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11.挖掘-01

8月10日, 星期二,晚上十点四十五分。

叶怀睿在所里忙到很晚,回到别墅时已是这个点了。

台风刚过不久, 云层一时半会还聚集不起来。将车停好后, 叶怀睿抬头看看天上的稀疏几颗星子和一弯朦胧新月, 估摸着今晚怕是不可能下雨了。

叶怀睿憋了满肚子的话想对殷嘉茗说,又担心对方的情况,偏又不知何时才会下雨, 那叫一个心乱如麻。

明明两人不是恋人, 甚至连“面”都没见过, 竟就让他体会到了好似异地恋情侣般的相思之情, 颇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我在瞎想什么!?

叶怀睿默默地自我嫌弃了一番, 又提醒自己莫要胡思乱想。

虽然今天定然不会下雨了, 他还是没忍住走下楼梯,进入了地下室。

今晚的地下室静悄悄的, 听不见雨点敲打气窗玻璃的声音,也看不到那个模糊的半透明人影。

“殷嘉茗!”

叶怀睿试着叫了一声。

许久, 室内安安静静,没有一点回音。

他轻轻吐了一口气, 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怅然与落寞。

叶怀睿坐到那张旧书桌前, 随手拉开了抽屉。

抽屉里竟然有一张纸,折得整整齐齐的, 一看就是有人特地放进去的。

叶怀睿心口猛然一跳,立刻将纸条从抽屉里取出,刷刷两下展开来。

果然是殷嘉茗写给他的留言。

留言是写在一张杂志的广告页空白处的, 背景是蓝天白云、碧海沙滩, 以及穿着比基尼的清凉美女。

因放置的时间太长, 不管是印刷的图画,还是墨水书写的字迹都明显有些褪色了,但这依然不影响叶怀睿只堪堪看完,就觉得血压刷刷飚了起来。

留言十分简单:

【阿睿:我出去挖司徒嘅屍體啦。唔使擔心,我會注意安全,盡快返來。等我嘅好消息啦!】

是的,那家伙在叶怀睿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决定去挖司徒英雄的尸体了,还让对方不用担心,又给自己立了个flag,说他会注意安全,尽快回来!

——神忒么“等我的好消息”!

叶怀睿觉得自己连太阳穴都在突突直跳,若殷嘉茗在自己眼前,他绝对要一脚踹他身上,骂一句自作主张!

然而现在说什么都太迟了。

即便立刻就下起雨来,他也联系不上已经不在密室里的殷嘉茗了。

与此同时,另一条时间线上。

钟表的指针踏过十二点,又是新的一日了。

1982年8月11日,午夜十二点十二分。

殷嘉茗不敢将车子开得太近,在距离芙兰村还有一公里左右,就拐进了一片小树林里。

他把车停好,只带了照明用的电筒,装了零碎小物件的工具包,以及挖掘用的铲子,就沿着公路往前走。

这时的芙兰村,可比三十九年后的小得多,连建筑物都多是平房或二三层泥砖小楼,确确实实就只是座破破烂烂的小渔村而已。

殷嘉茗记得叶怀睿给他细细画出的地图,并不过分靠近村子,而是在村头就往左侧绕了绕,经小道往后山走去。

这时没有后世那么多娱乐,连电视台到十二点后都只剩一个台标了。

是以芙兰村这会儿差不多家家户户都熄灯闭户,殷嘉茗沿山坡往上爬时,透过稀稀拉拉的果树往村子的方向看,只能隐隐看到房屋的轮廓,村里安静得连一声犬吠都听不见。

殷嘉茗悄悄地舒了一口气。

到目前为止,他今晚的冒险出行尚算顺利。

吸取了上一回天亮了差点儿回不来的教训,殷嘉茗不敢拖到半夜才出发,而是十点左右就悄悄离开别墅,避开附近出没的守夜工人,从别墅后方那条崎岖到简直比得上攀岩运动的小径爬下山,找到乐乐藏在树林里的小车,一路往芙兰村驶去。

也许是上回太过倒霉,在欧非守恒的定律之下,这次出行,殷嘉茗总算稍微交了点好运。

这一路上,足足三十分钟的车程,殷嘉茗竟然都没有遇到路障和查车的交警,一路十分顺遂地开到了目的地——虽说他为了挑那些人少偏僻的小道而绕了些远路,但就结果而言,着实算得上万幸了。

赶在凌晨一点钱,殷嘉茗终于爬到了芙兰村后山的土坡上。

叶怀睿给他认认真真讲过如何寻找山坡上的标志物。

植被树木属于变量,姑且不论,但山势地形这些,除非大的基建活动,要不然是不会有太显著的变化的。

好在芙兰村后山这片确实够荒僻,三十九年过去了,直到修鱼塘时才动了土——要不然,司徒英雄的尸体也不可能在土里呆了那许多年头,直到烂成一把枯骨了。

殷嘉茗照着他从叶怀睿那儿抄来的tips,只靠一把手电筒作为照明,开始寻找具体的埋尸地。

叶法医给他的数据,详细到距离各个标志物多少多少米,但事实上,只有殷嘉茗一个人的时候,他根本不方便,更不敢掏出尺子正大光明地量,只能靠测步距这种不甚精准的方法来估算距离。

好在殷少爷也有三十九年后的叶法医不存在的优势。

那就是,在他的这个时间点上,司徒英雄才埋下不足一个月,挖土的痕迹必定还很新。

殷嘉茗甚至不需要试探着一处一处地挖开,只要仔细观察地表情况,就能找到能够提示他正确定位的痕迹了。

如此又花了半个多小时,殷嘉茗终于在叶怀睿指点他的范围内找到了一片新挖掘过的泥土印子。

那还等什么?

殷嘉茗当即不再犹豫,挥起铲子挖了起来。

正是盛夏时节,金城多雨,泥土的粘性很强,碎石砂砾又多,挖起来相当费力。

好在殷嘉茗身强体健,这点儿活计还难不倒他。

不知是怕下雨把尸体冲出来,还是怕野犬之类的动物将埋尸的土层刨开,当初凶手在掩埋司徒英雄的尸体时,就埋得相当之深。

殷嘉茗挖得满头大汗,铲子边缘才终于在足有半米深的土层中触到了什么柔软的物体。

“我×!”

殷嘉茗低低叫了一声,用铲头顺着那柔软的物事扒拉了几下,露出了一片脏兮兮、黏糊糊的衣料。

同时,他闻到了一股熏人欲呕的恶臭。

——!!!

在这一瞬间,殷嘉茗忽然意识到,他脚下所站之处,埋的是一具掩藏了二十多天的,高度腐烂的尸体!

殷少爷以前住在脏兮兮的贫民区里,出门路过沟渠,一低头就能看到一只死耗子。

所以其实这种令人一闻就会产生生理性不快的,糟糕又恶心的腐臭味,他没少闻过,只是从来没有任何一次的冲击力,比得上一个实打实的,真真正正的人的尸体罢了!

明明是气温逼近三十度的盛夏之夜,殷嘉茗愣是在热风中打了个寒颤,后脖子上密密麻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但都到这一步了,还能怎么样呢?

殷嘉茗只能硬着头皮,用铲子一点一点挖开盖在尸体上的泥土。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每挖开一寸,他就觉得腐臭味似乎又浓烈了一分,醺得他只恨不能拿块布将自己的口鼻包裹起来。

——说好的“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呢!?

殷少爷读书虽不多,也是知道这句俗语的。

此时他倒真心希望自己闻着闻着就能适应这股恶臭了——可惜,并没有。

终于,一番努力之后,他挖开了厚厚的土层,将司徒英雄的整具尸体都暴露了出来。

就如叶怀睿提前告诉殷嘉茗的那般,司徒英雄的尸体被一张红白蓝三色的塑料篷布包裹住,看不见头脸身躯,只露出包裹在牛仔裤裤腿里的两条腿。

“唔——”

殷嘉茗打着电筒,朝那双挤在凉鞋里的腐败双足照了一眼,就觉得胸中一阵反胃,几乎就要把晚饭给吐出去了。

——妈呀,再也不敢小看阿睿了!

殷少爷在心中默默将自己脑补的,叶某人的秀气斯文的谦谦小书生的形象抹得干干净净——能对着这样一具腐尸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必定得是昂藏八尺的绝世猛男啊!!

殷嘉茗挺直腰杆,抬头望天,忍着扑面而来的阵阵恶臭,呼气、吸气,足足做了三秒心理建设。

然后他屏住呼吸,一把掀开了盖在尸体上的塑料篷布。

——我%#¥%%#!!

浓郁的恶臭扑面而来,篷布之下,是一张肿胀变形、多处腐败破溃,被虫蚁啃噬得千疮百孔,烂到根本看不出原本长相的脸。

别说殷嘉茗本来就不认识司徒英雄,只从报纸杂志上看过他的通缉照了,到了这等程度,哪怕换成是司徒英雄本人的鬼魂,怕是也认不出自己的肉身了。

殷嘉茗本能地移开了视线,无法直视那张高度腐败的脸。

但光把尸体挖出来还不够,殷嘉茗冒着巨大的风险干这件事、受这份罪的最终目标,是死者放在衬衣内侧口袋里的,那张不知写了什么东西的纸片。

殷嘉茗咬咬牙,伸手摸向了尸体的前胸——它原本穿的一件白T恤,已被泥水和尸水浸透,变成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粘腻而肮脏的灰棕红色,又被腐败的尸身挤得向外撑起,粒粒纽扣都快要崩开来了。

——×!

殷嘉茗内心极度崩溃。

——我为什么就没戴一双手套呢!?

是的,叶法医絮絮叨叨叮咛了他一个晚上,偏偏就忘了得提醒殷少爷这个挖坟新手,记得戴上口罩和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