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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六日的深夜十一点到十七日的早上一点,在凑川家附近是不是出现过可疑的人?而鉴识科的科员则围着凶器和脚印转个不停。从狗的头盖骨的凹陷度看,大致可以推定凶器是一把直径两公分的锤子。这跟前三次杀狗时用的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样的。正是木匠使用的那种锤子,很常见。
二十二公分的运动鞋倒是很费人猜疑。二十二公分,对于大人来说,实在太小了。要说标准尺寸,二十二公分不过是高年级小学生的鞋。现在小孩的脚都长得很大,小学生穿二十三、四公分是不足为奇的。
凶手会是孩子?
要是一个学生在深夜拿着锤子在大街上闲逛,被警察发现,马上就会干涉的。假如他是鬼鬼祟祟地躲闪着走,那么他的活动范围只能限于自己家附近的街巷内。而严酷的现实是,犯罪场所最初是在世田谷区,接着在练马区,第三个是新宿区,第四个则又渗入杉并区。这不是中、小学生力所能及白犬行功范围。
小孩的说法被否定了,紧接着那个“侏儒”的形象便在人们的印象中浮现出来。那个抢劫伊丹百货店的“地一号”
不是完全有可能穿二十二公分的鞋子吗?
平贺马上调来了伊丹百货店被抢现场的勘查记录。遗憾的是勘查记录上清清楚楚地记着抢劫犯的脚印长二十五公分。
“地一号”作案的可能一被排除,女性作案的说法就跟着抬头了。
凶手难道不可能是女性吗?
女人的脚不也很小吗?
还有,从留在凑川家围墙内侧的足迹可以推断犯人的体重。土的凹陷度是另一个佐证。罪犯是从围墙上跳下去的,体重可以认定为四十五公斤左右。二十二公分的鞋和四十五公斤的体重结合在一起考虑,除了孩子,只有娇小的女人。
当然,要真是女子,她一定很年轻,至多二十岁左右。
如果是中年妇女或老妪,穿运动鞋在大街上游逛,不是太惹人注意了吗?
脚是二十二公分,体重在四十五公斤左右的男性成年人不是没有,只是实在太少了。
平贺的眼前开始晃动着一个在怀里揣着锤子,徘徊在深夜的街头上的年轻女子的身影。她既穿运动鞋,完全可能配上工装裤。
凑川家围墙的高度大约是两米。女子的身姿轻盈,蹭地一下就跃上了围墙。然后跳进内院。接着是柴犬俯首贴耳地走到她的身边,她掏出锤子,一下子就把狗打死了。
这简直象是蒙着一阵阴惨惨的鬼气。
以《罪犯是个年轻女子》为题的报道,为消息灵通的几家报纸争相登载。
市民陷入了极大的恐慌之中。狗原来是养来看门的,现在反而给人无声无息地砸死了。人们都开始把狗关在房里过夜。
狗对监禁的生活不习惯,因为烦燥而在深夜里叫嚷起来。狗的叫嚷引起主人的恐慌。结果,警视厅的110报警电话整夜响个不停,到处都在惊呼杀看门狗的少女破门而入了。
普遍的恐慌最容易助长谣传。各种各样的谣言都有了。
许多人在说,是鬼女杀死了看门狗。根本没有什么年轻的女子,那是巫婆变的,所以狗毫无反抗的能力,只会瑟瑟发抖。
深究起来,鬼女的说法原来同长野县的信浓山顶附近的一个白犬神社有关。
白犬神社的起源还要追溯到武尊向峨夷征伐的年代。那次征伐,武尊通过常陆国的筑波山麓、相模的足柄山、甲斐的酒折宫,走到了硾冰岭。又从硾冰岭走到天龙川的御坂岭,也就是现在的信浓岭。在御坂岭,土地的恶灵化作鹿,企图用妖术阻止武尊的前进,武尊大怒,咬着大蒜,把唾沫狠狠地吐在鹿的右眼珠上。鹿痛得满地乱滚,天空刹时阴霆密布,武尊一行迷失了方向。这时,一条白色的狗飞快跑来,把鹿活活咬死,带着武尊越过御坂岭,到达了美浓国。
据说,当地人把被白狗咬死的恶灵封在缸里,请有道的高僧写了法帖镇住缸口,埋入地下。他们生怕恶鬼的灵魂在死后的第四十九年中复苏,所以又用花岗岩刻了一尊白狗的像,镇在缸的上面,同时还建造了一座祭白狗的神社。
两个月前,白犬神社里的那尊白狗神像,不知给谁敲坏了牙齿和尾巴。那天晚上,神社的管理人听到了深土中涌出凄厉的嚎叫。他吓得伏地跪拜,一再地背诵避邪的经文,但鬼女还是复苏了。复苏的鬼女冲出白犬神社,驾着黑云向东飞去。
既然鬼女已经复苏,理所当然地把狗作为报复的对象。
她当年被武尊用大蒜弹了右眼,眼下她就以专刺狗的咽喉作为回报。
某个周刊派记者去白犬神社采访。神社的管理人不仅证实了传说,并且还对周刊记者形容他那天晚上亲眼看见的鬼女的形象:头发又稀又长,脸色惨白惨白的令人望而生畏,双眼闪烁着青蓝色的光,追魂夺魄似地四下环顾,两只鼻孔朝天,一只嘴巴大得出奇,嘴角一直延伸到耳朵。管理员说他那天晚上他一看到鬼女的那付尊容,直吓得精神恍忽,动弹不得。管理员还让周刊记者看了那尊白狗石像。石像看上去是有了些年份,而牙齿和尾巴的缺口倒实实在在是新的。
记者的采访记发表了。他绘声绘色地说,鬼女复苏的时候,狗的石像从底座上翻倒下来,结果,把牙齿和尾巴摔坏了。
记者的采访轰动了整个社会。一时间,各家报纸、刊物的记者蜂涌而至。跟着是印着白犬神社字样的护身符象飞一样地大把销售。老朽的神社里挤满了观光者和看热闹的人,这些人进一步把荒诞不经的谣传变成了有鼻子有眼的事实,而白犬神社的管理员也借此机会发了一笔小小的横财。
平贺为此事绞尽脑汁。他清楚地知道,杀死看门狗的罪犯一天不抓到,谣言就一天不能消除,而警视厅的威信也就会一天天地下降。可是,狗的被杀比人之被杀的案件更准查。因为动机更难确定。杀人犯,一般来说,大都潜伏在被害者的友人或知己中间。而杀狗,一般的情况就不能称为“犯人”,情况完全两样。二十二公分的脚,四十五公斤重的身躯,还有直径为两公分的凶器,就只有这么一些线索。
110电话照样报警不断,警车穿梭般地在街头游弋,走运的只是白犬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