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门把手时,温斯顿看到自己把日记摊开放在桌子上,上面写的全是“打倒老大哥”,字体之大,几乎从房间这头望去也能认出。此事做得蠢不可及,但他意识到那是因为就算在最仓皇失措的时刻,他仍不想在墨迹未干时合上本子,以致弄脏那细腻的纸张。
他吸了口气,打开房门,心头马上荡漾起如释重负的暖意。站在门外的是个脸色苍白、萎靡不振的女人,头发稀疏,脸上满是皱纹。
“哦,同志,”她用一种悲悲切切的疲惫声音说,“我就觉着听到您进房间了,您看能不能过来看看我家厨房的水池?塞住了,还有——”
那是帕森斯太太,是同一层楼一个邻居的妻子。(党多少反对用“太太”这个词,应该称每个人为“同志”,但人们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对某些女人使用这个词。)她是位三十岁上下的女人,样子却老得多。她给人一种印象,即她脸上的皱纹里藏有灰尘。温斯顿跟随她顺过道走过去。这种业余维修工作几乎成了每天必做的烦心事。胜利大厦是幢老公寓楼,建于一九三〇年左右,正处于摇摇欲坠的状态。天花板和墙壁上的灰泥经常剥落。每逢严寒,水管都会爆裂;每逢下雪,屋顶都会漏水。供暖系统如果不是为了节约而完全关掉,就是只开一半蒸汽量。维修的事如果不想自己动手,就得向某个高高在上的委员会提出申请。然而就连换块窗玻璃这种事,该委员会甚至很可能拖上两年才会批准。
“当然是因为汤姆不在家。”帕森斯太太含含糊糊地说。
帕森斯家的公寓比温斯顿住的要大一些,是另一种形式的肮脏。每样东西都有种被击打和践踏过的痕迹,似乎刚有一头凶猛的动物造访过。体育用品——曲棍球棒,拳击手套,一个踢爆了的足球,一条翻过来的有汗味的短裤——全放在地板上,桌子上还有一堆脏碟子和折了角的练习簿。墙上是几面青年团和侦察队的鲜红旗帜,还有张老大哥的巨幅宣传画。那里跟整幢楼一样,常有一股煮卷心菜的气味,但还是掩不住一股更为浓烈的汗臭味,那汗味——一闻可知,只是难以说明白怎么会那样——来自另外一个当时不在场的人。另一间房间里,有谁在用梳子和一片草纸吹着,想跟电屏里仍在播放的军乐声合上拍。
“是孩子们,”帕森斯太太说着有点忧虑地往门口看了一眼,“他们今天没出去,当然——”
她有个习惯,就是话只说一半。厨房水池里发绿的脏水满得几乎要溢出来,气味比煮卷心菜味还要难闻许多。温斯顿跪下来查看水管的曲颈接口。他很不愿意动手干这种活,也很不愿意弯下身子,那样总能让他咳嗽起来。帕森斯太太帮不上忙,在旁边看着他。
“当然,汤姆在家的话,他一会儿就能弄好。”她说,“他喜欢干这个,他的手总是很巧,汤姆真的是。”
帕森斯是温斯顿在真理部的同事,他长得有点胖,是个蠢不可及的活跃分子,一腔弱智的热情——是那种完全听话、忠心耿耿、乏味无趣的人,党的稳固统治对这种人的依赖有甚于对思想警察。他三十五岁,前不久才很不情愿地被青年团赶出来,而早在升上青年团之前,他在规定年龄已满后仍赖在侦察队多待了一年。他在部里担任某个次要职务,智力方面无要求,但另一方面,在体育委员会和别的负责组织集体远足、自发游行、节约运动和义务劳动的委员会里,他可是个重要人物。抽烟斗的间隙,他会语气平静然而带着自豪地告诉你,过去四年里,他每晚必到集体活动中心。他走到哪儿,就把一股强烈的汗味带到哪儿——那可以是他精力充沛的一个并非有意为之的佐证——甚至在他走后仍经久不散。
“你们家有没有扳手?”温斯顿问道,一面摸索曲颈接口的螺帽。
“扳手,”帕森斯太太说,马上变得有气无力,“我不知道,说不准。也许孩子们——”
随着一阵噔噔的靴子响和又一声吹梳子的声音,孩子们冲进起居室。帕森斯太太拿来了扳手。温斯顿把水放掉,忍着作呕取出一团堵塞了水管的头发。他用水龙头的冷水尽量把手指洗干净,然后回到了另一间房间。
“举起手来!”一个气势汹汹的声音大叫道。
一个漂亮却面目冷酷的九岁男孩从桌子后面跳出来,手持一把玩具自动手枪向温斯顿比画着,比他小两岁左右的妹妹也拿一块木头做着同样的动作。他们两个都穿着灰衬衫、蓝短裤,戴着红领巾。那是侦察队的制服。温斯顿把手举过头顶,然而心里有种不安的感觉。男孩的动作恶狠狠的,感觉不完全是闹着玩。
“你这个卖国贼!”男孩大叫道,“你这个思想犯!你这个欧亚国的间谍!我要毙了你!我要蒸发你!我要把你送到盐场去!”
突然,他们两个开始围着他跳跃,嘴里还喊着“卖国贼”和“思想犯”。小女孩的一招一式都在模仿她哥哥。他们就像不久便会长成食人兽的老虎崽子一样嬉戏着,不知怎的,那有点令人恐惧。男孩的眼里,有种狡猾而残忍的神色。另外很显然,他想对温斯顿又踢又打,而且也意识到自己很快就到能做这种事的年龄。幸好他手里握的不是一支真正的手枪,温斯顿这样想。
帕森斯太太的眼睛不安地在温斯顿和自己的孩子之间扫来扫去。在起居室较亮的光线下,他注意到她脸上的皱纹里真的有灰尘,觉得颇为有趣。
“他们闹得真厉害,”她说,“因为不能去看绞刑,所以不高兴。就是为了这件事。我忙得没时间带他们去,汤姆又不能按时下班回家。”
“为什么我们不能去看绞刑?”男孩用他的特大嗓门嚷嚷。
“我要看绞刑!我要看绞刑!”小女孩还在蹦来跳去地喊。
温斯顿想起来了,有几个欧亚国的俘虏因为犯了战争罪,将于这天晚上在公园被处以绞刑。这种事情每月进行一次,是大家都想一睹的盛事。小孩子总闹着要大人带他们去看。他向帕森斯太太告了别,就往门口走去,但在过道上还没走几步,就有什么东西打中他的脖根,让他疼痛难忍,好像有根烧得通红的铁丝戳了进去。他一转身,刚好看到帕森斯太太拉着儿子进了房门,男孩正往口袋里装起一把弹弓。
“戈斯坦因!”男孩被关进门时吼了一嗓子,然而让温斯顿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女人发灰的脸上那种无助而惊骇的神情。
回到自己的公寓后,他快步走过电屏,又坐在那张桌子面前,手还在揉脖子。电屏已经停止播放音乐。一个吐字清晰、代表军方的声音正以狂喜的语气描述新浮动堡垒的武器装备,该堡垒不久前在冰岛和法罗群岛之间的地方下锚。
他想,养那样的孩子,那个可怜的女人过的一定是提心吊胆的生活。再过一两年,他们会日夜监视她,以图发现任何异端思想的征兆。如今,几乎所有孩子都是可怕的。最糟糕的是通过侦察队这种组织,他们被系统化改造成无法管教的小野人,然而又不会在他们身上产生对党的纪律的反抗倾向。恰恰相反,他们崇拜党以及与党有关的一切。唱歌,列队前进,打旗帜,远足,拿木头步枪操练,喊口号,崇拜老大哥——对他们来说,都属于光荣之事。他们所有的残暴都是对外的,针对国家的敌人、外国人、叛国者、破坏分子、思想犯等。年过三十的人会害怕自己的孩子,这几乎已经变成一种普遍现象。很合理的是,《泰晤士报》几乎每星期都会登出一篇文章,关于某个偷听别人说话的小告密者——一般用的是“小英雄”这个词——如何无意听到父母的某句不敬言论,然后去思想警察那里告发的事迹。
弹弓子造成的刺痛逐渐消退了。他心不在焉地拿起钢笔,拿不准还能不能想到更多东西可写。突然,他又想起了奥布兰。
几年前——有多久?一定有七年了——他梦到他正在穿过一间漆黑的房间,有个坐着的人在他走过时说:“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见面。”说这句话的语气很平静,几乎是家常的,是个陈述句,不是命令句。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继续走着。奇怪的是在当时,在梦里,这句话并未给他留下什么印象,只是在后来,那句话似乎逐渐具有了意义。他现在记不清楚他第一次见到奥布兰是在做那个梦之前还是之后,也不记得他什么时候第一次辨认出那是奥布兰的声音。但是不管怎样,他的确辨认出来了,在黑暗中跟他说话的是奥布兰。
温斯顿从来没有把握——甚至在这天上午看到他的眼神一闪之后,仍然无法确定奥布兰是朋友还是敌人。但这似乎没有太大关系,他们中间有条理解的纽带,比友爱或党派之情更重要。“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见面。”他这样说过了,温斯顿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它会以某种方式实现。
电屏里的说话声暂停,一阵嘹亮悦耳的小号声回荡在不流通的空气中,然后说话声又刺耳地响起:
“注意!请注意!现在插播从马拉巴尔前线收到的新闻。我们在印度南部的部队取得了一场辉煌的胜利。我受权宣布,我们报道的此次战役将大大推动战争向结束的方向发展。现在插播新闻——”
坏消息来了,温斯顿想。果不其然,在播报完一段描述如何骇人听闻地消灭一支欧亚国军队以及毙敌、俘敌的惊人数字之后,通告就来了。从下星期开始,巧克力的定量将从每天三十克降到二十克。
温斯顿打了个嗝。酒劲正在过去,留下一种泄气的感觉。电屏里——或许为了庆祝胜利,或许为了淹没关于失去的巧克力的记忆——雄壮地奏响了《为了你,大洋国》。按说这种时候要立正,但在他目前所处的位置,电屏看不到他。
《为了你,大洋国》之后是轻松一点的音乐。温斯顿走到窗前,保持背对电屏。天气仍然寒冷而晴朗。远方某处,一颗火箭弹爆炸了,回荡起沉闷的轰鸣声。目前,伦敦每星期要挨上二三十颗火箭弹。
在下面的街上,风把破角的宣传画吹得啪啪响,“英社”一词正好时而出现,时而遮住。英社。英社的神圣原则。新话,双重思想,过去的易变性。他感觉似乎自己正在海底森林中漫步,迷失在一个怪异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中,他就是怪物。他孑然一身。过去已然死去,未来不可想象。他又怎能肯定某个活着的人是跟他站在一起的?又如何能知道党的统治不会千秋万代?像是作为回答,真理部大楼白色前墙上党的三条标语又映入他的眼帘: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二角五分钱的硬币,上面以小而清晰的字母压铸着同样的标语。硬币的另一面是老大哥的头像,即使在硬币上,那双眼睛也紧盯着你。硬币上,邮票上,书本封面上,旗帜上,还有烟盒包装上——无所不在。总是那双眼睛在盯着你,还有那声音在包围着你。不管睡觉还是醒着,工作还是吃饭,室内还是室外,洗澡还是在床上——无处可逃。除了头颅之内的几立方厘米,一切都不属于你自己。
太阳转过去了,真理部的无数窗户因为没有光线照耀而显得可怕,如同一座堡垒上的射击孔。在这座巨大的金字塔形的建筑前,他感到恐惧。它太坚固了,它无法被攻占,一千颗火箭弹也炸不掉它。他又琢磨起他是在为谁而写日记。为了未来,为了过去——为了一个可能是子虚乌有的时代。摆在他面前的不是死亡,而是毁灭。日记将被烧成灰,他自己也将被蒸发掉。只有思想警察会读到他所写的东西,然后他们会把它销毁,接着又从记忆中把它清除。当你的一切痕迹,甚至是不具名地在纸上划拉下的字迹都不可能实际存在时,你又怎能向未来呼吁?
电屏里响了十四下钟声,他必须在十分钟内离开,他一定要在十四点三十分前赶回去工作。
奇怪的是,报时钟声似乎让他换了种心情。他是个孤独的幽灵,正在讲述一个谁也不会听的真理,然而只要他说出来,那种连贯性就以某种不明显的方式保持下来。不是通过让别人听到你的话,而是通过保持清醒,将人性传统延续下去。他回到桌子前,用笔蘸了墨水写道:
致未来或过去,致思想是自由的、人们相互各异而且并非孤独生活着的时代——致事实存在不变、发生过就不会被清除的时代:
从一个千篇一律的时代,从一个孤独的时代,从老大哥的时代,从双重思想的时代——向您致意!
他已经死了,他沉思道。对他来说,好像只是现在,在开始把自己的想法系统化时,他才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每个行动的结果都包含于行动本身。他写道:
思想罪并不导致死亡:思想罪就是死亡。
现在他既然已经自认死定了,保持尽量久地活着就变得重要。他右手有两个指头沾上了墨水,一点没错,这就是可能暴露自己行为的细节。部里某个爱打听的狂热分子(很可能是个女人,像那位黄红色头发的矮个子女人或是小说司里那个黑头发女孩)也许会琢磨他为什么在午餐休息时间写东西,为什么要使用一杆老式钢笔,在写些什么——然后暗示有关部门注意。他到厕所里小心翼翼地用粗砂般的黑褐色肥皂将手指擦洗干净。这种肥皂能像砂纸一样打磨你的皮肤,因此用来洗掉墨迹倒挺合用。
他把日记放进抽屉,要想藏起它纯属徒劳,但他至少可以确认是否已被发现有这么一本日记。夹根头发就太明显了。他用指尖夹起一粒能辨认出的白色灰尘放在封面一角。有人动本子的话,它肯定会被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