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穿着那件灰外套。她从门口退后站定,我越过她,走进四四方方的房间。里面靠墙放了一对单人床和精简至极的几件家具。窗前的桌子上有盏小台灯,发出昏黄的光。桌后的窗开着。
她说:“那么坐下说吧。”
她关好门,穿过房间,在一张昏暗的波士顿摇椅上落座。我坐到一张厚实的沙发床上。沙发床一头有个门洞,挂着暗绿色布帘。帘子后面是更衣室和浴室。另一头是扇关着的门。应该是间小厨房。屋内格局就是这样了。
那姑娘交叉起脚踝,头靠在椅背上,粘了小珠子的睫毛下,一双眼睛看着我。她的眉毛又细又弯,跟头发一样是棕色。那是一张安静、神秘的脸庞。生就这样一张脸的女人,不像是会做太多无谓表情的。
“你跟金斯利口中的样子,”我说,“很不一样。”
她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还有莱弗瑞口中吧,”我说,“这恰恰说明我们会跟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我没工夫聊这些,”她说,“你到底要知道什么?”
“他雇我找你。我一直找到现在。这大概你是知道的。”
“是的。他办公室的甜姐儿在电话里跟我说了。她说送钱来的人叫马洛。她说了围巾的事。”
我解下围巾,叠好,往口袋里一塞。我说:
“我对你的行动稍有了解。知道得不多。我知道你把车留在了圣贝纳迪诺的普里斯科特酒店,而且跟莱弗瑞在那儿碰过头。我知道你从埃尔帕索发来过电报。当时你做了些什么?”
“我只想你把他送来的钱给我。我不明白我的行踪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没必要跟你争辩,”我说,“就说你想不想拿到钱吧。”
“好吧,我们是去了埃尔帕索,”她说,声音疲倦极了,“那时候我考虑嫁给他。所以发了那封电报。你看过电报了?”
“是的。”
“嗯,后来我改主意了。我叫他回家,离开我。他跟我吵了一架。”
“那他离开你回家了?”
“对。为什么不呢?”
“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去了圣巴巴拉,在那儿住了一些日子。事实上是一个多礼拜。然后去了帕萨迪纳。然后去了好莱坞。然后就到了这儿。没了。”
“其间你一直一个人?”
她犹豫了一下,说道:“是的。”
“没跟莱弗瑞再见面——一次都没有?”
“他回家后就没见过。”
“你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什么什么考虑?”她的声音有点尖。
“到处跑却音讯全无,你出于什么考虑?难道你不知道他会很心焦?”
“噢,你说我丈夫啊,”她冷淡地说,“我想我并不很担心他。他以为我在墨西哥,对吗?至于是什么考虑——好吧,我只是得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我的生活成了无可救药的一团乱麻。我得找个地方独自待着,想办法收拾干净。”
“在那之前,”我说,“你在小鹿湖待了一个月,想理清头绪却毫无进展。是不是?”
她低头看看鞋,又抬头看看我,认真地点点头。棕色的波浪头发顺着两颊向前起伏。她抬起左手,把发丝往后一捋,用一根手指轻按着太阳穴。
“我好像需要找个新地方,”她说道,“不见得非得是有意思的地方。是陌生的地方就成。没有人际交往。一个我可以独自静静待着的地方。比如一家旅馆。”
“那你头绪理得怎么样了?”
“不太顺利。但我不会回到德雷斯·金斯利身边了。他想让我回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来这儿,来这个莱弗瑞居住的城市?”
她啃咬着指节,从手掌上面看看我。
“我想再见见他。他把我脑子搅乱了。我不爱他,但——好吧,也许在某方面是爱的。不过我觉得我并不想嫁给他。这说得通吗?”
“这部分是说得通的。但有家不待、老是住在邋遢的旅馆里,说不通。据我了解,你俩各过各的已经很多年了。”
“我必须一个人过,好——好把事情理出头绪,”她有点绝望地说,又狠狠咬了咬指节,“把钱给了我就走好吗?”
“没问题。马上。但你后来离开小鹿湖有没有别的理由?比如说,跟缪丽尔·切斯有关?”
她看起来很吃惊。但看起来吃惊谁都可以。“老天啊,还能有什么理由呢?那个整天冷着张脸的臭女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以为你可能跟她有过争执——因为比尔。”
“比尔?比尔·切斯?”她似乎更吃惊了。几乎吃惊得过了头。
“比尔说你勾引他。”
她一仰头,发出一阵尖细而空灵的大笑。“老天爷,那个黑不溜秋的酒鬼?”她的脸突然冷静下来。“发生什么事了?干吗神秘兮兮?”
“他或许是个黑不溜秋的酒鬼,”我说,“警方认为他更是个杀人犯。杀了自己的妻子。她淹死在湖里。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
她舔了舔嘴唇,把头歪到一边,死死盯着我。一时很安静,谁也不说话。太平洋的潮湿海风悄然潜入,围绕着我俩。
“我倒不是太惊讶,”她缓缓说道,“终于还是到了这一步。他们有时闹得很凶。你是不是觉得这跟我离开那儿有关系?”
我点头。“有一定可能。”
“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她一本正经道,反复摇起头来,“就是我告诉你的理由。没有别的。”
“缪丽尔死了,”我说,“淹死在湖里。她死了你没有很高兴?”
“我几乎不认识她,”她说,“真的。她挺孤僻。毕竟——”
“你大概不知道她从前在阿尔默医生的诊所里工作吧?”
她这下是彻底困惑了。“我从没去过阿尔默医生的诊所,”她慢吞吞说道,“很久以前他来我家出过几次诊。我——你到底在说什么?”
“缪丽尔·切斯的真名叫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原先在阿尔默医生的诊所里当过护士。”
“这巧合真是太离奇了,”她讶异地说,“我知道比尔是在里弗赛德认识她的。他俩怎么认识的、当时是怎样的情形,还有她从哪里来,我一概不清楚。阿尔默医生的诊所,嗯?但也不一定能说明什么,对吧?”
我说:“没错。我想那真就是个巧合。无巧不成书嘛。但你知道我为什么非要跟你谈。缪丽尔被人发现淹死了,你却不知去向,而缪丽尔的真实身份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一度跟阿尔默医生有联系——莱弗瑞也是,但联系的方式不同罢了。当然咯,莱弗瑞就住在阿尔默医生家的街对面。他,我是说莱弗瑞,有没有可能从别的地方认识缪丽尔?”
她想了想,轻轻咬了咬下唇。“他在小鹿湖看到过缪丽尔,”她最后说道,“他不像是之前见过她的样子。”
“像他那种家伙,”我说,“很可能其实见过。”
“我不觉得克里斯同阿尔默医生有什么来往,”她说,“他认识阿尔默医生的太太。我想他压根不认识医生本人。所以他大概也不认识阿尔默医生诊所里的护士。”
“行,看来说了这么多也没啥用得上的,”我说,“但你能明白我为什么得跟你谈谈。现在我应该能把钱给你了。”
我拿出信封,起身放到她膝盖上。她由它搁在那儿。我重新坐下。
“这个角色你演得非常好,”我说,“六神无主的无辜女人,带点强硬带点怨恨。人们对你的看法真是大错特错。他们一直以为你是个鲁莽的小白痴,没有头脑也没有自制力。他们错得太离谱。”
她注视着我,眉毛抬了起来。她一言不发。接着一抹微笑牵起了她的嘴角。她伸手拿了信封,在膝盖上拍了拍,放到一边的桌上。她自始至终注视着我。
“你演福尔布鲁克太太演得也很好,”我说,“现在回想起来,好像稍有点过火。但当时真把我蒙住了。那顶紫帽子,跟金发很搭,但戴在一头棕色乱发上简直没法看;脸上的妆化得一塌糊涂,好像一只扭伤的手腕在黑暗里乱抹的;还有神经质的怪异举止。都很好。而当你那样把枪放到我手上时——我深信不疑了。”
她傻笑两声,把手塞进外套深深的口袋里。她的脚跟敲着地板。
“可你干吗要回去呢?”我问道。“大白天的,干吗要在上午冒这个风险?”
“所以你认为是我杀了克里斯·莱弗瑞?”她轻声道。
“不是认为。是知道。”
“我干吗还要回去?你想知道这个?”
“说真的我并不在乎。”我说。
她笑了。尖细、冰冷的笑。“他拿走了我所有的钱,”她说,“榨干了我的积蓄。掏得一干二净,连钢镚儿也不放过。所以我才回去的。根本没有风险。我知道他的生活习惯。其实回去才更保险。比如说,帮他把牛奶和报纸拿进屋。碰到这种情况,人们会乱了方寸。我不会,我不懂为什么要乱。只要方寸不乱,就会保险得多。”
“知道了,”我说,“那么你肯定是前一天晚上打死他的。这点我早该想到,虽然也没啥要紧的。他当时在刮脸。但一脸黑色络腮胡又交了女朋友的人有时候是临睡前刮胡子的,是吧?”
“有这个说法,”她几乎是欢快地说道,“那你下一步究竟准备怎么样呢?”
“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冷血的小婊子,”我说,“怎么办?当然是向警方告发你。我会很乐意。”
“我看不见得。”她提着嗓子一个字一个字说道,简直要哼起歌来。“你搞不懂我为什么给你那把没子弹的枪。为什么不呢?我包里还有一把呢。你看。”
她的右手从外套口袋里伸出来,用枪指着我。
我咧嘴笑了。也许称不上世上最真挚的笑容,但笑了是不假的。
“我从来不喜欢这种场面,”我说,“侦探跟凶手狭路相逢。凶手拔出枪,指着侦探。凶手把悲伤的故事一五一十说了出来,打定主意,说完就要取侦探的性命。就这样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哪怕到头来凶手真的杀了侦探。只是凶手从来不会这样。总会碰巧有什么事让凶手杀不成侦探。神仙也不喜欢这场面。他们总会想办法搞破坏。”
“可这一次,”她柔声道,起身轻轻踩着地毯向我走来,“让我们来点不一样的吧。就当我什么都没跟你讲,什么都没发生,让我真的杀了你?”
“我还是不喜欢这场面。”我说。
“你好像并不害怕嘛,”说完,她慢悠悠舔了舔嘴唇,非常轻柔地走向我,地毯上听不到一点脚步声。
“不害怕,”我撒谎道,“三更半夜的,那么安静,窗还开着,枪一响动静就大了。跑到街上要好一段路,你枪法又不行。你可能会打不中我。打莱弗瑞时你就偏了三次。”
“起来。”她说。
我站了起来。
“这次太近了,不会打不中。”她说。她把枪口抵住我的胸膛。“你看。这下就不会打不中了吧?现在别动。把手举在肩膀两侧,一动都别动。只要你动一点儿,枪就会走火。”
我把手举在肩膀两侧。我低头看了看枪。我的舌头有点打结,但还能动弹。
她的左手在我身上摸索了一阵,没找到枪。她放下左手,咬了咬嘴唇,注视着我。枪口嵌进我的胸膛。“现在你得转过身去。”她说道,礼貌得像个帮你量尺寸的裁缝。
“你做事总有点欠缺,”我说,“你显然不太会玩枪。你离我太近了;还有句话我本来不想说的——可还是新手的老问题,保险栓没开。这件事你也忘了。”
于是她开始两件事一起做。一边深深后退一步,一边用拇指摸保险栓,眼睛则始终没离开我的脸。两件事都相当容易,一秒钟就能做完。但她不喜欢我来指手画脚。她不喜欢我的思想凌驾其上。这短暂的困惑颇令她不快。
她气呼呼地咕哝了一声,我见机放下右手,猛地拉过她的脸撞到我胸口上。我左手猛击她右手的手腕,用手掌根狠狠压她的拇指。枪从她手里掉到了地上。她的脸在我胸口上扭动,我想她是要尖叫。
然后她试图踢我,终于失去了仅剩的一点平衡。她伸手挠我。我抓住她的手腕,扭向她背后。她很强壮,可我比她强壮得多。于是她决定抬起一条腿,把整个人的分量压到那只揪住她脑袋的手上。光凭一只手我吃不住这重量。她一点点蹲下,我只好跟她一起下地。
我俩在沙发床旁边的地上发出一阵模糊的扭打声和粗重的鼻息,这时就算地板咯吱响了一声,我也没听到。但门帘的金属环好像在杆子上刺耳地刹了个车。我不确定,也来不及考虑这个问题。我的左侧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就在身后,但看不太清楚。我知道那儿站着个男人,而且是个彪形大汉。
后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眼前突然迸出一团火光,紧接着是一片黑暗。我连被打都不记得了。只记得火光和黑暗,而在黑暗降临之前,是一刹那剧烈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