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穿越之前,林菀是会做饭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异,她从小跟着外婆在乡下长大,做饭烧火什么都干过。
她指挥林毓把火点燃,自己将锅里清洗干净,再添上些水先烧着。
问了林毓粮食存放的地方,林菀打开柜子,看了看里面存放的粮食,白面还有小半碗,玉米面还有不少,大米虽不多但两个人省着些吃,应该是够半月的。
另外就还有些黄豆、绿豆,数量也不多,就一小布袋。
这些粮食要过冬是肯定不够的,还得去镇上采买些才行。不知道家里还有多少余钱,等会吃完饭回去找找看。
林菀舀了小半碗大米,清洗过后倒进锅里慢慢熬煮,她注意到,悬在灶台上方有一块小小的腊肉,于是把它取了下来。
林毓看到林菀的动作眼睛都亮了起来,不自然的发出吞咽的声音。
“很久没有吃肉了?”
“嗯,姐姐你之前说这肉要留着过年吃的。”
“没关系,今天咱们也可以吃一点。毓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该吃些好的。”
林菀手上的动作没停,切下一小块腊肉,将剩下的部分继续挂回去了。
林毓没再说话,但是烧火的架势更足了,不一会儿锅里就飘出来一阵阵香味,他的肚子也跟着“咕咕”叫了起来。
林菀将腊肉洗净切成小小的肉丁,混合着大米熬成粥,再将篓子里有些蔫儿的包菜切碎,准备一会儿放进粥里。
林毓说这些菜是二叔家送的,这几天她受伤林毓也不会煮饭,大部分时间都是去二叔家吃的。
二叔是父亲一母同胞的亲弟弟,祖父去世后这几年也多亏二叔一家时不时的救济,两人才能挺过来,二婶甚至一天过来看她好几次。
二婶今日有事去镇上了,所以还不知道林菀醒了。
林菀打算一会吃完饭让林毓去给二叔家送个信,让他们放心。
大米混合着腊肉的香味从锅里飘出来,林毓都站起来看了好几回。
“阿姐,今天的粥好香啊,毓儿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说完忍不住又狠狠嗅了几口。
“你啊,是饿了吧。再等会就可以吃了”林菀笑着说道,同时将切碎的包菜倒进锅中,又用勺子稍稍搅拌几下。
林毓适时将灶膛里的柴火退出来,林菀则用两个粗陶碗盛了些粥,并让林毓把粥端到窗边的饭桌上先凉着。
在林毓的指引下,林菀找到了放酱菜的坛子,许是原身做饭的手艺一般,连这些日常佐饭的小菜也做得不多。
林菀随手捻起一小块尝了尝,味道并不出彩。也许这个冬日自己可以做些泡菜、酸菜之类的下饭小菜。
在原来的世界自己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平时工作之余,最爱的就是看各种的美食纪录片,动手做的美食也曾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
温度一天比一天冷,连桌上的粥都凉的很快,林菀跟林毓两人相对而坐,各自吃着碗里的粥。
林菀刚苏醒不久再加上之前已经喝了一碗粥,所以吃得并不多。
林毓则像是许久没有吃饭似的,一大碗粥很快就见了底,他用眼神示意林菀,明显还没吃饱。
林菀看了他一眼,温柔地说道:“去盛吧!”
于是林毓高兴地跑到灶台上给自己又盛了满满的一碗粥,又快步的走回桌边吃起来。
吃完饭,林毓打发林菀回去休息,自己则留在厨房洗碗,林菀也不推辞,施施然地出去了。
虽说林毓年纪少,但是在这男/尊女/卑的朝代,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势必也要承担部分的家务,这是一种责任。
林菀希望他能够有担当,等家里稍稍宽裕些,自己肯定要把林毓送去书院上学。
即使不为做官,识字明理也是有必要的,哪怕他不是科举的料,但是能够识字终归是好的。
林菀没有回房歇着而是走到院子一侧,仔细地看了看菜园里的蔬菜。
之前没注意,在萝卜后面还有一小片小白菜,东倒西歪的横躺在地里,数量虽然少但总比没有的好,自己再给它施施肥,应该能长得更好。
萝卜虽然长得小,但是量不少,林菀想起前世的韩国泡菜,那滋味配上烤肉真是一绝。
虽说要复刻韩国泡菜有难度,材料不足,但是做个简易版的应该问题不大。
光是想想泡菜的味道林菀就忍不住吞了好几口口水,但要做成泡菜还得去买材料才行。
林毓洗好碗之后也来到院中,他跟林菀招呼道自己一会儿要去二叔家送信,让林菀回屋去歇会儿。
林菀回他道:“我等下就进去,你路上注意安全,小心路滑。”
“知道了,阿姐,我快去快回,你进屋去吧。”
“好。”林菀也不逗留,转身进屋。
林毓快速跑到二叔家,将姐姐醒来的事情告诉二叔和堂哥。
二婶去镇上了,等她回来也会知道消息的。
二叔本来是要跟过来,但林毓叫他们不着急,吃完饭再过去。
林毓带到信儿,转身就往家赶,他始终不放心姐姐一个人在家。
在家的林菀也并未躺下休息,她侧身依在靠窗的躺椅上,思考着接下来的打算。
她刚才在房间里翻箱倒柜好一阵终于找出来家里的存银,零零散散加起来不足十二两;另外还有两份家里的地契、一张房契。
那两块地已经佃给别人,租金佃户每年按照收成折算成粮食给他们。
租林家田地种的人是先前为躲避战事从北边来的灾民,他们流落至此,官府虽然划地安置可并未分配土地,他们没有别的谋生手段,只得佃些田地养家糊口。
这些流民都是官府备案过的人员,林菀到也不担心对方给自己粮食时缺斤少两。
田地是庄户人家的根本,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能变卖的。
若要送林毓去镇上的学堂,这些钱是远远不够的,光一年束脩就得五两,手上这些钱根本经不住花。
自己虽然可以替人看诊,可这村里都是些穷苦人家,诊费几乎没有收过,多不过是象征性收取些药材钱,亦或者有些邻里家中实在拿不出钱,林菀一文不收的也不在少数。
以往祖父在的时候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一个医者治病救人是本职,医者仁心是林菀学医的初心。
要挣钱只得另谋出路了,眼下最要紧的先把家里这破败的窗户给糊好再说。
“姐姐,我回来了。”林毓进院没有看到人,遂大喊起来。
林菀推开窗柩应道:“这儿呢。”,说罢,还向他招招手。
林毓放下心来,关好院门然后进屋,同姐姐坐于一处。
“毓儿,冬日临近家里余粮不多,看这天气怕是近几日还会下雪,到时去镇上更难了,姐姐打算明日去买一些东西回来,你可有什么想要的?”
林毓对此没有什么意见,这个家从他记事起就是姐姐一个人在操持,他顺着林菀的视线看向窗外。
天空阴沉、乌云低垂、天色很灰,气温在不断地下降,下一场风雪很快就会来。
他对姐姐的身体仍旧担忧,于是提出明日要同她一起出门。
林菀也不放心他自己独自在家,便同意了带他一起去。
古代没有电子产品也没啥娱乐,时间过得悠闲又缓慢。
林菀让林毓下午不要出门,她打算趁着无事先将家里的窗户纸给糊好,否则随着天气冷下来,人冻着就不好了。
两人动作麻利,一会儿的功夫就将两间卧室的窗户纸给糊好了,林菀见林毓床上的被褥单薄,便将家里剩下的一床备用被子也给找出来给他铺上。
他年纪小,人又瘦弱,在这医疗条件简陋的古代,随便一场风寒都有可能让人丧命。
干完活,林毓说想去后面山里捡一些干树枝用来生火,林菀担心他的安全于是拿了个背篓跟他一起出门。
屋后这片山笼罩在薄雾之下,远看胜似仙境。山峰巍峨,树木葱郁,林中鸟叫声不绝于耳。
林菀见这山延绵数里,却不见有人进山,对此颇为不解。
“毓儿,这片山林可有主人?”
“这山是村里共有的,平时大家砍柴挖野菜也会过来。不过只在山脚附近活动。”
“这是为何?”
林毓解释道:“林中有野兽,听村里老人说从前有人进到更里面的地方打猎失去联系,村里组织大家进林子深处找结果有两人被野兽当场咬死,后来大家再不敢走远,只在山脚下活动。”
林菀若有所思,这山看来不能像之前自己设想的随意进入,林子深处指不定有什么大型的野生动物,冬季食物短缺,动物下山来自己哪里有可能逃脱。
她跟着林毓就在山脚下的竹林里捡了一些干的笋壳,这东西是生火的好材料,村里谁家没有生火的都会来捡上些。
两人也不贪心,装了大半背篓就准备打道回府。
林毓脚步轻快的走在归家的路上,林菀则背着背篓跟着他,两人跨过由几根树木搭起的简易过河踏板,翻过前面的山坡就能看到家了。
突然前方一株结了红色果实的植物引起了林菀的注意。
等走进一看。林菀激动到大喊出声,走在前面的林毓被吓一跳,以为她怎么了?忙掉头回去,就看到她盯着前方坡地上的植物一脸痴迷傻笑的模样,活像中邪似的。
“姐姐,你这是作甚?”
“嘘,小点声。”
林菀拉过林毓立在一旁,接过他的背篓把它和自己的背篓放在一处,蹲在刚才发现的那株植物面前。
林毓被她的行为弄得一头雾水,见她蹲下自己也跟着蹲下来,循着她的视线看向眼前的这株结着红色果实的植物。
“毓儿,你识得这是什么吗?”
“什么?”林毓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待反应过来指着眼前:“就红色的这个?”
“嗯,村里可有人采过?你在咱家见过没?”
“这不就是野果子,我之前同小虎、栓子他们还摘过叻,味道一点都不好,酸涩至极。婶子们割猪草都不要这些的。”
林菀一听高兴坏了,还好他们不识货,否则哪有他们遇上的份儿。
“这可是好东西呢。”林菀笑着说道。
接着她又凑近了再仔细辨认一回,没错这就是后世被人称为‘金不换’的著名中药三七。
三七收载于明代医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三七又名金不换、山漆、田七等。其中金不换名称由来是李时珍在该书中描述其,“谓其能合金疮,如漆粘物也……金不换,贵重之称也。”
既能散瘀止血、活血定痛,又能兼计补血之功;生熟功效各部相同,全身均可入药。
三七喜生温暖阴湿之地,常见于湿润疏松林地。
此处坡地正好适宜三七生长,在不远处的背阴还有一小片聚生在一起,林菀大喜过望。
后世对三七的研究不胜枚举,由三七制成的药物也不在少数,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被称作伤科圣药的‘云南白药’。
林菀穿越之前是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研究生,除了西医的治病诊疗方式要学,中医的望闻问切辩证诊断自然也不能落下。中医的治疗根本离不开中药的支撑,所以对于中药的辨别炮制以及使用,她都有涉及。
在林家村没人认识的药材,在京城或者其他对方未必无人知晓,但对于三七的使用林菀自信自己掌握得比古人多,毕竟现代社会的信息资源获取比起古代容易太多了。
林菀细数这些三七的数量竟有十七株之多,她用带来的砍柴刀,小心的连根带土挖了五株起来,放进装满笋壳的背篓,牵着林毓的手一路说说笑笑的往家走。
回家之后,林菀将挖回来的山七移栽到屋后一块坡地上,这地方阴凉且能偶尔晒到太阳,适宜三七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