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 (4)

  在与优生学的论战之中,人类学家博厄斯指出:一切复杂活动都是由社会决定的;在广大的健康人群中,社会刺激远比生理机制更有效验。(转引自弗里曼,第33页)整个文化人类学就建立在这些论点的基石上。从这种观点观察同性恋的角色问题,我们得到这样的看法:性别角色主要是社会角色,它不是由生殖器和遗传基因来定义的。考察人类的一切行为,动物学的成分只占很小的比重,更多的应是文化因素,是后天习得的东西。因此,绝不能将同性恋者在性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完全等同于其性别角色。

  第三节性行为方式 (1)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性恋与异性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样的,只有一点例外:同性恋没有交。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性恋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性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对象是否同性。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一类性行为方式是同性恋特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性行为方式在异性恋中都存在。

  除了在交上的区别之外,一些性学家还发现了在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之间存在着的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表明,男同性恋伴侣有四分之三在做爱时刺激,而异性恋夫妻中只有3-4%由妻子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相互手淫、和,偶尔采用人造和震荡器,还有极少情况下有拳对肛门交。美国的一项调查将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作了比较分析,口对男性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17%,在异性恋中占5%;这种行为方式是男同性恋者最常使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在同性恋行为中,准备动作与主要行为之间的界线不如异性恋性行为中那么清楚。此外同性恋者是更为有效的性伴侣,因为他们是从自己身上了解到对方的性敏感部位的。(凯查多利,第336-337页)

  拉里亚对同性性行为的基本方式作出的描述如下:很多同性恋男子间的性接触并不包括的插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淫,夹股性交,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激,相互用口刺激阴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插入的肛门性交。(拉里亚,第131页)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性恋者做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性恋者的主要性方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林纳,第70页)

  在目前国内关于男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研究中能找到的最佳统计资料如下表:

  接吻86;79;14;256;4746;2

  触摸生殖器93;91;84;256;4796;0

  生殖器被触摸93;92;43;657;0737;4

  口刺激他人生殖器75;220;04;842;4593;3

  生殖器被他人口刺激75;818;26;142;4613;2

  肛门被他人口刺激50;343;66;118;8273;3

  肛门被他人生殖器插入48;546;15;523;6382;7

  口刺激他人肛门24;269;76;17;3113;2

  (潘绥铭,第429页)

  我们此次调查问卷数据与潘绥铭的数据大体相符。调查对象的性行为方式中,以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较常见;就少多了,更少。在从未过不经常经常这三项描述中,较多人属于从未过;较少人不经常;填写经常的人数所占比例最少。考虑到中国同性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

  我们的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做了下列一般描述:一般两人好,就是相互,搂着睡觉。当然是先玩,脱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性兴奋点据一位以精于此道出名的同性恋者称,男性全身竟有29处之多。同性恋者的接吻多有法国式的,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舔上膛等方式。关于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有和相互手淫,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腿之间。相互手淫,相互。69比较普遍,但这个只能在家里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如厕所。做爱主要是抚摸,亲吻,,手交,有时使用其他工具,不是必须的。我喜欢爱的感觉,不喜欢暴力。我知道对艾滋病要谨慎一点,我不会做太离奇的、不卫生的事。不作,我也不愿,只是一般的抚摸手淫。

  有人谈了对接吻的感觉:以前我一直拒绝跟人接吻,因为我认为接吻不属于性行为,而应划入感情的范畴,所以当我第一次与人做了这种事之后,失望得要命。跟流行歌曲歌词所唱的‘我的舌头是美味佳肴任你品尝’一点也不一样。接吻既不甜也不咸,令人感到索然无味。总之这一切并不令人激动。当然,也许是因为我不爱他。我拼命想要解释这种失望和失落,想了很久。一位经常在社会上走动有过许多陌生性伴侣的人说:记忆里我一生接过吻的没有几个,至多三四个。

  一位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这样写道:20岁到40岁之间,虽结婚,但妻性冷淡,且十年分居,性生活稀少。性发泄方式是:或手淫,或在河边稀泥中,或在暖水瓶胆中插入寻求快乐,并喜欢在公众场合主要是公厕和浴池,裸露阳物,观看他人的。44岁时,一次在浴池遇一三十多岁的军人干部,用手在水下刺激我的生殖器。两人同至旅店拥抱,接吻,相互手淫,他还用口吸吮我的精液,这是第一次。

  我刚参加工作时住集体宿舍,一屋住七八个人,我和他两张床挨在一起,就有了这种关系,每次都是相互手淫。这种关系保持了半年。

  我和他的性关系很少。那时我们都是高中生,在一个床上睡觉,别的不会做,只是拥抱,他是被动的。他有了反应后通过自己手淫解决。

  我们每星期要做一两次,大多数时间有。最大的快感是他把我搂在他怀里。接吻是我最快乐的时候。由于太多,我犯了痔疮,疼的时候就不喜欢,后来不疼时就喜欢。

  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这样谈到性快感: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彪形大汉,年轻时一表人材。他不喜欢他的老伴。他主动来找我,老想让我给他,有时我就满足他的要求,他X后感到很舒服,性快感使人热血沸腾,有一种整个人都解放出来的感觉。

  我和他91年认识,94年发生关系。我这三年都没敢往那方面想。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出去喝了酒,想顺路去看看他。他一个人住。我就和他睡一块儿了。我一摸他裤衩说,怎么硬了?他一笑,我就把手缩回来了。我平时总喜欢搂着人睡,睡着睡着他就翻过身来把我抱住了,亲吻,抚摸。我从头到尾亲他,给他叼了,后来就。他是插入者。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是以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深入访谈后所得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的全部性活动当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调查过程中,不少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也有不少人从未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只占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发所做的如下概括:大部分的中国男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的情形很多。另一位说:我和一个朋友同居了几年时间,性行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从未有过。

  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调查对象反映,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作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有关的说法如:主动一方器官的大小影响到能不能干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别喜欢这种方式。我有痔疮,所以没接受过。我跟他说,如果你实在愿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结果他没有做。我不喜欢,觉得自己对别人做不卫生,别人对自己做不舒服,很痛。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过69式。

  在发现艾滋病之后,更多人从健康方面考虑,减少了活动。统计资料显示,通过健康教育等预防措施的开展,美国同性恋男子的发生率已从1984年的39%下降为1987年的19%。使用避孕套的人则从相应年份的26%上升到79%。(万延海,1992年)调查中发现,近年对预防艾滋病的宣传也部分地改变了中国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虽然大多数人认为艾滋病的威胁还不很切近,但有人已出于对艾滋病的恐惧杜绝行为,有人听说唾液会传染,连接吻都不敢了。

  一位从未过的调查对象这样说:艾滋病一旦在那些‘卖’的人里传起来会很危险的,在有层次的人里情况会好一点。安全措施是个必要条件。我觉得自己可以终身不要,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觉得很不卫生,而且会很痛苦。我估计如果我做也不会有快感,被进入只会有痛苦。但他又补了一句:很难说我会不会去试一下。

  其次,按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这里主要是指行为的被动一方。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要求,也不喜欢,只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才会做出这种行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虽不喜欢,但接受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我不喜欢被动,做这事的前提是他喜欢。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他说:他本来是很男性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我这样做,好像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作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性恋者说:那次坐火车去XX,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做爱过程中提出什么要求他都答应。被动一开始是疼的,要有个适应过程,后来会有快感。我同意你进入我的身体是因为我爱你,两人合在一起是因为爱。

  以作条件的交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交易。一位调查对象讲,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对方是有用的人,自己就会同意接受: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俩之间的性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第三,有种乍听难以理解的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不乐意接受熟人这么做,熟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很少,多是互相。与其他方式相比,更貌似异性交方式,难免给人施予者是男性角色,接受者是女性角色的印象,因此施予者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接受者则容易有受辱的感觉。于是就有了以下的说法:两人感情好了,交情在那儿,再发生这种事就好像对不起对方了,不好意思再做这种事了。两人像亲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会觉得对不起我。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到一位偶然结识的伙伴时说:我跟他接触过一次,第二次他太粗暴了,要求,他的要求我不能满足,就不欢而散了。有过被动,我不喜欢,可以说很讨厌。对那些特别喜欢的人、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痛苦的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熟人也不会过于为难我。

  最后,有少数同性恋者从心理上和道德上不能接受这种性交方式。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我不赞成。从心理上讲很厌恶,有脏的感觉,觉得像低等动物的行为。相互手淫和都可以接受。我讨厌插入,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不愿意。自从我有同性恋行为以来,十五六年了,不足十次。

  总之,尽管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都有过的经历,但它确实属于一种较不寻常、较为重大的事件,至少从发生频率上看,在全部同性恋性行为中不是频率最高的性行为方式。弗洛伊德在这个问题上也是这样说的:在男性倒错者中,肛门性交其实并不常见,恐怕还是相互手淫的多。(弗洛伊德,第28页)

  然而,男同性恋者当中,确实有人喜欢,甚至有上瘾的。不少调查对象都承认见过或听到过有上瘾的人,并说:接受多次后就会成癖。一位喜欢施予的资深同性恋者根据自己的观察作出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30%的人非常乐意接受;30%的人经劝说可以接受;还有40%的人无论如何不愿接受。我们将这一估计到其他调查对象那里核对,他们大都认为差不太多。

  第三节性行为方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