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在西北这些日子,惜春和西北姑娘们见天的在外面跑,因惜春长的漂亮,身上还有西北姑娘没有的娇嫩,所以当众表白的小伙不知有多少。开始的时候惜春还会羞得满脸通红,觉得这里的人太失礼了。可次数多了,这小丫头片子就麻木了。

所以不是跳出来个平头整脸的人来提亲,惜春就会许嫁,哪怕你是西北霍家二爷。

霍二爷姓霍,名尔然。走在外面,有人看着家世,也会称他一句霍二爷。不看家世的,就是一句霍二,霍秀才。

哦,之前还叫他霍举人来着,不过倒霉催的赶上了科举舞弊案。举人功名没了不说,十年内都不能参加科举。

这还是轻的呢,若不是他们这批考生是无辜被牵连进来的,说不定这辈子都科举无望了。

所以说十年后重新秋闱考举人,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至于入仕的前程如何,这也无法可知了。

如果按着中原那边的习俗,霍秀才这样的身份和家世去惜春家里提亲,不算高攀。但前提是惜春真的是户籍上所表达的孤女身份。

而按西北这边的风俗,最好的表白就是亲手打上一只红眼赤狐,然后提着硝好的狐狸皮去心爱的姑娘面前提亲。

姑娘家接了皮子,就是答应了亲事。

没错,西北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霍二爷身上也有霍大家主的异域风情,也有读书人的诗文雅质,再加上他之前在京城就住在惜春家附近,对于惜春的一些喜好明显了解颇多。于是在那么多的追求小伙里,霍二爷也算是占尽了优势。

惜春和霍老二这,就差一层窗户纸了。然后这位霍二爷便准备去打狐狸向惜春提亲了。

西北的赤狐是一种比普通狐狸还要狡猾的野禽,想要打一只皮毛完整的赤狐,不但需要好身手,还要一定的耐心和毅力……

可惜了,这位的性格是那种不轻易许诺的人,他没将自己要去打狐狸的事传得人尽皆知,而是想要将狐狸打回来了再说出口。

于是就在他出发去打狐狸的第三天,惜春跟着探春的商队出发回京城了。

回程的一路上,惜春还有些闷闷不乐。不过没几天惜春的心情又转好了。毕竟这种没有说出口的暧昧,不像已经许定终生的承诺让人不由放在心里。

这一次的西北之行,对惜春来说收获颇多。回忆这些日子以来的点点滴滴,惜春便准备写一本游记,将一路上的吃喝见闻都写在上面。

提笔时,惜春还决定以后无论去哪里都要学前人那般写本游记传世。

她还会画画,她还要将她所见所闻所吃所得画出来,然后以副页插进游记里。说不定百年之后,后人看到她的书还能做个参考。

瞧,百年前这里是这样的,这东西是那样的。

对了,一会儿问问三姐姐要不要开间书肆,然后为她出书?

嘻嘻,那她得起个好听一点的名字才行。

就叫……易不安居士?

探春斜了惜春一眼,对惜春强行在易安居士中间加个‘不’字的行为表现出了由衷的鄙视。

糟蹋人也不能这么糟蹋法吧。

你可要点脸吧~

(→_→)

不过看着惜春又没心没肺的自娱自乐后,探春放下心的同时,也对霍家人没了好印象。

她们是来做生意的,也不是来抢亲的,躲什么躲。

“一晃四五个月过去了,也不知道绯歌那边有没有消息传回来。”探春自己动手拢了拢炭盆,对着在那里咬笔杆子的惜春闲聊,“估计是走的太远了,早知道当初就让她帮忙贩些货回来了。”那么大一艘船要是贩些洋货回京城,绝对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没事,她不知道我知道呀。我到时候给三姐姐贩货回来。”探春算帐没避过惜春,惜春也知道探春这一出一进差不多能挣多少银子,“三姐姐,等回了京城,你还走吗?”

虽然是问探春的话,却可以看出来惜春要赖着探春再走一程的想法。

探春想了想,点头,“秋里再去趟江南。”知道妹妹一直想去江南,这一次连西北这样的地方都走了一遍,怕是江南更不会放弃了。

惜春将笔墨丢到一旁,走到探春跟前坐了。“我听向导和霍家的管事说咱们明儿就能出沙漠了,等出了沙漠我可要好好的洗个澡,你瞧。”

沙漠里要是刮起了风,即便是帐篷里也是一层沙。惜春坐下来,随手一摸就是一手指的黄色细沙。

“别用手揉眼睛。”探春不以为意的叮嘱了一句,便将几个山药蛋蛋从碳盆里用夹子掐出来,“小心烫。”

碳盆里不光放了山药蛋蛋,还有花生,栗子,用碳盆烤着吃,特别的香。每天晚上她们姐妹帐篷里的碳盆都会烤些吃食。

吃些热呼呼的零嘴,再喝碗热茶,姐妹俩能一觉睡到天亮。

不过今天却出现了意外。

姐妹俩刚吃饱,准备更衣睡觉。一场风暴没有前兆的突然出现了。

风暴犹如排山倒海一般,带着吞噬一切的气势席卷整个商队所在的区域。

月亮被遮住,漫天的黄沙仿佛透过漆黑的夜都在嚣张着它独有的色彩……

来的太突然了,姐妹俩听到帐篷外的呼喊声时,还呆怔了片刻。然后在丫头和侍卫冲进来后,才知道事情大条了。

马匹,骆驼,货物还有帐篷都被吹得四散,探春紧紧抓着惜春的手,姐妹俩的腰上还有被侍卫和丫头绑着的绳子,几人趴在两只骆驼围出来的一块区域死死用鞭子捆着骆驼祈祷风暴赶紧过去。

风暴来的迅速,走的……无论走的多不迟疑但在被风暴洗礼过的人来看来都有些像老太太散步,慢悠悠的。

等风暴离开,探春和惜春才在丫头和侍卫的保护下站起来。篝火和炭火都熄灭了,或者说,早就找不到残骸在什么地方了。

除了身边这两头骆驼和她们姐妹头顶的两只货箱外,目光所及之处,什么都没了。

一场风暴结束,她们带来的马匹,骆驼还有这次准备贩回京城的西北商货都不见了。这些还不是要紧的,最叫探春心疼的,让探春心疼的她商队的人员耗损。

货没了,就是损失一些银钱。可人没了,她怎么跟他们的家人交待呀。

“姐,你别着急,等天亮了,说不定就能看到他们了。”惜春借着月光转了一圈,眼睛能看到的东西极少。不过惜春想着她们姐妹都能安全无恙,那些人应该比她们姐妹强些才是。

一旁的侍卫听惜春这么说,也认真的点头,确实如此呀。本来她们商队休息的时候,都是分了区域的。她们姐妹一波在这边,镖局的一波,霍家送他们的管事和她们家商铺跟出来的伙计以及向导是一波,家里带出来的侍卫又一波,虽然是离她们帐篷最近的,但也有一点小距离。

刚刚的风暴太大,说不定他们就是被风吹到了不远处,等天亮了,顺着风吹过的方向去找,说不定就能找到人。

然而此时大家心里都没说的是,她们如今最重要的是水和向导。

虽然昨天就知道离出沙漠只有一天的路程,如果脚程够快,明天傍晚就可以在沙漠外的小镇上泡个热水澡了。可若是没有识路的人领着她们出去……怕是有些艰难。

探春虽然走南闯北经了事,但她自来也没亏了自己过。吃穿用度精致不俗,身边侍候的丫头侍卫也不比当初在荣国府时少,出门在外,更是不需要她走在前头引路行进。

识路这种事……反正她和惜春是没那本事。

转头看了一圈还围在身边的丫头和侍卫……探春垂下眼,这种尖锐的问题还是等天亮后再问吧。

她怕她承受不来。

等那侍卫的话说完,探春想想也有这个可能,实在不行就按着风向去找人。

叫侍卫找了东西过来先升了堆火,然后姐妹俩坐在刚刚那两个木箱子上时,探春还不由笑了一声。

最贵重的货如今就坐在她们姐妹的屁股下面,摸了摸衣襟,还好,还好,当时风暴来的时候她们还没有更衣洗漱,不然这衣襟里的银票怕是也跟着帐篷飞了。

天亮了,也没什么吃的和喝的,连洗漱更衣这种事情都省了,一行人一身黄沙的将仅剩下的两箱货抬到骆驼身上,姐妹俩坐在另一头骆驼上一道朝着昨日风暴吹过去的方向行进。

接下来的路是一条极艰难的旅程,昨夜还心心念念跟着探春下江南的惜春又在心里打退堂鼓了。

还是家里好。

又饿,又渴,还晒的难受。

可看着跟在骆驼两侧行走的侍卫,惜春却说不出一个字来。毕竟她不用自己走就已经是极幸运的事了。

一直到下晌,她们一行人才找到跟着的一波人。两波人合成一波后探春的脸色才缓了不少。虽然也没有吃喝等用,但到底她们这一队人里有识路的人。

只要能出沙漠,就是好事。

她们走的这个方向距离沙漠口严格算下来,已经有一天半的路程了。听到这个消息,探春垂下眼眸做了一个不算太艰难的决定。

她叫识路的人带着惜春和惜春的丫头侍卫先出沙漠,然后她带着留下来的人守在这里。

去霍家商铺求助,然后带些帮手和吃食进来,她在这里等着他们。然后再在沙漠里找上几天人,如果找不到,她就带着人离开。

不过就算惜春出去求助,然后那些人再进来最少也要三天三夜的时间。三天不吃不喝,怕是身体都受不了。于是探春的视线落在了队伍里的那匹马身上。

马匹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实用,两波人合在一起有四只骆驼一匹马。将货都卸在这里,让人骑着四只骆驼出沙漠是最快的方法,至于马……人都没吃没喝的了,留下它还不如杀了吃肉。

她之前听霍毅,哦,就是霍大家主提起过,早年他遇到过一次风暴,就是杀马吃肉喝血挺过来的。

探春可能是除了贾琏唯一继承了荣国公杀伐决断的子孙,想到就做,看了那马两眼,就命令人杀马造饭,吃了马肉就出发。

惜春不想一个人走,探春去极有做主意的想要做个合格的东家主子。不但如此,探春还命令惜春出了沙漠就留在外面,千万别再进来了,算着日子,如果到了某个日子她们还没有回来,再请一波人进来。若是超过一个月她们还没有出来,就叫惜春回京城去。

去找琏二哥哥,来给她报仇。

因为她不是死在风暴里就有可能是被人谋财害命了。去找琏二,让他调查一回真相。也能帮她照顾一回惜春和姨娘环哥儿。

好吧,后面的才是重点。

……

吃过马肉,喝过‘饮料’,惜春对着姐姐落了两行泪,眼泪在全是黄沙的脸上划出两条河道,囧的不要不要的。

探春拍拍惜春的肩膀,重重的对她点头。

惜春也神色认真的回视探春,然后小脸肃穆的走到骆驼旁。

四头骆驼,能做八个人。

除了惜春主仆五人,还有一个霍家人和一个早前她们商队雇佣的向导,之后又带了一个探春的侍卫,一行八人骑上骆驼头也不回的朝前跑去。

就算累死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出沙漠搬救兵。

其实惜春明白探春的心思。

想要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探春此举一是为了自己的良心,但更多的却是想要心买人心。

人心最是一种让人看不见说不清,但在关键时刻却最不或缺的东西。侍卫,商铺伙计还有长期合作的镖局,这些人的忠心是探春想要的。

她要那些人不光因为她是东家,是主子就效忠于她。她还要那些人因为她是她而效死忠。

哦,对了,忘记了说,探春早前跟惜春说过,她想要入股一间镖局……

.

原本需要一天半才能出的沙漠,因为哪怕是夜里惜春在确定向导和霍家下人也能认识路的情况下,也没叫人休息过夜而是一刻不停的朝前赶。

日夜兼程的情况就是惜春等人提前出了沙漠不说,还提前将救援队送进了沙漠。

惜春找了霍家人,霍家商铺又见了霍家主派来的人,没迟疑的点人进沙漠。惜春见此,又问了一回这个镇上的驻兵情况,镇守大人性情如何。

听说人品还不错,惜春想了想便换了身衣服亲自去了镇守府。

惜春是带了帷帽去的,去了以后也只说自己是荣国府的三姑娘。荣国府的名头在这西北这种偏僻之地还算有些名头,再加上宫里的贾妃,贾琏如今的官职,惜春还留了个心眼的说被困在沙漠里的人是王子腾王大人的亲外甥,宫里贾妃的胞弟。这么一番下来,就算没有身份名帖这种东西,镇守大人也得派人去接应探春一行人。

……

等看着两只救援小队都进了沙漠,两天两夜没睡的惜春终于支撑不住的倒了下去。

倒下去之前惜春满脑子想了许多,却都是零碎至极的东西。

向导,霍家人和探春的侍卫带路,救援队很快就找到了探春。听到官兵问宝二爷在何处时,探春愣了一下,随即便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直说失散了正准备找人呢。

兵官闻言二话不说的就跟着探春开始在风暴过后的沙漠里找人。

其实这哪里是找人,这无异于是在找死。若是再碰到一场风暴那才更糟心呢。

但不管怎么说探春都决定一定要找到时间到了再出沙漠。

什么时间?

人在没吃没喝下,多少天才会死亡的时间。

她尽了人事,也算尽了心。

.

十天后,探春一行人终于出来了。这次进的货除了那两箱子外,其他的只找到三木箱子。不过让探春满意的是她带进来的人找回了八成。

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喜人了,出了沙漠,探春却没有表现出喜色,而是先去了镇守府,说了宝二爷没找到,并且多谢他派兵救援的事。

她手上的那点货在西北这个地方不算贵重,探春便只能用之前身上带着的银票做礼物给这位镇守大人。

之后回到霍家商铺,谢过霍家商铺派出去的人,然后又是一番打赏不提。最后还写了一番感谢信给霍家主,谢他这次的援手之情。

等忙完这些才回到住处在惜春乖乖巧巧的照顾下洗漱更衣,然后只喝了一点米粥便睡了个天荒地老。

人年轻的时候,就要做一些年少轻狂的事。不然老了都没有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可见这一次的疯狂冒险在惜春心里就是这样的存在。

而此时的探春心踏实了,人安心了,这一觉足足睡了两天两夜。

不过累了那么久,这样的睡眠也是在所难免。

探春睡下了,惜春一边照顾探春,一边接过探春手上的活计,开始打点回程的事。

迎春出嫁前就管过家,探春和惜春先是观摩过迎春管家,后来和迎春一起管过大观园的帐,之后这一路行来,惜春又看了探春如何经商管事,到也学了个几分本事。此时探春睡下了,惜春就开始一点一点的将所有回程的事情打点起来。

那些被探春找回来的人心里都对探春感激,虽然这些人大多都是九星旗的人,就算探春不找他们,他们也未必走不出沙漠。但探春放着可以离开的机会在沙漠里找了许多天的事到底还是挺感动人的。

此时惜春上来管事,虽然有些地方看起来生涩,但他们也都尽量的帮着惜春将事情做完善。

就在探春等人即将出发的时候,霍家兄弟接到霍家掌柜的消息也赶了过来。

霍老大去见了探春,此时他已经听说了探春这一路的决断,心中除了钦佩外,就是臣服。

这样的女人,是需要供着的。

而霍老二却比他哥幸运,他带着行李,还带着他打回来的狐狸皮子去见惜春。

霍老二觉得他太倒霉了,出生时亲娘没了,十来岁时亲爹也没了,跟着哥哥相依为命吧,哥哥那时候还为了家族生意长年不在家。读书科举吧,科举还出了舞弊案。好不容易遇上个心爱的姑娘,前脚去打狐狸准备提亲了,那姑娘还走了。

这一次说什么霍老二都决定先用狐狸皮子提亲,然后定下名份,跟着惜春回京城了。

这一次的沙漠历险,让惜春成熟不少。此时看到霍老二,早前那点看对眼的心思此时都淡的没有痕迹了。不过这一次自家三姐姐能成功获救有一半的功劳在霍家这里,此时卸磨杀驴好像有些说不过去……

看着那火红色的狐狸皮,惜春抿唇,满脸的苦恼。

这个时代总讲女人成亲是第二次头胎,但绯歌告诉过惜春姐妹,女人还有第三次,第四次头胎。那就是——寡妇再嫁。

绯歌说过,如果出嫁后,男人对自己不好,就让自己当寡妇,坐产再嫁。如果对自己不错,但自己又不想跟这人过了,那就让他做鳏夫,然后自己带着嫁妆诈死离开,换个身份再嫁个看得上眼的人。人生区区几十年,不能委屈自己。

要不先试试?

反正诈死这事,绯歌干了两回,她才干一回。

╮(╯▽╰)╭

接了狐狸皮,算是应了亲事。因探春身体耗损过大,需要休养几日所以霍大家主便趁着这几日直接给他弟弟和惜春弄了个简单的定亲仪式。

等仪式结束,霍大家主又给了他弟弟一笔银子,这才目送霍二跟着探春的商队回中原了。

唉,还是有点不甘心。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探春将来要找的男人要么就是可以留在家里替她守着家的,要么就是可以跟着她走南闯北的。

而这两样……他一样也做不到。

霍大家主的遗憾却是旁人的庆幸。去时多灾多难,回来顺风顺水的结果就是他们还救了个人。

那人探春认识,京城名人柳湘莲。

柳湘莲这人性情豪爽,耍枪舞剑,吹笛弹筝,无所不为。长的又好,还会串个戏,可以说也算是京城中的风云人物了。

和原著一样,这位在京城里打了觊觎他美色的流氓出京避风光,然后见义勇为到了仙人跳身上。拼着一身剐也要将皇帝拉下马的彪悍之气到也让他浑身是伤的逃了出来。

幸运的是遇上了探春这一行人,不幸运的是这一行人里当家主事的是逐利的商人。

人家都是英雄救美,然后以身相许。到了柳湘莲这里,就成了英雌救落难英难,然后商人逐利,以救命之恩相要挟的让人签了卖身契。

站在探春院子外一边吹笛,一边往里看的柳湘莲想,行叭,反正也没地方云。那就……先留下来??