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我同伴的理论又一次通过实践得到了证明。我承认,我为之大吃一惊,而且对他的分析能力也更为钦佩了。但是我依然有些怀疑,担心这是他预先安排好的圈套,仅仅是为了捉弄我一下;至于捉弄我的目的何在,就无法理解了。当我盯着他看的时候,他已经将信看完了,看他两眼有些出神,好像有什么事。

我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气地反问:“什么?”

“你是怎么得知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中士的?”

“现在没工夫说这些小事,”他粗鲁地回答,之后又微笑着说,“原谅我的无礼,华生,我的思路刚才被打断了,这不要紧。对了,你真看不出他原先是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吗?”

“我看不出来。”

“其实这件事还是比较容易了解的,但是如果想让我说清楚是怎样了解到的,却不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是不是会觉得有些困难?但你却心知肚明,知道事情的确如此。我隔着街就发现了那人手背上刺着的蓝色大锚,那是海员的标记。另外他的举止也很有军人的特点,留着军人常见的络腮胡子。所以我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而且他给人的感觉是有点儿高傲自大,还带着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出他那副昂首挥杖的神态了吧。从外表来看,他是一个稳健庄重的中年人。根据以上情况,我就能够断定他在海军服过役,而且还是个中士。”

我情不自禁地称赞道:“这简直太神奇了!”

“没什么好惊讶的。”福尔摩斯说。但是我从他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来,他实际上也因为见到我那种惊讶和钦佩的神情而感到非常高兴。

“刚刚我还说这里没有罪犯,看看这个,看来我说错话了。”说着,他把刚才送来的那封短信扔给我看。

“天哪,”我草草地瞥了一眼,就不由得叫了起来,“这太可怕了!”

福尔摩斯却很镇静地说:“你能大声地替我把信念一遍吗?这件事看来真是不同寻常。”

下面就是我所念的那封信的内容: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巡逻警察忽然发现那里有灯光,因为那座房子向来没有人居住,所以怀疑出了什么情况。那个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厅里孤零零地躺着一具男尸。尸体衣着齐整,口袋里装着名片,上面写着“克利夫兰人,伊瑙克·J.德雷伯”等字样。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也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可能致死的原因。屋子里发现了几处血迹,但是死者身上并没有发现伤口。我们无法解释死者是怎样进入空屋的,所以对此案感到非常棘手。希望您能够在十二点之前到达现场,我会在这里恭候。在您到达之前,现场的一切都将保持原状。如果您来不了,也一定要告知我们详情,如蒙指教,我们会感激不尽。

特白厄斯·葛莱森敬上

福尔摩斯说:“这个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干练人物。还有一个雷斯垂德,他们俩都算是那堆蠢货里的佼佼者。这两个人也算是精明强干、眼明手快了,但却总是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还相当严重。他们两人之间还勾心斗角,就像两个争风吃醋的妇人一样相互猜疑。要是这两个人都负责这件案子的话,那就等着看笑话吧。”

我对福尔摩斯的举动感到非常惊讶,因为他居然还在不慌不忙、若无其事地谈这些东西。于是我大声对他喊道:“我去给你叫辆马车吧,现在可是一分钟也不能耽误啊!”

“我连去不去还没想好呢。我真是世界上少见的懒虫,但是那只限于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而另一些时候,我可是非常敏捷的呢。”

“什么?这个机会难道不是你一直盼望的吗?”

“我的朋友啊,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要是我把这个案子整个儿都解决了,我完全可以预料到,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那些人是肯定会把功劳全部据为己有的。而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我不是官方人士。”

“但是现在是他在向你求助呀。”

“是的。当着我的面,他会承认自己技不如人的;可是他宁愿把舌头割掉,也绝不会在任何第三个人的面前承认这一点的。虽说是这样,咱们还是要去瞧瞧。我完全可以自己就把这个案子破了。即使我什么都不做,也可以拿他们开开心,走吧!”

他非常匆忙地披上大衣,看样子就知道他已经跃跃欲试了,那种激动的心情是无法用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去掩饰的。

他对我说:“快戴上帽子。”

“你要我一起去吗?”

“要是你没有什么别的事的话,那就来吧。”一分钟后,我们坐上一辆马车,匆忙地赶往布瑞克斯顿路。

清晨笼罩在一片阴霾的浓雾之中,屋顶上弥漫着一层灰褐色,几乎和下面那泥泞的街道是一个样子。我的同伴看起来兴致很高,自顾自地大谈特谈意大利克雷莫纳[1]提琴和斯特拉地瓦利[2]提琴以及阿玛蒂[3]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只是静静地听着,没有说一句话,因为天气沉闷而任务又令人伤感,这些都使得我情绪消沉。

后来我终于将福尔摩斯在音乐方面的议论打断,我说:“看起来你好像并没有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他回答道:“我连一点儿资料都还没有呢。如果还没有掌握全部的证据,就先作出假设,那一定会犯巨大的错误。我可不想使判断出现误差。”

“很快你就能得到材料了。”我一边说,一边指给他看,“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前面那里就是布瑞克斯顿路,出事的房子就在那里了。”

“没错。车夫,停车,快停下来!”马车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的时候,他就坚持下车,于是那一段剩下的路,我们是步行过来的。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座凶宅。这里有四幢房子连在一起,离街比较远,其中的两幢住着人,另外两幢空着,那个3号就是空着的。空房靠近街道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长时间没有人居住,看上去非常萧条。玻璃上落满灰尘,贴满了“招租”的广告,让人想到白内障。每幢房子的前面都有一个小花园,花园将这几幢建筑和街道隔开。小花园里有一条用石子儿和黏土铺成的黄色小路;因为昨夜下了一场大雨,现在到处都泥泞不堪。花园的外面是矮墙,大约有三英尺高,墙头上还装着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正倚墙站着,几个闲人围在那里,正抻着脖子向里面张望着,希望能够看到屋中的情景,但是一无所获。

我以为福尔摩斯一定会马上冲进屋去,立刻展开工作来调查这个神秘的案件。但是他看起来却并不着急,反而显得漫不经心。在如今这种情形下,我觉得他未免有点儿装模作样了。他徘徊在人行道上,一会儿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抬起头凝视天空和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看起来很是茫然。这样一番观察之后,他慢慢地走上小路,更确切地说,他是踩着路边的草地走过去的,同时目不转睛地巡视着小路。有两次他停下了脚步,其中一次我竟然看见他露出了笑容,而且还听到他欢呼了一声,好像非常满意的样子。在这满是泥泞的小路上,留着许多脚印,但是因为出入忙碌的警察从上面踩过,我实在不清楚我的同伴怎么还指望从这上面找出什么线索来。但是那时的情景我到现在都不能忘记,那次他是那么出奇地证明了自己对事物敏锐的观察力,所以我确定他已经看到了许多我看不见的东西。

走到房子门口的时候,一个有着浅黄头发和白皙面庞的大个子过来迎接我们,他手中还拿着笔记本。这个人热情地跑过来握住我同伴的手说:“真是太好了,你终于来了。这里的一切都保持原状,一点儿都没被动过。”

“我想那个除外!”我的朋友指着身后的小路说,“就算是被一群水牛踩过,也不会比这更糟了。葛莱森,你自己准是以为已经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你的手下乱走的吧。”

这个侦探连忙辩解:“我是负责屋里的,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来了,其实外边的事我都托付给他了。”

福尔摩斯递给我一个眼色,眉毛扬了一扬,不无嘲讽地说:“有了你们两位在场,我想别人大概不会再有什么发现了。”

葛莱森看起来倒是很得意,他搓着两只手说:“我们都已经尽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奇,我知道你会感兴趣的。”

“你不是坐马车来的吧?”福尔摩斯问。

“不是,先生。”

“雷斯垂德也不是?”

“他也不是,先生。”

“好吧,咱们先到屋子里看看。”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没头没脑的话之后,就大步来到屋中。葛莱森跟在后面,看起来觉得非常惊讶。

这里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没铺地毯,地上满是灰尘。左右各有一扇门。其中的一扇明显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开过了。另一扇门是通向餐厅的,惨案就是在这个餐厅里发生的。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觉得心情非常沉重。我明白这是因为死尸引起的。

这间大屋子呈方形,里面没有摆放家具,所以显得格外宽大。墙上糊着廉价的壁纸,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发霉,满是斑斑点点,有的还开始大片大片地剥落,里面发黄的粉墙都露了出来。正对着门的是一个漂亮的壁炉。白色的壁炉框是用假大理石做的,炉台的一角放着一小截红色的蜡头。这里仅有一个窗子,玻璃非常污浊,所以室内显得很昏暗,到处都蒙上了黯淡的色彩。而那些积攒得厚厚的灰尘,则更是加深了这种情调。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刚刚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具尸体上,真是太可怕了:他以一种僵硬的姿态躺在地板上,眼睛茫然无光地凝望着褪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肩膀很宽,一头黑黑的鬈发,还蓄着短短的胡须,上身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里面是背心,硬领和袖口很洁白,下身穿着浅色裤子。尸体旁边的地板上放着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双拳紧握,两臂伸开,双腿以一种十分奇怪的姿势扭在一起,看来他在临死的时候,曾经进行非常痛苦的挣扎。从他那张僵硬狰狞的脸上,我看到了一种愤恨的表情,那种表情我之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恶鬼一样的表情,加上扭曲的五官,看上去非常可怕,而且他的前额很低,鼻子扁平,下巴突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样子很怪的猿猴。另外,那种痛苦挣扎的姿态极不自然,使尸体看起来更加可怕。我曾经在战场上见过各式各样的死尸,但却没有见过比伦敦市郊大道旁的污浊的、黑暗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那位一向具有侦探家风度的瘦削的雷斯垂德,此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招呼,说:“恐怕这件案子要使全城轰动了,先生。我不是什么初来乍到的新手,但是这样怪异的案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

葛莱森问他:“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应声答道:“毫无头绪。”

福尔摩斯来到尸体边,跪下来聚精会神地开始检查。

“你们确定没有伤痕?”他指着四周的血迹问道。

两个探长异口同声地回答:“确实没有。”

“那么我就可以认为,这些血迹一定是别人的喽,也可能是凶手的。如果看成是凶杀案的话,那就会使我想起1834年乌德勒支的范·坚森死时的情景。那个案子你还记得吗,葛莱森?”

“呃……我忘了,先生。”

“你真该重新熟悉一下以往的案件。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新鲜的,所有的事前人都做过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灵敏的手指摸摸这里,按按那里,一会儿又将死人的衣扣解开检查一番。刚才那种茫然的神情又出现在他的眼中。他的检查进行得很快,但是却出人意料的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凑近死者的嘴唇闻了闻,又看了一眼死者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没有被动过吗?”

“除了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外,没人再动过。”

“那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好了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进屋抬出了死者。就在他们搬起死尸的时候,一只戒指滚落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马上把它拣了起来,似乎是觉得有点儿莫名其妙。

他叫道:“这里一定来过一个女人,这可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一边说着,一边托着戒指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认真观看。毫无疑问,这只朴素的金戒指一定是新娘佩戴的。

葛莱森说:“看来案子更加复杂了,天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就够乱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就知道这只戒指不能帮咱们理清这个案子呢?这么傻看着它是没用的。你在死者的口袋里都发现了什么?”

“都在这里,”葛莱森指着楼梯上放着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根很粗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有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装饰着虎头狗的脑袋,狗眼镶着两颗红宝石。俄国式的名片夹,名片上印的是克利夫兰人伊瑙克·J.德雷伯,名字上的每个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没有钱包。另外还有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除此之外还有两封信——一封的收信人是德雷伯,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寄到什么地方?”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起程的日期。看来这个倒霉的家伙原本打算回纽约的。”

“你们对斯坦节逊这个人作了调查吗?”

“先生,我发现这个名字后就立刻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将信息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但是人现在还没回来呢。”

“已经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过了吗?”

“电报今天早晨就拍出去了。”

“我们只是把案件的情况详细向他们说了一下,并希望他们为我们提供任何可能对我们有所帮助的情报。”

“你认为那些关键性问题的细节都提到了吗?”

“我向他们询问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还问了别的吗?难道这么大个人就找不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就不能多拍个电报?”

葛莱森有些生气,他说:“我已经把能想到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轻轻笑了一下,刚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走了过来,他得意扬扬地搓着双手。刚刚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说话的时候,他正在前屋。

“葛莱森先生,”他说,“刚刚发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线索。要不是我去检查那面墙,恐怕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得意的光芒,显然是在为自己胜过了同僚而高兴。

“看看这里,”他一边说着,他一边快步回到前屋。尸体已经被抬走了,所以屋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蹭着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向墙壁。

“看看这个!”他的语气非常得意。

我在前面提到过,墙上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都开始剥落了。就在他站着的那个墙角里,一大片花纸剥落了下来,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就在这块裸露的粉墙上,有一个用鲜血写成的潦草的字迹:

RACHE

“你是怎么看这个字的呢?”这个探长像个马戏班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你们之所以会忽略这个字,是因为它写在最黑暗的角落里,谁都不会想到来这里查看的。这是那个凶手蘸着死者或者自己的血写的。看,还有血顺着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就能够看出来:死者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自杀。那么又为什么要在这里留下字迹呢?我可以告诉你们,壁炉上的那截蜡头,当时是点着的,如果有火光,那么这个墙角在当时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

葛莱森不屑地说:“就算你发现了这个字迹,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什么?写字的人应该是要写一个叫做‘瑞契儿’(Racel)的女人的名字,但是却被什么事打搅了,因此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总之是没来得及写完。请先把我的话记住,等到案子真相大白之后,你一定会发现一个叫做‘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现在你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或许你的确非常聪明能干,但是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话,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样就把这个小个子激怒了。福尔摩斯说:“真是对不起!这个字迹的确是你第一个发现的,功劳自然应当属于你。而且就像你所说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字迹是昨晚惨案中的另一个人所写。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现在就要检查一下。”

说着,他麻利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的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东西,在屋里一语不发地四处走动,时而站住,时而跪下,有一次居然干脆趴在了地上。他聚精会神地工作着,好像忘了还有我们在场。不久之后,他开始自言自语地小声嘟哝着,一会儿叹气,一会儿惊呼,有时吹起了口哨,有时又充满希望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看着他工作的样子,不禁想起了那些训练有素的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直到嗅出了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他检查了有二十多分钟,非常仔细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至于那些痕迹,是什么我也看不出来。有时候他还用卷尺测量墙壁,这多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后来他很小心地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并把它们装到了一个信封里。然后他又用放大镜去检查墙壁上的血字,仔细地逐个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好像觉得很满意了,将卷尺和放大镜收回衣袋里。

他笑着说:“有人说所谓的‘天才’就是能够忍受一切劳苦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其实并不准确,但是用在侦探工作上倒还很恰当。”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又带着一点儿轻蔑地一直关注着这位私家同行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还不清楚我现在已经渐渐认识到的——福尔摩斯的每个行为,哪怕是最细微的,都具有其现实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问道:“先生,你对这个案子是怎么看的呢?”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给你们提供帮助的话,那我恐怕会抢走你们二位的功劳了。目前你们进行得还算是顺利,旁人不便插手其中。”他的话里明显带着讽刺的味道。他又接着说:“如果你们愿意将侦查到的线索随时通知我,我也会尽自己所能协助的。现在我想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一下。你们能告诉我他的姓名和住址吗?”

雷斯垂德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回家了。想找他的话,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

福尔摩斯记下了地址。

他说:“华生,咱们走吧,去找找他。另外,我先把有关这个案子的一些事情告诉你们,但愿有帮助。”

他回头对那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谋杀案。凶手是男性,身高在六英尺以上,正当中年。相对于他的身材来说,脚是小了一点儿,穿的是一双粗平方头靴子,而且还习惯抽印度雪茄。被害者是和他乘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的蹄铁有三只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很可能是个红脸,右手留着长指甲。这仅仅是一些线索,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大人物来说,或许会有一点儿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对望了一下,都笑了起来,看样子并不相信。

雷斯垂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凶手又是怎么下手的呢?”

“下毒。”福尔摩斯简单地回答,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另外还有一点,雷斯垂德,”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说,“‘RACHE’这个字在德文里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不必再劳神去寻找什么‘瑞契儿小姐’了。”

说完临别赠言,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只留下这两位探长站在那里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