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那孩子挣脱了他的手,沿着山径跑了过来,张开两只小手,兴奋地喊着:“宽叔!你是宽叔!”
“啊!”阿宽泪如泉涌,紧跑两步,迎上前去,一不小心,被脚下的石板绊倒了!他爬起来,伸开胳膊,一把抱起那个孩子,“细女啊,我可找到你了!”
林若翰匆匆跑过来,从他的怀里抢过孩子,一双蓝眼睛里充满了愠怒:“你,是什么人?”
“Dad不认识他?”细女说,“他是宽叔呀……”
“宽叔?什么宽叔?”林若翰显然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他故作平静地耸耸肩,对孩子说,“Ella,你弄错了,我们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不,dad,”孩子说,“他就是宽叔!”
“先生,你看,这孩子都认出我来了,”阿宽忙说,“我找了她两个多月了,你把她还给我吧!”
“什么,还给你?她是我的女儿,为什么要给你?”
“先生,她不是无主的孩子,我就是她的亲人哪!”
“你是她的亲人?”林若翰不得不正视现实了,只好说,“圣约翰救伤会登记得清清楚楚,这是一个孤儿,我在香港政府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你能证明自己是她的血亲吗?”
“我?”阿宽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她阿爸的朋友,结义兄弟……”
“那算什么?”林若翰眯起那双蓝眼睛,微微一笑,“只不过是朋友关系,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我是这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而你并不是她的血亲,所以,对她的监护权问题,根本不是我们之间所应该谈论的内容!”
林若翰说完,抱起了孩子,转身就要走去。一、
“等一等,先生!”阿宽上前拦住他,“我……我不能丢下这孩子,请你行行好,把她还给我吧!”说着,热泪涌流出来。
“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你没有权利向我提出这个要求!”林若翰站住了,回头打量着阿宽身上那褴褛的衣衫,“更何况,你恐怕连她的基本生活条件都不能保证,你是做什么的?”
“我……我是码头的搬运苦力。”阿宽说。
“你有自己的住房吗?”
“哦,没有,我住在苦力馆……”
“苦力馆?”林若翰摇摇头,“噢,上帝啊,那里的一个房间要住几十个人,肮脏、污浊,令人无法忍受,Ella怎么能住在那种地方?她需要有自己的房间,有佣人照顾她的起居,她要保证充足的营养,而且还要接受正规的教育,很遗憾,这些你都不具备!如果——这仅仅是一个假设,如果你把她带走,就等于把她投进地狱,让她遭受贫穷、饥饿和疾病的折磨,那是十分残酷的!难道你愿意那样做吗?”
“要是先生肯把她还给我,我就拚命挣钱来养活她!”阿宽说,“天下的苦我都吃尽了,还有什么苦不能吃呢?”
“看得出,你非常爱这个孩子!”林若翰说,眼神中似乎稍稍流露出一丝歉意,“可是你知道吗?我比你更爱她,上帝可以作证!”他说着说着,情绪激动起来,蓬松的大胡子颤抖着,蓝眼睛闪烁着莹莹泪光,“两年前,我的夫人在瘟疫中不幸去世,她没有给我留下一个孩子,你不知道这两年的时间我是怎样在悲痛和孤独之中挣扎,而当我在圣约翰救伤会第一眼看到这个孩子,就被她的这双眼睛吸引住了。说来也许没有人相信,她的眼睛和我去世的夫人非常相像。噢,上帝啊,这是上帝赐给我的女儿!任何人也别想从我身边把她夺走!”
他把孩子紧紧地抱在怀里,转过脸,有意不进花园别墅的大门,往山上走去。孩子从他的肩膀上向后面探着身子,伸着小手,喊叫着:“宽叔!宽叔……”
阿宽的心被她牵走了,发了疯地追上去,一把抱住了林若翰的双腿,“扑通”跪了下来,“先生,我求你了,把她还给我吧!”
“你……这是做什么?”林若翰脸涨红了,“起来,不要这样,我们只能对上帝下跪!”
“先生,你现在就是我的上帝!”阿宽昂起脖子,仰望着这位身材高大的洋人,“把孩子还给我吧,不然,我就长跪不起!”
“唉!”林若翰深深地叹息,他也感到为难了,“你应该知道,要我把她给你,这是根本不可能的,Ella和我共同生活了两个多月,我已经离不开她了!”他迟疑了一下,思索着说,“如果你愿意,我倒是可以考虑雇佣你,帮我照顾她……”
“啊,我愿意!”阿宽不假思索地喊道,“只要先生让我守着这孩子,我愿意当牛做马,伺候你们一辈子!先生,收留了我吧,我阿宽有天良,至死不忘你的恩德!”
“不,应该感谢上帝,他教导我们要富于怜悯之心!”林若翰说,在那一刻,他的脸上泛起了慈爱的笑容,使阿宽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突然靠近了。“我可以留下你,不过,”他的笑容收敛了,那双蓝眼睛严峻地盯着阿宽,“你要知道:在我的翰园,你永远是Ella的仆人,有关她的身世,永远不许透露一个字!你能做到吗?”
“我一定做到!”阿宽毫不迟疑地答道,“只要能看着她长大成人,我一辈子做她的奴仆,也心甘情愿!”
翰园寂静的夜晚,小小的门房里,倚阑小姐已经哭成泪人。她猛地扑向阿宽的怀抱:“宽叔!”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呼唤,凝结着两代人的血肉情谊!
院子里月色如水,青青草坪上,徘徊着深夜不眠的易君恕,露水打湿了他的长衫。
门房的那扇门打开了,阿宽扶着倚阑走出来,一眼看见披着月光的易君恕,他们愣住了。
“易先生?”倚阑的泪眼一闪,“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我?”
“不,”易君恕向她踱过来,在她面前站住了,“我睡不着,出来随便走走……”
倚阑望着他那挺拔的身影,那兄长般的关切、体贴的眼神,胸中漾起一股深深的感激之情,那颗慌慌的心渐渐安稳下来,“谢谢你,先生!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
“不,我放心,”易君恕声调徐缓地说,“我们北京人有一句俗话:‘起小看大,三岁知老。’我想,既然一个三岁的女孩儿就能够做到宁肯饿死也不向他人乞讨,那么,她长大了一定是个有志气的人,无论什么样的苦难都不会把她压倒!小姐,你说是吗?”
“啊,先生……”倚阑猛地一个震颤,含在眼里的泪珠籁然坠落下来……
第十章 潮涨潮落
一个星期之后,老莫向迟孟桓交了卷。
迟孟桓穿戴齐整,胁下夹着一只精致的皮包,坐上他的私家轿,胸有成竹地出了门。四名轿夫当然都是新雇的,在香港吃这碗饭的华人遍地皆是,更换几个抬轿子的易如反掌,在返孟桓看来比买四匹马还要省事。
轿子出了云咸街南口,拐弯上了荷里活道,朝西北方向走去。前行一箭之遥,便到了一个令人谈虎色变的地带:在荷里活道左侧,从亚毕诺道到奥卑利街,这一片不大的地皮相邻坐落着中央警署、初级法院和维多利亚监狱,这是掌握着芸芸众生的生死簿的地方,在一般市民眼里不亚于鬼城囗都,从旁边走过都觉得毛骨悚然,惟恐不留神被巡逻的警察随便找个借口拘了去,打入十八层地狱,轻则割辫子、抽“九尾鞭”、号枷示众,重则上绞刑架,好生了得!而迟孟桓今天却是专程到此,来叩地狱之门。那四名轿夫一边气喘吁吁地走着,一边腿肚子转筋,心里在纳闷儿:这位少爷到阎王殿来串门,莫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empirenews.page--]
其实迟孟桓对拜访中央警署也心怀忐忑,离那座大楼还很远,便让轿子停在路边,自己下了轿,整整衣帽,胁下夹着皮包,步行着走过去。在这种地方,纵是“高等华人”,也不敢摆谱的。
中央警署的外观并不惊人,这座建于1857年的“H”形三层楼房,砖墙瓦顶,虽也是西式风格,而比起总督府、英军司令官邸,却简陋粗糙得多,甚至不如临海的那些公司、洋行的大楼显得气派,仅具实用价值而已。然而,正是由于它的特殊用途,这座平平无奇的楼房却自有一种肃穆森然的气象。此时,楼前的操场上,几十名警察正在操练,步声橐橐,刀光剑影;大门前站岗的一名印警和一名华警荷枪实弹,虎视眈眈。
迟孟桓神色庄重地朝大门走去,还没有走到跟前,便看到那印警对华警使了个眼色,那华警于是威严地喝道:“站住!”
迟孟桓看看那位“大头绿衣”华警,心里说:喔哟,我又不是不知道,在警察里头,英警是老子,印警是儿子,华警是孙子,月薪只有几块港币,比印警少一半,比英警少三四倍,你当这份官差还不如我家的一个佣人挣的钱多,神气什么?不过是洋人的一条看门狗而已!他看清了这位华警的袖子上没有标着“Sneak
English”的布条,却故意跟他用英语说:“报告警官,我有紧要公务!”
果然,那华警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一脸的茫然。于是,旁边的印警“红头阿三”才开始出面,用英语问道:“你有什么事?”
迟孟桓紧走两步,来到他跟前,恭恭敬敬地朝他鞠了一躬,说道:“报告警官,我有重要情报,要面见警察司阁下!”
“警察司?”头里红巾、面色黝黑、一脸络腮胡子的印警听得好似天方夜谭,惊讶得睁大了眼睛,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警察司是我们的最高上司,不可以随便见的!你是什么人?”
迟孟桓等的就是这句话,此时才从西服里面的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递了上去。
那印警右手持枪,左手接过信封,见没有封口,朝着里面吹了口气,便清清楚楚地看见,信封里其实只有一张名片,旁边却是一叠钞票。“红头阿三”自然心里明白,便把枪夹在胁下,腾出右手,伸出两个指头,拈出那张名片,举在眼前仔细审视,见上面用英、汉两种文字印着“Chi
Tian Ren迟天任”的名字,头衔列了长长的一大串,其中最显眼的则是“Tustice of the Peace太平绅士”。
“红头阿三”脸上的表情和缓得多了。迟孟桓心里明白,这多半是那叠钞票所发挥的威力,印警的地位虽然比华警稍高一些,但年薪也不过一百多块港币,月薪仅十几块钱,没见过大象屙尿,信封里的那点“贴士”已经超过他一年的工钱,自然会善待这位“施主”;至于老太爷的那张名片,虽然也是一块上好的敲门砖,但“太平绅士”这个头衔,毕竟是个带有荣誉性的职务,平时唬唬老百姓是足够了,而在真刀真枪的警察面前,人家可以把你待若上宾,也可以不当回事,其“弹性”是很大的,现在把它和钞票结合在一起使用,也就保险得多了……
“你在这里等一下!”印警收起信封,手里捏着那张名片,进了旁边的岗亭。
迟孟桓隔着玻璃窗看到他在里面打“德律风”,至于打给谁,说些什么,则听不见了,但可以猜想,那是在和里面联系。
片刻,从大楼里走出了一名英警,进了门房,和印警两个人交谈了几句,大概是那位印警在替迟孟桓求见吧?估计把信封里的“好处”也分了一些给他的这位上司。
门口的那位没有得到“好处”的华警还笔直地站着,像监视嫌疑犯似地盯着迟孟桓,印警已经陪着英警走出了岗亭。迟孟桓也弄不清楚这位英警是什么官阶,但见他袖子上钉着三道黑杠,领边佩有英国国徽,便知道至少是一位高级警察,身分和这两位黄脸的、黑脸的大不相同。
“你有什么情报要报告警察司?”那位三道杠英警手里捏着印警转交给他的名片,毫无表情地看着迟孟桓,“把东西交给我好了。”
迟孟恒心想:交给你?我知道你是谁?万一石沉大海,我连打听都没处打听去!于是,灵机一动,就顺口撒了个谎:“报告警官,事关机密,这情报没有写在纸上,我必须面见警察司,向他口述!”
那英警听了,不置可否,转身向门旁的岗亭走去。迟孟桓隔着玻璃窗看见他在里面打“德律风”,想必是向上级请示。等他打完了,挂了话筒,走出岗亭,也不说话,却向印警丢了个眼色,“红头阿三”便朝迟孟桓命令道:“把手举起来!”
迟孟桓脑袋“嗡”地一声,心说:糟了,还没有吃到羊肉,倒先惹得自己一身臊!不让我见警察司,不见也就是了,凭什么把我抓起来?肚子里虽然心惊肉跳,却又不敢反抗,乖乖地举起双手,作无条件投降状。
“红头阿三”便伸过手来,从他的两肋往下摸,搔得迟孟桓浑身发痒,也不敢出声。直到把他全身摸了个遍,然后又把他的皮包也打开看了看,这才说:“你可以进去了。”
迟孟桓一场虚惊,这才明白根本不是要抓他,而是例行的安全检查,防止外人把枪支、炸弹带进去。“红头阿三”检查完毕,没有发现可疑之物,那英警便对迟孟桓说:“你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