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 (5)

  有些出人意料的是,在同性恋者的异性择偶标准当中,传统色彩很重。他们不喜欢性欲强烈、思想摩登的女人,而偏爱贤妻良母型的旧式妇女。不少调查对象在回答如果结婚将选什么样的女性为妻这一问题时说:喜欢贤妻良母型、家庭主妇型的女人。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我要找对象,就找个贤妻良母型的。另一位说:家里逼我谈女朋友,我喜欢生理上无要求的,不喜欢女方有婚前性行为,在性方面也不应该主动。应该尊重传统观念。同时补充说:我找对象就是为了让家里人心里平安,自己并不想找。由于同性恋者的异性性行为动机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他们所看重女性的也仅仅是生育能力而已。这一点与传统文化对女价值的看法不谋而合。

  第三节婚姻关系 (2)

  有一位学历较高的同性恋者说:对女的只能相敬,不能相爱。他说:我不像有些人那样厌恶异性。我对异性没有反感厌恶,只是引不起性欲。同她们还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如果接触多些,产生一点比朋友进一步的感情的可能,还是有的。他准备找一位文化低些、贤妻良母型的妻子,理由是智力较高、比较敏感的女性肯定不能找,太难应付了;找个一心一意简简单单过日子的人就好。

  许多同性恋者提出,他们希望女方在性方面是消极冷淡的。有一位调查对象说:女朋友如不要求发生性关系,感情就会好些。我希望女方本人无性要求,应该是被动的一方。我一个朋友的妻子就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女的需要发泄多可怕。他正准备结婚,他的方针是这样的:我要是真和她结婚,就要让她一辈子不知道(我的性倾向)。人的性欲是可以培养的,可多可少,可高可低,特别是没有性经验的人,很容易被培养成性冷感的人。这就好比有人天天要喝茶,可如果让他天天不喝茶,也就不想喝了。我要给她一个心理障碍,让她想不到这一点。当然我在其他方面都会好好照顾她。

  一位同性恋者对找寻性冷淡的女性怀着信心:我20多岁时谈了第一个女朋友,对方比我小一岁。我们的关系发展到接吻,没有其他接触。分手后到现在仍是一般朋友,没闹别扭。现在又谈一个,我妈说,她和第一个气质很接近。和这一位如果没发生性关系,也许感情还会好些。我深信有性冷感的女人,我希望她冷一点,希望女方无性要求,应是被动的一方,不要在性上太主动。

  我认识一个同性恋者,他结婚三四年才和老婆发生过三四次性行为,平均一年一次,可他妻子就偏偏怀了孕,有了孩子。他结婚的目的就是证明他能干成,掩盖他是同性恋。他找的借口是从小看过相,相士跟他说过不能跟女人同房,一同房鼻子就会出血。

  一位同性恋者说:教我入道的那位老师,和老婆一个月过一次性生活,现在更少了,不定期,有时几个月才一次。这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一位已婚的同性恋者说:我爱人对我不感兴趣,她缺乏性要求,我也不乐意做那事,我们几乎没有夫妻生活。另一位说:我过去相好的一个男友,他孩子一周岁时我去看他,他留我住宿,我们做了爱。他说了一年来的痛苦,没快感,和女人做那件事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没有意思。他要求我每年他生日那天和他做一次爱,我说那不可能。我和一个朋友打过好几年交道,他一直扮演被动角色,没见他勃起过。

  他好几年都不跟妻子过性生活,她用工具自渎。还有一位说:我认识一个人,他和爱人没这种欲望,双方都没欲望。由此我们想到,在中国,同性恋者之所以可以全都结婚,并且对妻子长时期地隐瞒住自己的真正性倾向,正是因为夫妻性生活被置于极其不重要的地位。如果妻子们不是如此性欲低下,如果传统观念不是令她们觉得作为女人羞于向丈夫提性要求,这种婚姻早就难以维持了。由于多数中国女性还是从一而终的,她们当中可能有很多人确已被身为同性恋者的丈夫培养成性冷淡的人,以为所有的夫妻关系都是如此。在不少人心目中,性欲仍是一种不好的欲望,冷淡不仅不是病态,反而是道德高尚的标志呢。

  同性恋者的择偶标准还有一种在常人眼中会认为很奇怪的逻辑,一位同性恋者说:我们科里有一位35岁的女同志,家庭生活很幸福。我很羡慕这样的人。我喜欢女同志马虎一点,在家庭中能处得好。要是我碰上这样的未婚女性,就能有感情,也能有性爱,对单纯漂亮的女孩不能产生性爱。异性恋男性往往都是首先受到女性自身条件如相貌、身材、气质等方面的吸引,再看她工作怎样,家庭怎样;同性恋男子却由于不能受到女性自身的吸引,难以自然地对她们产生性爱,所以会循着一条相反的逻辑择偶。

  总之,这类婚姻的特点是极大地淡化性的成分,而将婚姻其他的功能突出出来。正如蔼理士曾分析的那样:这一类的结合,如果索性把性交的满足搁过不问,而把双方的关系完全建筑在其他共同兴趣之上,前途的幸福倒可以比较多些。(蔼理士,第318页)

  同性恋者婚姻关系的第三种模式是不能成功地做到上述两点,沦为婚姻失败者。等待着他们的大多是婚姻关系失调,直至破裂。

  一位同性恋者对其短暂婚姻经历的感觉非常细腻真实,有一定的代表性:谈谈我的婚姻。八年前,我在一种对她非常了解和理解的情况下(她也同样了解、理解我)和她结婚。婚前半年,我认真分析过我的情感:我不爱她,我没有吻她的欲望,更不要说和她性交。但心想,或许结婚后会自然改变这一切的,于是结了婚。新婚头两夜,由于久别重逢,很兴奋,说起的人和事很多,直到凌晨两三点,没有性接触,亦没有拥抱和接吻。我想,来日方长。第三夜,旅游在外,夜里,清醒,迷蒙的月光和潺潺的流水带来一种恬静温馨的感觉,勃起,将她的手放置处,她的手清醒地缩回去了,顿时,索然无味,翻身,睡去。以后,在新婚二十天的日子里,竟然再也生发不出那夜的情致。一次,她向我靠近,手臂和我相接,我竟全身骤起鸡皮疙瘩。

  她把腿压在我腿上,并逐步上移到阴部,我反感地把她的腿拿开了。我无意于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最后几天,我们分被而卧。她哭了,我无奈。时隔数月,我到异地探亲,仍然是分被而卧,我努力尝试寻找性爱的感觉,激发起爱的欲念,却未能成功。探亲假结束,我的决定也已产生:既然我们都不幸福,那么我们应该道德地分手。于是我坚决地离了婚。这场婚姻,头尾加起来不到半年,相处在一起一个月。我至今依然单身。通过这场无奈的婚姻,我认识到,同性恋者的婚姻是难得幸福的,因为缺乏性爱、情爱的基础,表现在男方,是不可思议的、只有本人清楚的性冷淡。没有性,没有对方(或双方)给予的爱与被爱,诱惑与吸引,谈何幸福?几个知情人都知道我们之间没有性爱,但谁也不懂得:做爱和有一个孩子是很容易办到的,但是那不是真正的性爱。我为什么要欺骗和强迫自己?这个经历,或许只属于像我这么固执、认真、近于迂腐的人。

  另一位的遭遇有相似处,他结婚一年多,有半年和妻子在一起,但离婚时妻子仍是处女:我与妻子没发生性关系。外人看我们是挺般配的一对。但我一直怕同房时不成功,而且欲望、兴趣也不大,兴趣不足引起不敢也不愿去试一试,所以一直一天推一天,到最后也没做那件事。她提出离婚,她人挺好,所以我不同意离,后来她就到法院起诉了,说我有生理问题。法院让我检查,我平常是能勃起的,不知那次是太紧张了还是怎么,就是不行。结果医院证明我是阳痿。离婚后她到处说我有病,弄得我声名狼藉。她说,十三四岁的放猪娃都会做这事,你怎么就不会?其实我不是不会做,不能做,只是不能跟女人做。可我又没法跟他说真话。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我现在就想治好同性恋,证明给她看,我不是不行。

  有位40多岁才被迫结婚的同性恋者说:我春节结的婚,现在五月份了,我妻子仍是处女。她原是个40多岁的老处女。她婚后经常为这事跟我吵闹,夜里不让我睡觉,可我一和她接触就毫无兴趣了。过去我有过一位女友,发生关系时她先给我,再女上位,可我妻子完全不懂这些。她是个极正经的人,做政治工作的,对自己要求很严。她经常哭,还对她家里人说了,弄得丈人全家不理解我。他认为妻子的性要求是负担;结婚的目的是为结婚而结婚,没有性,各方面也不融洽,一想起家里的事就觉得很心烦。但知道大多数家庭的生活也不美满,就这样凑合过吧。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他的男友:他现在连逢场作戏都作不下去了。我曾劝过他,你不爱那女孩子,就不要和她结婚,他勉强自己去结婚,结果一个月也不和太太过性生活,骗太太说自己是阳痿。一位调查对象在与已婚的前任男友相遇时,后者告诉他已和老婆离婚了,说同她没话说,互相讨厌,没有性欲也没有性生活,老回味我们在一块儿的时候。我问过他和妻子怎么样,他说没什么,妻子要求过性生活,就说正在练气功,不能近女色。一年里跟妻子顶多过一两次性生活。那次在X市跟这伙人聊天,他们个个都说将来会结婚。有一个已婚的说,他从不和妻子干那事,还说她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不管。

  有些人在结婚之后又爱上了同性朋友,为与同性朋友交往而不惜离婚。一位自称已经造成好几对离婚的同性恋者,甚至给想为了他离婚的男性朋友出过这样的主意:某次与妻子做爱时,偷偷把声音录下来,人在那种时候说的话后来听到会害臊,以后妻子一要求过性生活,丈夫就放那段录音,如是几次后,她就不乐意做这事了。那时丈夫再要求做爱,是妻子不乐意了,于是丈夫就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照一般人的想法,与其如此煞费苦心制造离婚,还不如干脆不要结婚。其实不然。如前所述,同性恋者结婚有一个隐蔽的功能是人们想不到的,即为了随后取得离婚者身分,以便过无人打扰的单身生活。一个大龄未婚者与一个离婚者的处境是十分不同的,前者会不断受到亲友的规劝、同事的热心帮助及各种干扰,而对离婚者的打扰却少得多。人们或者以为他们保持单身生活是因为前次婚姻所带来的难以平复的心灵创伤,或者以为他们是因离婚者身价下跌难以再婚(对我国征婚广告的研究表明,中国人把是否初婚看得很重;另据统计资料,由于单身人口性别比非常高,男子再婚率很低),只好随他们去,于是这些同性恋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过独身生活了。

  第四节同性恋外遇 (1)

  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同西方的男同性恋者最显着的区别是什么?我们认为,在中国,有许多男同性恋者最终会和女人结婚,这可能是他们同西方男同性恋者最大的区别了。有些来过中国的西方男同性恋者向我们抱怨过这一点——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情人去和女人结婚,至少是对自己感情的伤害;此外,不太了解中国的人也对中国男同性恋者的这种作法百思不得其解。而对从小生活在中国的人来说,男同性恋者同女人结婚就不是那么难理解了:中国文化中存在着较西方为大的结婚压力,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还有长期的民族文化中积淀下来的强大的行为规范的压力,人人都应当结婚就是其中的一项规范。据统计,我国30岁以上未婚的成年人只占约3%;西方社会中这个比例要高得多。

  于是,在中国,同性恋者的妻子们就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群:她们是谁?她们怎样同丈夫相处?她们是否了解丈夫的性倾向?如果了解到这一点,她们是如何对待的?男同性恋者又应当怎样认识自己同女人结婚这件事?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大多用种种办法隐瞒自己的性倾向,有人还会利用中国女性性权利观念不强的特点,长期不同妻子过性生活,许多女人不好意思主动向丈夫提性要求,这对同性恋者来说再合适不过;即使有的女人能主动提要求,他们也会想出一些借口,如身体不适、练气功等等来推诿。由于大多数中国妇女还是从一而终的,而且有人从不同别人交流这方面的信息,也不了解别的夫妻是怎样的,所以有的同性恋者的妻子甚至会以为别的夫妻的情况跟自己一样。

  从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不会主动向妻子坦白自己的性倾向。当然也有例外,有一位大学教授在激烈的内心斗争之后,主动对妻子讲了。可是他对我们说,他很后悔,他不但没有使妻子理解自己,反而陷入一种更复杂的内心矛盾中。因此,大多数同性恋者的妻子都不了解丈夫的性倾向,少数知道的都是在丈夫无意中暴露了性倾向之后,比如丈夫在外面交男朋友被警方拘留;或者在同性恋活动场所遭到坏人的讹诈、抢劫或殴打;或者在单位被人发现;或者偷看丈夫日记时发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