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绣坊,神都洛阳的第一大绣坊,坐落于南市最热闹的连昇大街尽东头。绣坊的前面是三层楼高的宽大店堂,雕梁画栋、彩旗飘扬,离得老远都能看见四个黑底金字的大招牌“巧夺天工”,高高悬挂在大堂门楣之上。这四个大金字颇有来历,是高宗皇帝御笔亲题,也是天工绣坊声望和水准的最好证明。天工绣坊出品的刺绣在神都乃至整个大周都堪称一绝,长年为皇宫内院提供御用的绣品,绣坊中最出色的绣娘们还经常被召入宫廷或者达官贵族的家中,为皇亲国戚和富豪显要们度身定制各色绣品。
此时正是晌午,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候到了。天工绣坊的店堂内客来人往,川流不息。店堂内陈列的绣品按品质从一楼到三楼逐步提升,观看挑选的客人也循阶而上,外表越来越富贵,气度越来越不凡。店堂里面的掌柜和伙计,既是三头六面精明好客的生意人,又是谙熟绣艺的能工巧匠,把整个绣坊的生意操持得有声有色,兴旺非凡。
天工绣坊的店堂后面,是连着三进的粉墙大院,那是绣坊的工场。大院中搭起数座绣棚,棚下上百张绣台依次排开,绣娘们在明亮的日光之下专心致志地穿针引线,一幅幅绚丽辉煌、流光溢彩的锦绣在她们的腕下徐徐铺开,一眼望去,真是花团锦簇、五光十色,人面锦绣相映红的世间美景。
此刻,在天工绣坊的粉墙之外,何淑贞大娘痴痴地眺望着那扇紧闭的乌漆大门,尘封多年的往事在眼前飞旋沉浮,今天的她却没有勇气,也再没有资格走入眼前的这扇大门。午后熙熙攘攘的街市,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装扮寒酸、满脸悲戚的老妇人,悄悄隐身在路边一棵三人合抱的粗大杨树的阴影中,颤抖的双手谦卑地遮掩在袖笼之内。其实今天在这世上,就连她自己都已几乎忘记了,正是这双骨节粗大、皮肤粗糙的手,曾经在天工绣坊占据无人可以匹敌的显要位置,而何淑贞,也曾经是技冠洛阳的头名绣娘,就连当时的高宗皇帝和武皇后,也对她以独创的金银线盘绕绣法绣成的佛像爱不释手,拍案叫绝。
可是这一切都成过眼云烟,何淑贞亲手绣制的灵鹫山释迦说经图,至今仍高挂在天工绣坊大堂的北面粉墙之上,作为绣坊的镇坊之宝,而她自己,却已然沦落成了一名仆妇,过着半乞讨半家佣的低贱生活,全凭一个简单而执著的愿望支撑着自己:寻找儿子杨霖的下落。今天的何淑贞只是作为一个母亲活着,头名绣娘的身份在她当年跨出天工绣坊那扇大门的时候,就被永远地抛弃掉了。
那么今天,究竟是什么又一次带领着她来到了这个地方?要知道此处早就没有她的位置,就像她方才在天工绣坊前堂后院盘桓许久,也再找不到一个熟识的面孔。物是人非,三十三年的光阴像流水冲沙,连痕迹都不曾留下,何淑贞从上午转悠到此刻,仍然不敢靠近天工绣坊半步。
恍恍惚惚地,她又一次从后门转到了天工绣坊的店堂前面,打算再看一眼就回家去了。她已经出来了整个上午,好心的阿珺姑娘倒不会怪罪什么,但一定会替她担心,万一让那个沈槐将军知道,多半又有白脸看,唉,今天恐怕就只能如此了。
天工绣坊前,正停下一辆马车,从车上款款走下一名美貌的青春少女,看气质打扮就知道是位贵族千金。下得车来,她只稍稍顾盼了一下就往绣坊内走去,车夫轻甩马鞭,銮铃叮铛作响,马车往路边靠过去。哪想还未停稳,迎面慌慌张张地撞来一位老妇,车夫赶紧勒紧缰绳,嘴里骂道:“哪里来的老婆子!瞎撞什么,没长眼睛啊?!”
何淑贞遭到斥骂,连忙往后退了两步,看马车停稳,才又挪上前来,期期艾艾地道:“这、这位小哥,老身有礼了。”车夫皱起眉头,狐疑地上下打量着她:“嗯,你有什么事吗?”
“啊,老身就想请问一句,刚才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位大小姐,可是周梁昆大人家的千金?”
车夫更诧异了,斜着眼睛看眼前这个老妇人,虽然衣衫陈旧倒还齐整,相貌也很端正,即使满面风霜皱纹密布,还能看得出来年轻时候应该长得不差,举止也挺有礼数,便拉长了声音道:“唔,是啊,你打听我们家小姐干什么?”
“哦,不、不干什么,不干什么……”何淑贞支吾着朝后退去,车夫虽然起疑,但见她不过是个耄耋老妇,想来也无甚大碍,自己又离不开马车,就随她去了。
何淑贞如获至宝,精神一下子抖擞起来,在天工绣坊门前略一踌躇,她便混在人群中朝里走去,三十三年了,她又一次踏入了这个地方,心中反而没有任何感触,眼里只有前面那个婀娜轻盈的身影。何淑贞几步赶上周靖媛,紧跟在她身后,熟门熟路地往楼上走去。
自从那晚周梁昆与沈槐密会之后,何淑贞便时刻处于焦虑不安之中。她抓住一切机会出门,每天都到周梁昆的府邸外头转悠。周梁昆的这个府宅她虽然几十年没有来了,可周围的一草一木仍历历在目,闭着眼睛都能够找到。在周府外,她多次目睹周梁昆出宅、回府,却始终不敢上前相认,整颗心都犹如在火上煎烤,连沈珺都看出了她的异样,几番关切的询问,都被何淑贞以念子心切搪塞了过去。今日她又来到天工绣坊外徘徊良久,心中忧虑更甚,没想到在此遇见了周靖媛,她立即决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何淑贞在周府外乱转的这几天中,也看见了一、两次周靖媛出入,猜测她多半就是周梁昆的女儿,刚才在车夫那里得到证实。周靖媛外出从不喜欢带丫鬟婆子,一向独进独出,这时候昂首挺胸走在前面,何淑贞在后紧紧相随,绣坊中的伙计们都把这老妇看作小姐的家佣,倒让她一路畅通无阻直上三楼。
周靖媛目不斜视地上了三楼,径直走到柜台前,伙计点头哈腰地迎上来,口称:“周小姐,您来啦。”一边从柜台里面取出件织锦缎的袍服,缓缓摊开在柜面上。只见深紫色的绸缎上,满满地用金银线绣着“延年益寿大宜子孙”图案,明亮的日光从窗外射入,越发映得整件袍服雍容华贵、焕彩夺目。周靖媛细细品鉴着绣纹,纤纤玉手在衣服上柔柔地摸索着,良久才展出一个俏丽的笑颜:“嗯,还不错。”
伙计喜上眉梢,长长地舒了口气,刚要把袍服叠起,周靖媛又皱起了眉头,轻声嘟囔:“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伙计慌忙辩解:“周小姐,这可是咱绣坊里面的一等绣娘花了半个月时间绣出来的,比御用的也不差太多,您要是再不满意,这整个神都可都找不出更好的了!”周靖媛白了那伙计一眼,轻声道:“也罢,就这样吧。今天就送到我家去吧。”
“得嘞!”
周靖媛匆匆下楼,来到底楼大堂,突然一回头,冲着紧随身后的何淑贞问:“你这位大娘,老跟着我干什么?”何淑贞惊得一跳,再看周靖媛虽显愠怒,但神色尚且温和,便壮起胆子道:“大小姐,老身知道那幅刺绣的毛病在哪里。”
“哦?”周靖媛眉梢一挑,询问地打量着眼前这位形容憔悴的老妇人。
何淑贞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突然来了自信,她解释道:“刚才那副刺绣,全部使用的是细微平绣之绣法,设色虽然华丽,且用了最好的金银线,但在运针时没有将打点绣和退晕绣技法错落其间,无法呈现深浅不同的晕染效果,因而虽然色彩富丽堂皇,却不能在光线变换时候熠熠生辉。”她的话音刚落,周靖媛的眼睛不觉瞪大了。
想了想,周靖媛小声道:“我倒是听说过退晕绣,可似乎无人知晓具体的绣法,假如天工绣坊都绣不出来,那……”何淑贞跨前一步,颤抖着声音道:“老身会绣。”周靖媛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漆黑的双眸深不见底,盯牢在何淑贞皱纹密布的老脸上,少顷,方微微一笑:“大娘懂退晕绣技法,真是件稀罕的事情呀。既然如此,不知道大娘能不能帮我绣好那件锦袍呢?”何淑贞道:“可以的,只要在原来的绣样之上加些针法,二、三日内即可完成。”
周靖媛展开明媚的笑颜:“那可太好了。这件锦袍是我给爹爹六十大寿的贺礼,必须要做到尽善尽美。嗯,”她犹豫了一下:“大娘要多少……”何淑贞讪讪地接上茬:“等绣得了,大小姐看着给些辛苦钱就可以了。”
“好,只要绣得好,断不会亏待了你。”说到这里,二人已经缓步来到周靖媛的马车旁,周靖媛抬步登车,又从车内探出头来:“大娘明日早上巳时前后,到城东周梁昆大人的府上,只要说是来做绣活的即可。大娘的名……”
“哦,老身何氏。”
“好,那么何大娘,明天我就在府中等你来了。”
车帘落下,何淑贞目送着马车缓缓驶走,明日,明日……她的眼睛不觉模糊了,啊,不,现在还不该是老眼昏花的时候,退晕绣,需要最明亮的眼睛和最灵巧的手指,还有最聪慧的心灵。想当初,她也曾拥有这些,一样不缺……
回家后,何淑贞只对沈珺说后两日白天要去寻子,但晚饭一定会回家料理。沈珺当然是一百个应承,只是嘱咐大娘一定要小心,还多塞给何淑贞几贯钱,让她备着。何淑贞一夜无眠,睁着眼睛到天亮,一早起身反觉精神矍铄,整个人都亢奋不已。她匆匆将家务料理妥当,换上身簇新的灰布裙,重新梳了头,勉力将丛丛银丝掩在黑发之间,便出门直奔城东周府。
在周府门房报上姓名,果然有家人将她领入后院。一路上何淑贞垂首敛息,绝不敢冒失四顾,生怕引起一点儿怀疑,或者……遇上熟识的人?其实她也明白,以自己而今的模样,即使碰上什么熟人,对方也不可能一眼认出。三十三年的光阴,改变了太多,改变不了的唯有记忆。家人将何淑贞领入后花园东侧的一个小耳房内,屋子里四白落地,只有中央放着张绣架,那件紫色锦袍已经绷在绣架上面。屋门大敞,阳光从天窗和门口一齐射入,光线很适合刺绣,另有一名中年仆妇候在那里,说是来给何大娘当帮手的。
何淑贞端座在绣架之后,仆妇捧上一箩丝线,五色纷呈,精美异常。何淑贞却不动手,只呆呆坐着,仆妇纳闷,何淑贞解释道:“老身要做这个退晕绣,任何人都不能在旁边,这是规矩。”
“这……”那仆妇尚在犹豫,门外传来一声娇叱:“既然何大娘这么说,你就退下吧。”话音落下,周靖媛华美的身姿遮在门口,何淑贞对她微微点头:“大小姐尽管放心,这里就交给老身了。大小姐午后申时前后过来,便可看到大概的样子。”
周靖媛离开了,耳房中只剩下何淑贞一人。她定了定心神,捻起一根长长的金线,眯起眼睛穿过银针,俯身在绣架之上,轻轻抚过那华彩雍容的紫色锦缎,多年前,他还没有资格穿着绛紫色的袍服,但何淑贞仍以退晕绣的绝技为他制出举世罕见的华服,她记得那只是件银灰常服,但从上至下绣满同色的山水,他穿着它,举手投足间带出无尽的隽永诗情。何淑贞记得,当时他欣喜地赏玩了那件衣服很久,还是让何淑贞叠起藏好,轻声叹息:“好是真好,只是太过华丽了,穿不出去的。”
何淑贞手不停歇地从上午绣到下午,连仆人送来的午饭都没有吃,完全陶醉在毫厘必纠的精致劳作之中,直到面前的布幅被阴影遮盖,何淑贞才皱了皱眉,低声念叨:“大小姐,大样子在这里了,看来还需两天的细活,您过来瞧瞧……”
“淑贞!”她的话语被一声苍老的呼唤打断了,何淑贞全身一颤,银针不自觉地便扎到了托在架下的手指上,她却浑然不觉,因为她的眼睛已被刺痛,她的心头紧缩成一团,喉头痉挛着只能发出混浊的声音:“良……周大人。”
才短短几天的时间,韩斌已经和他那匹四岁大的小马“炎风”难舍难分了。“炎风”是狄景辉给这匹赤红色小公马起的名字,据蒙丹说,这小马其实就是梅迎春那匹“墨风”所配的种,于是狄景辉借题发挥便让它随了个“风”字。这个神骏的家族很是特异,毛色红黑夹杂,隔代相传,因此“墨风”通体乌黑,“炎风”却全身赤红。按突骑施人的习惯,“炎风”出生十多天起就开始接受最有经验的马师训练,再加其本身血统纯正,品质超卓,如今虽然才四岁大,走步、奔跑、跳跃无一不精,顾盼间凛凛王者风范,一般的马匹实难望其项背。
神驹之所以为神驹,超凡脱俗的能力还在其次,关键是它善解人意、与人心灵相通的本领。从蒙丹将“炎风”带来的第一天起,李元芳和蒙丹就让韩斌与它接近,小孩和小马发乎自然的赤诚友情,并不需要刻意培养。李元芳和蒙丹只是教会了韩斌如何饲喂马匹、每天都用清水帮它洗刷,至于和“炎风”亲热、爱抚它的身体、梳理它的鬃毛、陪它戏耍、甚至于絮絮叨叨地和它讲话,这些事情一律不用教,韩斌就自觉地开始身体力行。他现在早上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炎风”,晚上临睡前还要去马厩和它说上好半天的话才回营房,他已经完完全全地被这匹小马迷住了。
除了小马,蒙丹还给韩斌带来了一副小弓。这样每天李元芳早起练功时,就把韩斌一起揪起来,让他拉弓练习臂力和姿势,再用一碗水搁在肘上,练习定力。韩斌起初还有些不愿意,嘟囔着要学好看的剑法,被李元芳一口回绝:“学剑你就休想了,刀法也等以后看情况再说。”他指着韩斌那身精神抖擞的红色突厥装,神情肃然地道:“我不教你刀剑,只教你骑射,因为你今后要做一名大漠草原上的勇士。”
“哦!”韩斌被说得热血沸腾,从此便再不提刀剑,只是一门心思练习骑马射箭。
练习射箭是枯燥辛苦的,韩斌倒很能忍耐,从小颠沛流离的动荡生活,这些天跟在李元芳身边的耳濡目染,都赋予了这个孩子不同凡响的坚强和毅力。整个上午,他不折不扣地站立、拉弓、屏气凝神,身上的衣服湿了一遍又一遍,却从不埋怨偷懒。而至正午时分,当太阳爬到头顶,大漠中的气温上升到一天中的最高点,热辣辣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的时候,李元芳便乘这段编外队午休的时间,带着韩斌策马奔驰上茫茫无尽的荒原。
一进入春季,大漠的天气更加变化莫测。夜晚尚且寒冷,正午已显炎热。在这个时候奔跑在烈日之下,四顾又是渺无边际的大漠,对于人和马匹都是一种考验和磨炼。何况那一大一小两个人,还都刚刚经过整个上午的辛苦,又饿着肚子。但李元芳坚持要这样做,因为这种训练对于增强体力和意志都是必须的。
虽然非常苦,一天之中,韩斌却最喜欢正午这段扬鞭奔驰的时光。他的“炎风”跑得太好了,短短几天的熟悉,韩斌已经能和“炎风”配合默契,每次都是先慢步行走一段,随后逐渐加速,等李元芳跑到身边举鞭示意,韩斌大喊一声:“炎风,跑啊!”这急不可待的小神马便撒开四蹄,在大漠上飞奔起来。普通马匹视如畏途的沙地、丘坡,对“炎风”却丝毫不在话下,跑到兴起便如腾云驾雾一般,活像一团飞旋的烈火,不可阻挡地向前。李元芳的坐骑虽然也不错,但比“炎风”却差得太多,“炎风”撒欢了跑起来,李元芳也要尽全力追赶,每到此时韩斌就会轻踢马腹,让忘乎所以的“炎风”减慢速度,待哥哥追上来再一起并肩缓步骑行,这时候他们一般都是沉默着什么都不说,只让艳阳下泛出金色的遍野黄沙印入眼底。
春天到来之后,大漠上稀少的植物也换发了生机,胡杨树和红柳的枝干都抽出点点绿色的嫩芽,正好成了“炎风”跑累了以后啃着解乏解渴的最佳选择。无垠的长空之上,常有飞鸟盘旋北归,沙地间也时不时蹿出一、两只贼头鼠脑的漠狐或者沙鼠,但凡让这一大一小两人看见,那些动物就只能自认倒霉。李元芳总会指示韩斌持弓射箭,虽然孩子每每落空,但李元芳会补上最后致命的一箭。他也知道韩斌现在根本不可能射中,不过教他熟悉这个过程。从正式开始训练韩斌,李元芳便让孩子跟着自己每天只吃两顿饭,可是每顿都保证韩斌能吃到牛羊的肉和奶,还有打来的这些小野味,于是韩斌自来了大漠,反而日见壮实了。
这天中午他们又跑了好一阵子,伊柏泰早就在重重沙丘后面不见了踪影。他们换成缓步骑行,韩斌心里有些纳闷,举头望望,太阳稍稍偏西了,往常这时候哥哥一定早就催着自己往回赶了,因为每天下午他都要和那个武校尉忙很多事情,可今天怎么一点儿不着急了呢?正想着,就听李元芳问:“斌儿,累了吗?下马歇歇吧。”
“啊,好的。”韩斌答应着,连忙四下张望,果然看见不远处有片小小的胡杨林,原来他们已经跑出来这么远,离开了大漠最深处,都能看见几块小绿洲了。
将两匹马拴好在树上,任它们津津有味地啃起胡杨嫩芽,李元芳在一棵大胡杨树下找到小片阴凉,就靠着树坐下来,韩斌取来羊皮水囊,递给李元芳:“哥哥,你喝水。”随即又转身去“炎风”那里拿下个布包,抱在怀里走回来,蹲在李元芳的身边,把布包往他的背后塞。李元芳觉得背上一阵发热,不觉笑了笑,炒热的沙子装在布袋里,可以保持很长时间的热度,这是狄景辉发明出来给他热敷后背用的,没想到韩斌居然一直替他随身带着。
休息了片刻,李元芳打发韩斌去和“炎风”嬉闹,那淘气的小马就在荒地上打起滚来,一边打着响鼻,一边四脚朝天左右翻滚,韩斌“咯咯”笑着扑在小马的肚子上,“炎风”轻轻侧翻,要把他压到身下,韩斌骨碌碌滚到旁边,伸手去揪马鬃,就这么你来我往,小孩和小马好不容易闹够了,安静下来的“炎风”跪在沙地上,韩斌将脸贴在垂下的马颈旁,对着小马的耳朵和它说起悄悄话来,“炎风”的大眼睛里满是温柔,亲热地用鼻子蹭着韩斌的脸蛋。
李元芳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他感到十分欣慰,韩斌有了一个天下最忠实的好伙伴。最近这段时间,他总有种预感,自己和韩斌相聚在一起的时间不会太长久了,现在有了“炎风”,至少这孩子从此将不再孤单。
太阳又偏西了一点,李元芳已经误了下午与武逊一起检视编外队的例行安排,当然这是他故意为之的。午后的大漠出奇静谧,在这片安详寂寥之中,李元芳再次回忆起蒙丹刚回来的那天晚上,他们几人聚在武逊营房中的谈话。
那晚武逊见到蒙丹回来也很高兴,非要在自己的营房里招待蒙丹喝酒吃饭,饭后他们便开始聊起剿匪的情况。
武逊率先颇为自豪地开腔了:“蒙丹公主,你今天来伊柏泰,可曾发现编外队有什么变化?”蒙丹抿嘴一乐,朝李元芳眨眨那双碧水般的眼睛,娇俏地回答:“怎么没发现?变化太大了!以前吕嘉带的编外队,个个都面目狰狞,比土匪还像土匪。现在嘛,是军容整齐、面貌一新啊。”武逊听她这么说,简直乐得合不拢嘴,纵声大笑之后方道:“哎呀,蒙丹公主过奖了!本校尉也不过是略作整顿,接下去剿匪,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啊。”
说到这里,武逊朝李元芳瞥了一眼,意味深长地笑道:“啊,李校尉可是帮了我不少忙,没有他,我断不能如此迅速地接收伊柏泰,重整编外队。哈哈,李校尉,武逊在此谢过了!”李元芳朝他点点头,脸上一丝笑意稍纵即逝:“武校尉,你是不是把我们这些天在沙陀碛巡视的情况对公主说一说,让她也帮我们推想推想?”
“啊,对!”武逊连忙坐直身子,一本正经地对蒙丹道:“蒙丹公主,自从我接管伊柏泰以后,除了逐一整肃编外队,我还做了另一个重要的安排!是这样的,我让手下的四名火长,各自率领一个小队,每天早上和下午各一次,在沙陀碛的四面八方巡视,看看能不能找到土匪的一点儿蛛丝马迹。”蒙丹眼睛一亮:“嗯,伊柏泰地处沙陀碛的正中,这样做最方便了。”她想了想,又问:“那……武校尉,你们可曾发现什么?”
武逊的脸色阴沉下来,悻悻地道:“怪就怪在这里!我们这么巡视也有个十来天了,别说土匪,连只苍蝇都没找着。”蒙丹追问:“武校尉,你们肯定把沙陀碛都跑遍了?”武逊有点儿不忿:“蒙丹公主,我武逊你还是可以信得过的!潘火长,你把这些天巡视的安排给蒙丹公主看!”蒙丹嫣然一笑:“武校尉,我不过多问一句,没有不相信你的意思啊。”武逊看着蒙丹艳丽不可方物的笑颜,也不好再计较了。
潘大忠捧着个军务记录册子刚想凑到桌前,看见武逊的眼神又赶紧缩回脚步。这边,李元芳不动声色地道:“红艳,我们不仅没有发现土匪,也没有发现任何商队的踪迹。目前看起来,走沙陀碛的商队似乎已经被土匪吓破了胆子,彻底绝迹了。”蒙丹点了点头,也若有所思地道:“嗯,这点我在庭州也打听过了,自上回波斯商队遇袭之后,所有来往西域的商队基本都改了道,再不敢闯沙陀碛了。”武逊闻言愣住了,朝桌上猛击一掌:“这,这又没有土匪又没有商队的,咱们在此不成了白忙活了?!”
李元芳冷笑了一下:“我还是头一次遇到不剿即灭的土匪呢,新鲜的很。红艳,关于土匪和商队的动向,你还有其他可以告诉我们的吗?”蒙丹会意,在她离开伊柏泰去庭州的时候,李元芳特意关照她去查访的一些事情,现在已有了答案,于是她胸有成竹地解释道:“大家都知道,从西域各国到中原的商路,南、北各有一条。南路沿昆仑山脉经图伦碛,再穿越戈壁至玉门关;北线则顺着天山北麓经过突骑施的碎叶城,进入大周以后的第一站就是沙陀碛,穿过沙陀碛后再入庭州。南路暂且不去提它,北路这些年来萧条了不少,就是因为沙陀碛的匪患。可那些走北路的商队假如不穿越沙陀碛,又如何进入中原呢?我这次去庭州特别打听了一下,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商队都转至南路,相反有很多害怕土匪的商队选择了继续向北,进入东*突厥境内,沿金山向前,再从瓜州地界回入大周。”
“原来是这样。”武逊和李元芳面面相觑,李元芳问:“商队转去东*突厥境内再入大周,和直接穿越沙陀碛入庭州,有什么不同?”武逊轻哼一声:“李校尉,这点我就比你清楚了,咱到底也是在边境混了这么多年的。除了路程要绕远不少之外,最大的不同就是,商队借道东*突厥境内的话,就需要向东*突厥支付一笔不菲的路税。”
李元芳皱起眉头:“路税?居然还有这种说法。可据我所知,商队进入大周是不用付税的,是这样吗?”蒙丹点头称是:“嗯,大周没有这个规矩,我想是因为商队来大周是做生意,而不是借道。其实商队经过碎叶时,突骑施也要对它们征收过往的税赋,但数量不大,商队也乐意支付,因为这样他们的安全就有保障了。但我听说,东*突厥征收的路税非常昂贵,如果不是因为沙陀碛匪患的缘故,肯定没有商队愿意借道东*突厥去花这笔冤枉钱的。可这些年来大周境内匪患频仍,商队为了安全起见,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了。”
武逊听到这里,狠狠地叹口气道:“商队是要和咱大周做生意,却不得不花大价钱借道东*突厥,原因是我大周不能确保境内商队的安全,这种事情,说出来都让人汗颜呐!可恨那个钱刺史,还口口声声说沙陀碛的土匪是空穴来风,真真气煞人也!”李元芳冷冷地接口道:“以沙陀碛目前的情形来看,他说得倒不错,土匪确实踪迹皆无嘛。”
“唔?”武逊狐疑地应了一声,不知道李元芳是什么意思。
李元芳看看蒙丹:“春天来了,商路之上按理应该越来越繁忙。红艳,你有没有去打听过,商队真的都打算取道突厥,放弃走沙陀碛了?”蒙丹认真地回答:“从外面进来的商队我不知道,可我问了不少大周打算出西域的商队,还有准备回程的西域商队,他们都不愿意再入沙陀碛冒险,决定往北转道*厥金山山麓了。”李元芳轻轻摇头,道:“红艳,我觉得你应该告诉他们,沙陀碛如今已经没有土匪了,大周的翰海军会保证他们的安全,他们可以在原来的北线商路上畅通无阻,又不用多花毫无必要的路税。”
蒙丹瞪大了眼睛:“啊?这么说……我,我这么说他们也不会相信啊。再说,万一有商队来了,土匪又出现了怎么办?”李元芳一字一顿地道:“那我们正好在此守株待兔!”
“守株待兔?”
“是的。”李元芳对武逊道:“武校尉,我想建议你给钱刺史写一份军报,就说沙陀碛的土匪只是小股流犯,不堪一击,如今匪患已除,沙陀碛全境宁定,请他昭告来往商队,从此后可以放心穿越沙陀碛,有我大周的军队确保他们平安。”
“这!”武逊大感意外,眼珠乱转,李元芳知他困惑,便解释道:“武校尉,土匪要劫的是商队,假如沙陀碛从此没有商队路过,土匪自然就销声匿迹,我们剿匪的任务也就无从谈起。而今之计,只有将商队重新请回沙陀碛,由编外队整编而成的剿匪团在伊柏泰据守,一有风吹草动即可伺机而发,给土匪以迎头痛击。”武逊紧蹙双眉:“这样是可以。但万一……土匪不出现呢?”李元芳往椅背上轻轻靠去,微笑着反问:“假如土匪再不出现,不正是我们的目的达到了吗?”
武逊凝神思索片刻,猛地一拍大腿:“对啊!不错,这主意好。那钱归南不是成天说我危言耸听吗?哈哈,今天老子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个晚上没说上话的潘大忠终于捡了个空,赶紧发言:“对啊,武校尉,守株待兔,李校尉的这个主意真是太高明了,真叫人佩服!佩服!”武逊的脸色稍稍变了变,随即笑道:“是啊,是啊,呵呵,我这就起草军报!”
两天后,武逊告诉李元芳军报送出去了,但并没有把具体的内容陈述给李元芳听。例行的巡查减少成每日午后一次,依然毫无结果。大家都在等待钱归南那里的回复,李元芳渐渐不再过问剿匪团的事务,而是像今天这样,带着韩斌在荒漠上一跑就是大半天,他是在等待,退出伊柏泰的时机。
已经有十多天了,杨霖每天都能听到燕子的呢喃之声,在被木条钉死的窗外欢快地响起。他成天置身于阴暗的屋内,只能凭借门缝和窗棂间射入的细微光线来判断白昼和黑夜,一直过着晨昏颠倒的生活。有个老头每天清晨来给他换恭桶,同时送些水和蒸饼,还有几样咸菜,就算是他的一日三餐。房门开启的时候杨霖也从来没有动过念头要逃跑,他心里很清楚,他是无处可逃的,除了完成任务,自己没有其他的选择。
老头走了以后,屋里就只剩下杨霖一个人。桌上除了书籍之外,就是成堆的蜡烛,供他从早点到晚,又从夜点到昼。杨霖一遍遍地诵读《四书》、《五经》,准备功课,剩下的时候就是昏昏沉沉似睡非睡地躺在屋角的稻草堆里。他害怕睡眠,只要睡着就必然要陷入到噩梦之中,梦中一成不变的,总是那个死在金辰关外荒僻院落中老者丑恶恐怖的嘴脸,杨霖每每惨叫着惊醒过来,冷汗淋漓地,他总要往那草堆的深处挖去,从里面掏出那柄紫金剪刀,还有一封没有写完的书信。
最初的时候,由于慌乱和惧怕,杨霖根本不敢面对这两样东西,但渐渐地,他开始研究起它们来。尤其是那封书信,他看了一遍又一遍,虽然不知道来龙去脉,但慢慢地还是从中读出了些端倪,杨霖发现自己正在窥伺一个重大的秘密,这个秘密与死去的老者有关,也与这些天偶尔会在夜间来探访自己的那位沈槐将军有关,杨霖知道这一切性命攸关,他小心翼翼地把这秘密藏在心底,就像把紫金剪刀和半封书信藏在草堆最深处一样,他懂得,绝不能让沈槐看到这些,一旦被发现,自己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可是他杨霖,还不想死!
当然活着也很艰难,杨霖在这个废弃的道观里被一关就是个把月,只能从周遭渐渐提升的温度感觉冬日的离去,这几天又添加了燕子的鸣叫,杨霖才算肯定,洛阳的春天来了。现在他每天温书累了,就躺在草堆上倾听燕子的叫声,莫名地感到心情舒畅不少,似乎又开始萌生起希望。
这天他正在草堆上闭目养神,门锁哗啦,杨霖意外地睁开眼睛,往常这个时候从不会有人来。门开了,正午强烈的日光射进来,杨霖一下子被晃得头昏眼花,他已经不习惯面对光明了。
沈槐以手掩鼻站在门前,屋里那股阴湿的臭气熏得他恶心阵阵,再不想往屋里迈进去半步。他打量着萎缩在草堆上的杨霖,从心里讨厌此人这副卑微怯懦的嘴脸,真不知道沈庭放怎么会选中他?如此不济的家伙,能过得了那双明察秋毫的眼睛吗?不过,沈槐心里也清楚,使用杨霖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博得那人的相信……
杨霖揉着眼睛,慢慢从草堆上站起身来,垂着头发呆。沈槐冷笑一声:“今天我来,是要带给你一个好消息。”
杨霖垂头不语,沈槐轻哼道:“今天圣上颁下旨意,今年制科的日子定下来了,五月初十开考。”杨霖还是没有反应,沈槐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厉声道:“好了,从今天到五月初十还有月余,你就抓紧这段时间好好温书。”顿了顿,他的眼中突然闪过一抹恶意,冷笑道:“机会难得,希望你能好自为之。你的妻儿老小,还在家乡等着你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吧。”
杨霖这才如梦方醒,抬起头期期艾艾地道:“我,我并没有妻儿,只有一个老母亲在家乡。”沈槐点头:“那好啊,那你就更该殚精竭虑,全力迎考,才能不辜负你老娘的期许。”杨霖的嘴唇哆嗦起来,眼圈有点儿泛红了。
沈槐强抑厌恶,又道:“对了,你这两日准备几篇最得意的诗赋出来,我会帮你去行卷。”
“行卷?!”杨霖大惊:“我,我也能行卷?在洛阳我一个有权势的人都不认识……”沈槐鄙夷地道:“你不认识有权势的人,可我认识。好了,如何行卷你不用操心,你只要准备你的就行了。诗赋要拿得出手的,别给自己丢脸。五日之后我再来,到时你把诗赋交给我。”
“是。”杨霖不自觉地应承了一声。
沈槐走了,屋门又被铁锁栓得牢牢的。杨霖坐到桌前,提起笔来沉吟半晌,龙飞凤舞地在纸上挥洒起来。这么长时间以来,他还是头一次灵感迸发,有了吟诗作赋的激情。燕子在窗外鸣叫得更欢了,春天,春天真的到来了吗?
周梁昆与何淑贞的重逢尚未开始,就被兴冲冲赶来的周靖媛打断了。周梁昆这才知道何淑贞是女儿找来给自己绣寿礼的。太多的问题、太多的感触,只好暂时搁下。周梁昆与何淑贞各自收拾心情,强颜欢笑,竭力遮掩不让周靖媛看出端倪。周梁昆了解到第二天何淑贞仍然要来府上刺绣,而周靖媛午后恰好有事外出,便给何淑贞递了个眼色。这么多年没见,他们之间的默契还在,何淑贞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就继续埋头做活了。接下去的时间里,她绣得更加投入,心无旁骛,事隔三十多年,又能在他的家里为他飞针走线,何淑贞几乎把所有的苦楚、忧虑和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第二天早上,何淑贞仍然按时坐在了周府后花园的耳房里,整个上午她专心刺绣。用过午饭以后,何淑贞觉得时间突然变慢了,她再也无法集中精神在面前的锦袍之上,手指被刺了好几次,终于神思恍惚到眼前的彩绣变成模糊的一团,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掩在门口。
周梁昆细细端详着面前这个垂垂老妪,岁月彻底改变了她昔日娟秀的面容,假如不是昨日自己心血来潮,独自散步到后花园,正巧看见她埋首刺绣的身影,那是断然认不出来的了。这样想着,周梁昆缓缓走入小小的耳房中,何淑贞局促不安地站起身来,两两相对,二人都觉得心中纵有千言万语,此刻却半个字也说不出来。过了很久,还是周梁昆勉强开口,连嗓音都变得嘶哑:“淑贞,这么多年不见,你……还好吧?”
何淑贞动了动嘴唇,没有发出声音,却已潸然泪下。周梁昆长叹一声,轻轻抚住何淑贞的肩膀,将她引到屋角的桌前坐下,自己坐在她的对面,又问了一句:“淑贞,你是何时进的神都?一直……都住在哪里?”何淑贞拭了拭泪,最初的激动过去,她的胸中再度被沉甸甸的忧惧所占据,毕竟她千方百计进入周府的目的,并不是来和面前之人重续旧情,要这样做未免也太迟了。不,何淑贞早已不是为情所困的青春少女,今天的她只作为一名母亲活着……
“我,新年之后就到了。一直都住在沈槐将军的家中。”
“沈槐?!”周梁昆大惊,上下打量何淑贞:“哦,你就是那夜奉茶的……”何淑贞惨然一笑:“我的样子变得太多,认不出来了吧。”周梁昆仍然满脸狐疑:“可是,你怎么会到沈槐家中帮佣?我记得你当初就已离开洛阳远走高飞了,何时又回来了?”
何淑贞悠悠地叹息了一声:“唉,说起来话就长了。三十三年前我离开洛阳的时候,的确是打定了主意,今生今世都不会再回来。可谁知道命运弄人,我、我不仅回了洛阳,还……又到了这里,想起来简直就像做了一场梦啊。”何淑贞低着头,慢慢地就把在除夕之夜冰河遇险,遭梅迎春、李元芳等人搭救,陪伴沈珺入京投亲的整个经过,一一地讲给了周梁昆听。
这段经过颇为复杂,何淑贞用了不少时间才从头至尾地讲完。周梁昆听得满面诧异,只能感叹世间的机缘凑巧。沉思片刻,周梁昆讪讪一笑,问:“那么说,你是来寻找儿子的?他叫……”
“杨霖。”
“杨霖?”周梁昆若有所思地重复着。何淑贞知道他在盘算些什么,她自己这两天也反反复复地在心中挣扎着,到底要不要告诉他,要不要让他知道杨霖的来历?不,最后她暗自下了决心,还是什么都不要说罢,杨霖就是我何淑贞的儿子,与别人无关。
于是何淑贞木然地道:“当初我被迫离开洛阳,就只有天工绣坊的一个伙计杨仁礼陪着我。你知道的,他原就对我有意,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他还肯伸手相助,是个有情有义的好心人。我,便嫁了他。杨霖是我与杨仁礼唯一的孩子。仁礼早逝,是我一手把杨霖拉扯长大,为了生活我们四处流浪,最后才在兰州城对面的金辰关安了家。我与杨霖母子俩相依为命三十多年,儿子就是我的命根子。”
“原来如此。”周梁昆感慨万千地叹息,声音中似乎有些许遗憾。何淑贞拭了拭眼角的泪,又苦笑道:“三十多年过去了,周大人的儿女也都已长大成人了吧。那位请我来做绣活的大小姐,长得真美,简直就像个下凡的仙女儿。”周梁昆愣了愣,迟疑着道:“唔,她是我的女儿,名叫靖媛。我命中无子,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和你那杨霖一样,靖媛也是我的命根子。”
何淑贞的心中一凛,赶紧低下头,镇静片刻后方才抬头望着周梁昆,殷切地恳求道:“周大人,过去的事情早就让淑贞埋在心底里,不提也罢。只是我那霖儿,如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这为娘的心,真是时时刻刻都在火上煎熬啊。我虽然托了沈槐将军帮忙,自己也得空就到处寻找,可这几个月来一点儿头绪都没有。我都快要急死了。周大人,淑贞此来不为别的,就为了请周大人帮帮忙,替我寻找我那苦命的儿子。周大人,只要您肯帮忙,我何淑贞就是做牛做马,也一定要报答您的!”说到这里,何淑贞从椅子里滑下,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周梁昆的面前。
“哎,你,你别这样,有话起来好好说!”周梁昆连忙俯身将何淑贞搀起来,他思忖着问:“淑贞,你怎么能肯定杨霖一定在洛阳,而不是去了其它什么地方呢?”何淑贞坚决地道:“霖儿告诉我他来洛阳赶考就一定会来,这孩子绝不会对我撒谎。”
“可是,科考在每年的十一月,时候不对啊……”
“霖儿说他赶的是,是什么制科考。”
“制科?”周梁昆的眼睛一亮:“圣上刚颁旨确定了今年制科的考期,就在五月初十。”何淑贞紧张地咽了口唾沫:“那霖儿他一定会参加五月初十的考试。”
周梁昆摆手道:“你别急,别急。让我想想,若是你儿子真的来报考制科,那他就会上考生名单。这我倒可以委托主考官帮忙查阅,今年的主考官还未定,不外乎朝中那几位老臣,多少都和我有些交情。”说到这里,他朝何淑贞安抚地一笑:“淑贞,你别太着急。我想,这件事情我能帮上点儿忙。”
“周大人,我……”何淑贞叫了一声,眼泪几欲夺眶而出。周梁昆忙摇摇头,却压低了声音,正色道:“淑贞,举手之劳就不必言谢了。倒是而今我也有件要紧事情想请你帮忙。”
“我?!”何淑贞呆住了,周梁昆的脸色却变得惨白:“是的,淑贞,这可是件生死攸关的大事,而且普天之下惟有你能帮到我,老天爷今日把你重新送到我面前,是恩赐给我周梁昆一线生机啊!”
深夜,庭州城内最大的萨满神庙里面漆黑一片,充斥着凝滞沉重的寂静。突然,大厅中央一个小小的火褶擦亮了,昏黄的光晕映出一张年幼儿童的脸,漆黑的大眼睛显得有些呆滞,又有些诡异,这双眼睛盯向大厅中央的圆柱,红润的小嘴唇翕动着:“哈比比,哈比比,你来呀,来呀。”一边叫着,他慢慢向圆柱走去。
大厅中央的镀金圆柱,牢牢撑起高耸的神庙穹顶,许是受到孩子的声音和他手里亮光的惊吓,圆柱顶端突起的廊檐上,一只通体漆黑的猫突然飞身跃下,沿着横亘圆顶下方的廊柱,直跑到神庙的圣坛前,它身轻如燕,矫健地跳上了离地一丈来高的圣坛顶端,那上面依稀可以看见纯金铸造的五星图符,在黑暗中依旧熠熠生辉。
这圣坛由雪白的大理石砌起,上面精雕细琢着繁复无比的黄金花纹,圣坛是拱门样的造型,哈比比就在这座拱门的最上头傲然四顾,前后徘徊。圣坛之前还筑着个浅浅的水池,池水散发出一股秽闷的腥臭气息。
幼童手持火褶,紧跟着来到圣坛前,嘴里依然叫着:“哈比比,哈比比,来呀。”黑猫哈比比高踞于圣坛的顶部,一边在黄金五星的神符上摆动着尾巴,一边鄙夷地望着地上那个小小的身影。小孩儿叫了半天,看哈比比一点儿没有下来的意图,将手里的火褶一扔,三步两步跑过水池,便手脚并用往圣坛上爬去。
小孩儿艰难地沿着拱门的边沿向上爬,滑溜溜的石头上几乎没有着力的地方,好在小孩子身形纤小柔软,穿着羊皮小靴的小脚牢牢踩在呈凹凸状的花纹上,一点点朝上爬去。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黑猫的身上,并没意识到被自己扔下的火褶,竟在水池里燃起了火苗,一股冲鼻的气味慢慢在教堂中散开,越烧越旺的火势将圣坛前的这方小小空间映得十分光亮。
小孩子已经爬到了拱门的上端,离哈比比只有几步之遥了。他一边叫着哈比比的名字,一边努力伸手去抓。可恶的哈比比却故意又往后退了一点,挑衅地看着孩子,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模样。小孩儿的大眼睛闪动着喜悦的光,仍然一门心思地往前挪动着,嘴里不停地喊着“哈比比,哈比比。”
“咣当”一声,神庙的大门被打开了。一高一低两个身影刚刚闪入门内,顿时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心神俱丧,前头那个高挑身材的贵妇人忙举手掩口,强抑住喉间将将迸出的呼喊,左手抓住她身边同样吓得魂飞魄散的小婢,两人都止不住地全身颤抖起来。
那小婢惊慌失措地低低叫了声:“阿母!”,被妇人用眼神喝住,这妇人此时已花容失色,漂亮的杏眼中含满了泪水,对阿月儿轻轻摇着头,她颤声道:“别大声,别大声,小心吓到安儿。”小婢急得跺脚:“阿母,这可怎么办啊?安儿小少爷要是跌下来……”
妇人咬了咬牙,努力镇定下心神,急促地道:“你快去给老爷府上送信,让他无论如何要赶过来,多带些人。快去!”
“噢!”阿月儿答应着,又犹豫道:“阿母,你、你一个人能行吗?这里还烧……”
“少废话,快去!”裴素云厉声喝道,阿月儿一跺脚,扭头朝门外跑去。
裴素云按了按胸口,快步走到圣坛前,圣坛前的水池烧成了个熊熊烈焰的火篱笆,令人望而却步。裴素云却似乎什么都没看见,撩起长裙,毫不犹豫地就从火上跨了过去。她的双眼只是死死地盯着趴在圣坛半圆型顶部的孩子身上,火焰灼烧,已经热得那孩子的脸蛋上冒出了细细的汗珠,他好像有些累了,也可能感到害怕了,趴在圆顶上不再动弹,嘴里还是不停地念叨着:“哈比比,呜呜,哈比比。”声音中带了点哭腔。
裴素云站在圣坛之下,朝安儿伸出双手,柔声轻唤:“安儿,安儿,小宝贝,娘在这里。”安儿听到娘的呼唤,抬起头茫然四顾,终于看到了圣坛前的裴素云,他对着娘“咯咯”笑起来,嘴里含糊不清地道:“娘,娘,我找到哈比比了……”裴素云眼含热泪,又努力往上伸开双臂,呼唤道:“嗯,安儿最聪明了,安儿,来,到娘这儿来。”
安儿终于有些明白了娘的意思,他沿着半圆的拱顶,开始慢慢滑下身体,朝裴素云接近。刚滑到半圆型的底端,手一松,从圣坛仰面直摔下来,裴素云尖叫了一声:“安儿!”往前猛扑过去,那安儿恰好跌落在她的怀里。就着安儿下坠的力道,裴素云朝后一个趔趄,直接踩到烈火之中,她却不管不顾地抱着孩子往神庙门口狂奔,裙摆下一路带着火焰,刚跑到门口,正巧钱归南脸色铁青,和阿月儿带着小队人马冲进门来。
裴素云把安儿朝阿月儿手里一塞,自己便软倒在钱归南的怀中,失去了知觉。
直到第二天正午,裴素云才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她刚一睁开眼睛,看见守在床前的阿月儿,就一把扯住她的袖子,焦急地喊着:“安儿,安儿,他怎么样了?”阿月儿赶忙安慰:“阿母,你看看,小少爷好着呢。”裴素云这才看见安儿蹲在屋角的地上,正和那只惹了无数祸端的黑猫哈比比玩耍,不由又气又怜,眼圈一红,轻声叹道:“这孩子,真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才算是个头。”
阿月儿也跟着伤起心来,抹了抹眼角,见裴素云掀开被子要起床,忙拦道:“阿母,你的脚都烧伤了,涂着药呢。”裴素云这才感到双脚火烧火燎地痛,皱眉道:“圣坛前的水池里投了石脂,本来是为了祈祷时作法用,这回算是自作自受了……嗯,我伤得还不重吧?”阿月儿撇了撇嘴:“那也起了一溜燎泡呢,阿母,你太可怜了。”裴素云悠悠地叹了一声:“有什么办法,自己的孩儿,我不管谁管。还好有这药,几天以后的祭祀应该能赶得上。”
阿月儿大惊:“怎么阿母?祭祀你还要去啊?”裴素云秀眉紧蹙:“当然,我无论如何都得做这个祭祀。”
“可你的脚伤好不了那么快呀!”裴素云凄然一笑:“为了安儿,我就是死也心甘情愿,一点儿烧伤算不了什么。”阿月儿低下头不吱声了,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期期艾艾地道:“早上老爷走的时候还说呢,让阿母安心休养,祭祀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
裴素云还未及开口,钱归南从门外一脚踏入,听见阿月儿的话就接着道:“是啊,素云,我看祭祀的事情还是免了吧。”阿月儿连忙起身让开,请钱归南坐到床边的圆凳上。钱归南轻轻抚了抚裴素云苍白的面颊,痛心地道:“素云,你越发憔悴了。”裴素云垂下双眸默然无语,良久才握住钱归南的手,轻声道:“我没什么。倒是你日夜操劳,有太多的烦心事,还要时刻顾及我们母子,我从心里头感到不安。”钱归南“咳”了一声:“这安儿实在太让人为难了。”
裴素云听他这么说,不觉轻声辩解:“归南,安儿是无辜的。他,他已经够可怜的了。”她仰脸看着钱归南,殷切地道:“这次祭祀我都准备好了,无论如何都是要做的,你就别阻拦了。”钱归南的脸色十分阴沉,不耐烦地道:“素云!你怎么如此固执!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让你不要再做这些抛头露面、诡异荒谬的事情,你何故就是不听?!”裴素云急迫地道:“归南,你知道的,我都是为了安儿啊。安儿他,他是因为蔺天机对我的诅咒才成了这个样子,我必须要想办法破除诅咒,否则安儿永远也好不了了……”
钱归南猛然站起身,一边烦躁不安地在床前来回踱着步,一边气愤地道:“诅咒!诅咒!蔺天机死了这么多年,你居然还是摆脱不了他的阴影!”裴素云脸色煞白,哆嗦着嘴唇道:“我也想摆脱,可怎么摆脱?安儿每每犯病,我根本就不敢松口气,只怕眼错不见,他就遭了厄运。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太痛苦了。归南,你是知道的,凡受到萨满巫师诅咒的人,必得要将自己贡献给萨满,传承巫道,有朝一日才能得到解脱。我、我想我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让安儿恢复正常的……”
“荒唐!”钱归南终于忍不住打断裴素云的话,站在床前声色俱厉地斥道:“素云,亏得你还是河东闻喜裴氏后人,名相裴矩的重孙女儿,怎么如此荒诞不经、执迷不悟?!安儿,他生来就是痴傻,不管是不是蔺天机诅咒的,总之是没有希望了。他能活得怎样,那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你再怎么牺牲自己也是徒劳,根本于事无补!”
“不!”裴素云瞪大眼睛嚷了起来:“不是这样的!安儿,他很聪明,不管哈比比跑到哪里他都能找得到,整个庭州城,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他都不会走错路。他,他虽然不通人事,可他辨认方位、记忆地点的本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而且……他能轻而易举地找出所有五星神符标示的位置,他能……”裴素云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哽咽着低下了头。钱归南啼笑皆非地看着她:“你就不要自我安慰了。安儿不仅痴傻,而且还有癫病,他活着根本就是受罪,还要拖累别人。素云,我且说句狠话在这里,安儿他也是我的孩子,可我有时都觉得他还是早点超生的好!”
裴素云完全惊呆了,她死死地盯着钱归南的脸,眼圈通红,却一滴泪都流不出来。良久才喃喃地道:“归南,我知道,你还有别的儿女们,他们都很好,很有出息,不在乎一个又傻又癫的安儿。可我只有一个安儿,何况他这个样子,都是我造的孽,我不会放弃他的,绝不会!你若是觉得不堪重负,大可不必在此盘桓,让我们母子自生自灭便是。”
“素云!”钱归南也愣了愣,他迟疑了一下,重新在床边坐下,放缓声调道:“咳,是我不好,不该说这样让你伤心的话。我不也是看你为了安儿,日夜不得安宁,心中不忍嘛。啊,别生气了。”他举手去抚裴素云脸上的泪痕,裴素云却轻轻将脸扭开。钱归南有些尴尬,沉默了一会儿才道:“素云,你要想去祭祀就去吧,我不会阻拦你,你自己多加小心便是。”
裴素云仍然眼睫低垂,紧抿的樱唇泛着苍白,显得既娇弱又倔强。钱归南朝阿月儿使了个眼色,阿月儿抱起安儿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钱归南这才长叹一声,道:“素云,我这两天心绪烦乱,有点儿六神无主,实在无人可以解说,就指望着和你聊上几句心里话。啊,素云?”说着,他伸手去揽裴素云的肩,裴素云略显僵硬地向旁边避了避,没有避开,终于还是软软地倚到钱归南的怀中,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问:“归南,到底出什么事了?”
钱归南沉思着,脸上阴晴不定,半晌才冷笑着道:“昨天我收到了武逊的一份军报,这个莽夫居然来将我的军!”裴素云慕地坐直身子,疑惑地看着钱归南:“怎么?武逊给你发军报?他说了些什么?”
“哼,他说他业已接管伊柏泰,重整编外队成剿匪团,还说沙陀碛的匪徒对他武逊领导的剿匪行动闻风丧胆,望风而逃,沙陀碛中匪患已除,商路宁定,请我昭告来往客商,从今后可以放心大胆地通过沙陀碛,他武逊可以保证大家平安无事!”
裴素云微微点头,轻笑道:“这份军报写得还真是很有策略,武逊,他怎么突然变得如此精明?”钱归南鼻子里出气:“就凭武逊,他还没有这个脑子!依我看,多半是那个什么李元芳给他出的主意。”
“嗯,”裴素云思忖着道:“还真是的。你上回告诉我说武逊居然把吕嘉给杀了,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接收了伊柏泰的编外队,我起初觉得太不可思议。后来老潘的密报过来,详细描述了事情的经过,方才知道始作俑者是那个被贬戍边的李元芳,此人还真是不简单呐。现在这份军报若是出自他的授意,我倒不觉得意外。”
钱归南应合道:“是啊,现在看起来我当初是有些轻敌了。本来认为可以把李元芳和武逊一起监控在伊柏泰,没想到反而让他们得了手。”裴素云道:“也不尽然,他们那时若没有老潘帮忙,必难成事。要说起来,倒是你的这个心腹家奴助了他们一臂之力。”钱归南忍不住又站起身来,在屋子里面踱起步来,似乎这样可以帮助他思考,他冷笑几声道:“潘大忠这家伙,明摆了是公报私仇,借刀杀人。这小子是把吕嘉恨到骨头里了,这次好不容易捞到个机会,居然不听我的安排擅自行动,本来我是不该放过他的。但是现在伊柏泰那里全靠他盯着,我暂且先饶过他这一回!”
裴素云的心思暂时被伊柏泰所发生的一切吸引住了,脸上愁云渐散,接着钱归南的话头道:“归南,你当初派老潘弟兄二人去伊柏泰,不就是因为吕嘉越来越骄横跋扈难以控制,把伊柏泰当成他的独立王国,置你的权威和号令于不顾,才让老潘去暗中监视他。哪想到老潘弟兄二人一去伊柏泰,就被吕嘉杀的杀,关的关,潘大忠的亲弟弟惨死在吕嘉之手,他自己又被关入地下牢狱受尽折磨,他自然是对吕嘉恨之入骨,这也可以理解。这次他借助李元芳、武逊的力量除去吕嘉,虽说不完全符合你的设想,但却帮你解决了吕嘉这个心腹大患,也算是个意外的收获。现在武逊和李元芳虽然接管了伊柏泰,可他们对伊柏泰的秘密其实一无所知,所有的一切仍然掌握在你的手里,还有潘大忠在伊柏泰继续监控他们,他们又能搞出什么名堂来?反倒是武逊这份军报上来,归南,你打算怎么应对呢?”
钱归南一连哼了好几声,摇头晃脑地赞道:“素云啊,你真是我的女军师,分析得头头是道的。是啊,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这句话虽说残酷,却也道出了用人的真谛。吕嘉早到了该被烹的时候,现在就算死得其所吧。至于武逊的军报嘛,哼哼,他报他的,我是不是去昭告商队,怎么昭告,他就管不着了,因此根本不足为虑!”看着钱归南得意的样子,裴素云“扑哧”一乐,低声感叹:“李元芳再精明,到底是君子之谋,总归敌不过……”钱归南把脸一沉:“什么?!你说我是……”裴素云冷然地嘲讽道:“我什么都没说。”
两人各怀心事,沉默了一会儿,裴素云又道:“归南,话虽这么说,要把李元芳继续留在伊柏泰似有不妥,以他的能力,假以时日,很难说不会发现些什么蛛丝马迹。况且只要他在伊柏泰,一旦有不怕死的商队硬闯沙陀碛,土匪到底是劫还是不劫呢?”钱归南胸有成竹地道:“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了。李元芳绝不能继续留在伊柏泰,潘大忠对付一个武逊绰绰有余,加上李元芳恐怕就捉襟见肘,因此我已想好,这就把李元芳调回庭州来。武逊的军报来得很及时,我正好将计就计。”
“调回庭州以后呢,你打算怎么处理李元芳?”
“此事不急,且容我善加谋划。”
裴素云点头沉思,半晌又困惑地问:“归南,既然事情都在你的掌控之中,你的忧虑又是从何而来呢?”钱归南微微一怔,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凝重,他缓缓坐回裴素云的身边,轻轻将她搂到怀中,贴着她的面庞,极低声地道:“素云,恐怕有万分重大的事情要发生了。”
“什么万分重大的事情?”裴素云观察着钱归南肃穆的神态,又惊又惧地问。钱归南沉默不语,只是抚弄着裴素云乌黑的秀发,良久才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素云,你倒也不用太过担心,即使真的有天翻地覆的大事发生,我还是可以确保你的安全。只是……”
钱归南欲言又止,裴素云紧盯着他的眼睛,钱归南颇不自在地调转目光,踌躇着道:“素云,无论发生什么,你要相信我都是为了你我的将来,噢,当然还有安儿的将来。我想——在最紧要的关头,你一定会助我一臂之力,对不对?”
“助你一臂之力?归南,你能说明白一些吗?我能为你做什么?”钱归南的神情越发不安起来,支吾道:“呃,素云,也不过就是关于伊柏泰和沙陀碛的秘密,你……呃……或许会用得上……安儿……”
“归南!”裴素云打断钱归南,嘴唇轻轻颤动着,嗓音变得嘶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我都做到的我都会去做,但绝不能动到安儿,我、我绝不会允许的!”
钱归南十分尴尬,讪讪道:“素云,你太过虑了。我只是说万一的话。安儿他毕竟也是我的孩子,我也心疼着呢。”裴素云垂首半晌,抬眸对钱归南凄然一笑:“归南,你刚才不是都说,安儿他又痴又癫,他能有什么用处?归南,不论你想要干什么,千万别伤害到安儿。他……只是个可怜的小孩子,你的孩子。”
“唉!”钱归南连连摇头,不再发一语。裴素云漆黑的眼里蒙上雾气,她倚靠进钱归南的怀抱,恍恍惚惚地说:“归南,你是知道的,我必须要守着伊柏泰,守着沙陀碛,这是裴家先祖留下的遗志,到素云已历四代,我断不敢悖逆。我自己还背负着蔺天机的诅咒,只要这诅咒不破,我与安儿就算是走到天涯海角,也永世都不得安宁……可是,归南,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离开这里,离开庭州,随便去哪里都行,归南,你带我和安儿走好不好?”
钱归南无言以对,双眼不觉也有些模糊了。黑猫哈比比蹲在窗下的神案上,连连叫唤着。裴素云和钱归南同时向神案投去又惧又憎的目光,那上面供奉着与萨满神庙圣坛上一般无二的硕大纯金五星,这是由萨满大巫师蔺天机亲手创立的神符,据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邪恶力量,通达世间至凶至强之灵。蔺天机虽然消失了,但他依然通过这神符,控制着可怜的安儿,控制着裴素云,控制着伊柏泰、沙陀碛,乃至整个庭州。
钱归南对武逊军报的答复,七天之后才送达伊柏泰。武逊正在营房中与老潘一起研究地下牢狱的地图。老潘花了十多天的时间才画好了这张图,首先送来给武逊查看。武逊见图十分高兴,不知道为什么,他并没有去请李元芳来看,而是自己一人拉着老潘,让他细细地解释给自己听。
两人正看得起劲,兵卒呈上钱刺史的回文。武逊拆开后飞快地读了一遍,哈哈大笑一声,便将回文交给身边的潘大忠。待潘大忠也看完,武逊握紧拳头往桌上捶去,大声问道:“怎么样,老潘?你看看,这次钱刺史可是对你我大叫褒奖啊,还信誓旦旦要通告来往商队,请他们重回北线商路。哈哈,咱们瀚海军总算是扬眉吐气了!”老潘连连点头:“武校尉险中求胜、劳苦功高,最可贵是一心为公,毫无私心杂念,卑职实在是太佩服了!”
武逊被捧得乐滋滋的,眼中却有一丝愧意闪过,好在潘大忠集中精力拍马屁,对武逊的这点异样并不在意。唱完热情洋溢的赞歌,潘大忠的脸上堆起狡猾的笑容,殷勤地问:“武校尉,钱刺史在回文中还下令要将李校尉召回庭州,您觉得怎样?”武逊瞥了老潘一眼,不动声色地反问:“什么怎么样?对上官的命令除了服从还能怎样?”
潘大忠献媚地一笑:“那是自然。钱刺史说得很明白,武校尉如此神速地剿灭匪患,真令得他大喜过望。如今沙陀碛土匪已除,有武校尉一人在此领导剿匪团,坐镇伊柏泰就足够了。李校尉才干出众,刚来庭州就立下大功,确实应该另外委以重任。”武逊一皱眉:“老潘,你啰里啰唆地到底想说什么?”潘大忠缩了缩脖子,低声嘟囔:“卑职不过是替武校尉高兴,不免多说几句废话,还请武校尉见谅。呵呵,那个李校尉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孤傲,不太好相处。俗话说一山难容二虎,钱大人这次将他调回庭州,正说明大人还是对武校尉您更信任,更器重……”
“行了!”武逊不耐烦地喝住潘大忠,正色道:“李校尉帮了咱们的大忙,人也不错。既然他要走了,今晚咱们就请他来喝喝酒,好好送送他。还有,那个狄大公子和小孩子,我可应付不了他们,钱刺史也没说怎么办,我想这次就一快儿打发回庭州算了。你说呢?”
“武校尉所言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