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懒洋洋地向前挪动着,雨点敲打着车顶,水流顺着两边的车窗泻淌下来。我们在蜿蜒的街道上,在一座座广袤的庄园之间转悠。透过模糊的树影,雨中一座座的房屋远远地映入眼帘。
一股烟草味儿飘进我的鼻子,那名红眼男子说:“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够少的了,”我说,“就是那报道出来那晚,莫娜出了城。温斯洛那老头子早就知道了。”
“他大可不必深究,警察都没有呢。还有呢?”
“他说他会被杀,他让我开车送他出城,可在最后关头他自己跑掉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放松一点儿,侦探。这可是你唯一的活路。”红眼睛干巴巴地说。
“我知道的都说了。”我看着窗外的瓢泼大雨说。
“你在帮那老家伙调查吗?”
“没有。他很吝啬。”
红眼睛笑了。我感到鞋子里的枪很沉,摇摇晃晃的,离我越来越远了。我说:“关于奥马拉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前排那家伙侧过头,粗暴地喊:“该死的,你说的那条街到底在哪儿?”
“蠢货,在贝弗利格伦最北边,穆赫兰大道。”“噢,那里啊,天哪,那条路铺得稀巴烂。”“我们要用这侦探来铺路。”红眼睛说。庄园渐渐淡出了视线,山麓上种满了胭脂栎。
“你不是一个坏人。你只是很小气,跟那老头一样。你难道不明白吗?我们想知道他说的所—有—事!那样的话我们才知道要不要把你送上西天。”
“见鬼去吧,反正你也不会信我。”我说。
“咱们走着瞧,这只是我们的一件差事,我们只需要干完然后向上禀报。”
“如果能干得长久的话,倒真是不错的差事啊。”我说。
“你这家伙,还开起玩笑了。”
“我确实喜欢打趣,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你们还在少管所里呢。我依然讨人厌。”
红眼睛又笑了,他好像不怎么大声嚷嚷。
“就我们所知,你没有什么违法记录。难道今天早上就没想破个例吗?是这样吗?”
“如果我说是,你可以现在就把我打死。好啊。”
“给你一千块零花钱,咱们这事儿就算了啦怎么样?”
“是你也不会信的。”
“不,我们会的。事情是这样,我们干好差事,报告上级。我们是一个组织。但是你住在这里,你脑子好使,又有自己的事情做。你得合作啊。”
“当然,我会合作的。”我说。
“我们不会,”红眼睛轻声地说,“绝不会杀好人,对生意不好。”他倚靠在角落里,把枪放在右膝上,从内兜里摸了一个大大的棕色钱包,放到他的膝盖上。从中抽出两张钞票,顺势放到座位上,他又把钱包塞进了口袋。
“是你的了。”他严肃地说,“如果你逃跑,你活不过24小时。”我把钱捡起来,两张五百块钞票。我把钱卷进我的马甲里,说:“好吧,我现在就不再是一个好人了,是吗?”
“浑球儿,好好考虑考虑吧。”
我俩相视而笑,就像在这个艰难冷酷的世界里,友好相处的两个大好青年一样。接着红眼睛突然转头朝前。
“好,路易,不去穆赫兰大道了。停车。”
车子正爬到半山腰,山路绵长崎岖而又荒凉,大雨在山坡上掀起一道灰蒙蒙的雨幕,一眼望不到边。我只能望到四分之一英里那么远,车子外面什么活物都看不着。
司机把车靠边停下,熄了火。他点了一支烟,把一只手搭在了后座上。
他朝我微笑,他笑起来很好看——像一条鳄鱼。“我们就在车里喝一杯吧,”红眼睛说,“我希望我也可以那么轻松赚到一千块。就像从鼻子到下巴这么简单。”
“你根本没有下巴。”路易说着,继续微笑。红眼睛把左轮手枪放到座位上,从他的侧边口袋里掏出半品脱酒。看起来是样好东西,绿色的标签,是保税货。他用牙齿拧开瓶盖儿,在瓶口嗅了嗅,又咂了咂嘴。
“这里面没有添加什么不好的东西,这是我们公司的展品,干了它。”
他沿着座位把瓶子递过来,我本可以抓住他的手腕,但是路易在那儿,而我的脚踝离我太远了一点儿。
我大声地急促呼吸着,把瓶口靠近我的嘴边,仔细嗅闻。透过波旁蔷薇的焦味,还掺杂着别的什么味道,很轻微,那是一种我平时压根儿不会留意的普通果香。不知怎的我忽然记起拉里·巴泽尔说过,好像是“里厄利特以东,朝着大山,种着一种古老的含氰植物。”氰!就是这个词。
当我把瓶口凑到嘴边,我的太阳穴急剧绷紧,我感到毛骨悚然,周围的空气瞬间冷却。我把酒瓶高举到我能喝到的位置,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十分酣畅淋漓,神清气爽。我喝了差不多半茶匙的酒到嘴里,没做停留就直直地咽了下去。
我急促地咳嗽起来,东倒西歪地笑着。红眼睛笑了。
“兄弟,别告诉我一口酒就把你喝病了。”
我放下瓶子,身子朝座位下面耷拉得很低,剧烈地咯咯笑着。我的双腿朝左滑着,左腿在下面,我挣扎着趴到双腿上,手臂慢腾腾地行动着。我拿到枪了。
我几乎连看都没看,从左臂下方朝他开了一枪。他都没碰到那把左轮手枪,枪已经掉在了地上。一枪已经够了,我听到他摇晃着倒下的声音。我又朝着路易所在的位置砰地开了一枪。
路易不在座位上,他躲到了前排的座位下,悄无声息,车内车外万物寂然,甚至连雨声在此时都沉寂了下来。
我还没有闲工夫查看红眼睛,不过他一动不动什么也没做。我丢掉手中的鲁格手枪,从毯子下猛地一把拉出冲锋枪,左手随即握住前手柄,把枪身低低地抵着我的肩膀。路易依旧一声没吭。“听着,路易,”我温和地说,“冲锋枪在我手上了,想尝尝它的厉害吗?”
我一枪打穿了座垫,这一枪可以让路易知道这枪的威力。防碎玻璃瞬间炸开了花。路易打破了沉默,他沙哑地说:“我手里拽着颗手榴弹,你想要吗?”
“拉了弦,拿在手上吧,我们两个都得完蛋。”我说。
“见鬼!他死了吗?我手里没有手榴弹。”他狂躁地说。
我看了看红眼睛,他靠在座椅边上,看起来十分舒适。他似乎有三只眼睛了,其中一只比另外两只更红,似乎在腋下开枪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情。那样可太好了。
“对,路易,他已经死了。我俩怎么和气相处呢?”
我现在可以听到他艰难的呼吸声,雨声重新拍打起了节拍。“你先从里面滚出来,不然我拉炸弹了。”他咆哮着。
“路易,你出来,不然我要开枪了。”
“上帝啊,我可不能从这里走回去,老兄。”
“路易,你不用走回去,我会给你派一辆车。”
“天哪,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个开车的。”
“路易,乱开车是会被控告的。不过你可以搞定,你或者你的组织会搞定的。在我的枪走火之前赶快给我出来。”
车门上的门闩发出咔嗒一声,一双脚砰的一声重重地踩在踏板上,又挪到了路上。我举着机枪瞬间直起身子。路易淋着雨站在路中间,两手空空,那鳄鱼似的微笑依旧挂在脸上。
跨过死人那双穿戴整洁的双脚,我下了车,捡起车上的左轮手枪和鲁格尔枪,把那台重达12磅的冲锋枪放回到车上。从腰间取下手铐,朝路易示意,他迟钝地转过身,把手背在了身后。
“你不能把我怎么样,”他抱怨着,“我有后台。”
我给他戴上手铐,开始搜他身上的枪,可比他搜我身时仔细多了。除了他掉在车上的那把,他身上还有一支枪。
我把红眼睛从车里拖出来,就他让在湿漉漉的路上自己安息吧。他又开始流血了,但是他已经安静地去了。路易恨恨地看着他。“他是个聪明的家伙,与众不同,他喜欢使小伎俩。你好啊,聪明鬼。”
我掏出手铐钥匙,打开一只手铐,把他拖下来和这具死尸铐在了一起。
路易怒目圆睁,十分惊恐,终于他脸上的微笑消失了。
“见鬼,我的神啊!见鬼。你就这样把我拷着吗,老兄?”他哀号着。
“路易,再见,你今天早上杀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我说。
“我的天哪——”路易哭诉着。
我发动了车,往上开到一个可以转弯的地方,掉过头,车经过他身边向山下开去。他僵硬地立在那里,像一棵晒枯的树,他的脸惨白,脚下躺着一个死人,一只手还跟他的手铐在一起。他满眼惊恐,仿佛做了一千个噩梦。
我把他扔在了雨中。
天早早地黑了下来,我把轿车开到离我的车几个街区远的地方停下,锁了车,把钥匙扔进了汽油过滤器中。我回到了我自己的敞篷车上,驱车进城。
我在一个电话亭里拨通了侦查局专线,让一个名叫格林内尔的男士接电话,我快速地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以及去哪里找路易和那辆轿车。我还跟他说我认为就是他们用机枪打死了拉里·巴泽尔。可关于达徳,我只字未提。
“干得漂亮!但是你最好快点过来,基于某个送奶车司机一个小时之前给我们打的电话,我们刚给你开出了一张逮捕证。”格林内尔用怪异的语调说着。
“我精疲力尽,得去吃点东西。给我留点时间,我一会儿就过来。”我说。
“你最好快来,朋友,对不起,但是你最好快来。”
“嗯,好。”我说。
我挂断了电话,径直离开了那地方。我现在必须违法了,我不得不这样,不然我就得完蛋。
我到广场附近吃了饭,就动身去往里厄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