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所

第一章

教区牧师的妻子抱着一大束菊花,绕过自家住宅的拐角。她那结实的布洛克皮鞋上沾满了肥沃的花园泥土,鼻子上也沾了零星几点儿,但她丝毫没有察觉。

她开教区大门的时候费了点儿力气。那扇门已经生锈,半挂在铰链上。一阵风吹来,把她那破旧的毡帽吹得更歪了。“烦死人了!”邦奇抱怨了一句。

哈蒙夫人的父母生性乐观,在洗礼时给她取名戴安娜,但在她很小的时候,由于一些显而易见的原因,她的名字成了邦奇[1],此后,她就一直叫这个名字了。她怀抱着菊花,穿过大门和教堂墓地,最后到了教堂门口。

十一月的空气温和又湿润。朵朵白云掠过天空,中间夹着一块又一块蓝天。教堂里面却又黑又冷,因为只有在礼拜的时候才会生火取暖。“哦!”邦奇表情生动地说,“我还是快点儿弄完吧。我可不想冻死。”

这种活儿她干得多了,很快备齐了必要的用具:花瓶、水和花架。“要是有百合花就好了,”邦奇心想,“我实在是厌倦了这些干瘪的菊花。”她用灵巧的手指把花束插在了花架里。

邦奇·哈蒙没有创造力,艺术细胞也乏善可陈,因此她的装饰也没什么特别的创造性或艺术性可言。但是,她的插花却给人一种舒适、愉快的感觉。邦奇小心翼翼地拿着花瓶,沿着侧廊向圣坛走去。这时,太阳出来了。

阳光透过东边的窗户照了进来。那窗户是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富人捐赠的,他常来此做礼拜。窗户上装的是有点儿粗糙的彩色玻璃,以蓝色和红色为主。突然看到如此色彩绚丽的阳光,她着实有些吃惊。“像珠宝一样。”邦奇心想。突然间,她停下脚步,眼睛直直盯着前方。在圣坛的台阶上,有个黑影蜷缩着。

邦奇小心翼翼地放下花束,走上前去弯下腰来查看。一个男人蜷缩着身体,躺在那里。邦奇跪在他身边,小心地将他的身体慢慢翻过来。她用手指摸他的脉搏——似有若无,加上他脸色发青,都说明了同一个问题。毫无疑问,邦奇想,他快死了。

那个男人约四十五岁,穿着一身破旧的深色西服。她放下刚才抓起的那只虚弱无力的手,又看了看他的另一只手。那只手握成拳状,放在胸前,手里好像攥着什么。凑近一看,邦奇发现他的手指牢牢地抓着一大团软软的东西,好像是一块手帕,他把它紧紧地贴在胸口上。在那只紧握着的手的四周,溅上了一滴滴已经干了的棕色液体,邦奇猜,那应该是已经干了的血迹。她一屁股坐在地上,眉头紧锁。

之前,那个人的双眼还紧闭着,但此时此刻,他突然睁开了双眼,紧盯着邦奇的脸。那目光既不茫然,也不游离,看起来充满了活力和智慧。他的嘴唇动了动,邦奇弯下腰,以便听清他的话,更确切地说,是听他挤出的词。他只说了一个词:

“圣所。”

她觉得,当他吐出这个词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她没有听错,因为过了一会儿,他又重复了一遍:“圣所……”

然后,随着一声微弱的长叹,他又闭上了双眼。邦奇又去摸他的脉搏。脉搏虽然还有,但更加微弱,而且时断时续。她果断地站了起来。

“不要动,”她说,“也不要尝试去动。我这就去找人帮忙。”

那个男人再次睁开了双眼,但他现在似乎将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透过东面窗户照进来的五彩阳光上。他低声说着什么,邦奇没能听清楚。没来由地,她吓了一跳,觉得那可能是她丈夫的名字。

“朱利安?”她说道,“你是不是来这儿找朱利安啊?”但是那人没有回答。他闭着双眼躺在那里,呼吸开始变得缓慢而微弱。

邦奇转身迅速离开教堂。她看了一眼手表,略微放心地点了点头。格里菲斯医生应该还在诊所。她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从教堂走到了诊所,顾不上敲门或按门铃,直接穿过候诊室,走进了医生的诊室。

“您必须马上过来,”邦奇说,“教堂里有个人快死了。”

几分钟过后,格里菲斯医生跪着为那个人做了简单的检查,然后站了起来。

“能不能把他从这儿移到您家里?在那儿我能更好地护理他——这并不是说他肯定有救。”

“当然可以,”邦奇说,“我这就过去准备一下。我要把哈珀和琼斯叫来吗?帮您把他抬过去。”

“谢谢。我可以在您家里打电话叫救护车,但是我怕——等救护车到的时候……”他的话没说完。

邦奇问:“内出血?”

格里菲斯医生点点头,问道:“他究竟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我觉得他一定在这里待一个晚上了,”邦奇边说边思索着,“虽然哈珀早上去工作的时候会把教堂的门打开,但是他通常并不进来。”

大约五分钟过后,格里菲斯医生放下听筒,回到了晨间起居室,那个受伤的男人正躺在晨间起居室沙发上那块快速铺好的毯子上。医生做完检查后,邦奇端来一盆水,清理了一下现场。

“好了,就这样吧,”格里菲斯说,“我已经叫救护车过来了,也报了警。”他站在那儿,眉头紧锁,低头看着那个闭着眼睛躺着的病人。他的左手在身旁不时抽搐着。

“他中枪了,”格里菲斯说,“在相当近的距离被击中的。他把手帕卷成一团,用它堵住伤口止血。”

“他被击中后,能走很远吗?”邦奇问道。

“嗯,能,很有可能。据说有一个受了致命伤的人自己站起来,沿着大街往前走,似乎什么事儿也没有,走了五分钟或者十分钟才突然倒下。这么看,他未必是在教堂里遭遇枪击的。哦,是的。他可能是在离这里有段距离的地方中枪。当然,他也可能是自杀,然后扔下左轮手枪,跌跌撞撞地走向教堂。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来教堂,而不是去牧师家。”

“哦,我知道为什么,”邦奇说,“他说了‘圣所’。”

医生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圣所?”

“朱利安来了,”听到丈夫走进前厅的动静,邦奇边说边转过头,“朱利安!过来。”

朱利安·哈蒙牧师走进了屋子。他的身上隐约透着一股学究气,看起来颇为老成。“啊!”朱利安·哈蒙惊讶地感叹了一声,继而神情温和而又困惑地盯着医疗器械和俯卧在沙发上的人。

邦奇用她一贯简洁的语言解释道:“他躺在教堂里,快死了。他中了枪。朱利安,你认识他吗?我好像听到他说了你的名字。”

教区牧师走到沙发前,低头看了看那个快要死的人。“可怜的家伙,”他摇了摇头说,“不,我不认识他。我几乎可以确定,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就在这时,那个快要死的人又睁开了双眼。他的目光从医生身上移到朱利安·哈蒙身上,然后又从朱利安身上移到他妻子身上。最后停在了那里,盯着邦奇的脸看。格里菲斯走上前去。

“如果你能告诉我们……”他急切地说。

但是,那个人紧紧盯着邦奇,用微弱的声音说道:“求你——求——”接着,他身体轻微颤抖了一下,死了……

海斯巡佐舔了一下铅笔,翻开了笔记本。

“那么,这就是你能告诉我的所有情况吗,哈蒙夫人?”

“是的,就这些,”邦奇说,“这些是从他大衣兜里拿出来的东西。”

在桌子上,海斯巡佐的肘边,放着一个钱包和一块相当破旧的手表,手表上刻着名字的首字母W.S.,还有一张回伦敦的返程票。仅此而已。

“你查出他是谁了吗?”邦奇问。

“有一对艾克尔斯夫妇给警察局打来电话。他好像是艾克尔斯夫人的弟弟,姓桑德勃恩。他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不佳有一阵子了。最近,情况变得愈加糟糕。前天,他出门后就再也没回去,并且随身带了一把左轮手枪。”

“然后他到了这里,用那把枪自杀了?”邦奇问,“为什么?”

“啊,你瞧,他一直情绪低落——”

邦奇打断了他。“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单单选在这里?”

很明显,海斯巡佐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因此他答非所问。“他是坐五点十分的巴士来这里的。”

“嗯,”邦奇又说,“但是,为什么?”

“哈蒙夫人,我不知道,”海斯巡佐说,“人各有所好吧。如果一个人的神经不正常的话——”

邦奇替他把话说完。“他们可以去任何地方做这件事。但是,我仍然觉得他没有必要坐巴士,来到这样一个乡下小地方。他在这里谁也不认识,是吧?”

“目前还无法确定,”海斯巡佐说,他站起身来,歉意地咳嗽了一声,说道,“夫人,艾克尔斯夫妇过来的时候,可能要见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我当然不介意,”邦奇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只是希望我能告诉他们一些情况。”

“我会一起过来的。”海斯巡佐说。

“如果不是谋杀案,”邦奇边说边和他向前门走去,“我就谢天谢地了。”

这时,一辆汽车已经开到了牧师寓所的门前。海斯巡佐看了一眼车,说道:“夫人,看起来艾克尔斯夫妇这就要来拜访你了。”

邦奇调整好情绪,准备接受那个在她看来会很严峻的考验。“然而,”她想,“我总可以叫朱利安来帮我。当人们痛失亲人的时候,牧师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邦奇本不能准确地描绘出她料想的艾克尔斯夫妇会是什么样子,但当她迎接他们的时候,她产生了一种诧异的感觉。艾克尔斯先生身材矮胖,面色红润,毫不拘束的举止说明他本是开朗、爱开玩笑的人。艾克尔斯夫人外表带着艳俗之气。她长着一张难看的小嘴,嘴唇微噘,声音又细又尖。

“哈蒙夫人,正如你能想象的,真的太令人震惊了。”她说。

“哦,我知道,”邦奇说,“那一定是个天大的打击。请坐吧,我能给你们——啊,现在上茶可能有点儿早——”

艾克尔斯先生挥了挥短而粗的手。“不用,不用,什么也不用给我们准备,”他说,“我确信您是个好人。我只是想知道……啊……可怜的威廉都说了什么,还有所发生的一切,您知道吗?”

“他在国外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艾克尔斯夫人说,“我觉得他一定是有过一些令人非常不愉快的经历。他回家之后就沉默寡言,情绪低落,说他不适合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盼头了。可怜的比尔,他总是郁郁寡欢。”

邦奇盯着他们俩看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

“他确实偷拿了我丈夫的左轮手枪,”艾克尔斯夫人接着说,“我们并不知情。然后他好像坐巴士来到了这里。我猜,那样他会感觉好些。他不想在我们家里做那样的事情。”

“可怜的家伙,可怜的家伙,”艾克尔斯先生叹了口气说,“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无济于事了。”

艾克尔斯先生又停顿了片刻,问道:“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遗言什么的,一句也没有吗?”

他那双明亮的、猪一样的眼睛紧盯着邦奇。艾克尔斯夫人也是,前倾着身子,好像急于得到答案。

“没有,”邦奇平静地说,“他临死前,来到了教堂,为了圣所。”

艾克尔斯夫人不解地说道:“圣所?我想我没太……”

艾克尔斯先生打断了她。“神圣的地方,亲爱的,”他不耐烦地说,“牧师夫人就是那个意思。那是犯罪——自杀,你知道。我估计他是想赎罪。”

“临死前,他想要说些什么,”邦奇说,“但他只说了‘求你’二字就没有继续下去。”

艾克尔斯夫人拿起手帕擦了擦眼睛,抽泣着。“哦,亲爱的,”她说,“太让人难过了,不是吗?”

“喂,喂,帕姆,”她的丈夫说,“别激动,这些事儿谁也没办法。可怜的威利。不管怎样,他现在安息了。啊,哈蒙夫人,真是太谢谢您了,希望没有打扰到您。我们知道教区牧师的妻子一定很忙。”

夫妇俩分别跟邦奇握了手。临出门时艾克尔斯突然转过身说:“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想他的大衣还在您这儿吧?”

“他的大衣?”邦奇皱了皱眉。

艾克尔斯夫人说:“我们想要拿走他所有的东西,您知道,留个念想。”

“他兜里有一块手表、一个钱包和一张火车票,”邦奇说,“我都交给海斯巡佐了。”

“那好吧,”艾克尔斯先生说,“我想,他会把那些东西交给我们的。他的私人证件可能在钱包里。”

“钱包里只有一张一镑的纸币,”邦奇说,“没有别的了。”

“没有信件,或者类似的东西?”

邦奇摇了摇头。

“啊,哈蒙夫人,再次感谢。他身上穿的大衣——也许也在巡佐那里,是吗?”

邦奇紧皱眉头,努力回忆着。

“没有,”她说,“我认为没……让我想想。我和医生把他的大衣脱下来,检查他的伤口。”她茫然地环顾屋子四周,“我一定把它和毛巾、水盆一起拿到楼上了。”

“我现在想知道,哈蒙夫人,您是否介意……我们想要他的大衣,您知道,那是他最后穿的东西。噢,我妻子对它很有感情。”

“当然可以了,”邦奇说,“用不用我把大衣先洗干净了?我恐怕它相当——啊——脏。”

“哦,不用,不用,不用,没关系的。”

邦奇皱了皱眉。“现在,我想知道把它放在了哪里……麻烦稍等片刻。”她上了楼,几分钟过后,又回来了。

“太抱歉了,”她气喘吁吁地说,“我的女佣一定把它和其他要送去洗衣店的衣服放在一起了。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在这儿呢,我用牛皮纸给你们包起来吧。”

尽管艾克尔斯夫妇一再推辞,她还是把大衣包了起来。然后,夫妇俩再次千恩万谢与邦奇道别,便离开了。邦奇慢慢地走回来,穿过前厅,走进书房。朱利安·哈蒙牧师抬起头,眉头舒展开来。他正在写一篇布道文,担心自己对居鲁士大帝统治时期犹太人和波斯人之间政治关系太好奇,会把他引入歧途。

“亲爱的,有事儿吗?”他满怀期待地问。

“朱利安!”邦奇说,“到底什么是圣所啊?”朱利安·哈蒙愉快地放下了布道的讲稿。“噢,”他说,“罗马和希腊寺庙里的圣所指的是里面的内殿,在那里供奉着神像。拉丁语的圣坛这个词,‘ara’,也有保护的意思。”他一副学问渊博的样子,继续说道,“公元三九九年,圣所在基督教教堂里的权利才被最终确立下来。在英格兰,最早提到圣所权利的是公元六世纪由埃塞尔伯特签发的《法典》……”

他继续讲解了一会儿,但是,如往常一样,他妻子对他博学的见解的接受程度令他感到尴尬。

“亲爱的,”她说,“你真好。”

邦奇弯下腰,亲吻了丈夫的鼻尖。朱利安感觉自己很像只小狗,因为耍了一个聪明的把戏而得到奖赏。

“艾克尔斯夫妇刚来过这里。”邦奇说。

教区牧师眉头紧皱。“艾克尔斯夫妇?我好像不记得……”

“你不认识他们。他们是躺在教堂里那个人的姐姐和姐夫。”

“亲爱的,你应该叫我过去的。”

“没有任何必要,”邦奇说,“他们并不需要安慰。我现在想知道……”她皱了皱眉头,“明天如果我把焙盘放在烤箱里,你能应付得过来吗,朱利安?我觉得我应该去趟伦敦,逛逛那里的特卖会。”

“船[2]?”她丈夫一脸茫然地看着她,“你是说一艘游艇、小船,还是别的什么?”

邦奇笑了。“不,亲爱的。在巴罗斯和皮特曼店里有个白色织物特卖会。你知道,就是卖床单、桌布、毛巾和玻璃砂布之类的。我已经不知道该拿家里的玻璃砂布怎么办,破得都没法用了。还有,”她若有所思地加了一句,“我想,我应该去见见简姨妈。”

注释:

[1]“邦奇”(Bunch)是哈蒙夫人的绰号。阿加莎在《谋杀启事》中提到,由于哈蒙夫人从小脸形和身材就胖胖圆圆的,所以很早得了“邦奇”(圆圆)这一绰号,以至于本名戴安娜被弃置不用。

[2]英语中,特卖会“sales”和船“sails”发音相同,所以文中朱利安牧师才会误解妻子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