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的那个深夜,当我打开门看见浑身是血的奥利弗时,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起初我以为他遭遇了车祸。他浑身像筛糠一样颤抖着,可他说他没有受伤,当我凑近些查看后,也并没发现他有任何伤痕。
“上帝啊,出什么事了?!”我问道。
“是艾丽斯,”他说,“她需要帮助。”
很庆幸我妈妈已经不在了,她要是看到这幅情景,一定会紧张过头不准我走出家门一步。
我让奥利弗坐在我家门厅的椅子上,飞奔去了艾丽斯家。她家的门大敞着,我走进去,很害怕将会见到什么样的画面。
她在厨房里。第一眼看去,我还以为后门边上堆着一大摞等着放进洗衣机的脏衣服,可紧接着,我发现地板上有一抹血迹,上面的墙壁上也有,这时我才意识到那是艾丽斯。老天啊,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在她身旁跪下来,托起她的头部。她呼吸微弱,但还有意识。我忍不住哭了起来,我抱着她,试着去拿她身后那面墙上的电话。细密的血沫不断从她嘴里涌出来。我朝着急救报警接线员一阵咆哮,让他们赶紧派救护车来,然后留下了地址。对方说他们会同时通知卫队过来,但我挂掉了电话,因为我无法一边抱着艾丽斯一边跟他们说话。我想跟她说话。电视里播放电影都是这么演的,你得努力让受害者保持清醒,否则他们一旦失去意识就会丧命。于是我一直跟她说话,让她坚持住,她看着我,那双漂亮的眼睛我爱了一辈子,虽然我并没有爱她的权利。她想跟我说什么,可我告诉她要保存体力,看着血不断从她嘴里涌出来实在太可怕了,我抱紧她对她说:“不用等太久的,坚持住,亲爱的,坚持住。”她还是费力地挤出了一个词,不过在她说出来之前我就已经猜到了。“尤金。”说完,她晕了过去。
救护车带走了她,接着卫队也来了,我想起来奥利弗一定还坐在我家门厅。虽然我不算什么聪明人,可到这时也已经很清楚是他下的毒手。我还记得晚上早些时候在纳什酒吧,他扔给我一包香烟时那副傲慢自大的样子。他浑身沾满了艾丽斯的血。我告诉卫队在哪里能找到他,然后看着他们押着他走出了我家。他抬头看着我,从前那些自信和神气样全都不见了踪影,那时我意识到,无论他受过多么高等的教育,多么有钱有型,我都是比他更好的人。我一直都是。
多年前,当他从我身边偷走艾丽斯的时候,我没有奋力争取,甚至可以说我还给他送上了我的祝福。我觉得艾丽斯值得拥有一个比我好的人。那时我就该努力把她赢回来。
第二天我去医院探望了她,可她再也没有醒过来,所以现在我只有每星期去看她一两次,我会握着她的手陪她说话,我看电影里这样做有时候能起作用,能让人恢复正常。我试过带一些她从前喜欢的老歌给她听,我把耳机放在她头上,可她没有任何反应。一天,我正在跟她闲聊,回忆着我们去戈尔韦,还在港口喝醉的那次,这时她睁开了眼睛,我赶紧大声呼叫医生,但他们却说她仍然没有意识,仅仅是睁开眼睛并不代表她能恢复正常。我看过一部电影,是外国电影,里面有个像她一样陷入昏迷的家伙,但他其实知道周遭发生的事,因为当你在房间内移动时,他的一只眼睛会一直追随着你。艾丽斯现在会时不时地睁开眼睛,但似乎并没有用眼睛看,更像是想要眨眼,却反过来睁了眼,不知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她有时候还会笑。希望她是想起了那些美好的时光。
我想她目前暂时无法好转了,但我还是喜欢去看看她,跟她聊天,万一奇迹出现了呢。
我也开始探望尤金了。他还是那个疯疯傻傻的样子,一看见我就很高兴。那天,他还把我连人带椅子整个举起来到处跑!我吓得魂都快没了,有个比较横的医生吼他,让他把我放下来,我们哈哈大笑,开心极了。
奥利弗已经签字把尤金的监护权转给了我。这些都是通过律师办理的。事情有些复杂,因为尤金的直系亲属是艾丽斯,但艾丽斯还在人世,而她的直系亲属是奥利弗,虽然他差点杀了她。奥利弗竟然有胆子问我能不能去探视他。看来,他是想要为自己做些“解释”。去死吧。
不说他了。我准备接尤金来跟我生活。虽然还要经过社工的评估之类的一大堆程序,不过我对结果很乐观。我把妈妈的房间腾了出来,给墙上贴了壁纸,还给他买了一大堆书。当然,肯定不是“那些”书,是其他的。我还给他房间配了一台CD播放器。商店里那人想卖给我一台MP3播放器,可我拿那玩意有什么用。电唱机坏掉以后,我买不到新的,只得又把原先那些唱片的CD全都买了回来。现在让我买MP3,过一个星期又该让我买新玩意了。我可跟不上这种换代的速度。我还买了一辆新车,车后座比较高,这样尤金就能够看到窗外了。我正在戒烟,虽然挺困难的,但尤金在家的话抽烟对他不好。尤金跟我一定会生活得非常愉快的。
每次去看望他,他都会问我艾丽斯什么时候去看他。我还没法告诉他实情。我要慢慢想想该怎么跟他说。也许他看到她目前的状况并不会难过呢。我也不确定,但我知道等他搬来和我住之后,一定会想跑去他从前的家里,去见艾丽斯的。那里现在已经用木板给封住了。我确实得想想该怎么跟他说了。
报纸上称那栋房子是“恐怖之家”。在我看来,这年头你哪怕是在家踢伤了脚趾他们都会把房子称作“恐怖之家”。他们就爱小题大做。出事后的第一个月,我进出自己家都得从后门走,前门简直就是“媒体混战区”。他们想报道我的故事。我的故事就是我爱了又失去了。这样的故事哪能上得了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