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女人,并不是萨比娜选择的生存境界。既然不是选择的结果,便算不上功绩也算不上失败。面对一种强加给我们的状态,萨比娜想,就必须找到一种相适应的态度。在她看来,对生来是女人这一事实进行反抗,与以之为荣耀一样,是荒唐的。
他们初遇时,一次,弗兰茨用一种奇特的语调对她说:“萨比娜,您是个女人。”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以哥伦布刚刚望见美洲海岸一样庄严的声调向她宣告这个消息。后来她才了解,他特别强调说出的“女人”这个词,对他而言,不是用来指称人类的两种性别之一,而是代表着一种价值。并非所有的女人都称得上是女人。
可是,如果萨比娜对弗兰茨而言是女人,那玛丽-克洛德,他真正的配偶,于他而言又是什么呢?二十多年前(那时他俩才认识几个月),她威胁他说,如果他抛弃她,她就自杀。这一吓,倒把弗兰茨迷惑住了。玛丽-克洛德并不那么讨他喜欢,但她对他的爱在他看来无与伦比。他自觉配不上如此伟大的爱情,而对这份爱,他认为应该深深地低下头来。
因此,他低头直至跪倒于地,并娶她为妻。虽然她再也没有对他表现出如她以死相逼时那么强烈的感情,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存有一个牢固而必然的自我要求:永远不伤害玛丽-克洛德,并且尊重她身上的那个女人。
这句话真有趣。他并不对自己说:尊重玛丽-克洛德,而是说:尊重玛丽-克洛德身上的那个女人。
可是,玛丽-克洛德本身就是一个女人,隐藏在她身上的另一个他必须尊重的女人又是谁?不会是柏拉图的女人之理念吧?
不。是他的母亲。他永远不会想到说他对母亲的尊重,是对女人的尊重。他爱母亲,而不是爱她身上的某个女人。柏拉图的女人之理念与他的母亲是同一的,也是惟一的。
在他十二岁左右时,一天,弗兰茨的父亲突然弃她而去,她成了孤身一人。弗兰茨觉察到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但母亲为了不给他造成伤害,轻描淡写,极有分寸地隐瞒了真相。那一天,在他们一起出门要去城里走走时,弗兰茨发现母亲穿的鞋不成对。他很不安,想提醒她,又怕伤了她。他同母亲在街上走了两个小时,双眼始终不能从她的脚上移开。从那时起,他开始懂得了什么是痛苦。
他爱母亲,从童年一直到将她送入墓地的那一刻,并且仍在回忆里爱着她。因此他坚持这样一个信念: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迹。
弗兰茨常常对萨比娜提起他母亲,还有可能是不自觉地用了心机:萨比娜也许会被他忠诚的天性所吸引,这是一种拴住她的手段。
不过,吸引萨比娜的是背叛,而不是忠诚。“忠诚”一词让她想到她父亲,一个外省的清教徒,星期日,他总爱画挂在树梢的落日或是花瓶里的玫瑰,以此为乐。受他的熏陶,她很小便开始绘画。十四岁时她爱上了一个同龄的男孩。他父亲惊恐极了,整整一年不许她单独外出。有一天,他拿出一些毕加索的复制品来给她看,对那些画大加嘲笑。既然她无权去爱那个同龄的男孩,至少可以爱立体派美术。中学毕业后,她便去了布拉格,这下终于可以背叛自己的家了,心中感到一丝宽慰。
背叛。打从孩提时代起,爸爸和小学老师就反复向我们灌输,说这是世上可以想得到的最可恨的事。可到底什么是背叛?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
她在美术学院注册上学,但是不允许像毕加索那样作画,必须遵从所谓的社会主义现实派画法。在美术学院,画的都是共产主义国家元首的肖像。她企图背叛父亲的愿望仍未得到满足,因为共产主义不过是另一个父亲,同样严厉而狭隘,禁止爱情(当时是清教徒时代),也禁止毕加索。她嫁了一个平庸的布拉格演员,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他有离经叛道的坏名声,双方父亲都认为他不可接受。
之后,她母亲过世。第二天葬礼完了回到布拉格,她接到一封电报:父亲因悲痛而自杀。
她十分内疚,从父亲的角度来说,爱画花瓶中的玫瑰而不爱毕加索,就那么不好?担心自己的女儿十四岁就怀个孩子跑回家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失去了妻子就活不下去真可笑吗?
她又一次满心渴望背叛:叛己所叛。她向丈夫宣告(在他身上,再已看不到乖张的浪子,而是烦人的醉鬼)自己要离开他。
不过,如果当初你为了B而背叛了A,如今又背叛了B时,并不意味着要与A重归于好。离婚后,女艺术家的生活并不像她所背弃的父母的生活。第一次的背叛是不可挽回的。它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连锁反应,一次次地使我们离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
对弗兰茨来说,最接近于酒神狄俄尼索斯那种狂醉之美的,是艺术。靠小说和画幅难以自遣,但是听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巴托克的《钢琴二重奏鸣曲》,或是披头士的一支歌,就能自我陶醉。弗兰茨对高雅音乐和轻音乐不加区分。区分在他看来是虚伪而老套的。他对摇滚乐和莫扎特的喜爱不偏不倚。
对他来说,音乐是救星:它将他从孤独、幽闭和图书馆里的灰尘之中解救出来,它在他的身躯上打开了多扇门,使灵魂得以释放,与他人相亲相爱。他喜欢跳舞,并为萨比娜不跟他一样喜欢跳舞而感到遗憾。
他们一起到一家餐馆吃晚饭,高音喇叭里始终响着节律强劲而嘈杂的音乐。
萨比娜说:“真是恶性循环,他们把声音弄得越大,耳朵就越聋。可是耳朵越聋,就非得把音量调得越高。”
“你不喜欢音乐吗?”弗兰茨问。
“不喜欢。”萨比娜答道,接着又补充说:“假如我活在另一个时代,可能……”她脑子当时想的是让-塞巴斯蒂安·巴赫的时代,那时的音乐就像一朵玫瑰盛开在寂寥的茫茫雪原之上。
以音乐为名的噪音自她小时便如影随形。她在美术学院读书时,整个假期都得在当时被称为“青年工地”的地方度过。年轻人全被安排住在集体木棚里,参加建设高炉。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高音喇叭里不断喀啦喀啦地放出尖厉的音乐。她想哭,但那音乐是欢闹的,无处可逃,躲在厕所里不行,蒙在床上的被子里也不行,到处都是高音喇叭。音乐仿佛是一群放出来扑向她的猎犬。
她曾以为只有在共产主义世界才会风行这种音乐。来到国外,她发觉,从音乐到噪声的蜕变是种全球性的过程,令人类进入了极端丑陋的历史阶段。丑陋的总特征首先表现在那无处不在的丑陋声音:汽车、摩托、电吉他、风镐、高音喇叭和汽笛。视觉上的丑陋用不了多久就会跟着出现,同样无所不在。
他们吃过晚餐,回到房间,然后做爱。临入睡时,弗兰茨脑子里忽然开始翻涌起种种模糊不清的念头。他想起餐馆里嘈杂的音乐声,心想:“噪声有一个好处,让人听不清词语。”从青年时代开始,他所做的一切,就是说话,写字,讲课,编句子,找说法,不断修正,改到最后,每个词都弄得不再准确,意义模糊,内涵尽失,只余下碎片、杂屑和尘埃,像沙砾一样在他的脑子里翻飞,令他偏头痛,睡不着觉,最终得了失眠的痼疾。他朦朦胧胧而又不可遏制地渴望着一种巨大的乐声,一种绝对的噪音,一片美妙欢腾的喧嚣,将所有的一切吞噬,淹没,窒息,令话语带来的苦痛、虚幻和空洞永远消失。音乐是对词句的否定,音乐是反话语。他渴望与萨比娜久久地拥抱在一起,不要说话,一句话也不要说,就让快感同音乐的狂乱喧嚣融合在一起。在这一片幻想的极乐喧嚣中,他昏昏入睡了。
对萨比娜来说,活着意味着观看。视觉受双重边界所限:让人什么也看不见的强光与完全彻底的黑暗。她对任何极端主义的憎恶,或许产生于此。极端标志着生命的终极之界,极端主义的激情,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艺术上的,都是一种改头换面的对死的渴望。
而对于弗兰茨,“光明”这个词不会让人联想到柔和的日光照耀下的风景,而会想到光源,如太阳,灯泡,探照灯。他想起一些常见的隐喻,如真理之太阳,理性的耀眼之光,等等。
他被光明吸引,同样也被黑暗所吸引。如今,关灯做爱,在世人看来委实可笑。对此他也明白,所以让床上方亮着一盏小灯。但在进入萨比娜身体的那一瞬,他还是闭上了双眼。吞噬着他的极度快感企求的是黑暗。那黑暗是彻底的,绝对的,没有形象也没有幻影,无穷无尽,无边无际。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在的无限。(是的,凡寻求无限者,只需闭上双眼!)
就在快感在他全身蔓延开来的那一刻,弗兰茨在无边的黑暗中渐渐展开,融化,化作了无限。但是,人在内在的黑暗中变得越大,他的外在形象就越小。一个紧闭双眼的男人,只是一个毁弃了的自我,看起来让人心生厌恶。因此萨比娜不愿看着他,也闭上了眼睛。但这种黑暗对她来说并不意味着无限,而仅仅是对她所见的东西的拒绝,是对所见之物的否定,是拒绝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