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林晓晓本来只是猜测,不过幸运的是,王龙的身上还真的带了解药。

眼看着叶孤鸿吃下解药,她赶紧道。

“好点了吗?”

叶孤鸿握着剑站了起来,脚步稳健,哪里还有之前的虚浮无力,到底是少年人,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还没练到家,在自己的力量重新回来后,他的面色顿时闪过一丝惊喜。

随即他对林晓晓拱手郑重地的道谢。

毕竟这可是救命之恩。

他表示:“我欠你一条命,如果你日后需要我,只管开口。”

叶孤鸿虽然比不上叶孤城,但小小年纪在剑术上也有不错的天赋,又是白云城城主叶孤城的堂弟,无论是身份还是实力都足以让这个承诺诚意满满。

但谁知小姑娘却只是打了个哈切。

“我是乞丐,不搞那些花头,把你的钱袋给我就够了。”

救命恩人需要钱?

自然是要给她啦。

叶孤鸿赶紧去摸钱袋,结果却愣住了。

看着他摸遍了全身却依然没拿出钱袋,林晓晓迟疑道。

“你不会是把钱袋弄丢了吧?”

叶孤鸿沉默的点点头。

曾经有一个暴富的机会她没有珍惜,等到她想要回头的时候却发现已经错过了。

如果可以重来,她绝对不会听系统瞎哔哔!

林晓晓瘪瘪嘴。

“算了,你什么时候有钱再找我吧。”

她挥挥手让叶孤鸿把人带走。

叶孤鸿却微微皱眉。

“那你呢?”

“我?我当然是睡觉啦。明天还要赶早起来讨饭呢。起晚了,好位置都没了。”

说到这,林晓晓皱了皱小眉毛,显然对今天的位置很不满意。

系统:【看来你挺适应当乞丐的生活的?】

林晓晓冷哼。

【我这叫干一行爱一行,这是一个职场女性该有的事业心懂不懂?】

结果正琢磨着明天去哪抢位置的林晓晓就听见叶孤鸿迟疑道。

“不如你随我回去?”

林晓晓往偏房走的动作顿住了。

“我暂时住在堂兄那,虽然是寄人篱下但……”

“包吃包住吗?”

本以为小姑娘有这样的武艺却选择当一个乞丐,一定有她的理由,正想着怎么劝她的叶孤鸿听到这话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这是自然。”

林晓晓眼睛一亮,顿时露出一个笑脸,迈着小短腿跑到叶孤鸿是身边。

“那还等什么,走啊!”

系统笑她。

【某位职业女性的事业心呢?就被包吃包住给腐蚀了?】

林晓晓理直气壮。

【但我的职业是乞丐诶,反正都是蹭人家的,在大街上蹭和在人家家里蹭有什么差别?】

系统沉默了一下,这人说的好有道理,它竟然无言以对。

*

阴暗的地牢内,关押的人并不多。

而其中一间关着的犯人最为特殊,他是一个长得很白皙阴柔的男人,借着狱卒端着的油灯,关押在隔壁的一个大汉认出了这个男人。

“龙虎剑王龙?”

最开始看见王龙被狱卒扔进来就在那仰面躺着不动弹,因为是夜里,光线太暗,大汉看不清楚,还以为人是昏迷的。

但是等到太阳升起,阳光从牢房上面的小窗透进来后,他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王龙的胳膊腿全都不正常的扭曲着,显然是断了!

看那扭曲的程度,分明是断成了几截!

而王龙争着眼睛,眼睛满是血丝,哪里有昏迷的模样?!

大汉震惊道。

“是谁把你弄成这样的?”

龙虎剑王龙,王虎两兄弟,虽然是个江湖败类,但他们可以活到现在还闯下了龙虎剑这样的名头足以说明他们的实力。

这两兄弟感情甚笃,默契非常,俩个人合起手来,甚至伤了四大名捕之一的追命,不知所踪。却不想原来是躲来了这里。

这也让大汉更加好奇,到底是谁,竟然打断了王龙的四肢!

王龙原本睁着满是血丝的眼睛看着牢房顶端,像是一个死人,听到这话,他的眼珠子动了动,声音艰涩沙哑,像是在沙漠中渴了数天的旅人。

“是一个孩子。”

“孩子?一个孩子能把你弄成这样?”

“那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王龙咳嗽起来,眼神带着恐惧,与其说是回答,不如说是神志模糊的喃喃自语。

“她的手,她的腿,就像是蛇一样,缠上我的胳膊,我的腿……我的腿……就那么……”

突然,他惨叫出声,仿佛回忆起了四肢被绞断的痛苦。声音绝望又癫狂。

“好痛啊!好痛啊!

我的腿,还有我的手,我感觉不到我的腿和手了!

我成了个废人了!

废人,哈哈哈,我成废人了!”

他哀嚎过后是疯癫的大笑声,撕心裂肺的声音吓了大汉一跳。

大汉下意识的骂了一句,但随后等到他想明白了王龙说的那些颠三倒四的话后,又觉得遍体生寒。

什么叫做手和腿像是蛇一样缠在他的手和腿上?

王龙的腿就是被这么弄断的?

虽然想象不到人怎么会像是蛇一样,但是他常年风餐露宿,自然见过蛇抓捕猎物的时候。

在王龙的惨叫声中,他的脑海中不可避免的想起曾经见过的蛇绞杀兔子的画面。

那条一人长的蛇一圈一圈的勒住兔子的身体,越勒越紧,越勒越紧,一圈圈的身子几乎陷进了兔子的长毛中,而兔子的挣扎则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无力,最后不再动弹……

分明是在封闭的地牢内,外面还艳阳高照的,但是大汉却无端觉得冷风吹过,他缩了缩脖子,找了个远离王龙的位置坐下。

而关于王龙的事情,则是一大早就传到了叶孤城的耳朵里。

毕竟事情已经解决了,所以叶孤鸿半夜回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让人去通知。

至于为什么自家少爷深夜都没回来没人关心?

其实叶孤鸿当天是准备去中原的,毕竟少年人总有一个闯荡江湖的梦。只可惜……出师不利,谁知道还有王龙这么一号卑鄙小人蹲点。

这就导致了,城主府的人都以为叶孤鸿正在去往中原的路上,然而他却是处于被追杀的路上。

叶孤鸿在叶孤城面前有点窘迫。

毕竟当年他爹娘在世,他爹娘时不时就会来上一句,想你堂兄叶孤城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已经/哪会如何如何。

这就导致了叶孤鸿面对叶孤城总有点复杂的心理,他这次去中原也未尝没有证明一下自己,想说自己其实不比堂兄差的想法。

结果……他刚出家门差点就去见阎王了,还被一个比他小那么多的小姑娘救下。

少年人的自尊心算是碎了一地。

叶孤城抬眸扫了一眼叶孤鸿受伤的手臂,随后淡淡吩咐下去。

王龙择日斩首示众。

最近不少中原来的武林人士到了飞仙岛后,不太·安分,正好杀鸡儆猴。

接着,他让叶孤鸿把昨晚的事情详细讲了一遍。

听了事情的经过,他不由也对救了叶孤鸿的小姑娘多了一丝好奇。

一个武功诡异,一招就制服王龙的小乞丐?

毕竟是白云城的城主,职责在身,他自然多关注了一点。

“你说的倒像早年间金蛇郎君夏雪宜用过的金蛇缠丝手。”

叶孤城思索道。

“金蛇郎君夏雪宜?十几年前说要找强盗温家复仇,要杀温家五十人,污其妇人十人,结果却爱上仇人的女儿,被温家设计挑断手筋和脚筋的那个?”

听着自家堂弟那长长的一连串定语,叶孤城淡淡的看了他一眼。

“就是他。”

叶孤鸿反应过来自己好像暴露了什么,顿时僵硬了一瞬,但很快就道。

“可是林晓晓不姓温也不姓夏,而且金蛇缠丝手是手上功夫,练不到脚上,也不会有林晓晓那样的威力。”

要说两者的区别,金蛇缠丝手不过是讲究以柔克刚,通过缠绕躲开别人的攻击,可以攻人双目,太阳穴,脖颈等要害,端的是阴险毒辣。

而林晓晓的功夫却是刚柔并济,如果说金蛇缠丝手,是一个人以手仿照毒蛇进攻,那么林晓晓的使用的招式就是整个人化身无毒的巨蟒,用柔软的身躯和强横的力道硬碰硬的绞断敌人。

这无疑的是难如登天,毕竟人的骨头和蟒蛇的有天壤之别,怎么可能做到这一步?!

但这是叶孤鸿亲眼所见,断了四肢的王龙现在还在地牢里呢,由不得人不相信。

也让人不得不心中惊讶,到底是什么样的天纵奇才,才能创造出这样的武功来。

结合小姑娘一身好衣服却身无分文落到当乞丐的地步,叶孤鸿不由猜想。

“她或许是哪个避世的武林前辈教的小徒弟吧?”

这时,一位侍女走到门口表示。

他们是不是该去用餐了?

客人恐怕已经等急了。

而与此同时。

林晓晓坐在桌子上,看着桌子上的早餐,嘴角留下焦急的泪水。

系统:【我就说你起早了嘛。】

林晓晓:【我也不想起这么早啊,但是我的肚子它有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