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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摩尔·阿姆斯公寓是一座深红色砖头砌成的暗沉建筑,依一个巨大的前庭而建。楼里,镶有华美边纹的大厅静悄悄,装点着盆栽植物,狗窝一般大的鸟笼中养了只百无聊赖的金丝雀,旧地毯散发出灰尘味,久放的栀子花香气腻人。

格雷森夫妇住北翼五楼临街的房间。他们一起坐着,那房间好像故意装修成二十年前的样子。屋里摆着臃肿的、加了软垫的家具,门上安了卵形的黄铜把手,硕大的墙,挂一面镀金边框的镜子,窗前是大理石台面的桌子,窗户边缘饰有暗红色的华贵褶缀。透过空气里的烟味,我还闻出来他俩晚饭吃了羊排和花椰菜。

格雷森太太是个丰满的女人,当年也许拥有一对婴儿蓝的眼睛。戴了这么些年眼镜,她的双眸已然暗淡,失却了光泽,还略微暴突。她一头白发弯弯曲曲。她脚踝交叉,坐着补袜子。她的脚将将碰到地面,膝上放着一只大缝纫筐。

格雷森是个高大、驼背的黄脸男子,耸起的肩膀,猪鬃似的眉毛,几乎看不到下巴。他上半张脸要你谈正经事。下半张脸完全就是在送客。他戴双光眼镜,正烦躁地啃着一份晚报。他是个执业会计师,看派头完全符合。他手指上甚至还沾着墨渍,敞开的背心的口袋里插着四支笔。

他仔仔细细读了第七遍我的名片,上下打量着我,缓缓道:

“你来见我们有何贵干,马洛先生?”

“我很想了解一个叫莱弗瑞的男人的情况。他住在阿尔默医生家对面。你们女儿本是阿尔默医生的妻子。莱弗瑞是发现你们女儿的人——她去世那晚。”

我掂量了半天说出最后一句后,他俩都像猎狗发现了猎物的踪影一样。格雷森看看他妻子,她摇摇头。

“我们不想谈这个,”格雷森立刻说道,“太折磨人了。”

我等了片刻,跟他俩一样,露出哀戚的神色。随后我说道:“我不怪你们。我不愿揭你们的伤疤。但我想联系一下你们雇来调查此事的人。”

他们又互相看了看。这次格雷森太太没摇头。

格雷森先生问道:“要干吗?”

“我最好透露点我的情况。”我告诉了他们别人雇用我的目的,但没提金斯利的名字。我说前一天在阿尔默家门前撞见了德加莫。听到这里,他俩又互使了个眼色。

格雷森机敏地说:“不知我的理解对不对?你不认识阿尔默医生,从来没有正式跟他见过面,但因为你待在他家门前,他就报了警。”

我说:“没错。不过我在他家门前待了至少一个小时。我是说,我的车停在那儿。”

“很奇怪。”格雷森说。

“我得说,那是个很神经质的人,”我说,“德加莫问我,我是不是她的亲属——意思是你们女儿的亲属——雇来的。看来他仍旧没有安全感——你说呢?”

“对什么没有安全感?”说话的时候他都不看我。他重新慢悠悠点上烟斗,用一支粗大的金属笔摁实烟丝,再次点燃。

我耸耸肩,没有作答。他飞快扫了我一眼,看向别处了。格雷森太太不看我,鼻孔却在颤动。

“他怎么知道你是谁呢?”格雷森突然问道。

“记下车牌,打电话给汽车俱乐部,在通讯录上查到了名字。至少我们平常这么做,而且我透过窗户看到他做了其中某些动作。”

“所以说警察是替他办事的。”格雷森道。

“不一定。如果那次他们犯了错,现在他们就会想掩盖事实。”

“犯错!”他几乎是尖声笑了出来。

“好吧,”我说,“谈这问题很痛苦,但来点新鲜空气没什么害处。你们一直觉得是阿尔默杀害了她,对吧?所以才雇了那个警探——私家侦探。”

格雷森太太抬起头扫了一眼,边又埋头翻卷起另一双补过的袜子。

格雷森不说话。

我说:“是不是有什么证据,还是只不过是你们不喜欢他?”

“有证据,”格雷森愤懑道,声音突然变清晰了,仿佛终于决定聊聊此事,“一定有。我们的人说了有。但我们始终没拿到。证据在警察手里。”

“听说他们设套害你们的人被捕了,还因为酒驾进了牢房。”

“你听到的没错。”

“但他没告诉你们他掌握了什么?”

“没有。”

“这可不大妙,”我说,“听起来有点像这家伙还没有决定究竟是要用那情报来帮助你们呢,还是去敲医生的竹杠。”

格雷森又看了一眼他妻子。她平静地说:“印象中塔列先生不是那种人。他是个文雅谦逊的小个子。不过看人总有看错的时候,我知道。”

我说:“所以他名叫塔列。这是我希望你们告诉我的其中一点。”

“还有什么?”格雷森问道。

“怎样才能找到塔列——还有,是什么在你们的头脑里打下了怀疑的基础。肯定本来就有由头,否则除非他明确表示他有证据,不然你们不会雇他的。”

格雷森严肃地淡然一笑。他把手放到尖细的下巴上,用一根黄黄的手指摸了摸。

格雷森太太说道:“麻醉剂。”

“她没有拐弯抹角,”格雷森立马开口了,仿佛那个词是盏绿灯,“阿尔默医生之前是,无疑现在还是一个‘麻醉剂医生’。我们女儿跟我们说得一清二楚。他在场时也照样说。他听了很不高兴。”

“请问你说的‘麻醉剂医生’是什么意思呢,格雷森先生?”

“意思是这医生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镇日酗酒、放浪形骸、处于神经崩溃边缘的人。他们需要长期注射镇静剂和麻醉剂。终于有天,有医德的医生不愿继续提供治疗,除非送他们去戒毒所。但阿尔默医生之流不是那样。只要有钱进账,只要那个病人还活着,大体上清醒,哪怕在麻醉剂里越陷越深,不可救药,他就不会罢手。确实是赚钱的行当,”他正色道,“但我想,对医生而言也是很有风险的。”

“毫无疑问,”我说,“但干那来钱快啊。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康狄的?”

“不认识。知道他是谁。弗洛伦斯怀疑他就是阿尔默麻醉剂的来源。”

我说:“有可能。他应该不会愿意亲自开太多药房的。你们认识莱弗瑞吗?”

“从没见过。他是谁我们也知道。”

“有没有想过莱弗瑞有可能勒索阿尔默?”

他从没想过这点。他伸手轻拍头顶,又摸摸脸,随后放到瘦骨嶙峋的膝盖上。他摇头。

“没有。为什么这么说?”

“他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我说,“塔列觉得不对劲的地方莱弗瑞一定也注意到了。”

“莱弗瑞是那种人吗?”

“不知道。他没有明显的收入来源,没有工作。他场面上混得挺多,尤其跟女人。”

“有这种可能,”格雷森说,“做那类事,总能神不知鬼不觉。”他苦笑了一下。“我在工作中碰到过相关的蛛丝马迹。无担保的贷款,长期未偿清的账款。表面看来毫无价值的投资,可投下钱的人不像是会做这类无价值的投资的。明明早该注销的坏账却没有注销,生怕引来所得税税务人员的调查。噢是的,安排那类事很容易。”

我看看格雷森太太。她的手一刻没停。她都补好十来双袜子了。格雷森先生瘦骨嶙峋的大长腿准是很费袜子。

“塔列出什么事了?受诬陷了?”

“我认为这是肯定的。他妻子很伤心。她说他在酒吧里喝的酒被人下了药,同他喝酒的是个警察。她说当时警车就停在街对面,候着他,随时出发。他立马被逮捕了。到了监狱,对他的审问也是草草了事。”

“这也不能说明太多问题。都是他被捕后告诉他太太的。说出那类话是自然而然的事。”

“好吧,我很不愿把警察想得那么不正派,”格雷森说,“可这种事常发生,人人都知道。”

我说:“要是他们确实弄错了你们女儿的死因,便不想让塔列揭露真相。不少人可能因此丢饭碗。如果他们认为他其实是想敲竹杠,自然不会太在意怎么对待他。塔列现在在哪儿?总而言之,如果有确凿的证据,他要么已经掌握,要么有了线索,知道该寻找什么了。”

格雷森道:“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他给判了六个月,但早过了刑期。”

“他妻子怎么样了?”

他看了一眼他妻子。她简略地说:“贝城威斯特莫尔街1618号二分之一栋。我和尤斯塔斯给她汇过一点钱。她过得不好。”

我在纸条上记下地址,靠上椅背,说:

“今天早上,有人在莱弗瑞的浴室里枪杀了他。”

格雷森太太粗胖的手在缝纫筐上静止了。格雷森呆坐着,手握烟斗停在张开的嘴巴前。他轻声清了清嗓子,仿佛死者就在眼前。他那管黑色的旧烟斗缓缓移回齿间,慢得无以复加。

“我们当然不敢说,”他话说一半停了下来,向空中吐了一小口白烟,接着说道,“阿尔默医生跟那个有什么干系。”

“我倾向于认为他有,”我说,“他无疑住得非常近便。警方觉得是我主顾的妻子杀了莱弗瑞。他们的理由很充分,不过先得找到她。可但凡阿尔默跟案子有牵连,那一准儿是你们女儿的死引起的。所以我才想方设法找相关的东西。”

格雷森说:“杀过一次人的人,干第二次的时候他的犹豫只有第一次的四分之一。”他说话的腔调好像对此深有研究。

我说:“好吧,也许是的。那你说他第一次的动机是什么呢?”

“弗洛伦斯性子太野,”他悲伤地说,“是个又野又倔的姑娘。铺张浪费,不断结交些神神秘秘的新朋友,话说太多、嗓门太大,总是装疯卖傻。这样一位妻子,很可能会给像阿尔默那样的人招来风险。但我不认为这是主要动机,你说呢,莱蒂?”

他朝妻子看看,她却不看他。她把一根编结针插进毛线团里,不言语。

格雷森叹了口气,接着道:“我们有理由确信他和诊所里的护士有染,而弗洛伦斯威胁他说要把他的丑事扬出去。这他肯定忍不了,对吧?有了一桩丑事,下一桩也就不远了。”

我说:“那他是怎么杀的人呢?”

“用吗啡,当然了。他总是备着的,总是在派用场。他是使用吗啡的行家。趁她受到药力,深度昏迷,他就把她抱进车库,启动汽车引擎。没有验尸,你知道。但就算验了尸,结论也不过是那天晚上她注射了毒品。”

我点点头,他满意地往后一靠,一只手掠过头顶,抚过面颊,缓缓落到瘦削的膝盖上。对这个问题,他好像也做过不少研究。

我看着他们。这对老夫妻静静坐在那儿,女儿离世的一年半来,头脑里始终浸染着仇恨的毒汁。要真是阿尔默枪杀了莱弗瑞,他们会很高兴。他们会很乐意。那会让他们从头暖到脚。

我略作停顿,说:“很多东西,是因为你们想相信,才会觉得是真的。她自杀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他们想方设法遮掩,一方面是为了保住康狄的赌场,一方面是以免阿尔默不得不在听证会上面对质问。”

“胡扯,”格雷森厉声道,“人就是他杀的。趁我女儿在床上熟睡的时候。”

“那只是你的猜想。没准她长期服用麻醉药。没准她已经对药物形成抗性。那样一来,药效就不会持久。可能她半夜起来,照照镜子,却看见魔鬼伸手指着她。这种事情是有的。”

“我觉得你占用我们的时间够久了。”格雷森道。

我起身。我感谢了他俩,朝门口走了一码,说道:“塔列被捕后,你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见过一个名叫里奇的助理律师,”格雷森嘟哝道,“毫无收获。他说他的事务所没有介入的正当理由。不过大概一个月后,康狄的场子倒是关了。可能也算一个结果吧。”

“说不定是贝城警方扔的烟幕弹。如果你知道往哪儿去找,就会在别的地方找到康狄。一家一当都周全着呢。”

我重新动身走向门口,格雷森却从椅子上缓缓立了起来,拖着步子穿过房间,迈到我身后。他蜡黄的脸红了。

“不是有意冒犯,”他说,“我想我和莱蒂对待这件事的做法是不太妥当。”

“我觉得你俩都很有耐心,”我说,“还有哪个局内人的名字我们没提到吗?”

他摇摇脑袋,回头看他妻子。她的手一动不动捏着一只搁在托架上缝补的袜子。她的头微微侧向一边。她的姿势是在听,对象却不是我们。

我说:“根据我听到的事情经过,那天晚上是阿尔默诊所的护士帮阿尔默太太上床的。会不会就是很可能跟阿尔默医生有染的那个护士?”

格雷森太太突然插话道:“等一下。我们从没见过那个女孩。但她的名字很美。给我一分钟。”

我们等了她一分钟。“米尔德里德什么的。”说到这里她“喀嚓”一咬牙。

我深吸一口气。“格雷森太太,是不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

她粲然一笑,点点头。“没错,就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你不记得了吗,尤斯塔斯?”

他不记得。他看着我俩,活像匹走错了家门的马。他打开房门,说:“有什么关系吗?”

“你说塔列是个小个子,”我继续见缝插针,“他不会——比如说——气势汹汹地跟人争吵打架吧?”

“噢,不可能,”格雷森太太道,“塔列先生身材不高,中等年纪,头发是棕色,说话很斯文。他脸上心事重重的。我是说,看起来总是在犯愁。”

“看来他好像没法不犯愁。”

格雷森伸出瘦削的手,我握了握。像是在跟毛巾架握手一样。

“如果能逮住他,”说着他紧紧咬住烟斗柄,“回来时带上账单。我是说,如果能逮到阿尔默,当然。”

我说我知道他指的是阿尔默,但账单是不会有的。

我沿着安静的过道走回去。自动电梯里铺着红色毛绒地毯。毯子透出陈旧的芳香,那味道,就像三个寡妇在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