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奶奶杀手

犯罪心理画像就是指专业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在凶案发生后,根据警方在侦查阶段中所掌握、提供的已知的凶案线索和案情,对未知的或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嫌疑人的心理特点进行分析的过程。在将这些分析内容转换成文字形式之后,这份分析报告就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的外在形象以及活动特征等情况描述出来。

1989年3月1日,位于澳大利亚悉尼北海岸的莫斯曼市已经进入了秋季,这里气候宜人、风景秀美,是当地非常著名且让人向往的旅游城市。莫斯曼市的治安一向很好,这里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治安案件,所以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显得特别闲适,他们欣赏着秋日里独特的美景,享受着富足且安逸的生活。

格温多琳·米其儿·希尔是一名82岁的寡居老妇,她独自生活在莫斯曼市的一套小公寓中。3月1日下午时分,格温多琳太太先去购物中心购物、就餐,然后于4点钟左右回家,她像往常一样漫步在莫斯曼市的街头,但就在这一段并不算远的路程上,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当格温多琳太太路过一个俱乐部的时候,一名陌生人悄悄尾随了她。在格温多琳太太来到公寓楼前准备打开大门的时候,这名陌生人攻击了她。十几分钟后,几名来到公寓玩耍的小孩子发现了倒在大门前的格温多琳太太,她的头斜倚在乳白色的门框上,头部流了很多血,门框和地面上已经被大片的血迹染红了。

几名孩子以为老太太是不小心摔倒在地的,他们找来家长将老太太送进了医院。当天夜晚,格温多琳太太因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在初步调查之后发现,老太太随身携带的一个装有大量现金的红色钱包不见了,这让警方对这起案子产生了怀疑。

警方邀请了悉尼州最有权威的法医病理学家约翰·达福罗博士对格温多琳太太的尸体进行尸检。约翰博士通过法医尸检发现了一条十分重要的线索,他在格温多琳太太的脑后发现了一处伤口,并在颅骨中线的位置上发现了一处骨折痕迹。

按照常理推测,人在向后跌倒的时候头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一侧,这是人体非常基本的一个动作,因此如果是向后跌倒在地,就不可能使颅骨中线部分出现骨折的状况;如果是扑倒在地,则又不可能伤到后脑勺。所以,约翰博士推测格温多琳太太是死于意外袭击。除此之外,整起案件还有另一条重大线索。格温多琳太太遇害后,她的内裤、裤袜和鞋子都被脱了下来,虽然尸检报告证明格温多琳太太并没有遭到性侵犯,但这同样意味着这起案子是不同寻常的。

在拿到尸检结果之后,警方马上展开调查,但不幸的是,由于公寓内的管理人员误以为格温多琳太太是意外跌倒受伤的,所以在将她送进医院之后,物业管理人员就将门框和地面上的血迹清理干净了。当警方在几个小时后赶到现场准备搜集证据的时候,案发现场只剩下一些残留的血迹了。

虽然案发现场距离莫斯曼市的主街区仅有几米,公寓附近的不远处还有一个小规模的建筑工地,但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老练,没有被任何人目击到他作案的过程,案发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再加上这起案件在当地只属于“个案”,因此这起案件在初期调查无果后就陷入了停滞。

1989年5月9日,84岁的维尼·弗莱德·阿仕顿从俱乐部内走了出来,她是澳大利亚著名风景画家威廉·阿仕顿的遗孀,威廉去世后,她就独居在莫斯曼市。维尼太太先去了一趟购物中心,然后准备回家。走到家门前的时候,维尼太太先去查看了自己的信箱,然后又转身去了公寓一侧的垃圾房,她想要将信箱中取到的无用邮件丢掉。就是在这个时候,凶手突然袭击了她。凶手凶狠地将维尼太太的头撞向地面,很快就将她击昏了过去。

等到警方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维尼太太躺在垃圾房的地板上,她虽然穿了一件红色的大衣,但依然不能将地板上的大摊血迹遮掩住。维尼太太的下半身赤裸着,她的裤袜被脱了下来,凶手就是用这条裤袜将她勒死的。维尼太太的手包丢在尸体旁不远的地方,手包是打开着的,一支口红掉在不远处的地上,这意味着凶手可能翻动过这个手包。死者的拐杖和鞋子被整齐地放在她的脚边,这显然是凶手故意摆放在那里的。

这起凶杀案和第一起几乎完全一样,没有任何一个目击者,警方也没有掌握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让此案的调查行动进展缓慢。警方既不能确定嫌疑犯的身份,也不能确定嫌疑犯的作案动机。经过初步分析,警方认为此案可能是由外地人所为,因为他们觉得莫斯曼市的市民都是很善良的。连续两起凶杀案让当地政府倍感压力,警方也组织了大规模的搜索行动,他们先后调查了莫斯曼市方圆4千米内的两万多名住户,但这次行动并没有得到任何线索。

随即,警方又在几名“疑似”目击者的帮助下勾画出了嫌疑犯的头像。这幅嫌疑犯头像画的似乎是一个瘾君子,他蓬头垢面、衣冠不整、满口黄牙、面相凶恶。乍一看,这幅生动的画像描绘的就是一个大坏蛋。但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看来,这幅画像所描绘的不过是人们的一种固有观念,人们常在潜意识里相信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杀人,才会是警方需要逮捕的对象。

悉尼首屈一指、经验丰富的法医精神病学家罗德·弥尔顿博士应邀对凶手的心理面貌进行推断并研究凶手的犯案动机,以帮助警方尽快破案。罗德博士认为,嫌疑犯很可能是一个有正当工作的当地人,因为两起凶杀案的案发地点距离并不远,这说明凶手是有选择且目的很明确地作案,只有当地人才能轻松做到这一点。

至于凶手的作案动机,很可能是在他的某段重要人生经历中,和某个与他有着重要关系的女人关系异常,这种异常的关系在嫌疑犯的内心里播下了罪恶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流逝,罪恶不断积累,最终爆发。凶手的这段经历就是他心理变态的根本原因,也正是致使他残害老年妇女的最终原因。

通过这个人的作案手法来看,嫌疑犯应该是一个身体强壮的白人男性(一般的连环凶杀案都是同种族异性作案,被害人都是白人女性,作案者就应该是白人男性),这个人还应该当过兵,有服兵役的经历,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且不留痕迹地作案。一般情况下,像以上所述的重大恶性案件,作案者应该是年轻且身体强壮的男人。

当地警方根据罗德博士的分析以及凶手的作案时间、作案地点等因素,很快就将视线锁定在了距离案发现场很近的一所学校,他们认为在这个范围内,学校里年纪不大且强壮的学生有非常大的嫌疑。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对这所学校内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并反复询问了该校的校长及老师。此外,警方还调查了驻扎在莫斯曼市附近的海军及陆军,以求可以找到与凶案有关的线索。

就在警方努力调查的时候,案情出现了新的进展。原来,维尼太太的邻居在检查她的信箱时,发现了她丢失的钱包。有目击者称,这个钱包最早被丢在莫斯曼市的阿仕顿公园内,这个公园正是为了纪念维尼太太的丈夫——阿仕顿先生的父亲而建造的。警方随即对公园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但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随即,警方又将破案的重点放在了外来人口作案上面,在当地,这种类型的罪案只占据全部罪案的20%,属于最难侦破且线索最少的案件。

警方认为这两起谋杀案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两名被害的寡居老人都是被暴力杀害,且死后都被凶手摆成了一副带有侮辱性的不雅姿势。被害人的裤袜、内裤、鞋子都被脱掉,被害人的钱包被拿走,显然都属于谋财害命型的罪案,尽管第二名被害人是被勒死的,但众多证据证明了这两起谋杀案之间是有联系的,这两起凶案的凶手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1989年10月18日下午4点10分左右,住在莫斯曼市斯比特路附近的84岁寡居老妇陶丽斯·考克斯正在公寓外的人行道上散步。当时,杀手正准备去邮局,在看到陶丽斯太太之后,马上就跑到她的身后尾随起来,而陶丽斯太太则毫不知情。当陶丽斯走过一段走廊,转过弯来到一堵矮墙前的时候,凶手突然从她的身后冲了出来,他抓着陶丽斯的头,狠狠地、连续不断地撞向墙壁。

在这种高强度的攻击下,陶丽斯太太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抗,她很快就昏死过去了。幸运的是,陶丽斯太太被路人发现并送进了医院,但案发现场依然被清理了(人们误认为陶丽斯太太是意外跌倒的),一直到晚上10点,医生才察觉到了异常。

可惜的是,陶丽斯太太患有老年痴呆,她不能给警方提供任何线索,也不知道是谁将自己击昏在地的。这起谋杀未遂案发生以后,警方就开始进行悬赏,他们从各个渠道搜集线索,有目击证人称,在案发时间段内,曾有一名十八九岁、踩着滑板的男孩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警方着手绘制嫌疑人画像,并开始搜查。

罗德·弥尔顿博士推荐介入调查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如此老练的犯罪过程意味着凶手是一名犯罪老手,他一定犯过同类型的凶案,虽然当时他可能并没有杀人。凶手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只是将被害人的内裤、裤袜、鞋子脱掉,而第二次则用从被害人身上脱下的裤袜将被害人勒死,这意味着第一次作案成功给凶手带来了非常强烈的自信心,所以他才会在第二次作案的时候尝试以新的方法杀死被害人,而第三次作案意味着凶手的杀人停滞期正在快速缩短,这就意味着他马上就会再次作案。

尽管这一次的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如果凶手得知了被害人是一名老年痴呆症患者,且警方没有从被害人身上得到任何有用的线索的话,凶手的自信心就会再次膨胀,这个消息甚至会让他相信自己是完全可以将警方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在这种高度膨胀的自信心的影响下,凶手的作案频率会越来越高,作案时的手段会越来越残忍,但这也会让凶手变得麻痹大意,案发现场可能留下的线索也会变得越来越多,警方则可以通过这些线索确定凶手的真身,这也是警方侦破凶案的关键点。

就在警方努力搜集指纹、皮屑等其他法医证据及寻找作案凶器的时候,距离莫斯曼市不到16千米的莱恩科夫市再次发生了一起凶案。78岁的陶勒西·本奇正提着购买的物品沿着人行道缓缓行走,就在这时,凶手来到了她的身边,陶勒西太太并不知道她身边这名男子的身份,他们竟然攀谈了起来,凶手还主动帮她提起了购物袋。陶勒西太太还邀请凶手去家里喝茶,但凶手推说有事,谢绝了陶勒西太太的邀请。

在将陶勒西太太送到家后,凶手竟然大发善心,没有杀害这名老太太,他转身沿着来时的小道往回走。几分钟后,凶手在小路上与提着商品回家的玛格丽特·弗朗西·帕哈德擦肩而过,玛格丽特85岁,她拄着拐杖行动迟缓,正好是凶手的猎杀对象。

凶手从玛格丽特背后发动袭击,他暴力击倒了这名老太太,脱掉了她的鞋子、裤袜和内裤,将她的拐杖和鞋子整齐地摆放在她的身边,然后将她的钱包带走。不久后,玛格丽特被送进了医院,但其他人依然误认为玛格丽特是不小心摔倒在地的,于是就将案发现场的血迹、线索全部清理干净,这样让警方再次失去了获得线索的机会。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凶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从一个和善的年轻人转变成一个内心充满仇恨、具有杀戮冲动的恶魔,这说明了他是有选择地袭击老年妇人,并且极度仇恨被他选择的老年妇人。凶手在作案之后从容地将被害人的鞋子、拐杖整齐地摆放在一边,已经转变成了凶手杀人后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这似乎是他的标识,这种行为带有很强的嘲讽和侮辱意味,进一步证明了凶手的盲目自大。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发生在莫斯曼市的3起案件显然是同一个人所为,但这起发生在16千米以外的案件,虽然案发的过程十分相似,但他们依然需要考虑作案者是否是受到了“盲从综合征”(指作案者模仿其他凶手的作案手法杀人)的影响,因此专家初步认为这起案件是其他凶手所为。

杀手的目标非常明显,所有的受害者都是70~90岁之间的老太太,这也就意味着,对杀手产生重大影响的那名女人应该是凶手的长辈,她和凶手之间的关系很密切,但凶手非常仇恨这个女人。案件虽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凶手的手段也极其残暴、凶狠,但通过凶手选择的杀害对象来看,凶手应该是一个内心怯弱的懦夫。由于警方至今都没有找到凶手的指纹,因此又推断出凶手在作案时应该是戴着手套的。

尸检结果表明,这起凶案的被害人同样死于头部重创,但法医部门依然不能通过尸检来找到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凶器是哪种,尸检专家只能初步推测凶器是一把钝器,可能有一定的重量,但又不是很重,应该有几公斤重,绝对不会超过10公斤,而且这种凶器能够给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在短短的7个月之内,就先后有4名老妇人遇害,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当地的媒体给作案的凶手起了一个“老奶奶杀手”的代号,当地警方在办案的时候也用这个代号来称呼凶手。现在警方需要考虑的是凶手到底还会不会继续作案,又会在哪里作案?警方又该如何界定调查区域?

一天午后,81岁的奥利弗·克利弗兰德正在莫斯曼市贝尔罗斯地区退休村的长椅上休息,就在这时,一名不速之客也坐到了长椅上,奥利弗太太准备起身离开,这名不速之客则猛地抓住了她的手臂,然后将她拉到一个缓坡上,在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之后,这名陌生人就用钝器猛击奥利弗太太的头部,将她击倒在地之后,凶手脱掉她的裤袜,然后狠狠地勒住了她的脖子。

凶手用裤袜将奥利弗太太勒死之后,翻看了她的手包,将手包里面的钱币拿走后,把手包、拐杖、鞋子整齐地摆放在死者身前。退休村的工作人员发现被害人的尸体后,就将她的尸体放进了村子内部的停尸间,这些工作人员武断地认为奥利弗太太是重摔在地致死的,虽然他们随后通知了警察,但犯罪现场的痕迹还是被他们给提前清理了。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在连续5起袭击案件发生后,警方依然没能找到哪怕一名目击证人,假设凶手是外来的陌生人,那他一旦进入社区内部,就会马上引起社区其他成员的注意,这也就意味着凶手很可能就是社区内部的常住居民,而且他和其他居民之间的关系很融洽,所以社区内的其他居民才没有注意到任何可疑的人。

凶手使用丝袜勒死被害人的行为,除了暴力宣泄内心中的仇恨以外,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性侮辱。在这几起凶案中,用丝袜勒死被害人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举动,凶手这样的行为代表着在凶手的心目中,杀人并不是最终目的,杀人只是为了方便他实施更深一层的侮辱行为。

凶手在杀人结束之后,总是会将被害人的物品整理得非常整齐,这除了有侮辱警方的含义之外,还意味着凶手很可能本身就有着随时整理物品的习惯。在正常情况下,只有现役或者退役军人才会保留这种习惯。

连续发生5起凶杀案之后,警方抽调了70多名资深警探,成立了专门侦破此案的专案组,警方还多次组织老年人参加安全培训,提醒这些老年妇女在外出的时候注意个人安全。各大媒体也争相报道与凶案有关的细节,政府还将悬赏金额提升到了20万澳元,可尽管如此,警方依然对“老奶奶杀手”一无所知。

93岁的穆里尔·贝蕾尔·科纳身体一直很好,她独自一人在莫斯曼市马斯顿街的一栋宽敞公寓内生活了39年。穆里尔太太习惯不锁后门,她从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邻居们提醒穆里尔太太要注意个人安全,但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11月23日,穆里尔太太独自出门购物,下午5点钟的时候,穆里尔慢慢走到了家门口,就在她打开大门的时候,凶手从后面袭击了她,当时她奋力挣扎起来,凶手又绕到她的前面狠狠地击中了她的头部,然后又把她往屋内拖。这时穆里尔太太依然在挣扎,凶手又重重击打了她的头部。杀死穆里尔之后,凶手和以往一样处理了凶案现场。

第二天,穆里尔太太的尸体才被邻居发现。由于发现凶案现场的邻居是一名女护士,她很好地保护了案发现场,警方终于在凶案现场找到了迄今为止“老奶奶杀手”一案中的第一个证据——一个沾有血迹的鞋印。警方并没有将这个消息公之于众,以防凶手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将作案时所穿的鞋子处理掉。

法医通过鞋印判断出了鞋子的款式,这是一双中老年人穿的男士皮鞋,这双鞋比较宽,但并不长,所以凶手的个头应该并不高。同时,这条线索还排除了警方之前的推测,凶手显然不是一个年轻人。

为了让凶手放松警惕,警方还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的建议下,在案发现场不远处的工地内大肆采集证据,并对外宣称凶手曾在这片工地里出没,工地内的鞋印就是凶手留下的。警方的行为让凶手打消了警惕心,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去过那处工地。尽管如此,凶手还是用盐酸将作案凶器处理了一遍,在他看来,这样就能做到万无一失了。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在整理警方的日志时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案发时间段内于凶案现场附近发现了一名有着银灰色头发、穿着银白衬衫、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当时,这名男子正在凶案现场附近徘徊。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马上在警方的电脑档案库内输入关键词——灰发男子,搜索的范围是悉尼北海岸前一年的犯罪报告,搜索的结果让警方十分兴奋。

在这次搜索中,警方共找到了6名嫌疑人,其中一名灰发男子曾在一年前在莫斯曼袭击了84岁的玛格丽特·托格亨特,这名男子的名字叫约翰·维恩·格拉佛,显然这名灰发男子很可能就是警方要找的人。格拉佛是一名馅饼销售员,警方先通过电话询问了格拉佛,但格拉佛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并声称自己会在第二天带着律师去警局,可是格拉佛并没有这么做。

第二天傍晚时分,警方再次打去电话,格拉佛的妻子大发雷霆,她声称警方的这种无端怀疑让格拉佛几近崩溃,他买了大量安眠药试图自尽,但这家人过激的态度让警方更加怀疑格拉佛。经过调查,警方还发现格拉佛已经丧失了性能力。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格拉佛的这种情况刚好可以解释“老奶奶杀手”为何要将被害人摆出不雅的性侮辱姿势,却又从未性侵过任何一名被害人。

警方决定24小时监视格拉佛的行踪,并在他的汽车上安装了跟踪装置,希望他可以露出马脚,找到更多与“老奶奶杀手”相关的证据。通过跟踪,警方又发现,格拉佛还是一所退伍军人俱乐部的常客,而这所俱乐部的位置刚好在“老奶奶杀手”活动范围的正中心。此外,格拉佛还犯有2项妇女猥亵罪、2项攻击罪和5项盗窃罪。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非常肯定地告诉警方,约翰·维恩·格拉佛就是“老奶奶杀手”,不过想要将他逮捕,警方还必须掌握足够的证据。

几周后,格拉佛明显察觉到了警方的跟踪,他还从妻子那里得知了警方正在调查他的消息,格拉佛彻底恐慌了。1990年3月11日早晨,格拉佛出门买了一瓶威士忌,然后驾车赶到了位于平嗒丽大街上的一所住宅内,这儿是60岁寡居妇女——琼·辛克莱尔夫人的家,而辛克莱尔又是格拉佛一家的好朋友。此外,警方还得知了格拉佛和琼·辛克莱尔已经交往了近18个月,这也是他被辛克莱尔热情欢迎的原因。

整整8个小时过去了,辛克莱尔家里没有传出任何动静,这让负责跟踪的专案组成员十分焦躁,但他们又不能轻举妄动。傍晚过后,辛克莱尔家里养的那几只狗一直在拼命吠叫,这让警方找到了一个入室调查的理由。专案组安排了两名警员以噪音扰民的名义进入辛克莱尔的屋子,两名警员打开门后就看到了一具倒在门廊内的尸体,死者就是辛克莱尔。

辛克莱尔夫人的遇害方式和其他被害人非常相似,只不过这次被害人的尸体旁还丢着一把锤子。尽管这把作案凶器是首次露面,但这和尸检专家的推测是相符的。在此之前,专家之所以没有推测出凶器是一把锤子,原因就是凶手在行凶的过程中会用毛巾或其他纺织物品将锤子包起来,这极大地改变了被害人的伤口及血迹的模式。此外,也与案发现场多次被清理破坏有关。

警方还在浴室内找到了格拉佛,格拉佛正仰躺在浴缸内,浴缸被放满了水,水面上还漂浮着大量呕吐物。格拉佛的手腕上有切割的伤痕,显然他试图割腕自杀,但并没有成功,他又合着威士忌服下了大量安眠药,企图服药自杀,但大部分都被他呕吐了出来,警方马上将他送进了医院。

“老奶奶杀手”落网了,人们都长舒了一口气,但也有人不愿意相信这个过着普通家庭生活,有妻子、孩子和工作,生活在社区中的普通中年人竟然是一名残忍至极的杀手,但事实就是如此,这种状况颠覆了当地人的传统认知。

在结案之前,警方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他们需要对格拉佛进行审讯,弄清楚他所犯下的这些凶案的作案细节。警方先将格拉佛送进医院,格拉佛在第二天就恢复了知觉并开口说话。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很清楚在审讯这种凶残的杀手时,一定要从贴近他的事情说起,这样才能撬开格拉佛的嘴巴。

警方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的建议下开始了审讯,他们从拉家常开始,慢慢博得了格拉佛的信任。没过几分钟,格拉佛就谈起了那些被杀害的被害人,他告诉警方,这些被杀害的老太太都和他的岳母相像。格拉佛的话无疑是从间接角度证明了他与被害人的死有关,这让警方很兴奋,他们将谈话的内容详细地记录了下来。

审讯的进展十分迅速,在警方询问每一起凶杀案的凶手时,格拉佛都会直接表明他就是作案真凶,而且还在口供的后面干脆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签名的时候显得很平静,这让警方有些吃惊。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格拉佛之所以会非常平静地签名,原因是他想要对自己所犯的谋杀案做一个陈述,这种一吐为快的情绪使他可以平静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在接下来的审讯中,格拉佛非常平静地将所有凶案的细节全部陈述清楚,警方也终于掌握了这些凶案的始末。警方还在格拉佛的家中搜到了一双皮鞋,这双皮鞋和在93岁的穆里尔·贝蕾尔·科纳太太遇害现场留下的脚印相吻合,这也是警方所掌握的第一件明确物证。

当天傍晚,警方就正式指控格拉佛犯有谋杀穆里尔·贝蕾尔·科纳和琼·辛克莱尔的罪名。虽然,格拉佛对他的谋杀罪行供认不讳,但警方必须在他被还押待审的时候,解决掉另一个重大阻碍——必须证明格拉佛在行凶的时候精神是处于正常状态的。为此,警方将格拉佛带到了凶案现场。在这里,格拉佛又一次详细地描述了他跟踪和谋杀被害人的全过程。

警方还得知格拉佛在杀人之后,都会拿着从被害人身上得到的金钱去俱乐部消费,他用这些钱来请自己的朋友喝酒。有时候,格拉佛还会请一些刚刚结识的老年妇女喝酒,他的这种行为可以为自己下次行凶提供机会。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格拉佛显然是从这种行为里面得到了他想要的快感,这种快感正是驱使他不断行凶作案的罪魁祸首。

格拉佛还喜欢从电视或者报纸中看关于“老奶奶杀手”的报道,他经常以非常平淡的口吻和家人及其他朋友谈起这些凶杀案,并说上一些“警察真笨”“警察蠢得像头猪”之类的话。格拉佛的态度让家人及友人们都不愿意相信他就是“老奶奶杀手”。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格拉佛的这些行为同样是他从凶杀案中获得快感的渠道之一,而且这样的举动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被他人怀疑的概率。

经过详细的调查,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发现:格拉佛出生于英国乌尔汉普顿的一个工人家庭。格拉佛的母亲弗丽达生性放浪,她先后交往了很多男性,有着几任丈夫和诸多男友,而且她在与这些人交往的时候从不避开格拉佛,这也是格拉佛的内心开始出现扭曲的第一个诱因,格拉佛也因此开始仇视年长女性。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经调查发现,格拉佛在青少年时期就已经有了轻微犯罪的历史,有一次还因为盗窃被警察关进了监狱。格拉佛曾将这段经历隐藏起来,然后又参加了军队,但不久就被军队查到了他的那些犯罪历史,格拉佛又被赶出了军队。尽管格拉佛从军时间很短,但正是从军的经历让他拥有了可以在短时间内杀害被害人的能力。

1957年,格拉佛移民到澳大利亚墨尔本生活。在这里,格拉佛有过几次猥亵妇女的犯罪记录。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格拉佛所实施的犯罪正在慢慢加重,这说明他内心中的罪恶正在一步步增强,马上就要到达爆发的时刻了,而这种爆发只需要一根导火索。

1968年,格拉佛与盖伊·罗尔斯结婚,夫妇二人移居到悉尼,和盖伊的双亲住在一起。从某种程度上讲,格拉佛的这段婚姻有“攀高枝”的嫌疑,而盖伊的母亲艾希也非常不喜欢格拉佛。等到格拉佛搬进岳母艾希家以后,他和岳母艾希之间的矛盾就进一步扩大了。

1990年3月28日,格拉佛被送到格莱博王室法院内接受审判。在这次初审中,格拉佛被指控犯有6项谋杀罪和一系列攻击罪,即便格拉佛已经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但他依然谎称自己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并试图以此来证明自己是无罪的。

格拉佛的谎言被很多陪审团成员及其他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所认同,他们认为像格拉佛这样拿着锤子四处击杀老太太的人,显然意味着他的精神是有缺陷的,因为没有正常人会干这种事情。如果陪审团一致认定格拉佛是患有精神病的,那在极端的情况下,他就会被免除所有他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991年11月18日,正式审判开始了。辩方律师先拿出了两份精神病专家提供的检测报告,这些精神病专家认为,格拉佛所犯下的罪行是来自于他对自己母亲和岳母的仇恨,这种根深蒂固的仇恨让他在作案的时候完全是处于癫狂的精神不正常状态。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马上就批驳了辩方律师的这种说法,专家认为:格拉佛在一年内所犯下的罪行全部有着非常详细且周密的计划,他会在作案前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锤子,他在杀人之后并没有做出疯狂破坏被害人尸体的举动,而是尽快离开作案现场,这证明他并没有被仇恨蒙蔽双眼,杀人的目的只是为了报复、发泄和取乐。

格拉佛在作案的时候还会在锤子上蒙上纺织物品,以此来阻止警方通过尸检渠道找到凶器并搜查携带这种凶器的车辆或者行人,他在行凶后还会将作案时所使用的橡胶手套烧掉,用盐酸清洗锤子上面沾有的血迹,并且会将用剩下的酸液放进后院里的漆桶内处理掉,这样严密且有条理的行凶及善后过程显然意味着凶手在作案前、作案中及作案后的神智都是非常清楚且精神处于正常状态的。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还指出,格拉佛在作案之前,他的母亲和岳母就已经先后正常去世了,岳母和母亲的去世点燃了格拉佛内心深处积压着的仇恨,他很快就将他对母亲及岳母的仇恨转移到了其他与岳母或母亲有着相似特征的老年妇女身上,而这就是他杀人的动机。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讲,格拉佛是不幸的,家庭环境对他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但这并不能抵消他所犯下的罪行。

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的合理分析之下,陪审团只经过短短几个小时的商议就达成了一致。随即,法庭宣判警方指控格拉佛的所有罪名全部成立,辩方律师提供的精神失常证据则全部被驳回,约翰·维恩·格拉佛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在利特高监狱中服刑,直至死亡。2005年9月9日,格拉佛在利特高监狱中自缢身亡,尽管警方依然怀疑格拉佛与其他7起凶杀案有关,但这些秘密都被他带进了坟墓。

【背景知识】

什么是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心理画像就是指专业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在凶案发生后,根据警方在侦查阶段中所掌握、提供的已知的凶案线索和案情,对未知的或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嫌疑人的心理特点进行分析的过程。在将这些分析内容转换成文字形式之后,这份分析报告就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的外在形象以及活动特征等情况描述出来。

总的来讲,犯罪心理画像就是通过分析作案人遗留下来的能够反映其特定犯罪心理特征的各种表象或信息,来刻画作案人犯罪心理及外在形象的侦查过程。犯罪心理画像是一个动态的侦破过程,该过程不可能与刑侦过程中的其他手段、措施相背离,而且只有在侦破凶案以后,整个过程才最终结束。

从广义上面来讲,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源自4个方面:刑事侦查、法医鉴定、心理评估、预测以及文化人类学。该技术主要是借用犯罪心理学的原理以及其他相关的科学知识,在心理分析的基础上分析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的所有证据,不管这些证据是故意留下的还是意外留下的,也不管这些证据是不是过于微小或不起眼的,只要有痕迹、细节,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都能由此推测凶手的个性或心理特征,并在这一基础上描绘出凶手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甚至学历等一系列特征。

一般来说,警方可以将犯罪现场的总结报告和法医尸检的结果以及其他与案情有关或者与被害人有关的线索信息提交给专业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再由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分析、反馈关于凶手的推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