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无名氏小姐

莫兰锁上店门时,发现高竞已经在路灯下等她了。

自从她的悠然书店开张以来,高竞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等她打烊。但今天的他跟平时有些两样,若是平时,他早就一瘸一拐地逛进店里来了。通常,他都会兴高采烈地向她炫耀自己当天复健运动的新纪录;可今天,他却自始至终站在店门外的树下发呆。

她知道下午他去看守所探望过一位旧同学,而这位故人她也认识。赵胜是她初中时代的好友赵蜜的堂哥。她至今不敢相信,当年向她夸口说要成为华人首席足球明星的赵胜,现在居然成了一个杀人犯。

“嘿!”她走到他身边轻拍了他一下。

高竞回过神来。

“今天生意怎么样?”他问道,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

“营业额一千块。”

“那算多还是少?”

“不多也不少。毕竟,这里地方就这么点大。再说,你永远别指望书店的生意会有多火爆。”虽然不算忙,可她还是觉得浑身腰酸背痛。她举起拳头捶捶自己的肩,心想,肯定是平时闲惯了,所以一下子忙起来,就适应不来了。

高竞腾出一只手来帮她按摩肩膀,莫兰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她听见高竞在对她说话:“你光卖书不就行了?为什么还卖小吃啊?那多麻烦!”

“这儿,这儿,亲爱的……”莫兰指指另一边肩膀,“啊……谢谢……我开的不单单是书店,而是一个可以供大家喝喝咖啡,发发呆的小书吧。告诉你,他们都很喜欢吃我做的茶冻和桑葚果酱,今天乔纳带着她的同事来,我还让她们尝了我爸昨晚做的薄荷茯苓糕。有个女警听说那能祛痘痘,还把剩下的六块都买走了,十五元一块,她眼睛都没眨一下……”莫兰正说得兴致勃勃,发现高竞好像没在听,忙拉了一下他的衣袖:“喂,你在想什么呢?有没有听我在说什么?”

“我听见了。你在说你爸做的那个什么糕,昨晚我看见他做的。我站在旁边才看了一眼,他就对我说,一百年前,像我这种偷看的人是要被挖眼珠的。”

莫兰笑着挽起他的胳膊朝前走。

“我爸有些地方是很老派的,他不喜欢别人看他配药,也不喜欢别人看他做药膳,以后你就机灵点,看见他在捣鼓药,马上躲得远远的。对了,你今天怎么样?看见赵胜了?”她知道高竞今天之所以心事重重,一定跟下午的会面有关。

“见了。如果在路上碰到,我一定认不出他来。”

“他变化这么大?”

高竞叹着气,点点头。

“他到底为什么要见你?”

“他想把那支笔还给我。他让我去他家。”

“真的?!”莫兰停下了脚步。

关于那支笔的恩怨,高竞前一天晚上才告诉她。过去她只是疑惑,高竞和赵胜这对好朋友怎么突然不来往了。她一直以为他们只是因为选择了不同的职业彼此疏远了。而高竞所说的旧事让她大吃一惊,她真没想到,她认识的赵胜竟然还做过如此卑鄙的事。

“你去他家找过了?”莫兰问道。

高竞点头。

“没找到?”莫兰紧张地望着他。

“不,找到了。他过去告诉过我他妈藏东西的怪癖。他妈喜欢把东西藏在窗子附近。”高竞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旧钢笔递给她。

“这就是你爸留下的钢笔?!”她惊讶地看着它,虽然除了旧之外,她一点看不出这支笔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明白,这支旧钢笔对高竞来说意义非凡。“那你为什么还这副表情?应该高兴才对啊……”她嗔怪道,“怎么了?”高竞的神情让她有些疑惑:“笔被弄坏了?”她拉开笔套,但没看出有任何严重的损伤。

这时,高竞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这封信跟笔一起被放在窗台下面的两块石头中间。”

“给谁的信?”莫兰好奇心顿起,连忙接过信,她发现信封上赫然写着“高竞收”三个字,而更令她意外的是,信封里除了那封信外,还有一个绿宝石戒指。

“戒指?这是他给你的战争赔款?”她笑着问,心想,也不知道这戒指是真是假,最好先拿去鉴定一下。

“先看看那封信。”高竞道。

看高竞的表情,莫兰猜想这戒指八成不是给他的。

好吧,先看看这封信写了些什么。

高竞:

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给你写信。

我已经快二十几年没写点什么了。上一次我用笔写字,是在医院的门诊大厅。我要在病历上写自己的名字,可我用了好几分钟才想起自己叫什么。我的手抖得厉害,我写的时候,还傻乎乎地哭了起来,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上中学时候的事。我想,如果没那事,你跟我可能现在还是朋友。我们或许还会常常出去喝酒。

我最近的身体状况很糟糕。常常无缘无故地咳嗽、头晕、拉肚子,有时候,还会看到一些不存在的东西。一个月前的一天,我睡在马路中央,差点被车轧死。当然,很快有人发现了我,我躲过一劫。我被送到家的时候,还在昏睡。等我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急诊室。可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走出家门的。我一直以为自己就睡在家里的床上。

两个月前,我在街上遇到过去的老邻居,她曾是我妈的朋友。我跟她聊了很久。可是,等我回来后,我突然想起,她已经在三年前去世了。

十几天前,我杀死了邻居家的猫。那天,我发了一通火。我感觉有什么东西不断在我头顶盘旋,还听到一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我烦透了,就用拳头不断打沙发,我想把沙发打烂,可是等我醒来,发现有只猫躺在沙发上。我就这样在迷迷糊糊当中,把它杀死了。它是邻居家的猫,有时候会溜进我家来玩。我并不想杀它,我还喂它吃过鱼片干,我不是那种会杀动物的变态。可我现在就是变成了这样。

今天,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只不过更加可怕。

我发现,廖珊和她的儿子被我杀死了。前一天晚上,我感觉自己在切西瓜。可等我醒来,我发现,他们躺在浴缸里。那把西瓜刀就在我的床上,我的手边,上面都是血。我不记得听见过喊叫,更不记得看见过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只是切了几片西瓜而已。可是等我醒来后,我没找到西瓜,哪儿都没有。我想,我可能没切过西瓜,我切的是人。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猜想可能是毒品害的。我身体里的某些东西一定被弄坏了。

可是,当我平静下来后,我突然想起了两件事。

首先,我现在吸的量比一年前已经减少了很多。我妈去世后,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发誓洗心革面,当然,最后还是失败了,可我的确不如过去吸得多了。我以为我的身体会好起来,可情况却刚好相反。

其次,我记得昨晚出去的时候,曾经碰见过水果摊的老常,他问我西瓜味道怎么样。我记得他就是这么问的。如果我真的买过西瓜,我肯定吃不了整个西瓜,我应该会把剩下的西瓜放进冰箱,可是,冰箱里没有西瓜。我不明白,为什么西瓜不见了。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从来没遇到过老常,这也是幻觉。我想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我没想到,我会病得如此严重。

看到这里,你一定在偷笑吧。妈的,我知道你会笑的。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的报应,我活该。

我活该被枪毙。

但即使我死了,我也不想让我妈留下的戒指落在我妹妹赵欣手里,因为这是我送给我妈的生日礼物。我妈死后,赵欣跟我抢过遗产。她是个婊子!

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廖珊。不管怎么样,看到信后,麻烦你把戒指交给廖珊的老妈。她住在明日养老院,廖珊经常会打电话给她,她姓杨。可惜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也没兴趣去弄清楚,我不需要知道太多她的事。

但是,我杀了廖珊和她的孩子,所以,我得做出补偿。

我知道我是逃不掉的,我也没力气逃。我马上要去自首了。希望我能再见你一面。

稍等,我去看看日历,我得记下今天的日期。

赵胜2009年3月14日

莫兰发现信纸上还沾有像血迹般的污渍,连忙把信递还给了高竞。

她看着他把戒指塞回信封,问道:“他想把戒指交给廖珊的母亲。可她会收吗?”莫兰无法想象一个母亲接到凶手的礼物时,会是什么心情。

高竞笑了笑。

“现在谈这个问题还太早,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明日养老院’。董坤他们查过,本市根本就没有这家养老院。”

“那会不会在外地?”

“他们也找过,名字相近的有十几家,但都没有找到廖珊的母亲。”

莫兰觉得赵胜不太可能在这种事上说谎,但没准他会记错。

“也许廖珊的母亲不姓杨。”

“现在的问题不在这里。赵胜说被害人叫廖珊。他说她就叫这个名字。可警方通过全国的户籍登记,找到一百多个叫廖珊的,其中没有一个跟死者的年龄外貌相符。”

“这么说,被害人其实不叫这个名字?”莫兰觉得这事有点蹊跷。

“好像也只能这么解释。”

“她可以对赵胜说谎,可她随身的行李里一定有她的身份证。”

“可问题是,没找到她的行李。”

“没找到?”这事的确蹊跷。

“所以,如果连被害人本人的身份都不能确定,那怎么找得到她的家人?”

“那就只能在报上登寻亲启事了。”

“已经登了一个多星期了,还没任何消息。赵胜实际上对那个廖珊一无所知,他现在唯一能提供的线索就是,那女人是他过去的女朋友温玲的同学。”

“那他们联系过温玲没有?”

“温玲十年前就出国了,她父母是三年前过去的。董坤他们正在寻找她国内的亲戚。可在这之前,他们已经查过温玲过去的学校,他们没在她的班级名册里找到廖珊的名字。”

“如果她根本不叫廖珊,那当然找不到她的名字。”莫兰提醒他。

“也是。”高竞点点头,“我离开赵胜家后,去过他信里提到的那个水果摊,我找到了那个老常。老常说,案发当天,赵胜的确买过一个大西瓜。我问他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他说,赵胜买瓜都赊账,他那儿有记录,一般是两个礼拜结一次。因为是老邻居了,老常还是看着赵胜长大的,所以才肯这么做。”

“可是赵胜说,西瓜不见了……”莫兰接着他的话头说。

“对,不见了……”高竞摇头,显得极为烦恼,“老实说,我真不想管他的破事,这都是他自找的!他干什么都是活该!”

莫兰能理解他的心情,即便拿回那支笔,他也没法在短时间内原谅赵胜,可出于警察的本能,他又没法无视案子中的疑点。其实,莫兰自己也是举棋不定,她不知是该鼓励他去查清案情,还是该劝他少管闲事。最近,开店的事耗光了她大部分的精力,她只想回家好好休息,不过,让她完全不管不问,她好像又做不到。再说,连续剧既然看了开头,那至少也得看完第一集吧。

“也许,我能找人打听一下。”她道。

“找谁?打听什么?”

“赵蜜,她是赵胜的堂妹。当年就是她带我去参加文化宫楼上的那次聚会的。搞不好她还认识温玲。你觉得怎么样?”她问道。

“那……就找找她吧。”他立刻道。

她禁不住莞尔,他还是放不下这案子。

“你觉得我在管闲事,是不是?”他道。

“难道不是吗?”她笑着拿出了手机。

赵蜜是少数几个至今仍跟她保持联络的中学同学。不过莫兰已经不记得她们上次通电话是什么时候了。实际上,自从有了网络,她就很少给朋友打电话,因为所有的朋友几乎都能在网上找到。这就难怪电话接通后,赵蜜会如此惊讶了。

“啊!莫兰?有什么事?!”

“你方便说话吗?”莫兰听出电话里的背景声很嘈杂。

“我刚下班。正准备去乘地铁呢。什么事?”

“我昨天听说了你堂哥的事。”

“他啊——”赵蜜的声音懒洋洋的,似乎不太愿意提起这个人,“我们家早就不跟他来往了。怎么了?他出什么事了?又进戒毒所了?”

“说来话长。你今晚有什么安排?”莫兰可不想在电话里谈这些,“如果没有的话,就来我这儿吃夜宵吧。我的店开张快一个月了,你还没来过呢。”

“现在吗?”

莫兰仿佛看见她在看腕表,忙道:“来吧。我这儿有好吃的等着你。咱俩已经好久没见了,正好边吃边聊。”

赵蜜的嘴馋是两人的友谊维持至今的关键因素。从莫兰初入厨房起,赵蜜就是她的“品尝顾问”。上初中时,无论是戚风蛋糕、牛肉饼还是金枪鱼寿司,只要是莫兰做的,她都会装在小盒子里带到学校让赵蜜试吃。有时莫兰的父母不在,她还会请赵蜜来家里小聚。印象中,赵蜜好像从未拒绝过她,或者说得更直接点,赵蜜从未拒绝过有关吃的邀请。

“可现在已经9点了,我上了一天班,都快累死了……”听起来,赵蜜像是真的已经精疲力竭,可她话锋一转,又道,“好吧,反正我也累了一天了,正好过来轻松一下,有什么好吃的?”

“有我爸做的薏仁燕麦软糕,米浆茶……”莫兰突然想起赵蜜喜欢吃肉,“还有你喜欢的汉堡包,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为你现做一份。”

“啊!我要一个巨无霸!还有,你上次答应要送我你做的果酱!”

“桑葚果酱,我现在就去替你包起来。”

“啊啊,太好了,我马上过来,把你的地址发给我吧!”赵蜜一改之前的疲态,兴冲冲地大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