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和福尔摩斯的约定,我们在第二天准时见了面,并且一同去了他上次所谈到的贝克街221号看了一下房子。这所房子有两间单独的卧室,环境让人觉得很舒适,空气也很流畅,室内的摆设也让人觉得心情舒畅,另外还有两个大窗户,因而室内的光线非常充足。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里都令人觉得很满意。我们合租之后,租金一经分担,就不是什么问题了。所以我们当场决定将房子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东西搬了进来。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搬过来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我们打开箱子,开始布置陈设,忙了有那么一两天。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我们就逐渐安定了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渐渐熟悉起来了。
平心而论,福尔摩斯并非像我原先认为的那样难以相处。他性格沉静,生活作息也很有规律。很少看见他在晚上十点之后还不睡觉。他起得也很早,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已经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候,他靠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搞研究来打发一整天的时间。但是他偶尔也会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一般好像都是伦敦的贫民窟一带。当他有兴致工作的时候,没有谁能和他那份旺盛的精力相比;但是我所经常见到的还是一股与之相反的劲头——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不说一句话,甚至连动也不动一下。每到这个时候,我总能看到他眼神中的那种茫然若失之感。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日常生活是严谨而有节制的话,我会怀疑他是个瘾君子的。
就这样过了几个星期,我对他这个人的兴趣也开始与日俱增。他相貌不凡,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他身高有六英尺多一点,身体非常瘦削,所以显得格外高大;目光犀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人以机警、果断之感;下巴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过人的毅力。他的两手虽然满是墨水和化学药品腐蚀的痕迹,但是摆弄起那些精致易碎的化学仪器时,动作却异乎寻常的灵活、仔细。
好吧,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无时无刻不在想办法让他开口谈谈自己。或许读者会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可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之前,应当知道:我现在的生活是那么的空虚无聊,而能够吸引我注意力并以此打发时间的事物又是那么贫乏。除非是天气特别明媚,我的身体状况是不会允许我到外面去走动的,而且我又没有足以打破我单调生活的朋友来访。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自然就对这个充满了谜团的伙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将大部分时间消磨在揭穿秘密上。
原先说他并非是在研究医学。他在一次和我聊天的时候,亲口证实了小斯坦福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去研究任何学科,也不像是想要采取其他任何方式去进入学术界。但是他对某些方面的研究深度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领域,他的学识是那样的渊博,往往能够语出惊人。可以这样说,如果不是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一个人绝不会这样忘我地工作,来求得一个确切的结论。那些漫无目地读书的人,涉及的领域或许会很广,但是他们的知识却很难达到精湛。除非是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否则不会有人愿意在细微末节上下那么大的工夫。
但是他在另一些方面知识的疲乏,足以像他知识的渊博一样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学方面,他的知识储备几乎为零。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话时,他竟然莫名其妙地问我卡莱尔是什么人,都干过些什么事。最令我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居然对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也一无所知。一个生活在19世纪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在绕着太阳转,这简直不可思议。
看到我吃惊的样子,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即使我知道这些,也会尽力忘掉的。”
“忘掉?”
他解释说:“你应当知道,那种脑子可以容纳无限多东西的想法是错误的,只有白痴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破烂儿一股脑塞到里面去!我认为人的脑子只是一间空着的小阁楼,往里面装东西应该有所选择。装得太多,反而会把有用的知识都挤出来。即使没有挤出来,那么多东西掺杂在一起,取用的时候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一个聪明的人,在选择要把什么东西装进小阁楼似的脑袋中的时候,是非常谨慎的。除了工作中能够用到的东西之外,他什么也不放进去,而这些东西应当是全面且有条有理的。如果你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能够任意伸缩,那就错了。相信我所说的,总有那么一天,当你学到新东西的时候,你会不知不觉地把以前熟悉的东西给忘了。所以最关键的是,不能让一些没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我争辩道:“但是,那可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别说地球是绕着太阳走的,就算绕着月亮走,对我和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影响?”
我几乎就要开口问他,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时候,我从他的态度中发现,这个问题恐怕会引起他的不悦。于是我就将刚刚的对话分析了一番,想尽力从中找到一些能够用于推论的线索。他说他不想涉及那些和他的研究无关的知识,由此可知,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与他的工作有关的。我用铅笔在纸上把他所了解的一一列举出来。写完一看,我不禁笑了出来。纸上是这样写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贫乏。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是对颠茄制剂和鸦片却非常了解。对毒药比较熟悉,限于实用范畴。园艺学知识几乎没有。
6.地质学知识——比较注重实用,有限。他一眼就能分辨出土质之间的不同。他在散步回来之后,曾经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一一指给我看,并根据泥点的颜色和成分说出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去的。
7.化学知识——非常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并不系统。
9.惊险文学——丰厚,熟悉近一个世纪中所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
10.提琴拉得很好——如果他愿意的话。
11.擅长棍术,也精通刀剑和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掌握实用的那部分。
写下这些东西,我非常懊丧,将它扔进壁炉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想要通过把这些信息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和这些本领有关的行业来,结果依然搞不清这位老兄究竟是做什么的话,还不如马上放弃。”
记得在前面曾经提到过他会拉小提琴。他的琴其实拉得很出色,但是和他的其他本领一样,也让人觉得有些古怪。我知道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那些比较有难度的。因为他曾在我的请求之下,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自己喜欢的曲子。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很少会拉出什么像样的或者大家熟知的曲子了。黄昏时分,他闭着眼靠在扶手椅上,信手拨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琴声时而忧郁高亢,时而古怪欢畅。这些琴声很明显地反映出他当时的某种思绪。但是我不知道拨弄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绪,还仅仅是一时的心血来潮。那些刺耳的独奏经常让我感到心烦,如果他不是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再拉上几支我喜欢的曲子来作为对我忍耐的小补偿,我恐怕真的就忍无可忍了。
在最初的一两个星期中,我们并没有什么访客。我还以为我的伙伴也和我一样,孤身一人没有朋友。但是很快我就发现,他认识很多人,而且是来自社会各个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一个人,长着一张蜡黄色的脸,眼睛是黑色的,给人一种獐头鼠目的感觉。经福尔摩斯介绍,我得知他叫雷斯垂德。这个人每个星期都要来那么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坐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衣衫褴褛、头发花白的客人,看样子是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好像十分紧张,背后还跟着一个邋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来了一个白发绅士。另外还有一回,一个身穿棉绒制服的火车服务员来拜访。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我先把客厅让给他,我也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去。他经常为带给我这样的不便而道歉,他说:“我不得不用这间客厅来办公,他们都是我的顾客。”这是个单刀直入向他提问的好机会,但出于谨慎考虑,我没有刨根问底。我想他不谈论自己的职业,必然是事出有因的。可是没想到,不久之后他就主动地提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是3月4日,我比平时起得要早一点。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因为知道我一直喜欢晚起,所以还没有为我准备座位,我的那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一时间我一股无名火起,立刻按铃告诉房东太太,我应该吃早餐了。然后我随手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看,借此来打发等待早餐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则依旧一声不响地只顾吃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有人在标题下面用铅笔做了记号,我自然地被吸引了过去。
文章的标题未免稍嫌夸大,叫做“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向人们证明:一个具有敏锐观察力的人,如果能够精确系统地观察他所接触的事物,那么他将有非常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比较有意思,虽然有其独到的想法,但是看到最后却未免荒唐。其论述过程严密而紧凑,但是得出的结论却未免有些牵强。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间出现的表情、脸上的肌肉以及眼睛的每一丝运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的活动。据作者称,如果一个人在观察和分析方面素有锻炼,那么欺骗他就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逻辑推导简直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但是在我这个门外汉看来,这些结论确实非常惊人,在他们搞清楚他是怎么得到这样的结论之前,他们一定会把他当成一个先知的。
作者说:“一个拥有严密思维逻辑的人,不必亲眼见到或者听说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的存在。整个生活就像是一条巨大而完整的链条,只要窥见其中一环,余下链条的情况就完全可以推断出来了。推断与分析也像其他学科一样,想要掌握就必须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有些人虽然穷其毕生的精力,但是依然没能达到登峰造极的境地。对于初学者来说,在着手研究难度较大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之前,不妨先从熟悉的、比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对刚刚遇到的陌生人,一眼就应当辨识出这人的职业和过去。这样的训练看似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有效地令一个人的观察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让人们了解到应该从哪里入手观察,应该观察哪些东西。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趼子、面部的表情、衬衣的袖口等等,不论从上面所说的哪一点来观察,都能很容易地判断出他的职业来。如果将这些观察到的情形联系起来,还得不到确切结论的话,那就真的是令人费解了。”
读到这里,我把杂志甩在桌上,大声说道:“简直废话连篇!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
“喏,就是这个。”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汤匙将那篇文章指给他,“你大概已经读过了,下边还画着铅笔道。这篇文章写得漂亮,这点我承认,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免不了生气。这显然是不知哪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家伙在书房里头脑发热想出来的一套胡话。根本就不切合实际。我倒是愿意把他关进地下三等火车车厢里,叫他把同车所有人的职业都说出来试试。我敢打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输定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是啊,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很在行。我在文章里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是荒谬,但它其实是非常实际的,实际到什么程度呢,我就是靠着它混饭吃的。”
“你是怎样靠它生活的?”我不禁追问。
“我有自己的职业。全世界干我这一行的,恐怕仅此一位。我是一位‘咨询侦探’,你大概能理解这是干什么的吧。在伦敦城里,有很多官方和私人的侦探。每当这些人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就会来找我,我就给他们提一点建议,将他们引入正轨。只要他们将其所有的线索提供给我,我通常就能凭着我所掌握的犯罪史的知识,纠正他们的错误。各种犯罪行为都会有一些共同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细情况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个案子还无法作出解释,那可就是怪事了。雷斯垂德在侦探这一行也算是比较有名的了,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失去了线索,所以他才来找我。”
“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私人侦探派来向我咨询的,那些侦探遇到了一些麻烦,需要我加以指引。我仔细听他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他们——我就是这样赚钱的。”
我说:“你是说,别人即使亲眼目睹各种细节都没办法解决的事情,你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掉?”
“差不多吧。因为我有能力去凭直觉分析事物。偶尔会有一两件稍微复杂的案子,那么我就得出门走走,亲自去作侦察了。你知道,我有许多在你看来稀奇古怪的知识,将这些知识用到案子上去,就可以使问题迎刃而解。你虽然对我那篇文章里所说的几种推断法嗤之以鼻,但是它们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是非常重要的。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当时你好像还显得很惊讶。”
“但是,那之前一定有人和你说过。”
“没人告诉过我。当时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一个印象就从我的脑子里闪过,所以我并没有经过按部就班的推理就得出了结论,但是其中依旧有着一定的步骤。关于你的事,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着医务工作者的气质,但是身形动作像个军人。那么他应该是个军医。他大概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的脸比较黝黑,可是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说明他原来并不黑,那就一定是晒出来的。他面容憔悴,说明他是大病初愈。他的左臂受过伤,因为现在的动作看起来还有些僵硬不自然。那么从整体来看,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臂部还负过伤,这是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是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推理,所用的时间还不到一秒钟,所以我就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讶呢。”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说,这件事还真是挺简单。你让我想到了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杜宾。没想到除了小说以外,竟会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起来,把他的烟斗点燃。他说:“你想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来称赞我。可在我看来,那家伙实在是微不足道。他总是静默一刻钟,然后突然说出他朋友的心事,这种小花招未免太做作了,简直是肤浅。没错,他在分析问题方面很有些天分,但绝不是爱伦·坡理想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那么你看过加博里约的作品吗?你认为勒高克这个人物怎么样,他算得上是个侦探了吧?”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勒高克是个笨蛋,完全不中用。他只有一点还值得称道,就是他的精力。我简直烦透那本书了,书中不过是谈论怎样去查找不知名的罪犯。这种问题我能在一天之内解决,可是勒高克那个白痴却花了六个月。用这么长的时间,简直能给侦探们写一本教科书,教导他们怎样少走弯路。”
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贬得一文不值,我心里感到非常恼火。于是我走到窗边,望着下面繁华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或许的确很聪明,但是他却太目中无人了。”
他不无抱怨地说:“这些天一直没什么案子发生,也没什么罪犯的消息,长此以往的话,头脑就没处可用了。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自古以来还从没有人能像我这样,在侦破案件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深入的研究。但是结果如何呢?竟然落得没有案子可查,顶多也都是一些幼稚的犯罪,动机都是浅显易见,就连那些苏格兰场的人都能一眼识破。”
听了他这些大言不惭的话,我浑身不自在。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窗外街上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在街边慢慢走着,挨个门地寻找门牌号码,看起来非常焦急。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应该是个送信的。
福尔摩斯说:“你说的是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吗?”
我心中暗想:“又在吹牛了,他明明知道我没法证实他说的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从脑中消失,就见我们观察的那个人发现了我们的门牌之后,从街的对面飞奔过来。之后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说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进房间,就将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可是挫一下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信口胡说,居然没想到会有这一步。我尽量比较温和地问道:“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我的制服拿去补了。”
“那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边追问,一边略带恶意地瞟了福尔摩斯一眼。
“中士,先生,我曾经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队服役。先生,没有回信吗?好的,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下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