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上午过了一半时,温斯顿离开小隔间去上厕所。
从亮堂堂的长走廊那头,一个人影正向他走来,是那个黑头发女孩。自从那天晚上在杂货铺外面遇到她以来,已经过了四天。她走近时,温斯顿看到她的右臂挂着吊带,吊带跟她工作服的颜色一样,所以从远处看不出来。她大概是在转动某台大型搅拌机时压伤了手,小说的情节就是在那种搅拌机里“拟出初稿”的。在小说司,这是种常见事故。
他们相距也许有四米远时,那个女孩脚下踉跄一下,几乎是趴着摔倒了,并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肯定是摔倒时把受伤的胳膊压到了身子底下了。温斯顿马上停下脚步。那个女孩已跪起身子,她的脸变成了奶黄色,衬托之下,她的嘴唇显得更为红润。她在盯着他的眼睛看,她哀婉的表情看上去与其说像是出于疼痛,倒不如说是出于恐惧。
温斯顿的心里涌起一种奇特的情感。在他面前,是想置他于死地的敌人,但也是个活生生的人,由于骨折,正经历着疼痛。他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一步去帮助她,看到她跌倒并压在那只缠了绷带的手臂上时,他似乎也感到了疼痛。
“您受伤了吗?”他问道。
“没关系,只是胳膊疼,马上就没事儿了。”
她说,似乎内心很激动,面色绝对变得很苍白。
“您没跌伤哪儿吗?”
“没有,我没事儿。刚才那会特别疼,不要紧。”
她向温斯顿伸出没打吊带的左手,他拉着她站了起来。她的气色恢复了一点,看上去好多了。
“没关系,”她很快又重复道,“手腕被砸了一下罢了。同志,谢谢您!”
她说完就顺着原先走的方向继续走开,走得一样轻快,似乎真的一点事也没有。整件事前后不过半分钟。不在脸上流露出表情已成了本能般的习惯,再说这件事发生时,他们正好站在电屏前。然而不流露出片刻惊讶仍然很困难,因为在他拉着那个女孩的手帮她站起身的两三秒内,她往他手里塞了一样什么东西。毫无疑问,她是故意那样做的。那是个又小又平的东西。走过厕所门时,他把它转移到了口袋里,用指尖摸着它。那是个折成四方形的纸片。
站在小便池前时,他还是用手指摸索着把它展开了。显然上面写着什么信息。有那么一阵子,他忍不住想把它拿进格间,马上看看写的是什么,但那会是种蠢不可及的行为。他也很明白,比起别的地方,可以更有把握认为厕所格间里是一刻不停被监视着的。
他回到自己的小隔间坐了下来,随随便便把那张纸片跟别的纸片放在一起,然后戴上眼镜并把口述记录器拉向自己。“五分钟,”他对自己说,“至少要等五分钟!”他的心脏在胸膛里可怕地扑通扑通跳动着,幸好他要做的工作只是一般性的,也就是改正一大串数字,不需要特别专心。
不管那片纸上写的是什么,它一定具有政治意义。就他所能想到的,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性最大,就是那个女孩是思想警察的特务,正如他担心的那样。他不明白思想警察怎么会选择以这种方式通知,但可能他们自有理由。纸上写的可能是个警告,一个传唤令,一个要求他自杀的命令,或者某种陷阱。然而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总出现在他脑子里,它更离谱一些,他想把它压下,却总是徒劳。这一可能,就是那张便条根本不是来自思想警察,而是来自某个地下组织。也许到底存在着兄弟会!也许那个女孩就是其中之一!毫无疑问,这个想法荒诞不经,但在他摸到手里那片纸的一刻,他脑子里就冒出了这一想法。几分钟之后,他才想到更接近事实的另一解释。即使是现在,虽然他的理智告诉他那张便条可能意味着死亡——然而他仍不相信。他不切实际的希望欲罢不能,心脏也在剧烈跳动。他对着口述记录器低声说话时,尽力控制住自己,不让声音发颤。
他卷起已经完成的一叠工作材料,投进了气力输送管。已经过去了八分钟。他推了推鼻子上的眼镜,叹了口气,然后把另外一堆工作材料拉过来,那片纸就在最上面。他展平它,在上面,用很大的不规则字体写着:
我爱你。
有那么几秒钟时间,他震惊得甚至没把这种足以定罪的东西扔进记忆洞。他真的往里面扔时,虽然很明白表现出太大兴趣是危险的,但还是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只是为了肯定上面写的确实是这几个字。
在这天上午剩余的时间里,他很难专心工作。比不得不专心干那些琐碎工作更难做到的,是掩饰住自己的激动心情,不让电屏看到。他感到腹内犹如火烧。去热气腾腾、人头涌动、声音嘈杂的食堂里吃午餐成了件折磨人的事。他希望午餐时间独自待一会儿,可倒霉的是那个蠢货帕森斯又蹿过来坐到他旁边,他身上那股刺鼻的汗味几乎盖过了炖菜的铁皮味,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为仇恨周作准备的事。他对于老大哥的纸制头像特别热心,头像的直径有两米宽,是他女儿所在的侦察队中队专门为仇恨周制作的。令人恼火的是,在喧闹嘈杂的说话声中,他几乎听不见帕森斯在说什么,所以要不时请他重复他那愚蠢的话语。他仅仅看到过那个女孩一次,是跟另外两个女孩在食堂那头的一张桌子前。她好像没看到他,他也没再往那个方向看。
下午还好过一些。午餐时间一结束,就来了件棘手的复杂工作,要费上几个小时来做,而且需要将别的所有事情都放在一边。此项工作包括伪造一系列两年前的生产报道,以此来陷害一个如今失了宠的内党要员。这种事情是温斯顿擅长做的,在超过两小时的时间里,他成功地将那个女孩完全置于脑后。接着她的脸庞又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随之而来的,是种不可忍受的强烈渴望,想独自待着。除非他能这样,否则不可能琢磨透这种新情况。这天晚上他要在集体活动中心度过,在狼吞虎咽地又吃了食堂里一餐无味的饭菜后,他赶紧去了活动中心,参加了看似严肃、其实愚蠢的“讨论组”,玩了两局乒乓球,喝了几杯酒,听了半小时名为“英社与象棋”的讲座。他心里烦得要命,但是他第一次没有想要躲掉晚上在活动中心活动的冲动。看到“我爱你”那几个字时,他心里涌起了活下去的渴望,去冒些小险的想法突然似乎是愚蠢的了。直到二十一点,当他已经回到家里并躺到床上时——在黑暗里,只要保持不出声,你甚至可以不受电屏的监控——他才能进行连贯的思考。
有个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怎样跟那个女孩安排一次会面。他不再考虑她可能是为他设下陷阱的问题,他知道没这种可能,因为在递给他纸条时,她无疑情绪激动,显然已经吓得六神无主。对她来说这亦在情理之中。他根本没想过拒绝她的主动。仅仅五天前的晚上,他还想拿块鹅卵石砸烂她的脑袋呢。不过那不重要。他想起她那赤条条、朝气蓬勃的年轻躯体,正像梦中所见。他曾把她想象成和别人一样的蠢货,脑袋里塞满了谎言和仇恨,长着一副铁石心肠。想到可能失去她时,他陷入一种狂热的感情,那具白色而年轻的躯体可能从他身边溜走!他最担心的是,如果不尽快跟她联系上,她可能改变主意。但是安排见面的具体困难太大,就像下象棋时,要在已被将死的情况下再走一步。不管转向哪里,电屏总是面对着你。实际上,他在读完那张纸条后的五分钟内,就想到了能跟她取得联系的所有办法。在有时间思考的此时,他再次想了个遍,如同把一排工具摊放在桌子上。
显然,像上午那种路遇不能再来一次。她也在档案司工作的话,问题还可能相对简单些,但温斯顿对小说司在楼上哪一层只有很模糊的印象,而且没有去那里的借口。要是知道那个女孩在哪里住以及何时下班,可以设法在她回家路上的某个地方跟她见面,但尾随她回家的做法不安全,因为那就意味着在真理部外面游荡,必定会引人注意。至于通过邮局寄一封信则根本不可能,那照例根本无密可保,因为所有信件在邮寄途中都会被拆看。实际上只有很少人写信,偶尔需要传递信息的话,有种印有一长串短语的明信片卖,可以用笔画去不适用的短语。再说他也不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更不用说她的地址。最后,他算定最安全的地方是食堂。如果他能够在她独自一人时坐到她那张桌子前——那张桌子要在食堂的中间,不要太靠近电屏,周围还要有声音够大的嗡嗡谈话声——这些条件如果都能满足比如说半分钟,他们就能交谈上几句话。
此后一星期,生活如同烦躁的梦境。第二天,直到他要走时,她才到食堂,哨声已经响了起来,大概她被调到了晚一点的另外一班。擦肩而过时,他们并未互相看一眼。第二天,她在通常时间到的食堂,不过是跟另外三个女孩坐在一起,而且正好在电屏下方。接下来是极其难熬的三天,她根本没出现过。他的全部身心,都好像被一种无法忍受的敏感所折磨,几乎什么也不能掩饰,那让他所做的每个举动、发出的每个声音、进行的每种接触,以及说出或听到的每句话都成为痛苦不堪的事。就连在睡梦中,温斯顿也无法完全忘记她的模样。那几天里,他没碰他的日记。如果有什么能让他得到解脱,那就是工作,他有时可以一口气忘我工作达十分钟之久。温斯顿完全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也无处可问。她也许已被蒸发了,也许已经自杀,也许已被发配到大洋国的另一端,而在所有的可能中,最糟糕也是最可能的,是她也许只是改变了主意而已,决定躲开温斯顿。
最后,那个女孩又出现了。她的胳膊上不再挂着吊带,而是在手腕处贴了块橡皮膏。看到她让温斯顿如释重负,以至于忍不住直直盯着她看了几秒钟。第二天,温斯顿几乎跟她说上了话。他走进食堂时,那个女孩坐在离墙很远的一张桌子前,那张桌前只坐着她一个人。当时还早,食堂里的人不太多。领午餐的队伍向前缓慢移动着,温斯顿几乎排到柜台前时,又被耽搁了两分钟,因为他前边的某个人抱怨没收到糖精片。然而在温斯顿拿到他的一盘饭菜后,那个女孩仍独自坐在那里。温斯顿装作漫不经心地向她走去,眼睛也装着在她那张桌子以外找地方。和她的距离可能有三米,只用两秒钟就能走到她那里。正在此时,温斯顿身后有人在喊:“史密斯!”他装作没听见。“史密斯!”那人又喊了一声,声音更大了。没用。他转过身,一个发色金黄、一脸蠢相的小伙子在叫他,他叫威舍尔,跟温斯顿只是点头之交。这个小伙子正笑容满面地邀请他过去坐到他那张桌子的空位上。拒绝他并非安全之举,被认出后,温斯顿不能再去跟独自坐着的那个女孩坐到一起,那太引人注目了。他脸上带着友善的笑容坐下来。那个金发小伙子的一张蠢脸在对着他笑,温斯顿想象自己拿了把丁字镐挖那张脸。几分钟后,那个女孩所坐的桌子前就坐满了人。
但她肯定看到温斯顿曾经向她走去,也许会理解那种暗示。第二天,温斯顿专门去得早了些。一点没错,她差不多在同样位置的一张桌子前坐着,还是一个人。刚好排在他面前的那个人是个身材矮小、走路很快、长得像甲虫的男人,脸扁,眼睛极小而且多疑。温斯顿拿着托盘从柜台那里转过身时,看到矮个子男人正在向那个女孩坐的桌子笔直走去。他的希望再次沉了下去。远一点有张桌子上有个空位,但从矮个子男人的走路姿势看,他肯定会为了自己舒服而选择人最少的桌子。温斯顿跟在他后面,心里有种冰冷的感觉。除非他能单独跟那个女孩在一起,否则是没有用的。此时一声巨响,矮个子男人四肢着地趴到地上,他的托盘飞得老远,汤水和咖啡流淌了一地。他站起身,狠狠瞪了温斯顿一眼,显然怀疑是温斯顿绊倒了他。不过没关系,五秒钟后,温斯顿坐到了那个女孩所坐的桌子前,他的心脏在猛烈跳动着。
他没看她,而是马上摊开托盘里的午餐吃了起来。赶在别人到来前马上开口说话至关重要,但在这时,他陷入极度恐惧中。从她首次接近他以来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她会改变主意。她一定是改变了主意!这种事不可能有什么结果,现实生活中不会发生。要是没看到安普福斯——就是那位耳朵上长着很多汗毛的诗人——在端着托盘没精打采地踱来踱去想找地方坐,他可能临阵退缩,一句话也不说。安普福斯模模糊糊对温斯顿有好感,要是让他看到,他肯定会过来坐到这张桌子前。也许有一分钟时间可以行动。温斯顿和那个女孩都在慢吞吞吃饭,他们吃的是稀稀的炖菜,其实是菜豆汤。温斯顿低声说起话来。他们两人都没有抬头,而是不紧不慢用勺子把那种全是水的玩意儿舀到嘴里面。一勺勺吃着的间隙,他们不动声色地低声交谈,说了几句必要的话。
“你什么时候下班?”
“十八点半。”
“我们去哪儿见面?”
“胜利广场,纪念碑旁边。”
“那儿到处是电屏。”
“人多就没关系。”
“用不用信号?”
“不用。除非你看到我在很多人中间,否则别走到我跟前,也别看我,在我附近就行了。”
“什么时候?”
“十九点。”
“好吧。”
安普福斯没看到温斯顿,他在另外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两人没有再说话。只要有两个人在同一张桌子前面对面坐着,就会避免互相注视。那个女孩很快吃完午餐走了,温斯顿没走,他抽了一根烟。
温斯顿在约定时间赶到了胜利广场,他在那根有凹槽的巨型圆柱基座附近来回走着。那根圆柱的顶端,老大哥的雕像凝视着南方的天空,第一空域之战中,他在那里击落过欧亚国的飞机(几年前是东亚国的)。圆柱前面的那条街上,有座骑在马背上的雕像,应该是奥利佛·克伦威尔。十九点已经过去了五分钟,那个女孩还是没出现。温斯顿又陷入极度恐惧中。她不会来了,她改变了主意!他缓缓向着广场北边走去,因为认出了圣马丁教堂而感到一丝愉悦。那座教堂仍有大钟时,曾经鸣响:“你欠我三个法寻。”就在这时,他看到那个女孩站在纪念碑基座上,在读着或者假装读着盘旋而上贴在圆柱上的宣传画。人还没多起来就接近她是不安全的,教堂柱廊顶上的三角楣那里到处都安有电屏。但就在那时,左边某个地方传来人们的喊叫和重型汽车隆隆驶过的声音。突然,人们好像都在跑过广场,那个女孩也急忙敏捷地绕过狮子雕塑加入奔跑的人群中,温斯顿跟在她后面。奔跑时,从人们的大喊大叫中,他得知有一列装着欧亚国俘虏的车队正在经过。
广场南侧已是人头涌动。一般情况下,温斯顿是每次在混乱的人群中,都会自然而然被挤到外围的那种人,可他推搡着往人群中间一点点挤过去。不久,他跟那个女孩的距离就只有一臂之遥,却被一个膀阔腰圆的群众和一个跟他身材相当的女人挡住去路,那两人想来是夫妻,他们好像形成了一堵不可穿越的血肉之墙。温斯顿向旁边一点一点挪着,猛力想把肩膀挤到那两人中间。有那么一阵子,挤在那两个强健的臀部中间,他觉得自己的内脏好像被磨成了肉浆。接着他把身子挤过来,出了点汗。他到了那个女孩的旁边,他们肩并肩站着,眼睛都直盯前方。
一长列卡车在街上缓缓驶过,车厢四个角都有个面无表情、手握冲锋枪的看守立正站着。车厢内蹲着一些矮个子黄种人,身穿破旧的绿色军装。他们紧紧挤在一起,他们那带着苦相的蒙古人面孔往卡车两边盯着,一点好奇的样子也没有。时不时,卡车摇晃时,能听到金属的丁当撞击声:所有俘虏都戴着脚镣。一卡车一卡车愁苦的面孔过去了,温斯顿知道他们在车上,但他只是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着。那个女孩的肩膀,还有一直到肘部的右臂,都在紧贴着他的肩膀和手臂。她的脸颊和他贴近得几乎能让他感受到热气。像在食堂那次一样,她马上掌握局势,开始用上次那种不动声色的声音说话,嘴唇几乎没动,而只是种咕咕哝哝的声音,容易被淹没在鼎沸的人声和卡车的隆隆声中。
“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能。”
“你星期天下午可以休息吗?”
“可以。”
“那你好好听着,一定要记住。去帕丁顿车站——”
她以一种让他吃惊的军事式精确,勾勒出了他要怎么去:坐半个小时火车,在车站外面向左拐,走两公里的路,穿过一道没了横梁的大门,走过一条野地里的小路、一条长满荒草的小径和一条灌木丛间的小道,然后找到一棵长着苔藓的死树——就好像她脑袋里有张地图。“你全记住了吗?”她最后低声问道。
“记住了。”
“你先向左转,然后向右转,然后再向左转。那道大门没了横梁。”
“记住了,什么时候?”
“十五点左右。你可能得等一会儿,我要走的是另外一条路。你肯定都记住了吗?”
“对。”
“那你赶快离开我吧。”
她没必要对他说这个,然而当时他们无法从人群中脱身。卡车还在隆隆驶过,人们仍在不知满足地张着嘴观看。一开始有零星的几声嘘声,但那只是人群中的党员发出的,很快就没有了。人们的主要感情是好奇。外国人,不管来自欧亚国或是东亚国,都是种陌生的动物。除了以俘虏的样子出现,几乎一个也没见过。就算是俘虏,也只能短暂地扫上一眼而已。除了不多的几个被作为战争犯绞死,从来不知道别的俘虏下场如何。他们只是消失了而已,大概进了劳改营。蒙古人种的圆面孔之后,是更为欧洲化的面孔,肮脏,满面胡须,神情疲惫。那一双双眼睛从满是胡楂的颧骨上方盯着温斯顿的眼睛,有时奇怪地很专心地看着他,然后就望向别处。车队快过完了,最后一辆卡车上,他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他浓密的灰色头发披散在脸前,直挺挺地站着,手腕在身子前方交叉,好像他习惯了双手被绑在一起。几乎已经到了和那个女孩分手的时间,但在最后一刻,当人群将他们重重包围时,她的手摸索到了他的,并紧握了一小会儿。
那不可能有十秒钟,然而他们的手好像在一起紧握了很久,让他得以了解她手上的每一个细节。他摸索着她长长的手指、外形美观的指甲、因为干活而长满老茧的手掌、腕部下面光滑的肌肉等等。尽管只是用手摸,但差不多等于眼睛也看到了。与此同时,他想到他不知道那个女孩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很可能是褐色的,不过黑头发的人有时会长着蓝眼睛。转过头看她会是蠢不可及的举动。他们的手仍扣在一起,在拥挤的人群中并不引人注目。他们平静地望向前方。不是那个女孩的,而是那个上了年纪的俘虏的眼睛,在透过一头乱发悲伤地注视着温斯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