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我下楼前往办公室。

“唉,失败了,”我说,“你们俩有谁碰巧注意到带她走的出租车司机是谁吗?”

“是乔·哈姆斯,”姑娘立即说,“在格兰德大街中央有个出租车停靠点,你在那里应该能找到他。或者你可以给电话公司办公室打电话。那家伙人挺好的。他还曾经追过我一次呢。”

“结果在从这里到帕索罗布尔斯[1]的路上追丢了。”接待员小伙子冷笑一声。

“哦,这我可不知道。你当时好像并不在场啊。”

“是啊,”他叹了口气,“你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就为了能攒够钱买幢房子安个家。可等你攒够了钱,你的姑娘已经和另外十五个男人玩过了。”

“这个姑娘可没有,”我说,“她只是在逗你呢。每次看你的时候她都容光焕发。”

我走了出去,留下他们俩朝彼此露出微笑。

和大多数小镇一样,埃斯梅拉达也有一条主街,在街道两边,商业场所朝两个方向缓缓流动,延伸出一个街区左右的距离,然后分为几条街道,一下子就变成了住宅小区。不过,和大多数加州小镇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假门面,没有粗制滥造的廉价广告牌,没有免下车的汉堡店,没有雪茄铺或台球房,也没有在门口晃悠的街头混混。坐落在格兰德大街上的商铺,要么店面老旧狭小,但并不俗气花哨,要么装有平板玻璃、不锈钢前门和色彩鲜艳明快的霓虹灯,显得颇为现代。在埃斯梅拉达,并不是每个人都兴旺发达,并不是每个人都幸福快乐,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开着凯迪拉克、捷豹或莱利牌轿车;不过,这里的富裕人群明显占有非常高的比例,销售奢侈品的商店就和贝弗利希尔斯[2]的那些商店一样整洁昂贵,而且风格朴实得多。另外还有一点小小的差异。在埃斯梅拉达,老房子仍然显得清爽干净,有时还流露出古色古香的味道。在其他那些小镇里,老房子仅仅就是破房子而已。

我把汽车停在街区中部,电话公司办公室就在我的正前方。它当然已经关门了,但入口设在后面,而出于风格的考虑,那块壁凹的宝贵空间被故意牺牲掉,改成了两个深绿色的电话亭,仿佛是两座哨岗。街对面有一辆色泽暗淡的米黄色出租车,呈对角线斜停在路缘旁涂成红色长条的停车位里。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正坐在车中读报纸。我穿过街道向他走去。

“你是乔·哈姆斯?”

他摇摇头。“他过会儿就回来,你要坐车吗?”

“不用,谢谢。”

我从他身边走开,朝一扇商店橱窗里观望。窗内有一件棕色和米黄色相间的花格子运动衫,让我想起了拉里·米切尔。胡桃色的镂花皮鞋、进口的粗花呢大衣、领带——两条或三条,还有与之配套的衬衫,都陈列在宽敞的空间里。店面外的上方挂着一个曾经轰动一时的运动员的名字。那个名字用花体字写就,浮刻在一块作为背景的红杉木匾上,还涂上了色彩。

刺耳的铃声从一部电话中响起,那个出租车司机从车里出来,穿过人行道去接听。他说了几句,挂上电话,钻进出租车,从停车位里倒车离开了。等他走后,在一分钟的时间里,街道上空无一物。接着,两辆汽车从街道上经过;然后,一个长相好看、穿着讲究的黑人男孩和他俊俏可爱的女友顺着街区漫步走来,两人一边往橱窗里张望一边叽叽喳喳地聊着天。一个穿着酒店行李员绿色制服的墨西哥人,开着某人的克莱斯勒纽约客轿车[3]——这辆车也有可能就是他的,谁知道呢——沿街驶来,在杂货店前停下,他走进店里,出来时手上带着一条香烟。他回头朝那家酒店开去。

另一辆带有“埃斯梅拉达出租汽车公司”名号的米黄色出租车转过街角,滑进红色停车位。一个体格健硕的壮汉戴着厚厚的眼镜下了车,他查看了一下墙上的电话,然后回到出租车里,从后视镜后面抽出一本杂志。

我溜达上前向他询问,结果他就是我要找的人。他没穿外套,两只袖子都卷到了胳膊肘上,尽管现在天气还没热到能穿比基尼。

“对。我就是乔·哈姆斯。”他往嘴里塞了根香烟,然后用一只郎森打火机点燃。

“下边儿朗齐奥·戴斯坎萨多酒店里的露西尔说,你也许能为我提供一点信息。”我斜倚在他的车上,向他摆出一副大大的、温暖的笑脸。我还不如去踢一脚路边石呢。

“关于什么的信息?”

“今天傍晚,你从他们那儿的一栋别墅里接了一单生意。房间号是12C。乘客是一个身材高挑、体型姣好的红头发姑娘。她叫贝蒂·梅菲尔德,不过她很可能没告诉你这个。”

“大多数时候他们只告诉我要去哪里。挺奇怪的,不是吗?”他朝挡风玻璃吐出一大口烟雾,看着它弥散开来,在车厢里四处飘浮。“怎么一回事?”

“我女朋友跑掉了。我们有一点小争执。都是我的错。我想告诉她我很抱歉。”

“你女朋友家住哪儿?”

“离这儿很远。”

他没有取下香烟,而是直接用小拇指弹了弹,抖掉上面的烟灰。

“有可能这是她算计好的。有可能她不想让你知道她的去向。有可能这样是算你走运。你们在这个镇上的酒店里未婚同居,他们可以拿这个罪名逮捕你。我要承认,那可是个非常严重的罪名。”

“也有可能我是个骗子。”说完,我从钱夹里掏出一张名片。他看完后还给了我。

“好多了,”他说道,“这样就好多了。不过,这是违反公司规定的。我开这辆出租车可不仅仅是去练肌肉的。”

“五块钱有兴趣不?还是说这样也违反了规定?”

“我老头子管着这家公司。要是我骗他,他会大动肝火。并不是我不爱钱。”

墙上的电话响了。他钻出汽车,跨出三大步跑过去接。我就站在原地没动,咬紧嘴唇。他讲完又回来,钻进车里,往方向盘后一坐,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得开工了,”他说,“抱歉。我大概有点迟到了。刚从德尔马赶回来,有趟七点四十七分开往洛杉矶的火车在那儿临时停靠。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会到那儿去。”

他发动引擎,然后探出车窗,把烟扔在街道上。

我说:“谢谢。”

“谢什么?”他倒好车便开走了。

我又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和距离都对得上。从这儿到德尔马有十二英里。将某人载到德尔马,在铁路站点把他或她放下车,然后掉头开回来,约莫需要一个小时。他用自己的方式把信息告诉了我。除非话里有话,否则他大可不必对我讲这些。

我望着他消失在视线之外,然后穿过大街,来到电话公司办公室门外的电话亭前。我让亭门开着,投入一角银币,拨了那个大大的0。

“我想给西洛杉矶打电话,对方付费,请帮我转接,”我给了接线员一个布拉德肖[4]的电话号码,“双方直接通话,找克莱德·安姆尼先生。我叫马洛,在埃斯梅拉达镇4-2673公用电话上。”

她接通他的时间比我向她说明的时间要短得多。他急促地接起电话。

“是马洛吗?现在差不多该是你做汇报的时候了。好——你说吧。”

“我在圣迭戈。我跟丢她了。她趁我打盹的时候悄悄溜掉了。”

“我就知道自己挑了个聪明的家伙。”他不高兴地说。

“情况没有听起来那么糟,安姆尼先生。她去哪儿了我心里大致有数。”

“对我来说‘大致有数’可不够好啊。我雇用一个人就是希望他能严格按照我的指示去做。你刚才说的‘大致有数’是什么意思?”

“你能不能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稍微告诉我一点,安姆尼先生?为了赶上那趟火车,这份差事我未免接得太快了些。你的秘书给了我一大堆性格资料,有用的信息却少得可怜。你也愿意让我高高兴兴地为你办事吧,安姆尼先生?”

“我以为弗米利耶小姐把该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了,”他嘟囔着抱怨道,“我在执行华盛顿一家很有势力的律师事务所的要求。他们的委托人目前希望将身份保密。你要做的就是跟踪当事人,看她在什么地方停下来,而所谓停下来的地方,我指的不是洗手间或者汉堡店。我指的是一家酒店,公寓大楼,或者也许是她认识的人住的地方。事情就是这样。你还想要多简单?”

“我要的不是简单,安姆尼先生。我要的是背景资料。这个姑娘是谁,她来自什么地方,她到底做过什么事情,以至于有必要派我去跟踪她。”

“有必要?”他对我吼道,“你是个什么东西,凭什么由你来决定做事有没有必要?找到那个姑娘,盯牢她,然后打电话告诉我她的下落。还有,要是你还想拿钱,你最好他妈的手脚利索点。我等你到明天早上十点。过了那时候,我就另外安排找人。”

“好的,安姆尼先生。”

“你现在到底在哪儿,还有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正在四处闲逛呢。刚才我被威士忌酒瓶砸了一下脑袋。”

“是吗,那可太糟了,”他刻薄地说,“我猜你先把瓶里的酒喝光了。”

“哦,事情本来还可以更糟糕,安姆尼先生。被砸脑袋的人本来可能是你。我明早十点左右会给你的办公室打电话。别担心,人是不会跟丢的。这儿还有两个帮忙的呢。其中一个当地小伙子叫米切尔,另外一个是从堪萨斯市来的私家侦探,叫戈布尔。他带着把枪。好了,晚安,安姆尼先生。”

“等等!”他大叫一声,“等一下!你什么意思——还有两个侦探?”

“你问我什么意思?我才是问你的那个人。看样子你只分到了一部分差事。”

“等一下!你先别挂!”一阵沉默。然后他用平稳镇静的声音对我说话,口气不再咄咄逼人。“明天一早我就会联系华盛顿,马洛。如果我刚才对你扯嗓门了,我向你道歉。现在看来,我可能会得到授权,掌握一些关于这案子的更多信息。”

“好。”

“如果你想再联系我,就打到我这儿来。随时都行。任何时间都可以。”

“好。”

“那么,晚安。”他挂上了电话。

我将话筒放回挂钩上,深吸了一口气。我的头还在隐隐作痛,但晕厥感已经消失了。我吸了一口凉爽的夜风,风中掺杂着海上的雾气。我推开电话亭门走了出去,望着街对面。我刚来时那个待在停车位上的老家伙又开了回来。我溜达过街,问他去“玻璃屋”怎么走,那是米切尔曾经许诺要带贝蒂·梅菲尔德共进晚餐的地方——不管她愿不愿意。他告诉了我,我谢过他,重新穿过空荡荡的街道,爬进我那辆租来的汽车,沿着原路返回。

梅菲尔德小姐依然有可能匆匆赶上了那趟七点四十七分开往洛杉矶或某个中途小站的火车。但她更有可能根本没上火车。一个出租汽车司机载客到车站后,是不会等在那里看乘客上火车的。拉里·米切尔没那么容易动摇。如果他握有她足够多的把柄,能让她去埃斯梅拉达,那么他也有足够多的手段能将她留在那里。他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和行动任务。他不知道缘由,因为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如果他还有半点头脑——而我相信他的头脑远远不止半点——他就会想到,只要是出租车载她走,我就能够查到她的行踪。我做出的第一个猜测是,之前他已经开车去过德尔马,将他那辆大号别克轿车停在某个隐蔽的地方,在那儿等着她的出租车开过来并卸下行李。等出租车掉头往回开以后,他就会把她接上自己的车,重新开回埃斯梅拉达。我做出的第二个猜测是,她不会向他透露任何他还不知道的事情。我是一名来自洛杉矶的私家侦探,一些不知名的秘密当事人雇用我跟踪她,我依照指令行事,然后因为试图和她靠得太近而犯了错误。这会让他心烦,因为这就意味着上场的现在不止他一个人了。不过,如果他手上掌握的把柄信息——不管那是什么——是来自一份新闻剪报的话,他就别指望能一辈子不让别人知道。只要有足够的兴趣和足够的耐心,假以时日,任何人都可以把这桩旧事给挖出来。不论是谁,但他有足够的理由雇用私家侦探,说不定就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反过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无论他对贝蒂·梅菲尔德打的什么主意,捞钱或者骗色甚或想来个人财两得,他都必须速战速决。

我沿着峡谷下行,开出三分之一英里远,看到在一小块装着灯泡照明的标识牌上,有一根箭头指向海边,上面还用书写体写着“玻璃屋”。公路蜿蜒朝下,路面两旁的悬崖上有许多房屋,从窗户内洋溢出温暖的灯光,屋外是修整过的花园、灰泥砌成的墙壁,墙上按照墨西哥传统风格镶嵌着一两块大卵石或墙砖,还嵌有少许瓷片。

我开下最后一道山冈的最后一处弯道,野生海草的气息充盈着我的鼻腔,“玻璃屋”的灯火被雾气掩映,膨胀成一团琥珀色的明亮光晕,缥缈的舞曲音乐声穿过平整的停车场隐约传来。我停好车,看不见的大海几乎就在我的脚下发出阵阵咆哮。这里没有管理员。你只要锁好车门走进屋里就行。

只有二十来辆车,不会更多。我在它们中间巡视了一遍。至少有一个直觉上的猜测得到了印证。那辆“路霸”型硬顶别克轿车的车牌号和我口袋里的一模一样。它几乎就停在入口处,在它旁边紧靠入口处的是一辆浅绿色和象牙色相间的凯迪拉克敞篷轿车,车上装有牡蛎白色的真皮座椅,一条格子呢旅行便毯被扔在前车座上以保持座位干燥,还有汽车商所能想到的所有那些小玩意,包括两架带有反射镜的大型聚光灯,一根足够在金枪鱼捕捞船上使用的超长收音机天线,一个可折叠的镀铬行李架——如果你想长途旅行并一路保持气派,就可以用它来支援后备厢;一块遮阳板,一组棱形反射镜,用来采集被那块遮阳板挡住的交通信号灯光;一台收音机,上面的旋钮多得都赶得上电气控制台了;一只点烟器,只要你把烟往上一放,它就会给你点火,还有其他那些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面对它们,我不由得寻思,还要再过多久他们才会往这辆车上安装雷达、录音器材、酒吧和防空炮台。

所有这一切,我都是在一支带夹袖珍手电筒的灯光中看见的。我将手电筒移向放驾照的位置,只见车主名叫克拉克·布兰登,来自加利福尼亚州埃斯梅拉达镇的卡萨·德尔泼尼安忒酒店。


[1]帕索罗布尔斯(Paso Robles):城市名,位于洛杉矶北部,以温泉和盛产葡萄酒闻名。

[2]贝弗利希尔斯(Beverly Hills):一译“贝弗利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南部城市,好莱坞影星集居地。

[3]克莱斯勒纽约客轿车(Chrysler New Yorker):由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设计的一款经典豪华轿车,1939年问世,至1996年停产。

[4]布拉德肖(Bradshaw):美国东北部西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