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 馋哭人数×28 蜜汁叉烧饭

“你好, 是宋宋……吗?”

宋越就站在出站口等人,身后突然传来一道软软的女声,他回头看去, 发现是一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生。

“你好, 我是宋越,你是……花花?”

花之绘立刻笑起来:“啊哈哈哈,我叫花之绘, 幸会幸会。”

“宋你花花”果然是个开朗的性子,即使在线下相处也不会让人尴尬, 宋越也放松下来:“那我们现在就走吧,这个点去万记卤味店应该还有空位。”

花之绘一听就精神振奋起来:“那我们马上走吧!我已经馋了好久好久了,特地连早餐都没吃赶过来的!”

宋越闻言失笑:“你想吃什么?”

“什么都想吃呀!卤鸡腿、卤牛肉、蜜汁叉烧、绿豆沙……”花之绘掰着手指头一一数过去,整个模样如数家珍,可数着数着她就沮丧起来:“但是我一顿肯定吃不完,算上晚饭的话也不能都尝个遍……”

宋越正想开口安慰她:“你可以下次再来……”

话没说完就被花之绘雀跃的声音打断:“但没关系!我可以中午吃蜜汁叉烧饭, 晚上吃卤牛肉饭, 每次吃几种小菜, 然后剩下吃不了的就打包带走!大不了, 大不了我再多待一天!”

宋越无言:合着你都已经全部计划好了呗。

两人在出口打了辆车直奔万记卤味店而去,路上两人就对着点餐小程序商量着一会儿要吃什么, 等出租车停下的时候, 宋越也刚好将选好的餐食付完款了。

花之绘一直处于兴奋状态, 到了美食街的时候左看看右瞧瞧的, 试图一眼找出万记卤味店的位置来,宋越瞧见她这副模样,不知怎的老是会想起奶奶家里那只每次遛弯都左嗅嗅右闻闻恨不得挣脱牵引绳自己撒欢的小土狗。

“走吧,万记卤味店在这边。”

花之绘闻言, 亦步亦趋地跟上宋越的脚步,远远地看到万记卤味店的大字招牌时就咧出大大的笑来:“我看到了,在那儿!”

距离万记卤味店还有几步之遥,花之绘已经闻到了飘在空气里的卤香味,还看到从店里取了餐匆匆往回走的路人们,看上去都是急着回到自己的住所准备大快朵颐的。

这给花之绘也看急了,她回头找宋越去确认他们都点了什么餐,宋越干脆就截图发给了她,而后就见花之绘在排队的时间里不是看那张截图,就是抬头去看别人都点了什么,当然,主要是看美食。

宋越突然想起来前一天晚上有不少酸“宋你花花”能跟他面基的粉丝暗戳戳地说花之绘是早就计划好了,利用榜一的便利给自己谋福利,想要借此勾搭上他。

他寻思“宋你花花”投了那么多礼物投到了榜一,给自己谋点福利也属实正常,但要说她是想勾搭自己——

宋越又看了看花之绘的后脑勺,想到她这一路眼睛几乎都要黏在万记卤味店的点餐小程序上了,多一丝眼神都不肯分给他的表现,他就想告诉那些酸她的粉丝实在是想太多了,人家长得好看又有钱看不上他,就的的确确单纯是被万记卤味店的美食吸引而来的。

万记卤味店就是有这么大的魅力。

再退一万步来说,也是他先说要请花之绘吃饭的。

花之绘在队伍中盼星星盼月亮盼得脖子都长了,终于盼到她能取餐,宋越想帮忙端托盘都被她给拒绝了,非要亲力亲为。

宋越屁股刚一挨到椅子,花之绘就已经一口吃了一片叉烧肉,一手捧着脸作幸福模样,就差冒出粉色花花来了。

花之绘不爱吃肥肉,所以她点的是梅花肉叉烧,相对于五花肉叉烧来说,梅叉几乎都是瘦肉,只有夹缝中有那么一丝丝肥肉,但这并不代表梅叉就没有花叉那么好吃,只能说是各有千秋,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或许很多人都会选择“我全都要”。

相对于花叉而言,梅叉吃起来会更有点嚼劲,但并不是说柴得咬不动,只是在烘烤的作用下会缺少一些汁水,但同时也更加把香味锁在了肉里,每咀嚼一下,纯粹的肉香就在口中四溢、蔓延,几乎是吃完一块叉烧肉之后,就能感觉自己似乎能呵出肉香。

而夹层中的些许肥肉流出来的油能够稍稍将瘦肉浸润,吃起来口感更显嫩滑,肥油的醇香也让整块叉烧肉的美味更加浓郁。

“太好吃了!”花之绘感觉自己浑身都要冒出幸福的泡泡来,“我这一趟真是来对了!万记卤味店永远滴神!”

宋越非常认同她的话,捧场道:“确实。你爱吃的话以后可以常来。”

说起这个花之绘就是一顿,随即露出一个十分悲伤的表情来:“不行,我的生意都在那边呢,来回花的时间太长了,搬过来又比较麻烦,还要重新招人。”

这下愣住的变成宋越了,他想得到花之绘家里有钱,但想不到她的生意做这么大。

没有注意到宋越的反应,花之绘还在自顾自地发散思路:“不过应该还有别的办法,比如我可以在这边开个分店?!对!开个分店不就行了。我可以再招个人帮我管着家里的生意,然后我自己再过来开分店,这简直就是一举两得啊……”

宋越听着听着已经麻了:他这是从哪儿吸引来的富婆粉丝啊?他何德何能?

————

“妈我回来了!今天晚上吃啥呀?我要饿死了!”郑浩进门就把书包甩到沙发上大声吼道。

何蓉桂正在书房里备课,她听见声音也大声回道:“饭菜都在桌子上了,你饿就先吃吧,我已经给你爸留着了。”

郑浩是A市实验中学的一名高二学生,学习成绩算是中等偏上,虽然平时学习态度比较散漫,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就是考试型人才,逢考必过。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游戏和打篮球,每次早放学都会跟同学约上一场球再回家。

母子俩对吼结束,郑浩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他便晃悠到餐桌旁,却一眼瞧见上头个个分装好的饭盒,瞬间感觉是晴天霹雳也不为过。

他立刻跑到书房门口冲何蓉桂质问道:“妈,我辛辛苦苦打了一场……不是,学了一天回来,你饭都不给我做,就给我吃快餐啊?!”

何蓉桂淡定扶了一下眼镜和他对质:“是啊怎么了?我辛辛苦苦养了你十几年也没见你给我做过几次饭啊,偶尔偷那么一次懒你还有意见了?”

“再说了,吃快餐就吃快餐,吃快餐怎么了?我和你爸也是吃同样一份快餐,我们都没意见你还敢有意见?!平时让我给钱点外卖倒是上头,现在吃一次快餐就受不了了。爱吃吃不爱吃就饿着。还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活得不耐烦了你。”

郑浩被他妈这番话说得哑口无言,这下才想起他妈原来是辩论队出身的,他压根就说不过他妈,所以他刚刚那番质问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被怼得面红耳赤之后,郑浩灰溜溜地回到餐桌旁打开饭盒准备吃晚饭,他本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一打开饭盒,他就闻到一阵奇异的香味。

这份快餐好像跟外面别的粗制滥造的快餐不一样……

是蜜汁叉烧饭,他可爱吃叉烧了,而且这个叉烧看起来比以往何蓉桂买的其他烧腊店的叉烧还要漂亮,但他形容不上来,只觉得这蜜汁叉烧肥肉瘦肉红白相间的,煞是好看。

而阵阵肉香不断钻进他的鼻子,刺激着他分泌口水。

郑浩被这蜜汁叉烧肉的颜值和香味引诱得口水泛滥,他已经忍不了了,拿起筷子就立刻吃了一片叉烧肉——

“天啊,好好吃!”

他只咀嚼了一口便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如上感叹,简单感叹过后就又细细咀嚼品味起来。

郑浩的味觉其实很灵敏,所以他才不爱吃外面的快餐,即使是稍微有点不新鲜的食材他一尝就尝出来了,用再多的调味料也掩盖不住,而且过重的调料味他吃着也不喜欢,一道菜咸了淡了都能被他吃出来,就算是要吃外头的饭他也是偶尔才会点几次他认为最好吃的外卖,但这饭也不便宜,他能看上的餐厅味道都很好,当然价格也很美丽。因此何蓉桂也常常借此调侃他的挑剔口味,说他是王爷命投错了胎,好在她厨艺还不错才把他养得这么大。

有着这样一条舌头,郑浩当然也品味出了这份蜜汁叉烧饭的美味。

蜜汁的甜香、肥肉的油香、瘦肉的熏香,三者就是在厨师精心的烹制下达到了一种微妙而又巧妙的平衡,不管是多一分亦或是少一分都会破坏掉这种平衡,而无法制成这样的美味。

郑浩常吃的那一家烧腊尽管做出来的蜜汁叉烧味道也不错,但他平时吃着总感觉缺了点什么,现在有了这一份蜜汁叉烧饭做对比,郑浩立刻就明白过来,他以前吃的叉烧刷的蜜汁要不就是多了过甜,要不就是少了不够味儿提鲜,而且叉烧本身也没有那种炭烧过后的点点熏香,这么吃下来,两份叉烧简直是天壤之别!

也不知道他妈从哪儿买来这么神仙的蜜汁叉烧饭。

……

一个小时后,何蓉桂听到书房门口传来脚步声,扭头就见自家儿子站在门口,脸上是熟悉的欠揍的嬉皮笑脸,而后就听他说:“妈,咱明天还吃蜜汁叉烧饭呗?”

“滚!”

————

“巧云,你中午吃什么啊?”

想不到午饭要吃什么的女同事站起来问挡板后面的凌巧云,却见被问到的凌巧云目光闪躲,支支吾吾,她开玩笑地说:“昨天才发了工资诶,你不会发工资第二天就潇洒到没钱吃饭了吧?”

凌巧云摇摇头说不是,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女同事见她捂着手机仿佛里头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那一瞬间,女同事不知怎的就接通了跟凌巧云的脑回路,灵光一闪:“你该不会是要点万……”

“嘘!!!”

“万”字才说出口开了个头就被凌巧云急急忙忙打断,她鬼鬼祟祟地左右看看,见周围的同事要不就是在纠结中午吃什么,要不就是已经点好了外卖在聊天说笑,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她们这边。

女同事看见她的反应立刻秒懂,掏出手机来“哒哒哒”地在屏幕上打了几个字发送出去,下一秒凌巧云就收到了一条消息,正是女同事发给她的——

【你是不是要点万记卤味店的饭?】

凌巧云咬了下嘴唇,她没想到自己悄悄的结果还是被发现了。

经过上一次集体吃了万记卤味店的饭之后,整个办公室的人都被那美味的饭给迷住了,但他们同时也发现了张雅对万矜的排斥愈发不加掩饰,所有人都知道张雅小心眼儿,小动作还贼多,喜欢跟主管打小报告,所以没人愿意跟张雅把关系闹僵,尽管肚子里的馋虫叫嚣着已经指明了要吃万记卤味店的饭,但他们也只能强忍着强烈的食欲一直忍到下班才敢偷偷去万记卤味店打个卡。

但因为不好意思见到万矜,他们都是戴着口罩偷偷去的,所幸万矜压根儿没认出他们来。

凌巧云属于面对万矜比较光明正大的,她后来晚上也去了几次万记卤味店吃饭,可吃过万记卤味店的饭之后再吃别家的外卖都不香了,她无奈之下只好尝试偷偷叫个万记卤味店的跑腿,这会儿本来正在准备点餐呢,结果就被这女同事刚巧碰上了。

她也打字回应道:【是啊,你不要告诉别人。】

但令凌巧云没想到的是,收到她的消息之后,女同事的双眼“唰”一下就亮了,连忙打字。

【带我一个!我也想吃!跑腿费咱们平分!】

凌巧云转念一想,让一个人保守秘密的最好方法除了让她彻底闭嘴之外,就是把她也拖下水了,而且跑腿费还能两人平分,完全就是一箭双雕啊。

想到这里,凌巧云就干脆利落地答应了女同事的请求。

然而,让她们俩都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女同事拿着她的手机选择点餐的时候,居然不小心被田军发现了这件事。

“你们在干什么?”田军阴沉着脸问道。

凌巧云一想到田军对张雅那狗腿的程度就觉得要遭。

可下一秒,只见女同事迅速把还开着点餐小程序的手机往他手里一塞,不断对他使眼色,嘴上引诱道:“要不要一起啊?”

田军脸色有所缓解,就在凌巧云以为他还在为了张雅而挣扎的时候,却听见田军马上压低声音说:“要。”

凌巧云:???原来在万记卤味店的饭面前大家也就这么点出息了。

————

“郑浩,咱们这是往哪儿走啊?你不是说带我们去吃饭吗?”

郑浩潇洒一挥手:“跟着哥走就是了。装得像一点啊,别被保安给发现我们偷溜了。只要出去了,我保证你们吃了那家店的饭绝对会对我感激得五体投地的。”

A市实验中学是没有提供给学生住宿的条件的,食堂也比较小,学生们都是走读,几乎有一半的学生中午不会在食堂吃饭而是回家吃,所以中午放学时进出校门也比较自由。

这所学校的资金全花在了教师资源和教学设备上,而A市的好中学众多,实验中学是其中之一,选择在这里上学的家庭也会考虑到学生走读的问题,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反而大部分家长会更放心,因为孩子吃住在家,吃得更营养健康,住得也更舒服,不会产生不适应宿舍的情况,能更好地专注学习。

当然,尽管中午进出校门比较自由,但也只是“比较”而已,为了保证学生们在校外的安全,进出校门时都需要登记学生信息,以免出现什么意外情况对不上号,另外也会随机给家长打电话抽查登记本上学生的外出情况是否得到了家长的准许,也免得学生中午借此机会偷溜出去疯玩。

所以郑浩一行人在校门口装模作样地记下自己的信息,还装乖给保安问了个好,而后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校门。

小哥们不相信郑浩说的大话:“有那么夸张吗?你这是要带我们去金湾酒店吃啊,还是去芙蓉大酒楼?不然你哪儿来的自信?”

郑浩神秘一笑:“不是金湾酒店也不是芙蓉大酒楼,但哥就是有这个自信,跟着我走就对了,哥保管让你们几个吃香喝辣的。”

“大家都听见了啊,这可是郑浩说的啊,要是等下他带我们去的地方东西不好吃的话就由他来请客了啊,听者有份听者有份。”

“好耶!”

“哦哦哦哦哦——”

听了这话郑浩就急了:“喂喂喂,哪有你们这样的,要是你们合起伙来故意说不好吃怎么办?”

……

一群人笑着闹着就来到万记卤味店了,尽管他们都知道郑浩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他们也都不是,所以他肯定不会带几个兄弟去什么高档餐厅、高级饭店去吃饭,但当几个人来到美食街的时候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喂郑浩,不是吧?就这?就这?这美食街哥们几个初中的时候就来腻了,还有啥可吃的?你可别告诉我你没来过啊。”

青春期的小男生最受不了这样的激将法,郑浩被他说得脸上有点挂不住,但还是要坚定自己的选择,不然就更没面子了。

“哼哼,我保证有一家店你们肯定没吃过,要是你们觉得这家店好吃的话,这一顿就由你们来请我怎么样?”

“嚯!好大的口气!行,那就这么说定了啊,谁耍赖谁小狗。”

几个小男生一人点了一份饭,又点了几份卤味小吃,摩拳擦掌地期待起来——一是期待能真正吃到美味的饭,二则是期待即使饭没有那么好吃,也能开兄弟个玩笑宰他一顿。

不过等到饭菜都上齐之后,他们的第二个期待就落空了,一个个吃得狼吞虎咽、满嘴油光,就跟在学校没吃过几顿好的似的,其中一个一路上都在跟郑浩呛声的小哥们更是吃得“哼哧哼哧”的香得很,这场面可把郑浩给得意坏了。

那位老是跟郑浩的小兄弟叫程鹤,吃饭吃得喷香,抬头跟郑浩说:“兄弟,不是我说啊,你找的这家店还真是正点啊,不过稍微有点美中不足的就是这个配菜给的是青椒酿肉,我不喜欢吃青椒。”

郑浩还没说话,坐在旁边另一个男生说话了:“你不喜欢吃青椒啊?我喜欢啊!你这青椒酿肉不如给我吃了吧,别浪费食物啊。”

他话音刚落,郑浩随即开口:“好巧,我也喜欢吃青椒,给我分一半呗。”

程鹤这时候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了,眼见这两人话说完了就要朝他盘子里下筷子,他赶紧把盘子往回护:“等等等等,你们这种反应不太对劲啊?”

“哪有什么不对劲的,这不是正常反应吗?你说你不喜欢吃青椒嘛,我们兄弟几个帮你分担一下也避免了浪费,多好!”

郑浩也开口应和道:“就是啊,这可是花了钱的,就这样浪费了多不值当。来嘛,兄弟几个帮你吃了。”

这俩人的架势可给程鹤吓得,险些连卤鸡腿都掉了,他忙端起盘子躲开两人的筷子反悔道:“诶,不用了,虽然我不喜欢吃青椒,但也没有那么不喜欢,要吃的话还是可以吃一点的,让我先尝一口好不好吃再做决定。”

郑浩和另一个男生还要劝他:“不用了不用了,还尝什么尝啊?你不喜欢吃青椒的话肯定也不会觉得好吃的,难道你还不相信兄弟吗?”

程鹤用肯定他这句话的眼神盯着他摇了摇头:“我不信。”

说罢,他眼明手快地夹起一个青椒酿肉来咬了一口,一时间,裹在青椒上的酱汁、青椒本身清甜的汁水,以及青椒包裹着的鱼肉的鲜美一同喷涌入口中,几乎让人应接不暇,但这些接连而来的美味的的确确能够令人在味觉上品味到一次狂欢!

其实程鹤不爱吃青椒的原因就在于青椒处理不好的话就会有一种脆生生的土腥味,或许有人偏爱这种清脆鲜甜的感觉,但对于这种味道敏感的人来说实在算不上是一种美味。

然而这些青椒被处理得很好,烹制成了虎皮状,青椒本身吸足了酱汁变得柔软的同时又不失原先的清甜味道,另外还保留了青椒本身的一些辣籽,有一丝丝能够撩拨起人们心弦却又不至于汹涌霸道的辣意。

这样的青椒程鹤别说抗拒了,再来十个他都能全吃下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