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海顿、莫扎特已经时不时地让复调在他们的经典作品里重生,然而,在贝多芬的作品里,同样的重生在我看来却是更执拗,也更深思熟虑。我想到他最后的几首钢琴奏鸣曲,作品一〇六号《钢琴奏鸣曲》的最后乐章是一段赋格,极其丰富的古老复调,却充满新的时代精神——更长、更繁复、更响亮、更有戏剧性、更生动。
作品一一〇号奏鸣曲更令我赞叹,赋格是第三(最后)乐章的一部分,第三乐章是由短短的一个乐节(标示着朗诵调〔recitativo〕的几个小节)所引入的,旋律在这里失去歌的特质,变成话语;不规则的节奏让旋律变得激烈,再加上同一个音以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坚定地重复;接下来是一段分为四部分的曲子:第一部分:一个小抒情调(arioso)(完全是主调音乐:一段踏着弱音踏板〔una corda〕的旋律,伴着左手的和弦;古典的宁静安详);第二部分:赋格;第三部分:同一个小抒情调的变奏(同样的旋律变得生动、哀怨;浪漫的心碎);第四部分:同样的赋格的延续,相反的主题(由弱到强,在最后四个小节里转化为主调音乐,剥除了一切复调音乐的痕迹)。
所以,在十分钟的狭小空间里,这个第三乐章(包括它短短的序曲)以情感及形式上奇特的混杂而独树一格,然而听众却浑然不觉,因为这般的繁复听来竟是如此简单而自然。(希望这是个好例子:伟大的大师所做的形式创新总是有某些低调之处,这才是真正最了不起的,只有那些渺小的大师所做的创新才会刻意提醒人去注意。)
贝多芬将赋格(复调音乐的典范形式)引入奏鸣曲(古典主义音乐的典范形式)的时候,仿佛把手放在两个伟大时代因过渡而生的伤痕上——前一个时代始于十二世纪的第一个复调音乐,直到巴赫,后一个时代的基础则是我们习称的主调音乐。他仿佛不断自问:复调音乐的传承是否依然属于我?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要求每个声部都清晰可闻的复调音乐如何能够适应最近发现的管弦乐团(还有,如何适应从平实的老钢琴到“槌子键钢琴”的转变)?它们丰富的音质让个别的声部不再清晰可辨。而复调音乐宁静安详的精神如何能抵挡伴随古典主义而生的音乐在情感上的主观性?这两种如此对立的音乐概念能否共存?而且共存于同一个音乐作品里(作品一〇六号奏鸣曲)?而且更紧密地,共存于同一个乐章(作品一〇号的最后乐章)?
我想象贝多芬谱写这些奏鸣曲时,梦想成为自始至今所有欧洲音乐的传承者。我说他怀抱的这个梦——伟大的综合手法之梦(综合两个明显无从和解的时代)——直到一百年后才由现代主义最伟大的作曲家圆满地实现,特别是勋伯格和斯特拉文斯基。尽管这两位作曲家在完全对立的道路上前行(或者是阿多诺认为他们完全对立),他们却不是(不仅是)先驱的后继者,而是全然自觉地,作为整个音乐历史的完全传承者(或许是最后的传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