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洗礼盆旁边的孩子,静敛的外表下酝酿着日益高涨的抗拒与苦恼。
自查尔斯死后,劳拉一直暗自希望……虽然她为哥哥的死感到悲痛(她以前真的很喜欢查尔斯),但悲伤却逐渐被强烈的渴求与期望淹没。俊秀迷人、个性开朗的查尔斯在世时,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劳拉觉得那很正常,也很公平。她向来安静鲁钝,又是个紧接着老大后出生的、往往较不得人疼的老二。父母待她不错,也颇关心,但查尔斯才是他们的心肝。
有一次,劳拉不小心听到母亲对来访的友人说:“劳拉虽乖,却太无趣了。”
她只能绝望地照单全收。劳拉确实是个无趣的小孩,她矮小苍白,不会说话逗乐大家——查尔斯就很厉害。她乖巧,不给任何人添麻烦,但觉得自己一点也不,而且永远也不会,重要。
有一回她对奶妈说:“妈妈偏心,比较爱查尔斯,不爱我……”
奶妈立即驳斥道:“说什么傻话,哪有这回事,你妈妈两个都爱。她总是很公平,做母亲的每个孩子都疼。”
“猫咪就不是那样。”劳拉想到最近刚出生的小猫。
“猫是动物,”奶妈避重就轻地说,“而且别忘了,上帝爱你。”
劳拉接受这个说法,上帝爱你,它非爱不可。然而劳拉觉得,就算是上帝,大概也最偏爱查尔斯吧……因为创造查尔斯的成就感一定高过于创造她。
劳拉安慰自己:“当然了,我可以最爱自己,我可以比查尔斯、妈妈、爸爸或任何人都更爱我自己。”
从这次之后,劳拉变得愈发苍白、安静、客气,乖巧到连奶妈都觉得不安。奶妈私下跟女佣说,好怕劳拉会“早夭”。
然而,夭亡的竟然是查尔斯,不是劳拉。
◆
“何不让那孩子养只狗?”鲍多克先生突然建议他的老友,劳拉的父亲。
阿瑟·富兰克林一脸错愕,因为他正兴高采烈地跟鲍多克辩论改革问题。
“什么孩子?”他不解地问。
鲍多克用他的大头朝劳拉的方向点了点,她正安静地骑着小脚踏车,在草地边的树林间穿梭,无所谓欢乐,也从不做危险的动作。劳拉是个小心翼翼的孩子。
“干嘛让她养狗?”阿瑟问,“狗很麻烦,总是满脚沾泥地跑进屋里,弄脏地毯。”
鲍多克像在讲堂上似的用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口气说:“狗有提升人类自尊的神奇能力,对狗而言,主人即是它崇敬的神,且不仅崇敬,套句现代的颓废说法,还爱得不得了。
“大部分人养狗,是因为狗让他们觉得尊贵、有权势。”
阿瑟说:“哼,你认为那是好事吗?”
“几乎不能算是,”鲍多克说,“但我心软,喜欢看别人开心,我希望看到劳拉快乐。”
“劳拉快乐得很。”劳拉的父亲又说,“反正她已经有猫了。”
“算了!”鲍多克表示,“那根本是两回事,如果你肯用点心思就会明白了。你的问题就在这儿,你从不思考,听你刚才对改革时期经济条件的看法就知道了,你真的认为……”
两人重拾舌战,辩得不亦乐乎,鲍多克更是高谈阔论。
然而阿瑟·富兰克林的心中却留下了阴影,当晚他走进妻子房间,突然问正在换装的妻子说:“劳拉没事吧?她过得还开心吗?”
安杰拉用美丽的蓝眼睛瞪着他看,那对眼眸和查尔斯一模一样。
“亲爱的!”她说,“当然了!劳拉向来很好,不像大部分的小孩会乱发脾气,我从来不必为她操心。她各方面都很满足啊,我们真运气。”
过了一会儿,安杰拉扣起项上的珠链,突然问道:“怎么了吗?你今晚为什么问起劳拉?”
阿瑟·富兰克林含糊地说:“噢,鲍弟……说了一些话。”
“哦,鲍弟!”富兰克林太太好笑地说,“你知道他是什么样。他就是爱找碴。”
几天后,鲍多克因故来吃午饭,众人离开餐厅时,在走廊上遇见奶妈,安杰拉·富兰克林故意拦住奶妈朗声问:“劳拉小姐还好吗?她健康快乐吗?”
“噢,是的,夫人。”奶妈笃定且有点不悦地说,“她是个非常乖巧的小女孩,从不调皮捣蛋,不像查尔斯公子。”
“原来查尔斯会给你惹麻烦哪?”鲍多克问。
奶妈毕恭毕敬地回道:“先生,公子和一般男孩一样,总爱闹着玩!他慢慢大了,不久就要上学了。这年纪的男生总是精力十足,不过他的消化不太好,背着我吃太多甜食了。”
她露出宠爱的笑容,摇着头继续前行。
“奶妈还不是疼他疼得要命。”众人进入客厅时,安杰拉说。
“显然如此。”鲍多克意味深长地说,“我觉得女人都是傻子。”
“奶妈才不傻——差得远呢。”
“我不是指奶妈。”
“说我?”安杰拉瞪他一眼,但并未太凶,毕竟他是知名而特立独行的鲍多克,放肆点无妨,其实这也是他可爱的一点。
“我在考虑写一本关于第二个孩子的书。”鲍多克说。
“天哪,鲍弟!你不会想鼓吹只生一个小孩吧?我觉得怎么看都不妥。”
“噢,十口人的家庭若能健全发展,好处当然不少,分担家事、兄姊照顾弟妹等等,大家各安其位。提醒你,小孩一定得做事,不能让他们闲着。这年头大人跟傻瓜一样,把孩子区隔开来,分什么‘适龄团体’!美其名曰教育,得了吧!这根本违反自然!”
“你的理论真多。”安杰拉包容地说,“你说第二个孩子怎么了?”
鲍多克一本正经地说:“第二个孩子的问题,在于失去新鲜感。老大是场冒险,让人害怕又痛苦;妻子觉得自己快死了,丈夫(在此以阿瑟为例)也相信你濒临垂危。等熬过一切后,小宝宝啼声惊天地出世了,这是夫妻俩费尽千辛万苦才得来的,自然对老大疼爱有加!我们的第一个结晶,太美好了!接着老二紧跟着出世,所有过程重来一遍,只是这回已没那么恐怖,也相对无趣许多。孩子虽是自己的,但已非全新的经验,于是你不会花太多心思在他身上,感觉也就没那么愉悦了。”
安杰拉耸耸肩。
“你这单身汉倒什么都懂。”她嘲讽地喃喃说,“那老三、老四和其他孩子不也一样?”
“不尽然,我发现老三跟兄姊间的年龄差距通常较大,老三往往是在老大、老二长大些,夫妻觉得‘再添个宝宝也不错’的状况下出生的。我不懂讨人厌的小孩有什么好玩,但我想那是生物本能吧,于是夫妻俩又接着往下生,有些可爱有些坏,有的聪明有的呆,不过老三多少能融入大家,最后跟老大一样受宠。”
“所以你要说的是,这样很不公平吗?”
“没错,人生本来就不公平!”
“那我们能怎么办?”
“不能怎么办。”
“鲍弟,你到底想说什么?”
“前几天我跟阿瑟提过,我是个心软的人,希望看别人快乐,补偿别人一些得不到的东西,让事态稍显公平。何况,假如你不——”他顿了一下,“或许会有危险……”
◆
“我觉得鲍弟简直胡扯。”安杰拉等客人离开后,焦虑地对丈夫说。
“约翰·鲍多克是英国最举足轻重的学者之一。”阿瑟眼神一凛。
“噢,我知道那些。”安杰拉有丝不悦,“如果他谈的是希腊罗马律法,或晦涩的伊丽莎白时期诗人,我一定洗耳恭听,但他哪懂得孩子的事?”
“应该完全不懂。”她先生说,“对了,前几天鲍弟建议让劳拉养只狗。”
“狗?但劳拉已经有猫了。”
“鲍弟说,那是两码子事。”
“太诡异了……我记得曾听他说过他不喜欢狗。”
“我相信他的确不喜欢。”
安杰拉若有所思地说:“查尔斯也许倒该养只狗,有一天牧师住处那几只小狗朝他冲过去时,他看起来挺害怕的。我不喜欢看到男孩子怕狗,假若查尔斯有自己的狗,就会习惯了。他也应该学骑术,我希望他有自己的小马,如果我们有马厩就好了!”
“恐怕养马是不可能的。”富兰克林说。
厨房里,侍候用餐的女佣埃塞尔对厨娘说:“鲍多克那老家伙也注意到了。”
“注意到什么?”
“劳拉小姐呀,她大概活不久了,他们还去问奶妈呢。哎呀,她长得就不是长寿相,也不像查尔斯公子那么活泼。你等着看吧,她不会活着长大的。”
然而,死的却是查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