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前门开了,又轻轻地关上。

一时很安静,就像人在冷空气里呼出的气息,接着一声凄厉的尖叫,随之是一阵绝望的哀号。

随后是一个男人愤怒的声音,说:“马马虎虎,不怎么样,再试试。”

女人的声音说:“我的上帝,这是路易斯!他死了!”

男人的声音说:“我也许错了,但我还是觉得这儿太臭了。”

“我的上帝!他死了,亚历克斯。做些什么——看在上帝份上——做些什么吧!”

“好啊。”亚历克斯·莫尔尼硬邦邦的声音说,“我应该做。我应该让你看起来就像他一样。浑身是血。我应该让你一样去死,一样冰凉,一样腐烂。不,我不必那么做。你已经这样了。一样的烂。结婚八个月,和那样一个家伙鬼混,对我不忠。我的上帝!我怎么会想到和你这个荡妇结婚?”

他说到最后几乎是在吼叫了。

那女人又发出一阵哀号。

“别磨蹭了。”莫尔尼怨恨地说,“你以为我为什么把你带到这儿来?你别骗人了。盯了你几个星期了。你昨晚在这儿。今天我来过这儿了。这儿的一切我都看到了。香烟上你的口红,你喝过的杯子。我现在就能想到你那副样子,坐在他椅子的扶手上,揉他油腻腻的头发,趁他色眯眯时重重给他一下。为什么?”

“哦,亚历克斯——亲爱的——别说这么可怕的事情了。”

“早年的莉莲·吉许[1]。”莫尔尼说,“好一个莉莲·吉许。别这么痛苦了,亲爱的。我得知道这事是怎么做的。你以为我干吗来这儿?我已经一丝一毫都不在乎你了。别装模作样了,亲爱的,别装模作样了,我珍贵的天使般的金发杀手。但我得在乎我自己,在乎我的声誉和我的生意。比如,你擦掉枪上的指纹了吗?”

沉默。接着是一记耳光的声音。那女人哀哀地哭起来。她受了伤,伤得很重。灵魂深处受伤。她表现得恰到好处。

“行了,天使。”莫尔尼吼道,“别来这一套。我拍过电影。我是个演戏行家。别再演了。你要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否则我要拖着你的头发在这屋里满地爬。现在——你把枪上的指纹擦了吗?”

她突然笑了起来。一种不自然的笑,但笑得清脆响亮。接着,她不笑了,同样很突然。

她的声音在说:“擦了。”

“你用过的杯子呢?”

“擦过了。”回答得很平静,很冷漠。

“你将他的指纹弄到枪上了吗?”

“弄了。”

他默默地想了会。“这也许骗不了他们。”他说,“想要令人信服地将一个死人的指纹弄到一把枪上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你还擦掉了其他什么指纹?”

“没有什么。哦,亚历克斯。请别这么无情。”

“打住。打住!让我看看,你是怎么做的,你怎么站的,你怎么拿枪的。”

她没动。

“别在乎指纹。”莫尔尼说,“我会把指纹弄得更好。好得多。”

她慢慢地从帘子敞开的地方走过,我看到她了。她穿着浅绿色的呢子休闲裤,一件浅黄褐色便装,露出针脚,一条绣着金蛇的猩红色头巾。她的脸上满是泪水。

“把它捡起来。”莫尔尼冲她喊叫,“做给我看!”

她在椅子旁弯下腰,起身时手里拿着把枪,龇牙咧嘴。她将枪口指向门帘敞开处,再朝着门口的所在。

莫尔尼没有动,也不吭一声。

金发女郎的手开始晃起来,枪上下摆动,像在跳舞。她嘴唇颤抖,手臂往下垂。

“我做不到。”她喘着气说,“我应该朝你开枪,但我做不到。”

手松开了,枪砰的一声掉到地上。

莫尔尼很快从门帘敞开处走过去,将她推到一边,用脚将枪踢回原处。

“你做不到?”他沉着声说,“你做不到。现在你瞧。”

他抽出一块手帕,弯腰又把枪捡起来。他压了一下什么,仓门打开了。他右手伸进口袋,捏了颗子弹出来,用手指将子弹推进弹仓。他将这个动作重复了四次,啪地将仓门关上,又打开,将弹仓旋转一下,对准一个特定的位置。他将枪放在地上,松手,抽出手帕,站起来。

“你不能朝我开枪。”他冷笑着说。“因为枪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空弹仓。现在枪又装上了子弹。弹仓的位置也对了。这枪打过一枪。枪上有你的指纹。”

金发女郎一动不动,失神的眼睛看着他。

“我忘了告诉你,”他轻声说,“我之前把枪擦过了。我想这会让你的指纹更好地印在上面。我相当肯定指纹印上去了——但我觉得我还想更肯定一些。明白吗?”

那姑娘平静地说:“你想把我交出去?”

他背对着我。穿着黑色衣服。呢帽压得很低。所以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我可以感觉到他说话时恶毒的面容。

“是的,天使,我想把你交出去。”

“明白了。”她边说边漠然地看看他。她那张轮廓勾勒得过于分明的歌女脸上突然有了一种自尊的神情。

“我想把你交出去,天使。”他拖腔拖调慢悠悠地说,好像很享受他的这一举动。“有人会为我感到难过,有人会嘲笑我,但这不会对我的生意造成任何损害。丝毫没有损害。我干的这一行真是奇妙。一点丑闻无关紧要。”

“所以我现在对你只有宣传价值了。”她说,“当然,你也就远离可能被怀疑的危险了。”

“确实如此。”他说,“确实如此。”

“我的动机是什么呢?”她问,神态依然平静,依然不卑不亢,语气如此严肃又轻蔑,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在乎。你和他在搞什么鬼。埃迪跟踪你到邦克山的一条街上,你在那儿跟一个穿棕色外套的金发男子见面。你给了他什么东西。埃迪丢下你,跟踪那家伙到了附近的一幢公寓楼。他想跟下去,但感觉被发现了,只得放弃跟踪。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虽然我知道一件事。在那幢公寓楼,昨天一个名叫菲利普斯的小伙子被枪杀。这件事你知道些什么吗,亲爱的?”

金发女郎说:“我对此一无所知。我不认识叫菲利普斯的什么人,再说,我不会心血来潮跑进去对什么人开枪。”

“但你对瓦尼尔开枪,亲爱的。”莫尔尼几乎温柔地说。

“哦,是的。”她慢吞吞地说,“当然。我们正在讨论我的动机。你想出来了吗?”

“你可以和条子们去讨论。”他突然恶声恶气地说,“说这是情人的争吵。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也许,”她说,“他喝醉时看上去有点像你。也许这就是动机。”

他“噢”了一声,又吸了口气。

“更好看。”她说,“更年轻,肚子没那么大。但同样讨厌的是自鸣得意的傻笑。”

“噢。”莫尔尼说,他感到痛苦。

“这么说行了吧?”她温柔地问他。

他上前一步,挥起拳头。这一拳打在她一边的脸上,她跌倒,坐在了地上,一条长腿伸着,手捂着脸,蓝莹莹的眼睛朝上看着他。

“也许你不应这么做。”她说,“也许我现在不愿意做这件事了。”

“你会做的,没问题。你别无选择。你很容易脱身。这我知道。凭你的长相。但你要把这件事做完,天使。你的指纹在枪上。”

她慢慢站起身,手仍捂着脸。

随后她笑了。“我一开始就知道他死了。”她说,“我的钥匙在门上。我愿意进城去,说我杀了他。但你光滑洁白的爪子别再碰我——要是你想让我说的话。是的,我愿意去找警察。我觉得跟他们在一起比跟你在一起安全得多。”

莫尔尼转过身来,我看见他脸色发白阴沉,下巴上的疤痕抖动着。他从门帘敞开处走了过去。前门开了。金发女郎仍然站了一会,回头朝尸体看了一眼,身体微微发抖,随之从我视野中消失了。

门关了。路上响起脚步声。之后汽车门开了又关上。汽车发动并开走了。


[1]莉莲·吉许(Lillian Gish,1893—1993),美国好莱坞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