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ry/文
现今的侦探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但卡尔总能。
——阿加莎·克里斯蒂
卡尔的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
——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作家/爱德蒙·克里斯宾
若克里斯蒂是推理界天后,那卡尔就是天王。
——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作家/安东尼·布彻
任何一本小说中,都会有一个或者若干个“谜”,比如:那对情侣是不是最后能走到一起,那个青年能不能报了杀父之仇,或者未来究竟发展成怎样一个世界……等等。人类都有好奇心。因此,一个个谜团,也就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直到翻开最后一页。
侦探小说可以说是将“谜团”最大化的一种类型小说。整本书就是一个大谜团——解开谁是凶手之谜。而在此过程中,又包含着各式各样的小谜团:没有留下凶手脚印的沙滩、不可能进出的密闭空间、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待到最后一章,著名侦探娓娓道来事件的真相,读者才恍然大悟,感叹世间竟然有如此巧思。
自1841年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发表《莫格街谋杀案》以来,侦探小说经历了一百六十余年的发展。这期间不仅出现了阿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达谢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等享誉世界的大师人物,还衍生出了许多流派和子类型,比如解谜推理、硬汉侦探、法庭推理等等。其中解谜推理是从埃德加·爱伦·坡时代便诞生的,历经一辈辈大师潜心雕琢,称得上是侦探小说中的正统,也被称做“本格派”(日文说法,即正宗、正统之意)。
解谜推理在1920年代掀起高潮,成就了侦探小说史上的“黄金时代”。在那个“名探满街走,名作天天有”的时代里,有三个名字最为耀眼——即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和约翰·狄克森·卡尔。他们笔下的作品代表了解谜侦探小说的最高峰,时至今日还广受读者追捧。
这一时期作品的特色,是崇尚推理和谜团,要给予读者公平的线索,让他们和虚构的侦探,拥有同等解开案件真相的机会。诗人W·H·奥登就分析说:“(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最奇妙之处在于:它恰好最能吸引那种其他形式的‘白日梦’文学无法影响的人。医生、牧师、科学家或艺术家——这些事业上相当成功的职业人士,是典型的侦探小说迷;他们喜欢思考,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饱学之士,因此,绝对无法忍受《周六晚报》《真实的告解》、电影画报或连环漫画等读物。”读者靠侦探小说来获得智力游戏的快感。一旦能够先于侦探一步解开谜团,便像获得了无上的荣誉般兴奋。
那时,解谜成为侦探小说最重要的元素,作为“谜”的载体的谜团和诡计,更是发展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步。作家们努力拓展各种可能性,不管是杀人手法、灭迹手段、隐藏方式,还是作家自己的故布迷阵,设置误导的“红鲱鱼”。发生在大家族里的谋杀、相对封闭的环境、有限的嫌疑犯、不同的动机、隐藏的秘密……这些构成了最典型的谋杀背景。诸如暴风雪山庄、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等诡计,在“黄金时代”里更是大行其道。
其中有一种谜团,让作家们又爱又恨。它是毎一个创作侦探小说的作家,都想挑战的选题,甚至有种说法,如果没有在作品中运用它一次,就谈不上是真正的侦探作家。那就是“密室杀人”(Locked Room Mystery)。
什么是“密室杀人”呢?回到侦探小说的原点《莫格街凶杀案》,它就是一篇密室小说。在上锁的屋子里发生了杀人案,但是,凶手不仅顺利得手,还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密闭的房间。密室小说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从表面上看,它不合理——一个人不可能在上锁的房间中被杀。但是,一旦解开谜团,读者便会发现,不合理背后的合理性——或者是巧妙的机械手法,或者是被忽视的心理盲区。
并不满足在小屋子里折腾的作家们挖空心思,又想出了各式各样不可能的谜团。躺在沙滩中央的受害者,身边只有自己的脚印,却明显被人杀害;奔驰在铁轨上的火车,却像空气般消失在两站之间;众目睽睽之下发生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等等。这些描述超常事件的侦探小说,形成了侦探文学的一个子类型——不可能犯罪。这类作品有着鲜明的特点:幻想性的谜团、超自然的气氛、巧妙的手法、合理的解答。对于读者来说,这类作品是解谜推理的极致,要想破解谜闭,需要更活跃的思维、更缜密的推理以及更敏锐的洞察力。若能解开这些难题,就会获得数倍的快感。
根据“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研究权威罗伯特·艾迪统计,截至1991年,古往今来欧美的“不可能犯罪”长短篇作品,大约两千多部(篇)。另外,日本作家创作了一千多部(篇)作品。这个数字相对于浩瀚如海的侦探文学,简直是九牛一毛。然而,就有那么一小部分作家,倾其一生的精力,创作“不可能犯罪”类作品,像美国作家约翰·狄克森·卡尔、克莱顿·劳森、约瑟芬·康明斯……等等。当然,成就最高的便是约翰·狄克森·卡尔。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年11月30日—1977年2月27日)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合镇。他父亲伍德·尼古拉斯·卡尔曾经当选为众议院议员。卡尔青少年时期,就展露出写作的天分,十一岁便撰写法庭审判和谋杀案一类的新闻报道,后来还在本地一家报纸主笔拳击专栏。
1925年,约翰·狄克森·卡尔进入哈维佛学院。第二年,他的小说和诗歌,就刊登在学校的文学杂志《哈维佛人》上,此后还当上了杂志编辑。1928年从哈维佛学院毕业后,他去巴黎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前身)学习。但是,留学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为《哈维佛人》杂志撰写连载小说,这部作品经过修改、扩充后出版,成为他的长篇处女作《夜行》(1930年)。小说的主角是先前曾在短篇作品中,出现的法国警探亨利·贝克林。
1932年,约翰·狄克森·卡尔娶英国女子克拉丽斯#克里夫斯为妻,两人婚后便在英国定居。卡尔变得很英国化,以至于许多读者,认为他是英国作家。
1933年,约翰·狄克森·卡尔出版了基甸·菲尔博士系列首部作品《女巫角》。第二年,他以笔名卡特·狄克森创作的《瘟疫庄谋杀案》中,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登场。此后,约翰·狄克森·卡尔交替撰写菲尔博士系列和梅利维尔爵士系列,成为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他的作品风格很具特色:情节布局复杂,谋杀手法奇特,充满戏剧性和超自然气氛。更重要的是,他专注于“密室”和“不可能犯罪”。可惜由于吸烟,他晚年健康状况恶化,于1977年2月27日因肺癌去世。
约翰·狄克森·卡尔笔下的密室第一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是根据他所崇拜的英国侦探作家吉尔伯特·基斯·切斯特顿所塑造的。菲尔是一个胖胖的字典编纂家,装扮很滑稽,穿着披风,抽着海泡石烟斗,留着强盗式的胡子。但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破的案子也相当复杂,是创造力、气氛、意外性和叙事技巧几近完美的结合。包含两桩“不可能犯罪”的《三口棺材》(1935)在历次密室票选中都名列第一。其他名作还有《阿拉伯之夜谋杀案》(1936)、《歪曲的枢纽》(1938)、《绿胶囊之谜》(1939)、《连续自杀事件》(1941)等。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有些像温斯顿·丘吉尔。他甚至比菲尔博士还要古怪——大大的秃脑袋,奇怪的表达加上不修边幅的外表。梅利维尔的职业是律师兼医生,但是,最有兴趣的还是那些不可能案件。登场作品《瘟疫庄谋杀案》发生在伦敦的一所盛传有鬼的老房子里,案子从一场降灵会开始,自然少不了“密室”这道大餐。这个系列的名著包括《独角兽谋杀案》(1935)、《犹大之窗》〈1938)、《女郎她死了》(1943)等等。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破解的密室案件,一点也不逊色于菲尔博士,只因没有发表“密室讲义”,显得稍逊一筹。
约翰·狄克森·卡尔的作品集欧美浪漫本格之大成,侦探小说家爱德蒙·克里斯宾总结他的成就说道:“论手法之精妙高微和气氛营造的技巧,卡尔的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
不可能的谜团需要同样不可能的气氛来烘托,营造出一种亦幻亦真的效果。约翰·狄克森·卡尔借助于古老的传说、哥特化的场景,自然地烘托出超自然的恐怖感觉。在《女巫角》中,传说身为女巫绞刑场查特罕监狱典狱长、并拥有此处大批地产的史塔伯斯家族继承人,注定要断颈而亡,果然在众人的监视之下,史塔伯斯家长子坠楼身亡。梅利维尔系列的《红寡妇血案》(1935)同样是多人监视着的上锁的房间,可是就在那间传说会吃人的屋子里,果然发生了密室毒杀事件。
约翰·狄克森·卡尔也是“黄金时代”,最早提出公平竞争的作家之一。他完全利用公平的线索、合理的解答,让小说最终走上逻辑的道路。英国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说:“今日的小说,在诡计上,没有哪个能与克里斯蒂和卡尔的相媲美。”在他超过八十本长短篇侦探小说里,几乎将所有能想到和想不到的“不可能犯罪”谜团写了个遍,设计了超过五十种的密室,构思之巧,就连阿加沙·克里斯蒂也自叹弗如。读者更无须怀疑小说中的手法是否能实现,因为,约翰·狄克森·卡尔都亲手加以实验,确保诡计的可行性。如果有这样的疑问,只能归咎于自己的脑袋太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