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流行地和广泛地)称为摇滚的音乐淹没了二十年以来的音乐环境;在二十世纪恶心地呕吐它的历史之际,摇滚夺取了世界;一个问题缠绕着我:这个巧合是不是偶然?或者在这个对世纪的最后审判与摇滚的兴奋相遇合之中藏有某种意义?在癫狂的嚎叫中,世纪想忘却它自己么?忘却它的那些沉没在恐怖中的乌托邦幻想?忘却它的艺术?这一艺术以它的巧妙,以它徒劳的复杂性,刺激了人民,冒犯了民主。
摇滚是个泛泛之词;所以我更喜欢描写我所想到的这一音乐:人的声音压过了乐器,尖声压过低声;力度没有对比,持续在不变的FORTISSIMO(最强)中,把歌唱变成喊叫;和在爵士音乐中一样,节奏使一个音节里的第二拍加剧,但其方式更刻板、更吵闹;它的和声与旋律极为简单,因此而突出音质的色彩,即这一音乐中唯一有创造性的组成部分;前半世纪的老一套里有一些使可怜的人们泪流而下的旋律并激起马勒和斯特拉文斯基用音乐去嘲讽;而这个所谓摇滚的音乐却免除了情感性的毛病;它不是情感的,它是狂热的,它是兴奋的一刻的持续;既然兴奋是从时间中夺来的一刻,一个没有记忆的短暂一刻,被忘却所包围的一刻,旋律的主题没有空间来展开自己,它只是重复,没有进展,没有结论(摇滚是唯一的“轻”音乐,其中旋律不占主导地位;人们不去哼唱摇滚的旋律)。
奇怪的事:借助于音响再制作的技术,这个兴奋的音乐不断地,在兴奋的境况之外到处响着。兴奋的声学形象成了使人厌烦的日常装饰。它不请我们去任何狂欢的节日,不请我们去任何神秘的经验,那么它想向我们说什么,这个通俗化的兴奋?让人们接受它、习惯它、尊重它所占据的特权位置,遵守它所规定的道德。
兴奋的道德与审判的道德相反;在它的保护之下大家都做他们想要做的事:每个人都已经可以吮自己的大拇指,从他早期的童年一直到中学毕业会考:这是一个没有任何人准备要放弃的自由;请看看地铁里您周围的人们:坐着的,站着的,每个人都有个手指放在脸上的一个孔里,在耳朵、嘴、鼻子里,没有人感到被别人看见,每人都在想着写一本书去说出他的不可摹仿的独一无二的掏鼻孔的自我;任何人不去倾听任何人,大家都在写作,每个人都像跳摇滚一样写作:单独,为自己,集中在自己,其实却和所有别的人一样重复相同的动作。在这种形式统一化的自我中心主义的境况中,负罪的感觉不再和过去一样起同样的作用;法庭始终在工作,但是它们仅仅为过去所入迷;它们只瞄准着世纪的心脏:他们只瞄准着上年纪或死去的几代。卡夫卡的人物们由于父亲的权威而产生犯罪感:《审判》的主人公溺死在河里正是因为父亲不再宠他;时间进化了:在摇滚的世界里,人们曾给父亲这样一种犯罪感的重量,以至于长时间以来,他允许一切。没有犯罪感的在跳舞。
最近,两个少年杀死了一位神父:我听着电视里的评论;另一位神父在讲话,声音颤抖充满理解:“应当给为他的神职而牺牲的神父祷告:他专门负责青年。但是也应该为两个不幸的少年祷告;他们也是牺牲者:牺牲于他们的冲动。”
随着思想的自由,词语、态度、笑话、思索和危险思想的自由,理智上的挑衅日益缩减,在普遍趋炎附势的法庭的警惕监视下,冲动的自由日益扩大。人们宣扬严厉以对抗思想的恶习;宣扬原谅以对待激动兴奋时所犯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