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再探诡宅

1.

回到家,我放了张cd,胃里的食物还未完全消化,便进厨房拿冰水出来喝。

突然之间冲动上头——

我要去找他,实在不行就守株待兔。如果今天等不到我就等明天,明天等不到我就等后天,天天月月年年,直到他再一次出现再我的眼前!

我不能就这么若无其事地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至少要听他亲口说清楚,解释那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而他到底为什么决定消失不见。五年,整整五年。我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无论真相多么残忍,我都能够承受。

我站在镜子前面,看自己慷慨激昂的脸,发现这想法并非什么灵光乍现,而是早有预谋。我向来以为潜意识是个神奇的东西,有时候与我合作,有时候脱离“我”的束缚单打独斗,先斩后奏。

想到这儿,我不禁莞尔一笑。可下一秒,一阵突如其来的刺痛在指尖生发。我低下头,发现指甲周围的皮肤竟然淌着血。不知不觉间,我又扯破了一小块儿还未痊愈的皮肤。

韩露给的那管昂贵护手霜就摆在洗手台上,可就我而言,它极具创意的外观更适合作摆设。兴致上来的时候薄薄涂上一层,若感到油腻再接着拿纸巾擦掉。我爱洗手,有些强迫。做一顿饭的功夫,我都能洗上十几次手。

我将手指浅插入口中轻轻吮吸,让血液尽快凝固。与此同时垂头看了眼手表,然后将它轻轻摘下来。

谁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我用冷水冲了澡。至少我自己是期待发生些什么的。

然后我换上英凯最喜欢的那件红色连衣裙,从储物盒里取出那枚质感冰冷的钥匙。阔别五年,这一切动作更像是一场仪式。

接着,我坐在沙发上吃了一只苹果。十点四十五分,轻轻拉开房门。

一路上,我尽量以猫的方式行走,将自己藏匿在月光的阴影里。插上耳机,放了一曲维瓦尔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象着周围的人都看不见我。

步行二十多分钟,我到达目的地。抬头望着眼前破败的家属楼,像是站在谷底仰望着一处悬崖峭壁。而那黑洞洞的楼道,眉目狰狞,像是隐藏着某个恶魔般的秘密。

楼梯间的顶灯照例没亮。然而今天,我没有跺脚,甚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危机四伏的旋律令我有些兴奋。我抬脚往楼道深处走去,尽量使脚步平稳无声,很快,便被粘稠的黑暗湮没。

爬至顶楼,我在阁楼前站定,防盗门紧锁,锈迹斑驳的铁拉环尘埃密布,像是一切都未曾发生,更像是喧嚣过后的偃旗息鼓。

我突然间有些走神。失望之余,掏出钥匙将房门层层打开。习惯性伸手去摁墙壁上的开关,伸手的瞬间突然后悔,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耳边“啪”的一声响。

然而幸运的是,这里常年无人居住,断水断电,灯盏并没有如期亮起来。

记得在某本科普杂志上看过,人的视觉往往会在黑暗中变得异常敏锐。果然,不过一两分钟,我便适应下来。

他显然还没有出现。或者,他再也不会出现。然而这一刻,那些空穴来风的预设通通被我抛置脑后,因为眼前的种种足以令我热泪盈眶。

我缓缓走上前,将盖在家具上的白布一一掀去,就这样,屋内的所有物品以某种翘首以盼的姿态明目张胆地暴露于眼前——

磕坏了一角的原木餐桌、乱置于桌子中央的水杯、被掀去坐垫的沙发,掉了塑料壳的挂钟,以及墙壁上那只摇摇欲坠的风筝......

他们散发着我所熟悉的气味,那是木头与灰尘交织的味道。

我不禁闭起双眼细细嗅,宛如昨天。

记忆如潮水一般大面积向我涌来。一股闷闷的潮热自心底冲向我的鼻腔、眼角、额头。我缓缓向里间走去,推开右侧的房门,昏暗的路灯映出卧室模糊的轮廓。

我来不及抒发自己的小感慨,就在下一秒,脚边哐当一声响,我好像踢倒了什么。弯下身子将其捞起,那是一只乐嘟牌矿泉水瓶,里面的水已经喝完了,上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尘。

能随手将喝过的水瓶留在这里的除了英凯还会有谁?我自然而然视之为他留下的“纪念物”,意欲带走。可就在拉开手袋的瞬间,突然怔住——

我的目光落向床铺,有些难以置信。白布已然被掀去,没有枕头,没有被褥,却有一处浅浅的凹陷,在月光的照映下异常分明。

我知道,那是有人睡过的痕迹。

我欲提脚上前查看,突然,大门处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我迅速将水瓶塞进包里,接着蜷起身子缩在墙角。

侧耳听,是钥匙插入锁孔的声响。

我用力竖起耳朵,集中精力,让目光聚焦于大门处。没费什么功夫,门被推开。他的力量很小,尽量使自己的动作安静且隐秘。

他没做任何停留,径直冲这边走来,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如同擂鼓。他轻车熟路地穿过客厅,接着伸手去推左侧的房门。

那是间书房,他曾今的乐土。

就在这时候,我的背部由于受到强力挤压,包里的矿泉水瓶突然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音很小,却还是被他察觉到了。他突然转过了身,朝这边走过来,一举一动之间充满了警惕。

而就在他踏入房间的前一秒,我跃身跳了出来——

“冷英凯!”

他的肩膀剧烈一颤,与此同时猛地顿住脚步。

我上前,他退后;我再上前,他再退后。他戴着棒球帽,厚厚的领巾遮住眼睛以下的大半张脸。

“英凯,别躲了。我知道是你!”

然后,我猛地打开了手机的电筒,朝他脸上照了过去。他转身,拔足欲逃,却结结实实地撞上了身后不远的墙壁。

兴许是被逼入进退维谷之境,也或许是懒得再伪装下去。他转过身,开始主动揭示自己的身份——

他脱去帽子,解下厚厚的领巾,而就在他伸手摘下口罩的瞬间,我的大脑“轰得”一下燃烧了起来。就好比洪水以滔天之势灌入原本干涸的莽原,我感到呼吸局促,浑身的血液都在倒流。

那是一种巨大而叵测的喜悦,凭空而降,真假难辨。我站在据他两米之外仔细打量,那是他的眉眼,他的嘴唇,他的鼻梁,他眼角的黑痣,那是实实在在的,他的面孔。

阔别五年,行踪泯灭,而在这个稀松平常的深夜,我的冷英凯再一次降临在了我的生命里。

一时之间,整个儿世界都停止了运作。耳畔的声响如退潮般统统消失,唯有他的呼吸,粗重的,久违的呼吸,冥冥之中,像是在低吟着我的名字——“屿安......郑屿安......”

我关掉手机,彼此置身于层层叠得的黑暗之中,面面相觑,相顾无言。凝滞的空气将我们分隔开,咫尺之间,却像是隔着一整个儿宇宙。

他就那样静默地看着我,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没有嘘寒问暖的问候。他不说话,面色冷淡而黯然。

我想要冲上前,他却挪挪脚,见势避开。

我全身从上至下的脉搏都因激动而扑腾扑腾地跳跃着,可他的迟缓与冷漠却令我倍感心碎。

久久僵持,终于,他率先败下阵来。一声叹息,接着卸掉所有防备,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我追问他这几年的行踪,他简言快语地说自己远离了这座城市,一直在国外跟父亲一起生活。我问追究这一切的根源,他却固执地低垂眼帘,执意不肯说。

关于他的父亲,我多少是了解一些的。英凯上小学时父母离异,父亲下海经商,后来去了国外,而他跟母亲留在了厦海。后来母亲改嫁,英凯不喜欢继父,成年之后更是与他们联系甚少。

“你为什么会在这儿?”我先声夺人。

他憋着嘴,显然是想拒绝回答。

“为什么突然回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追问。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狠狠停留,很快却撇开:“不关你的事。”

一句不咸不淡的回答,瞬间将我推开十万八千里。半晌,他动动嘴,显然是想问我同样的问题。

“我知道是你!昨天是你,今天也是你!我来这儿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要一个答案。我要知道真相!你离开我的真相!”

“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真相!你的所见所闻,就是真相!”他有些回避,又有些不耐烦。

他的作答令我感到气馁。

“是吗?你那门当户对的未婚妻呢?”

“分开了。”

“为什么?”

“这不关你的事。”

“既然分开了,难道我们不能重新开始吗?”

他的表情微微一怔……

后来的后来,我苦苦求他留下来,留在我的身边。他用那种幽幽的眼神看着我,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终于,我的喜极而泣变成了一场嚎啕大哭。兴许是背不住我的眼泪,少顷,他的目光变得柔和,张张嘴,“等我回来。以后再说。”

他轻而易举地动动嘴,在我看来却是一个郑重无比的承诺,一个胜过了世间一切甜言蜜语的承诺。

我自以为摸清了他的心意。欣喜之下,得寸进尺地要他搬来跟我一起住,他却说在告别单身之前最后一次free style,他要单独去西北一趟,现今任职于欧洲的一家涉外地理摄影公司,这次是回来工作,有一组照片要赶出来。

“什么时候动身?”我有些怀疑。

“明天。”他的目光落向窗外,“先在甘肃待半周,然后穿宁夏跟青海,最终地点是边疆。”

“酒店定好了吗?”

“没订酒店,偏远边镇酒店太少,联络不便。干脆用了沙发客app,交换住宿。”

沙发客app?交换住宿?听上去就像是一场骗局。英凯兴许是看出了我眼中的疑虑,接着掏出手机递给我:“就是他。我的交换客。”

我扫了一眼屏幕,转手将手机还给他。我承认自己根本没看清那人的样子,不过是为了验证确有其事罢了。

“到了给我发微信。”

“再说吧,如果进沙漠或者进山,可能没信号。”

“对了,你的号码……”

“之前那个。”

兴许是月光的缘故,他的脸被一层轻薄而煞白的光影蒙住。他的态度比以前冷淡了不少,也失去了曾经的生龙活虎。

“对了!”他开口将我叫住,随之转身进书房,接着将一块半平左右的物件超我怀里一塞。

“画。你之前想要的。”

“我要的?”我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是达利还是莫奈?或者......安格尔?伦勃朗?五年了,我曾经问他要过的东西太多,实在记不起这些细枝末节。

而事实上,他话中有话,只可惜我当时并未读懂。

“拿回家,保存好。经常拿出来看看,对你有帮助。”

冷英凯着急离开。我看了表,凌晨一点半。他说要赶去机场,还要去朋友家收拾行李。我踮脚去亲吻他的脸,他的眉眼回避,浑身僵硬,却并未正面拒绝。

“英凯,你……”

不等我说完,他将我一语打断,“我走了。帮我好好儿照顾新来的沙发客。”

我的沮丧又来了,不由陷入深深的迷惘。想要追问,却又不敢。

他都已经开始裹领巾了,我却将他一把拽住:“对了,久别重逢,至少留张合影!”

没等他拒绝,我已经拿出手机打开了自拍软件。

“笑一笑英凯!说茄子!”

他的表情间写满了不适。抽身的前一秒,我眼疾手快地摁下了快门。而与此同时,我踮起脚亲吻上了他的脸颊。

“你一定会回来,对吗?”

他用力凝视我,接着重新戴上帽子跟口罩,先我一步出门。他好像消瘦了不少,如同一张薄薄的纸片,悄无声息地挤出了那道窄窄的门缝。

转身离去的瞬间,目光在我身上短暂停留,寓意模糊。

也是后来的后来,当我认真回忆,才发现那目光不仅仅涵盖了对曾今的抱歉,不仅仅是对未来的期许,而分明是在写着:“去,去把真相找出来......”

临走之前,冷英凯叮嘱我帮他简单打扫一下阁楼,我点头说好,并以及时而频繁的联络作为交换。

我摸黑下楼,愉快地挥舞着手中的手机,快乐地就要飞起来。

然而就在三楼转角的地方,突然两道黑影“唰刷”自眼前一窜而过。我被吓坏了,一脚踩空,当即失去重心,整个儿人向前栽去。这还不算最糟,更糟糕的是与此同时原本握在掌心的手机从扶栏之间的空隙掉了下去。

短暂的走神,我听到楼底传来一阵脆响,我知道,那是手机四分五裂的声音。踉跄几步,好不容易站稳,我回头看,发现粗壮的暖气管道上蹲着两只觅食的野猫。然后我一口气冲下一楼,将屏幕开花的手机捡起来。

回家的路上,我照例塞上耳机,放了一张70年代的爵士专辑。步履轻快,好似整个儿世界都在旋转、跳跃、闭上眼。

三十分钟以后,我坐在公寓客厅的地毯上,迫不及待将那幅画拆开。

当我剥去三层厚厚的牛皮纸,却意外地发现那既不是什么高仿版名家名作,也不是什么极具先锋意识的小众作品,而是一副再普通不过的田园风景画,浓墨重彩的昏暗色调,深色色的天空,幽暗的湖水,岸边枯木嶙峋,牧羊女挥动手中的皮鞭,不远处散落着成群吃草的羊群。天边有夕阳,却也是浓重的暗色......

我记不清自己当初为何会问他要这样的一幅画,也兴许是他记错了。总之,无论它的内容还是它的色调或线条,实在让我高兴不起来。

这天晚上,我失眠了。短短二十四小时,发生了太多事情。我的身体又累又困,神经却无比兴奋。我像丢垃圾那样一跃而起,将自己甩到柔软的小床上,英凯的面孔自眼前凭空划过,不禁心跳加速。

我翻来翻去睡不着,干脆起身回到工作台前面。拿出画本,扭亮台灯,去冰箱取了冰块跟苦艾酒,然后放了nova menco的flamenco。

这支乐队起初还是韩露介绍给我的。我以为,这便是吉普赛人的江湖。把快乐和悲伤全部藏在洒脱背后,把所有的爱恨情仇一股脑全部塞进flamenco里。横冲直撞,热烈似火,却总能给人哀而不伤的感觉。

这是我多年来的习惯,太多个失眠的夜晚,凭借一幅插画一杯酒消磨时间。有时候我会将作品放上社交平台,也会有志趣相投的人为我拍手点赞。

插画通常内容多样而主题单调,它们统统跟英凯相关。我画他戴帽子的姿势,画他品茶时的神情,画他笑逐颜开的模样,画他怒发冲冠时的窘状。有时候画一百根他的胡须,有时候也会在旁边画上一只毫不起眼的自己……

我以为,只有这样,只要这样,就能够将他永永远远留在我的生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