见一位年约二十八九岁的女子。骨架略嫌稍大,看来娴静但事实上颇为健谈,称不上漂亮但极有魅力。这些特质一样样分开来说得清,和在一起就难以形容了。
这位女子最突出的特点是窈窕的体态,但她的衣着却没有展现出这项优点。她的眼睛也很美——灰眼珠里是黝黑的瞳孔。深棕色的短发配着张大嘴。她穿着棕色的长袜和平底鞋,乡村风格的花呢装没能衬托出她健美的身材。这位女子气喘吁吁,仿佛是一路跑了进来。
菲尔博士拄着T型手杖,急忙起身迎接,差点就撞翻了打字机、字纸堆和啤酒杯。菲尔博士喜欢珍的模样,极尽礼数地招呼她坐下。他感觉珍很聪明,还隐约有些淘气。
“荣幸之至,”博士笑容满面,刚刚忙着做笔记,思绪还没有转过来。“荣幸之至,——要不要来一杯啤酒?”
珍接受了这项好意,博士很意外也很开心。
“菲尔博士,”珍开门见山地说,“有陌生人来找你谈心事过吗?”
博士喘着气坐回椅子。
“常有的事,”他真诚地回答。
珍垂着眼帘,急切地说:“我该解释一下,我认识玛乔莉·威尔斯,她现在名字是玛乔莉·艾略特。上回她卷入索德伯里克罗斯的毒巧克力事件时,你帮她脱身,她对你极尽赞美之词。昨晚,康丝坦思·艾顿提到你就借宿在这附近,还说曾在她父亲小屋见过你。”(编按:毒巧克力事件请见卡尔作品《绿胶囊之谜》。)
“是这样子吗?”
“这个,”女子带着淡淡微笑说道,“你介意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我现在还是陌生人吗?”
菲尔博士把纸张收拢、束齐,放进抽屉,这就是他的回答。他还想把打字机的盖子盖上。可是每回要盖上盖子,菲尔博士的手指就变得不管用,在完成前,总免不了一阵碰撞和几句咒骂,就在菲尔一阵乱间,珍接过盖子,利落地盖上。
“总有一天,”菲尔博士说,“我要打败这个烂东西。现在,我愿洗耳恭听。”
女子只是无助地看着他,短短几秒钟感觉上有几分钟之久。
“我不晓得该从何说起。我说不上来!”
“为什么?”
“噢,我没有犯罪或做什么坏事,只是不晓得该怎么办。但要说出来——恐怕我不是个善于谈论自己的人。”
两人一阵沉默。
“好吧,”珍看着地板,点了点头,“有个女人,我们以X做代称,爱上了……”她抬起头,目光转而带着防卫之意,“我想这些事在你听来,一定无关重要又显得愚蠢。”
“错了,对天发誓,我没这么想,”菲尔博士认真的模样让珍吸了一大口气,再试一次。
“有个女人,我们以X做代称,爱上了一位律师——这样不好,就说一个男人好了——”
“说一位律师好了,这样我们可以少用一个代数符号,也不需说出名字。”
他又看见珍拘谨的外表下闪着一抹淘气。珍只是点了点头。
“如果你觉得这样比较好。我们称这位律师为Y,可是Y已经被或认为他喜欢另一个女人Z。Z非常漂亮,X姿色平平。Z青春年少,X已年近三十。Z讨人喜欢,X则不是,”一抹愁色掠过珍的脸。“这不打紧。可是当Z爱上一个我们姑且称为大众情人的男子时,问题就来了。”
菲尔博士严肃地点了点头。
“问题就在这里。X认为Y不爱这个小金发美女,也从没爱过她。那样的女孩不适合他。X真心以为,如果这个小金发美女与大众情人结了婚,Y不消一个月就会忘了她,Y心里不再有她。等春梦一醒,Y也许会发现——”
“我了解,”菲尔博士说。
“谢谢,”要珍说出这段故事是种肉体上折磨,她全身紧绷。“因此,X当然祝福这段姻缘,希望赶快见到这对佳偶结婚圆房。她能这么想的,是吧?”
“是的。”
“是的,然后斐——,然后Y就会发现有人很喜欢他。其实是爱慕他,而且只要能坐着听他说话就觉得满足。她——问题又来了。”
菲尔博士又点了点头。
“无奈,”珍又说,“X刚好对这位大众情人略知一二。她刚好知道这个人有些龌龊的行径,应该要公开出来。她刚好知道这个吃软饭的家伙,5年前在莱盖特市涉入一桩大丑闻。X很确定,因为她有连审判上也没提到的一手消息,对这个家伙再怎么着迷的女孩听到这些事,也会顿悟惊醒。”
以菲尔博士的吨位,大概只有地震能让他惊讶地跳起来。可是,当他听到莱盖特市的丑闻时,他几乎就要跳起来。他的脸热了起来,从土匪式小胡子后吹着气,眼镜上的黑丝带因此飘得老高。
珍没看着博士。
“这个代数游戏我恐怕玩不下去了,”她说,“用不着菲尔博士的头脑,也猜得着X是我,Y是斐德列克·巴洛,Z是康丝坦思·艾顿。大众情人是安东尼欧·莫瑞里,化名安东尼·莫瑞尔。”
好一阵沉默,只听得见博士沉重的呼吸声。
“重点是,”珍低声说,“我该怎么办?我知道男人认为女人全是丛林里的猛兽。你们以为我们即使彼此厮杀也不会眨眼。可是,这不是真的。我喜欢康丝坦思,我非常喜欢她。如果我让她嫁给那个——那个——
“可是,假如我告诉她这个人的底细,带辛希雅·李来现身说法,不论康丝坦思相信与否,她都会恨我。斐德列克大概也会恨我。斐德列克出于同情,一定更心疼康丝坦思。我当然可以偷偷告诉法官,可是那就太卑鄙了,而且不管我怎么做,对斐德列克的影响都是一样。自从上星期三在我的派对上见到他们两人,认出‘安东尼·莫瑞尔’后,我就陷入一场内心交战。我无意把你当成失恋族的心理顾问,可是我该怎么办?”
菲尔博士用一个鼻孔吸了一大口气。
穿着紫色旧睡袍的博士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沉重的脚步让吊灯摇晃了起来。他苦恼至极的表情似乎远超过珍的故事该引起的反应。服务生送来菲尔博士几分钟前点的那一杯啤酒时,他也没停下脚步。菲尔博士和珍盯着啤酒看的模样,好像是生平头一遭见着啤酒。
“这件事,”服务生离开后,他承认,“非常棘手,哼!非常棘手。”
“我也这么认为。”
“更麻烦的是——”他突然停了下来。“告诉我,莫瑞尔星期三到你家参加宴会时,他有认出你吗?”
珍皱起了眉头。
“认出我?他从没见过我。”
“可是你刚说——”
“喔!”她似乎突然轻松了起来,“先前我忘了解释,我并不认识他。跟他涉入这滩浑水的辛希雅·李是我的老同学。那件事发生时,辛希雅常来我伦敦的公寓,跟我抱怨、宣泄情绪。别人认为我是倒垃圾的好对象,”珍淘气地努了努嘴,“可是那件事跟我无关,所以我从没露脸过。”
“也许你觉得不相干,”菲尔博士看着珍,哼着说,“请多说些莫瑞尔和辛希雅的事。相信我,我有个好理由。”
珍一脸困惑。
“你听说过那个案子吗?”
“嗯,一点点。”
“莫瑞尔威胁辛希雅嫁给他,否则就要把她写的情书交给她父亲。辛希雅弄来一把枪,想杀了他,结果只打伤他的腿。”
“后来呢?”
“警方不想起诉。但是,莫瑞尔那个爱复仇的家伙,坚持要警方起诉。他巴不得见到辛希雅被关进大牢。审判当然只是做做样子,莫瑞尔气炸了。检方甚至找不到辛希雅用的那把枪,他们只提出一盒与手枪相符的子弹,证明他们在辛希雅家找到这些子弹。这场审判只是做做样子,陪审团当然也心知肚明,在场的人都知道。陪审团倒是煞有其事地判决无罪,莫瑞尔因此气疯了。”
珍扬起嘴角。平常给人的拘谨形象几乎没了踪影。
“宣布判决时,莫瑞尔就坐在检察官席上。他有拉丁人爱夸张的特质——像个粗野的乡巴佬。那一盒当做证物的子弹就放在他旁边。他从盒子里拿了一颗子弹,高举子弹大声说:‘我要留着这颗子弹,作为英国没有正义的象征。我会好好打拼,等我出头时,这颗子弹会时时提醒我对你们的评价。’”
“然后呢?”
“维斯法官命令他闭嘴,否则就要判他藐视法庭罪。”
珍淡淡一笑,但不是因为自己刚说的事好笑。她注意到那一大杯啤酒,于是拿起来喝。
“全郡的人都站在辛希雅这一边。你想知道一件世上只有两三个人知道的事吗?”
“所有人,”菲尔博士说,“都会乐于知道这样的事。”
“你有没有听过查尔斯·霍立爵士这个人?”
“他是不是已经成了霍立法官?”菲尔博士说。
“是的。当时他是一位著名的诉讼律师,他正是辛希雅的辩护律师。霍立与辛希雅的家族交情匪浅,为了显示这件案子跟他自己有切身关系,他把我跟你说的那把手枪偷拿走。这是事实,他把枪藏在自己家里。我见过几次,是艾维斯管特点32的转轮手枪,弹膛下有个用小刀刻的十字标记。啊!糟糕,我讲太多了。”
菲尔博士摇摇头。
“不,”他严肃地回答,“我并不觉得。你刚说有些事在审判上没提到,是什么事?”
珍迟疑着,可是菲尔博士还是直盯着她看。
“这个……辛希雅假造父亲签名,每个月开支票给莫瑞尔花用。”
珍的声音充满蔑视,菲尔博士决定继续探究下去。珍又举起啤酒杯,喝了一口啤酒。
“我猜你无法想像有女人会做这样的事?”博士说。
“那种事?哦,不会,我一点都不这么想。我也可能做这样的事,可是不会为莫瑞尔这样的人,绝不可能为莫瑞尔这种人。”
“话虽如此,李小姐一定很喜欢他喽?”
“她是很喜欢他,真是个傻女孩。”
“你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吗?”
灰眸子蒙上了一抹愁云。“很巧,她就住在这附近,一家私人的疗养院。她不是——你知道的,她原本就有精神官能症,这件事让她的病况更加恶化。莫瑞尔开始追求辛希雅时,就知道她有这个毛病。这是他另一个不该被原谅的原因。假如我把辛希雅带来见康丝坦思……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我知道。”
珍两手举起啤酒杯,又喝了一口啤酒。“你有什么看法?”珍探问着。
“把事情交给我。”
珍挺直了身子。“你是说——可是你要怎么做?”
“老实说,我还不晓得,”博士承认,伸直了双臂,语调带着准备与人辩论的热情。“我不敢自称是艾顿的好友,但我跟他有多年的交情。我昨天见到他的女儿。我们不需要再有一个辛希雅卷入这样引人注目的案子,可是——老天!我不乐于见到这样的事发生。”
“康丝坦思的朋友也不会乐见这样的事发生。”
“至于你,X小姐,”菲尔博士因为心虚而脸红,“哼!我倒是对这位X小姐有好感了。我们也得考虑你的情况。还有一点,”他的面容转为严肃,“你保证这些关于莫瑞尔的内线消息完全属实?”
珍弯腰,拾起她放在地上的棕色手提包,拿出一枝金色的铅笔,在一本通讯簿上写下几个字,然后撕下那张纸递给了菲尔博士。
“查尔斯·霍立爵士,”他读着,“伦敦S.W.L.克里夫兰路维里公寓大厦第18室。”
“问问他,”珍简单地说,“如果你在午后拜访他,他会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你。只有手枪的部分,他是绝不会提的。千万拜托,别让他知道是我告诉你的。”
大房间另一头延伸出去的地方有个床,床边有张桌子,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我马上回来,”菲尔博士说。
壁炉台上有个华丽的大理石时钟,钟锤左右摆动,发出规律的滴答声。现在是9点25分。
珍·坦纳特没注意到钟。电话铃声尖锐地响着,就在菲尔博士踏着笨重的步伐赶去接电话时,珍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小粉盒,看着镜中的自己。她的呼吸虽然早就平顺了下来,可是还是不断地问自己是否做对了。
珍左右端详镜中的自己,扮了个鬼脸。她没画口红,只上了点粉,她的气色很好,为平淡的容貌增添了些光彩。珍不是要补妆,而是拿出一把梳子,梳着那一头浓密坚韧的棕发,脸上突然出现了非常痛苦的表情。下头海滨人行道,游人嬉笑的声音从窗外传了进来。
“哈啰,”菲尔博士吼着,他平常讲电话声音很小的。“谁……葛汉……嘿!巡官,你好吗……什么?”
菲尔喊得这么大声,珍不由得回过了头。
菲尔博士半张着嘴,拉长了嘴上的小胡子。他望着珍,可是眼神发直。珍听见话筒里细弱的声音还絮叨着。
珍做了个“发生什么事了”的嘴型。
菲尔博士把手盖在听筒上。
“莫瑞尔被人杀了,”他说。
大概有10秒的时间,珍一动也不动,小粉盒似乎冻结在她的手里。然后,她把粉盒放回手提包,啪地一声关上扣子,像动物般敏捷倏地站起。若情绪能发出声音,这个房间一定会被海浪般的巨响淹没。然而此刻只听得见时钟和菲尔博士的声音。
“艾顿的小屋……大概一个小时前,”他的视线滑向时钟,“噢!老兄!胡说!”
珍竖起耳朵听话筒里的声音,专注到耳朵都痛了。
“说什么……我明白……”
“哦?什么样的手枪?”
“多大口径?”
当他听到答复,菲尔博士黑镜架后的眼睛先是圆睁,然后又眯了起来。他望着珍·坦纳特,脑子里仿佛出现了个模糊的想法。
“是这个样子,嗯?”他装得像是随口问问,“手枪上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吧?”
电话那头给了个很长的答复。
“我明白,”博士低声说着,“不会,不会,帮这个忙不算什么。再见!”
他挂上话筒,扣着下巴,在领子上挤出好几道肉圈,两只手都放在手杖上,不可置信地对地板猛眨了好一阵子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