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讨厌穿长筒靴,因为觉得难走,还难看。妈妈经常训我:别光顾好不好看。
终于长成大人,再没有人要我穿长筒靴了。
八年前,因为电视节目的工作去了英国。工作内容是走访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的舞台霍沃思,讲述行走荒野的感受。那片土地比想象的还荒凉,冬天连日暴风雪。寒冷还能忍受,无法忍受的是湿透的皮靴里像湿布似的贴脚冻硬的袜子,还有里头僵冷肿胀得简直不像是自己的、疼得想哭的脚趾头。走路需要非常努力,此外想不了任何事情。得隔五分钟休息一下,让人帮忙揉揉脚趾,给周围的人添了麻烦。
翌日也是同样的天气,在同一个地方拍摄。但有一点不同,我买了当地人的生活必需品、他们昵称为“威利斯”的黄绿色橡胶长筒靴——惠灵顿靴,穿上了它。
难以置信的舒服。裹在厚袜子里的脚过了几个小时变得又干又暖和,光这一点就让我高兴得想跳舞,面对镜头时笑眯眯的。
脚干而暖和,这是幸福的第一条件。
不管多笨重,我还是像宝贝似的拎着这双长筒靴上飞机,提着回了家。
在东京基本用不着穿它,但只要鞋柜里摆着宽宽大大、铮铮亮、结实可爱的长筒靴,就觉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