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风

1

那天夜里刮起了一阵沙漠大风。那是一股燥热的圣安娜风,从山口里喷涌而出,让你的头发打卷,心脏乱跳,皮肤刺痒。这样的夜里,每一场狂欢酒会都会以拳脚相向收场。平日里温驯的小媳妇也会摸摸菜刀的锋刃,研究起丈夫的脖颈来。一切皆有可能发生。你甚至可以在一家鸡尾酒吧里喝上一整玻璃杯啤酒。

那天夜里,我就在我那间公寓对街的一家时髦簇新的酒吧里喝啤酒。这家店刚刚开张了个把礼拜,生意惨淡。吧台后面的小伙子刚刚二十出头,看上去像是一辈子都没沾过一滴酒似的。

除我之外,整家店里只有一个客人。那是一个背对着门,坐在高脚凳上的醉鬼,面前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摞十分的硬币,加在一起大概有两块钱的样子。他用小杯喝着纯黑麦威士忌,看上去正孤独地沉浸在一个只有他自己的世界里。

我在吧台的另一头落座,接过了我要的那杯啤酒,对小伙子说:“你家的啤酒斟得够满,伙计,不拿泡沫来充数。这一点我得承认。”

“我们才刚开张哪,”小伙子说。“得慢慢积攒客源。你之前来过,是吗,先生?”

“嗯哼。”

“住在附近吗?”

“就住街对面的伯格伦德公寓,”我说。“我叫约翰·达尔莫斯。”

“多谢,先生。我叫卢·彼得罗洛。”他身子往前一靠,从乌黑锃亮的吧台对面凑近我。“你认识那个伙计吗?”

“不认识。”

“他应该回家了,我觉得。我应该叫辆出租车送他回家。他把他下周的酒都早早喝光了。”

“这样的夜里,”我说,“你就由他去吧。”

“这对他不好,”小伙子说道,一面对我怒目而视。

“黑麦威士忌!”醉汉哑着嗓子叫道,头都不抬一下。他打了个响指,没拍桌子,以免打乱那堆码好的硬币。

小伙子望着我,耸耸肩。“我该给他倒酒吗?”

“他的肚子长在谁身上?反正不在我身上。”

小伙子又给他倒了一杯纯黑麦威士忌,但我怀疑他在吧台后面偷偷往里面兑了点水,因为酒端上来的时候,他的神色内疚得就像刚刚踢了他奶奶一脚似的。那醉鬼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从那堆硬币里取下两枚角子来,小心翼翼,无比精准,就像一位在做脑肿瘤手术的顶尖外科医师。

小伙子回到我身边,往我的杯子里添了点啤酒。窗外,沙漠风在呼号。每隔一小会儿,它就会把那扇镶了彩色玻璃的双开弹簧门吹开几英寸。那可是一扇很沉的门。

小伙子说:“首先,我不喜欢醉鬼;其次,我不喜欢他们在我这里喝醉;再次,我首先就不喜欢他们。”

“华纳兄弟可以用你这句台词,”我说。

“他们用了。”

就在这时,店里又来了一位顾客。门外,一辆车吱呀一声停住了,弹簧门开了。一个看上去有点行色匆匆的伙计走了进来。他扶住门,用一双没有表情、闪闪发亮的黑眼睛将屋里飞快地扫视了一番。他体格健壮,肤色黝黑,面孔狭长,双唇紧闭,模样挺帅。他穿着一身深色的衣服,一块白手帕从前胸口袋里腼腆地露出头来。他神色冷静,却又像是绷紧了某根神经。我猜是因为这热风吧。我自己也感受到了一点这种似是而非的冷静。

他望着醉汉的后背。醉汉正用面前的空杯子玩跳棋。新来的顾客看了看我,然后目光顺着一长排半卡座指向房间另一头。座位全都空着。他继续往里走——走过那个在座位上晃晃悠悠、自言自语的醉汉——来到吧台后面的小伙子面前,开口道:

“伙计,有没有见到过一位女士进来?个子很高,很漂亮,棕发,穿一条蓝色绉丝裙,披一件印花波蕾若短外套,戴一顶宽边草帽,上面箍一条丝绒帽圈。”他的声音紧绷着,让我很不舒服。

“没有,先生。我这里没来过这样的女士。”吧台招待说。

“多谢。纯苏格兰威士忌。上快些,麻烦了。”

小伙子把酒端给了他,那伙计付了钱,一口气把酒喝干,抬脚朝门外走去。他走了三四步,然后停住了,面对着那个醉汉。醉汉咧开嘴笑了。他不知从哪里忽地掏出一把枪来,动作快得让人只看见一团模糊的黑影。他稳稳地握着那把枪,看上去并不比我喝得更醉。那个肤色黝黑的高个子一动不动地站着,接着脑袋微微向后一缩,便又一动不动了。

门外,一辆汽车呼啸而过。醉汉手里握着的是一把点二二打靶手枪,上面装着一个大大的准星。手枪发出两声脆响,一缕淡淡的青烟袅袅升起——非常非常淡。

“再见了,沃尔多,”醉汉说。

接着他把枪指向了吧台招待和我。

黑小子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终于倒下。他先是踉踉跄跄地走了两步,然后站住了,挥舞着一只胳膊,然后又踉跄了两步。他的帽子掉了,接着他脸朝下趴在了地上。在他终于脸着地之后,又闹腾出好大的动静,就好像他肚子里灌满了水泥似的。

醉汉从凳子了滑溜下来,将那堆硬币扫进口袋,朝门口溜去。他侧过身来,那把枪贴在体侧。我没带枪。我没想到出来买杯啤酒也需要带枪。吧台后面的小伙子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醉汉用一边肩膀轻触门扉,目光一直盯着我们,然后后退一步推门出去了。门开了,一股强风夺门而入,将地上那人的头发吹了起来。醉汉说:“可怜的沃尔多。我猜我让他流鼻血了。”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抬脚就向门口冲去——多年的实践让我习惯于永远做出错误的抉择。不过这回,我的抉择也并不重要了。门外的汽车发出一声轰鸣,等我冲到人行道上时,只看见车后的尾灯在最近的转角处变成一团模糊的红光。我记下了车牌号,就像我挣到了我的第一笔一百万一样(开个玩笑啦)。

街道上,人流与车流来来往往,一切如常。没人表现得像是听到了枪响。大风的呼号让点二二的两声脆响听上去就像是砰砰的关门声,假如有人留意去听的话。我返身回到了鸡尾酒吧里。

小伙子依然一动不动。他只是站在那里,两手平放在吧台上,身子微微前倾,低头盯着那个黑小子的后背。黑小子也一动不动。我弯下腰,摸了摸他的颈动脉。他动不了了——永远也动不了了。

小伙子的面部表情不比一块牛腿肉更丰富,色泽也差不多。他眼神中的愤怒多于惊骇。

我点了一支烟,冲天花板吐了一口烟圈,不耐烦地说:“快打电话。”

“也许他还没死,”小伙子说。

“当一个人选择了点二二时,那就意味着他绝不会犯错。电话在哪儿?”

“我没电话。不装电话,我的开销也已经够大了。天啊,我真想一脚把八百美元的费用踢飞!”

“这地方是你的?”

“在发生这件事情之前是我的。”

他脱掉白外套和围裙,从吧台里头绕了出来。“我来锁门,”说着他便掏出了钥匙。

他走了出去,掩上门,从外头拨弄着门锁,直到锁簧咔哒一声就位。我弯下腰,将沃尔多翻转过来。起初,我甚至都看不到子弹是从哪里射入的。过了一会儿我看清了。他的外套上面有两个很小的孔,就在心窝上方。他的衬衫上面有一星血迹。

那醉汉可真是无可挑剔——作为一名杀手而言。

过了大约八分钟,巡警小子们走了进来。小伙子——卢·彼得罗洛——这时已经回到了吧台后面。他又披上了那件白外套,点了点收银机里的钞票,把钱装进口袋,在一本小本子上记了账。

我挨着一张半卡座的边沿坐下,抽着烟,看着沃尔多的脸变得越来越死沉。我琢磨着那个穿印花衣的姑娘是谁,沃尔多为什么要把没有熄火的车子丢在外面,为什么他这么匆忙,那个醉汉究竟是在等他,还是碰巧在那里。

巡警小子们一身臭汗地跑了进来。两人都是那种常见的大块头警察,其中一个帽子下面插了一枝花,那顶警帽歪扣在头上。看到了地上的死人,他丢掉花,弯腰去摸沃尔多的脉搏。

“像是死了,”他说道,又把他的身子翻过来一些。“哦,没错,我看到子弹从哪儿进去的了。干净利落。你们俩看到他中枪了吗?”

我说看到了。吧台后面的小伙子没说话。我跟两个警察描述了事情经过,说凶手似乎是开着沃尔多的汽车跑掉了。

那个警察一把将沃尔多的钱包拽了出来,飞快地翻了一遍,吹了声口哨。“一大把钞票,没有驾照。”他收好钱包。“好啦,我们没有碰他,瞧见没?只是想瞧瞧能不能找到他的车牌号,好用广播通缉。”

“你们没碰他才见鬼呢,”卢·彼得罗洛说。

警察瞪了他一眼。“好吧,伙计,”他轻声说。“我们碰他了。”

小伙子拿起一只干净的高脚酒杯,擦拭了起来。在余下的时间里,他从头到尾一直在擦着那只杯子。

又过了一分钟,一辆凶杀组的快车鸣着警笛,吱呀一声停在了门外,四个男人走了进来——两个警察,一个摄影师,还有一个搞技侦的。那两个警察我都不认识。在大城市里,就算干侦探这行干了许多年,你还是会认不全所有的警察。

其中一个警察是个矮小黝黑、安静温和的男人,脸上挂着微笑,一头拳曲的黑发,一双柔和聪明的眼睛。另一个警察则是个瘦骨嶙峋、下巴老长的大个子,鼻子上青筋凸起,眼神没精打采。他的模样像是个酒鬼。他看上去很厉害,但似乎是对自己究竟有多厉害稍稍有些高估。他把我赶进了靠墙的最后一个卡座,他的搭档则带着小伙子去了前头,蓝制服的巡警们这时便离开了。那个取指纹的家伙和摄影师埋头开始干活。

一个法医进来了,只待了一会儿就气冲冲地走了,因为房间里没有电话让他呼叫运尸车。

那个矮个儿警探把沃尔多的口袋翻了个底朝天,又掏空了他的钱包,把所有东西都扔进卡座桌子上的一块大手帕里。我看到了一大把钱、钥匙、香烟、另一块手帕,差不多就这些东西了。

大个子警探把我推进卡座一头。“交代吧,”他说。“我叫卡普尼克,调查警督。”

我把皮夹摆在他面前。他看了一眼,里外翻了一遍,把皮夹扔还我,在一本本子上记了一笔。

“约翰·达尔莫斯,是吧?私家探子。你来这里有事情?”

“有——喝酒,”我说。“我就住在街对面的伯格伦德公寓里。”

“认识前面那个小伙子吗?”

“他开张后我来过一次。”

“有没有看出他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没有。”

“这么个小年轻,碰上这种事情表现得似乎太淡定了,不是吗?没事,你不用发表意见。讲你的故事就成。”

我讲了——讲了三遍。一遍是为了让他记下梗概,一遍是为了让他记下细节,还有一遍是为了让他判断这是不是我事先背下来的台词。最后他说:“这小妞儿让我很感兴趣。凶手管这伙计叫沃尔多,但好像一点儿也不确定他会来这里。我是说,如果沃尔多不确定那小妞儿会上这儿来,那也就没人能够确定沃尔多会上这儿来。”

“这个见解很深刻,”我说。

他端详着我。我脸上没有笑。“听上去像是仇杀,对不对?不像是事先预谋好的。也没有策划逃脱手段,他能跑掉纯属运气。在这座城里,一般人下车时不大会不锁门。凶手当着两个有效证人的面行凶。这一点让我很不舒服。”

“我不喜欢当证人,”我说。“报酬太低了。”

他咧嘴一笑。他的牙齿看上去斑斑点点的。“凶手真喝醉了吗?”

“就凭那样的枪法?没醉。”

“我也这么想。好吧,这案子很简单。这家伙肯定有案底,还留下了一大把指纹。就算我们这儿没有他的大头照,不出几个小时我们也会查出他的身份来。他跟沃尔多有仇,但他今晚并没有打算见沃尔多。沃尔多只是进来打听一个小妞儿的下落——他跟那妞儿有个约会,但没有接上头。今晚很热,这样的大风会毁了姑娘的妆容的。她很可能找了个地方,进里头等着。这么说,凶手冲着沃尔多的心窝给了他两枪,然后逃之夭夭,根本就不在乎在场的你俩。事情就这么简单。”

“没错,”我说。

“简单得让人觉得不对劲,”卡普尼克说。

他摘下毡帽,胡乱捋了一把那头蓬乱的金发,然后把脑袋架在两只手上。他生着一张又长又凶的马脸。他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把脸,又擦了后脖颈和手背。接着他摸出一把梳子,梳了梳头发——他梳过头的模样更难看了——然后重新戴好帽子。

“我只是在想,”我说。

“嗯?想什么?”

“这个沃尔多对于那姑娘的衣着打扮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他今晚肯定已经见过她了。”

“那又怎样?也许他要出去撒泡尿。也许等他回来的时候,那姑娘已经走了。也许她改主意了。”

“没错,”我说。

但这根本就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的想法是,沃尔多懂得用一种普通人根本不知道的方式来描述那姑娘的衣着。印花波蕾若短外套,蓝色绉丝裙——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波蕾若短外套。我也许会说那是条蓝裙,甚至是蓝丝裙,但我绝对说不出蓝色绉丝裙来。

过了一会儿,两个男人拎着一只篮子走了进来。卢·彼得罗洛还在擦拭着玻璃杯,跟那个黝黑的矮个儿警探说话。

我们几个全都去了警察局总部。

警察问讯卢·彼得罗洛的时候,他表现得挺不错。他老爹在康特拉科斯塔县里靠近安条克的地方有片葡萄园。他给了卢一千美元,让他做生意。卢就开了这家鸡尾酒吧,里里外外再加霓虹灯,总共花了正正好好八百美元。

他们放他走了,叫他不要开门营业,直到他们确信取完了指纹为止。他到处找人握手,咧嘴笑着说,估计这场凶杀案对生意还是有好处的,因为不管出了什么事,没人相信报上的报道,大家肯定会上他这儿来听他讲故事的,顺便再买上几杯酒。

“这家伙可真是不知忧愁为何物啊,”卡普尼克说。“反正是不会因为别人而忧愁。”

“可怜的沃尔多,”我说。“指纹取得怎么样?”

“有点糊,”卡普尼克气哼哼地说。“但我们会做一个分类判定,今晚电传到华盛顿去的。要是没有匹配的,你就要在楼下放照片的铁架子前面认一天照片了。”

我跟他还有他的搭档握了手——他的搭档叫伊巴拉——然后就走了。他们也还不知道沃尔多究竟是谁。他口袋里没有表明身份的物件。

2

晚上9点左右,我回到了我住到的那条街道。我左右张望了一番街面,这才走进伯格伦德公寓。那家鸡尾酒吧就在对街再过去一点的位置上,有一两个看客把鼻子贴在玻璃上,但并没有大群的围观者。人们看到了警察和运尸车,但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在街角的杂货店里玩弹球机的那几个小子。他们什么都知道,就是不知道该怎么保住工作。

大风还在呼号,烫得像是从烤炉里吹出来的,尘土和碎纸屑在风中打着旋,直往墙上撞。

我走进公寓楼的门厅,乘自动电梯上了四楼。我拉开门,跨了出去,发现那里正站着一个在等电梯的高个儿姑娘。

那姑娘一头棕色的鬈发,戴一顶有丝绒帽圈和宽松蝴蝶结的宽边草帽。她生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睫毛长得都快到下巴颏了,身上是一袭蓝裙,有可能是绉丝的,线条简约但曲线毕现,裙装外面披着一件也许是印花波蕾若的短外套。

我开口道:“你身上这件是波蕾若短外套吗?”

她冷若冰霜地瞥了我一眼,打了个手势,像是要扫去面前的一张蜘蛛网。

“是的。麻烦你——我有急事。我想——”

我没有动弹。我挡住了她进电梯的路。我们就这样瞪着彼此,她的脸一点一点地红了。

“你最好别穿着这身衣服上街,”我说。

“什么,你怎敢——”

电梯哐当一声,掉头向下了。我不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她的嗓音中并没有啤酒馆女郎的那种尖锐的鼻音,反倒是有一种柔和轻盈的音质,就像春雨。

“我不是要勾搭你,”我说,“你有麻烦了。他们要是坐电梯来这个楼层的话,你只有这么多时间逃离楼道了。先把帽子和外套脱了——赶快!”

她没有动弹。她的脸似乎在那副不算太浓的妆容后面微微有些发白。

“警察,”我说,“正在找你。找你这身衣服。给我个机会,我来告诉你为什么。”

她忽地转过头去,回头望着走道。这样的漂亮妞儿,我不能怪她这会儿还想再蒙我一次。

“你真无礼,不管你是谁。我是31号公寓的勒罗伊太太。我可以向你保证——”

“那你跑错楼层了,”我说。“这里是四楼。”电梯在楼下停住了。门被拽开的声音顺着电梯井传了上来。

“脱!”我厉声叫道。“赶快!”

她摘掉帽子,脱下外套,动作飞快。我一把抓住她的衣帽,团成一团塞在胳膊下面。我抓住她的手肘,拉着她转了个身,我俩一同朝着楼道深处走去。

“我住42号。就在你楼上对门。你自己选择吧。再说一遍:我不是要勾搭你。”

她又用那种飞快的手势捋了下头发,就像一只小鸟在梳理羽毛。这个动作背后有着一万年的练习实践。

“我回自己的房,”说完她夹着手包,快步走过楼道。电梯在三楼停住了。电梯一停,她也停了。她转过身来,面朝着我。

“楼梯在后面,电梯井边上,”我轻声说。

“我没有自己的公寓,”她说。

“我就知道你没有。”

“他们在找我吗?”

“是的,但明天之前他们还不会把整个街区的每块石头都翻一遍。而且那也只会发生在他们没能认出沃尔多身份的情况下。”

她瞪着我。“沃尔多?”

“噢,这么说你不认识沃尔多,”我说。

她缓缓地摇了摇头。电梯又下去了。惊恐在她那双蓝眼睛中闪烁,就像水面上的涟漪。

“不认识,”她说,紧张得透不过气来,“不管怎样,赶快带我离开这楼道吧。”

这时我俩几乎已经来到我家门前了。我把钥匙塞进锁孔,摇开门锁,用力把门朝里推开,然后伸手进去打开灯。她进了门,像一道海浪似的从我身边经过。空气中飘过檀香的味道,非常淡。

我关上门,把帽子往椅子上一扔,看着她信步走到牌桌前,桌子上还摆着一个我之前没能解出的棋局。一进房间,房门上锁,她的恐慌感立刻就消失了。

“这么说,你还会下象棋,”她说道,嗓音中充满戒备,仿佛她只是上我家来看看我的蚀刻版画。真是那样的话该有多好啊。

我俩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屏息聆听着远处电梯门的哐当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脚步声——

我咧嘴一笑,但笑容背后是紧张而非愉悦。我走进小厨房,笨手笨脚地摸出两只玻璃杯,忽而意识到她的帽子和波蕾若外套还夹在我胳膊下面。我走进壁床后面的梳妆室,把衣帽塞进一只抽屉里,返身回到厨房,又挖出一瓶上好的威士忌,调了两杯高杯酒。

当我端着酒走进房间时,她手中却握着一把枪。那是一把小号的自动手枪,枪柄是珍珠母贝的。我一进来,枪口就向上一蹿,猛地指向我——她的眼中充满恐惧。

我站住了,两手各端着一杯酒,开口道:“也许这股热风让你也发了疯。我是一名私家侦探。我可以证明给你看,如果你允许的话。”

她微微点了点头,脸色发白。我慢慢地走了过去,在她身边放下一只酒杯,又退回去,放下我自己那杯,掏出一张没有折角的名片来。她坐了下来,左手抚平蓝裙的左膝部,握着枪的右手架在右膝上。我挨着她的酒杯摆下名片,回到我那杯酒边上坐下。

“不要让别人靠你那么近,”我说道。“如果你是认真的话。还有,你的保险忘开了。”

她的目光刷地一下垂了下去,身子打了个哆嗦,那把枪收回了包里。她一口气喝下了半杯酒,砰的一声放下酒杯,拿起那张名片。

“我一般不请别人喝那么多酒,”我说。“请不起。”

她的嘴噘了起来。“我猜你是要钱吧。”

“唔?”

她没有说话。那只手又靠近提包了。

“别忘了开保险,”我说。她的手停住了。我继续说道:“这个叫做沃尔多的伙计个头挺高,像是有一米八的样子,纤瘦、黝黑,棕色的眼睛,眼珠子很亮。鼻子窄,嘴唇薄。一身深色的套装,露出一块白手帕,急着要找你。有印象吗?”

她又端起了酒杯。“原来那就是沃尔多了,”她说道。“好吧,他怎么啦?”她的嗓音里现在似乎透着一点微醺了。

“嗯,出了点蹊跷事。街对面有一家鸡尾酒吧……对了,你整晚都上哪儿去了?”

“坐在我自己的车里,”她冷冷地说。“大部分时间里。”

“你没看到对街那头乱成一团吗?”

她的眼神很想说“不”,但没能成功。她的嘴巴说道:“我知道那里出了点乱子。我看到了警察还有红色的探照灯。我猜是有人受伤了。”

“确实是有人受伤了。而这个沃尔多在此之前正在找你。就在那家鸡尾酒吧里。他描述了你的相貌和衣着。”

她的双眼此刻僵得就像一对铆钉,神情也不比铆钉更丰富。她的嘴唇开始颤抖,颤抖得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我就在场,”我说,“在跟那个开酒吧的小伙子说话。酒吧里没有别人,只有一个坐在高脚凳上的醉汉,再就是那个小伙子和我本人。醉汉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而不见。就在这时,沃尔多走了进来,开口打听你的下落,我们说没见过你,他就准备离开了。”

我抿了一口酒。我和所有人一样都喜欢营造戏剧效果。她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吃了。

“他正准备离开。就在这时,那个刚才对一切都视而不见的醉汉突然管他叫沃尔多,接着就掏出一把枪来。他朝他开了两枪——”我打了两下响指——“就像这样。他死了。”

我被她骗了。她冲着我哈哈大笑起来。“这么说,是我丈夫雇你来监视我的,”她说。“我早该知道这整个儿就是一场戏。你和你的沃尔多。”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她。

“我从没想到他会吃醋,”她恶声恶气地说。“至少不该吃我们家前任汽车夫的醋。斯坦嘛,当然会让他有点酸溜溜的——这很自然。但约瑟夫·乔特——”

我在半空中打了个手势。“女士,咱俩当中必有一个完全搞错了状况,”我嘟囔道。“我不认识什么斯坦或是约瑟夫·乔特。所以,帮我一把吧。我甚至都不知道你有私家汽车夫。这附近的人可不怎么爱找私家汽车夫。至于丈夫嘛——是的,我们偶尔会找上一个。但只是偶尔。”

她慢吞吞地摇了摇头,手一直贴近那只提包,一双蓝眼睛闪闪发光。

“演得不够好,达尔莫斯先生。差远了。我知道你们这些私家探子。你们都是混蛋。你把我骗进自己的公寓——如果这真是你的公寓的话。说不定这公寓里住的是另一个恶心的男人,为了几块钱什么样的证词都愿意说。现在,你又想要吓唬我,然后好敲诈我——同时再从我丈夫那里拿钱。好吧,”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得付你多少钱呢?”

我把手中的空杯子放在一边,往椅背上一靠。“不好意思,我得点一支烟,”我说。“我神经有些紧张。”

我点了烟,她在一旁阴沉地看着我,脸上没有畏惧——或者说,畏惧的程度还不足以揭示出任何真实的、暗藏其下的负罪感。“这么说,他叫约瑟夫·乔特,”我说道。“在鸡尾酒吧里杀了他的那家伙管他叫沃尔多。”

她微微一笑,笑容中透着憎恶,但又有点近乎包容的意味。“别废话了。多少钱?”

“你为什么要见这个约瑟夫·乔特?”

“当然是找他买下一件他从我这里偷走的东西啦。一件我恰好珍视的东西。而且,以通常的价值来衡量,那东西也很值钱。值15000美元。那是一个我爱过的男人送给我的。他死了。行啦!他死了!他死在了一架起火的飞机上。好啦,回去吧,把这话告诉我丈夫,你这卑鄙的小耗子!”

“嘿,我脱了衣服都有190磅重呐!”我嚷道。

“可你依然很卑鄙,”她也嚷道。“不劳烦你去告诉我丈夫了。我自己告诉他去。反正他说不定已经知道了。”

我咧嘴一笑。“真聪明。那还有什么等着我来发现呢?”

她抓起酒杯,将残酒一饮而尽。“这么说,他以为我要去见约瑟夫,”她冷笑道。“好吧,我确实要见他。但不是要和他上床。我不和汽车夫上床。不和一个我从门前台阶上捡来,又给了他一份工作的流浪汉上床。我用不着这样贬低自己,如果我真想找人玩玩的话。”

“女士,”我说。“你确实用不着。”

“我现在要走了,”她说道。“想拦我你就试试看。”她从提包里一把抽出那支珍珠母贝枪柄的手枪。

我咧嘴一笑,笑个不停,身子一动不动。

“哈,你这卑鄙龌龊、一文不值的小混蛋,”她怒骂道。“我怎么知道你真是个私家侦探?你说不定就是个骗子。你给我的那张名片根本说明不了什么。反正谁都可以印名片。”

“没错,”我说。“我还聪明到两年前就住进了这里,就为了等你今天搬进来的时候敲诈你,因为你没能见到一个真名叫约瑟夫·乔特,以沃尔多的化名在对街的酒吧里被人干掉的男人。你身上有钱买下这件值15000块的东西吗?”

“噢!你以为你可以打劫我,是吧!”

“噢!”我学着她的腔调。“我现在又成抢劫大师啦,是吧?女士,能不能拜托你把手枪的保险打开?看到一把好枪这样被人戏耍,我的职业情操很受伤。”

“你从头到脚都让我讨厌,”她说。“滚开。”

我一动不动。她也一动不动。我俩都坐着——挨得不算很近。

“你走之前,再向我透露一个秘密吧,”我恳求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在楼下租一间公寓呢?就为了见下面那条街上的一个伙计?”

“别傻了,”她厉声道。“我没有租公寓。我撒谎了。那是他的公寓。”

“约瑟夫·乔特的?”

她急促地点点头。

“我对沃尔多的描述符合约瑟夫·乔特的特征吗?”

她再次急促地点头。

“好吧。总算弄清了一个事实。难道你还没有意识到,沃尔多中枪前描述了你的衣着——当时他正在找你——而他的描述被人转告给了警方——而警方不知道沃尔多是谁——因而正在寻找如此穿着打扮的某人来告诉他们?这几点你还不明白吗?”

她手中的那把枪突然抖动起来。她低头看看枪,目光有些迷茫,然后缓缓地把枪收进了包里。

“我是个傻瓜,”她低语道,“居然会开口跟你说话。”她瞪着我,瞪了许久,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亲口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我。他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心虚。我猜敲诈犯都是这个样子。他本来要在街上和我碰面的,但我迟到了。等我赶到的时候,那里已经到处是警察了。于是我就上楼来到约瑟夫的公寓门前,敲了敲门。之后我回到自己的车里,又等了一会儿。我总共上来三次。最后一次,我爬楼梯上到四楼乘电梯。我已经在三楼被人看到两次了。然后我就碰见了你。就是这样。”

“你刚才提到你有个丈夫,”我咕哝道。“他这会儿人在哪里?”

“他在开会。”

“啊,开会。”我话中带刺地说道。

“我丈夫可是个大人物。他要开许多的会。他是个水电工程师,满世界地跑。你最好弄明白了——”

“行了,”我说。“哪天我请他吃午饭,让他亲口说给我听。不论约瑟夫捏住了你的什么把柄,那把柄现在也进了坟墓。跟约瑟夫一起进了坟墓。”

她终于相信了。我之前一直以为她永远也不会相信了。“他真的死了?”她低语道。“真的吗?”

“他死了,”我说道。“死了,死了,死了。女士,他死了。”

她的整张脸一下子像馅饼酥皮一样全散了架。她的嘴并不大,但那一刻应该塞得下我的一只拳头。一片寂静中,电梯在四楼停住了。

“你要敢叫,”我厉声道,“我就让你鼻青脸肿。”

这话不好听,但很管用。她顿时清醒了过来。那张嘴就像活板门一样合上了。

我听到有脚步声沿着楼道由远及近。我们都有直觉。我举起一根手指放在唇边。现在她一动不动了。她脸上的表情像是被冻住了一般。那双蓝色的大眼睛就像眼睛下方的两团黑影一样阴沉。

热风呜呜吹着紧闭的窗户。每当圣安娜风刮起时,窗户就得关上,不管气温有多高。

楼道里传来的是一个普通男人的脚步声,听上去漫不经心的。但这双脚却在我家门外停住了,紧接着就是一阵敲门声。

我一指壁床后面的那间梳妆室。她悄无声息地站起身来,胁下紧夹着那只手包。我又指了指她的酒杯。她飞快地拿起杯子,从地毯上溜过,穿门而出,轻轻地在身后将门拉上。

我真不知道自己找上这一大堆麻烦究竟是为了什么。

敲门声再度响起。我的手背湿了。我故意让椅子吱呀一响,站起身来,打了个响亮的哈欠。然后我走到门边,拉开房门——没有拿枪。这是个错误。

3

起初我没认出他来。也许沃尔多之前也没认出他来,恰恰是出于截然相反的原因。之前在鸡尾酒吧里,他自始至终都戴着一顶帽子,而此刻帽子却不见了。之前帽檐的下端起始线恰恰就是此刻头发的上端终止线。那道泾渭分明的分界线之上,只有干硬苍白、全无汗迹的皮肤,几乎像疤痕一样刺目。他不只是突然老了二十岁。他完全变了个人。

但我认识他手中的那把枪——点二二口径的打靶手枪,上面有个大大的准星。我也认识他的眼睛。明亮、冰冷的眼睛,眼窝很浅,就像蜥蜴的眼睛。

他孤身一人。他拿枪轻轻抵在我的脸上,咬牙切齿地说:“没错,是我。咱们进屋吧。”

我后退一小步,刚好让出足够的空间,便又立定不动了。这肯定正合他的心意——这样他不用怎么挪动就可以把门关上了。从他的眼中,我读出了这正是他的心意。

我并不恐慌。我只是动弹不得了。

他一关上门,就又推着我后退几步,步伐很慢,直到有什么东西抵住了我的腿肚子。他双目直视着我的眼睛。

“那是张牌桌,”他说。“哪个傻蛋在这里下象棋呐。你吗?”

我咽了一口唾沫。“我没真在下。我只是在瞎摆弄。”

“那就是说有两个人,”他的嗓音沙哑又轻柔,就好像在某次严刑逼供中,哪个条子抡着包皮铁棍照着他的气管来过一棒子似的。

“这是一道棋题,”我说。“不是一盘棋局。看看棋子。”

“我不知道。”

“好啦,就我一个人,”我说道,我的声音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颤抖。

“对我来说没差别,”他说。“反正我完了。那个告密的家伙早晚要把我供出去,不是明天,就是下礼拜。有啥法子呢?我只不过是不喜欢你这张脸,伙计。还有那个穿着吧台制服、一脸得意的娘娘腔,像是在福德汉姆校队之类的鬼地方打过左截锋什么的。你们这样的家伙都见鬼去吧。”

我没说话,也没动弹。那个大准星轻轻地耙过我的脸颊,近乎抚摸。那男人微微一笑。

“再说了,这么干也是应该的,”他说。“以防万一。像我这样的老犯人是不会留下清清楚楚的指纹的——哪怕是喝高了也不会。如果我没有留下清楚的指纹,那到时候会指证我的就只剩下两个目击证人了。让他们见鬼去吧。你玩完儿了,伙计。我猜你自己也清楚。”

“沃尔多怎么惹你了?”我尽量拿出我确实很想知道的口气来,而不只是想避免身子像筛糠一样打战。

“以前在密歇根抢一家银行的时候,他告了密,把我弄进去四年。他自己搞了个‘诉讼撤回’。在密歇根蹲四年大牢可不是度夏令营。那些关无期徒刑犯的州监狱保管让你老老实实的。”

“你怎么知道他会上那儿去?”我哑着嗓子问道。

“我不知道。哦,没错,我是在找他。我确实很想碰上他。前天晚上我在街上瞥见他一眼,但跟丢了。在他进门之前,我并没有在找他。但紧接着,事情就起了变化。沃尔多——这小子挺机灵。他怎么样啦?”

“死了,”我说。

“我身手还是那么棒,”他咯咯笑道,“酒醉酒醒都一样。哎,只可惜我现在靠这个挣不来钞票了。城里头的条子认出我来了吗?”

这个问题我回答得不够快。他拿枪管猛戳了一把我的喉头,我一阵窒息,几乎本能地要伸手去抓了。

“嘿,”他轻声警告我。“嘿。你没那么蠢。”

我把手缩了回去,垂在身体两侧,摊开手掌,掌心向着他。这肯定合他的心意。他没有碰我,除了用那把枪。他似乎毫不在乎我身上有没有枪。他也不必在乎——如果他心中只有一个打算的话。

他似乎对一切都毫不在乎,居然又摸回了这片街区。也许是这股热风让他着了魔。大风呼呼地撞击着紧闭的窗户,就像突堤下拍岸的浪涛。

“他们取到指纹了,”我说道。“我不知道指纹有多清楚。”

“够清楚——但达不到电传的要求。要查出名堂来,他们只好用航空邮件寄到华盛顿去,再寄回来。你来告诉我为什么我会上这儿来,伙计。”

“你在酒吧里听到了小伙子和我的对话。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和住址。”

“你说的是我怎么来的,伙计。我问的是为什么。”他冲我微微一笑。想到这也许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最后一个微笑,我真心觉得他笑得实在是太难看了。

“够了,”我说。“刽子手从不让你来猜他为什么上这儿来。”

“嘿,你骨头还挺硬。等我搞定了你,我就去拜访一下那个小伙子。昨天我从警局总部一路跟回了他家,但我猜我应该先把你处理了。我从市政厅跟回了他家,就开着沃尔多租来的那辆车。从警局总部,伙计。那群滑稽的条子。你可以坐在他们的大腿上,他们也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可只要你拔腿往电车上跑,他们就会掏出机关枪一阵狂扫,打死两个路人、一个窝在车里睡觉的出租车司机,外加一个在二楼拖地的保洁大妈——偏偏没打中那个他们要追的家伙。那群滑稽的蠢蛋条子。”

他扭了扭抵在我脖子上的枪口。他的眼睛比刚才更疯狂了。

“我有时间,”他说。“沃尔多租来的那辆车暂时不会有人打报告的。他们一时半会儿也认不出沃尔多来。他聪明得很。那小子可滑头了,这个沃尔多。”

“我马上要吐了,”我说,“如果你不把这枪从我喉头拿开的话。”

他笑了,垂下枪口抵在我的心窝上。“这下满意了吗?满意了吱一声。”

我一定是不经意间说话的声音太大了。壁床边上,通向梳妆室的那扇门开了一道窄缝。先是一英寸。接着是四英寸。我看到一双眼睛,但没有望向它们。我死死地盯住眼前这个秃顶男人的双眼。我可不想要他把目光从我的眼睛上拿开。

“吓坏啦?”他轻声问道。

我抵住他的枪,开始打战。我猜他喜欢看着我打战。那姑娘从门缝里钻出来了。那把枪又握在她手中了。她要么会拔腿朝门口逃——要么会放声尖叫。不管怎样,这下玩完儿了——咱俩全玩完儿了。

“嘿,你这是想磨蹭一整夜吗?”我用发颤的声音抱怨道。我的声音听上去像是从远处飘来的,像是收音机中的一个人声,像是对街的一声叫唤。

“我喜欢这样,伙计,”他微笑道。“我就是喜欢。”

那姑娘像是飘浮在半空中一样,悄悄地飘到了他的背后。再没有什么能比她的脚步更无声无息的了。不过,这并没有什么用。他才不会跟她玩游戏呢。我好像已经认识他一辈子了,可我仅仅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五分钟。

“要是我叫呢,”我说。

“哈。要是你叫呢。那你就叫吧,”他边说边给了我一个杀手的微笑。

她没有靠近门。她飘到了他的正后方。

“好吧——那我就在这里叫,”我说。

仿佛收到了暗号一般,她用那支小枪狠狠地戳中了他的肋骨,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他不可能不做出反应。这就像是膝跳反射。他的嘴猛然张开了,两只胳膊忽地一下从体侧弹起,背微微弓起。那把枪正指着我的右眼。

我伏下身子,使尽全力用膝盖猛顶他的裆部。

他的下巴掉了下来,我一拳砸了上去,仿佛我砸的是美国东西大铁路的最后一枚道钉。直到今天,每当我活动指节的时候,依然能感受到那一拳的力量。

他的枪耙过我的侧脸,但没有开火。他身子已经软了。他痛得喘着粗气,扭着身子趴了下去,左侧着地。我一脚踢在他的右肩上——狠命的一脚。那把枪从他手中弹开了,滑过地毯钻到了一把椅子下面。我听到几只棋子在我身后的地板上叮当作响。

那姑娘站在他跟前,低头看着他。紧接着,她那双阴沉恐惧的大眼睛猛然抬起,目不转睛地与我四目相对。

“我是你的了,”我说。“我的一切也都是你的了——现在,永远。”

她没有听见我在说话。她的眼睛睁得太大了,亮蓝色的虹膜下面都露出了眼白。她快步向门口退去,举着那把小枪,伸手摸到背后的门把手,拧了一把,拉开门,溜了出去。

门关上了。

她头上没戴帽子,身上没披那件波蕾若短外套。

她手里只有那把枪,枪上的保险依然没开,所以她开不了枪。

屋里这时一片沉寂,只有风声。接着我听到了他在地板上喘着粗气。他的脸惨白中透着青灰。我走到他身后,搜了他的身,看看他还有没有第二把枪,但并没有找到。我从办公桌里掏出一副店里买的手铐,把他的两只胳膊拽到胸前,将手铐咔哒一声拷在他的腕上。只要他别用太大力气晃,那副手铐应该不会开。

他那双眼睛依然在估量着我这副身板该用几号的棺材,尽管眼中写满了疼痛。他躺在地板中央,依然左侧着地——一个干瘪皱缩、扭成麻花的秃顶小个子,龇牙咧嘴,牙齿上满是斑斑点点的廉价银质补牙料。他的嘴巴看上去就像一个黑洞,他的气息就像一阵阵小波浪一样。

涌动、哽塞、停滞,然后再次涌动,进行得异常艰难。

“不好意思,伙计,”我咕哝道。“我又能怎么办呢?”

这样的话——对这样的杀手说。

我走进梳妆室,拉开衣柜抽屉。她的帽子和外套就摆在我的衬衫上。我把它们塞在下面,又把衬衫展平盖在上头。然后我走进外面的小厨房,倒了一小杯够劲儿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在那儿伫立了片刻,听着热风呼号吹打着窗玻璃。一扇车库大门砰然作响,一根架在两只绝缘体间的供电电缆拉得太松了,砰砰地抽打着楼房的侧墙,就像有人在拍打地毯。

酒精起了作用。我回到客厅,开了一扇窗。地上躺着的这伙计没有嗅到她的檀香味,但别人也许会闻到。

我又关上窗户,擦了一把手心,拨通了警局总部的电话。

卡普尼克还在那里。话筒里传来他那自以为是的声音:“喂?达尔莫斯?你先别说。我猜你是有主意了。”

“认出凶手身份了吗?”

“怕是没有,达尔莫斯。真是不好意思啦。这种事情嘛,你知道的。”

“没事。我不在乎他是谁。只请你过来一趟,把他从我家公寓的地板上给弄走。”

“我的妈呀!”紧接着他就安静了下来,压低了嗓子。“等等,嘿。等等。”我好像能听见远处隐约传来关门的声音。接着他的声音再度响起。“讲吧,”他轻声说。

“拷了手铐,”我说,“就等你来收了。我不得已用膝盖顶了他一下,不过他过会儿就没事了。他上这儿来是为了消灭一个目击证人。”

又是片刻停顿。他的声音现在甜得像浸了蜜一样。“听好了,小伙子。这里头除了你,还有谁?”

“还有谁?没人了。只有我。”

“很好,请保持,小伙子。悄悄的。好吗?”

“你以为我想要整个街区的流浪汉全都上我这儿来观光吗?”

“放松点,小伙子。放松。坐好了,坐稳了。我马上就到。什么也别碰。听明白了?”

“明白了。”我又报了一遍地址和公寓号,好替他节省时间。

我几乎能看到他那张瘦骨嶙峋的大脸在闪闪发光。我从椅子底下掏出那把点二二打靶手枪,坐在那里,手中握着枪,直到门外的楼道里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是指节轻叩门板的哒哒声。

卡普尼克孤身一人。他飞快地堵住门道,推着我退回房间,脸上挂着绷紧的笑容,然后关上房门。他站在那里,背靠着门,手藏在外套的左襟下面——一个瘦骨嶙峋的大块头硬汉,一双没精打采、冷酷凶残的眼睛。

他垂下那双眼睛,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那小子的脖颈微微抽搐了一下。他的目光就像短匕首一样,一刀一刀地扎人——让人厌恶的目光。

“确定是这家伙?”卡普尼克的嗓音沙哑。

“确定。伊巴拉在哪儿?”

“哦,他正忙着呐。”说这话的时候他没有看我。“那是你的手铐?”

“是的。”

“给我钥匙。”

我扔给了他。他动作敏捷地在凶手身边单膝跪下,从他的腕上摘下我那副手铐,扔到一边。他从屁股兜里掏出自己那副手铐,将秃顶男人的双手扭到身后,咔哒一声将他反手拷住。

“好吧,是你——”凶手用没有半点起伏的语调说道。

卡普尼克咧嘴一笑,捏紧拳头,狠狠地一拳砸在了他的嘴巴上。他脑袋猛地往后一仰,差点没折断脖子。鲜血从他的嘴角下面一滴一滴地落下。

“弄条毛巾来,”卡普尼克命令道。

我拿来一条手巾递给他。他恶狠狠地把手巾塞进凶手的两排牙齿间,站起身来,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搓了一把他那头乱糟糟的金发。

“行啦。说吧。”

我说了——只字不提那个姑娘。这故事听上去有点不对劲。卡普尼克看着我,一言不发。他揉了揉青筋暴突的鼻翼,然后掏出梳子,梳起了头发,跟他之前在鸡尾酒吧里面的动作如出一辙。

我走上前去,将那把枪递给了他。他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把枪塞进了侧边口袋里。他的眼中闪过一种说不出的神情,嘴巴咧开,脸上绽开了一道生硬惹眼的笑容。

我弯下腰,动手捡起棋子,扔进棋盒里。我把棋盒放在壁炉架上,拉直了折叠牌桌的一条腿,瞎磨蹭了一会儿。与此同时,卡普尼克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的身上。我要的就是让他自己理清头绪。

最后。他终于理清了。“这家伙用的是一把点二二,”他说。“他之所以用这枪,是因为凭他的身手,哪怕是用这样的小枪也能把事儿给办了。也就是说,他确实身手不凡。他敲了你家的门,用这把家伙戳着你的肚子,推着你退回房间,告诉你说他上你家来就是要灭你的口——可你居然把他拿下了。而且你还没有枪。你孤身一人把他拿下了。你自己的身手也不简单啊,伙计。”

“听着,”我边说边朝门口望了一眼。我拿起一枚棋子,夹在两根手指间捻搓着。“我当时正在解一道棋题,”我说。“借此忘掉一些事情。”

“你有心事,伙计,”卡普尼克轻声说。“你该不会想要骗一个老警察吧,小子?”

“这可是抓住了一条大鱼,我把功劳送给了你,”我说。“你说你还要怎么样?”

躺在地板上的那家伙从被毛巾堵住的嘴里发出一声含混的嘟囔。汗水在他的秃顶上闪着光。

“怎么啦,伙计?你在打什么鬼主意?”卡普尼克几乎是在耳语了。

我飞快地瞥了他一眼,又把目光挪开。“好吧,”我说。“我一个人根本搞不定他,你清楚得很。他当时正拿枪顶着我呢,使起枪来更是看哪儿打哪儿。”

科普尼克闭上一只眼,另一只眼眯成一道缝,和善地冲我使了个眼色。“继续往下讲,伙计。这一点我确实也想到了。”

我又磨蹭了一阵子,想把这戏演得更真切。最后,我缓缓开口道:“刚才还有一个小子在我这里。这家伙在博伊尔岗干了一票打劫,没成。一票三脚猫的加油站劫案。我认识他家里头的人。他其实骨子里并不坏。他过来就是想问我讨张车票钱的。敲门声响起时,他就溜进了那里——”

我一指壁床边上的那扇门。卡普尼克的脑袋慢吞吞地转了过去,又转了回来。他又眨了眨眼睛。“而这小子手中有枪,”他说道。

我点点头。“他溜到了他背后。胆小鬼可不敢这么干,卡普尼克。你真的得放这小子一马。你真的不能把他牵扯进来。”

“这小子被通缉了吗?”卡普尼克轻声问道。

“他说还没有。但他害怕那是早晚的事。”

卡普尼克微微一笑。“我是凶杀组的人,”他说。“你干了啥呢,伙计?”

我指了指地上那个被塞住嘴巴、拷上手铐的男人。“是你抓住了他,对不对?”我轻声说。

卡普尼克依然在笑。一条白乎乎的大舌头伸了出来,摩挲着他肥厚的下嘴唇。“那我是怎么办到的呢?”他低语道。

“从沃尔多身上取出弹头了?”

“当然咯。点二二长弹头。一颗打中了肋骨,另一颗正中要害。”

“你是个细心的家伙。你绝不遗漏任何线索。你对我一无所知。你只是上我这儿来看看我的枪是什么型号的。”

卡普尼克站起身来,然后又在凶手身边单膝跪下。“你能听到我说话吗,伙计?”他问道,他的脸紧贴着躺倒在地的那个男人的脸。

那个男人又含混地吱了一声。卡普尼克站了起来,打了个哈欠。“谁他妈在乎他说什么?继续讲,伙计。”

“你并不指望在我这里找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但你还是想检查一遍我的住处。你当时就在那里翻翻找找——”我指了指梳妆间——“我啥也没说,但有一点不高兴,也许吧——就在这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接着他就进来了。过了一会儿,你猫了出来,拿下了他。”

“啊。”卡普尼克咧开大嘴笑了,一口大牙差不多和马嘴里的牙一样多。“你很对路,伙计。我给了他一拳头,顶了他一膝盖,就这么拿下了他。你没有枪,这家伙冷不丁地突然袭击我,我一记左勾拳把他打下了后楼梯。行了吗?”

“行了,”我说。

“你进了城里头的局子也会这么讲?”

“是的,”我说。

“我会罩着你的,伙计。你好好待我,我待你也不会差。忘了那个小子吧。你想要上头放他一马,尽管跟我说。”

他走到我面前,伸出一只手。我握了握他的手——黏糊糊得像条鱼。黏糊糊的手心和手心黏糊糊的人都让我恶心。

“还有一件事,”我说。“你的那位搭档——伊巴拉。你没带他一起玩,难道他不会有点不高兴吗?”

卡普尼克胡乱捋了一把头发,掏出一块黄兮兮的丝质大手帕来擦了擦帽圈。

“那个意大利佬?”他嗤笑道。“让他见鬼去吧!”他逼近我,嘴里的气息喷到了我脸上。“别讲错了,伙计——关于那个咱俩共同的故事。”

他的口气很难闻。这一点也不奇怪。

4

卡普尼克在调查局长办公室里讲故事的时候,房间里一共有五个人——一个速记员、局长、卡普尼克、我,还有伊巴拉。伊巴拉坐在一把歪向侧墙的椅子上。他的帽子压得低低的,遮住眼睛,但柔和的眼神依然在帽檐下若隐若现,那副小小的、沉静的笑容挂在他那线条漂亮的拉丁式唇角边。他没有正眼看卡普尼克。卡普尼克也没有正眼看他。

门外的走廊上,卡普尼克和我拍了几张握手的照片:卡普尼克帽子戴得笔挺,一手握枪,脸上挂着坚毅果决的神情。

他们说他们知道沃尔多是谁,但没有告诉我。我不相信,因为局长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幅沃尔多的停尸照。照片照得很漂亮: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领带打得笔挺,打在他眼睛上的光线刚好让他双目褶褶生光。没人看得出照片上的这位是个死人,心脏上面还有两个子弹孔。他看上去就像个舞厅里面的风流浪子,正犹豫着是要拿下那位金发姑娘呢还是这位红发姑娘。

我回到家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半夜了。公寓楼大门上了锁,我笨手笨脚摸索着钥匙,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黑暗中轻轻地向我呼唤。

那个声音只说了两个字:“拜托!”但我听出了那是谁。我转过身,看到一辆深色的凯迪拉克跑车就停在装卸区边上,没开车灯。街上的灯光拂过一双女人的明眸。

我走上前。“你是个大傻瓜,”我说。

她只说了句:“进来。”

我爬进车里,她发动引擎,驾车沿着富兰克林大道开过一个半街区,又转弯上了金斯利大道。热风依然炽烈狂暴。一间公寓房开着背风的侧窗,窗户后面飘出收音机的欢快歌声。街上停了许多车,但她还是在一台闪亮簇新、挡风玻璃上贴着车商广告的帕卡德小敞篷车后面找到了一处空位。她驾轻就熟地把车开到路缘边,然后仰靠在角落里,戴着手套的双手搭在方向盘上。

此刻的她一身黑衣,近乎深褐色,头上戴着一顶傻乎乎的帽子。我闻到了她身上的檀香味。

“我之前对你不太友好,是吧?”她问道。

“你只是救了我的命。”

“发生什么了?”

“我叫了警察,跟一个我不怎么喜欢的条子扯了几个谎,把逮住凶手的功劳全送给了他——就是这样。你帮我摆平的那个家伙就是杀死沃尔多的凶手。”

“你是说——你没有跟他们提起我?”

“女士,”我又开口道,“你只是救了我的命。你还要我做什么?我准备好了,充满热情,将尽全力不辱使命。”

她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没人从我口中得知你的身份,”我说。“顺便说一句,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是弗兰克·C·巴萨利太太,家住弗里蒙特街212号。奥林匹亚,24596。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多谢,”我咕哝道,手上搓弄着一支干巴巴的、没点着的香烟。“你为什么要回来?”接着我用左手啪地打了个响指。“帽子和外套,”我说。“我这就上楼去拿。”

“不止是这个,”她说道。“我还想要我的珍珠项链。”

我大概是吓得一哆嗦。没有那串珍珠项链,我经历得似乎也已经够多了。

“好吧,”我说。“跟我说说你的珍珠项链。我们已经遇上了一场谋杀、一个神秘的女人、一名疯狂的杀手、一次英勇的救援,还有一位受到操纵,打了假报告的侦探。现在,我们又遇上了珍珠项链。好吧——尽管说来。”

“我本打算出5000美元买下这串项链的。卖家就是那个你管他叫沃尔多,我管他叫约瑟夫·乔特的男人。项链应该在他手上。”

“不在,”我说。“我看到了从他口袋里面掏出来的东西。一大把钱,但没有珍珠项链。”

“也许藏在他的公寓里?”

“也许吧,”我说,“据我所知,也有可能藏在整个加州除他口袋之外的任何一处地方。这样一个炙热的夜晚,巴萨利先生还好吗?”

“他还在城里开会。不然的话,我就没法过来了。”

“唔,你可以把他带上的,”我说。“他可以坐在行李厢里面的加座上。”

“哦,我表示怀疑,”她说。“弗兰克体重200磅,身板可厚实了。我想他不会乐意坐进行李厢的,达尔莫斯先生。”

“哎哟,我们这是在说什么呀?”

她没有接话。那双戴着手套的小手轻轻地、挑逗似的叩着纤细的方向盘圈。我把没点着的香烟扔出窗外,微微转过身去,一把搂住了她。

放手的时候,我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她尽可能地远离我,紧靠着她那一侧车门,抬起裹着手套的手背擦拭着红唇。我静静地坐在那里。

一时间,我俩谁都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悠悠地开了口:“刚才是我想要你这么干的。但我以前并不是这个样子。直到斯坦·菲利普斯魂断蓝天后,我才变成了现在这样。要是他还活着,我现在就是菲利普斯太太了。那串珍珠是斯坦给我的。价值15000美元,他说过一次。白珍珠,四十一颗,最大的直径差不多有9毫米。我不知道重量有多少格令。我从来没有找人鉴定过,也没有拿给珠宝商看过,所以我不知道这些事情。但我爱这串珍珠——因为斯坦。我爱斯坦。这样的爱你一辈子只会有一次。你能理解吗?”

“你的名字叫什么?”我问道。

“洛拉。”

“继续往下讲,洛拉。”我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干巴巴的烟来,夹在指间摆弄着,好给手头找点事情做。

“项链上有一个简单的银搭扣,形状像一个双叶螺旋桨。原本雕凸饰的位置上镶着一粒小钻石。我告诉弗兰克说,这串珍珠是我自己在商店买的大路货。他看不出差别来。我敢说,想要看出名堂来确实也不太容易。你瞧——弗兰克是很爱吃醋的。”

黑暗中,她凑近了我,她的身体触到了我的身体。但这一次,我没有挪开。风在呼号,树在颤抖。我手上依然捻搓着那支烟。

“我猜你读过那篇故事,”她说道。“一位妻子和她那串价值不菲的天然珍珠项链,可她却告诉丈夫——”[1]

“我读过,”我说。

“我雇了约瑟夫。那段时间我丈夫在阿根廷。我很孤独。”

“你当然孤独了,”我说。

“约瑟夫和我经常开车出去兜风。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喝上一两杯。但仅此而已。我不会和一个——”

“你跟他说了那串珍珠的事,”我高声打断了她。“你家那位体重200磅的大胖子一从阿根廷回来,就把他踢出了门外——而他则拿走了那串项链,因为他知道珍珠是真的。事后,他提出以5000块钱的价格把项链卖还给你。”

“对,”她的回答只有一个字。“我当然不想报警。当然,在这种情况下,约瑟夫也不怕让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可怜的沃尔多,”我说。“我真有点替他难过了。这种时候碰见一位对你有意见的老朋友,真是太不凑巧了。”

我在鞋跟上打着一根火柴,点燃了香烟。热风把烟叶吹得太干了,烟燃起来就像干草一样。姑娘静静地坐在我身边,双手又搭在了方向盘上。

“这帮飞行员——追起女人来真不得了,”我说。“而你直到现在依然爱着他——或者你以为自己依然爱他。你以前把那串珍珠放在哪里呢?”

“就放在我梳妆台上的一只俄国孔雀石珠宝盒里。和其他人造珠宝放在一起。我只能如此,如果我还想戴它的话。”

“而它事实上价值15000块。你认为约瑟夫也许把项链藏在了自己的公寓里。31号,对吗?”

“对,”她说。“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

我推开车门,钻出汽车。“我已经领过报酬了,”我说。“我这就去看看。我那栋公寓楼里面的房门都不是特别结实。警方一旦把沃尔多的照片登上报纸,就会查出他的身份来。但今晚还不会,依我看。”

“你真是太好了,”她说。“我就在这里等你吗?”

我一只脚踏在脚踏板上,身子探进车里,两眼望着她。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只是站在那里,与她的明眸对视着。然后我关上车门,沿着街道朝富兰克林大道走去。

尽管狂风吹皱了我的脸,但我依然能闻到她发丝中的檀香,感受到她嘴唇的温暖。

我打开了伯格伦德公寓的大门,穿过静悄悄的门厅走进电梯,乘到了三楼。然后我轻手轻脚地走过静静的楼道,弯腰查看31号公寓的窗沿。屋里没有灯光。我敲了敲门——轻轻地,悄悄地,老派的私酒黑帮就是这么敲门的,脸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微笑,屁股后面有一个深不见底的口袋。没人应门。我抽出皮夹里面那片又厚又硬、像是窗玻璃一样框住驾照的赛璐珞,把它插进门锁和门框间,用力靠住门把手,把它朝门枢推。赛璐珞的边沿碰到了弹簧锁的斜面,只听见啪嗒一声、冰柱断裂般的脆响,锁开了。我推开门,走进近乎漆黑的室内。街灯星星点点地渗了进来,点亮了几个零星的显眼之处。

我关上门,打开灯,静静地站在那里。空气中有一种奇怪的味道。我一下子就闻了出来:那是黑烟叶的气味。我摸到靠窗的烟缸台边,低头看到了四只棕色的烟蒂——墨西哥或是南美的香烟。

楼上——我家的楼层——传来踩过地毯的脚步声。有人在上厕所。我听到了抽马桶的水声。我走进31号房的卫生间。除了一点垃圾,啥都没有。根本没有藏东西的地方。小厨房搜起来要费事些,但我也只是草草搜了一遍。我知道这间公寓里面并没有什么珍珠。我知道当沃尔多转身迎来老朋友的两粒子弹时,他正要出门,行色匆匆,而且显然心事重重。

我回到客厅,转动折叠壁床,目光越过镶着镜子的那一面,投向梳妆室,寻找这间公寓依然有人居住的迹象。随着壁床的转动,我发现我来这里寻找的不是珍珠项链。一个男人赫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是个小个子中年人,鬓角铁灰,肤色很深,穿着一身鹿毛色的套装,打一条酒红色的领带。一双匀称的棕色小手软绵绵地垂在他的身体两侧。一双穿着锃亮的尖头皮鞋的小脚几乎直指地板。

一根皮带缠住了他的脖子,把他吊在床头的金属杠上。他的舌头伸出来老长一截——我还不知道人的舌头能伸出来那么长。

他的身体微微摆动着,这模样我不太喜欢,于是我把床放了下来,让他静静地依偎在两只固定的枕头间。我没有碰他。我不碰也知道,他的身子一定冰冷冰冷的。

我绕过他,走进梳妆室,隔着手帕拉开抽屉。这地方已经空无一物了,只有一个单身男人留下的一丁点垃圾。

我走出梳妆室,开始检查那个男人。没有皮夹。肯定被沃尔多拿走扔掉了。我找到一扁盒香烟,还剩一半,上面烫着金字:“蒙得维的亚,派桑杜街19号,路易斯·塔皮亚公司”[2];一盒斯培西亚俱乐部的火柴;还有一只深色的粒纹皮枪套,枪套里面插着一支9毫米毛瑟手枪。

这把毛瑟手枪说明他是个专业人士。这下我感觉好受了些。但他显然不够专业,不然的话就不会被人赤手空拳地解决掉了,而他的那把毛瑟——一支可以打穿砖墙的手枪——还插在枪套里面动都没动过呢。

我似乎理出了一丁点头绪,但只是一丁点。四支抽过的香烟说明,屋里有过一场讨论或者一阵等待。在此过程中的某一时刻,沃尔多突然掐住小个子男人的咽喉,擒拿的手法恰到好处,几秒钟的工夫就把他掐晕了过去。那把毛瑟枪对他而言就像一根牙签一样毫无用处。然后沃尔多用皮带把他吊了起来——也许他这时已经死了。这就能解释沃尔多为何行色匆匆,为何要把公寓清空,为何急着要找那个姑娘。这就能解释他为何在鸡尾酒吧门外下车时不锁车门。

而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确实是沃尔多杀了他,这确实是沃尔多的公寓,还有——我不是被人给耍了。

我又翻了翻他的另几只口袋。左裤袋里有一把金色的袖珍折刀和几枚银币。左屁股兜里有一块手帕,叠得方方正正,喷了香水。右屁股兜里还有一块手帕,没有叠,但很干净。右裤袋里还有四五张纸巾。一个爱干净的小家伙,不喜欢用手帕擤鼻涕。纸巾下面是一只小小的钥匙夹,上面有四把崭新的钥匙——车钥匙。钥匙夹上印着几个金字:R·K·福格尔桑有限公司赠“帕卡德车行”。

我把我找到的所有东西复位,把床收回墙上,拿手帕擦拭了一遍门把手和所有的突出物,还有平整的表面,关掉灯,把脑袋戳出门外。楼道里空无一人。我下楼走上街道,转过街角朝金斯利大道走去。那辆凯迪拉克没有挪过位置。

我拉开车门,靠在上头,她似乎也没有挪过位置。很难从她脸上读出任何表情来。事实上,我几乎什么都看不到,除了她的眼睛和下巴。但我能清清楚楚地闻到那股檀香味。

“这香水,”我说,“能把牧师逼疯……我没找到珍珠项链。”

“好吧——你尽力了,谢谢你,”她用轻柔、低沉又颤动的嗓音说。“我猜我承受得住。要不我……要不我们……或者……?”

“你回家去吧,”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以前从未见到过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以后你可能也再也不会见到我了。”

“我不愿意——”

“祝你好运,洛拉。”我关上车门,跨了出去。

刺眼的车灯亮起,引擎隆隆启动。街角处,那辆大跑车迎着赤风,缓缓地、鄙夷地拐了个弯,消失不见了。我默默地站在路边方才停车的那块空地上。

天色这时已经黑了。刚才传出收音机乐声的那间公寓的窗户这时变成了一片空白。我站在那里,望着一辆貌似全新的帕卡德敞篷车的车尾。我之前见过这辆车——在我上楼之前,就在同一处位置,就在洛拉那辆车的前方——停在那里,一团黑影,无声无息,闪亮的挡风玻璃右下角上贴着一个蓝色的标签。

而在我的脑海中,我似乎看到了另一样东西——一串崭新的车钥匙,挂在一只钥匙夹上,钥匙夹上印着几个大字:“帕卡德车行”——就在楼上,就在一个死人的口袋里。

我走到那辆敞篷车的前方,用一只小手电筒照亮了那张小蓝条。没错,就是同一家车商。商号名和广告下方,有一行用墨水手写的姓名和地址:尤金妮·科尔琴科,西洛杉矶阿维达街5315号。

这简直是发疯。我返身上楼,回到了31号门前,故技重施撬开房门,进门绕到壁床后面,从那位穿戴整齐、挂在那里的棕肤死人的裤兜里摸出了那只钥匙夹。5分钟后,我回到了街上的那辆敞篷车边。钥匙咔哒一声插进了锁眼。

5

那是一栋小房子,靠近过了索泰尔区的一道峡谷,屋子前面有一圈歪歪扭扭的桉树。街对面,一场热闹的派对正在进行中,人们冲出门外,往人行道上哐哐地砸着酒瓶,一面兴致高昂地嗷嗷乱叫,就像是耶鲁队刚刚在球场上持球触地,赢了普林斯顿队一分似的。

我要找的这一户门前有一道铁丝栅栏,种着几棵蔷薇树,步道上铺了石板,车库门敞开着,里面没有停车。房子门前也没有停车。我揿响了门铃。一阵漫长的等待后,门突然间开了。

我不是她在等的那个男人。我能从她那双闪闪发亮、涂了黑眼圈的眼睛中看出这点来。但紧接着,她的眼睛中就什么都没有了。她只是站在那里,望着我——一个瘦长饥饿的黑发女人,颧骨上搽了胭脂,浓密的黑发从中间分开,一张嘴大得可以塞下夹了三层肉饼的三明治,身披一套橘红、亮金色的睡衣,脚踩一双拖鞋,露出涂成金色的趾甲。在她的耳垂下方,一对小小的教堂铜钟迎着微风,轻轻地叮当作响。她缓缓地、鄙夷地挥了挥手中的香烟,装着香烟的烟嘴长得就像棒球棒。

“嗯——嗯?怎么啦,小男人?你有事吗?你迷失方向了,回不到街对面那个美妙的派对了,诶[3]?”

“哈——哈,”我说道。“了不得的派对,对不对?不。我只是把你的车带回家了。你的车丢了,对不对?”

街对面的前庭里,有人在发酒疯,一场男女声混合四重唱将剩余的夜晚撕成了碎片,并意犹未尽地将每一块碎片尽情摧残蹂躏了一番。与此同时,这位异域风情的黑发女子几乎纹丝不动,至多只是眨了眨眼皮。

她并不美丽,甚至也谈不上漂亮,但她的举手投足似乎都在说,只要她出现在哪里,那儿就会有故事发生。

“你说了什么?”她终于开口了,嗓音柔滑得就像一片烤焦的吐司皮。

“你的车。”我指了指身后,眼睛紧盯着她。她看样子像是个会使刀子的女人。

那只长长的香烟嘴慢吞吞地垂到了她的体侧,里面的香烟掉了出来。我抬脚踩灭烟头,就这样跨入了门厅。她从我面前退开,我关上门。

这间门厅就像筒子楼公寓的长楼道。铁制支架中的壁灯发出粉红色的微光。门厅的另一头拉着道珠帘,地板上铺着一块虎皮。这地方和她很配。

“您是科尔琴科小姐?”我问道。她又一动不动了。

“是——的。我是科尔琴科小姐。你到底要怎么样?”

她此刻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只是上门来擦窗户的,只是来的时间不太凑巧。

我用左手掏出一张名片来,递到她眼前。她读了读我手中的名片,脖子一分都不肯多转。“你是侦探?”她喘了一口气。

“是的。”

她先用某种咬牙切齿的语言说了句什么,然后用英语说道:“进来!这该死的风,我的皮肤都快干成绵纸了。”

“我们已经进来了,”我说。“我刚关了门。醒醒吧,娜兹莫娃[4]。他是谁?——那个小个子是谁?”

珠帘后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咳嗽声。她猛地一哆嗦,就好像刚刚被牡蛎叉戳了一下似的。接着她努力挤出一丝微笑,但并不怎么成功。

“来点报酬如何,”她轻声说。“你等在这里好吗?10美元——很公平的开价,不是吗?”

“不是,”我说。

我慢吞吞地伸出一根手指戳向她,又添了一句:“他死了。”

她一下子蹦开三尺远,发出一声尖叫。

一把椅子发出一声刺耳的“嘎吱”;一双脚从珠帘后面咚咚地走了过来;两只大手跃入眼帘,将珠帘一把拉开。一个模样强悍的大块头金发男人站在了我们面前。他穿着一身睡衣裤,外面罩着一件紫色的长袍。一穿过珠帘,他就一动不动地站定了,两脚像生了根似的,下巴突出,无色的眼眸就像泛灰的坚冰。看这样子,他在橄榄球场上会是个很难对付的阻截手。

“怎么啦,宝贝儿?”他的嗓音结实浑厚、带着喉音,语调中刚好有那么几分花痴劲儿,证明这伙计确实是会喜欢上一个把脚指甲涂成金色的女人。

“我来是为了科尔琴科小姐的车,”我说。

“哦,那你先把帽子脱了吧,”他说。“稍微锻炼一下自己可以吗?”

我脱了帽子,向他道歉。

“好吧,”他说,一面用力地把右手插在紫袍的口袋里。“这么说,你来是为了科尔琴科小姐的车。接着往下讲。”

我挤开那个女人,朝他走去。她向后缩去,背靠着墙,手掌摊开贴在墙上——活脱脱一个中学剧团的茶花女。那只长长的烟嘴此刻空躺在她的脚趾边。

就在我离他还有六尺远的时候,大块头男人不慌不忙地开口了:“你就站在那里说话,我听得到。别激动。我这只口袋里有把枪,我可是专门费了点功夫才学会打枪的。那辆车怎么了?”

“借车的那人没法自己来还了,”我说,一面将那张还握在我手里的名片递到他面前。他只是草草瞟了一眼,便又将目光移回我身上。

“那又怎样?”他问道。

“你一向这么凶悍吗?”我问道,“还是说,只有在你披上睡袍的时候才这样?”

“他为什么没法亲自把车送来?”他问道。“别说废话。”

那个黑发女人在我身旁发出一声捂在了嘴里的叫喊。

“没事,亲爱的,”男人说。“我来应付。你进去吧。”

她无声地从我俩身边溜过,眨眼间便消失在了那道珠帘后面。

我等待了片刻。大块头男人纹丝不动。他看上去没有丝毫的不安,沉稳得就像是一只正在晒太阳的蛤蟆。

“他没法亲自把车送来,因为有人把他干掉了,”我说。“让我们来瞧瞧你怎么应付吧。”

“是吗?”他说。“你有没有带他来证明你说的话?”

“没有,”我说。“但你要是愿意打上领带,戴上礼帽的话,我这就带你过去,指给你看。”

“喂,你刚才说你是谁?”

“我什么也没说。我猜你也许识字,”我再次把名片递到他眼前。

“哦,没错,”他说。“约翰·达尔莫斯,私人调查员。哦,啊。这么说,我应该跟你走一趟,去见谁?为什么?”

“也许他偷了你们的车,”我说。

大块头点点头。“这想法有理。也许吧。那人是谁?”

“一个棕肤小个子,口袋里有你们的车钥匙,把车停在了伯格伦德公寓旁边的街角处。”

他细细揣摩了一番我的话,脸上看不出有任何窘迫的神色。“你手头有牌,”他说。“牌不多。但有几张。我猜警察局今晚该是要开聚会了。这么说,他们的活儿都是你在替他们干。”

“唔?”

“照我来看,这名片上的头衔可不就是私家侦探嘛,”他说。“门外面是不是还等着几个条子?那几位是不是太害羞了,不敢进来?”

“不,只有我一个。”

他咧嘴一笑,古铜色的皮肤上隆起一道道白脊。“这么说,你发现了一个死人,拿了他的钥匙,找到一辆车,开着车就上这儿来了——就你一个人。没有警察。我说得对吗?”

“一点不错。”

他叹了口气。“我们进去吧,”他说道。他一把将珠帘扯开,让开一道口子,让我进去。“说不定你有什么想法值得我听听。”

我从他身边走过,他转过身来,拿那只沉甸甸的口袋对着我。直到我走到他跟前,我才注意到他的脸上渗出了一粒粒汗珠。也许是热风的缘故吧,但我看不像。

我们走进了这栋房子的客厅。

我俩坐了下来,隔着一片黑黢黢的地板对望着彼此。地板上铺着几块纳瓦霍印第安人的小毯子、几块深色的土耳其小地毯,这些连同几样装着厚厚软垫的沙发桌椅,共同构成了室内的装潢组合。房间里还有一个壁炉、一架小型卧式钢琴、一扇中国屏风、一只柚木座上的中国灯笼,还有花格窗上的一副金丝网窗帘。向南的窗户敞开着。一棵树干上刷了白石灰的果树在纱窗外猛烈摇摆着,为对街传来的噪音再添了几分嘈杂。

大块头男人慢吞吞地靠坐在一把织锦软椅上,穿着拖鞋的双脚架在脚凳上。他的右手还放在我俩见面时的位置上——紧挨着他的枪。

那个黑发女人在阴影中晃悠着,一只酒瓶在“咕咚咕咚”,那对教堂铜钟在她的耳畔叮当作响。

“没事的,宝贝儿,”男人说。“一切尽在掌控中。一个人干掉了另一个人,这小伙子觉得我们或许会有兴趣听一听。坐下吧,放松点儿。”

姑娘一仰头,顺着喉咙灌下了半杯威士忌。她叹了口气,说了句“该死”,声音貌似漫不经心,然后在一只长沙发上蜷成了一团。她占满了整只沙发——那双腿尤为可观。十只金灿灿的脚指甲从那个阴暗的角落里冲我眨着眼。从那一刻起,她就再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了。

我掏出一支烟——没有吃子弹——点着,继续讲我的故事。我没有全说实话,但说了一部分实话。我跟他们说了伯格伦德公寓,说了我住在那里,说了沃尔多住在31号,就在我楼下,还说了我因为业务关系在监视他。

“什么沃尔多?”金发男人插嘴道。“什么业务关系?”

“先生,”我说,“难道你就没有秘密吗?”他的脸微微红了。

我跟他说了伯格伦德公寓对街的那家鸡尾酒吧,说了发生在那里的事情。但我没跟他说什么印花波蕾若短外套还有这身衣装的那位姑娘。我把她完全从故事中隐去了。

“这是一项秘密工作——我这边的,”我说,“如果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的话。”他脸又红了,咬了咬嘴唇。我继续说道:“我去了警察局一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认识沃尔多。而当我判定他们当天晚上还查不出他的住址后,我就自作主张地搜了他的公寓。”

“你要找什么?”大块头男人嗓音浑浊地说。

“找几封信。顺便提一句,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死人。被人勒死的,用一根皮带挂在折叠壁床的床头杠上——藏得很好。一个小个子,45岁上下,墨西哥人,或是其他什么地方的南美人,衣冠齐整,身穿一件鹿毛色的——”

“够了,”大块头说。“我信你了,达尔莫斯。你是在跟一起敲诈案吗?”

“是的。蹊跷的是,这个小棕人的胳膊下面却插着一把大枪。”

“他口袋里该不会塞着500美元吧?还是说……”

“没有。但沃尔多在鸡尾酒吧里被杀的时候,兜里却揣着700多美元的现金。”

“看样子我低估了这个沃尔多,”大块头平静地说。“他干掉了我的人,拿走了他的报酬——有枪又怎样。沃尔多有枪吗?”

“他身上没有。”

“给我们倒杯酒,宝贝儿,”大块头说。“没错,我确确实实是低估这个沃尔多了,我还当他是那种一块钱三个的垃圾瘪三呢。”

黑发女人展开盘绕着的双腿,用苏打水和冰块给我们调了两杯酒。她又给自己弄了半杯酒,什么都不掺,重新在沙发上盘成一团。她那双乌黑闪亮的大眼睛严肃地望着我。

“来,干杯,”大块头边说边举起酒杯,向我敬酒。“我没杀人,可我这下要被起诉离婚了。就你讲的这个故事来看,你也没杀人,但你却在警察局里丢了回大丑。真见鬼!生活就是一堆大麻烦,横看竖看都一样。不过,我还有我的宝贝儿。她是个白俄,我在上海遇见她的。她其实一点危险都没有,可模样看上去就像是会为了一个钢蹦儿割断你的喉咙似的。这就是我最喜欢她的地方。你既能感受刺激,又不用冒风险。”

“你净说该死的蠢话,”姑娘冲他吐了口唾沫。

“我觉得你身手还不错,”大块头没有理她,继续说道,“作为一个到处偷窥的私家探子而言。有什么脱身之计吗?”

“有。不过,得花点小钱。”

“我猜也是。多少钱?”

“再出500吧。”

“该死,这热风让我干得就像爱的余烬,”俄国姑娘满腹牢骚地说。

“500块我应该出得起,”金发男人说。“这笔钱能为我换来什么呢?”

“如果我把事儿办成了——这件事就不会牵扯到你了。如果我没办成——你就不用付钱。”

他思忖了一番。他的脸此刻布满沟壑,看上去异常疲惫。细细的汗珠在他金色的短发上闪着微光。

“这起谋杀会撬开你的嘴巴的,”他嘟囔道。“第二起谋杀,我是说。况且我还是拿不到我本来要买的东西。再说,如果我想要别人替我闭紧嘴巴,我宁可收买得直截了当些。”

“那个小棕人是谁?”我问道。

“他叫里昂·瓦利萨诺思,一个乌拉圭人。又一件我从国外进口的商品。我因为生意缘故要跑许多地方。他在凿子镇上的斯培西亚俱乐部上班——你知道的,就在贝弗利山边上的那一段日落大道。好像他是负责轮盘赌的。我给了他500块钱,让他去找这个——这个沃尔多,从他手里买回几份账单——之前科尔琴科小姐买了点东西,费用记在了我的账上,东西递到了这里来。这么干可不怎么聪明,对不对?账单我是收在公文包里的,让这个沃尔多瞅准机会偷了去。凭你的直觉,你觉得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抿了一口酒,垂眼瞅着他。“你这位乌拉圭朋友大概是想分一杯羹,沃尔多听了不怎么开心。然后,这个小个子大概是以为手里的毛瑟枪能帮助他说服沃尔多——可沃尔多的身手太快了。我不敢说沃尔多是个杀手——至少他本意并非想杀人。敲诈犯很少杀人。也许他情绪失控了,也许他只是抓住这小个子的脖子掐太久了。这下他就只能跑路了。可他手头还有一场约会,而这第二场约会的赚头更大。于是他满街区的寻找这位姑娘。偏偏就在这时,他碰见了一位对他意见很大,又喝了点酒的老朋友,就这样做了枪下鬼。”

“这桩蹊跷事前前后后的巧合实在是太多了,”大块头说道。

“都是让这热风给吹的,”我咧嘴一笑。“大家今晚都不太正常。”

“我出500块,你却什么都不能保证?我这事儿要是给抖落出去了,你就不收我钱。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说完我对他微微一笑。

“不太正常,确实是不太正常,”他将手中的高杯酒一饮而尽。“那我们就一言为定。”

“还有两件事,”我轻声说道,依旧坐着,向前一倾身。“沃尔多跑路时开的那辆车就停在他被杀的那家鸡尾酒吧门外,车门没上锁,引擎也没熄火。那辆车被凶手开走了。这件事指不定会惹出更多的麻烦来。你瞧,沃尔多的东西一定都放在那辆车里。”

“包括我的账单和你的信件。”

“没错。但警察对于这样的事情一般都还是通情达理的——除非你有巨大的新闻价值。如果你没有的话,我猜我最多进局子吃几顿陈年热狗,就能蒙混过关。但如果你有的话——这就说到了第二件事上。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我等待了许久才等来答案。而当答案终于到来时,我并没有我原先料想的那般吃惊。突然间,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合乎逻辑。

“弗兰克·C·巴萨利,”他说道。

又过了一会儿,那个俄国姑娘为我叫来一辆出租车。我离开时,对街的那场派对依然在尽情挑战派对所能达到的极限。我发现那栋房子的四面墙依然没有倒。真可惜。

6

我刚一打开伯格伦德公寓那扇上锁的玻璃大门,就嗅到了警察的气味。我看了一眼手表。这会儿快到凌晨3点钟了。在门厅的幽暗角落里,一个男人正坐在一把椅子上打盹儿,报纸遮住了他的面孔。一双大脚从椅子下面伸出来老长。报纸一角被掀开一寸,然后又落了回去。此后这个男人便再没有其他动作了。

我穿过门厅走进电梯,乘到我自己的楼层。我轻手轻脚地走过楼道,打开我那间公寓上锁的房门,把门推开,伸手去摸屋里的电灯开关。

不知何处的一根拉线开关咔哒一声响,安乐椅边的一盏落地灯发出刺眼的光芒,落地灯前面立着那张牌桌,桌面上依然散落着我的那些棋子。

卡普尼克正坐在那里,咧嘴笑着,笑容僵硬,让人很不舒服。伊巴拉——那个黝黑的小个子——坐在我左手边的屋子另一头,和卡普尼克面对面。他沉默不语,似笑非笑,和之前一模一样。

卡普尼克又露出几颗马齿一般的大黄牙,说了句:“嗨。好久不见啊。出去找姑娘啦?”

我关上门,摘掉帽子,慢吞吞地擦了擦后脖颈,擦了一遍又一遍。卡普尼克依然咧嘴笑着。伊巴拉的那双柔和的黑眼睛只是望着空气。

“坐吧,伙计,”卡普尼克拖腔拖调地说。“自在点儿,就当这里是你家吧。我们有话要好好聊一聊。天啊,我真讨厌大半夜的还要出来当侦探,”他说,“你知不知道你这里一滴酒都没有了?”

“我早该猜到了,”我说道,背靠着墙。

卡普尼克依旧咧嘴笑着。“我一直讨厌私家探子,”他说,“但我以前一直没能逮到像今晚这样的机会,来好好收拾他们当中的一个。”

他懒洋洋地伸手从椅子边上捡起一件印花波蕾若短外套,往牌桌上一扔。接着他又伸手一捞,将一顶宽边帽摆在了衣服边上。

“我敢打赌,这两样东西穿在你身上一定好看,”他说。

我抓住一把直背椅,把椅子转了个个儿,骑在上头,双臂交叠架在椅背上,望着卡普尼克。

他站起身来,动作异常缓慢——一种处心积虑的迟缓——穿过房间,站在我面前,捋着外套。突然,他抬起右手,给了我一记耳光——结结实实的一耳光。我的脸上一阵刺痛,但我没有动弹。

伊巴拉望了望墙,又望了望地板,然后继续望着空气。

“你可真丢人,伙计,”卡普尼克懒洋洋地说,“居然如此对待这么漂亮的高级货——团成一团塞在你自己的旧衬衫下面。你们这些下三滥的私家探子真让我恶心。”

他站在那里,俯视了我片刻。我没有动弹也没有说话。我直视着他那双呆滞无神的醉鬼眼。他垂在体侧的那只手握成了拳头,接着他一耸肩,转过身去,回到了安乐椅边上。

“好吧,”他说。“剩下的菜咱们待会儿再上。你是从哪儿弄到这两样东西的?”

“它们属于一位女士。”

“哎哟哟。它们属于一位女士。你可真是个没心没肺的混蛋!我来告诉你它们属于哪位女士。它们属于沃尔多在对街酒吧里到处打听的那位女士——两分钟后,他就挨了两粒让他吃不太消的枪子儿。还是说,这档子事儿让你一不小心给忘了?”

我一言不发。

“你自己对她也很好奇,”卡普尼克不依不饶地讥讽道。“可你很聪明,伙计。你骗过了我。”

“这一点并不能证明我很聪明,”我说。

他脸上突然一阵抽搐,眼看就要从椅子上起身。伊巴拉哈哈笑了,笑声突然又轻柔下来,几乎是压着嗓子。卡普尼克的目光攸地扫到了他身上,停留了好一会儿。然后他再度面对我,眼神空洞漠然。

“这黑皮佬喜欢你,”他说。“他觉得你挺好。”

伊巴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却并没有别的表情来取代它。完全没有。

卡普尼克说:“你其实一直都知道那个妞儿是谁。你也知道沃尔多是谁,住在哪里。你还知道这个沃尔多干掉了另一个家伙,正准备跑路,只是这个娘们儿也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所以他急着要在上路前见她一面。只是他再也没机会了。一个名叫阿尔·泰西罗,从东部过来的老劫匪了结了沃尔多,也就顺带了结了这场约会。于是,你就和那个姑娘遇上了,你藏了她的衣服,让她快跑,然后把嘴巴闭得紧紧的。像你这种家伙就是靠这种办法挣钞票的。我说得对吗?”

“很对,”我说。“除了一点:我自己也是刚刚才弄清楚这些事情的。沃尔多是谁?”

卡普尼克冲我龇牙咧嘴,两团火焰在他蜡黄的脸颊上面烧得滚烫。伊巴拉低头望着地板,轻声说道:“沃尔多·拉蒂根。我们收到了华盛顿发来的电传。他只是个小毛贼,身上有几桩小案底。他曾经在底特律的一起银行劫案中负责开车。后来他供出了同伙,换取了警方的撤诉。其中一名同伙正是这个阿尔·泰西罗。他到目前为止还一个字都没有招,但我们认为对街两人的那场相会纯属巧合。”

伊巴拉的嗓音轻柔,平静,节制——对他这样的人而言,嗓音是被赋予意义的。我说了一句:“多谢,伊巴拉。我能抽烟吗——还是说,卡普尼克打算一脚把烟从我嘴里踹飞?”

伊巴拉突然微微一笑。“你可以抽烟,没问题,”他说。

“这黑皮佬真的挺喜欢你的,”卡普尼克嗤笑道。“你永远猜不透黑皮佬究竟会喜欢什么,对不对?”

我点了支烟。伊巴拉望着卡普尼克,柔声细语地说道:“‘黑皮佬’这个词——你用得有些过头了。我不喜欢这个词整天被用在我身上。”

“鬼才管你喜不喜欢,黑皮佬。”

伊巴拉又微微一笑。“你犯了一个错误,”他说道。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指甲锉,垂下眼睛锉起了指甲。

卡普尼克哇哇嚷道:“我一开始就嗅到了你身上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达尔莫斯。所以,我们一辩认出这两个流氓,伊巴拉和我就想顺便过来一趟,跟你聊几句。我带来一张沃尔多的停尸照——拍得真漂亮,眼睛上面的打光刚刚好,领带笔挺,插在口袋里面的白手帕刚好露了个头。真漂亮。所以,上来之前,我们把这栋楼的经理拖了出来,让他瞅了一眼照片——不过是例行公事。结果他认出了这家伙。他在这里登记的名字叫A·B·赫梅尔,住31号公寓。所以我们就奔那儿去了,结果找到了一个死人。然后我们就围着这件事情转了一圈又一圈。没人认识他,但他缠着皮带的脖子上面有几个老漂亮的指印子,我听说跟沃尔多的手指尺码再般配不过了。”

“太棒了,”我说。“我还以为那人说不定是我杀的呢。”

卡普尼克瞪着我,瞪了许久。笑容从他脸上消失了,剩下的只有冷硬与凶暴。“没错。我们甚至还找到了一点别的东西,”他说。“我们找到了沃尔多的逃逸车辆——以及沃尔多放在车里随身卷走的几样东西。”

我嘴里喷出的烟圈变得忽紧忽慢。猛烈的风把紧闭的窗户砸得砰砰响。房间里乌烟瘴气。

“噢,我们可厉害啦,”卡普尼克嗤笑道。“我们可真没想到你有这么大的胆子。瞧瞧这个。”

他把一只瘦骨嶙峋的手伸进外套口袋里,缓缓地把一样东西举过牌桌的桌沿,拖过绿色的桌面,让它闪闪发光地铺陈在那里。那是一串白珍珠项链,上面有一个双叶螺旋桨形状的搭扣。

一粒粒珍珠在这烟雾缭绕的污浊空气中发出柔和的微光。

洛拉·巴萨利的珍珠项链。那个飞行员送给她的项链。那个已经死了的家伙,那个她依然爱着的家伙。

我盯着这串项链,一动不动。过了许久,卡普尼克用近乎庄重的语气说:“很漂亮,不是吗?现在,你愿不愿意讲个故事给我们听呢,达尔莫斯先——生?”

我站起身来,推开椅子,缓步穿过房间,低头望着那串珍珠。最大的一颗直径差不多有1厘米。每一颗都白得纯净,熠熠生辉,折射出彩虹般的光芒,色泽却又是那么温润柔和。我缓缓地把紧挨她的衣物的这串珍珠从牌桌上捧了起来。它们在我手中沉甸甸的,触感光滑又精致。

“真漂亮,”我说。“这么多的麻烦都是为了这串项链。好吧,我愿意开口了。这玩意儿一定价值连城吧。”

伊巴拉在我身后哈哈笑了。这笑声非常轻柔。“就值100美元吧,”他说。“做工精良的假珍珠——但依然是假珍珠。”

我再度捧起那串项链。卡普尼克的那双了无生气的眼睛幸灾乐祸地望着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懂珍珠,”伊巴拉说。“这串做得很漂亮,女人们经常会故意托人做这样的仿制品,以防万一。但这些珠子光滑得就像玻璃。真正的珍珠咬在齿间时是有砂砾感的。你试试。”

我把两三颗珍珠放在齿间,前后左右地错动牙齿,并没有真的去咬。珠子又硬又滑。

“是的。这串珠子做工很好,”伊巴拉说。“有几颗表面甚至还有小波纹,有凹面,就像真珍珠一样。”

“这样一串珍珠能值15000美元吗——如果这是真珍珠的话?”我问道。

“能。[5]也许吧。不太好说。这取决于许多因素。”

“这个沃尔多还不算太坏,”我说。

卡普尼克突然站了起来,但我没有看到他挥拳。我依然在低头看着那串项链。他的拳头落在了我的侧脸上,砸中了臼齿。我一下子就尝到了鲜血的味道。我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去,故意夸大了一点这一拳的力道。

“坐下,交代,你这狗杂种!”卡普尼克几乎是在对我耳语。

我坐了下来,拿出一块手帕轻轻拍着脸颊。我舔了舔口腔里面的伤口。然后我又站起身,走到一边,捡起了刚才被他从我嘴里打落的那支香烟。我在一只烟灰缸里把烟掐灭,然后重新坐好。

伊巴拉锉着指甲,举起一根手指对着灯光。卡普尼克的眉毛上渗出了点点汗珠,挂在内侧的眉梢上。	

“这串珠子你是在沃尔多的车里找到的,”我说道,眼睛看着伊巴拉。“那你有没有找到什么文件?”

他摇摇头,没有抬眼。

“我愿意相信你,”我说。“事情是这样的。在沃尔多今晚跨入那家鸡尾酒吧之前,我与他从未谋面。在酒吧时我没有隐瞒任何我所知道的情况。等我回到家,我一跨出电梯,就看到这个姑娘正在等电梯,就在这儿,就在我的楼层上——印花波蕾若短外套,宽边帽,蓝色绉丝裙,装束就跟他描述的一模一样。还有,她看上去像个好姑娘。”

卡普尼克哈哈冷笑起来。我对此无动于衷。他已经被我捏在掌心里了。他只需认清这一点就好了。而他也很快就会认清的。

“我知道对她而言,做一名警方证人会是怎样麻烦,”我说。“而且,我怀疑这里头还另有一些蹊跷。但我想都没想过她本人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她只是一个遇到了麻烦的好姑娘——而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遇到了麻烦。于是我把她弄到了这里来。她掏出一把枪来对着我。但她并没有开枪的打算。”

卡普尼克突然坐直了身子,舔起了嘴唇。此刻他面无表情得就像一块石头了。一块湿漉漉的灰石头。他没有发出半点动静。

“沃尔多做过她的私人司机,”我继续往下说道。“他那时的名字叫约瑟夫·乔特。而她的名字是弗兰克·C·巴萨利太太。她丈夫是个大牌水电工程师。这串珍珠是以前一个伙计送给她的,她骗丈夫说这只是一串大路货。沃尔多却不知怎的得知了项链背后的罗曼史;等到巴萨利一从南美回来,炒了他的鱿鱼——因为他太帅了——他就偷走了项链。”

伊巴拉猛地抬起头,两排牙齿白光一闪。“你是说,他不知道这是串假珍珠?”

“我以为他把真珍珠给销赃了,换了一串仿冒品,”我说。

伊巴拉点点头。“也有可能。”

“他还偷走了一样东西,”我说。“他从巴萨利的公文包里偷了一样单据,能够证明巴萨利在包养情妇——藏娇的金屋就在布伦特伍德。他在同时敲诈丈夫和妻子,而夫妻二人都不知道对方的秘密。跟得上我说的吗?”

“跟得上,”卡普尼克咬紧双唇恶狠狠地说。他的脸依然是一块湿漉漉的灰石头。“有话快讲有屁快放。”

“沃尔多不怕他们,”我说。“他没有隐瞒自己的住址。这么干很傻,但也省去了许多耍花招的麻烦,如果他愿意冒险的话。那姑娘今晚带着5000美元来到这里,打算赎回她的珍珠。她没有见到沃尔多。所以她就上这儿来找他了,下楼前还故意爬了一层楼梯到四楼。所以我就这么遇见她了。所以我就带她来了这里。所以阿尔·泰西罗登门造访我,打算干掉我这个目击证人的时候,她就躲在那间梳妆室里。”我指了指通向梳妆室的那扇门。“所以她就握着她那把小手枪出来了,拿枪抵在他背后,救了我一命,”我说。

卡普尼克一动不动。他的脸上此刻露出一丝可怕的神色。伊巴拉将那把指甲锉塞进一只小皮套里,慢吞吞地装进口袋。

“讲完了?”他和和气气地问道。

我点点头。“还有一件事:她告诉了我沃尔多的房号,我溜了进去,想找到那串珍珠。结果我找到了那个死人。在他的口袋里,我找到一串车钥匙,钥匙夹来自一家帕卡德车行。而就在楼下的街道上,我发现了那辆帕卡德,于是我就把车开回了它原来的家——巴萨利的情妇那里。原来巴萨利派了一位斯培西亚俱乐部的朋友上沃尔多家去买一样东西,而他并不打算用巴萨利给他的钱付账,却想用自己的那把枪。结果沃尔多先下手为强,把他给做掉了。”

“讲完了?”伊巴拉轻声问道。

“讲完了,”我答道,一边用舌头舔舔腮帮子里面的伤口。

伊巴拉慢吞吞地说:“你要什么?”

卡普尼克的脸上一阵抽搐,抬手一拍他那条又长又硬的大腿。“这家伙真棒,”他阴阳怪气道。“他爱上了一个走上歪路的娘们儿,违反了所有的法律法规,而你居然还问他要什么?我会让他求仁得仁的,黑皮佬!”

伊巴拉缓缓地转过头去望着他。“我看你不会,”他说。“我看你会把这笔旧账一笔勾销,再满足他的一切要求。他给你上了一堂精彩的警务工作课。”	

卡普尼克既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就这样僵持了漫长的一分钟。我们全都一动不动。然后卡普尼克向前一倾身,外套的前襟敞开了。一把警用佩枪的枪柄从他腋下的皮套里探出头来。

“那么,你要什么?”他问我。

“我要那张牌桌上的所有东西——外套,帽子,还有那串假珍珠。我还要你们别让某几个人的名字见报。我要得太多了吗?”

“是的——太多了,”卡普尼克用近乎轻柔的嗓音答道。只见他身子一侧,那把枪便干净利落地跃入了他的手中。他前臂架在大腿上,枪口直指我的肚子。

“要我说,你最好是在拒捕过程中肚子上吃我一颗子弹,”他说。“这样最好,因为我刚刚提交了一份报告,描述了阿尔·泰西罗的被捕过程,以及我是如何逮到他的;因为我的照片登上了今天的晨报,这会儿差不多就要和读者见面了。你最好是在有机会笑话我之前就翘辫子,宝贝儿。”

我的嘴里突然又干又燥。远处,我能听见风声隆隆,就像是大炮的鸣响。

伊巴拉的双脚在地板上挪动了一下。他冷冷地开口道:“你把这两个案子都破了,警官。作为交换,你只需给他桌子上的几样垃圾,再捂住几个名字,别让它们见报。也就是说,别让它们被地检官盯上。万一还是让他盯上了,那就算你倒霉了。”

卡普尼克说:“我更喜欢另一种办法。”他手中的那把枪泛着蓝光,沉稳得就像一块石头。“要是你不肯在这件事情上帮我的话,那你就祈祷上帝保佑吧。”

伊巴拉说:“一旦这个女人被曝光,你就成了一个胆敢在警务报告中扯谎的骗子,一个不惜欺瞒自己搭档的家伙。一周之内,总部里的伙计们就会连你的名字都不愿意提了,惟恐嘴里留下一股恶心的味道。”

卡普尼克咔嗒一声扳下了手枪的击铁,我看着他那只瘦骨嶙峋的粗手指一寸寸地扣牢扳机。我的后脖颈此刻湿漉漉得就像狗鼻子。

伊巴拉站起身来。那把枪枪口一跳,猛地指向他。他开口道:“让我们来瞧瞧‘黑皮佬’的胆子究竟是什么成色。我要你把枪收起来,山姆。”

他向前迈开了步子。他平稳地走了四步。卡普尼克纹丝不动,就像一个石头人。

伊巴拉又往前跨了一步,那把枪突然间瑟瑟颤抖起来。

伊巴拉平静地说:“把枪收起来,山姆。只要你保持冷静别犯傻,那就一切如常。一旦你犯傻——那你就完了。”

他又上前一步。卡普尼克的嘴巴突然张大了,喘了一口粗气,接着他一下子瘫倒在椅子上,就像是脑袋上挨了一棒似的。他的眼睑耷拉了下来。

伊巴拉只一伸手,就将那把枪从他手中夺了下来,动作快得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他敏捷地后退一步,握枪的那只手垂在体侧。

“都是让这热风给闹的,山姆。让我们忘了这桩事吧,”他依旧用那平静得近乎优雅的声音说道。

卡普尼克肩膀一垂,脸埋进了手心里。“好吧,”他透过指缝说了一句。

伊巴拉步伐轻盈地穿过房间,拉开房门。他用那双慵懒的、半闭的眼睛望着我。“我也会为一个救了我一命的女人赴汤蹈火的,”他说道。“我能理解,但作为一名警察,你不能指望我认同。”

“床上的那个小个子男人叫里昂·瓦利萨诺思。他是斯培西亚俱乐部的一名赌台庄荷。”

“谢了,”伊巴拉说。“我们走吧,山姆。”

卡普尼克重重地站起身来,穿过房间,跨过敞开的前门,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外。伊巴拉紧随其后跨出门外,伸手就要关门。

“等一等。”我说道。

他缓缓地转过头来,左手搭在门把手上,那把蓝森森的枪紧靠着身体右侧垂在那里。

“我做这件事不是为了钱,”我说。“巴萨利夫妇住在弗里蒙特街212号。这串珍珠就由你来还给她吧。只要巴萨利的名字不见报,我就能拿到500块钱。这钱就捐给警察基金会吧。我没有你想得那么聪明。事情只是就这么发生了——还有,你的搭档是个混蛋。”

伊巴拉的目光越过房间,望着牌桌上的那串珍珠。他的眼睛在闪闪发光。“项链归你了,”他说。“500块钱的事情没问题。这钱归了基金会我看也是应该的。”

他悄无声息地关上门,不一会儿,我听见了电梯门的哐当声。

7

我打开一扇窗户,把头伸进风中,看着那辆巡逻车沿着街道越开越远。大风呼呼地吹着,我任凭它吹。一幅画从墙上掉了下来,两颗棋子从牌桌上滚落。洛拉·巴萨利的波蕾若外套在风中竖起了毛料,瑟瑟发抖。

我走到外面的小厨房里,喝了点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回到客厅,拨通了她的电话——尽管这时已经很晚了。

她亲自接的电话,接得很快,声音中没有半点睡意。

“是我,达尔莫斯,”我说。“你那边安全吗?”

“是的……是的,”她说。“只有我一个人。”

“我找到了一样东西,”我说。“其实是警察找到的。可你那位黑小伙子骗了你。我这里有一串珍珠。不是真正的珍珠。他把真的给卖了,我猜是这样,然后给你造了一串假的,穿在你的搭扣上。”

她沉默了许久。最后,她略有些虚弱无力地问道:“是警察找到的?”

“在沃尔多的车里。但他们不会把这件事捅出去的。我们达成了一项交易。瞧一眼今天的晨报,你就会明白个中缘由了。”

“如此看来,我也就没什么可多说的了,”她说道。“我能拿回项链的搭扣吗?”

“当然。明天下午四点,你能在绅士酒吧和我碰头吗?”

“你真是太好了,”她有些有气无力地说。“可以。弗兰克还在开会。”

“开会——开会可真是累死人啊,”我说。说完我们就道了别。

我又拨通了一个西洛杉矶的号码。他还在那里,和那个俄国姑娘在一起。

“你今早就可以把一张500块钱的支票寄给我了,”我告诉他。“收款人写警察基金会,如果你愿意的话。反正那就是这笔钱的最终去处。”

卡普尼克在晨报的第三版上露了脸——两张照片,一篇占了半栏的漂亮报道。31号公寓的那个小棕人根本没有见报。公寓行业协会的公关力量也挺强大的。

我吃完早饭便出了门,昨晚的风完全消停了。只剩下一阵阵轻柔凉爽的微风,带着一丁点雾气。灰色的天空近在眼前,惬意宜人。我驾车来到那条大街上,挑了一家最好的珠宝店,将那串珍珠平放在蔚蓝色灯光下的一块黑天鹅绒垫上。一个戴着燕子领,穿着条纹西裤的男人倦怠地低头看了看项链。

“货色如何?”我问道。

“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不做鉴定。我可以给您一位鉴定师的名字。”

“别开玩笑了,”我说。“这可是荷兰货。”

他微整了一下台灯的聚焦,弯下腰,把玩了几寸串珠。

“我要一件跟这串珍珠一模一样的仿制品,穿在这只搭扣上,马上就要,”我又添了一句。

“什么,跟这串一模一样?”他头都不抬一下。“这也不是什么荷兰货。这是波希米亚货。”

“好吧。你能仿制吗?”

他摇摇头,把天鹅绒垫从眼前推开,仿佛生怕污了他的眼似的。“如果有三个月的时间,那还是有可能的。我们美国人吹制出来的玻璃不是这个样子的。如果你想要一模一样的——那至少三个月。再说了,本店也根本不会去做这样的生意。”

“像你这样眉毛挑到天上去的感觉一定棒极了,”我说。我掏出一张名片,塞到他的黑袖子下面。“告诉我一个愿意做这笔生意的人——而且不用三个月——就算不是那么像,估计也没有太大关系。”

他耸耸肩,拿了名片走开了,5分钟后回到桌前,把名片递还给我。名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字。

那个中东老头儿在梅尔罗斯路上开了一家店,一家破烂古董店,橱窗里面什么都有,从折叠婴儿车到圆号,从装在褪色的长毛绒匣子里的珍珠母贝长柄望远镜到点四四特制版单动式左轮枪(直到今天他们还在为西部警长们造这款枪——这些警长的爷爷们可是真硬汉),应有尽有。

那个中东老头戴着一顶瓜皮小帽,架着一副眼镜,留着一大把胡子。他细细端详了一番我那串珍珠,哀伤地摇了摇头,说:“拿20美元来,能做得差不多像那么回事。但没法那么像,你理解的。玻璃不太好。”

“到底能有多像?”

他摊开一双粗壮的大手。“我跟你说实话吧,”他说。“恐怕是连娃娃也骗不了的。”

“动手做吧,”我说。“用这只搭扣。当然咯,换下来的珠子你也得还给我。”

“好。两点钟,”他说。

里昂·瓦利萨诺思——那个来自乌拉圭的小棕人——登上了下午的报纸。他被人发现吊死在一间无名公寓里。警方正在调查。

下午四点钟,我走进绅士俱乐部里那间清凉狭长的酒吧,轻手轻脚地走过一长排卡座,寻觅着目标,直到我看见一位独坐着的女子。她头戴一顶帽檐很宽,好像浅汤盘的帽子,身穿一件简朴贴身的棕色套装,里面是一件一本正经,好像男装的衬衫,还打了领结。

我在她身边坐下,将一个包裹沿着长椅推给她。“别打开,”我说。“事实上,你还不如把它原封不动地扔进焚化炉呢,如果你愿意的话。”

她用一双阴郁疲倦的眼睛望着我,手上转动着一只发出薄荷味的玻璃杯。“谢谢。”她的面色煞白。

我点了一杯高杯酒,侍者走开了。“读报纸了吗?”

“读了。”

“那你一定明白了这个叫卡普尼克的家伙偷走了你的功劳吧?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改动那则报道,也不愿意把你牵扯进来。”

“现在这一切都无所谓了,”她说道。“谢谢你,不管怎样。拜托——拜托让我看看。”

我从口袋里一团松散的绵纸包里抽出了一串珍珠,推到她跟前。那只银质的螺旋桨搭扣在壁灯的光芒中一闪一闪地眨着眼。那一粒碎钻也在眨眼。那串珍珠则像白肥皂一样黯淡无光,甚至连大小都不统一。

“你说得没错,”她用毫无起伏的声音说道。“这不是我的珍珠。”

侍者端来了我的酒水,她灵巧地用手包遮住了那串珠子。侍者一走,她又缓缓地将珠子把弄了一遍,扔进包里,给了我一个干涩的苦笑。

“如你所说——我会留下搭扣。”

我慢吞吞地说:“你对我一无所知。昨晚你救了我的命,我们有过一瞬间的感觉,但那仅仅是一瞬间。现在你依然对我一无所知。局里有一个叫做伊巴拉的警探,那是一个好墨西哥人,警方在沃尔多的手提箱里找到这串珍珠的时候,正是他在办这个案子。万一你想要确认一下——”

她开口道:“别傻了。都结束了。那仅仅是一段回忆。我还太年轻,不该永远活在回忆中。也许这样才是最好的结果。我爱斯坦·菲利普斯——但他已经去了——去了很久了。”

我凝视着她,一言不发。

她又平静地添了一句:“今天早上,我丈夫告诉了我一件我先前不知道的事情。我们要分居了。所以,我今天实在是没有多少乐开怀的理由。”

“我深感遗憾,”我的声音听上去一点都不可信。“那么,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再见到你的。也许不会。我不常在你的圈子里混。祝你好运。”

我站起身来。我们彼此对望了片刻。“你那杯酒一滴都没有喝,”她说。

“你喝吧。这薄荷味道只会让人恶心。”

我在那里静立了片刻,一只手重重地撑在桌子上。

“如果还有人来烦你,”我说,“一定告诉我。”

我出了酒吧,没有回头去看她。我钻进汽车,沿着日落大道向西驶去,一路开上海岸高速。沿途的每一座花园里都遍布着枯萎焦黑的叶片与花朵——都是热风炙烤下的受害者。

但大海似乎依旧凉爽慵懒,一如既往。我一直开到接近马利布的一处位置,停下车,越过某人竖起的一道铁丝栅栏,走到里面的一块大石头上面坐下。这会儿差不多是半潮,很快就要涨潮了。空气中有一股巨藻的味道。我望了一会儿海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串波希米亚玻璃仿珍珠,截断了一头的绳结,将珠子一颗接一颗地拨了下来。

等到所有的珠子都落入了我的左手中,我就这样捧着它们,思考了一会儿。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思考的。我再清楚不过了。

“纪念斯坦·菲利普斯先生,”我大声说道。“不过是又一位大忽悠。”

我把她的珍珠一颗接一颗地掷入水中,抛向漂在海面上的那些海鸥。

珍珠在水中溅起了一朵朵小水花,海鸥们从水上一跃而起,冲着水花猛扑过去。

(宋佥 译)

[1]此处指的是毛姆的短篇小说《万事通先生》(Mr. Know-All)。丈夫一直以为妻子的珍珠项链是廉价货,但事实上那却是妻子的情人送给她的昂贵礼物。

[2]原文为西班牙语。蒙得维的亚是乌拉圭首都。

[3]原文为法语hein。

[4]艾拉·娜兹莫娃(1879—1945),俄裔女演员,1905年移居美国。此处是在讽刺这个装腔作势的俄裔女人。

[5]原文为西班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