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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来的那位,在警察里算是个子小的。中等岁数,瘦削脸庞,一副永远疲倦的表情。他鼻子很尖,微微偏向一边,好像在拱什么东西的时候挨了别人一肘子。他的蓝色馅饼帽[1]端端正正戴在脑袋上,露出灰白的头发。他穿一身暗褐色套装,双手插在上衣侧袋里,手指搭在缝口。

他身后是德加莫,那个大块头警察——土黄色头发,锃亮的蓝眼睛,恶狠狠、轮廓分明的脸。看不得我站在阿尔默医生家门前的那位。

那俩制服警员看着小个子,碰了碰帽檐。

“尸体在地下室,韦伯上尉。似乎开始几枪没打中,最后吃了两枪。死了挺久了。这位名叫马洛。是洛杉矶来的私家侦探。我没进一步询问他的情况。”

“做得很对。”韦伯轻快地说。他有副多疑的声线。他多疑地扫了一眼我的脸,淡淡一颔首。“我是韦伯上尉,”他说,“这位是德加莫中尉。我们要先看一下尸体。”

他们往房间深处走去。德加莫看了看我,从没见过我似的,便跟上他了。他们走下楼梯,开警车来的哥儿俩中年长的那个也跟去了。叫艾迪的那个警察和我互相打量了一会儿。

我说:“街对面就是阿尔默医生家,对吧?”

他脸上顿时没了表情。本来也就没什么表情。“是的。怎样?”

“不怎样。”我说。

他沉默了。楼下传来模糊不清的说话声。那警察竖起耳朵听了听,语气变得更加友好:“记得那事儿?”

“一点点。”

他笑了。“他们解决得一干二净。”他说,“包好了藏在架子后面。浴室壁橱最上面一层架子,不站在椅子上是够不着的。”

“这样啊。”我说,“搞不懂为什么。”

他一本正经看着我:“是有充分理由的,哥们儿。别以为没有道理。你跟这个莱弗瑞很熟吗?”

“不熟。”

“找他有事?”

“有点事问他。”我说,“你认识他?”

那个叫艾迪的摇摇头。“不认识。只记得这幢房子里有个人那天晚上发现阿尔默的老婆死在了车库里。”

“那时候这里住的兴许不是莱弗瑞呢?”

“他在这儿住了多久?”

“不知道。”我说。

“大概快一年半了吧。”那警察思索着说,“洛杉矶的报纸有相关报道吗?”

“‘各县要闻’版面上有一小段。”我说,纯粹是不想让嘴巴闲着。

他挠挠耳朵,听着动静。有上楼的脚步声。艾迪板起脸来,跟我拉开距离,挺起身子。

韦伯上尉匆忙走到电话机前,拨通号码说起话来,随后把听筒从耳边拿开,回头看着。

“艾尔,这礼拜轮到谁代班验尸?”

“埃德·加兰。”大个子呆板地说。

“叫埃德·加兰,”韦伯对电话里说,“让他立即过来。通知摄影小组马上动身。”

他搁下电话,厉声吼道:“谁动过这把枪?”

我说:“我。”

他走上来,踮起脚跟在我面前晃动,还伸出他那又小又尖的下巴戳向我。他手里托着一条手帕,小心地把枪放在上面。

“别动犯罪现场发现的凶器,你连这点也不晓得吗?”

“当然晓得,”我说,“但我动它的时候还不知道出了事。我并不知道枪开过。枪就放在楼梯上,我以为是谁落下的。”

“听着还挺像,”韦伯忿忿道,“干你们那行的,得准备很多这套东西吧?”

“很多哪套东西?”

他还是死死盯着我,并不作答。

我说:“要不要我来跟你讲讲事情的经过?”

他像只小公鸡般怒气冲冲。“我怎么问,你就乖乖怎么答。”

我对此不表态。韦伯猛一转身,对那俩穿制服的说:“你俩可以回车上去,向调度汇报了。”

他们敬了个礼,出去了,一边轻轻带上门,等锁卡住,便跟其他人一样恼火地发现门关不紧。韦伯一直细耳听着,等车开走了,他冷酷无情的眼睛才转回我身上。

“给我看看你的身份证件。”

我把钱包递给他,他在里面翻了一阵。德加莫坐在椅子上,跷起二郎腿,茫然盯着天花板。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火柴,把一端放到嘴里嚼着。韦伯将钱包还给我。我接下收好。

“干你这行的人总会惹不少麻烦。”

“不一定。”我说。

他抬高了嗓门。原本他的嗓门就够高了。“我说他们惹过不少麻烦,就是惹过不少麻烦。有一点你得搞清楚,在贝城你别想有机会惹事。”

我没作答。他朝我戳出一根食指。

“你是大城市来的,”他说,“你以为你很厉害,你以为你很聪明。放心吧。我们对付得了你。我们地方是小,但五脏俱全。我们这儿不搞政治斗争那一套。我们办事直来直往,办事干脆利落。别为我们担心,先生。”

“我很放心,”我说,“我没什么不放心的。我只是想稳稳当当赚点钱罢了。”

“别跟我油腔滑调,”韦伯说,“我不吃这一套。”

德加莫把视线从天花板移下来,曲起一根食指,盯着指甲。他用昏昏欲睡的声音说道:

“对了,头儿,楼下那家伙叫莱弗瑞。他死了。我有点认识他。他就好寻花问柳。”

“那又怎样呢?”韦伯厉声说着,视线并没有离开我。

“从整体情况看,这案子涉及一个女人,”德加莫说,“你知道这些私家侦探在忙活什么。离婚呗。与其把他吓傻了,不如让他出把力。”

“要是我吓着他了,”韦伯道,“我倒乐得知道呢。可我一点也没看出来。”

他走到前窗,用力拉开软百叶窗。屋里暗了那么久,猛地有阳光洒进来,简直晃眼睛。他脚后跟着地跃到我面前,戳出一根又细又糙的手指,道:

“说。”

我说:“我为洛杉矶的一个生意人做事。他不想事情太声张,所以雇了我。一个月前,他妻子不见了,过后来了封电报,说她跟莱弗瑞跑了。可我的主顾几天前在城里见过莱弗瑞,他不承认。我的主顾觉得他没撒谎,于是担心起来。似乎那位太太非常乱来。她也许跟坏人混在一起,陷入了麻烦。我为此特来找莱弗瑞,但他说没有跟她私奔。我半信半疑,可后来我得到了确凿的证据:那位太太据信离开她居住的山上小屋的那晚,莱弗瑞和她在圣贝纳迪诺的酒店见过面。掌握了这点,我便又上门来找莱弗瑞交涉。按了门铃没人应,门却微微开着。我走进屋,四下看了看,发现那把枪后,把房子搜查了一遍。我找到了他。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你没有权利搜查房子。”韦伯冷冷地说。

“当然没有,”我同意道,“但我也不太可能放过这机会呀。”

“雇你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金斯利。”我告诉了他比弗利山庄的地址。“他在橄榄街的特雷劳尔大楼经营着一家化妆品公司。吉勒雷恩公司。”

韦伯看看德加莫。德加莫懒洋洋地在一个信封上写着。韦伯回头看我,说:“还有呢?”

“我去了趟金斯利太太住过的山上小屋。那地方叫小鹿湖,离狮角不远,从圣贝纳迪诺往山里开上四十六英里就到了。”

我看看德加莫。他正慢悠悠写着。他的手停顿了片刻,好像是僵在半空中,接着落到信封上又写起来。我继续道:

“大约一个月前,帮金斯利看管山上房子的人跟他妻子吵了一架。大家都认为她离家出走了。昨天才发现她是淹死在湖里了。”

韦伯几乎闭上了眼睛,身体压在脚后跟上摇晃着。他以几近温柔的语气问道:“你告诉我这个干吗?是在暗示某种联系吗?”

“在时间上是有联系啊。莱弗瑞去过那里。其他方面的联系我一概不知,但我想最好提及一下。”

德加莫一动不动坐着,看着前方的地板。他紧绷着脸,看起来比平时更凶恶。韦伯说:

“淹死的那个女人是自杀的?”

“自杀或者他杀。她留了张道别的条子。不过她丈夫已经作为嫌疑人被捕了。他姓切斯,名比尔。他妻子叫缪丽尔·切斯。”

“我不要听那些,”韦伯厉声喝道,“我们就来谈谈这里发生过什么。”

“这里没发生什么,”我看着德加莫,说道,“我来过这儿两次。第一次来,跟莱弗瑞谈了,没啥进展。第二次来,没跟他谈,也没啥进展。”

韦伯缓缓道:“我要问你一个问题,希望你老实回答。你不会乐意回答的,但与其以后答复,不如趁现在。你知道我终究是会得到答案的。问题是这样的。你已经搜查过这幢房子了,而且我料想你搜得很彻底。有没有发现什么东西让你觉得金斯利的妻子来过这儿?”

“这问题不公平,”我说,“得目击者才能给出结论。”

“我要一个回答,”他令人生畏地说,“这不是在法庭上。”

“回答是:是的。”我说。“楼下的柜子里挂着女人的衣服,跟别人向我描述的金斯利太太在圣贝纳迪诺同莱弗瑞见面时的穿着吻合。不过那些描述并不准确。一套黑白的衣服,白色为主,还有一顶扎着黑白缎带的巴拿马草帽。”

德加莫用手指“吧嗒”弹了一下捏着的信封。“对你的主顾来说,你准是个很得力的手下,”他说,“把一个女人牵扯进这幢出了凶杀案的房子,而这个女人恰恰是有跟莱弗瑞私奔之嫌的。头儿,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大老远去找凶手了。”

韦伯目不转睛盯着我,脸上的表情极少,也可以说没有,只有一种一触即发的警惕。对于德加莫的话,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我说:“我想你们警察也不是一帮该死的傻子。衣服是裁缝做的,很容易追查。我为你们节省了一个小时,说了这么多,也许都没花一通电话的时间。”

“还有别的吗?”韦伯不耐烦地问。

还没等我回答,一辆车停到了门外,接着又来一辆。韦伯蹦跳着去开了门。进来三个男人。一个男的矮小、鬈发,另一个男的壮硕得像头牛,两人都拎着沉重的黑色皮箱。他俩身后是个瘦高个,穿着深灰色套装,打着黑色领带。他眼睛明亮,毫无表情。

韦伯一指那个鬈发男人,说道:“在楼下浴室里,布索尼。我需要整幢屋子里的大量指纹,尤其那些看起来是女人留下的。这活儿得花不少时间。”

“全交给我好了。”布索尼咕哝道。他和那个牛一样壮的男人穿过房间,向楼下走去。

“有具尸体等你处理,加兰。”韦伯对第三个男人说。“我们下去看一下。你安排车了吗?”

眼睛明亮的男人略一点头,跟着另外两人同韦伯一道下了楼。

德加莫把信封和笔放到一边。他木愣愣盯着我。

我说:“我是不是该谈谈我俩昨天的对话——还是说那事儿是一桩私人业务?”

“随你怎么谈,”他说,“保护公民是我们的职责。”

“还是你谈吧,”我说,“关于阿尔默的案子,我想了解更多。”

他的脸渐渐红了,眼神里透着难为情。“你说过你不认识他。”

“昨天是不认识,也对他一无所知。打那以后,我听说了莱弗瑞认得阿尔默太太,她是自杀的,莱弗瑞发现了她的尸体,还有莱弗瑞至少是有敲诈阿尔默医生的嫌疑——或者说有敲诈他的条件。而且你那俩开警车来的同事似乎对阿尔默家就在街对面这点很感兴趣。其中一个说那案子解决得一干二净,反正是类似的字眼。”

德加莫了无生气地缓缓道:“我要把那混账的警徽摘掉。他们就会嚼舌头。天杀的蠢杂种。”

“看来没有那回事了。”我说。

他看着烟。“没有哪回事?”

“说是阿尔默谋杀了他妻子,但后台够硬,把事情搞定了。所以没有那回事。”

德加莫一下蹿起来,走到我跟前俯下身子。“再说一遍。”他慢慢说道。

我重复了一遍。

他张开手掌,给了我一耳刮子。我的脑袋狠狠地甩了出去。脸上又热又肿。

“再说一遍。”他柔声说。

我又重复了一遍。他大手一掴,又把我的脑袋拍向一边。

“再说一遍。”

“不说了。事不过三。怕你打不着。”我抬起一只手,摸摸面颊。

他站在那里,弯下腰来,龇牙咧嘴的,湛蓝的眼睛里露出兽性逼人的凶光。

“不管什么时候,跟警察这样说话,”他说,“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再要有下次,我的手就不是平摊着扇你耳光了。”

我紧咬嘴唇,抚摸着脸颊。

“再多插手我们的事,当心一觉醒来躺在巷子里,一群野猫看你好戏。”他说。

我什么也没说。他走到一边重新坐下,喘着粗气。我放下揉脸的手,伸出去,一点点活动手指,紧紧攥起拳头。

“我会记住的,”我说,“这两样都记在账上。”


[1]一种帽顶呈凹形、帽缘上翻的硬质毡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